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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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价房字【1999】108号

济价房字【1999】108号

济南市物价局、房管局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济价房字[1999]108号 1999年3月9日各县(市)、区物价局、房管局、房地产中介机构: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和《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凡依法设立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价格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凡从事房地产交易的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须经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到物价部门办理中介服务收费手续后,方可开展工作。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房地产咨询、经纪等收费,实行国家指导性价格。

房地产咨询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和书面咨询两种。

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取。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和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

房地产经纪收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一)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取。

代理人对客户提供详细、真实房源地理位置及有关事项后,可收取看房服务费,每看两处收费50元。

(二)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收取。

10万元以内的(含10万元)按2%——2.5%计取;10万元——30万元的(含30万元)按1%——2%计取;30万元以上的按0.5%——1%计取。

哈尔滨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

哈尔滨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

哈尔滨房屋中介费收取标准在哈尔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标准一直备受关注。

作为租房者或购房者,了解清楚中介费的收取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因此,本文将详细介绍哈尔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标准,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首先,根据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哈尔滨市房地产中介费的收取标准是比较明确的。

对于租房中介费,一般是按照租金的一个月来收取的,不得超过一个月的租金。

而对于购房中介费,一般是按照房屋总价的一个定比例来收取的,这个比例在哈尔滨市场上普遍为2%至3%不等。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中介费的收取一般是在签订租赁或购房合同之后进行的。

在签订合同前,中介机构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租房者或购房者在选择中介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核实中介费的收取时间和标准,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对于中介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来说是可以协商的。

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选择分期支付。

但不管采取何种支付方式,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发生后续纠纷。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支付中介费时,一定要索取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购房或租房中介费都应当开具发票。

持有发票不仅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还可以在日后的维权过程中提供有效的凭证。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签订合同和支付中介费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清楚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失。

总的来说,了解哈尔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标准对于租房者和购房者来说非常重要。

希望大家在选择中介机构和支付中介费时,能够谨慎对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中介机构能够依法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广大租房者和购房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房产居间费用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房产居间费用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房产居间费用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房产居间费用作为房地产交易中的一项重要收费项目,一直备受关注。

随着房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房产居间费用的标准已成为业内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房产居间费用的定义和背景、目前的情况以及影响房产居间费用标准的因素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

房产居间费用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由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一定费用,以服务提供为主要目标。

这些费用一般由交易的双方按比例分摊支付,涵盖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的服务成本、办公费用、员工薪资等。

房产居间费用的存在旨在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目前,房产居间费用的情况存在一定的复杂性。

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机构的居间费用标准存在差异,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消费者的困扰。

另一方面,一些中介机构或经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着不规范操作、虚假宣传等问题,导致部分消费者对居间费用产生质疑和不满。

影响房产居间费用标准的因素众多。

首先,市场供需关系是决定房产居间费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房地产市场供应充足,中介机构竞争激烈时,居间费用相对较低;反之,当市场供应紧张,需求旺盛时,居间费用可能会上涨。

其次,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的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也会对费用标准产生影响。

服务水平高、资深经纪人行业经验丰富的中介机构通常会收取相对较高的居间费用。

此外,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也是影响费用标准的重要因素。

本文旨在通过对房产居间费用标准的研究和分析,为相关方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同时,本文将探讨居间费用标准对市场的重要性以及对市场的潜在影响。

通过深入理解房产居间费用标准的现状和可能的未来趋势,我们可以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每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引言部分主要包括概述、文章结构和目的三个方面。

在概述部分,将介绍房产居间费用标准的背景和重要性,引发读者对该话题的兴趣。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遍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地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关于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沪价房(1996)第88号)

关于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沪价房(1996)第88号)

关于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沪价房(1996)第88号)日期:2010-06-10 11:32各区(县)物价局(委),浦东新区工商局,各区(县)房地局,浦东新区规土局: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和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计价格(1994)2017号《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等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二、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一般宗地价格评估,都应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即按房地产或宗地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具体收费标准分别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人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见附表三)协商确定。

