[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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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简答论述题汇总一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简答论述题汇总一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简答论述题汇总1、论述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的主要特点和意义。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主要特点有:(1)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应与国家预算管理相适应,以预算和业务收支为主要核算内容。

(2)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实行以收付实现制为主,兼有权责发生制的结账基础。

(3)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主要核算有关收支结会,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

意义有:(1)正确组织预算财务收支核算,有利于促进预算收支任务的顺利实现。

(2)严格监督预算财务收支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

(3)认真分析预算财务收支执行进度,有利于调节资金供求,合理调度资金。

2、简述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作用。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1)全面、系统、总括地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情况和财务状况。

(2)可以了解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结往复构成,分析资金使用效果,提高事业单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使提高管理水平。

(3)可以分析检查预算和事业计划执行情况,为编制下期预算、计划提供必要的资料。

(4)可以了解事业单位遵守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的情况,是评价事业单位经济工作的重要依据。

(5)可以为主管部门、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更好地实行会计监督和为制订国民经济计划和进行综合平衡提供参考。

3、简述财政会计报表分析的资料、方法和内容。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①财政会计报表分析的资料有:各种会计报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往年的历史资料,以及调查研究资料等。

②财政会计报表分析方法主要采用“对比分析法”。

即将两个有关的可比数字进行对比,来分析有关项目之间相互联系的一种方法。

它是财政会计分析中使用较普遍的方法。

③财政会计报表分析的主要内容有:预算收支完成总情况的分析、预算收入完成情况的分析和预算支出完成情况的分析等。

4、简述行政单位会计的任务。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1)及时合理组织资金供应,正确执行单位预算。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区别主要有:一、范围不同二、结算方式不同1、适用范围不同2、主体和对象不同3、银行起的作用也不同4、办理程序不同5、可使用的地区限制不同,托收承付只能用于异地使用。

银行在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中扮演着多样的角色。

银行的功能,不仅仅是我们日常所熟悉的吸纳存款和发放贷款,更凭借其信用担保的地位,为企业首付款而开展着多种多样的功能业务,其中就有两项业务叫做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听起来有点拗口。

网的编辑就来借本文为大家谈一谈▲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区别。

▲一、托收承付(一)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

这一规定对原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10万元作了改变。

结算款项划回可用邮寄或电报两种方式。

(二)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为:1、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用制工业企业。

2、结算款项必须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和赊销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三)办理托收承付的前提条件1、收付双方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运、公路等运输部门签发的运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

没有发运证件,可凭其他有关证件办理。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累计三次以上收不回货款或拒付货款的应暂停办理托收承付业务。

(四)托收承付凭证的格式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当事人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必须记载以下内容: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票据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了汇票、本票、支票结算方式,除票据及现金之外的结算方式均为非票据结算方式。

比如: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卡、信用证等。

下面的文字重点来解析非票据结算方式有哪些。

非票据结算方式主要有:一、汇兑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二、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指根据买卖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的适用条件:(1)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2)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3)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必须签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4)如果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三、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同时,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如果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四、国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买方)的申请向受益人(卖方)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信用证结算方式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

五、银行卡1.单位卡(1)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入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

(2)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银行九种结算方式: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

银行九种结算方式: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

【干货】银行九种结算方式: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信用卡、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银行结算业务是以信用收付代替现金收付的业务。

是指通过银行帐户的资金转移所实现收付的行为,即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帐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完成经济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

会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该要熟知9种银行结算方式。

一、银行汇票单位或个人,同城或异地,一个月,按实际金额付款,可背书,可转账也可支现,取消500元起点限制。

1、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的票据。

2、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3、实务操作:某公司为取得银行汇票将20000元款项交与银行,并于数日后使用汇票购买商品取得发票价税共计金额11700元,之后将余额退还开户银行,则所做会计分录如下:(1)取得银行汇票时: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20000贷:银行存款20000(2)购买商品并取得发票时:借:物资采购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11700(3)将余额退还开户银行时:借:银行存款8300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8300二、商业汇票单位,同城或异地,提示后10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

