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沪文创办〔2019〕1号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为做好2019年度本市文化创意产业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工作,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19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一、支持范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简称“文创资金”)服务打响上海“四大品牌”,支持国际文化大都市及“设计之都”“时尚之都”“品牌之都”发展,聚焦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问题,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八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一)在建扶持类项目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1.支持以要素市场为核心的平台建设类项目。
支持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产业化服务、众创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2.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的各类项目。
2024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4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重点1.支持以新技术应用为手段,文化创意与相关行业跨界融合的各类项目。
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融合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提升创造力、创新力的数字化项目。
3.支持利用文化创意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产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项目。
4.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在原创内容生产、设计能力提升上的投入。
5.支持文化创意领域知识产权开发、保护和利用。
6.鼓励企业建设开发具有基础性、平台性、引领性的版权技术平台、交易平台和应用平台。
7.支持文化创意应用和赋能类项目。
8.支持通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落实中心工作、驱动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城市活力空间、优化城市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聚力共铸城市品牌的各类产业项目。
9.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成果展示、推介和交流合作。
10.支持文化创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国际影响力。
11.支持利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五个新城”机遇创新实践的相关项目。
12.支持文化创意人才队伍建设。
二、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并符合以下条件:(1)在上海市内进行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2)项目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有较高创作水准和较大社会影响;(3)项目申报单位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4)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和其他相关条件;(5)有完善的项目可行性方案、合理的技术创新性和商业模式。
2.申报的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潜在的经济效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方向,对相关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2)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产品或服务;(4)具有较为完善的市场推广和商业模式;(5)具有较为完善的商业模式和营销方案。
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
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一、引言随着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蓬勃发展,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并在2021年度对相关项目给予了财政扶持。
本文将对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总结,以期为今后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借鉴。
二、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概况1.扶持金额及项目数量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总额达到XX亿元,同比增长XX%。
共有XX个文创项目获得扶持,涉及文化艺术、影视制作、创意设计等多个领域。
2.项目类别及分布本次扶持的项目中,文化艺术类项目占比达到XX%,影视制作类项目占比XX%,创意设计类项目占比XX%等。
项目分布在全市各个区,其中XX区项目数量最多。
三、项目验收情况1.验收标准及流程为确保项目质量和实施效果,本次项目验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了严格的验收标准。
验收流程分为前期准备、资料审核、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四个阶段。
2.验收结果概述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共有XX个项目达到预期目标,获得通过;另有XX 个项目存在一定问题,需进行整改。
四、项目实施成效分析1.经济效益在财政扶持资金的推动下,相关项目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据统计,截至验收时,已有XX个项目实现盈利,XX个项目实现成本回收。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创造了就业岗位,还提升了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实力。
同时,部分项目在文化传播、教育、旅游等领域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3.创新成果在扶持资金的支持下,共有XX个项目取得创新成果,获得相关专利或奖项。
五、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1.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部分项目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建议加强对项目的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等问题,建议强化项目实施监管,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3.对策建议(1)优化资金分配,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扶持力度;(2)完善项目评审机制,提高项目质量;(3)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指导,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背景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以文化、创意为核心的产业,包括文化、艺术、设计、娱乐、广告等各种形式的创意产业,是一个跨界融合的产业。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也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一直致力于促进本地区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更是提出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和资金项目,希望能够促进本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目的本文主要介绍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旨在帮助读者了解该项目的背景、目的、资金形式、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等内容,以及能够对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资金形式上海市政府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特别设立了一系列的资金项目,以资助这些企业的发展,目前这些资金主要以补贴和奖励的形式发放,其中主要的三类资金为:1.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2.上海市企业文化建设及文化产品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3.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评选奖励金。
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上述资金主要适用于文化创意企业,其中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推广等方面,以及文化创意企业的培训和推广等活动。
申请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宣传、申请表的填写和资料的提交等步骤,申请的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上半年度,具体的申请时间以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功能与作用通过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的资金支持,使文化创意企业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一方面,这能够扩大企业的市场份额,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还能够使企业更好地推广文化创意产品,在市场上占据更大的优势。
同时,借助这些资金的相互配合,要求企业更好地整合自身内部的资源,建立现代化的管理体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上海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能够有效地促进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那些处于发展初期和扩大规模的企业,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同时,政府也将通过更多资金和扶持政策进一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以推动上海市经济的更快、更有质量的发展。
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
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原创实用版】目录1.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概述2.项目验收的具体情况3.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4.未来发展建议正文一、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概述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于近日公布。
