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研究
美国期货专家经验谈
美国期货专家经验谈在金融市场的广袤天地中,期货交易犹如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之旅。
美国作为全球金融领域的重要引领者,孕育出了众多经验丰富、见解独到的期货专家。
他们在市场的起伏中摸爬滚打,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犹如璀璨的明珠,为后来者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要深入理解美国期货专家的经验,首先得明白期货交易并非简单的买卖操作,而是一场对市场趋势的精准预测和风险把控的博弈。
在这个领域,耐心和冷静是至关重要的品质。
一位知名的美国期货专家曾分享道:“在期货市场中,冲动是魔鬼。
每一个决策都需要经过深思熟虑,不能被短暂的市场波动所左右。
”这意味着,投资者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合适的交易时机,而不是盲目跟风或者急于求成。
风险管理是期货交易中的核心环节。
美国的期货专家们深知,控制风险不仅仅是设置止损点这么简单,更在于对仓位的合理把控和资金的有效分配。
他们强调,永远不要将所有的资金投入到一笔交易中,即使对某个行情有着极大的把握。
因为市场是变幻莫测的,一次意外的波动就可能导致巨大的损失。
一位资深专家形象地比喻道:“期货交易就像是走钢丝,你需要时刻保持平衡,一旦失去平衡,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合理的仓位管理和风险分散是确保在市场中长久生存的关键。
技术分析和基本面分析是期货专家们决策的两大重要依据。
技术分析通过研究历史价格和成交量等数据,试图预测未来的价格走势。
而基本面分析则关注宏观经济数据、政治局势、供需关系等因素对商品价格的影响。
美国的期货专家们通常会将两者结合起来,以获得更全面、更准确的市场判断。
例如,在分析农产品期货时,他们不仅会关注农作物的生长状况、库存水平等基本面因素,还会运用技术分析工具来确定入场和出场的时机。
心态在期货交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美国的期货专家们普遍认为,保持平和的心态是成功的关键之一。
面对盈利时,不能被贪婪冲昏头脑,而在遭遇亏损时,也不能陷入恐慌和绝望。
一位有着多年交易经验的专家回忆道:“曾经有一次,我因为连续的盈利而变得过于自信,结果在一次重大的市场调整中损失惨重。
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研究
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研究建立投机持仓限制制度就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防范投机持仓过大引发价格扭曲和市场风险。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对投机持仓进行限制,是为了使期货市场的供求关系免于受到过度投机的破坏,维持期货市场供求的正常平衡。
美国期市持仓限制的特点1.持仓限制与商品供给量成正相关关系美国期货市场对投机持仓采取单个月份持仓限制与总持仓限制并重的制度,持仓限制与商品的供给量成正比。
商品供给量大的品种,持仓限制的绝对量也较大,但相对量较小;商品供给量小的品种,持仓限制的绝对量较小,但相对量较大。
2.单个月份持仓限制与所有月份持仓限制并重美国的持仓限制制度是按照净持仓为标准进行衡量的,对相关品种单个月份持仓和所有月份持仓都有限制。
所有月份总持仓限制,或称所有月份合并持仓限制,是对一个交易者在一种商品所有月份(包括现货月)的持仓加总后的总持仓实施的持仓限制。
所有月份的总持仓是期货和期权持仓的总和。
CME限仓原则为,所有月份总持仓是同一商品所有月份期货合约的持仓,加上所有执行价格(按delta系数折算后)的期权合并计算后的净多或净空持仓。
持有期货多头合约、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跌期权被视为多头持仓。
相反,持有空头期货合约、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涨期权则被视为空头持仓。
CFTC规定,除现货月之外,任何其他单个月份的持仓限制一般约为所有月份总持仓限制的三分之二。
3.现货月份持仓陡然收紧为了有效控制交割风险,美国期货市场还设置了现货月(交割月)持仓限制,额度大大小于单个月份持仓限制。
现货月的持仓限制是从现货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通知日)开始,而递减持仓限制则是在现货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开始。
现货月递减持仓与可交割商品量挂钩,把防范新老生产年度交替时可能出现的可交割商品供给不足引发的多逼空风险进一步制度化。
现货月的递减持仓限制属于更严格的持仓限制,目前在CBOT的上市品种中,只对新老生产年度交替的小麦5月合约、糙米7月和9月合约实行递减持仓限制。
接触与遏制并重:美国涉港金融制裁考察
接触与遏制并重:美国涉港金融制裁考察目录一、内容概要 (2)(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3)(二)文献综述 (3)(三)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5)二、美国涉港金融制裁的背景与现状 (6)(一)美国对香港的地位与影响 (7)(二)香港金融市场的特点与风险 (8)(三)美国涉港金融制裁的历史沿革 (9)三、接触与遏制 (10)(一)接触策略的内涵与实施 (11)1. 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 (12)2. 金融交流与合作 (14)3. 政策沟通与人文交流 (15)(二)遏制策略的内涵与手段 (16)1. 制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17)2. 财政制裁与出口管制 (18)3. 国际舆论的压力与引导 (19)四、接触与遏制并重策略的效果评估 (20)(一)经济制裁效果的分析 (21)1. 对香港经济的直接影响 (22)2. 对全球经济的影响 (23)(二)政治与外交影响的考量 (24)1. 对中美关系的影响 (26)2. 对香港国际地位的影响 (27)(三)制裁政策的调整与优化 (28)五、案例分析 (29)(一)金融机构类型与特点 (30)(二)制裁措施的具体实施过程 (32)(三)制裁效果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33)六、结论与建议 (35)(一)主要研究发现总结 (36)(二)政策建议 (36)(三)未来研究方向展望 (38)一、内容概要本文旨在探讨美国对香港实施的金融制裁措施,分析其背后的战略考量,并评估这些制裁对香港经济及金融稳定的影响。
文章首先概述了美国制裁香港的原因和目的,随后详细剖析了制裁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包括对金融机构和个人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文章进一步讨论了制裁对香港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对贸易、投资和金融市场的影响。
文章提出了应对制裁的建议和对策。
在原因和目的方面,文章指出美国对香港实施金融制裁主要是出于政治和安全考虑,旨在削弱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限制中国在香港事务中的影响力。
制裁内容包括对特定金融机构和个人实施资产冻结、禁止交易等措施,以及限制与香港的金融往来。
常见外盘期货合约细则