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1、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2、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3、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特点:⑴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银行会计习题及答案5

银行会计习题及答案5

银行会计习题及答案第五章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一、名词解释1.支付结算2.支票3.银行本票4.银行汇票5.商业汇票6.汇兑7.委托收款8.托收承付9.银行卡二、填空题1.票据结算方式包括()、汇票、()三种。

2.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两种。

3.支票分为()、()、()三种。

4.支付结算的三原则为()、()、()。

5.托收承付的承付方式分为( ) 付款和()付款。

6.银行卡一般具有()、()、()三大功能。

7.银行卡按载体材料可分为()和();按信誉等级可分为()和();按清偿方式可分为()和()。

8.结算方式结算包括()、委托收款、()三种。

9.托收承付结算的金额起点一般为()元。

10.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分为()和()两种。

二、单选题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A)。

A、10天B、15天C、1个月D、2个月2.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A)。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3.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 B )。

A、汇票申请人B、出票银行C、承兑人D、持票人4.承兑是( D )的特有行为。

A支票.B、本票C、银行汇票D 。

商业汇票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最长不得超过( B )。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年6.托收承付结算的金额起点为( D )。

A、500元B、1,000元C、2,0000元D10,000元7.托收承付结算中,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 A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 C )。

A、3天B、7天C、10天D、1个月8.可以“先消费,后还款”的银行卡属于( B );可以“先存款,后消费”的银行卡属于( A )。

A、借记卡B、贷记卡C、金卡D、普通卡9.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 D )。

A、付款人B、收款人C、持票人D、银行10.签发现金银行汇票,要求( C )。

A、收款人为个人B、申请人为个人C、收款人和申请人均为个人D、收款人和申请人有一人为个人11.出票银行签发银行汇票时,使用( B )科目核算。

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公司和个人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在银行办理承付业务,承付一般就是指付款方规定的期限之内向银行付款的一种行为,并且目前在我国承付主要分为委托承付和托收承付这两种情况,当然这两种承付方式也不是在于自己可以随意选择的。

可能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公司和个人很多情况下都需要在银行办理承付业务,承付一般就是指付款方规定的期限之内向银行付款的一种行为,并且目前在我国承付主要分为委托承付和托收承付这两种情况,当然这两种承付方式也不是在于自己可以随意选择的。

可能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一、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1、适用的范围不同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托收承付结算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办理计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而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

▲2、办理的程序不同,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

托收承付结算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

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债务证明并办理委托收款的手续,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经审查无误后再向收款人办理付款的行为,这里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应该经付款人授权后才能付款,付款人授权时应该填写同城或者异地委托收款授权书,写明银行帐号和与收款人的合同号,并且加盖单位的公章。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含义和相同之处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含义和相同之处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含义和相同之处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都是指一方将收款行为委托给另一方完成的金融操作。

它们的含义和相同之处如下:
1. 含义: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都是由出票人或债务人委托银行或第三方代理人收取款项的方式。

委托人将自己的权利委托给收款人进行代理操作。

2. 委托行为:无论是托收承付还是委托收款,委托人都将自己在款项方面的权利和责任委托给另一方。

收款人通过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的操作,代表委托人收取款项,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后续处理。

3. 银行参与: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通常都需要银行或第三方机构的参与。

银行作为中介方,负责处理款项的结算、托收承付的过程中跟进交易进展,并确保资金流转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4. 权利转移:通过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的方式,委托人将支付的权利转移到收款人名下。