作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验收旨在检验各扶持项目的实施效果,以期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发展。
二、项目验收的具体情况1.项目数量及分布本年度共有 50 个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接受了财政扶持资金的验收。
这些项目涵盖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各个领域,包括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设计创意等。
2.验收标准及流程验收工作按照“项目申报 - 材料审核 - 现场考察 - 专家评审 - 验收结论”的流程进行,以保证验收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3.验收结果在 50 个项目中,有 45 个项目通过了验收,5 个项目未通过验收。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相关部门将进行进一步的指导和督促,帮助项目单位改进工作,争取在下一次验收中通过。
三、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大部分项目通过了验收,但在验收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1.项目实施进度滞后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进度滞后,导致无法按期完成验收。
这将对项目的后续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2.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如资金挪用、拨付不及时等,需要加强监管。
四、未来发展建议针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来项目的管理和发展:1.严格项目申报审核对项目申报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避免资源浪费。
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和监控,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验收制度优化验收流程,加强对验收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提高验收质量和效率。
上海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上海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一、背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和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文化产业正在逐渐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
上海作为我国重要的文化中心和经济中心,文化产业在上海已经成为了一个持续增长的新兴产业。
为了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上海市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上海市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一)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1. 建设文化产业基地:政府将大力支持和投资文化产业基地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等形式,引导文化企业和文化创意园区的建设,为文化企业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生产环境。
2. 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政府将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文化企业注重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
3. 加强文化人才培养:政府将会加大对文化产业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鼓励高校和科研单位与文化企业开展合作,提高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支持文化产业创新发展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将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科研经费支持等,鼓励文化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
2.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政府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打击侵权行为,保护文化产业创新成果。
3. 鼓励跨界合作:政府将鼓励文化产业与其他行业进行合作,促进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推动文化产品出口1. 支持文化产品出口:政府将加大对出口文化产品的支持力度,包括提供出口退税、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等方式,促进文化产品向海外市场出口,提高上海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 建立文化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政府将加强对文化产品质量认证的管理,建立完善的文化产品质量监督体系,提高文化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3. 拓展出口市场:政府将支持文化企业开拓新的国际市场,提供市场调研和信息咨询服务,指导文化企业了解海外市场需求,拓展出口渠道。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如今已成为重要的发展领域。
为了更好地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出台《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用以促进本地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首先,该办法规定了文化创意产业支持的财政政策措施,将财政支出投入到文化创意产业中,将财政资金用于科技投入、先进设备投入及应用推广,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文化创意产业。
为了使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更加有序,办法还规定了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系列管理上的办法,明确了申请机构和扶贫标准,减轻了企业开展活动的财务负担,确保项目质量和高效利用投资资金。
其次,办法规定了文化创意产业支持的资金监督制度,以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为此,该办法明确了财政应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职责,就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报告,并设立层级化审计机制,切实督促资金使用情况和管理责任。
再次,办法敦促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相关部门及企业应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项目库,积极主动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推进文化创意发展,并提升文化创意产业有效投资项目的数量。
总的来说,该办法从政策措施、资金管理以及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来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旨在建立一个更为完善、科学、有效的文化创意发展机制,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为促进经济发展,引导投资者对经济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紧缩与放松策略,实行《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经上海市政府审批,现发布。
一、专项资金来源上海市管理的多种投资资金下面的专项资金,除中央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的特殊资金外,主要来自上海市政府和企业自投资来源。
二、专项资金用途1.支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引进、开发先进技术和设备,改造现有产业结构,完善产业聚集区,拓展产业市场应用,促进新兴产业的发展,推动传统产业的多元发展。
2.建设和改造设施,用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储存用水和改善水环境等方面的投资发展。
3.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包括新兴经济、新技术产业、国家精准扶贫产业等。
4.支持节能减排、污染防治、规划布局等方面的投资发展。
5.支持加强投资结构调整,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促进投资科技类、新兴产业类等项目的发展。
6.支持重点地区规划统一发展,包括免税、补贴、减税等方面的投资发展。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1.上海市政府全面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定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政策和实施细则,及时调整和改进。
2.上海市就专项资金管理组织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使用、监督等工作。
3.专项资金的使用受到严格的审查,公开透明,确保专项资金不会被滥用。
4.上海市督促企业按照本办法管理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四、其他事项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海市政府负责解释。
上海市政府致力于促进经济发展,实施《上海市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构,落实严格的资金使用审查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的投资目的,为上海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上海市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技术创新与资源有效利用的综合投入,采取有效审慎的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调节、投资结构优化、金融政策实施和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全面优化上海市产业发展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战略发展目标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
2021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最新版】目录1.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概述2.验收项目的具体内容3.验收项目的实施效果4.验收项目的下一步计划正文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概述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于近日公布。
作为一项旨在推动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该项目自实施以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支持。