常见外盘期货合约细则外盘期货合约是指在国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
以下是常见外盘期货合约的细则:1.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的标普500股指期货合约(S&P 500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美国股票市场的标准普尔500指数。
每个合约代表着指数的更改金额,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0美元乘以指数点数。
交割月份为三个季度的第三个周五2. 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的WTI原油期货合约(WTI Crude Oil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得克萨斯中质原油。
每个合约代表着1000桶原油,交易单位为美元。
交割月份为每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二3. 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铜期货合约(Copper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高纯度铜板。
每个合约代表着25吨铜,交易单位为美元。
交割月份为每个季度的每个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
4.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玉米期货合约(Corn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美国玉米。
每个合约代表着5000蒲式耳的玉米,交易单位为美元。
交割月份为每年的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和十二月。
5.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的欧洲利率期货合约(Euro. Inter. Bank. Offered. Rate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欧洲银行间报价利率。
每个合约代表着100万欧元的利率,交易单位为欧元。
交割月份为每个季度的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
6. 新加坡交易所(SGX)的日经225指数期货合约(Nikkei 225 Index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日本日经225指数。
每个合约代表着指数的1000倍,交易单位为日元。
交割月份为每个季度的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
7. 香港交易所(HKEX)的恒生指数期货合约(Hang Seng Index Futures):合约规定标的为香港恒生指数。
每个合约代表着指数的50倍,交易单位为港元。
我国和美国期货市场的比较
期货市场是金融市场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美国的期货市场而言,经历了三个阶段(被动受力,联动效应和整合场外)后,在20世纪70年代,它逐渐从美国经济的子市场转变成国际定价中心和“国际风险管理中心”。
商业客户,非商业客户,套期保值者,投机者以及抢帽子者活跃的交易使得期货市场具备了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功能,为投资者提供了基本的套期保值手段。
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型金融机构介入,投机者承担风险进行投机获取利益的同时,也使期货市场更加的完善,成为现货市场的风向标。
自从1990年中国建立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标志我国期货市场成立开始,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制度的不断完善,直至2004年国九条的推出规定把证券、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首次明确将期货市场正式纳入整个资本市场体系。
十几年的不断摸索借鉴了国外先进模式,适应了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并且可以满足解决市场化、国际化程度的大幅提高所带来的能源、粮食、金融、产业等一系列经济安全问题的需要。
然而,相比较于有150多年发展历史的美国而言,中国在风险管理、市场监管、制度创新和品种创新领域依然任重而道远,计划经济模式、行政干预方式依然随处体现,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期货制度,适应国内投资者需求,加大期货市场的吸引力,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因而,有必要对中国和美国的期货市场中各方面进行比较。
一、期货市场的结构及期货品种我国目前20个左右的期货品种都集中于农产品、金属等。
如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大豆、玉米,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棉花、白糖等以及在上海交易所的铜、铝、锌。
然而中国作为资源大国,这些品种相对来说还不够满足巨大的需求。
中国需要建立原材料安全体系,不仅要有足够的现货储备,也需要期货储备。
商品期货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建立金融期货市场,从而才能加大中国在国际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主动影响国际价格而不只是被动接受。
而研究美国期货市场可以看到,CBOT市场涵盖了从大豆、小麦到道琼斯工业指数期货,COMEX市场有铜、白银和黄金等,NYMEX市场有原油、天然气等品种,另外还有棉花、咖啡和可可和白糖在NYBOT市场上交易。
美国144A债券市场发展特征与制度安排
研 究 简 报2012 第 综合研究所 期(总第 期) 2012 年 4 月 6 日美国 144A 债券市场的发展特征与制度安排1王一萱 李湛【摘要】我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将要推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私 募债券市场发展模式的探索和制度规则的设计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 中。
美国拥有全球最发达的多层次私募债券市场,其债券私募发行法 律经历了 70 多年的演进,尤其是 144A 规则的出台,体现了美国证券 监管“与时俱进”的特征,有力推动了美国私募债券市场的发展。
基于此,本报告对美国 144A 债券市场的最新发展特征和核心制度安 排进行了详实的研究, 希望为我国私募债券市场的制度设计提供借鉴 和参考。
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1、144A 规则解决了美国私募发债转售问题,遵照 144A 规则的 发债规模迅速扩大。
截至 2011 年底发行金额和存量余额占比达到 90% 以上,144A 债券交易场所广泛,交易相对活跃,成为美国私募债券 的主要形式。