四、上述规定的房地产及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为上限标准。

为房地产或土地使用权抵押而作的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上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如委托单位付费确有困难的,通过双方协商,评估缓构可酌情减收,但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每件房地产评估费不足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五、浦东新区的评估收费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其中,上浮幅度在10-20%之间的,应向新区物价部门备案,上浮幅度超过20%的,应向市物价局备案。

本市其它地区的评估收费确需上浮的,也按此办法,向所在地区的物价部门备案,但上浮幅度限于20%。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04 - 计价格[1995]第971号 -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04 - 计价格[1995]第971号 -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第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政策法规】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政策法规】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政策法规】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1995年7月17日计价格第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土地价格评估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

房地产经交价格的定、调整收费标准的,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九、本通知下达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附表: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计算表附表: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计算表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1 100以下(含100) 52 101以上至1000 2.53 1001以上至2000 1.54 2001以上至5000 0.8。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施办法-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正文:----------------------------------------------------------------------------------------------------------------------------------------------------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杭州市区 (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管理。

第三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指具有资质依法设立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当事人委托,提供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等服务所收取的经营性收费。

第四条杭州市物价局是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

负责贯彻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政策,制定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规定,对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施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包括各开发区)根据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本区范围内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进行管理。

第五条房地产中介服务实行“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第六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在国家价格政策调控、引导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制度。

根据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同的项目,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自行制定或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基准价格(费率),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1995]971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计价格[1995]971号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遍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地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买二手房中介费怎么算?

买二手房中介费怎么算?

买二手房中介费怎么算?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

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

虽然主管部门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一、买二手房中介费怎么算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

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全是自己纯赚的。

虽然主管部门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中介公司把交易都认定为“特别复杂交易”,宽松一些的把有贷款的交易就算作复杂交易,按照2.2%收取中介费。

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表示:对于什么是复杂交易,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公司的交易,都是按照复杂交易收取中介费。

目前房屋中介机构包括中原地产、麦田房产、鑫尊地产、中大恒基等都收2.7%的中介费。

只有少数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经济服务收费标准在2.2%-2.5%之间。

例如恒洋地产,公司规定如果购房者需要申请贷款,那么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5%,如购房者无需贷款,那还有进一步议价的空间。

再如玉宇地产,目前其二手房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

但据了解,购房者还需交纳3000元的过户费、3000元的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另外客户如需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则要支付3000元的加急费。

二、中介费收取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备注:
1、经纪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房屋入住、代办贷款过程中,涉及政府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含在中介经纪费中.
2、经纪机构不可强制要求进行房产价格评估.
3、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项目,须按服务项目逐一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
房地产经纪租赁代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备注:
1、经纪机构在完成租赁中介经纪服务项目,办理好房屋租赁入住手续之后,额外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
2、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过程中,涉及政府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含在经纪费中.。

江西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江西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江西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赣价经字[1996]71 号
—、凡依法设立并具备省级以上房地产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咨询、房 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 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中介服务,可向委托方收取合理 的中介服务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中介服 务机构应当本着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 依据本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5001 以上至 10000
0.3
10000 以上
0.1
城镇面积(平方公里)
收费标准(万元)
基准 地价
5 以下(含 5) 5~20(含 20) 20~50(含 50)
4~8 8~12 12~20
50 以上
20~40
房屋租赁代理
按成交租金一个月标准内 房地产经纪费由委托方支
计收。
付,具体收费在标准幅度内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 (1)房地产咨询收费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委托方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 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的咨询费用。 (2)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并经省建设厅、省 物价局确认的机构按本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3)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 佣金。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为全省统一项目,收费标准(见表)为本省最 高标准。各地、市物价、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增减收费项 目,新增的收费项目必须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批准。收费标准在不高于省定最 高标准内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备案。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 所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办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凭省级以上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到申办工商登记的同 级物价部门申领《江两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 原则和收费标准,切实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七、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格未经确认;不办理《江两省经营性收费许可 证》进行中介服务收费;不明码标价;自立名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 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不执行自愿委托;只收费不服务;不保证服务质 量的,属价格违法行为,由物价检查机构按有关法规、政策予以处罚。 八、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发生纠纷,由物价部门负责处理。房地产价格评估 争议,由省建设厅、省物价局负责行政复议。 九、本规定下达以前的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46_001_(房屋买卖代理收费)(计价格﹝1995﹞971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46_001_(房屋买卖代理收费)(计价格﹝1995﹞971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机构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物价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土地价格评估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国家土地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文件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文件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1995-07-17计价格(1995)9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建委(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二、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以上收费标准,属指导性参考价格。