本次验收,主要是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以便更好地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验收项目的具体内容本次验收的项目涉及多个领域,包括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等。
其中,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项目主要针对的是具有鲜明特色和创新意识的文化创意产品,如数字内容、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则主要关注园区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项目则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企业。
验收项目的实施效果从验收情况来看,各项目实施效果显著。
首先,文化创意产品的研发项目成功推出了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创新产品,提升了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其次,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发展,提升了产业园区的整体运营水平;最后,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项目成功地培育了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验收项目的下一步计划根据验收情况,下一步,上海市将继续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
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体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旅游、教育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总之,2021 年度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表明,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文化创意扶持基金实施办法
上海文化创意扶持基金实施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视,上海市决定设立文化创意扶持基金,为该领域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文将对上海文化创意扶持基金的实施办法进行介绍和解读。
二、基金设立目的上海文化创意扶持基金的设立旨在推动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升上海市的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资金来源及规模1. 上海文化创意扶持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上海市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途径。
2. 基金规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能够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
四、资助对象1. 文化创意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
2. 文化创意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够提升上海市的文化创意产业形象和品质。
五、资助内容1. 项目资助:对于优秀的文化创意项目,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资助额度根据项目评估的情况进行确定。
2. 创意创新培训: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专业的培训和辅导服务,提升其创意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 产业链发展支持:支持文化创意产业上下游的合作与发展,促进整个产业链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六、资助申请与评审1. 资助申请:文化创意企业可以根据基金设立的公告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资助评审:经过初审后,将由专业的评审团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名单。
3. 资助公示:公布资助名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社会监督。
七、资助管理与监督1. 资金使用管理:受资助企业必须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并及时提供相关的使用报告。
2. 绩效考核:对受资助企业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使用资金效果和项目成果。
3.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八、宣传推广1. 宣传推广策划:通过媒体宣传、互联网推广等手段,积极宣传上海文化创意扶持基金的成果和影响。
2. 优秀案例展示:举办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的成果展示活动,分享成功经验,激励更多人参与文化创意产业。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项目总投资明细用途说明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扶持资金项目
总投资明细用途说明
一、项目总投资明细用途基本要求
1. 项目总投资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发生的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关的费用。
2、项目总投资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会计核算必须按照项目进行归集,设立对应的会计科目,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项目验收时,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项目相关的‘会计记账凭证’、‘对方开具的发票’、‘付款凭证’,对于大额支出需附合同。
二、明细用途说明
1、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相关的费用不应计入项目总投资明细用途,如:流动资金、预付费卡等。
2、没有合法税务凭证的费用不应计入项目总投资明细用途。
3、无法识别的费用不应计入项目总投资明细用途
4、非项目承担单位发生的费用不应计入项目总投资明细用途。
四、以下内容不应计入扶持资金用途:
项目承担单位日常办公用房的租金、建筑工程费、改造装修费、餐饮费用、人员人工费用以及超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以上的利息等不应计入财政扶持资金支出范围。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1995.12.25•【字号】沪财企二[1995]80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企二[1995]80号1995年12月25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现特制定《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上海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89号《关于继续对宣传文化单位实行财税优惠政策的规定》和财政部财文字[1995]314号《关于印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发[1992]9号文件精神,支持、促进宣传文化企业的技术进步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宣传文化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建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宣传文化企业是指从事精神产品生产和服务,纳入财政预算内管理,依法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的宣传文化企业。
宣传文化企业包括:1.宣传文化企业、电影和新闻出版部门所属的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图书出版、发行、期刊(杂志)、报纸、音像制品等宣传文化企业。
2.解放日报社、文汇报社、新民晚报社。
3.专门为出版大中小学的学生课本、少儿读物、图书的出版社以及出版局所属的出版社和国家定点的书刊印刷厂。
宣传文化部门兴办的从事物质产品生产和流通的企业,不得享受所得税返还的优惠政策。
宣传文化主管部门所属的个别预算外宣传文化企业需要纳入的,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个案审批。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来源1.从1995年至1997年,由市、区(县)财政按宣传文化企业上年上缴所得税的实际入库数列入专项资金。
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
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上海市作为中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为了推动文创产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
下面将对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上海市对文创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文创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动。
文创企业可以申请资金用于项目开发、市场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
此外,对于贫困地区开展的文创项目,还有额外的补助和奖励政策。
其次,上海市提供土地资源的优惠政策。
对于文创企业购买或租赁土地用于文创产业的发展,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低价出让土地、减免土地使用费等,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此外,还为文创企业提供开发区和园区等专门的场地,方便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再次,上海市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通过设立专项人才计划,鼓励优秀人才从事文创产业的研究和创新。
上海市还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联合创新中心和实验室,培养更多的文创人才。
此外,对于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上海从事文创产业,还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提供住房和教育等方面的支持。
最后,上海市积极打造文创产业集聚区。
通过整合资源,建设文创园区和众创空间,为文创企业提供集中、便利的创业环境。
这些园区和空间配备了现代化的办公设施和创意工作室,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创新氛围。
同时,上海市还发展文创产业展示交流平台,组织文创展览和演出活动,促进文创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综上所述,上海市文创产业扶持政策涵盖了财政支持、土地资源优惠、人才引进与培养以及文创产业集聚区建设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上海市的文创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发展的机遇,进一步推动了文化艺术创意产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文创项目资金政策
上海市文创项目资金政策
