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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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一、基本概念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由公司组织和管理的一项员工福利计划,以员工的个人、集体缴费作为基础,通过互助的方式给予员工在医疗费用方面的补助。

该计划的核心理念是“共同承担风险、相互支持和关爱”,通过员工之间的互助合作,实现风险分担和保障。

二、运作机制1.成立互助组织:公司成立医疗互助组织,由员工自愿加入,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

2.建立互助基金:员工缴纳的费用将用于建立医疗互助基金,该基金用于提供医疗补助给有需要的员工。

3.确定互助规则:互助组织通过制定互助规则,明确补助的范围、金额和条件等,同时保证互助组织的运作透明和公正。

5.补助发放:经过审核的申请将按照互助规则进行补助发放,由互助组织负责发放补助款项。

三、优势1.互助性质:该计划是员工之间的自愿互助,意味着彼此之间的相互关怀和支持,极大地增强了员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2.经济实惠:相对于传统医疗保险,该计划的费用较低,且在员工的需求上提供了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保障。

3.管理简便:互助组织的成立和管理相对简单,员工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注册和申请,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和纸质文件。

4.运作透明:互助组织的运作透明度高,对于费用的使用和补助的金额等都会进行公示和公开,员工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资金的使用情况。

5.多样性选择: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中,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障方案,满足不同员工的个性化需求。

总结起来,通过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额外的医疗保障,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同时,员工之间的互助合作也有助于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整个组织的竞争力。

因此,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在企业中应该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1.04•【字号】青人社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19号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参保与缴费(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1.自2015年1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需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后方可申请;此前已经参保缴费的可继续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

2.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问题。

参保职工在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后,按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的视同缴费和实施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其军龄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时间,按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所在区划分别确定:市南区、市北区(含原四方区)、李沧区、胶州市以2001年1月1日为线;即墨市以2001年5月为线;莱西市以2002年06月为线,平度市以2003年11月为线;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以2004年7月1日为线;军队机关事业单位以2005年1月1日为线。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英文文档内容:Worker"s Medical Mutual Aid Protection Plan - Scheme AThe Worker"s Medical Mutual Aid Protection Plan - Scheme A is a comprehensive healthcare program designed to provide financial assistance and support to employees in times of medical need.This plan aims to alleviate the financial burden of medical expenses, ensuring that workers have access to necessary healthcare services without compromising their financial stability.Under Scheme A, employees contribute a fixed amount of money each month, which is pooled together to create a fund.This fund is then used to provide financial support for participating employees who require medical treatment, hospitalization, or other related expenses.The more participants there are, the larger the fund grows, and the more support can be offered to those in need.Key features of Scheme A include:1.Coverage for a wide range of medical expenses, including hospitalization, surgeries, medications, and diagnostic tests.2.Financial assistance for employees facing serious illnesses or injuries, ensuring they can focus on their recovery without worrying about medical costs.3.A fair and transparent claims process, with dedicated staff members responsible for processing and approving requests for assistance.4.Incentives for employees who engage in healthy behaviors, such as regular exercise and smoking cessation.5.Flexibility to adapt to the changing healthcare needs of employees, with the option to update and modify the plan as necessary.By implementing Scheme A, employers can demonstrate their commitment to the well-being of their employees, fostering a positive work environment and enhancing employee satisfaction and retention.This plan not only provides financial security but also promotes a culture of mutual support and care within the organization.中文文档内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是一项全面的医疗保障计划,旨在为员工在需要医疗帮助时提供经济援助和支持。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障计划(青岛)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障计划(青岛)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合作保障计划(青岛)为了配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经济困难,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特制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青岛)》(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一章保障对象第一条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在职职工,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成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的,均可作为被保障人参加本计划。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集体投保,参加本计划。

投保时要求每一单位投保人数不少于全体职工的80%;职工总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必须100%参加。

投保单位在一年的保险期内只办理一次投保,有新调入或新招聘的职工除外(提供相关证明)。

第二条投保时单位代办员带工会章,并提供以下材料:1、一式二份参保职工名单;2、用EXCEL数据格式(文本属性)制作的参保职工名单的电脑盘片(姓名、身份证号或会员证号、金额);用手工报表按办事处提供的表格填写;3、填写好的会员证(续保无须带证)。

