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骗术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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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客户两次套路,骗走企业一万多美金!这类诈骗要小心!

外贸客户两次套路,骗走企业一万多美金!这类诈骗要小心!

外贸客户两次套路,骗走企业一万多美金!这类诈骗要小心!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不稳定一些外贸诈骗事件也时有发生下面我们分享一个诈骗案例希望能够提高大家警惕性我刚毕业不到两年,步入职场后一直在现公司做业务,2017年联系到一个跟中国进口了很多年的沙特客户,他熟悉了解中国的订单和出货资料可以盖贸促会章的那种程度,经过近一年的沟通跟进,成交了四万美金左右的订单,但这个客户付款相当拖沓,一付三个月的类型,我了解那个国家的生活习性比较散漫,怕客户反感也就没有太多的催促。

套路一客户一开始使用的邮箱是企业邮箱,后来聊着聊着换成另外一个邮箱,他的公司是B公司,客户名称是A,企业邮箱是*******,后来使用的邮箱是*********。

由于我们公司也会使用多个邮箱,而且两个邮箱跟我交谈的内容是完全可以连接上的,语气格式也没有改变,我也就没有多想,事后想来还是怪我经验太少。

预付款付完了,客户也来过工厂了,到了付尾款的时候,我们本身约定是出货前付清,客户突然要求收到货以后付清,我心里有点不放心,到时候出问题一船的东西拉回来也不现实了,就没同意。

接着问题就来了,客户说付了尾款,当时我让他发送水单,他说会发,但半个月后我们还没收到款,一看水单发现他付款的银行账户是错的,是一个美国的账户。

我询问客户为什么不按照我们约定的账户付款,客户给我看了一封邮件,发件人的邮箱跟我的邮箱错了两三个字母,那个发件人声称需要修改收款账户,我自己一看是跟我平时邮件格式完全不同的(我的格式语句类似学校作文)。

我心里想“完蛋了怎么办,两万多美金”。

跟老板反馈后,我们首先请客户申请退款,客户先是说款项已经到达了,后来又说款项还在转中,这段时间又是拖延了半个月,最后他告诉我们,款项已经拿不回来了,叫我们自行联系美国收款账户的银行。

我们尝试去联系,但很明显别人是不会让我们查的,客户坚持认为这笔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老板教我,这种情况客户应该跟我们double check的,但是他没有,可能是有问题的。

虚假贸易法律风险案例分析(3篇)

虚假贸易法律风险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虚假贸易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一些企业或个人利用虚假的贸易合同、虚假的货物、虚假的运输等手段,骗取外汇、逃避税收、套取出口退税、骗取信贷等非法利益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虚假贸易现象也日益严重,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虚假贸易案例为切入点,分析虚假贸易的法律风险。

二、案例简介2017年,我国某市一家外贸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0万美元的贸易合同。

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支付1000万美元货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A公司向我国海关申报出口了价值1000万美元的货物,并成功取得了出口退税。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A公司出口的货物实际上并不存在,而是通过伪造合同、伪造运输单据等手段进行的虚假贸易。

三、虚假贸易的法律风险分析1. 税收风险虚假贸易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

在本案例中,A公司通过虚假贸易骗取了出口退税,给国家税收带来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信贷风险虚假贸易会导致金融机构面临信贷风险。

在本案例中,A公司通过虚假贸易骗取了信贷,给金融机构带来了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依法经营,不得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贷款。

金融机构若未对虚假贸易进行严格审查,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国际贸易纠纷风险虚假贸易可能导致国际贸易纠纷。

在本案例中,B公司若发现A公司存在虚假贸易行为,可能会向我国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 商誉风险虚假贸易会损害企业的商誉。

在本案例中,A公司通过虚假贸易骗取利益,一旦被曝光,将严重影响其商誉。

国际贸易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案例

国际贸易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案例

国际贸易交易双方的信用风险案例一、案例一:买家信用风险——消失的订单与货款。

话说有个小服装加工厂,老板叫老王。

老王好不容易接到了一个来自国外的大订单,是和一个叫杰克的外国商人合作。

杰克那可是把自己的公司夸得天花乱坠,说是什么国际知名的服装销售企业,订单量巨大。

老王心里乐开了花,心想这下可发达了。

按照合同,杰克先付了一小部分定金,老王就赶紧买布料、雇工人,热火朝天地开始生产。

可等这批衣服全部生产好,按照约定该杰克付尾款然后发货的时候,坏事儿来了。

老王给杰克发邮件、打电话,可杰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怎么都联系不上。

老王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遇到骗子了。

这批衣服都是按照杰克的要求定制的,上面还有杰克公司要求的特殊标志,别的公司很难接手这批货。

老王这下可惨了,工人的工资还得付,布料钱也搭进去了,就因为相信了杰克那张嘴,最后亏得一塌糊涂。

这就是典型的买家信用风险,买家不讲信用,不履行合同,让卖家遭受巨大损失。

二、案例二:卖家信用风险——货不对板的骗局。

再讲讲小李的故事。

小李是个做电子产品进口生意的年轻商人。

他在网上找了一个号称是专业生产高端耳机的外国供应商,叫汤姆。

汤姆给小李发了很多产品资料和图片,那些耳机看起来特别酷炫,各种高科技功能都有。

小李心动不已,和汤姆签了合同,付了一大笔货款。

等收到货的时候,小李傻眼了。

这耳机哪是什么高端货啊,看起来就像是街边几块钱的地摊货,而且很多功能都不能用。

小李愤怒地找汤姆理论,可汤姆却耍赖,说这就是按照合同生产的产品,还拿出一些模棱两可的条款来糊弄小李。

小李这才明白自己被卖家坑了。

他想要退款或者换货,可汤姆根本就不理他。

这就是卖家信用风险,卖家以次充好,欺骗买家,导致买家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三、案例三:双方信用风险——互相算计的闹剧。