一旦收款人收到款项,并满足相应的条件,支付责任即转移。

总之,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是一种委托代理的金融操作,相同之处在于委托双方通过银行或第三方进行合作,实现款项的收取和交付,并转移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东财《票据管理》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东财《票据管理》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答案:正确
四、简答题
【51】信用卡使用有哪些规定?
答案:(1)信用卡仅限于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
(2)发卡银行应建立授权审批制度;信用卡结算超过规定限额的必须取得发卡银行的授权。
(3)持卡人可持信用卡在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A: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C:本票无须承兑
D: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答案: A B C
三、判断题
【31】本票可以签发一式两份或多份。()
A:正确: B:错误
答案:错误
【32】信用证申请人交存的保证金和其存款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进行付款。()
【28】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A: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B:汇票付款人死亡
C:支票被拒绝付款
D:汇票被拒绝承兑
答案: A B C D
【29】属于国际贷款收付在采用非现金结算时的支付工具是()。
A:发票
B:货币
C:汇票
D:本票
E:支票
答案: C D E
【30】下列关于本票的叙述哪个是正确的?()
A:正确: B:错误
答案:错误
【36】本票仅限于见票即期付款,而汇票和支票则有即期和远期付款之分。()
A:正确: B:错误
答案:错误
【37】如果发票的填写内容超越经营范围,其中必定有作假舞弊行为。()
A:正确: B:错误
答案:正确
【38】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A:正确: B:错误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异同点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异同点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都是与支付和收款相关的金融服务,但在性质和操作上存在一些异同。

委托收款:
1. 定义:委托收款是委托人授权银行代为收取委托人名下的款项,将收到的款项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处理。

2. 操作流程:委托人将委托收款委托给银行,银行在收到款项后通知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后续操作,例如转账、汇款或扣款。

3. 责任:银行在委托收款中主要负责代为收款,对款项的处理一般不涉及后续的承付责任。

托收承付:
1. 定义:托收承付是指银行在卖方发货后,按照卖方的委托,代为收取买方的货款,并在支付货款后通知卖方。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包括收款和承付货款。

2. 操作流程:卖方将货物发运,并将相应的单据委托给银行,银行在收到货物单据后通知买方支付货款,一旦买方支付,银行即承担了货款的承付责任,随后通知卖方货款已付。

3. 责任:银行在托收承付中不仅负责收款,还需要在确认支付后承担货款的承付责任,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获得支付。

异同点:
1. 共同点: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都涉及银行代为处理支付和收款事务,为进口和出口贸易提供金融服务。

2. 不同点:主要区别在于责任范围。

委托收款中,银行只负责代为收款,不涉及后续的承付责任;而托收承付中,银行不仅负责代为收款,还要在支付货款后承担货款的承付责任。

在选择使用委托收款还是托收承付时,企业应根据具体贸易合同和双方的信任程度来决定,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异同点表格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异同点表格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的异同点一、定义1. 委托收款:指委托人授权其银行向收款人进行收款。

2. 托收承付:指出口商要求进口商开具信用证,并由进口商的银行承付。

二、流程委托收款:1. 委托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并向银行委托收款。

2. 收款人持相关单据至指定银行领取款项。

托收承付:1. 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合同,要求开具信用证。

2. 进口商向其开户银行申请办理信用证。

3. 进口商开户银行委托其代办银行向出口商承付。

4. 出口商向银行提供货物或单据,待承付。

5. 出口商交单银行放单给进口商解付。

三、责任委托收款:1. 银行负责按照委托人指示放款。

2. 委托人需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单据,否则可能影响后续放款。

托收承付:1. 出口商需确保提供真实有效的单据,遵守信用证规定,否则可能导致银行拒付。

2. 进口商开户银行需按时承付款项。

四、特点委托收款:1. 简单、便捷,适用于国内交易。

2. 委托人风险相对较小。

托收承付:1. 适用于国际贸易,保障出口商利益。

2. 需要严格遵守信用证规定,风险相对较大。

五、适用范围委托收款:1. 主要用于国内贸易,如国内采购、供应链融资等。

托收承付:1. 主要用于国际贸易,涉及跨境结算、进出口等。

总结: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是两种常见的收款方式,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保障各方权益。

