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改)
工程施工有哪些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有哪些验收标准工程施工验收是指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果进行检查、测试和评定,确认其符合合同要求并具有安全、质量、功能等特性的程序。
工程施工验收是建筑工程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合法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们将从安全、质量、工期和成本等方面介绍工程施工验收的标准。
一、安全验收标准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文明施工标识,是否设置明显的防护设施,检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 施工材料的安全性检查对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查,包括材料的质量、标准和合格证明,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3. 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是否维护良好、使用安全、符合标准。
4. 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足够的防护措施,包括安全网、警示标识、围挡等,确保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有效地保护工人的安全。
5. 特种作业操作是否合规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对特种作业操作进行了规范控制和管理,比如高空作业、危险品操作等。
6. 安全教育和培训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要点。
二、质量验收标准1. 材料验收对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材料进行验收,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施工合同要求。
2. 施工工序验收对施工工艺和工序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并具有质量保证。
3. 结构验收对建筑、结构的施工和质量进行验收,包括质量检测、强度测试等,确保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4. 设备安装验收对建筑设备的安装施工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安装质量符合规范和要求。
5. 装饰装修验收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包括材料选择、施工工艺、装饰效果等,确保装修质量符合要求。
6. 建筑节能验收对建筑节能和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建筑节能和环保标准符合国家要求。
三、工期验收标准1. 施工计划审核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确保施工计划合理、可行,并符合合同要求。
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文明工地验收标准一、办公室:1、各级管理人员照片提供一张;2、各办公室内清理干净,办公室用品摆放整齐;3、各项目部办公区必须硬化到位,垃圾清理干净;二、施工道路、场区:1、大门口七牌一图张挂整齐、无破损,搭设安全宣讲台;2、入口处冲洗设施齐全,工作状态可靠,设置消防柜;3、施工道路循环喷淋系统必须设置到位(长度不少于50米);4、场地道路上必须清理干净、降水防尘、设置扬尘专控员;5、场区裸露土方必须全部覆盖,建筑垃圾清理干净;6、各类建筑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7、施工道路边必须设置围挡,钢管油漆到位,张挂安全网,宣传标牌(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50%);三、临边洞口:1、各栋楼号安全通道口必须搭设定型化(工字钢、槽钢、方管)安全通道,张挂安全标语,设置灭火器两个,通道两侧张挂安全网,行人斜道铺设平整(安全通道采用型钢搭设);2、楼层上大于5公分的洞口必须防护严密;3、所有楼层临边全部搭设防护栏杆,不小于1.5米,张挂安全网;4、电梯井口内必须安装定型化防护门(方管焊接、门面挂钢丝网、门底部安装踢脚板20CM)逐层防护严密,垃圾清理干净,电梯井防护门高度必须大于1.8米,刷漆,张挂安全警示标语,规格尺寸必须统一;5、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四、施工机械:1、各类机械必须搭设定型化(工字钢、槽钢、方管)防护棚,张挂安全标牌((必须有一机械防护棚采用型钢搭设));2、搅拌机防护棚设置成密闭型,只留置进出料口;3、塔吊、施工升降机人员操作证必须齐全,年检合格;4、塔吊基坑内积水抽除干净,无垃圾、基坑周边搭设防护围栏2.0米高、张挂安全网、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标牌;5、升降机进料平台必须搭设平稳,两侧边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5米;6、塔吊、升降机附墙必须全部验收合格;7、各类机械设置专用电箱;8、施工升降机、施工塔吊必须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五、临时用电:1、各类机械配电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保,电箱内配置必须符合要求,必须设置刀闸,箱门上张挂配电系统图,人员操作证;2、配电电缆根据要求架空或埋地;3、各类机械必须设置接地装置,箱体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线为双色线,外部接地线不小于6平方,电房接地线为10平方;4、配电房内无建筑垃圾、材料,规章制度张挂上墙;漏电试跳记录齐全;设置2个灭火器、砂箱、消防桶、应急灯;5、电房配电柜张挂用电系统图,各类接线标识明确,接线规范;六、脚手架:1、脚手架确保稳固,无变形;2、安全网张挂平整,密实,无破损;3、水平防护必须交圈,水平防护上垃圾必须清理干净;4、脚手架安全网全部张挂到底,基础设置排水沟,垃圾清理干净;5、脚手架四角设置接地装置,挂标牌;6、脚手架每隔三层必须与楼层设置内侧防护;7、脚手架架体上不大于10米设置一道踢脚板;8、悬挑脚手架首次悬挑部位必须采用模板硬质防护严密。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省文明工地检查(验收)标准(修)
9、未办理安全备案登记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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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
架与
平台
1、脚手架搭设形式符合施工要求
2、材质符合规范
3、搭设质量彀规程要求
4、设计、计算、检查、验收符合
规范及要求
5、转料平台符合安全要求
(脚手架验收标准按搭设形式不
同分别按对应规程检查)
※(1)15米以上建筑使用单排脚手架,悬挑脚手架,
(6)管理人员每有一人挂牌上岗扣2分
(7)钢管、栏杆、踢脚板等防护设施色不清,不
符合要求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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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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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7)
4
作业
条件
环境
保护
1、地面固定作业有工作棚
2、机械设备有防雨棚
3、控制施工现场污水、粉尘、废
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
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有措施
4、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定点堆放
*(1)无质量管理制度,无质量保证体系;无创“优
质结构工程”的目标、计划、措施。
(2)质量管理制度未得到落实扣1分;
(3)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扣1分
(4)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扣2分
(5)质量预控措施执行不认真扣1分
2
计量
管理
1、8层以上或10000㎡以上的工程
应使用微机计量。
2、8层及以下或10000㎡以下的工
(3)道路设计不符合要求,起泥、起土、积水、每
有一项扣2分
(4)排水沟设置位置不合理扣5分