有两个公司,A公司在国内,B公司在国外。

他们要合作一个项目,A公司提供原材料,B公司负责加工后再把成品卖回给A公司在国外的销售渠道。

刚开始的时候,A公司为了能让B公司尽快开工,提前发了一部分原材料过去。

试论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

试论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

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1. 引言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是一种常见的支付工具,它通过加强交易各方之间的信任,促进了跨国贸易的发展。

然而,信用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也存在着一些安全风险,特别是在面临技术和信息的高速发展时。

本文将通过剖析一些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探讨信用证诈骗的方式、原因和防范措施。

2. 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2.1 案例一: 伪造文件在某国际贸易中,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了一项销售合同。

买方使用信用证作为支付工具,要求卖方在交货后提交相关的文件以便获得付款。

然而,买方在收到交货后,伪造了相关的文件并提交给银行,以欺骗银行获得付款。

这种类型的信用证诈骗案例中,买方通常会伪造运输文件、商业发票和保险单等文件,以获取不当的经济利益。

为了防范这种诈骗,银行在付款前应严格验证所有提交的文件,并与相关的货运公司、保险公司进行核实。

2.2 案例二: 资金盗用在另一起案例中,一家公司通过伪造名义从银行申请信用证,并将信用证转售给其他买方。

随后,该公司将信用证中的资金盗用,使买方无法收到货物,同时使银行承担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种类型的信用证诈骗案例中,诈骗者往往利用银行对信用证的追踪和验证能力不足,通过伪造或篡改信用证相关文件,获取不当的经济利益。

为了防范这种诈骗,银行应加强对信用证的审核和验证,并加强对客户身份的验证。

3. 信用证诈骗的原因3.1 技术和信息发展带来的风险随着技术和信息的快速发展,信用证诈骗的手法越来越多样化,并且难以被发现。

例如,通过使用伪造的电子邮件、虚假的网站等手段,诈骗者能够更容易地获得信用证所需的信息以及伪造文件。

3.2 法律和监管不完善在某些国家,法律和监管机构对于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的监管力度不够,这为信用证诈骗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缺乏有效的法律和监管机制使得诈骗者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从而得以继续进行诈骗活动。

4. 防范措施4.1 强化文件审核和验证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付款时,应严格审核和验证所获得的文件。

国际贸易案例及评析

国际贸易案例及评析

1、汇款诈骗案例基本案情:2001年5月18日,国内某外贸公司(出口方)与加拿大一家公司(进口方)经中间人介绍签订了一份金额为39万美元的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由进口方开出即期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出口方付款。

但过了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仍未见进口方开来信用证,经出口方的催问,对方称:“证已开出,请速备货”。

然而,临近约定的装运期前一周,出口方还未收到信用证。

出口方再次查询,对方才告知“因开证行与出口方银行并无业务代理关系,故此证已开往有代理关系的某地银行转交”。

此时,船期已到,因合同规定货物需运抵加拿大,而此航线每月只有一班船,若错过这一次船期,则要推迟至下一个月才能装船,这样,将造成利息和费用的损失。

这时,进口方提出改用电汇方式把货款汇来,以促成该笔生意。

鉴于以上情况,出口方只好同意并要求对方提供汇款凭证传真件,确认后马上发货。

次日,进口方便传来了银行的汇款凭证,出口方财务人员持该传真件到银行核对签字无误后,以为款项已汇出,便安排货物装船。

但货物出运后十多天,出口方财会人员查询时才发现货款根本未到帐。

原来,该进口方瞄准出口方急于销货的心理,先购买一张小额汇票,涂改后,再传真过来,冒充电汇凭证,蒙骗出口方,使其遭受重大损失。

1、汇款诈骗案例评析:汇款诈骗,是指诈骗者表面是正常贸易,实际上蓄意伪造、涂改信汇或电汇凭证,谎称已支付或汇出货款,企图诱使出口企业发货,以骗取其出口货物的不法行为。

根据美国银行的资料,全世界平均每年伪造的票据就有5亿张之多。

20世纪90年代的每一年中,伪造票据对美国境内银行造成的损失约为13亿美元。

1989年以来,我国各地也发生多起利用票据进行诈骗的案件,给外贸企业及银行造成巨大损失。

此案例中,诈骗者首先以买方身份在正常贸易的幌子下,与出口企业(卖方)签订买卖合同,且规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然后诈骗者看准时机后,别有用心地将信用证结算方式改为汇款方式,并设法伪造、涂改汇款凭证,刻意制造货款已汇出的假象,哄骗卖方尽快地发货。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1、引言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信用证也经常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活动。

本文将分析几个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信用证诈骗的手段和预防措施。

2、案例一、伪造文件诈骗案例2.1 案例背景该案例涉及一家国际贸易公司(公司A)与一家供应商(供应商B)之间的贸易合作。

供应商B使用伪造的装运单据和发票提交给公司A,以获得付款。

2.2 案例分析该案例中,供应商B伪造装运单据和发票,使其看起来与正规的文件相似。

公司A未仔细核对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是直接付款给供应商B。

结果,公司A损失了大量资金。

2.3 预防措施为了防止这种诈骗方式的发生,公司A应该在付款之前仔细检查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可以通过与供应商确认联系人信息、核实货物的真实性和检查交易历史等方式来确保文件的真实性。