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作为两种常见的收款方式,在国内外贸易中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们分别有着各自独特的特点和适用范围,并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以保障各方权益。

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委托收款的特点及其适用范围。

委托收款是一种简单、便捷的收款方式,主要适用于国内贸易,比如国内采购或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场景。

在委托收款中,委托人与银行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并向银行授权代为收款。

收款人持相关单据前往指定银行领取款项,银行则负责按照委托人的指示放款。

由于其简便性,委托收款通常被广泛应用于国内贸易中,为企业提供了便利的资金回笼途径。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及对比目前银行结算方式主要是“四票、一证、一卡、三结算”的九种结算方式,以下分别介绍如下:(一)结算的种类企业之间商品交换的结算方式主要以转账或票据为主,由银行运用信用职能,通过转账结算方式办理结算。

按照(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结算种类主要有: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汇兑、支票、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等七种。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上述结算方法与交易单位进行结算。

1.商业汇票由出票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票据持有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是企业所采用的一种延期付款形式,商业汇票按其承兑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商业汇票和不带息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经付款方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并经银行审查同意并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适用于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之间根据购销合同进行的具有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经济活动。

它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和异地结算中均可使用。

商业汇票有较强的信用,可贴现,可以背书转让,便于商品流通,有利于银行之间融通资金。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10 日内。

由于商业汇票的出票日与实际收付款有时间差,所以它的核算要通过“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账户。

2.银行汇票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是由出票银行签发,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适用于单位、个人向异地支付各种款项的结算。

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具有使用范围广、方便灵活、结算迅速、“钱随人到” ,剩余款项由银行负责退回等优点。

但对银行汇票要注意保管,防止遗失。

由于在企业办理银行汇票时银行已将其款项从其存款户中划出,所以在未用于支付之前作为“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

3.银行本票申请人将款项交存开户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结算的蔡据。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的区别

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的区别

托收承付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对不足支付的托收款项可作逾期付款处理,但对拖欠单位按每日0.005%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结算在同城、异地都可以办理,没有金额起点和最高限额;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工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经开户银行同意后,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汇兑汇兑是汇款单位委托银行将款项汇往异地收款单位的一种结算方式。

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以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自行选择。

没有金额起点的限制,汇兑结算属于汇款人向异地主动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汇兑结算方式除了适用于单位之间的款项划拨外,也可用于单位对异地的个人支付有关款项,如退休工资、医药费、各种劳务费、稿酬等,还可适用个人对异地单位所支付的有关款项,如邮购商品、书刊等。

银行本票1.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

定额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

我国传统的结算方式包括哪几种

我国传统的结算方式包括哪几种

我国传统的结算⽅式包括哪⼏种 所谓结算⽅式,是指⽤⼀定的形式和条件来实现各单位(或个⼈)之间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法。

结算⽅式是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式,是结算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传统的结算⽅式仅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三种。

那么,下⾯我们就来具体的学习⼀下这三种传统的结算⽅式有哪些。

结算⽅式的分类: 1、托收承付 (1)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发货后委托银⾏向异地付款⼈收取款项,由付款⼈向银⾏承认付款的结算⽅式。

(2)办理托收承付的程序:签发托收凭证<托收<承付<逾期付款<拒绝付款<重办托收。

2、委托收款 (1)委托收款的概念:委托收款是收款⼈委托银⾏向付款⼈收取款项的结算⽅式。

单位和个⼈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委托收款结算⽅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

(2)办理委托收款的程序: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委托<付款。

3、汇兑 (1)汇兑的概念:汇兑,是汇款⼈委托银⾏将其款项⽀付给收款⼈的结算⽅式。

(2)汇兑的分类: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信汇是以邮寄⽅式将汇款凭证转给外地收款⼈指定的汇⼊⾏,⽽电汇是以电报⽅式将汇款凭证转发给收款⼈指定的汇⼊⾏。

