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管理与人事}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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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程序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大连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以及失误责任追究制“五项制度”的意见》下发以来,瓦房店注重制度的操作性、普及性、规范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保证党员发展的质量。

细化标准,强化操作性。

“五项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几大重要环节程序在制度层面做了硬性规定,如何把“五项制度”的原则要求有机地融入到发展党员工作的过程中去,是贯彻执行制度的关键。

为此,我们组织专门力量把“五项制度”规定的两推荐、四公开、四票决、四报告等相关要求分解、细化,并与《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瓦房店市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重新编制了瓦房店市《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说明》文本,反复征求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党务工作者的意见后加以修改完善。

针对推荐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两个环节,我们特别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要求参加推荐的党员数量要达到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以上;对于推荐票、表决票和公示材料都制定了统一格式的票样或文本模板,让每个细节都没有盲点,不存在技术误区,进一步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宣传标准,强化普及性。

为了进一步明确“五项制度”在党员发展中的重要意义,我们注重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加大学习时,采取到乡镇随机参加基层支部党员大会、查看参会人数是否合乎要求、会议程序是否规范、是否采取票决、是否进行公示等方式,进行规范性督促,确保基层党组织在党员发展程序上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五项制度”标准操作。

严格年末检查程序。

采取自查、互查、集中检查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相结合的“三查一整改”方式,全面检查基层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过程中对“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主要查看推荐票、公示单、表决票、报告、支部会议记录本等,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明确在整改通知书上,让有关责任人员签字,限期进行整改,并把整改的情况向组织部进行反馈,保证了检查效果。

三年来,通过推荐制,共推荐积极分子1765多人、发展对象1920多人。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内建立一套完善的党员管理制度,以促进党员队伍的优化和党的事业的发展。

下面将从党员选拔、培养、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发展党员制度的标准格式文本。

一、党员选拔制度党员选拔是发展党员制度的重要环节,党组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公正、公开的党员选拔制度,确保党员的质量和数量。

1.选拔标准:党组织应根据党员标准和党的要求,明确党员的选拔标准。

例如,党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道德品质、优秀的工作业绩等。

2.选拔程序:党组织应明确党员选拔的程序,包括推荐、考察、公示、审批等环节。

党员的选拔程序应透明、公正,确保党员的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3.选拔机构:党组织应设立党员选拔机构,负责党员的选拔工作。

选拔机构应由党组织中的领导干部组成,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党员的选拔工作科学、规范。

二、党员培养制度党员培养是发展党员制度的核心内容,党组织应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党员培养制度,促进党员的成长和发展。

1.培养计划:党组织应制定党员培养计划,明确党员培养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培养计划应根据党员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

2.培养方法:党组织应采用多种培养方法,如组织学习、实践锻炼、交流研讨等,匡助党员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培养方法应灵便多样,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培养资源:党组织应充分利用各种培养资源,如党校、培训机构、党内导师等,提供党员培养所需的各种资源和支持。

培养资源应合理配置,确保党员的培养需求得到满足。

三、党员管理制度党员管理是发展党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党组织应建立一套严密、规范的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1.党员档案:党组织应建立党员档案,详细记录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内表彰、奖惩情况等。

党员档案应及时更新、完善,为党员的管理和使用提供便利。

2.党员考核:党组织应建立党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党员进行考核评价。

党员考核应以党的要求和党员标准为依据,客观、公正地评价党员的表现和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

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

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

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

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

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原则1、发展党员工作要遵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业务骨干,面向青年”的原则,切实把发展党员的质量放在首位,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体现时代特征和系统特点,注重从业务骨干和展业一线的展业能手中发展党员。

3、坚持个别吸收、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认真履行入党手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发展程序,积极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5、对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要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进行衡量和确认。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

6、入党积极分子一般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前短期集中培训,方可发展入党。

7、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后,要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综合性政审材料等报上级党组织,经审核同意,才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和表决。

(二)支部书记职责1、接受入党申请书,并在一周内亲自或安排专人与申请人谈话。

2、每季度检查、分析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

每年年初整顿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按要求统计上报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3、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工作,特别要了解掌握其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4、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5、主持召开支委会讨论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指导、督促组织委员做好发展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准备工作。

6、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接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7、上级党委批准入党或预备党员转正的通知下达后,及时找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和希望,并组织好新党员宣誓。

8、及时总结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并经常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和问题。

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文档资料.doc

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文档资料.doc

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文档资料1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安徽广播电视台传输发射序列现有20个台站,担负着把中央台和省市台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到千家万户的重要使命。

多年来,安徽广播电视台传输发射序列各级机关党组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为安全优质播出和台站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建立发展党员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严明的工作责任机制,对机关党委、支部和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培养人、介绍人逐级明确职责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把关、各自尽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定期分析研究、汇报交流和督查考核制度,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

机关党委每半年、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并严格实行季度考察、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

三是建立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制度,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每年对全台所有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和管理党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发展党员质量保证机制一是把握标准选好苗。

