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教育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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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教育概况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的发展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东莞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意义,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把教育作为战略发展重点,确定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采取重大举措,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经过多年不懈努力,东莞市教育事业取得较大发展,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市,全市32个镇(街)全部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教育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教育综合实力稳居全省前列。
一、各级各类教育情况
(一)学前教育。2010年,全市共有幼儿园727所,在园(班)幼儿208373人。在现有幼儿园中,公立集体办园175所,民办园552所。共有省、市一级幼儿园101所。本市户籍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95.35%,基本普及3年学前教育,实行6周岁入小学。
(二)义务教育。2010年,全市共有小学331所,在校生552377人,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全市共有初中151所,在校生187878人,,本市户籍学龄儿童入学率100%,毕业生升学率97.9%。全市“三残”儿童少年在校生501人,本市户籍“三残”儿童小学入学率98.8%,初中入学率98.17%。
新莞人子女教育方面,全市中小学非本市户籍学生有549553人。非本市户籍小学生432597人,其中在公办小学就读的有105011人;非本市户籍初中生96034人,其中在公办初中就读的有20976人;非本市户籍普通高中学生8792人,中职学生12130人。
(三)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共有68所,其中普通高中(含完中)40所,在校生70398人;中职学校28所(含技工学校3所),在校生50531人。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35744人,升入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34985人,其中普通高中21155人,中职学校13830人。本市户籍学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4.9%。
(四)成人教育。2010年,全市有5所成人高等教育机构、32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231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年培训量达52万多人次,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规模达29756人(不含本市高校内的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全市共有20220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共有51459人报名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五)民办教育。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有552所,民办中小学252所,其中办学层次为小学的有118所、初中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04所、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多层次学校9所、中职学校9所(含2所民办技工学校)。民办学校接收了大量新莞人学生,其中民办小学327586人,民办初中75058人,民办普通高中7456人,民办中职学校10228人。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有402644人,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学生的71.4%。
二、发展教育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东莞市始终坚持教育发展“六个优先”政策(即优先安排教育投入、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学校用地、优先引进教育人才、优先落实教师待遇、优先解决教育问题),不断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围绕“优质、均衡、提高”的目标,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实行“三转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2007年1月起,我市中小学办学管理体制由三级办学管理转为市镇统筹办学、二级管理,将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归市政府统筹办学管理,市财政承担全部办学经费;初中由市、镇街共管,以镇街为主,市财政承担90%经常性办学经费,其余经费由镇街解决;小学由镇街统一管理,并承担其办学经费,村(社区)不再负责学校办学和管理。实行办学管理体制改革后,理顺了教育管理体制,提高了各级学校经费保障水平。
(二)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为进一步整合和扩充全市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我市在2007年7月颁布了《东莞市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案》,计划投入近30亿元,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高中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新建、扩建一批高中阶段学校,撤并小规模学校,争取在2011年前后,把全部公办高中阶段学校都建成优质学校,打造全省高中教育高地。今年,我市将加快高中布局调整校舍建设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新建扩建16所高中阶段学校(9所普通高中,7所中职学校),年内建成6所,进一步加快布局调整进程。
(三)统发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我市从2006年9月起,由市财政委托银行统一按市属学校标准发放全市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和奖金,2007年我们又将教师住房津贴纳入市财政统发。这两项改革,从根本上保障了镇街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实现了全市在职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调动了全市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稳定了教师队伍。
(四)实施完全免费义务教育。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决定》,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负担,我市从2006年9月起,免除本市户籍(包括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2007年,实行免收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阶段书本费;2008年,免收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借读生杂费差额,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完全免费教育。在此基础上,2009年又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本市户籍学生借读生书杂费,让其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采用积分制解决新莞人读书问题。我们把新莞人子女义务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实施新莞人子女就学工程,采取公办中小学挖潜扩容和鼓励兴办民办学校“两条腿走路”的办法,有效解决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2009年,我们出台了《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通过积分制办法,接收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采用积分制办法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的地级以上市。今年1月,我市再次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强化操作,降低门槛,形成长效机制,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新莞人。2010年,共有1.48万名新莞人子女通过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接收52.86万名新莞人子女入读,其中,12.6万人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扶持和规范民办教育。我们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举办民办学校,并加大管理力度,清理整顿无牌无证办学和跨层次招生等无序竞争行为,对民办教育开展年检,实行民办学校星级管理(即将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划分为“三星级、四星级、市一级”三个等级),引导民办学校规范办学、创强评优,提高办学水平。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优惠政策,保障民办教育权益。2010年,出台《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市政府从2010年起至2014年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东莞市民办学校扶持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办学校发展。近年来,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了新莞人子女从“有书读”向“读好书”的跨越。2010年,全市经批准开办的民办中小学25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