上海市文创项目资金政策是指上海市政府在支持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所制
定的一系列资金支持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促进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提升上海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根据上海市文创项目资金政策,文化创意企业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获得资金支持:
1. 政府资金支持:上海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意项目的开发和
推广。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资助,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市场潜力和社会效益等因素来确定。
2. 贷款支持:上海市鼓励金融机构向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政府将为这
些贷款提供一定的担保,降低贷款门槛,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3. 合作基金:上海市鼓励文化创意企业与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等合作,设
立专项基金支持项目的发展。
投资合作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帮助推动项目的市场化和国际化。
4. 奖励资金:上海市设立了一系列的奖励项目,通过评比和评审的方式,为在
文化创意领域有突出贡献和影响力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奖励资金。
这些奖励资金可以作为企业项目推进的资金补充。
总的来说,上海市文创项目资金政策是为了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而
制定的。
政府通过资金支持、贷款支持、合作基金和奖励资金等多种渠道,为企业提供资金和激励,推动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企业搭建更好的发展平台,助力上海市成为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中心。
2016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
2016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相关政策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落实上海市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本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园区和众创空间建设为载体,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手段,以推进重大文创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创新、融合、提升、开放”发展,积极发挥对全市“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作用,努力成为全市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参照《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制定本《申报指南》,并对2016年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一、申报原则(一)聚焦重点,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下简称“文创资金”)聚焦各类文化创意产业重大、关键和基础性问题,更加注重文创资金使用效益。
(二)围绕规划,扶持重点产业领域文创资金支持范围涉及《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媒体业、艺术业、网络信息业、软件业、时尚业、建筑设计业、工业设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业、休闲娱乐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重点扶持成长性强、增速快的产业领域。
(三)市区联动,发挥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文创资金与区县资金配套,充分发挥区县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发挥文创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撬动各类资金和社会资源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二、支持范围2016年文创资金申报分为“项目申报”和“研究课题申报”。
(一)项目申报。
历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
历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自国家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文化创意产业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
上海市作为我国文创产业的重要节点城市之一,多年来通过财政扶持资金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介绍历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并探讨其对于上海文创产业的意义和影响。
一、2014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2014年,上海市通过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了一系列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包括艺术品交易市场建设、文化科技创新实验基地建设、动漫游戏产业扶持等。
通过将财政资金注入到这些项目中,上海市为文化创意产业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和保障。
这些项目的推动,极大地促进了上海市文创产业的繁荣和创新。
二、2015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2015年,上海市进一步加大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拟支持的项目涵盖了文化创意园区建设、数字内容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文化企业创业扶持等方面。
这些举措旨在通过资金支持,激发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为上海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三、2016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2016年,上海市继续加大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扶持,通过拟支持的项目来提升文创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这些项目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化示范基地建设、创意设计示范区建设、文化创新和创意产业发展基金等。
通过财政扶持,上海市鼓励和支持更多的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落户上海,助推上海文创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和竞争力。
四、2017年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拟支持项目2017年,上海市继续加大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并在拟支持的项目中更加注重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
除了继续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的发展外,还重点支持文化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产业链创新发展、文化创意人才培养等项目。
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上海市文创产业的升级和转型发展。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支持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进本市国际文化大都市和“设计之都”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文创资金”)根据支持项目的情况,由市政府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第三条(管理原则)文创资金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编制预算、确保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管理;绩效评价、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
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四条(支持范围)文创资金主要从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出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推广应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第五条(指南发布)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创办”)根据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求,提出年度文创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并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六条(支持方式)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不超过300万;研究课题为全额资助。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
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
第七条(区县配套)各区县应参照本办法,根据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应对项目安排不低于1:0.5的配套资金支持(其中公共服务平台或人才梯队建设特征明显的项目除外)。
专项文创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根据《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文创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使用、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资金管理原则1. 遵循市场规律,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
2. 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督。
3. 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鼓励创新,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
四、资金申请1. 申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22)》要求。
2. 申请单位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4. 申请单位应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
五、资金审核1. 财政部门负责文创资金的审核工作。