4、最近月份社保收据复印件或工资表。

第三条单位工会有义务向被保障人宣传、解答本计划的内容,使被保障人知晓本计划。

第二章保障期限第四条每次保障期为一年。

初次参加本计划,自投保之次日零时起至保障期满日之二十四时止(免责期除外);期满按规定续保,每次保障期仍为一年。

第五条免责期是指,在被保障人初次参加本计划时,自本办事处收取保费并签发互助保障计划书之次日零时起至30天期满日之二十四时止的期间。

在免责期内,本会不承担保障责任。

符合投保条件和要求的续保者,自保险期满之日起三日内续保,不再执行免责期;延期办理续保手续的,将重新执行30天免责期。

第三章保费和保障责任第六条本计划年保费42元,投保或续保时一次性交纳。

一年期满,如保险费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参加本计划并生效后一律不退保费。

第七条参加本计划不得重复投保。

每个职工只能投保一份,超过的份数无效。

第八条本计划的保障责任为:1、对《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中第二十条规定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本会将按150元支付保障金。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计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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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A 计划》
咱今儿就来说说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A 计划哈!我有个亲戚就在青岛工作,前阵子他身体突然出了点状况,去医院一检查,可把他给愁坏了。

你说这病吧,不算特别大,但也得好好治一治,这一治,费用可就上来了。

就在他发愁的时候,突然想到单位给他入了这个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A 计划。

然后他就去了解了一下,发现这个计划可真是帮了大忙呀!这个计划的保障内容还挺全面的,比如说住院能给报一部分费用,还有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也在范围内,这可让他松了一口气。

他办理报销手续的时候也挺顺利的,工作人员态度可好啦,仔细地给他讲解每一个步骤,很快就完成了报销。

你看,这就是实实在在的好处呀!有了这个保障,就像是给自己的医疗费用上了一道保险锁。

咱普通职工,挣点钱都不容易,谁也不想因为生病把自己辛苦挣的钱都花出去。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A 计划,真的就像个及时雨,在关键时
刻能发挥大作用呢!它就像是一个贴心的朋友,随时准备着为我们排忧解难。

我亲戚就感慨呀,多亏了单位有这个福利,让他在面对疾病的时候能更从容一些。

我觉着吧,这个计划真的值得更多人去了解和参与,它能给我们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和安心。

这就是关于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 A 计划的
事儿,咱可不能小瞧了它的作用哦!真希望这样的好计划能让更多人受益呀!。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但是传统的医疗保险模式存在着诸多不足,为了更好地解决职工医疗保障问题,我们制定了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

二、目标。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旨在为职工提供更全面、更灵活、更可靠的医疗保障,解决传统医疗保险难以覆盖的医疗支出问题,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实施方案。

1. 设立互助基金。

为了实现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目标,我们将设立职工医疗互助基金,通过职工个人和单位的缴费以及其他社会资金的支持,形成互助基金池,用于支付参与职工的医疗费用。

2. 参与范围。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参与范围包括全体在岗职工、退休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等。

参与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参与的医疗互助保障方案,保障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和特殊疾病保障。

3. 组织管理。

为了保障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有效实施,将建立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管理机构,负责互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制定互助保障方案,监督和评估互助保障的实施情况。

4. 政策支持。

政府将出台支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为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更多的单位和职工参与其中,共同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发展。

四、保障效果。

通过职工医疗互助保险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解决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增强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五、总结。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是一项有利于职工群体的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建立互助基金、扩大参与范围、加强组织管理和政策支持,可以有效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推动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让更多的职工受益。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救助对象参与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经我市民政部门认定身份的以下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1.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重点逆境儿童〔以下简称"特困等人员'〕。

2.低保家庭成员。

3.低收入家庭成员。

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适时进展调整。

二、救助方式及标准〔一〕参保缴费补助。

参与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费赐予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局部按50%赐予补助。

〔二〕门诊救助。

在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赐予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0%比例赐予救助。

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640元。

〔三〕护理救助。

在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定点效劳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经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予以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0%比例赐予救助。

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实施城乡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后,可依据城乡居民生活照料保障范围的调整状况,适时调整救助标准。

〔对接护理处〕〔四〕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救助。

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赐予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5%比例赐予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成员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的局部按80%比例赐予救助。

特困人员不设封顶线,其他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中的公立医院,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住院押金予以减免。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理赔手续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理赔手续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理赔手续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是一种旨在为参与者提供医疗费用互助保障的计划。