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施工要求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施工要求第一篇:省级文明示范工地施工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要求一、人员组织1、施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机务员、材料员、安全资料员。
2、塔吊司机、塔吊指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急救员。
上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安全准用1、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电缆、塔吊安全装置都要生产许可证和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具备三证。
三、封闭管理1、现场围档、次要路段1.8米高,市区主要道路2.5米高,围档要求坚固、稳定、美观,连续设置,不许有空档。
工程面积在5000m2以上的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美化、亮化,可采用射灯、墙头灯、灯箱、软霓红灯管等方式对建筑物、围档墙、施工标志牌、图进行美化、亮化。
2、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大六,门头上要设置企业标志,大门口设门卫室,有门卫制度,外来人员来人来访登记记录。
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工作卡要注明姓名、职务、工作岗位,管理人员的工作卡为红底黑字,其他人员为白底黑字。
3、施工现场大门两侧须设置六牌二图,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和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立面图,另设三块工程规划公示牌(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规划平面定位图、工程的立面效果图)。
施工现场平面图应包括下述内容,方位指示、在建工程位置、绿化位置、安全标志牌悬挂位置、消防器材放置位置、吸烟休息处、水炉、水桶位置、水(排水)走向等。
4、施工现场要有三栏一报,即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标语,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要符合国标,悬挂位置得当。
四、施工现场1、施工现场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
2、工地的地面,搅拌机棚,砂、石料堆存、堆地需做混凝土地面,其他地面采用其他硬化地面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
3、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4、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梁路面。
陕西省级文明工地备案表及验收标准
附件一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注:1、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质量监督手续、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本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2、陕西省级文明工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申报面积为西安市20000㎡以上(含),其它各市(区)城区内为10000㎡以上,各县(市、区)为6000㎡以上。
3、房屋建筑工程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其他工程应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
4、1万㎡以下的工程,设一名安全员,1~5万㎡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名安全员;5万㎡以上的工程(含5万㎡),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
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另附材料。
附件二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验收时间:备案登记号:可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3万㎡以上的工程,可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③夏季职工宿舍有空调、冬季洗浴、有供暖、远程监控系统、节水型洗车机,使用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每项目各加1分,设有亲属探亲房、亲情电话、节能型灯具各加0.5分。
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表1-1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表1-2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20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二部分施工安全达标表2-1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二部分 施工安全达标 表2-2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27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三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表-3-1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三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表3-2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三部分 工程质量创优 表3-3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综合得分87分(含87分)以上为优质结构,达到优质结构的工程方可申报省级文明工地;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27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四部分 办公生活设施整洁 表4-1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四部分 办公生活设施整洁 表4-2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16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五部分 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表5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10。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一、产品、材料全程追溯制度1、企业应提交产品、材料的来源合法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和相关质量检测报告等。
2、施工企业应建立产品、材料采购台账,记录产品、材料来源、供应商信息、购买数量、采购日期等。
3、监理机构应对项目所用产品、材料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应记录并提交给施工企业。
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1、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期间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和相应的职责。
2、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分类回收区,明确分类方式和分类物品,并定期清理处理。
3、施工企业应采取噪音、尘土等污染控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符合标准。
三、安全施工制度1、施工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2、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3、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文明施工行为规范1、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工作牌,严禁违规操作或私自离开施工现场。
2、施工企业应设置文明施工标语牌和宣传画,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3、施工企业应定期组织文明施工检查,对文明施工行为进行考核评定。