2、144A 私募债券的发行特征如下:第一、发债主体广泛,包括 美国企业和其他多个国家企业;第二、144A 债券涵盖了投资级和投1本文是综合研究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阶段研究成果之一。
持笔人:王一萱,李湛。
感谢王宇双、杨忠俭数据收集和整理的辛苦工作;感谢证监会市场监管部霍达副主任,深交所蔡伟彬副总监、丁晓东经理的宝贵 建议;感谢王晓津研究员、吴林祥研究员和戴益文助理研究员参与本课题研讨的真知灼见。
1机级债券,其中高收益债是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债券发行期限和剩 余期限集中在 1-10 年,以中长期为主;第四、发债集中在工业与银 行等行业,发债规模集中在 1-10 亿美元,但 1 千万至五千万规模的 发债数量也占到 18%,对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较大;第五、144A 债券采 用优先级抵押、抵押、公司担保等多种增信方式,在没有抵押和担保 的情况下,设置了优先求偿级别,以此保护投资人利益。
欧美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分析与比较
欧美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分析与比较引言国债市场是国家经济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提供了政府借贷的渠道,并且在金融市场中起到了稳定经济的作用。
欧美国债市场作为全球最大的国债市场之一,其做市商制度在市场运作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将从欧美两个国家的角度,对欧美国债市场的做市商制度进行分析与比较。
一、欧洲国债市场的做市商制度欧洲国债市场的做市商制度主要由欧洲央行(ECB)和各国中央银行来管理。
欧洲央行在欧元区的国内和国际债券市场上充当做市商的角色,其目标是确保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运转。
1. 欧洲央行的做市商功能作为欧洲央行的核心职能之一,欧洲央行在欧洲国债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做市商角色。
欧洲央行通过参与国内和国际债券市场,提供流动性,同时也负责市场的稳定运转。
欧洲央行的做市商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提供流动性支持:欧洲央行通过出售和购买债券来调节市场的流动性。
在市场缺乏流动性时,欧洲央行会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支持,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市场监控与干预:欧洲央行会定期监控债券市场的运行情况,并在必要时进行干预。
例如,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或风险加剧时,欧洲央行可以通过购买或出售债券来平衡市场供需,以维持市场的稳定。
•提供定价参考:欧洲央行参与债券市场的交易活动,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定价的参考。
欧洲央行的交易行为可以作为市场参与者进行交易决策的依据。
2. 各国中央银行的角色除了欧洲央行,各个欧元区国家的中央银行也在本国的国债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做市商角色。
他们负责各自国家债券市场的流动性管理和市场监控,以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转。
各国中央银行与欧洲央行保持密切的合作和协调,形成了一个统一的国债市场。
二、美国国债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美国国债市场的做市商制度相对于欧洲国债市场来说更加多样化和市场化。
美国国债市场主要通过经纪商和投资银行来提供流动性和市场参与。
以下是美国国债市场的主要做市商制度:1. 经纪商的作用在美国国债市场中,经纪商是市场的中介机构,通过提供买卖双方的撮合交易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
美国国债期权做市商制度研究
美国国债期权做市商制度研究虞瑾蒨美国长期国债期权于1982年上市,这成为利率期权以及金融期权诞生的标志。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美国10年期国债期权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长期利率类期权,2017年成交量占全球总成交量的一半。
相较国债期货,国债期权具有挂牌合约较多、流动性分散等特点,而做市商制度在提供市场流动性、维护价格合理性和提升市场效率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因此成为推动美、欧、日等期权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
相对于全球利率市场化进程,我国场内利率衍生品市场起步较晚,仅有国债期货市场于2013年建立,国债期权市场尚处于空白,无法满足我国较为迫切的利率风险管理需求。
为此,本文系统梳理和分析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团(CME)国债期权做市商制度,以期为我国建立国债期权市场提供有益借鉴。
美国国债期权市场发展情况国债期权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点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标的国债期货的场内标准化产品。
美国率先于1982年上市了全球首只长期国债期权合约,历时31年完成了包括短期期权、序列期权、常规期权等不同期限的国债期权产品布局。
2017年,美国国债期权在全球前20位长期利率衍生品中占据4席,成交共计2.28亿张。
其中美国10年期国债期权位列第五,交易量1.29亿张(见表1)。
从各期限美国国债期权合约表对比发现,除最小变动价位和行权价格间距外,其他各条款基全球视点本一致:合约标的为1手标的国债期货;合约类型为美式看涨和看跌期权;到期月份为3个季月和3个连续近月;除超长期外,其他期限的最小变动价位与标的国债期货一致 ;行权价格间距上,标的国债期货所对应的现货期限越长,行权价格间距越宽,且对于活跃交易品种,近月期权合约行权价格间距小于其他月份合约;行权数量设置上,根据国债期权的流动性,以平值期权为基准,上下各加挂数十甚至上百个合约(见表2)。
与其他境外交易所相比,此设计可以充分满足市场的需要,但一定程度上分散了交易量和流动性。
美国期权管理制度
美国期权管理制度一、美国期权市场的发展历史美国期权市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当时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期权交易所,开始交易农产品期权。
20世纪以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工具的创新,期权市场逐渐蓬勃发展。
美国的期权市场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商品期权、货币期权等多个品种,从小成交额的期权合约到大规模的期权交易,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市场体系。
美国期权市场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多个阶段,其中最重要的里程碑之一是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成立,它推动了股票期权市场的发展。