扩大选人视野,强化组织引导和帮促,及时把思想政治表现好、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纳入培养队伍。

二是强化培训育好苗。

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工作实践锻炼和日常学习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

三是跟踪考察管好苗。

针对全台基层支部多、台站驻地分散、入党积极分子分布广的实际,建立入党申请人登记、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培养情况信息反馈、定期考察和组织谈话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建立发展党员程序操作运行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对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制定发展计划申报、差额民主推荐、定期培训考察、党委预审把关、全程公开公示等项制度。

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文档资料

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文档资料

建立五项机制做好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安徽广播电视台传输发射序列现有20个台站,担负着把中央台和省市台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到千家万户的重要使命。

多年来,安徽广播电视台传输发射序列各级机关党组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为安全优质播出和台站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建立发展党员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严明的工作责任机制,对机关党委、支部和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培养人、介绍人逐级明确职责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把关、各自尽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定期分析研究、汇报交流和督查考核制度,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目标管理。

机关党委每半年、支部每季度研究一次,并严格实行季度考察、半年检查和年终考核。

三是建立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制度,采取办班培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每年对全台所有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进行培训,提高党务干部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和管理党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发展党员质量保证机制一是把握标准选好苗。

扩大选人视野,强化组织引导和帮促,及时把思想政治表现好、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纳入培养队伍。

二是强化培训育好苗。

坚持把经常性教育、工作实践锻炼和日常学习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

三是跟踪考察管好苗。

针对全台基层支部多、台站驻地分散、入党积极分子分布广的实际,建立入党申请人登记、入党积极分子台账、培养情况信息反馈、定期考察和组织谈话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建立发展党员程序操作运行机制一是健全完善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对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进行细化、完善,制定发展计划申报、差额民主推荐、定期培训考察、党委预审把关、全程公开公示等项制度。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预备党员接收和转正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的时间、内容、要求进行具体规范,提供范例、范文,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晰的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流程。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实行科学的宏观调控,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领导地发展,保证各项结构比例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三、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认真坚持《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12道发展程序。

(一)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二)党支部根据本人表现,及时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三)党支部指定1--2名培养人进行培养教育;(四)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成熟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五)党委或支部组织不少于40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过集中培训或培训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展;(六)对入党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入党志愿书”,履行相关手续;(七)党支部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向党组织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八)党支部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讨论前要进行7天的公示;(九)党委派人或委托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考核,提出是否发展意见;(十)党委在接到支部上报意见后三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预备党员,明确预备期;(十一)预备期内党委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宣誓;(十二)预备期满后支部和党委及时召开会议讨论审批转正。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壮大发展党员工作“后源”。

五、坚持实行预审把关。

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入党、转正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记实情况,培训及考试情况,党支部考核鉴定意见,党内外群众评议、民主测评情况,公示情况,政审和现实表现情况,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从事经济工作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团组织推优情况等内容严格进行预审把关,通过预审发现问题的,予以暂缓发展。

六、做好谈话考核。

“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专题----大连市五项制度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专题----大连市五项制度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大连市五项制度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编者按:9月9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指出,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本报自今日起开设“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专栏,报道各地在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

本期刊发《大连市五项制度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以资借鉴。

本报大连讯(通讯员卢盛玉)近年来,针对发展党员过程中出现的透明度不高、民主程度不够、重要事项不报告、责任不明确等新情况、新问题,辽宁大连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全面推行了发展党员工作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报告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初步建立起发展党员全程质量保证体系,在全市推广实施。

实施推荐制,拓展高质量的苗源。

制度规定,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确定两个环节全面实施推荐,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推荐主体、明确推荐形式、明确推荐结果。

明确推荐主体就是参加推荐的党员不得低于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参加推荐的群众一般不低于到会党员人数的50%;明确推荐形式就是经上级党组织同意,由党支部召开推荐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明确推荐结果就是党支部在获半数以上到会人员提名的推荐人选中,根据得票的多少,以及平时表现等情况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并当场公布推荐结果。

实施公示制,拓宽监督渠道。

大连市明确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四个环节进行公示,并对公示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结果进行制度性规范。

规范公示时间,是在推荐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后和召开支部接收新党员大会前要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规范公示地点,规定要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所在单位和党组织所在地进行公示;规范公示内容,规定除了要公示自然情况外,还要按层次分别公示其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召开党员大会时间、入党时间和召开转正大会时间等;规范公示形式,规定要采取张榜公布,也可采取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规范公示结果,规定公示期结束,对有反映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做取消资格、暂缓或不予讨论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是指建立和完善党员发展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旨在规范党员的入党条件、发展程序和管理要求,促进党员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党的事业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从制度的内容、主要流程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详细介绍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制度内容1. 入党条件:明确党员的基本条件,包括政治觉悟、党的纪律要求、组织关系等方面的条件,以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

2. 入党程序: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和步骤,包括入党申请、预备党员培养教育、预备党员考察、正式党员宣誓等环节,确保党员的发展过程透明、公正、规范。