3、案例二、多重融资诈骗案例3.1 案例背景该案例涉及一家出口商(出口商C)与一家进口商(进口商D)之间的贸易合作。

进口商D通过将同一笔交易向多家银行提交,从而获得多次融资,最终导致出口商C蒙受损失。

3.2 案例分析进口商D提交给不同银行的信用证和相关文件中存在重复的交易内容,以获得多次融资。

然而,这种行为违背了信用证的原则,最终导致出口商C的贸易损失。

3.3 预防措施银行在处理信用证时应加强风险评估和审核程序,避免为同一笔交易重复提供融资。

此外,出口商C也应与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报告可能发生的信用证诈骗行为。

4、法律名词及注释4.1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为买卖双方提供的一种支付保证。

也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

4.2 伪造(Forgery):伪造是指未经授权而制作或变造其他人的签名、文件、货币等。

4.3 融资(Financing):融资是指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来满足企业或个人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的经济资金需求。

外贸诈骗案例分析报告

外贸诈骗案例分析报告

外贸诈骗案例分析报告外贸诈骗案例分析报告诈骗案件是一种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涉及到的损失也十分巨大。

外贸行业作为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领域,也不幸成为了诈骗分子的猎取利益的对象。

本报告将分析一起外贸诈骗案件,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和防范此类犯罪行为。

该案件的诈骗目标是一家中国外贸公司,其主营业务为出口贸易。

案发时,该公司正与一家新加坡公司进行合作,购买该公司的货物后再进行出口。

诈骗分子以新加坡公司的名义与该公司进行联系,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和证明文件。

由于合作关系的初步确认已经完成,该公司并未对提供的文件进行深入的核实。

在交易过程中,诈骗分子提出了一些合理的要求,如提前支付部分货款等。

在该公司对合作关系产生一定信任后,他们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一封看似来自新加坡公司的电子邮件,要求该公司将剩余的货款转到一个指定的账户上,并给出了相关的账户信息。

由于该公司盲目相信了邮件的真实性,他们在未对账户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将剩余货款全额转入了该账户。

然而,在货款汇出后,该公司发现联系人突然失去了联系。

他们试图与新加坡公司进行沟通,但发现所提供的联系信息均无效。

经过进一步调查,他们发现自己受到了一起诈骗案件的袭击。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该案件中的一些错误和不足之处。

第一,该公司过于相信提供的文件和信息,没有对其进行深入的核实。

正因为误信了诈骗分子提供的合同和证明文件,该公司才轻易地被骗取了货款。

第二,该公司没有对合作伙伴的真实性进行充分调查和核实。

他们盲目相信了对方的身份和背景,导致了继续与诈骗分子进行交易。

第三,该公司在进行货款支付时没有对账户信息进行验证。

他们未与该公司进行充分的沟通,仅凭一封电子邮件就将货款转入了指定账户,这为诈骗分子提供了机会。

为了避免类似的诈骗事件再次发生,外贸公司应该提高警惕,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诈骗行为的发生。

首先,公司应该建立一个严格的合作伙伴审核制度,对合作伙伴的身份、背景和信誉进行全面调查和核实。

国际贸易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诈骗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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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加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J&J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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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
1
控制货款, 或控制货物 (相应价值)
3 4
最终目的: 最小的风险促成 交易达成
5
2
信用评估、 条款审核
转嫁风险
业务过程中发生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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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合同条款为例
1
有效性
如发生纠纷, 或到甲方法院 起诉,或到上 海仲裁中心仲 裁。
凯斯特公司
采购
浙江胜照公司
指定货运、委托、付费
订单、 收款
天马公司
更改托运人
香港新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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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骗人 欺诈手段? 1、 转让信用额度,骗取信任 2、更换采购对象,冒充代理 3、指定货运代理,控制航运 4、指示更换托运人,偷天换日
受害人 大意之处? 1、没有和实际买方建立联系 2、接受后TT收款 3、FOB业务,没有控制航运, 4、没有获取全套正本提单, 取得货物控制权
付款
中森 公司
买卖合同
境外 卖方
代 理
莱尔 公司
买卖合同
丽华 公司
凯西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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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法律上理解代理和自营的不同?
自营
地位不同 义务不同 责任不同 风险不同

国际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诈骗案例分析在当今社会,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国际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国际诈骗案件多种多样,手法隐蔽、变化多端,给执法部门的打击和预防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对几起典型的国际诈骗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加强人们对国际诈骗案件的认识,提高警惕,防范诈骗风险。

第一起案例是“Nigerian Prince”诈骗案。

这是一种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法,诈骗者假扮成尼日利亚的王子或富商,向受害者发送电子邮件,声称需要帮助转移大笔资金,并承诺给予丰厚的回报。

受害者在收到邮件后,往往会被诈骗者夸大其词的承诺所吸引,最终上当受骗。

这种诈骗手法利用了人们贪图不义之财的心理,呼吁人们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避免上当受骗。

