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经理人聘用合同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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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聘用合同
甲方: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住址:
联系方式: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为优化公司管理,促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经甲方股东会决议,现聘用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乙方决定接受甲方的聘任,出任甲方总经理一职,对股东会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经过必要的程序经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而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乙方保证其不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三条聘用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总经理一职。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2、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全面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人民币元(含元)的费用支出,有权决定不超过人民币元(含元)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4、工作地点:广州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地点。
第四条合同性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聘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薪酬与激励
1、工资发放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税(前/后)____元
2、甲方每月_ 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3、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薪酬分配制度确定。
4、激励制度:乙方的薪酬除了月工资外,甲方每年按照当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如有盈余,则按照年净利润的20%作为年终奖给予乙方作为奖励。
5、上述年终奖励只有在乙方在职期间享有,一旦终止、解除本合同或者乙方辞职等,则乙方不再享有该权利。且该权利不具有可转让性,乙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
6、净利润的分配由甲方在每年年度财务报表和绩效考评结果出来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应分享利润金额的50%,余下的50%由甲方先暂为保管,在第三年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7、双方认可:甲方代乙方保管的上述余款应由甲方开立银行专户储存,甲方不得挪用该款项或将该款项用作其他用途,在本协议所约定的劳动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将代为保管的乙方款项及其利息全额返还乙方。
8、双方认可,如果因乙方达不到公司绩效考评结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免除或降低职务,致使乙方不再符合分享公司利润的条件,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将乙方从利润分享计划名单上除名,不再让乙方参与当年甲方的利润分享计
划;但乙方以往年度已领取和应领取的分享利润依然有效。同时乙方仍然应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等相关义务规定,否则甲方有权依照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追索其已领取的利润分享款项。
第六条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由股东会按照每年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经营情况确定。
第七条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国家和广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广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乙方执行甲方交给任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在聘用合同期间以及聘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均应保守甲方及甲方客户的商业秘密,如乙方泄露秘密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商业秘密被第三人知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如乙方违反本约定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甲方所有,并且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5、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资金或者将甲方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以甲方资产
为他人提供债务担保;不得将甲方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6、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则甲方可以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给乙方任何补偿费用和工资报酬,且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竞业禁止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离职后两年内。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为:离职后支付。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被撤消或解散或破产;
3)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3、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乙方违反竞业禁止限制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
第十四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