在参与该计划的过程中,如果参与者需要申请理赔,则需要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申请和审批。

以下将详细介绍《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理赔手续。

首先,参与者在发生医疗费用支出后需要收集和保留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

这些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发票、处方药单、医疗检查报告等。

凭证需要详细显示医疗项目的名称、费用、参与者的姓名以及就诊时间等信息,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接下来,参与者需要填写理赔申请表格。

该表格一般由保险公司提供,对于在互助计划中进行保障的项目和费用,表格会详细列明。

申请表格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医疗费用信息,以及相关的医疗历史和病情说明等。

在填写过程中需要确保真实、准确和完整。

随后,参与者需要将填写好的理赔申请表格与医疗费用凭证一起提交给保险公司。

这可以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完成。

同时,也可以选择在保险公司设立的理赔中心进行现场提交。

在提交申请时,参与者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单据清晰可辨。

然后,保险公司将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的过程可能涉及到医疗费用的合理性、互助计划的规定以及个人情况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保险公司会根据互助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来判断参与者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最后,一旦理赔申请通过审批,保险公司会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相关的程序进行理赔款项的支付。

理赔款项会直接支付给参与者或者支付给医疗机构,以抵扣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

在理赔款项支付完成之后,参与者需要确认支付金额是否准确,并对理赔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需要注意的是,理赔手续的具体要求可能因不同的互助计划和保险公司而有所不同。

参与者需要在参与互助计划前仔细阅读和了解相关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自己在理赔过程中能够顺利进行。

此外,及时了解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和要求,可以帮助参与者更好地准备和操作理赔手续。

总之,参与《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理赔手续包括收集医疗费用凭证、填写理赔申请表格、提交申请材料、初步审核、审批和支付等步骤。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为缓解职工因患上重大疾病与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制定《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活动(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活动”)。

第一条本活动的基本内容参加本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在首次发现患有所列的2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或会员因日常生活中的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时,会员或者家属按照本活动约定领取互助金,用于缓解由此造成职工收入降低,治疗费用支出增加等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

本活动包括以下25类重大疾病(25类重大疾病释义详见附件):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第二条参加本活动的条件和办法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或正常劳动,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其所在单位的工会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胜利油田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参加本活动,成为本会会员。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本活动,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80%(含本数,下同)。

单位职工数不足100人的须100%参加,且参加人数不低于20人。

第三条参加本活动的规定1、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参加活动时一次性交纳。

交纳会费后互助保障期在约定时间统一生效。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20修改)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20修改)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20修改)【发文字号】青岛市政府令〔2020〕278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公布日期】2020.08.23【实施日期】2020.08.23【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2014年9月1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公布,2020年8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保障参保人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待遇、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待遇水平多层次、城乡一体、可持续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划分不同的档次。

第四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等制度,并与社会医疗救助、职工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相衔接,满足参保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第五条市、区(市)人民政府将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投入,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参保人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各区(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居民参保、政策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的行政管理工作。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负责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经办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民政、公安、审计、教育、大数据、工会、残联、慈善总会等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社会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七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他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缓解职工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一章保障对象第一条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即可成为本方案的保障对象,享受本方案提供的保障待遇。

第二条本方案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

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能少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100%。

第二章互助金筹集第三条互助金标准每人每年90元。

由参加单位、职工缴纳60元,青岛市总工会给予补助30元。

第四条互助金一次性缴纳,每人限缴一份。

单位行政或工会为职工缴纳全部或部分互助金的,参加人数必须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数相一致,不得只给部分职工缴纳。

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互助金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27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列支;其他单位可从福利费等项目中列支。

基层工会办理参加手续时,须提供本单位《工会组织基本情况简表》、本月或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统一格式的参加职工名单。

第五条单位或职工缴纳的互助金标准将根据保障金支出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青岛市总工会(或区、市工会)补助的医疗互助金,将根据专项资金筹集和结余、互助保障资金收支变化等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第三章互助资金管理第六条互助保障资金设立专户管理,接受本级政府审计部门及工会财务和经审部门的监督。

利息和结余全部并入下年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七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负责互助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资金的预决算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决定。

涉及本方案资金的筹集、支付和标准的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设立互助保障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监督审计。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在当今社会,职工的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面对各种风险和困难,职工需要一种互助保障计划来帮助他们应对各种意外和困境。

