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一次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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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申请一次性告知书

申报企业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申请表签字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县级主管部门初审应在经核实的申报材料上加盖“经核查与原件无误”印章,并由核查人签字确认,审批责任卡一式二份加盖初审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签字初审意见。

申请材料:

1、审批责任卡一式二份;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及电子文档;

3、(第一册)综合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4)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业绩表

(5)办公场所、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所属产权证等相关证明(租赁家庭住宅的,需出具小区物业企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6)标准有机械要求的附机械设备花名、发票;

(7)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第二册)人员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花名、身份证明、建造师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表、劳动合同;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有职称人员的花名、职称证书、解聘证明、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花名、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技术工人的花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备案表和社保缴纳人员明细及发票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一、装订及资料要求

1、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分两本白皮胶

装,规格为A4(210㎜×297㎜)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及分类彩页,每页编写页码加盖公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2、其中涉及到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专

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一套资料。

3、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

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

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二、社保及劳动合同要求

1、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

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

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社会保险证明中缴费单位应与申报单位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定,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2、劳动合同需与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需人社部门备

案。

三、人员要求

1、新企业预注册建造师应提供预注册文件;

2、职称人员是指市级及以上人事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单

位评审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称证上有原单位的需附解聘,职称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受聘的,不作为资质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考核,职称人员的“相关专业”按职称证书的专业或毕业证书中所学专业进行考核。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技术工人证书需在正规

培训机构办理的,证上工作单位名称应是本单位名称。

4、企业人员应满足60周岁及以下且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

保险的要求。

四、机械设备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的机械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以企业设备购臵发票为准。

以上资料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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