五、文明施工奖惩措施1、对表现出色的文明施工企业,可给予表彰奖励,并发布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2、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应进行责任追究,并记录纳入信用档案。
3、对个别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施工企业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进行跟踪指导。
以上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范文(二)省级文明工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文明工地管理制度,提高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省级文明工地的评定、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定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原则,鼓励施工单位加强自律,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管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并成立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管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工作由江苏省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由江苏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以上;(三)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四)房屋改建的安装工程造价为8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300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三)未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与总包单位一起申报(一个工地最多只能三个参建单位)。
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样本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合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0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800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300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200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己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第九条省级文明工地的现场考核实行百分评分制。
省级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改)
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并且班子健全,组织属实,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资料齐全,施工有序,场地平整,标牌齐全。
3、临时设施措设符合标准,各种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施工现场整洁。
4、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良好,防护用品合格。
5、作业场地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具备的一般要求:1、项目部的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及各种开工手续,否则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开工.2、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及时签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书”。
施工期内在杜绝死亡、重伤及重大设备事故、轻伤事故频步控制在1‰以内,不仅施工现场保证上级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达标,而且要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工地,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奖罚分明.3、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名单上墙,施工现场按工程规模配备好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具备建筑面积4000m2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有资格向上级审报市级文明工地,6000m2以上审报省级文明工地,8000m2以上审报省级文明工地样板工程。
5、安全帽配戴颜色区分.项目部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兰色,一线工人为黄色。
6、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技术员、质检员等必须经安全管理培训.7、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电缆、电气产品等凡属于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是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8、工地统一使用省安监总站制发的“七牌二图”(即:施工标牌、工程概况标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标牌、防火须知标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无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标语”“标志牌”和内业管理资料.工地其它图牌、栏都盯作到统一、美观、大方。
附件:1、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
附件一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备案表注:1、提供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质量监督手续、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员上岗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同本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至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2、陕西省级文明工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申报面积为西安市20000㎡以上(含),其它各市(区)城区内为10000㎡以上,各县(市、区)为6000㎡以上。
3、房屋建筑工程应在主体工程施工前、其他工程应工程开工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
4、1万㎡以下的工程,设一名安全员,1~5万㎡的工程,设不少于两名安全员;5万㎡以上的工程(含5万㎡),设不少于三名安全员,且按专业配备。
5、创建文明工地计划和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另附材料。
附件二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总表可设一正一副两名项目经理,3万㎡以上的工程,可设一正两副三名项目经理;③夏季职工宿舍有空调、冬季洗浴、有供暖、远程监控系统、节水型洗车机,使用安全标准化设施的,每项目各加1分,设有亲属探亲房、亲情电话、节能型灯具各加0.5分。