实际成交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中介机构协商议定。

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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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2、房地产居间特点
1 房地产居间人必须“一手托两家” 2 只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3 介入房地产交易程度较浅 4 服务的有偿性 5 房地产居间活动范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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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3、房地产居间类型
按所委托内容不 同的划分
指示居间
(居间人仅为 委托人报告订 约机会的居间 )
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 (三)房地产居间合同 1、房地产居间合同的涵义和性质
(1)涵义 房地产居间合同:房地产经纪人接受委托,为
委托方报告房地产成交机会或撮合委托人与他方成 交,委托方给付佣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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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2)性质 房地产居间合同是以促使交易双方订立合同,
达成交易为目的的委托合同。 注意:房地产经纪人是中间人,既不能以一方
承租方
备注
租赁居间 服务
月租金的40% 月租金的40%
根据杭价服(2007)22 号文件规定居间代理服务佣金
服务项目
房地产成交价格
50万元(含)及以下
房地产转让 50万元至100万元(含) 居间服务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
基准收费标准
买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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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同类型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本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推荐文本) (1)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2)房屋出租委托协议 (3)房屋承购委托协议 (4)房屋承租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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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居间业务基本概况
• 四、房地产居间业务佣金
表1 杭州房地产租赁居间代理服务佣金
服务项目
基准收费标准
出租方
媒介居间
(居间人仅为 委托人订约撮 合、媒介的居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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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价房发[1995]200号)关于房地产服务中介收费的通知

(云价房发[1995]200号)关于房地产服务中介收费的通知

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云价房发[1995]200号)各地、州、市物价局、建设局:为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房地产中介服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正常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全省各地经省建设厅审批,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的各类估价机构,必须经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确认,方可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并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凡未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和未经确认进行房地产估价的,其估价结果无效,所收费用按非法收费论处。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认办法另行通知)。

二、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田体和其它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三、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是房地产交易市场重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爱抵,双方签订合同,依据本通知规定的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中介服务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四、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中升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可应委托人要求,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等咨询服务,收取房地产咨询费。

房地产咨询收费按服务形式,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

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收费标准。

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 200元--8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一般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3%。

买房中介费的标准是什么?中介费用包括哪些?

买房中介费的标准是什么?中介费用包括哪些?

买房中介费的标准是什么?中介费用包括哪些?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中介公司一般都是为二手房买卖服务,很多人因为没有卖房子和买房子的经验,就会把二手房放在中介公司,或者通过中介公司找房源看房子,中介公司也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对买卖房子的事情也能帮上很大的忙,不过中介公司也会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那么买房中介费的标准是什么?中介费用包括哪些?买房中介费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5、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中介费用包括哪些?1、评估收费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

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

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

2、代理收费这是中介收费的主要来源。

代理收费分为两种,一种是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

房屋租赁中介收费标准房屋中介费用如何收取房屋中介费

房屋租赁中介收费标准房屋中介费用如何收取房屋中介费

房屋租赁中介收费标准房屋中介费用如何收取房屋中介费一、房屋中介费如何收费?一、购买房屋中介费要怎么收现在中介费一般都是按照总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担保费)。