因此,建立一套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助保障计划的意义。

互助保障计划是指职工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的保障机制。

这种机制可以有效地减轻职工在遭遇意外或困难时的经济压力,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同时,互助保障计划也有助于增强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和团结意识,形成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二、互助保障计划的建立。

建立互助保障计划需要明确具体的保障内容和范围。

首先,可以包括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补偿、丧失劳动能力的长期抚养金、因公殉职的家庭抚恤金等项目。

其次,应当明确参与互助保障计划的条件和程序,确保计划的公平和合理性。

最后,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制度,保障互助保障计划的有效运行。

三、互助保障计划的运作。

互助保障计划的运作需要全体职工的参与和支持。

首先,可以通过定期的会员大会来讨论和决定互助保障计划的具体内容和运作方式。

其次,可以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来负责互助保障计划的日常管理和运作。

同时,还可以通过定期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来增强职工对互助保障计划的认识和信任,提高其参与度和积极性。

四、互助保障计划的拓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职工保障需求的不断变化,互助保障计划也需要不断拓展和完善。

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入商业保险产品,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和专业的保障服务。

同时,还可以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扩大互助保障计划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让更多的职工受益于这一机制。

五、结语。

建立和完善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对于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团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单位和组织能够重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的建设,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让每一位职工都能感受到来自集体的关爱和支持。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我司决定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计划。

本方案旨在为职工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提高职工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保险对象。

本保险计划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工、临时工等各类用工形式的员工。

二、保险范围。

1. 住院医疗,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相关费用;2. 门诊医疗,包括门诊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用等相关费用;3. 特殊疾病医疗,包括罕见病、重大疾病等特殊疾病的医疗费用;4. 生育保健,包括孕期产检、分娩费用等相关费用。

三、保险责任。

1. 公司每月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医疗互助保险金,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用;2. 职工在医疗需要时,可向公司提出医疗互助保险理赔申请,公司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相应的医疗费用补偿;3.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确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能够及时得到报销。

四、保险管理。

1. 公司将设立医疗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互助保险金的管理和使用;2.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医疗互助保险金监督机制,确保医疗互助保险金的使用合理、公平、透明;3. 公司将定期向职工公布医疗互助保险金的使用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五、保险宣传。

1. 公司将通过内部宣传、培训等形式,向职工宣传医疗互助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制度;2. 公司将定期组织医疗保险知识讲座、健康体检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险意识和健康意识。

六、保险评估。

1. 公司将定期对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2. 公司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医疗互助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七、保险效益。

1. 本保险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提高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职工的医疗负担;2. 本保险计划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八、总结。

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公司对职工健康的高度关注和保障,也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计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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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计划内容《聊聊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 计划那点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 计划这个挺有意思的玩意儿。

你说咱打工人整天辛辛苦苦上班,谁没个头疼脑热的时候啊。

这时候要是有个保障,那可真是让人安心不少。

这A 计划啊,就像是给我们的生活加了一道保险锁。

记得有一次我同事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钱。

他之前参加了A 计划,嘿,你猜怎么着,最后还真给他报销了不少呢!看着他那轻松的样子,我就想,这A 计划可真是雪中送炭啊。

它就像是我们的贴心小棉袄,平常可能感觉不太出来它的好,但真到需要的时候,那绝对能给咱惊喜。

而且啊,这费用也不高,花点小钱买个大保障,这买卖多划算!还有啊,加入这个计划也挺方便的,不用太麻烦的手续,简直就是为咱们职工量身打造的嘛。

感觉就像是给咱的身体上了一份保险,出去干活都更有底气了。

而且想象一下,要是咱大家伙儿都参加了这个计划,那就是大家一起互相帮忙啊!今天我助他人,明天他人助我,多么和谐美好的画面呀。

这才是真正的团结互助嘛。

另外,我觉得吧,这个A 计划还让人有一种安全感。

咱上班不用老是提心吊胆的,担心生病了付不起医药费。

有了它,咱就可以更安心地工作,为自己的小日子努力奋斗啦。

总之呢,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A 计划真的是个不错的东西。

它让我们这些普通职工在面对疾病的时候能更从容,更有信心。

就像一个坚实的后盾,默默地守护着我们。

我衷心希望更多的小伙伴能够了解它、加入它,让我们一起在这个大家庭里互相帮助,共同度过那些可能出现的难关。

毕竟,生活不易,有了A 计划,咱就可以一起轻松面对啦!哈哈!。

关于调整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的报告

关于调整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的报告

沪职保〔2016〕4号关于调整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有关条款的通知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委员会、各参保单位:为贯彻落实本市群团改革精神,围绕市总“做大做强互助保障品牌项目”的目标要求,实现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积极回应职工医疗保障需求,进一步优化互助保障计划,着力提高职工抵御疾病和意外风险能力。