2. 审核部门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原则和申报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六、资金拨付1. 经审核通过的文创资金,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拨付给申请单位。
2. 财政部门应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3. 申请单位应在收到资金后,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使用。
七、资金使用1. 申请单位应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合规使用文创资金。
2. 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推广、宣传、培训、展会等。
3. 申请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八、资金监督1. 财政部门负责对文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申请单位进行审计、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3. 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九、绩效评价1. 财政部门负责对文创资金的绩效进行评价。
2. 绩效评价应包括资金使用效益、项目成果、社会效益等方面。
3. 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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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支持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快构建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推进本市国际文化大都市和“设计之都”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文创资金”)根据支持项目的情况,由市政府批准的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第三条(管理原则)
文创资金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编制预算、确保重点;专款专用、加强管理;绩效评价、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
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支持范围)
文创资金主要从营造产业发展环境、完善产业服务体系出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推广应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秀人才和人才团队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确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
第五条(指南发布)
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文创办”)根据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求,提出年度文创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并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第六条(支持方式)
文创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安排使用。
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50%,不超过300万;研究课题为全额资助。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
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法定基准利率确定。
对于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以及对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全局性影响的重大项目,经领导小组确定,可适当提高资助比例。
第七条(区县配套)
各区县应参照本办法,根据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特点,应对项目安排不低于1:0.5的配套资金支持(其中公共服务平台或人才梯队建设特征明显的项目除外)。
对于区县1:1配套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第三章预算编制
第八条(预算编制)
市文创办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编制文创资金年度预算,报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管理
第九条(申报条件)
申报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支持方向和重点;
(四)已获市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曾获过文创资金支持的单位,若获支持项目尚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不得申报。
第十条(申报材料)
申报文创资金支持项目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单位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项目库)
设立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并由市文创办制订项目库管理办法。
将有关单位申报的文创资金支持项目纳入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
第五章项目评审和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评审)
市文创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支持项目。
项目评审管理费用列入市文创办年度工作经费。
第十三条(项目审批)
对评审确定的支持项目,由市文创办纳入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后报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审批。
第六章资金申请和拨付
第十四条(资金申请)
文创资金支持项目经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市文创办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进度,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
第十五条(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拨款申请,经审核后,按照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报批程序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将文创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文创资金经审核批准后,分两次拨付。
首次拨付比例为拟扶持总额的70%,剩余的30%尾款在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予以拨付。
第十六条(预算调整)
文创资金年度预算和支持项目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和内容,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章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
市文创办对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实行跟踪管理。
对文创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评估和检查。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申请表》签订的完成日期和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建设,并向市文创办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
市文创办根据《计划任务书》和《项目申请表》的有关内容和项目验收要求,组成项目验收评审小组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
市文创办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组织开展文创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并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
第二十条(项目变更和撤销)
文创资金支持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负责人等发生重大变化或总投资额削减10%及以上等),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向市文创办报告变更的事项和理
由。
市文创办视情况作出继续支持,或者核减文创金额的决定。
对于擅自变更,以及停止项目实施(不可抗力除外)的单位,应限期收回已拨付的文创资金。
第八章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项目单位责任)
文创资金项目承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对文创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应自觉遵守国家财经纪律。
第二十二条(监督管理)
文创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文创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应依法接受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违规责任)
对于项目逾期不完成或未按时向市文创办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拨付项目尾款。
对于项目逾期超过6个月以上未向市文创办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该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3年内申报文创资金的资格,同时市文创办将组织相关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和监督,并视情况出具处理意见。
对于验收未通过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拨付项目尾款,并视项目实施情况保留追回已拨付资金的权利。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文创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将已拨款项全部收回,上缴财政。
取消项目承担单位(含法定代表人)5年内申报文创资金的资格。
把企业违规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第二十四条(信息公开)
文创资金的预算安排、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由市文创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实施公开。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解释责任)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文创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10月15日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沪文创[2014]1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