第二起案例是“假冒亲友急需资金”诈骗案。

这种诈骗手法常常发生在国外留学生或移民身上。

诈骗者会通过社交平台或电话联系受害者,声称是其亲友,谎称遇到紧急情况需要资金支援。

由于受害者对亲友的信任,往往会在不加怀疑的情况下将资金汇款给诈骗者,最终导致财产损失。

这种诈骗手法利用了受害者对亲友的信任,呼吁人们在接到类似请求时,务必通过其他途径核实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第三起案例是“虚假投资项目”诈骗案。

诈骗者会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虚假的投资项目,声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并引诱受害者投资。

一旦受害者投资后,诈骗者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拖延返还资金,最终导致受害者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这种诈骗手法利用了人们贪图投机取巧的心理,呼吁人们在投资前务必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综上所述,国际诈骗案件层出不穷,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要防范国际诈骗,人们应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通过多种途径核实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在投资等重大决策前,务必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只有增强警惕,才能有效预防国际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际贸易欺诈案件

国际贸易欺诈案件

国际贸易欺诈案件标题:国际贸易欺诈案件:立陶宛钢铁公司(LSC)与乌克兰钢铁公司(USC)之间的法律斗争引言:国际贸易欺诈案件是全球贸易体系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描述一宗涉及国际贸易欺诈的案件,案例中将涉及具体的时间和细节,并以律师的角度给出对该案件的点评。

案件细节:2010年1月,立陶宛钢铁公司(LSC)与乌克兰钢铁公司(USC)之间发生了一起贸易纠纷。

该案主要涉及立陶宛钢铁公司的欺诈行为,他们在销售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不诚实的手段,从而导致乌克兰钢铁公司遭受重大损失。

2008年,LSC与USC签订了一份铁矿石交易合同,合同约定LSC每月向USC供应10万吨钢铁。

然而,LSC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供应义务。

相反,LSC采取了一系列欺骗手段来逃避合同责任。

他们虚报了铁矿石的品质和数量,并在装运过程中故意掺假,使得每次交付的产品与合同约定的标准有严重偏差。

尽管USC多次提出异议并要求调查,但LSC始终拒绝配合。

2010年5月,USC终于掌握了有力证据并正式向立陶宛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USC提出诉讼称,LSC的欺诈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对他们的商业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

USC要求LSC赔偿已经遭受的损失,并请求法院终止合同并判决LSC支付违约金。

2011年3月,立陶宛当地法院开始审理此案。

法庭在庭审中接受了包括USC提供的证据在内的双方证据,并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USC详细描述了LSC的欺诈行为,并提供了多个证人作证。

尽管LSC在辩护中坚称自己的清白,但无法驳倒证据的充分性和说服力。

2012年6月,立陶宛建立的经济法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做出了判决。

法庭认定LSC存在欺诈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并判决LSC 支付乌克兰钢铁公司USC10,000,000美元的赔偿金,并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律师点评:这起案件涉及到国际贸易欺诈,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立陶宛钢铁公司(LSC)的欺诈行为给乌克兰钢铁公司(USC)造成了重大的财务困扰。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证的复杂性和漏洞进行诈骗,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深入分析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手段及防范措施。

案例一:虚假单据诈骗某国内出口企业与一家国外进口商签订了一份价值 50 万美元的货物销售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在货物装船后,出口企业按照信用证要求向银行提交了全套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

然而,进口商在收到单据后,却发现提单是伪造的,货物根本没有装船发运。

进口商立即向开证行提出拒付,并要求出口企业退还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伪造提单等重要单据,骗取了进口商的货款。

这种诈骗手段通常比较隐蔽,因为进口商在收到单据时,很难立即核实其真实性。

而且,一旦开证行根据表面相符的原则支付了货款,进口商就很难追回损失。

案例二:信用证条款陷阱一家国内企业向国外出口一批服装,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

在收到国外进口商开来的信用证后,出口企业发现信用证中有一些苛刻的条款,如要求提供由进口商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且检验报告必须在货物装船前提交。

由于该检验机构在国内没有分支机构,出口企业无法及时获得检验报告,导致无法按时交单。

最终,开证行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了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难以满足的条款,故意造成出口企业单证不符,从而达到拒付货款的目的。

这种诈骗手段常常利用出口企业对信用证条款的不熟悉和疏忽,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案例三:软条款信用证诈骗某国内企业与一家国外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出口合同,合同金额为 200 万美元。

国外公司开来的信用证中包含了一个软条款,即要求出口企业在发货前必须获得进口商的书面确认。

然而,在出口企业准备发货时,进口商却故意拖延不给出书面确认,导致货物无法按时发运。

最终,由于信用证过期,开证行拒绝支付货款。

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

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

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标题: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反思与应对引言:在国际贸易中,各个国家为了促进出口以及经济发展,通常会提供一定的出口补贴政策。

然而,有些企业为了获取利益,通过欺诈手段骗取出口补贴,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国家乃至全球贸易体系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本文以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为切入点,探讨该案例背后的问题、原因以及反思,并提出有效的监管措施应对这一挑战。

1. 案例背景及涉案企业介绍1.1 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概述1.2 涉案企业简介2. 骗取出口补贴的手段2.1 虚假报价和伪造文件2.2 合谋舞弊和内外勾结2.3 过度依赖政府监管不严3. 影响及问题分析3.1 损害公平竞争环境3.2 破坏国际信任与形象3.3 对经济发展产生消极影响4. 原因剖析与反思4.1 利益驱动与法律缺失4.2 贪婪与道德风险4.3 监管缺位与管理不力5. 应对手段及建议5.1 强化监管与加强惩处力度5.2 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平5.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5.4 完善法律法规与监管机制6. 个人观点与总结6.1 对《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的看法6.2 对出口补贴政策的反思与疑虑6.3 以案例为借鉴,构建健全的外贸监管体系结语:通过深入分析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我们看到了骗取出口补贴的手段和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严重影响。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我们必须加强监管措施,打击欺诈行为,提高企业诚信和道德水平。