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表1-1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一部分 施工现场管理与环境保护 表1-2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20第二部分施工安全达标表2-1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第二部分 施工安全达标 表2-2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27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三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表-3-1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三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表3-2 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三部分工程质量创优表3-3验收项目检查时间: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 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综合得分87分(含87分)以上为优质结构,达到优质结构的工程方可申报省级文明工地;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27陕西省文明工地(房建工程)验评表第四部分 办公生活设施整洁 表4-1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第四部分 办公生活设施整洁 表4-2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 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16第五部分 营造良好文明氛围 表5验收项目 检查时间: 检查人:注:1、※符号为否决项目;2、扣减分数不得大于该项应得分数;3、当一个项目有多处不合格,在对应序号√上按数划点,数点累计扣分;4、该表换算到总表得分=应得分该表实得分 10。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法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管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并成立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管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现场考核工作由江苏省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由江苏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以上;(三)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四)房屋改建的安装工程造价为8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300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三)未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与总包单位一起申报(一个工地最多只能三个参建单位)。
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陕西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陕建发[2010]105号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为把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与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全面提升我省文明工地整体水平,确保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我厅对原《省级文明工地验评标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的文明工地,广泛推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和绿色建筑,全面提升文明工地的整体水平,促进我省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从2011年起,力争实现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200个,市级文明工地个数占到当地在建工程总数的30%以上,确保创建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环保节能突出、管理成效显著、安全文明氛围浓厚的省级文明工地。
(三)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工作由省厅全面负责,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负责创建省级文明工地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不再设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
每年年初,由省厅与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各市当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的数量。
文明工地经验评符合省级标准的,由省厅发文命名,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二、总体要求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是我省建筑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创建文明城市、实现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陕西建筑业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设、监理、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应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创建责任,努力提高创建水平。
(一)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推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是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的核心,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创建文明工地活动深入健康发展。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法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管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并成立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建管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工作由江苏省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专家库随机抽取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由江苏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为40000平方米以上;(三)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万元以上;(四)房屋改建的安装工程造价为800万元以上、装饰装修工程造价为300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三)未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平安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与总包单位一起申报(一个工地最多只能三个参建单位).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标准一、验收标准的制定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标准需要结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制定,并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执行。
验收标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施工图纸的符合程度:验收标准首先要检查施工图纸的符合程度,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和扩初设计等文档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2.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检查工程的质量,包括结构强度、防水、抗震性能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施工工艺:验收标准需要检查施工工艺是否规范,包括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选用、施工工艺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4. 安全和环保:验收标准还要求检查工程的安全和环保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施工过程中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