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时候实在收不上来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为他们收取的全是自己纯赚的。

虽然主管部门规定少数特别复杂的住宅买卖经纪服务,经交易各方协商同意,可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中介公司把交易都认定为“特别复杂交易”,宽松一些的把有贷款的交易就算作复杂交易,按照2.2%收取中介费。

中介公司的经纪人表示:对于什么是复杂交易,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公司的交易,都是按照复杂交易收取中介费。

目前房屋中介机构包括中原地产、麦田房产、鑫尊地产、中大恒基等都收2.7%的中介费。

只有少数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经济服务收费标准在2.2%-2.5%之间。

例如恒洋地产,公司规定如果购房者需要申请贷款,那么应支付的中介费为2.5%,如购房者无需贷款,那还有进一步议价的空间。

再如玉宇地产,目前其二手房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

但据了解,购房者还需交纳3000元的过户费、3000元的公积金贷款担保金,另外客户如需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则要支付3000元的加急费。

二、中介费收取的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1、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2、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3、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4、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序基本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基本服务内容号项目买方卖方权籍检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检查、征询所交易房子权利的根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益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录;检查、征询波及权益人的处罚要乞降条件;核实处罚资格、权益人和有关人的身份及权益等。

使用状况检查:采集、检查、征询房子座落环境、使用年限、设施转让价钱及有关花费的结清状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问有无租借、违章搭建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房子买卖和使用状况等。

房产交易房产交易1居间代理信息公布:采集、检查、征询买卖价钱的行情比较、成交价的成交价的服务费税费结算、房子户型比较等,采纳各样形式公布有关信2%1%息等。

确立成交意愿,订立交易合同:陪伴两方当事人实地踏勘;商定洽商时间、交流买卖两方的成交意愿;出示经认定的权籍资料、认识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两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目睹,照实见告成交两方买卖合同的商定条款和注意事项、执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办理产权过户:采集两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代收代付应由拜托人支付的税、费,达成全部交易过户、房屋入停手续。

代劳有关事项过户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电视、维修基金等过2200元200元手续服务户和结算手续等。

费代劳贷款代劳贷款担保,代劳房地产抵押、公积金、按揭贷款等贷款额的3—2%服务费有关手续。

独自代劳产权过户采集两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代收代付应由拜托人41000元—手续服务支付的税、费,达成全部交易过户、房子入停手续。

费备注:1、经纪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房子入住、代劳贷款过程中,波及政府规定应由拜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括在中介经纪费中。

2、经纪机构不行强迫要求进行房产价钱评估。

3、经纪机构供给的其余延长服务项目,须按服务项目逐个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发选择,不得强迫或引诱供给服务并收费。

房地产经纪(租借代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基本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基本服务内容项目承租方出租方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检查、征询所交易房子权益的来源、现状,并做好书面记录;采集、检查、征询房子座落环境状况;向物业管理单位查问有无租借、违章搭建等状况;采集、检查、征询租借价钱的行情比较、租借两方租借中介的心理价钱比较,有关政策规定等;1个月租金的经纪服务进行各样形式的信息公布活动等;—100%收费商定洽商时间、交流租借两方的成交意愿;陪伴两方当事人实地踏勘;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认识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两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目睹,照实见告成交两方租借合同的商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租金的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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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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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备注:
1、经纪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房屋入住、代办贷款过程中,涉及政府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含在中介经纪费中。

2、经纪机构不可强制要求进行房产价格评估。

3、经纪机构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项目,须按服务项目逐一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

房地产经纪(租赁代理)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备注:
1、经纪机构在完成租赁中介经纪服务项目,办理好房屋租赁入住手续之后,额外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应明码标价,并由客户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诱导提供服务并收费。

2、经纪机构办理房屋租赁过程中,涉及政府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不包含在经纪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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