只有构建健全的外贸监管体系,促进公平竞争,才能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欺诈行为、监管措施、公平竞争注意事项:- 在每个章节中要围绕指定主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 使用清晰、简明的语言,注重逻辑和条理性。

- 鼓励采用统计数据、案例分析等丰富的论据和支持。

(完成文章后,请参照知识的文章格式进行排版和编辑。

)7.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在当前的外贸环境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合作平台是必不可少的。

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下载

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下载

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篇一:正文:一:案例描述: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

然而,信用证也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诈骗的手段之一。

本案例将对一起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案进行分析。

二:案例背景:1.\t交易双方介绍本案例中,买方为中国某公司,卖方为美国某公司。

2.\t信用证介绍买方向卖方开立了一份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款项将在卖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并提供所需的文件后支付。

三:诈骗过程:1.\t伪造信用证诈骗分子伪造了买方的信用证,改动了支付条件和款项金额。

2.\t欺骗卖方买方以合法的信用证要求卖方按照修改后的金额支付。

3.\t卖方发货卖方按要求完全发货,并提供所需文件。

4.\t诈骗分子骗取款项买方在收到货物和文件后,并未按原信用证支付,而是将款项转至其他账户。

四:案件后果:1.\t损失情况卖方因没有收到款项而遭受损失,包括货物成本、运费及相关费用等。

2.\t追回款项困难由于款项被转移到其他账户,卖方很难追回损失。

五:案例分析:1.\t诈骗手段诈骗分子通过伪造信用证和欺骗卖方来实施诈骗。

2.\t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可以通过加强信用证的审核和核实来防范信用证诈骗。

另外,与可信赖的银行合作,确保信用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的附件包括:1.\t信用证复印件2.\t相关往来记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t信用证: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支付方式,由买方向卖方的银行开立,确保卖方按照约定提供货物和文件后获得款项。

2.\t伪造:指制做虚假的证据或文件,以达到欺骗他人的目的。

3.\t款项:指在交易中支付的金额。

篇二:正文:一:案例描述:国际贸易信用证诈骗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行为,本案例将对一起信用证诈骗案进行分析,企业了解诈骗手法,从而做好风险防范。

二:案例背景:1.\t交易双方介绍本案例中,买方为中国某公司,卖方为法国某公司。

2.\t信用证介绍买方向卖方开立了一份信用证,该信用证规定在提供一定的货物和文件后,买方将支付相应款项。

国际结算中的诈骗案例

国际结算中的诈骗案例

国际结算中的诈骗案例第一篇:国际结算中的诈骗案例1999年5月,河北省某进出口集团公司收到渣打银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寄自多哥共和国洛美(Togo,Lemo)、金额为420,000美元的信用证。

经中国银行审查,该笔信用证可疑之处甚多,其中:(1)边缘处注明“该信用证遵守国际商会第400号出版物统一惯例”,有外贸常识的人都知道,自1994年1月1日起国际间信用证已实行第500号出版物统一惯例。

(2)根据中国银行资料显示,渣打银行尚未在洛美设立分支机构,却从当地开出了信用证,是我方信息不准还是对方存心欺骗?中国银行速与渣打银行中国办事处联系并咨询,渣打银行答复该信用证纯系伪造。

案例2:磁县生铁诈骗案1997年8月,中行邯郸分行客户磁县某商贸公司兴冲冲地到银行提示一张号码为PP173905/S、金额为100万美元的汇票。

从表面看,此案各项要素齐全,印制较为精细,系印度尼西亚泛印(亚洲)信托基金有限公司开立,香港金城公司为收款人并背书转让,付款行为日本东海银行旧金山分行。

客户同时还向银行提供了东海银行东京本部出具的证明上述汇票真实、有效的证明函。

原来,该客户在深圳结识一“颇有实力”的港商,双方谈妥港方从内地购买价值100万美元的生铁,不过内地一方要先付给对方5万元人民币的定金,对方则交给我方一张远期汇票。

港商告诉磁县方面说,凭这张美元汇票可在任何一地中国银行办理票据抵押贷款或到期兑换外汇。

在邯郸中行的建议下,该商贸公司派人到石家庄省中行要求鉴别该汇票的真伪。

中行核印人员发现以下疑点:(1)汇票印鉴不符。

(2)付款渠道过于迂回。

(3)汇票中的签发日和到期日分别表述为“1996.9.4”和“1997.9.4”,这与英文书写习惯不同。

(4)确认书到期日写成“4TH1997”,这与日本银行严谨的工作作风不符。

根据上述情况,中国银行立即与东海银行北京办事处及东京总部联系。

次日,北京办事处来电话通知,指出汇票所指的付款行旧金山分行根本不存在。

一个外贸骗局的全过程(含点评)

一个外贸骗局的全过程(含点评)

一个外贸骗局的全过程(含点评)上午一上班,江苏张家港金隆机械有限公司姚总经理坐在大板桌前,正在看着网络营销员刘小姐刚刚拿上来的订货意向书,这份意向书刘小姐已经跟踪联系了一周了。