二、验收流程建筑工程施工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准备工作:在验收之前,需要准备验收标准和相关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和相关人员。
2. 验收前检查:验收前需要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工艺、安全和环保等方面。
3. 实地验收:验收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验收,查看工程的质量和施工情况。
4. 检查文件:验收人员还要查阅相关文件,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5. 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结束后,验收人员需要编制验收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和施工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
6. 整改不足:如果发现工程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需要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7. 完成验收:在整改完成后,验收人员再次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需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的规范施工和质量达标。
只有通过严格的施工验收,才能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议相关行业单位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文明工地验收标准一、办公室:1、各级管理人员照片提供一张;2、各办公室内清理干净,办公室用品摆放整齐;3、各项目部办公区必须硬化到位,垃圾清理干净;二、施工道路、场区:1、大门口七牌一图张挂整齐、无破损,搭设安全宣讲台;2、入口处冲洗设施齐全,工作状态可靠,设置消防柜;3、施工道路循环喷淋系统必须设置到位(长度不少于50米);4、场地道路上必须清理干净、降水防尘、设置扬尘专控员;5、场区裸露土方必须全部覆盖,建筑垃圾清理干净;6、各类建筑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7、施工道路边必须设置围挡,钢管油漆到位,张挂安全网,宣传标牌(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50%);三、临边洞口:1、各栋楼号安全通道口必须搭设定型化(工字钢、槽钢、方管)安全通道,张挂安全标语,设置灭火器两个,通道两侧张挂安全网,行人斜道铺设平整(安全通道采用型钢搭设);2、楼层上大于5公分的洞口必须防护严密;3、所有楼层临边全部搭设防护栏杆,不小于1。
5米,张挂安全网;4、电梯井口内必须安装定型化防护门(方管焊接、门面挂钢丝网、门底部安装踢脚板20CM)逐层防护严密,垃圾清理干净,电梯井防护门高度必须大于1。
8米,刷漆,张挂安全警示标语,规格尺寸必须统一;5、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清理干净;四、施工机械:1、各类机械必须搭设定型化(工字钢、槽钢、方管)防护棚,张挂安全标牌((必须有一机械防护棚采用型钢搭设));2、搅拌机防护棚设置成密闭型,只留置进出料口;3、塔吊、施工升降机人员操作证必须齐全,年检合格;4、塔吊基坑内积水抽除干净,无垃圾、基坑周边搭设防护围栏2。
0米高、张挂安全网、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标牌;5、升降机进料平台必须搭设平稳,两侧边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
5米;6、塔吊、升降机附墙必须全部验收合格;7、各类机械设置专用电箱;8、施工升降机、施工塔吊必须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五、临时用电:1、各类机械配电箱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保,电箱内配置必须符合要求,必须设置刀闸,箱门上张挂配电系统图,人员操作证;2、配电电缆根据要求架空或埋地;3、各类机械必须设置接地装置,箱体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线为双色线,外部接地线不小于6平方,电房接地线为10平方;4、配电房内无建筑垃圾、材料,规章制度张挂上墙;漏电试跳记录齐全;设置2个灭火器、砂箱、消防桶、应急灯;5、电房配电柜张挂用电系统图,各类接线标识明确,接线规范;六、脚手架:1、脚手架确保稳固,无变形;2、安全网张挂平整,密实,无破损;3、水平防护必须交圈,水平防护上垃圾必须清理干净;4、脚手架安全网全部张挂到底,基础设置排水沟,垃圾清理干净;5、脚手架四角设置接地装置,挂标牌;6、脚手架每隔三层必须与楼层设置内侧防护;7、脚手架架体上不大于10米设置一道踢脚板;8、悬挑脚手架首次悬挑部位必须采用模板硬质防护严密。
(新)江苏省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江苏省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2003 年7月2日江苏省建设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与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建筑施工省级文明工地( 以下简称省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的管理工作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建设工会共同负责。
由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级文明工地评审工作实行现场考核与审定分离的原则。
现场考核聘请建筑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考核组进行;审定工作组织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审定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工程范围如下:(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为8000 平方米以上;(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4000 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只20000 平方米以上;(三)安装工程造价为800 万元以上;(四)市政工程造价为1000 万元以上;(五)建筑装饰工程造价为300 万元以上;(六)桩基工程造价为200 万元以上。
第六条申报省级文明工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报工程范围;(二)已获得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市级文明工地称号;(三) 主体工程量完成70%以上。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省级文明工地:(一)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二)使用国家、省主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的;(三)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四)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主管部门处罚的。
第八条省级文明工地申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汇总后统一向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申报。
省级文明工地由总承包单位申请。
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分包工程量达总包工程量的30% 以上的,分包单位可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住宅小区工程由总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统一申报。
但一个工地只能申报一次。
安全文明施工验收与评定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验收与评定标准施工行业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为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提倡安全文明施工已经成为了一个必要的标准。
