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1、总则1.1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3公司系统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
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
1.4公司系统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5奖惩意见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1.6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表彰和奖励2.1公司系统每年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表彰工作由其上一级单位实施:(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
(2)连续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子公司。
(3)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发供电企业。
(4)连续三年无一类障碍及事故的调通中心、各省调度通信机构。
(5)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电力建设企业。
2.2公司每年对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励。
2.3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所属单位和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情况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846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制度范本系列)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详细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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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力生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的安全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1.4 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 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7 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6)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1 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实施,促进体系“基于风险、系统化、规范化、持续改进”的思想、方法与要求的落地,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与绩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要求,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体系建设与实施及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工作要求。
1.3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企业安全风险预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5〕1号)3 术语和定义3.1 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3.2 分子公司:是指超高压输电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3.3 生产单位:是指以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包括公司直属机构)。
3.4作业标准:为规范员工操作和保证重要工作过程的质量及安全而制定的具体业务或作业活动程序文件,包括针对管理角色的业务指导书及针对操作角色的作业指导书。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要求 (2)6 附则 (4)I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规定1总则1.1 为规范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落实风险管理责任,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可控在控,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确立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原则与要求,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各分子公司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2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3术语和定义3.1 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条件或行为。
3.2 风险:某一特定的危害可能造成损失或损害的潜在性变成现实的机会,通常表现为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3.3 风险评估:辨识危害可能引发特定事件的可能性、暴露和结果的严重度,并将现有风险水平与规定的标准、目标风险水平进行比较,确定风险是否可以容忍的全过程。
3.4 基准风险评估: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的危害和风险进行基本的、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3.5 基于问题的风险评估: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高风险对象或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
3.6 持续的风险评估:对企业风险进行动态的识别和评估。
3.7 风险控制:为消除或降低风险而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的行为。
3.8 生产单位:以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工程施工、调试、工程设计和监理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
13.9 各单位:包括公司、分子公司、总调和生产单位。
4职责4.1 公司安全监察部是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综合性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与标准以及人身风险和环境与职业健康风险管理工作,监督风险评估与控制的落实情况。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力生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4 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 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中国南网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临时用工、实习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外部专家等,以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本规定,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确保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三)公司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一)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确保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员工安全生产职责:(一)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隐患。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南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南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南网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南网全体员工,并为全体员工生产活动的行为准则。
员工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对员工不论职务高低一视同仁,对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 南网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南网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主要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评估检查等工作。
2. 南网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负责。
3. 所有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1. 南网员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生违规行为。
2. 各部门应当建立并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等。
3. 任何人员都有权对南网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协助上级部门及时排除。
4. 禁止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意更改操作程序、私自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工具、设备、器材等违规行为。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1. 南网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裸露上肢、短裤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着装。
2. 南网各部门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化学品、危险物质等的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定期对公司内各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3. 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当立即上报,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整改。
对于存在严重危害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作业,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五章安全培训与演练1. 南网应当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内容,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 南网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练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事故模拟演练、紧急疏散演练等,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南方电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负直接责任。
4.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 公司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3. 公司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五、安全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1. 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发生。
3. 公司应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
2. 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 事故调查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1、总则1.1 为落实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3 公司系统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
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惩罚。
1.4 公司系统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5 奖惩意见由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经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后实施。
1.6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2、表彰和奖励2.1 公司系统每年对以下单位予以表彰,表彰工作由其上一级单位实施:(1)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
(2)连续三年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公司、子公司。
(3)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发供电企业。
(4)连续三年无一类障碍及事故的调通中心、各省调度通信机构。
(5)实现安全施工目标的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电力建设企业。
2.2 公司每年对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各分公司、子公司和调通中心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管理办法》兑现奖励。
2.3 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其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所属单位和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奖励情况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南方电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南方电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南方电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南方电网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
2. 各级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各级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4. 电网建设、运营、维护、检修等环节,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员,负责相关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 电网建设、运营、维护、检修等环节,应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2. 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3. 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4. 各级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4. 加强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6.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安全生产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 各级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南方电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为实现南方电网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 制度大全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度大全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1、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力生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4 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南方电网安全生产规定
南方电网安全生产规定南方电网安全生产规定是为了确保南方电网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电网的连续供电。
该规定明确了南方电网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管理责任:1. 电网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工艺,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台账。
二、作业安全管理:1. 严格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危险作业,要确保人员穿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由专人进行监督。
2. 进行高温作业时,要建立相应的防暑降温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三、设备安全管理:1. 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并进行处理,以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2. 对于老化设备和技术设备的升级更换,要及时进行规划和实施,减少设备故障率和安全事故发生率。
四、安全培训和演练:1. 把安全培训作为工作必备的一项,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增强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正确的安全措施。
五、违章和事故处理:1.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批评教育、罚款等。
2. 对于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南方电网安全生产规定旨在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电网供电的可靠性。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实现南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南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本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部门内设机构和岗位负责人对所属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和考核办法,并纳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工艺、作业场所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并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产⼯作规定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产⼯作规定1、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针,规范中国南⽅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产⼯作,防⽌和减少电⼒⽣产、电⼒建设(以下统称⽣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在⽣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南⽅电⽹安全稳定运⾏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产⼯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产⼯作包括电⼒⽣产和电⼒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电⽹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建设(包括⽕电、⽔电、输变电、送变电、⼯程设计、⼯程监理、⼯程施⼯、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公司和中国南⽅电⽹电⼒调度通信中⼼(以下简称“调通中⼼”)。
1.4 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国家、电⼒⾏业及公司有关安全⽣产的⽅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命”作为安全⽣产⼯作的理念,树⽴“除⼈⼒不可抗拒的⾃然灾害外,通过努⼒,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装备的技术⽔平,改善⽣产条件,规范员⼯⾏为,在确保⼈⾝、电⽹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产经营⼯作。
1.5公司系统实⾏以各级⾏政正职为安全第⼀责任⼈的各级安全⽣产责任制。
建⽴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产保证体系和安全⽣产监督体系。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产经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作。
1.6 公司系统各⽣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业有关安全⽣产的⽅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使安全⽣产⼯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南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各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 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4. 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 安全生产教育: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公司应确保安全生产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6.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保障措施1. 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公司应确保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保障安全生产设施:公司应确保安全生产设施齐全、完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 保障安全生产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保障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保障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缓报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力生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4 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 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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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1、总则
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力生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工作。
1.3 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
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4 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 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1.7 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围绕统一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