那是一周前,金隆公司自动接收的传真机上有这样一个传真:一个抬头是艾必其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咨询)公司的公司(简称ABJ),说是有外商要他们生产的一种设备,请报价,同时请提供产品样本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于是,金隆公司立马把报价传真过去,并将产品样本用EMS寄过去。

过了几天,该公司来电了,说外商对产品比较满意,能否价格再降一点?于是,刘小姐经请求姚总以后下浮了5%。

今天,这张意向书就是ABJ公司传真过来的,要求订购10台设备的订单,每台18万计,正好是180万!呵呵!这是金隆公司自公司建立网站,专门设立网络营销员以来的第一笔订单啊!网络真神奇!姚总不禁暗自得意,为自己有前卫意识而得意。

而且,这个意向书条件十分有利于本公司:订货时付30%的货款,货到上海外运仓库凭进仓单付清全部货款。

更为妙的是:他们竟然不来工厂看货,说是万一外商来厂,我们会甩了他们而直接跟外商做。

哼哼!我正担心他们看不中我们这个既破又小的厂呢!三天后,姚总一行三人冒着非典的危险,坐上了飞往深圳的航班。

第二天,当他们来到联合广场18楼的ABJ公司时,看见前台大厅墙上的那几个艾必其国际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咨询)公司闪闪发亮的大字,产品展示厅那琳琅满目、眼花缭乱的样品,姚总觉得不虚此行。

通过前台小姐的引导,把他们领到会议室,之前一直跟他们联系的柯强经理等了许久才来。

人家业务忙呗!姚总想。

大家坐下后,稍作寒喧就直奔主题,柯经理先是一番滔滔不绝的演讲,当然是介绍公司的规模,业绩,当听到香港某歌星是他们香港的投资人时,姚总肃然起敬,这位歌星是他曾经的偶像啊!最后,柯经理恰到好处地切入正题,他说给你们180万的订单,是他花了不少心血换来的,老外一定要看厂,TMD,我用美人计把他搞定了,使他分不了心,才叫全权委托给我,我花了不少精力和金钱呢!这样吧,先给你们180万试试,完成得好,我们再继续合作,但在这批货款当中他私下要拿三个点的回扣。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诈骗案例分析在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下,国际贸易日益频繁,信用证作为一种重要的支付方式,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信用证的特点进行诈骗,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几个典型的信用证诈骗案例。

案例一:虚假单据诈骗在一笔涉及服装出口的国际贸易中,卖方_____公司向买方_____公司提供了信用证要求的所有单据。

然而,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的质量和数量与单据上的描述严重不符。

经过调查发现,卖方提供的单据全是伪造的,包括提单、商业发票、质检报告等。

这种诈骗手段的得逞,主要是因为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负责审核单据的表面一致性,而不审查货物的实际情况。

如果卖方能够提供与信用证条款完全相符的虚假单据,银行就会付款,而买方则可能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防范此类诈骗,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卖方的信誉和实力,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

同时,在信用证中应规定一些严格的检验条款,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以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案例二:软条款信用证诈骗某企业_____在与国外一家公司进行化工原料贸易时,收到了一份信用证。

信用证中包含了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条款:“货物需由买方指定的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船运输。

”然而,当货物准备装船时,买方指定的检验人员却迟迟不到场,导致货物无法按时装船,最终错过了销售旺季。

在这个案例中,买方利用软条款设置了陷阱。

所谓软条款,是指信用证中加列一些条款,使信用证下的付款取决于买方或开证行单方面的行为,从而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地位。

对于此类诈骗,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应仔细审查条款,对于不合理或不明确的条款,要及时与买方沟通修改,避免陷入被动局面。

案例三: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滥用在一宗机械设备的进出口交易中,买方_____公司以卖方_____公司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法院申请止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

然而,经过调查发现,买方所谓的质量问题并不存在,其目的是为了拖延付款。

三个典型的外贸欺诈(附案例)

三个典型的外贸欺诈(附案例)

三个典型的外贸欺诈(附案例)小编整理了近期反馈较为集中的三种典型外贸欺诈案例,希望广大外贸人引以为戒,多留个心眼。

类型一:故意找碴型网友亲历:找借口克扣货款两个月前,一家设在义乌江东端头新村的美国外贸公司“SUNNY GENERAL TRADING INC”在国际商贸城F区经营户F女士处订购了5万余元的箱包,有六个款式,其中两款要求加长、加宽。