在施工项目完成后,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验收与评定也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安全文明施工验收与评定标准进行探讨。
一、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要求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是首要的要求。
施工单位应该识别并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控制。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以保障每位工人的人身安全。
二、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要求除了安全要求外,施工现场还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同时,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倾倒废弃物或排放有害气体,保证施工过程的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
三、施工质量的要求施工质量是每个项目的关键指标之一。
在进行验收与评定时,施工单位应提供完整的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控制计划、材料清单等。
验收单位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如工程结果符合要求,则予以通过。
四、验收与评定标准1. 安全文明施工评定标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
(2) 确保每位工人都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绳等。
(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确保行人和车辆相互安全。
2. 环境保护验收标准(1) 施工现场应设置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如沉砂池、油水分离器等。
(2) 施工过程中严禁乱倒建筑垃圾和废水,确保周边环境不受污染。
(3) 施工现场应配备环境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
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1) 工程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
(3) 施工过程中进行必要的工序检测和质量验收,并保留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五、施工验收与评定的程序1. 施工单位应组织完善的验收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并向验收单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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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工地验收标准具体内容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并且班子健全,组织属实,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资料齐全,施工有序,场地平整,标牌齐全。
3、临时设施措设符合标准,各种物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施工现场整洁。
4、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良好,防护用品合格。
5、作业场地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应具备的一般要求:
1、项目部的工程开工必须具备开工条件及各种开工手续,否则没有特
殊情况不允许开工。
2、工程开工后,项目经理及时签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责任
书”。
施工期内在杜绝死亡、重伤及重大设备事故、轻伤事故频步控制在1‰以内,不仅施工现场保证上级安全文明施工考核达标,而且要争创市级以上文明工地,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奖罚分明。
3、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名单上墙,施工现场按
工程规模配备好专职安全员。
4、项目部具备建筑面积4000m2以上的工程,项目部有资格向上级审
报市级文明工地,6000m2以上审报省级文明工地,8000m2以上审报省级文明工地样板工程。
5、安全帽配戴颜色区分.项目部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兰色,
一线工人为黄色。
6、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技术员、
质检员等必须经安全管理培训。
7、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电缆、电气产品等凡
属于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是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8、工地统一使用省安监总站制发的“七牌二图”(即:施工标牌、工程概况
标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标牌、防火须知标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无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项目经理部组织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标语"“标志牌”和内业管理资料.工地其它图牌、栏都盯作到统一、美观、大方。
附件:
1、认真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事故。
2、建设工地周围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2。
5米(市政2.1米,道路交叉口除外)的遮挡围墙,实施封闭施工。
工地大门或出入口两侧各50米内有专人清扫,无建筑、生活垃圾污染。
建筑物必须用绿色密目网围护。
3、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实施硬地坪施工,定期清洗地面;及时清理散落物。
市区范围内建筑工地钻孔灌注桩施工,其场地必须先砼硬化后钻孔,并设置泥浆沉淀池。
4、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达标不得排放。
沉淀池的设置宜用砖等符合要求的材料砌筑,严禁用编织袋等灌砂后草率垒成,以防泥浆外溢,污染环境.
5、工地出入口5米内必须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要确定专人冲洗。
确保净车出场。
6、砂石等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要分类集中堆放,并采取遮盖等措施.
7、市政工程临时便道硬化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定期洒水,并做好保洁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8、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
脚手架等设施要先洒水除尘后拆除,并做到拆除时有人监控安全和环保。
9、建设工地食堂炉灶一律采用液化气、煤气和电等清洁无污染燃料,不得燃用煤、木料和竹片等。
工地严禁焚烧垃圾、油毡、塑料和废物料等,施工现场不准熔化沥青,杜绝废气和烟尘污染。
10、建设工地民工宿舍及“五小设施”(门卫室、食堂、厕所、淋浴室、娱乐室)安全、整洁、符合卫生、环保要求,落实专人清扫,保持室内外清洁。
生活垃圾应装入垃圾桶(箱)等容器,并及时清运。
11、严格控制施工噪音,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须夜间施工的要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并千方百计降低施工噪音。
要避免人为产生噪音,减少现场光污染,做到施工不扰民。
12、建设工地要有现场醒目的施工标牌和安全警示牌,营造浓厚的文明施工氛围。
13、要加强民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教育,认真落实班、组活动内容。
在民工生活区设置内容新且较规范的宣传橱窗,有浓厚的创建氛围.
14、有条件的建设工地要创建民工学校,不断提高民工的综合素质,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民工工资按时发放,无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