经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四届十六次常务理事会和四届六次理事大会通过,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各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缴费标准和保障期限。

一、将“特种重病保障计划”(含综合保障计划)的保障范围由12类重大疾病扩大至22类疾病,并将原属除外责任的原位癌等纳入保障范围;保障期限由二年期调整为一年期;缴费标准调整至45元/年。

二、将“在职住院保障计划”缴费标准调整至65元/年。

三、将“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保障期限由二年期调整为一年期;缴费标准调整至18元/年;患乳腺原位癌或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的保障金给付标准由5000元/份提高到10000元/份。

四、将“综合补充医疗、意外互助保障计划”更名为“在职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简称“综合保障计划”);缴费标准调整如下:1、“综合保障计划”A类计划缴费标准调整为:男性每人每年225元、女性每人每年240元;2、“综合保障计划”B类计划缴费标准调整为:男性每人每年125元、女性每人每年140元;3、“综合保障计划”C类、D类计划缴费标准调整为:男性每人每年110元、女性每人每年 125元。

凡2016年7月1日起首次参保,或起保日期为2016年7月2日及以后的续保单位,均按新条款执行(详见附件)。

希望各级工会工作委员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保障意识,落实措施,抓紧部署,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此次调整的宣传和告知工作,确保参保单位的参、续保工作平稳有序,职工的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附件:各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调整一览表(此页无正文)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2016年5月18日附件各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调整一览表抄送:上海市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印发。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报销比例

英文回答:Under thepany ' s mutual medical assistance scheme for employed workers, the rate of reimbursement is the percentage of the costs that the employee is entitled to under the scheme of mutual medical assistance. The reimbursement rate is a very important indicator in the scheme of mutual medical assistance for employees and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ir actual medical interests. As a general rule, the rates of reimbursement for mutual medical assistance schemes are differentiated according to different medical projects and costs, such as surgical, pharmaceutical and bed space costs, which may vary from project to project. In order to be able to make a targeted decision when selecting medical services, employees need to know the specific rates of reimbursement for each medical project when they are covered by the mutual medical assistance scheme.根据公司制定的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报销比例是指在参与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范围内,职工在享受医疗服务后可以享受多少比例的费用报销。

职工医疗保障互助计划a方案个赔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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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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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以下是 7 条关于“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的文案:1. 嘿,咱这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可真是个宝啊!你想想,要是你突然生病住院,那花销可不就跟流水似的?但有了它,就像有了一把保护伞!比如说,小张上次生病,自己掏了那么多钱,要是参加了这计划,不就能省不少嘛!咱可别错过这么好的保障啊!2. 哇塞,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简直太棒了吧!这就好比在你健康路上给你加了一道保险锁呀!还记得小王那次意外受伤吗?要是他有这个计划,那压力不就小多了。

大家还等什么呀,赶紧加入吧!3.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啊,那可是咱职工的贴心小棉袄!你说谁能保证自己一直不生病呢?这就像出门带把伞,有雨的时候你就知道多重要了。

就像小李之前住院花了好多钱,要是早有这个计划,他能省好多心呐!还不快来加入!4. 哎呀呀,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不了解一下吗?这可是关键时刻能拉你一把的好东西呀!就好比爬山时的一根拐杖。

你看老赵之前生病愁眉苦脸的,要是参加了这个计划,情况肯定不一样啊!咱得为自己谋个保障呀!5. 嘿哟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太重要啦!这可是咱们的健康后盾呀!想想看,万一哪天身体出点小毛病,没它可咋办?就像老陈那次生病,自己要承担那么多,要是有了 plan a,那该多好呀!还不赶紧行动起来!6.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真的厉害得不要不要的!这简直就是生活中的一颗救星啊!如同黑夜中的一盏明灯。

你想,要是小刘当时有这个,他会轻松多少?别再犹豫啦,就选它啦!7. 哇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真的是太必须啦!这就是对我们健康的有力守护呀!跟坚固的城墙似的。