按照约定,货分两批交,前三款交易顺利,收到了美国方面的汇款,后三款包就遇到了麻烦。

“老外称,其中一款要求放大的包做小了一厘米。

但在我们同行看来,这一厘米的误差完全在正常范围内,根本看不出来。

”由于对方抓住这个“漏洞”不放,F女士觉得既然被钻了空子,也只能妥协,答应将出错的那款包退回。

几天后,外贸公司告诉F女士,三款包都愿意接收,但出错的那款要求扣钱予以补偿。

“我想定制的包不容易销售,为了减少损失,只能答应每个包扣除4元。

他们收了货,也在合同上注明。

”可事情又出现变数,隔了几天,外贸公司又称放大的两款包中只能收一款,另一款要退回。

“这样太没道理了,我已一再退让到底线,单子上也注明‘货已收’,没理由说不要就不要。

”双方僵持不下,共计三万元左右货款也迟迟未结算。

“我猜测可能是因为包放大了以后,样子不太好看,客户不肯要,所以外贸公司就推卸责任。

”F女士一有空就到这家公司催款,老外被逼无奈,承诺等客户来义乌再协商。

类型二:拖欠货款型网友亲历:拖欠货款成惯例网友“小黑”在国际商贸城F区经营五金厨卫生意。

今年6月,一家名为“AAA”的外贸公司向她订了12万元的货,原本说好交货时先付一半货款,剩余的一个月后结清。

8月底交货后,对方又说只能先支付20%的货款,最终好说歹说拿到了4万元,余款至今未付。

“翻译说老板是沙特人(后证实是也门人),暂时回国去了。

我一连去了四个星期,一下说签证没办好,一下说机票没买到,也不知道真假。

”“小黑”说,业务员每次都打包票,“她说公司在市场上订了300多万元的货,都要等老板回来后才能结,不会骗我这点钱的。

关于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

关于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

国际贸易结算中信用证诈骗案例剖析简介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是一种常用的结算工具,但信用证诈骗也是目前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常见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信用证诈骗的方式、特点以及预防措施。

案例背景本次案例涉及的是一家出口企业(甲方)与一家进口企业(乙方)之间的贸易合作。

甲方准备向乙方出口一批商品,双方决定通过信用证的方式进行结算。

诈骗经过1.甲方与乙方在签署贸易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了相关商品的发票和装船单据等文件。

2.乙方准备办理信用证开立手续,并委托一家银行(丙行)作为开证行。

3.甲方收到信用证即时通知后,确认信用证的内容与贸易合同一致,确认乙方已开立了信用证。

4.甲方准备出运商品,并将装船单据等相关文件提交给本地银行(甲行)作为通知行。

5.甲行收到甲方提交的文件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办理,并将文件转交给开证行丙行。

6.开证行丙行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核,发现存在问题后与乙方进行沟通并解决。

在准备支付给甲方的时候,发现甲方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已被冻结。

7.开证行丙行立即联系甲行,确认冻结账户的情况,并与甲方进行沟通。

8.甲方意识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立即报案并与警方合作进行调查。

诈骗手法分析在此案例中,诈骗分子通过精心策划和欺骗手段实施了信用证诈骗。

以下是对该案例中使用的主要诈骗手法进行的分析:1.伪造信用证:诈骗分子通过伪造信用证的方式,让甲方相信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开立了信用证。

这种方式在信用证诈骗中较为常见。

2.欺骗行为:诈骗分子通过与甲方进行虚假沟通,表面上给甲方造成了信用证已经开立的假象,导致甲方在出运商品前未来得及确认信用证的真实情况。

3.冻结账户:诈骗分子通过某种手段冻结甲方的银行账户,使得开证行无法按照信用证要求支付货款。

诈骗分子在实施信用证诈骗时,充分利用了国际贸易中的一些共性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和跨国合作条件下的困难。

预防措施信用证诈骗给国际贸易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防止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以下是一些建议的预防措施:1.核实信用证的真实性: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之后,应及时核对信用证的真实性,包括对开证行的认可和信用证的细节进行仔细审查。

外贸法律案例分析(3篇)

外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与国外某公司(以下简称“国外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约定由贸易公司向国外公司出口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贸易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货物出口,但国外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贸易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我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外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事实1. 2018年6月,贸易公司与国外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合同,约定由贸易公司向国外公司出口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美元,支付方式为信用证结算。

2. 贸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2018年7月完成了货物出口,并将货物运至国外公司指定的港口。

3. 国外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遂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4. 贸易公司多次与国外公司协商解决纠纷,但国外公司坚持拒绝支付货款。

5. 贸易公司遂向我国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国外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三、争议焦点1. 货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国外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货款?2. 贸易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国外公司支付违约金?四、案例分析1. 货物质量问题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贸易公司与国外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并未对货物质量作出具体约定,因此,双方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确定货物质量。

经鉴定,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因此,国外公司以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缺乏依据。

