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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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澧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切实解决好棚户区居民居住环境,强力推动我县棚改攻坚工作。特制定2018年澧县棚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提升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为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实施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加大棚户区改造宣传力度,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健全两轮征询制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第一轮为改造意愿征询,其同意率必须超过90%方可实施;第二轮为签约征询,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予暂停,待条件成熟时再予推进。
2.坚持片区改造、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津澧新城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改造项目,片区改造,注重实效。对于无法连片改造的分散、零星地块,优先规划建设生态立体停车场、社区休闲健身场所、体育设施以及小游园、街头绿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小街小巷改造。
3.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征收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房屋
征收法律法规,科学制定补偿方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改造计划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下达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的通知》(湘建保〔2018〕18号)文件,我县2018年棚改项目计划为4700 户,一类是改、扩、翻建项目,共计1253户,其中澧南镇500户、小渡口镇300户、大堰垱镇453户;另一类是货币化安置项目共计3447户,其中澧西街道办635户、澧阳街道办770户、澧浦街道办922户、澧澹街道办1120户。
四、任务分解
根据省住建厅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与相关单位对接,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货币化安置项目
1.澧西街道办棚改计划635户,本年度实施15个子项,共计990户(详见附表1)。
2.澧阳街道办棚改计划770户,本年度实施12个子项,共计1162户(详见附表2)。
3.澧浦街道办棚改计划922户,本年度实施10个子项,共计665户(详见附表3)。
4.澧澹街道办棚改计划1120户,本年度实施2个子项,共计420户(详见附表4)。
(二)改、扩、翻建项目(详见附表5)
1.澧南镇棚改计划500户实施500户,含彭山景区实施50户、滟电局实施40户。
2.小渡口镇棚改计划300户实施200户,另100户列抵2016年提前实施户数。
3.大堰垱镇棚改计划453户实施238户,调整计划160户至王家厂镇、另55户列抵2016年提前实施户数。
五、责任分工
1.县发改局。及时办理棚改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棚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申报工作。
2.县财政局。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监管及落实县级配套资金。
3.县规划局。及时完成棚改用地现状测绘和单个项目的拆迁红线图。
4.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办结棚改用地报批事宜。
5.县住保办。申报年度计划,协助棚改融资到位;确定棚改项目,督促启动实施;完成资料组卷,省市迎检过关。
6.县城建投。保障棚改融资到位,及时兑付棚改征拆资金。
7.县征拆办。根据政府安排,分配工作任务;搞好项目调度,协调统筹推进;组织项目启动会、安置预审会、疑难杂症会诊会;对街道办、征收办、征拆所实施考核结账。
8.街道办事处。配合搞好放线定界、地上附着物登记及入户
调查工作;搞好土地款发放及推青腾地工作;搞好拆迁户动迁工作,按时签订补偿协议、搬迁腾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搞好宣传造势,营造工作氛围。
9.县征收办。完善各种征收程序;搞好入户调查,限期完成测绘、评估等前期工作;签订协议,组织资料,及时支付补偿款;对已付款的房屋及时组织拆除。
10.县农拆所。搞好放线定界,签订土地补偿协议;搞好入户调查,签订房屋补偿协议;按时打款,及时倒房;完善项目所需法律程序。
11.司法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司法提前介入及司法强拆力度,最大限度的用活法律武器,在每个街道办实施1-2个行政强拆,为拆迁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力保障。
12.组纪部门。及时约谈不配合项目征收的公职人员,制定确实可行的硬性措施,力促公职人员转变态度,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棚改指挥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各负其责,强力推进我县棚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道办要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大张旗鼓地开展棚改宣传动员工作。征收办、农拆所负责单个棚改项目的宣传及征拆政策的宣讲,征拆办负责征拆通报每周一更新,棚改办负责在电视台开辟棚改
专栏,推介先进典型,龙虎榜一周一更新。
3.夯实责任,强化督导。建立健全分层次的调度机制。棚改工作指挥部根据项目完成时限,定期全面调度,掌握工作实施进度,督促解决棚改工作推进中的各种问题;棚改办根据单个项目征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考核,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周一督办,一月一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确保棚改工作取得成效。
4.严格考核,兑现奖惩。货币化安置项目以县政府分配实施计划作为考核依据,根据《澧县棚户区改造工作考核办法》及《关于切实加强征拆工作的意见》(澧办通字〔2016〕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改扩翻建项目以县政府实际分配计划作为考核依据,竣工验收合格后,中补资金按每户2万元拨付。
附表1
澧县2018年澧西街道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表2
澧县2018年澧阳街道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表3
澧县2018年澧浦街道办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实施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