好比之前老林生病的情况,要是有它,结果肯定大不同呀!所以啊,大家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啊!我的观点结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a 方案是非常值得大家加入的,能给我们职工提供有力的医疗保障和支持,好处多多,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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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A方案)
为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缓解职工因病造成的经济困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制定《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方案)。

第一章保障对象
第一条凡已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即可成为本方案的保障对象,享受本方案提供的保障待遇。

第二条本方案由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

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不能少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8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人数应达到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人数的100%。

第二章互助金筹集
第三条互助金标准每人每年90元。

由参加单位、职工缴纳60元,青岛市总工会给予补助30元。

第四条互助金一次性缴纳,每人限缴一份。

单位行政或工会为职工缴纳全部或部分互助金的,参加人数必须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人数相一致,不得只给部分职工缴纳。

企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互助金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27号文件的规定,在税前列支;其他单位可从福利费等项目中列支。

基层工会办理参加手续时,须提供本单位《工会组织基本情况简表》、本月或上月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统一格式的参加职工名单。

第五条单位或职工缴纳的互助金标准将根据保障金支出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青岛市总工会(或区、市工会)补助的医疗互助金,将根据专项资金筹集和结余、互助保障资金收支变化等情况按年度进行调整。

第三章互助资金管理
第六条互助保障资金设立专户管理,接受本级政府审计部门及工会财务和经审部门的监督。

利息和结余全部并入下年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第七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负责互助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资金的预决算和其它重大事项由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决定。

涉及本方案资金的筹集、支付和标准的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青岛市职工互助保障管理委员会设立互助保障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监督审计。

监督各项互助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上交总会,监督保障金的使用、结存状况。

重点审核保障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监控保障金的结存状况。

不定期复查理赔案例,审核其程序是否合规。

第四章保障范围和标准
第八条A方案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如下:
1、因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由本人负担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按照150元标准给予保障金。

一个保障年度只补助一次。

2、因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75%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

3、在保障年度内住院、家庭病床、门诊大病发生的进入统筹支付前,基本医疗
保险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

4、在保障年度内获得青政办字【2012】92号《关于建立城镇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中三、(二)、1、2条之规定救助的,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部分,按照60%的比例标准给予保障金。

5、已享受公务员补助、保健对象补贴支付,以及青政办字【2012】92号文件救助的,本方案计算保障金时,需将已由上述各项基金支付的补贴、补助、救助的金额从自负医疗费总额中减除,然后再按上述规定的比例标准计算并给予保障金。

第九条本方案保障期为1年。

初次参加本方案设30日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保障待遇。

保障期按时接续的,不再设等待期;但保障期满未按时续期的,仍设30日等待期。

第十条保障期内办理退休的职工,仍可享受本方案的待遇至保障期满,但不再接受续期。

职工在保障期内变更工作单位,且继续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则仍可享受本方案的待遇至保障期满,否则本次保障计划终止。

第十一条职工跨保障年度结算时,新年度不再参加本方案的,按本次治疗在保障期内的天数与总天数的比例支付保障金;若在保障期满后按时续保,则按本次治疗在两个保障期所占天数,按比例支付保障金。

第五章除外责任
第十二条下列人员及情形本方案不负担保障责任:
1、不符合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参加的人员。

2、参加本方案的职工因单位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本保障期内仍未补缴的。

3、有伪造或篡改病史资料、付款凭证等各种欺诈行为的。

4、不能提供本方案要求的申报材料的。

5、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自负的费用不属于本方案的保障范围。

第六章保障金申领程序
第十三条保障金由基层工会统一办理。

经基层工会同意,亦可由职工本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保障金领取应提交的材料:
1、本单位工会填写并盖章的《给付申请表》。

2、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经办机构出具的《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

4、申领人医保结算时已享受青岛市城镇大病医疗救助或民政对象救助的,应提供《青岛市城镇医疗保险救助结算单》或《青岛市民政救助对象结算单》。

第十四条申领保障金应在本次疾病治疗医疗费结算后12个月内办理,逾期视同个人放弃。

第十五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青岛办事处接收申报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并与社保、医保部门核对缴费及医保结算信息,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障金拨付。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原已参加总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会员,本方案实施前仍按总会计划的标准享受保障待遇。

第十七条本方案自2014年5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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