2. 违约金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在本案中,贸易公司与国外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即若国外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应向贸易公司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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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激烈,很多中小型的企业从网上直接寻找客户,直接与老外通过网 络做生意,隔着电脑谈生意,参与者有跨国公司也有皮包公司,有商务精英也有地摊老板, 像外国公司的资信风险、运输风险、政策风险、收汇风险、汇率风险等都不是一个小公司所 能应付的,正因为存在这些风险,很多过国外的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些,千方百计设置陷阱, 牟取不法利益。 合同欺骗 合同陷阱是最常见的一种,设陷者往往利用合同并以“法律”的招牌来引诱对方上当,其表 现形式为: 名片骗术:合同当事人一方没有注册公司,注册资本等,仅有个人名片,常以东南亚。港澳 台等地自居,自称中间商,收取佣金。 鼓吹自己的企业为跨国公司或国际大公司,资金实力雄厚,人才济济等,但实际上却只是几 个人的小公司,不仅资金拮据,资信较差,甚至有的已经是劣迹斑斑。 持大额假知名国际大银行的汇票、本票,以融资或投资方式赢得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的信任, 骗取和套取现汇等。 寻找国内熟人,或勾结国内不法商人。 变更条款:欺骗者找出各种理由建议由第三方代替自己履约,受骗方往往轻易答应而上当; 变更合同运输条款,改班轮运输为租船运输;变更支付条款,改信用证支付为托收或汇付;变 更检验条款,要求改为外方检验机构。 没有书面合同:设陷者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 11 条为由,并振振有词提出, 外贸公司可不必担心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认同即可。 利用条款:许多设陷者,都是利用有些条款不完善制造不完善条款进行欺诈,主要表现在下 列条款方面:如品质条款、索赔条款、担保条款、违约金条款等等,设置骗局。 服务费欺骗 欺骗者会谎称有大宗生意,先通过 E-MAIL,MSN,SKYPE 等网上联络工具沟通,一步步取得受 害方足够的信任,然后他们就会要求受害方先为这笔生意支付一些费用,比如翻译费、来华 考察费等一些能接受的不同名目的费用。一旦收了钱,他们有的会销声匿迹,有的还会提出 不同的名目继续叫受害方汇款,直到受害方警醒为止。 以“阿里客服身份谎称公司认证”欺骗: 买方先在阿里巴巴上发询盘,然后卖方会加好友,通过聊天,买方便说要采购哪些产品,让 卖方发订单,等到付款时候,买方要求通过阿里支付,卖方便同意用"Alipay(Escrow)" 支付。 这时对方谎称付不了,并截图给卖方证明支付不了,这时卖方收到了一封客服邮件,里面含 有阿里客户 QQ, 便着急加了所谓的阿里客服 QQ,阿里客服说卖方公司没有认证,需要认 证才能使用在线批发这个功能,认证需要缴纳一定资金,并继续说这资金在认证完成后,资 金会返回到微信或支付宝账户的,然后发出一个二维码让卖方扫一扫进行认证。如若扫了, 那账户的资金就全被骗子扫跑了,这整个就是一个骗子制造的一个骗局。 信用证软条款: 有些国外客户利用信用证中的一些软条款进行欺骗,在信用证的内容上设陷者在其信用证中 规定一种条款,这种条款能否实现完全取决于开证人,受益人无论进行何种努力都不可避免 地被拒付。这就是利用信用证“软条款”进行诈骗的“陷阱”。 常见软条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暂不生效信用证,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信用证生 效;
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起运港或验货人、装船日期须待开证人通知或征得开证人同意,开 证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 货到目的港后通过进口商检验后才履行付款责任; 指定受益人必须提交国外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或由申请人指定代表出具的证书等等,此 类欺诈常发生于 CFR/CIF 合同。 空手套白狼 骗子利用某些国家的法律漏洞,通过正规渠道骗取进口货物,不付或少付部分货款。等货到 这个国家后,就想方设法侵吞货物。到这个时候,卖方即使货物没被他们占有,也很难拿回 货物了。土耳其的海关有个执行条例:超过 45 天无人认领的货物,海关有权没收拍卖,而 原收货人有优先获得该货物的权利。 单证欺骗 在外经贸实践中,设陷入一般在下列单据中制假较多: 一是出口报关单;二是外汇水单;三是合同;四是汇票、本票;五是提单。 有的伪造全套单据和信用证要求相符,使银行因表面上单证相符无条件付款,从而达到欺诈 目的,这是一种出现机率较高的欺诈方式。 运输欺骗 因为海洋运输和多式联运环节多、周期长、手续繁杂,所以一些设陷者,大多以中国进口大 宗原材料或大宗国内急需商品为名勾结信誉差的小船东或运输代理商伪造运输提单骗取国 内货款,而后销声匿迹。还有的通过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欺诈、租船合同欺诈、转航欺诈、 船东滥用免责条款欺诈、海上保险欺诈等。他们欺诈的共同特点是具有国际性、复杂性和敏 感性。由于运输环节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和专业技术知识,有的公司不请教律师就侥幸决 策,或轻信一些信誉不好的运输代理商,往往受骗上当。 结算欺骗 在出口方面:现在许多不法商人,往往打着市场行情不好,需要时间推销等幌子,并采用改 证手法来拖延结算时间,如 L/C 出了几批货后改 D/P、D/A,而一旦出口方接受了 D/P、D/A 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后,虽然对方声称自愿支付延期利息,实质上不法商人等待货物到 港后,如市场不好,即申请拒付。还有的称可开立信用证,但迟迟不开出,几经外贸公司催 促,才告知“证已开出,可先发货,此时船期临近,待收到信用证后又发现多处条款不符, 只好改汇付(汇付仅属商业信用),此时设陷者收回未寄出的正本汇票,给外贸公司造成钱、 货两空的损失。 在进口方面:对方则提出要外贸公司开证,以假进口来进行骗汇。 在加工贸易方面:多则采用其他手法来设陷骗取资金。 退税欺骗 退税已是设陷的高发环节,设陷者往往抓住退税率较高的出口商品,以不要退税款为诱饵, 蒙蔽外贸公司,使不少外贸公司上当,还有的提出退税要快或只要一半税款,并要求外贸公 司先垫付税款,同时表示单据齐全没有问题。因为诈骗人一般能提供增值税发票(但是虚开 的,手法使人难以识别)、缴款书等,所以使得外贸公司在心理上降低了防范意识。当然退 税陷阱由设陷人设置有配套的机构,如专门的“销售公司”、专门的“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机 构”、专门的“人员”,并联成一片,一环套一环,使人难以识别。 “以多打款为名,让转账给第三方”骗术 骗子客户先下订单,然后打定金,但是卖方收到的款多出很多,然后骗子说多余的款属于他 另外一家供应商的,需要卖方直接转给另一家工厂,如果按照骗子的指示将款转给了第三方, 那麻烦就来了,骗子或者起诉卖方说诈骗,或说款弄错了,让退回去,但是款已经进了第三 方账户,这样就中了骗子的圈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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