1982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推出了SPX指数期权,标志着股指期权市场的出现。
后来,纽约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等交易所也相继推出了各种期权合约,形成了多元化的期权市场。
二、美国期权市场的市场参与者美国期权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期货经纪商、市场制造商、交易所等多个群体。
个人投资者是期权市场中最常见的参与者,他们通过证券经纪商或在线交易平台购买和出售期权合约。
机构投资者包括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他们通过投资顾问或专业交易员管理期权投资组合。
期货经纪商是期权市场的重要渠道,他们为投资者提供期权交易服务和咨询。
市场制造商是为了提供市场流动性而在交易所交易的交易员,他们通过买卖期权合约来维持市场的稳定和有效。
美国期权市场的监管机构美国期权市场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金融业规范局(FINRA)等多个机构。
SEC是主要监管股票期权市场的机构,它负责监督证券交易所、证券经纪商、发行人等市场参与者。
CFTC是主要监管商品期权市场的机构,它负责监督期货经纪商、期货交易所、商品交易员等市场参与者。
FINRA是私营证券行业监管机构,它负责监督证券经纪商、投资银行等市场参与者。
美国期权管理制度的制度规则美国期权市场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市场规则、交易规则、风险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pta限仓规则
pta限仓规则
PTA限仓规则是指对PTA期货合约持仓量的限制规定。
PTA期货是以聚酯切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为防止市场过度波动和投机行为,交易所会制定限仓规则来限制投资者对该合约的持仓量。
一般而言,PTA期货的限仓规则包括单笔限仓和累计限仓两种情况。
单笔限仓是指对单个投资者在一个交易日内对同一合约的持仓量设定的限制。
该限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以保证市场稳定。
例如,交易所可设定单笔限仓为某一固定手数或某一固定比例。
累计限仓是指对单个投资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同一合约的累计持仓量设定的限制。
通过控制投资者对同一合约的总持仓量,可以防止投机行为的过度影响市场价格。
限仓规则的设定旨在维护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价格。
同时,限仓规则也确保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避免个别投资者对市场产生过大的影响。
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周期
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周期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固定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周期。
了解和掌握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周期对投资者和交易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周期,并探讨其对市场参与者的影响。
一、交易时间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是指市场开放和关闭的时间段。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期货市场交易时间有所不同。
下面以美国期货市场和中国期货市场为例进行介绍。
1. 美国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美国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一般分为两个主要交易时段:日盘交易和夜盘交易。
(1)日盘交易:美国期货市场的日盘交易时间一般从早上9点开始,持续到下午2点半左右。
这个时间段是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期,交易量相对较大。
(2)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是指在日盘交易结束后的时间段,通常从下午3点半开始,持续到凌晨次日早上9点左右。
夜盘交易的交易量相对较小,但对于需要进行跨时区交易的投资者来说,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期货市场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会因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投资者在进行交易前应及时了解市场公告和相关信息。
2. 中国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中国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也分为两个主要交易时段:上午交易和下午交易。
(1)上午交易:中国期货市场的上午交易时间一般从早上9点15分开始,持续到中午11点半左右。
这个时间段是市场最为活跃的时期。
(2)下午交易:下午交易是指在上午交易结束后的时间段,通常从下午1点开始,持续到下午3点左右。
下午交易的交易量相对较小。
与美国期货市场类似,中国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也可能会因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而有所调整,投资者需要关注市场公告和相关信息。
二、交易周期交易周期是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周期。
不同的合约具有不同的交易周期,投资者在选择合约时需要注意合约的交易周期。
1. 标准合约的交易周期标准合约通常具有固定的交易周期,比如某一合约的交易周期为三个月。
在交易周期内,投资者可以进行买入和卖出操作,以获得相应的利润或承担相应的风险。
美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美国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目前,美国期货市场呈现出以下几个发展现状:
1. 多元化的期货品种:美国期货市场的品种种类丰富多样,涵盖了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等多个领域。
其中,能源产品如原油和天然气期货在市场交易量中占据重要地位,金属、农产品、股指期货等也都有相应的交易活动。
2. 电子化交易的普及: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美国期货市场已经完成了从传统的场内交易向电子化交易的转变。
现在,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进行期货交易,实时获取市场数据和行情,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便利性。