信汇、电汇由汇款⼈选择使⽤。

单位和个⼈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汇兑结算⽅式。

(3)办理汇兑的程序:签发汇兑凭证<银⾏受理<汇⼊处理。

(4)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汇款⼈对汇出银⾏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汇⼊银⾏对于收款⼈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

汇⼊银⾏对于向收款⼈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上述⽂字为⼤家详细的描述了在我国传统的三种结算⽅式,希望⼤家都能够理解每种结算⽅式的概念以及办理程序。

另外,通⽤结算⽅式是指既适⽤于同⼀城市范围内的结算,⼜适⽤于不同城镇、不同地区的结算,具体包括商业汇票和委托收款,其中商业汇票结算⽅式⼜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承兑汇票。

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

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

销售货款结算方式的简单介绍1.销售回款的几种结算方式现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结算、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证2.各结算方式的分别描述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目前企业发生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可以采用以下几种结算方式,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它们的基本规定和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下面分别述之。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银行汇票是我国多年来票据实践的经验总结,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属于银行票据,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出票银行,在这一点上不同于商业汇票和支票,具有较高的信誉,为了方便申请人的使用,银行汇票还专门设置了实际结算金额栏,在交易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出票金额以内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受到法律保护。

因此银行汇票在商品交易活动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是方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满足其异地采购活动等需要而创设的一种支付结算工具。

其票样如图2-1所示,银行进账单如图2-2所示。

图2-1银行汇票图2-2进账单银行汇票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收款单位应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和有关的原始凭证编制收款凭证;付款单位应在收到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存根)联编制付款凭证。

如有多余款项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款时,应根据银行的多余款收账通知编制收款凭证。

采用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应注意下列问题:①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为一个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经出具证明后,仍可以请求出票银行付款。

银行汇票见票即付。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或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讼。

但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行的银行汇票丧失不得挂失。

② 银行汇票一律记名,可以背书转让。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转让票据权利的重要方式,它的产生是票据成为流通证券的一个标志。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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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业务流程概述
•◆销记类型 •◇全额划回处理 •◇多承付款划回的处理 •◇部分划回的处理 •◇逾期划回的处理 •◇无款支付的处理 •◇全部拒付的处理 •◇部分拒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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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系统操作流程
•◆系统操作流程
•◇发出托收承付
•◇收到托收承付
•业务流程概述
•◇经办柜员对客户提交的相关单证进行审核,审核无 误后交业务主管进行复审,并且对客户在托收凭证第 二联加盖的预留印鉴进行验印。验印通过后,在托收 凭证第二联右上角加盖“验印相符”章及验印人名章 ,同时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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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业务流程概述
•◇交易成功后,打印业务收费凭证及内部通过凭证。 在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受理章,第三联加盖结算 专用章,第四、五联无需加盖章戳。 •◇第一联托收凭证及业务收费凭证客户留底联退给 收款人。第二联托收凭证专夹保管,将三、四、五联 托收凭证连同交易单证,一并寄付款人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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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二、托收承付-基本规定
•◇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 •◇合同名称、号码 •◇委托日期 •◇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 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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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二、托收承付-业务处理流程
•◆业务处理流程 •◇业务流程概述 •◇系统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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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销记
•◆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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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销记
•◆ •输 •入 •项 •说 •明 •, •图 •11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发布时间:2006-11-4 10:03:28 来源: 点击10次一、什么是托收承付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二、托收承付的种类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邮寄和电报两种结算凭证均为一式五联。

第一联回单,是收款人开户行给收款人的回单;第二联委托凭证,是收款人委托开户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收款凭证;第三联支票凭证,是付款人向开户行支付货款的支款凭证。

第四联收款通知,是收款人开户行在款项收妥后给收款人的收款通知;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支款)通知。

三、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四、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的基本规定1.什么是托收,应注章哪些事项托收是指销货单位(即收款单位)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款项的行为。

