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国家专项经费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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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对国家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

吴琳

摘要:国家财政部、各部委对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的管理在不断加强,多年来对执行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不断的总结、解决,到目前已形成一系列具体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通过这几年对企业参与的国家拨款项目财务日常工作和项目财务验收工作的学习和总结,结合相关会计准则,就国家专项经费在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谈点自己的经验。

关键词:企业;专项经费;会计核算

随着国家对产业化发展的推动,支持企业坚持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研发关键共性技术、提升我国高新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国家对国家支撑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同时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承担项目企业由于日常工作中对相关准则、制度的解读及项目财务核算经验的不足,造成对项目“单独核算”的要求把握不好,结合近几年项目从核算、审计到验收过程中与主管部门、中介机构的交流学习、不足整改,根据相关制度,对专项经费的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设置、经费支出原始凭证要求总结一下个人认为较为规范、清晰并得到相关中介机构、主管部门审计认可的国家专项经费的具体会计核算及具体要求。

一、收到企业项目课题预算书确定的专项经费时,在“递延收益”科目下将具体项目设置为核算项目,确认递延收益。

二、专项经费支出根据项目性质应该在哪个科目下核算就计入相应科目进行核算,如研究开发类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费”科目下核算;将具体项目名称设置为核算项目,并根据预算将核算项目的内容分设为专项经费或自筹经费;根据预算内容参照相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核算内容设置下一级科目。如:技术研发类项目用专项经费开支的设备费,科目设置为“管理费用-研发费-设备费”,核算项目为“ˑˑ项目专项经费”;研发类项目用企业自筹经费列支的劳务费,科目设置为“管理费用-研发费-劳务费”,核算项目为“ˑˑ项目自筹经费”。这样从核算项目来分别核算项目的专项经费和需企业配套的自筹经费,完整的体现项目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的开支情况,全面反映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具体会计科目的使用和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要求。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企业核算和管理的随意性、具体会计科目的使用不规范和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不完整,导致项目验收审计时,审计人员和财务专家认为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已经发生的经费支出没有充分依据支持而对支出不予认可,这样就会造已发生的实际支出不能被确认而成为项目经费结余,使企业蒙受不该发生的损失。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是现在企业主要承担项目的具体经费管理办法,其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基本相同。课题项目经费支出包括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具体核算内容及原始凭证要求为:

(1)设备费: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的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设备费一般是不予调增的。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可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使用,但国家有权调配用于相关科研开发。专项经费中对设备仪器有详细规定的按课题预算书执行。设备费的支出应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合法票据、设备清单、验收单、入库单、领用单等原始凭证。

(2)材料费: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材料费的支出应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合法票据、消耗分摊计算表等原始凭证。

(3)测试化验加工费: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支出应提供相关合同、合法票据、检验化验结果报告等相关原始凭证。

(4)燃料动力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相关仪器、设备、专用装置、项目车辆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的费用。支出时应提供相关合法票据、消耗分摊计算表等原始凭证。

(5)差旅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考察、调研、学术交流、项目基地往返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差旅费标准执行课题预算书规定的标准,课题预算书未规定的,可按公司标准执行。以专项经费开支的差旅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支出时应提供相关合法票据。

(6)会议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专项经费开支的会议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支出时应提供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组织会议的合同、相关合法票据。会议数量、标准按课题预算书规定执行,课题预算书未规定的,可按公司标准执行。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发生时应事先报项目组织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项目预算书规定的标准执行。以专项经费开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支出时应提供相关邀请函、审批意见及相关合法票据。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支出时应提供相关合同、合法票据。专利维护费不能在专项经费中列支。

(9)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专项经费及项目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以专项经费开支的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支付方式必须是通过会议形式或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支出时应提供相关合法票据或具体支付明细,并附专家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专家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电话号码、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专家咨询费的支出标准必须严格按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0)劳务费: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支付时应提供相关合法票据或具体支付明细并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工作量、支付标准等,支付标准必须严格按课题预算书的规定执行。以专项经费开支的劳务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

(11)管理费:指课题研发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房屋,日常水电气等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已在专项经费支出项目中列支的上述管理性质支出不得在管理费中再列支。

上述费用除管理费外均属于项目直接费用,管理费属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因此,间接费用不得调整,按课题统一核定,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综上所述,我们从项目开始执行时,项目的财务核算就必须为项目最终验收做好准备,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以课题任务书、课题预算书为项目经费支出依据,真实、完整、准确体现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项目顺利通过结题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作者单位:贵州同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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