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报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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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性伴的检测情况: 若选择“不详”、“未检测”,则跳到“相关危险行为”处继续填写
几点注意
婚检阳性妇女
若婚检的妇女已怀孕,填写“本次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服务的时期”这项内 容时,则按孕妇登记,服务时期选择孕期,并按孕妇要求填报相关个案卡。
若婚检妇女没有怀孕,完成表3-Ⅰ的上报,即为结案,无需再上报后续表格。 婚检时已经上报过的阳性妇女,怀孕时应再次上报。 阳性妇女,每次怀孕或分娩均应再次上报个案登记卡。
均未随访到任何信息,则报告“已失访” 喂养方式 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杜绝混合喂养。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如果婴儿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不同于国家免疫规划中疫苗的种类,请详细说明 例如:接种灭活的脊髓灰质炎疫苗
几点注意
检测 若在本随访阶段中,多次检测,请填写这个时期第一个检测方法的具体日期 检测结果 有确诊结果,就不要填筛查结果了 本次随访期间检测方法 早期核酸检测:婴儿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补充试验:18月龄以上的核酸检测
表1(汇总表)的逻辑关系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的上报时限
辖区内的所有助产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月报中本机构填写的部分,上报至辖区的县(区)妇幼保 健机构。
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月报的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后,及时完成网上录入和审核 工作。形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
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表1)的网上审核。 审核时应注意报表的逻辑性。
二、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及儿童个案登记卡(表3)
上报范围
全省所有市、县(区)婚检及助产机构在婚检时、孕产期发现的感染阳性患者/孕 产妇(需确诊后)均应上报。
确诊报告的上报形式 传真 格式 照片(清晰) 纸质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 肝母婴传播工作报表
填表说明
表格的种类 共有4套表格
表1系列 表2系列 表3系列 表4系列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表1-Ⅰ 表1-Ⅱ 表1-Ⅲ 预防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表2-Ⅰ 表2-Ⅱ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登记卡 表3-Ⅰ 表3-Ⅱ 表3-Ⅲ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个案登记卡 表4-Ⅰ 表4-Ⅱ 表4-Ⅲ
几种常用药物的名称缩写
齐多夫定 拉米夫定3 奈韦拉平 克力芝 依非韦伦
婴儿用药
提供2种婴儿抗病毒用药 齐多夫定 ()糖浆 奈韦拉平()口服混悬液 长期保存,最好冷藏
婴儿用药
出生后尽早(6-12小时内)开始服用 母亲孕期即开始用药者,婴儿服药至出生后4-6周 母亲产时或产后才开始用药者,婴儿应服用6-12周 母亲哺乳期未应用抗病毒药物,婴儿持续应用药物至母乳喂养停止后1周
第一部分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相关报表
工作月报表(表1)
个案登记卡(表3)
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表1)
表1系列的组成
表1 表1-1 表1-Ⅱ 表1-Ⅲ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汇总)表 由婚前保健机构填写 由助产机构填写 由县/市妇幼保健机构填写
上报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的妇幼保健机构都需要上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 全省所有17个地市 全省所有142个县区 直报系统内,有行政区划代码的县区 各地市新划分的县区,按照原有的行政区划进行上报
表3系列的组成
表3-1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婚检妇女基本情 况登记卡 表3-Ⅱ 艾滋病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及所生婴儿登记卡 表3-Ⅲ 艾滋病病毒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登记卡
填写说明
登记卡中,未注明“非必填”的项目均为必须填写的项目。 登记卡中,未注明“多选”的项目,一律为“单选”。 登记表中,所有的日期均为公历日期,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如月份、日
期均不详时,填写07月,01日;已知年份、月份,仅日期不详时,填写15日。
编号的填写
第一部分,6位,为当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第二部分,3位,为医院助产机构编码,由当地卫生局 统一编制。 第三部分,4位,填报年度编码,填写填报所属年份。 第四部分,3位,个人顺序编码,按每个医疗助产机构填报顺序依次编码。 每个婚检妇女、每个孕产妇的每一次妊娠须对应一个唯一的编号。 编号的第一、二、三部分应及填报的医疗助产机构名称一致。
几点注意
表3-Ⅱ: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要及表3-Ⅰ一致 初检孕周:填写孕产妇第一次接受孕产期保健的时间(不要空项) 失访时期:填写最后一次随访时的孕周或者产后周数 死胎(死产) 死胎:妊娠28周以后,胎儿在子宫内死亡 死产: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
几点注意 妊娠结局:人工终止妊娠≠剖宫产 分娩: 妊娠满28周,胎儿及其附属物从母体娩出 自然流产: 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无人为因素的情况下,妊娠终止 人工终止妊娠: 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克,人为干预的妊娠终止 妊娠结局:自然流产、人工终止妊娠、其他 不必填写3-Ⅱ的其余部分,填写完“是否失访”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跳至“报告单位”处,并结案,无需再上报表3-Ⅲ。
几点注意
要求分别在儿童满1、3、6、9、12、18月龄时 为感染阳性母亲及所生儿童提供随访服务 每次随访完成后都应填写一张表3-Ⅲ 儿童编号:最后1位编号,按本次分娩婴儿出生的次序填写 单胎:填1 多胎:第一胎,填1,第二胎,填2,以此类推
几点注意
儿童在未满21月龄前不报告失访 若儿童满18月龄仍未随访到结局,则在儿童满18月龄后的3个月内,连续随访3次,
身份证号的填写
必须填写 18位身份证号,或者15位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不详的填写要求 前6位填写上报县(市、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7-10位填写出生年份 11-14位填写出生月份、日期 15-18位填写9999依次逆序编写,如9999、9998、9997等。
姓名、出生日期的填写
姓名及身份证(或户口本、军官证等有效证件)一致 不要有错别字 出生日期 公历日期 确实无法获得的,填写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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