3. 多元化的投资者参与:美国期货市场吸引了来自不同领域的投资者参与,包括金融机构、基金公司、个人投资者等。
投资者们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保、投机和交易策略的实施,实现资金的增值和风险的分散。
4. 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稳定,美国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交易所和监管机构加强对市场交易行为的监控,加强对交易者身份的验证和风控措施的实施,以降低市场风险和非法操纵的可能性。
5.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并行:在美国期货市场,除了传统的场内交易外,场外交易也逐渐兴起。
场外交易的方式更加灵活,交易规模也更大,但同时也存在着更高的风险和透明度不足的问题。
监管部门对场外交易的监管力度逐渐加大,以确保市场
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美国期货市场在品种多样化、电子化交易、投资者多元化参与、监管力度加强和场内外交易并行等方面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投资机会和灵活的交易方式,同时也需要投资者保持谨慎态度,进行充分的风险管理。
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的发展
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的发展作者:贺楠来源:《中国证券期货》 2018年第1期摘要: 持仓限额( 限仓) 制度近百年来一直是美国期货市场中最为重要的抑制过度投机的手段。
自诞生至今, 美国监管机构先后数十次修改限仓规则, 监管职能也在不同部门中频繁切换。
随着限仓规则的不断完善, 限仓豁免、持仓责任报告等制度也先后问世, 多项制度并行, 增加了监管弹性。
在去年12 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 出台的最新草案中, 在联邦层面直接设置持仓限额的“ 核心品种” 由28 个调整为25 个, 并对其采用以可供交割量为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的限仓规则, 除此之外的商品品种则授权交易所在联邦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设置。
本文是《国际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研究》系列中的一篇, 考察了美国限仓制度发展变迁的历史, 希望通过介绍、学习国际先进经验, 最终完善我国现有的限仓制度, 解决目前期货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充分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关键词: 期货市场过度投机持仓限额自从1936 年美国的《商品交易法》(CommodityExchange Act) 颁布以来, 抑制过度投机就是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重中之重。
《商品交易法》中Section 4a 部分建立的持仓限额制度历经70 多年仍然屹立不倒。
随着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的增加, CFTC 等监管机构也在推陈出新,例如针对核心品种①直接设立限仓额度、允许交易所对一般品种自行设立限仓额度以及引入持仓责任报告水平制度等。
不过, 这一切都历经了十分漫长的发展———直到美国期货市场诞生半个多世纪后, 人们才展开对限仓制度可行性的研究, 真正意义上的限仓制度开始实施则是美国期货市场诞生近一个世纪后。
通过梳理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的历史, 以及研究其监管机构对限仓理念的把握, 有助于我们取长补短,建立健全限仓制度。
一、最初的法案: 限仓制度的前身(一) 食品价格控制法案1917 年,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美国国会为了稳定国内的谷物市场, 紧急通过《食品价格控制法案》(Food Control Act)。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
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为了有效履行这些职责,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市场参与者分类及持仓管理要求1. 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持仓管理行为。
其持仓管理要求如下:a. 控制客户持仓:期货公司应依法依规控制客户持仓,确保客户持仓不超过规定限额。
同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报送客户持仓信息。
b. 风控管理:期货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系统,确保客户持仓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
c. 信息披露:期货公司应向客户公开持仓管理规则,并及时将持仓管理相关信息向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报送。
2. 投资者:投资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期货投资活动。
其持仓管理要求如下:a. 合规交易:投资者在期货市场中应合规交易,遵守各项规则和制度,严禁操纵市场和扰乱市场秩序。
b. 控制仓位:投资者应控制持仓仓位,避免超过规定限额。
同时,应主动向期货公司报告持仓情况,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c. 守信交易:投资者应诚实守信,在期货市场中不得实施欺诈等不当行为。
三、持仓管理措施为了有效管理持仓,维护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期货市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限仓限购:期货市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某些品种或合约采取限仓限购措施,限制参与者的持仓规模和交易量。
限仓限购的具体标准和执行方式由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制定。
2. 强行平仓:对于超过规定限额的持仓,期货公司或交易所有权采取强行平仓措施,以降低市场风险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3. 信息监管:期货市场可以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通过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告知市场参与者持仓管理规定和要求,并定期检查、审核市场参与者的持仓情况。
四、监管与处罚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期货市场的持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市场潜在风险。