办理托收时,必须具有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经济合同,并在合同上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和遵守“发货结算的原则。

所谓“发货结算”是指收款方按照合同发货,并取得货物发运证明后,方可向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托收金额的起点为10000元。

款项划转方式有邮划和电划两种,电划比邮划速度快,托收方可以根据缓急程度选用。

2.什么是承付,应注意哪些事项承付是指购货单位(即付款单位)在承付期限内,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承付方式有两种,即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

验单承付是指付款方接到其开户银行转来的承付通知和相关凭证,并与合同核对相符后,就必须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验单承付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遇假日顺延。

验货承付是指付款单位除了验单外,还要等商品全部运达并验收入库后才承付货款的结算方式。

验货承付的承付期为10天,从承运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遇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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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
算方式的主要区别
篇一 :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
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1、委托收款适用范围广泛很多,无论同城,还是异地,均可使用,且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单位,各种款项结算都可采用。

而托收承付如前所述只适用于异地企业之间有协议的商品交易,且有金额起点,为10万。

2、在2种结算方式中,银行的作用也不一样。

采用委托收款方式,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付款方无款支付,只要退回单证就行;拒付,银行不审查理由。

而采用托收承付,银行还行使行政仲裁职能,要审查拒付方的拒付理由。

以下是两者具体的内容:
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亦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千元。

这一规定对原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10万元作了改变。

结算款项划回可用邮寄或电报2种方式。

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为:
1、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的,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用制工业企业。

2、结算款项必须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代销、寄销、和赊销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办理托收承付的前提条件
1、收付双方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订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没有发运证件,可凭其他有关证件办理。

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累计三次以上收不回货款或拒付货款的应暂停办理托收承付业务。

托收承付凭证的格式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当事人签发托收承付凭证时,必须记载以下内容: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款人的名称及账号;收、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托收承付的托收与承付
1、托收
托收是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行为。

收款人开户银行在收到托收凭证及其附件后,应进行审查包括:
A、托收款项是否符合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金额起点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B、有无商品已发运的证件;
C、托收凭证是否填写齐全,符合填写要求;
D、托收凭证与所附单证的张数是否相符;
E、托收凭证上是否加盖收款人的印章。

托收凭证审查时间不得超过次日。

2、承付
承付是指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

验单付款付款人的承付期为3日,从付款人银行发出承付通知单的次日算起。

付款人未表示拒付的银行认为承付,并于期满次日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内付出。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日,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收付双方有着明确规定的,依规定而行。

在第10日付款人通知银行货物未到。

而以后收到货物时又未及时通知银行的,银行仍按10天期满次日作为划款日期,并按超过的天数,计扣逾期付款赔偿金。

应当注意付款人不得在承付货款中抵扣其他款项或以前托收的款项。

托收承付的逾期付款处理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即为逾期未付款,按逾期付款处理。

1、付款人开户银行,按每天5‰计算逾期付款赔偿金。

2、赔偿金实行定期扣付,每月计算一次,于次月3日内单独
划给收款人。

3、付款人开户银行要随时掌握付款人账户逾期未付的资金情况,待账户有款时,必须将与其未付的款项和赔偿金及时扣划给收款人,不得拖延扣划。

4、付款人累计三次拖欠货款的,其开户银行应当通知收款人,停止对该付款人办理托收。

5、付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未付的托收凭证,负责进行扣款的期限为三个月。

期满时如付款人仍未付清款项,银行应要求付款人退回有关交易单据,并将应付的赔偿金划给收款人。

对于付款人不退回单据的,自发出通知3日起每天处以5‰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托收承付的拒绝付款处理
付款人拒付的正当理由包括:
1、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定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款项。

2、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代销、寄销、设销、商品的款项。

5、验单付款,发现货物单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6、验货付款,发现货物与发货单不符的。

