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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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篇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1】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主要任务
1、协助抢救受灾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2、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保障。
3、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县境内发生的需要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洽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五)依法行政,合法处置
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乡镇和单位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运政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党委班子成员、运管所所长、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安监所所长、办公室主任、财
务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路运输管理所,由运管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带领工作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
(三)现场救援指挥部。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灾情现场应急行动的具体部署和执行,应急队员的任务分配,应急物资的调用。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包括以下成员: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一名、联络员一名、后勤调度员一名。
(四)现场救援指挥部职责
1、负责现场评估、报告,组织实施救援;建立与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贯彻执行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如有需求,提供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求的信息。
2、协调和控制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结束后,进行事故现场应急救援行动总结并向上级部门递交书面报告。
四、事故分级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
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
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道路运输事故(I级)
1、I级甲类:一次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事故。
2、I级乙类: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伤5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道路运输事故(Ⅱ级)
1、Ⅱ级甲类:指一次死亡5人以上,死伤2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2、Ⅱ级乙类: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伤2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以下。
(三)较大道路运输事故(Ⅲ级)
指一次死亡2人,及死伤10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虽未达到I级、Ⅱ级及前述内容,但已使客车遇险,造成较大影响的各类险情。
(四)一般道路运输事故(Ⅳ级)四级
指一次事故死亡1人及死伤5人以下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
五、事故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所有人及经营人、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篇2】
为迅速处置在突发性重特大交通行车事故,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副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为成员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组织、同意协调,研究解决处置工作中的相关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所属车队队长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发生后处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经理任组长,所属车队长为副组长。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接到事故报告后,所属车队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了解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公司经理或副经理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