对于违反持仓管理规定的市场参与者,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a. 警示通报:对于违规行为较轻的市场参与者,可以给予警示通报,并要求其改正不当行为。
cme 规则介绍
cme 规则介绍CME规则介绍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是全球最大的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美国最古老的期货交易所。
其规则体系是确保交易公平、透明和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对CME规则进行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运用CME交易所。
CME规则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它们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交易的执行、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准则以及交易所的监管措施等。
以下是CME规则的主要内容:一、交易执行规则CME规则对交易的执行过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交易时间、成交价格的确定、交易合同的结算等。
规则要求交易员在交易时遵守交易所的规定,确保交易的准确执行和结算。
二、市场参与者行为准则CME规则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以保护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行。
规则要求交易员诚实守信,禁止欺诈、误导和操纵市场等行为。
同时,规则还对交易员的资格和注册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市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交易所监管措施CME作为交易所,拥有监管市场的职责和权力。
CME规则对监管措施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管、违规行为的处罚和争议解决机制等。
交易所通过严格执行规则,确保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CME规则的实施对市场参与者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规则的存在和执行,保证了市场参与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其次,规则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公正的交易环境,增强了交易者的信心和参与意愿。
此外,规则的存在还降低了交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为交易者提供了更好的风险管理和资金保障。
然而,CME规则也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方面,由于规则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市场参与者可能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了解和遵守规则。
另一方面,规则的执行和监管也需要交易所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CME不断完善规则体系,提高规则的可理解性和可执行性。
CME规则是保障交易公平、透明和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通过对交易执行、市场参与者行为和交易所监管等方面进行规范,CME规则确保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和交易者的权益保护。
美国历史上期货市场操纵经典案例解析
市场操纵并不为中国资本市场所独有,有着严格监管制度的美国资本尤其是期货市场,早年也是频发各种人为操纵案例。
这种操纵对市场的危害无疑是巨大的,相关的美国市场监管机构也因此推出越来越严厉而周密的应对措施。
美国历史上有着诸多应对期货市场操纵事件的经典案例,并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经验。
这些经验表明,市场监管者以对市场异常现象的监控为工作重心,提升市场监管的效率,是有效防范与遏止期货价格操纵行为的根本途径。
1979年美国亨特兄弟操纵白银期货事件1970年代初期,白银价格在2美元/盎司附近上下徘徊。
由于白银是电子工业和光学工业的重要原料,邦克亨特和赫伯特亨特兄弟图谋从操纵白银的期货价格中获利。
从1973年12月的2.90美元/盎司开始,白银价格启动、攀升。
此时亨特兄弟已经持有3500万盎司白银的合约。
不到两个月,价格涨到6.70美元。
但当时墨西哥政府囤积了5000万盎司的白银,购入成本均在2美元/盎司以下,墨政府决定立时从每盎司6.70美元的价格获利。
墨西哥人冲垮了市场,银价跌回4美元左右。
此后的4年间,亨特兄弟积极地买入白银,到1979年,亨特兄弟通过不同公司,伙同沙特阿拉伯的皇室以及大经纪商大陆、阳光,拥有和控制着数亿盎司的白银。
当他们开始行动时,白银价格正停留在6美元/盎司附近。
之后,他们在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以每盎司6-7美元的价格大量收购白银。
年底,已控制纽约商品交易所53%的存银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69%的存银,拥有1.2亿盎司的现货和0.5亿盎司的期货。
在他们的控制下,白银价格不断上升。
到1980年1月17日银价已涨至每盎司48.7美元,到1月21日涨至有史以来的最高价每盎司50.35美元,比一年前上涨了8倍多。
这种疯狂的投机活动,造成白银的市场供求状况与生产和消费实际脱节,市场价格严重地偏离其价值。
就在亨特兄弟疯狂采购白银的过程中,每张合约保证金只需要1000美元。
什么是限仓制度范文
什么是限仓制度范文限仓,是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交易者和防范操纵市场行为,对会员和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为了使合约期满日的实物交割数量不至于过大。
引发大面积交割违约风险,一般情况下,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月份,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限量越小。
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又分为以下几种:(1)根据保证金的数量规定持仓限量。
限仓制度最原始的含义,就是根据会员承当风险的能力规定会员的交易规模。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所通常会根据会员和客户投入的保证金的数量。
按照一定比例给出持仓限量,此限量即为该会员在交易中持仓的最高水平。
(2)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会员,我国期货交易所一般规定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此种合约持仓总量(单边计算)的15%,否那么交易所将对会员的超量持仓局部进行强制平仓。
此外,期货交易所还按合约离交割月份的远近,对会员规定了持仓限额,距离交割期越近的合约,会员的持仓限量越小。