7、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

在处理拒绝付款问题时,需注意:外贸部门的托收进口商品的款项的拒付问题;拒付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由银行进行审查;开户银行经审查,认为拒付理由不成立,均不受理,应实行强制扣款;凡涉及军用品的拒绝付款,银行不审查拒绝付款理由;收款人对无理拒付的,可委托银行重办托收;收款人开户银行对逾期尚未划回,又未收到付款人开户银行寄来逾期付款通知或拒绝付款理由书的托收款项,应当及时发出查询;银行无法审查拒绝付款是非的,应由收付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或向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裁决;未经开护行批准适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企业,收款人银行不得办理托收,付款人银行对其承付的款项要处以5%罚款。

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该结算方式同城和异地都可使用,既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单位和个体经济户各种款项的结算,也适用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

委托收款分邮寄和电报划回2种。

委托收款凭证的格式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的内容有: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4、收款人的名称;
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和“委电”委托收款凭证两
种,均为一式五联。

2.委托收款结算程序
委邮结算程序。

收款人委托本单位开户银行收款时,应填写委托收款凭证一式五联,连同有关收款单据递交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审查无误后,将第一联回单加盖印章后退回收款人,留下第二联作收款凭证,将第三、第四、第五联传给付款人开户银行。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传来的凭证后,将第五联付款通知传给付款人。

当付款人同意付款或付款期满后,付款银行根据第三联支款凭证做付款处理,并编制邮划代收报单,连同第四联邮给收款人开户根行。

此时付款人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款人开户银行收到付款银行邮来的第四联凭证和代收报单后,经核实予以转账,并将第四联收款通知传给收款人。

收款人根据收款通知进行收款入账,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对应科目。

委电结算程序。

委电结算的程序与委邮结算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收款通知传递的方式不同,当付款人同意付款后,付款银行将编制电划代收报单,采用发报的方式,通知收款银行收款。

委电凭证格式与委邮凭证相同,只是注明“委电”字样。

委托收款结算程序格式,如用8 -7所示。

图8-7 委托收款结算的基本规定
3.委托收款结算的基本规定
委托收款不受金额起点限制,均可采用委邮或委电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的付款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付款通知的次日算起,付款期内通节假日顺延。

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未向银行提出异议,银行视为同意付款,并在付款期满的次日开始营业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若在付款期满前,付款人通知银行提前付款,银行即刻划款。

拒绝付款的规定。

付款人收到银行传来的付款通知后,如发现款项有误,时牧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全部拒绝付款的,应在付款期内填制“委托收款结算全部拒绝付款理由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连同有关单证送交开户银行;银行不负责审查拒付理由,将拒绝付款理由书和有关凭证及单证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需要部分拒绝付款的,付款人应在付款期内出具“委托收款结算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递交开户银行;银行办理部分划款,井将部分拒绝付款理由书寄给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无款支付的规定。

付款人在付款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前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全部款项,即为无款支付。

银行于次日上午开始营业时,通知付款人将有关单证在两天内退回开户银行,银行将有关结算凭证连同单证或应付款项证明书退回收款人开户银行转交收款人。

付款人逾期不退回单证的,开户银行应按豫委托收款的金额自发出通知的第3天起,每天处以0. 5‰但不低于50元的罚金,并暂停付款人委托银行向外办理结算业务,直到退回单证时止。

4.委托收款结算应注意的事项
收款人委托银行收款时,应根据划款快慢的需要选择委电或委
邮结算方式。

在填制凭证时应将付款人全称、账号或地址、开户银行等内容标注清楚,并连同有关牧款凭证向本单位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后,应及时查明是否为本单位应付款项、款项的金额是否有误,并在付款期内决定是否予以承付。

对应拒付的款项,要在付款期内及时填制拒绝付款理由书,连同付款通知一起送交开户银行办理拒付手续。

收付款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由收付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申请仲裁机关裁决,银行不负责监督扣款和监督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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