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期货合约,一般合约月份净持仓限量为7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为12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为800手,交割月份为200手。
(3)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为了防止大户过量持仓,操纵市场,大局部交易所对会员单位所代理的客户实行编码管理,每个客户只能使用一个交易编码,交易所对每个客户编码下的持仓总量也有限制。
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合约一般合约月份每个客户编码个的净持仓量(多头持仓量与空头持仓量之差〕不得超过20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为600手,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为400手,交割月份为200手。
在执行限仓制度的过程中,对于某一会员或客户在多个席位上同时有待仓的,其持仓量必须合并计算。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美国股票交易数量规定是多少
美国股票交易数量规定是多少
美国股票交易数量规定没有固定的具体数量限制,但是有一些规定和限制措施。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定。
1. PDT规定: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实施了一项被称为“Pattern Day Trader”(PDT)规定,该规定适用于同一交易日
内进行4次或4次以上的日内交易(买入和卖出同一只股票)的交易员。
对于PDT,他们的账户必须满足特定的资本要求,即账户中的总净资产必须超过25,000美元。
如果账户资金不足,交易员会被取消日内交易的权限。
2. 公司内部限制:一些公司或券商可能对客户设定自身的交易数量限制。
这些限制可能因公司政策、风险管理策略或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而有所不同。
3. 高频交易: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交易所对高频交易(High Frequency Trading)也进行了一些规定。
高频交易是指使用快
速的计算机算法和高度自动化的交易策略在极短的时间内频繁进行买卖以获取微小的价格差异。
SEC和交易所对高频交易
的行为进行了监管,并实施了一些限制和规定。
4. 禁止内幕交易:根据美国法律,内幕交易是被严格禁止的。
内幕交易是指在未公开的信息基础上进行交易,以获取非公开信息带来的利益。
SEC对内幕交易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并对
违反禁止规定的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规定和限制并非详尽无遗,而且在不同时
间和情况下可能会有所修改和调整。
股票交易者应当密切关注相关的法规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此外,如果您有意从事股票交易,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投资顾问或律师,以便获得与您的具体情况相适应的建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美国期货市场限仓制度研究建立投机持仓限制制度就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防范投机持仓过大引发价格扭曲和市场风险。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对投机持仓进行限制,是为了使期货市场的供求关系免于受到过度投机的破坏,维持期货市场供求的正常平衡。
美国期市持仓限制的特点1.持仓限制与商品供给量成正相关关系美国期货市场对投机持仓采取单个月份持仓限制与总持仓限制并重的制度,持仓限制与商品的供给量成正比。
商品供给量大的品种,持仓限制的绝对量也较大,但相对量较小;商品供给量小的品种,持仓限制的绝对量较小,但相对量较大。
2.单个月份持仓限制与所有月份持仓限制并重美国的持仓限制制度是按照净持仓为标准进行衡量的,对相关品种单个月份持仓和所有月份持仓都有限制。
所有月份总持仓限制,或称所有月份合并持仓限制,是对一个交易者在一种商品所有月份(包括现货月)的持仓加总后的总持仓实施的持仓限制。
所有月份的总持仓是期货和期权持仓的总和。
CME限仓原则为,所有月份总持仓是同一商品所有月份期货合约的持仓,加上所有执行价格(按delta系数折算后)的期权合并计算后的净多或净空持仓。
持有期货多头合约、买入看涨期权、卖出看跌期权被视为多头持仓。
相反,持有空头期货合约、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涨期权则被视为空头持仓。
CFTC规定,除现货月之外,任何其他单个月份的持仓限制一般约为所有月份总持仓限制的三分之二。
3.现货月份持仓陡然收紧为了有效控制交割风险,美国期货市场还设置了现货月(交割月)持仓限制,额度大大小于单个月份持仓限制。
现货月的持仓限制是从现货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通知日)开始,而递减持仓限制则是在现货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开始。
现货月递减持仓与可交割商品量挂钩,把防范新老生产年度交替时可能出现的可交割商品供给不足引发的多逼空风险进一步制度化。
现货月的递减持仓限制属于更严格的持仓限制,目前在CBOT的上市品种中,只对新老生产年度交替的小麦5月合约、糙米7月和9月合约实行递减持仓限制。
小麦5月合约实行的是相对量递减持仓限制,按照CFTC的规定,现货月持仓限制不得超过可供交割商品量的四分之一。
根据CBOT的规则,5月可交割小麦供给量达到或超过2400张合约时,投机持仓限制为600张合约。
如果可交割供给量在2000张到2399张合约,持仓限制为500张。
而糙米的递减持仓限制则采取了绝对量限制的方式,7月期货合约的持仓限制为200张,9月为250张。
可交割商品供给量(deliverable supply)是指达到期货合约交割标准的商品供给总量。
而在期货可交割商品供给中,真正能够用于现货月交割的,必须是已经备好的可用于期货合约交割的商品供给量。
这里所说的“已经备好”的商品是指可以随时运达另一地点或者随时可以用于期货合约交割的商品。
4.持仓限制豁免的相关规定根据CFTC的规定,可以豁免投机持仓限制的持仓包括套利(跨市场套利、同品种跨月套利和跨品种套利、以及符合要求的期权/期权套利、期权/期货套利)持仓、符合资质实体的持仓和套期保值持仓。
善意的(bona fide)套期保值持仓是指在期货市场上对用于未来交割的合约所进行的交易或持有的头寸。
在正常情况下,这些交易或持仓是暂时替代了随后将要在现货销售渠道进行的交易或持有的头寸,对于降低经营和管理风险在经济上是适当的。
只有目的是为了对冲现货交易伴生的价格风险,持仓的建立和了结有序进行并且符合健全的商业习惯,才被视为善意的套期保值。
风险管理持仓是为了管理在相对应的现货市场、相关市场或相关场外交易市场上持有的头寸而拥有的期货或期权持仓。
掉期持仓限制作为风险管理持仓限制的一种,其持仓限制额度的豁免为持仓限制的两倍,对现货月持仓没有豁免。
CME限仓规则1.CME限仓水平根据CME规则559条,CME对到期月份合约实行限仓制度。
部分品种限仓水平如表1所示。
表1:CME部分合约限仓水平和持仓责任报告水平(单位:张)*Position limit**Accountability level2.可以豁免限仓的情形对于符合规定的真实意图套保持仓、风险管理持仓和套利持仓,经投资者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审批通过后,可以豁免持仓限制。
第一,真实意图套保持仓:符合CFTC规章1.3(z)(1)定义的持仓。
审批通过的真实意图套保持仓同时可以豁免降低持仓限额或限制交易的紧急要求。
第二,风险管理持仓:指持有符合要求的基础现货、相关现货、相关OTC 市场头寸的投资者在期货、期权市场的持仓。
第三,套利持仓:指套利、跨商品价差、同种商品价差和符合要求的期权间或期权与期货的套利持仓。
3.持仓合并计算第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合并计算持仓:CME对持仓的合并计算更为严格,只要拥有10%以上账户的所有权,即被视为“账户拥有者”,需要将该账户的持仓与该“账户拥有者”的其他持仓合并计算。
(除非此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合伙人、股东或会员,信托收益人或商品池的同一策略子商品池。
)第二,免于合并计算持仓的独立控制持仓:除现货月外,CME对以下两种情况的持仓不予合并计算:一是CFTC规章150.1(d)中符合要求的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Pool Advisor,CTA)、商品池经营者(Commodity Pool Operator,CPO)等合格实体(eligible entity)在不同账户的持仓;二是CFTC规章150.1(e)中规定的为合格实体做投资决策的独立账户控制人(independent account controller)的持仓。
4.持仓责任报告水平在1992年1月,CFTC批准了CME对于所有商品期货合约建立持仓限额标准的豁免申请,并许可CME针对某些特定的高流动性的金融期货合约建立持仓责任报告水平(Position Accountability)。
持仓责任报告水平是一个与持仓限额(Position Limit)相对应的概念。
具体来说,客户在某些风险较大的期货合约将面临所有月份固定持仓限额的严格管制,而在大多数期货合约上则只会面临持仓责任报告水平的报告要求。
一旦达到该水平之后,客户只需向交易所报告其持仓头寸、交易策略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信息即可。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及时顺应市场的快速发展,避免持仓限额的频繁改动,增强监管弹性。
起初,持仓责任报告水平主要运用在境外货币期货及期权等金融产品。
此后,考虑到合约的高流动性,CFTC又在1992年6月进一步允许某些金属及能源产品也可以由交易所制定持仓责任报告水平。
美国商品期货现代化法案(CFMA)在2000年出台后,CFTC正式将持仓责任报告水平的运用作为一项限制过度投机仓位的手段。
在其对交易所发布的工作指引中,CFTC明确表示对于持仓量较大、日均成交量较高以及现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产品,如金融产品、无形商品期货合约及某些特定的有形商品期货合约等,交易所应更多采用持仓责任报告水平的方式制定相关标准,而不是持仓限额。
5.对违规超仓行为的处理任何超过持仓限额头寸或可能导致超过持仓限额的买入或卖出申报都属于违规行为。
如果清算会员因客户的持仓而超过持仓限额,那么在清算会员发现并将超额头寸平仓的合理期限内,不应视为违规。
合理期限多为一个工作日。
如果客户因为在多家清算会员持有头寸而超过持仓限额,应视为放弃其头寸信息及身份信息的隐私权,监管机构有权要求其报告与交易、持仓有关的信息。
该种情况下,该清算会员如果收到交易所通知后按比例及时进行平仓,则不被视为违规。
《多德—弗兰克法案》下的限仓新规1.限仓新规更加严格《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商品交易法》(CEA)的限仓条款有了修订,CFTC 据此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规章。
《多德—弗兰克法案》对CEA做了修订,4a(a)2款要求CFTC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指定合约市场(designated contract market,DCM)豁免商品和农产品期货、期权的限仓制度;4a(a)5款要求CFTC制定经济上等价于上述期货、期权的互换(swap)的限仓制度;并要求CFTC制定基于相同基础商品的合约的头寸加总限仓制度。
2011年11月18日,CFTC发布了新的限仓规章,对原规章的相关部分Part1、Part150、Part151做了修订。
更为严格的限仓制度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真实套保交易”给出了新定义:规章1.3(z)(2)列举了套保交易的5种情形,1.3(z)(3)规定没有在列举情形之内的交易是否为套保交易,须由CFTC审批决定;第二,修订了头寸加总计算的标准;第三,新建了持仓报告制度(position visibility)。
如果持仓超过规定的标准,需要向CFTC提交规定的报告。
2.新规执行受阻2011年12月,代表大金融机构利益的两大协会——国际掉期交易协会(ISDA)和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SIFMA)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暂停执行新的限仓规章。
2012年9月28日,华盛顿联邦法庭的判决否决了这一系列规则。
主审法官罗伯特·威尔金斯(Robert Wilkins)在判决书中指出:“CFTC没有听从国会的指示,国会曾要求CFTC确定其规则对于减少、消除或防止过度投机是必要的。
”2012年11月15日,CFTC五位委员对是否上诉进行了投票表决,以三比二的投票结果决定提起上诉。
CFTC委员之一巴特·切尔顿(Bart Chilton)指出,CFTC也可以重写相关规则,以加强委员会的公正性,从而保证限仓规则能够经受住司法检测。
他表示对上诉很有信心,但认为修改规则可能是更快的方法。
因此新的限仓规章何时能够执行仍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具体过程见表2。
表2:CFTC新限仓规则进展情况启示与建议1.将套利交易持仓纳入限仓豁免范围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对投机头寸进行限仓,对套保持仓头寸实行审批制,对套利持仓没有全部实行限仓豁免。
如果扩大限仓豁免范围,将跨商品品种或期权与期货之间的套利持仓也纳入限仓豁免范围,更有利于提高套利交易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的积极性。
实际操作中,建议由交易所对套利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之后确定套利持仓额度,投资者根据审批的额度控制自己的套利持仓。
2.扩大套期保值内涵,为服务企业审批套保额度目前企业为了对冲商品生产、销售中面临的价格风险可以申请套保额度,但实际上套期保值的内涵更为广泛。
CFTC的限仓新规中,如果企业收取的服务费用与商品的价格相关,也可以申请作为套保头寸,豁免持仓限额。
建议我国期货市场扩大套保审批范围,将服务企业对冲与商品价格相关的风险也视作套期保值,更充分地发挥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3.限仓制度中为机构投资者预留空间根据美国期货市场的经验,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成熟后,通常会设立多个账户,并授权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职业交易员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