3. 党员管理: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党员的组织关系、党费缴纳、党员参与党内活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党员能够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

4. 党员教育:明确党员的培养教育要求,包括入党前教育、入党后培养、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

二、主要流程1. 入党申请:党员发展工作从党员候选人的入党申请开始。

候选人填写入党申请书,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发展党员的动机和理由。

2. 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候选人进入预备党员阶段,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党的纪律要求、党的历史等方面的学习。

3. 预备党员考察:预备党员在一定时间内接受组织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等方面的评估。

4. 正式党员宣誓:经过预备党员考察合格后,候选人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正式党员宣誓仪式,宣誓成为正式党员。

三、实施效果1. 提高党员质量:通过严格的入党条件和程序,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意识。

2. 规范党员行为:通过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党员的行为,遵守党的纪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 加强党员教育:通过党员教育制度,加强对党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培养和考察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既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一系列制度和做法,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1、积极推荐,壮大队伍。

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的比例数,应努力保持在3:1左右。

要进一步转变作风,变坐等上门为主动引导,通过民主推优、群团推优、公开选优等方式,不断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努力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要建立广泛的“公推优选”制度。

每年各党委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优秀青年活动,由各党支部召开有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会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对票数相对集中的优秀分子根据实际分类培养,凡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或近期发展对象,凡尚未写入党申请书的,要确定党员“一对一”结对联系培养,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

对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要坚持共青团组织的推优制度。

发展28周岁以下的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

三要多渠道选拔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研究确定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时候,要注意听取妇女组织的意见。

要积极尝试开展公开选优的方式,通过多种途径把更多的优秀青年吸引到党组织队伍中来。

2、多方培养,提高素质。

一要坚持培养联系人制度,明确培养联系人的职责,注意了解和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

二要建立培训考试制度。

要充分利用党校等阵地,以党委为单位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

集中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30个学时,培训内容以党章和中组部组织编写的《入党知识问答》为主,集中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并发给合格证书。

考试不合格的,一般不能作为发展对象。

三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锻炼。

要充分运用实践的途径,给入党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践中磨砺、提高和成长。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素质,推动党的事业发展,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下面将从党员发展的流程、条件、程序以及评议等方面详细介绍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员发展的流程党员发展的流程包括豫备党员阶段和正式党员阶段。

1. 豫备党员阶段豫备党员是指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份子,经过一定的培养和考察,被确定为豫备党员的阶段。

(1)确定对象:根据党组织的需求和党员发展计划,确定豫备党员的对象。

可以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或者群众推荐等方式确定。

(2)培养教育:对确定的豫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使其了解党的基本理论、纲领和党的组织制度,提高其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

(3)考察观察:对豫备党员进行一定时期的考察观察,了解其在实践中的表现和思想状况,以确定是否具备成为正式党员的条件。

2. 正式党员阶段正式党员是指经过豫备党员阶段的考察和培养,具备成为党员的条件,经党的组织批准,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阶段。

(1)申请入党:豫备党员在具备一定的党龄和政治表现后,可以主动向党组织申请入党。

(2)审查批准: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豫备党员进行审查,如符合党员条件,经过组织决定批准其成为正式党员。

中国共产党,接受党的纪律和组织的领导。

二、党员发展的条件党员发展的条件是指党员发展工作中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1. 政治条件: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拥护党的纲领和决议,忠诚于党的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普通情况下不超过35周岁。

3. 学历条件: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的要求,可以有相应的学历要求。

4. 党龄条件:豫备党员至少为6个月,经过一定时期的考察和培养,表现良好,符合正式党员条件。

5. 群众基础条件:具备一定的社会声誉和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联系泛博群众。

三、党员发展的程序党员发展的程序是指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各项具体步骤和操作。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第一条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条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

第三条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

因特殊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内容,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条发展党员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严把推荐关。

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群众等“推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第五条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

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

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校党委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第六条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对重点培养的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政审材料和汇报材料,并经处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校党委办公室预审。

校属二个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第七条发展党员要坚持公开透明。

要加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力度,被列为发展对象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人选,都要经“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转正”三次公示,分别在所在单位(部门)群众和党员中进行公示,做到发展吸收党员条件公开、发展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五项制度教学内容

五项制度教学内容

五项制度
五项制度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
二、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
四、每季度为党员上一次党课。

二、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情况实行积分制管理;
二、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季度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并
确定党员积分,年终汇总积分;
三、党员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
据。

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推荐对象;对积分排名靠后的党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党费日”制度
一、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费日”;
二、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
三、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党员服务日”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确定一天为“党员服务日”;
二、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开展服务为主,党员应当增强宗
旨意识,志愿服务群众;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服务的,党员应当以适当形
式开展志愿服务,并向党支部报告。

五、“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
一、原则上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党员固定活动日”;
二、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学习教育、民主议
事、积分评定、志愿服务、文化体育等活动;
三、活动结束后,规范整理一份党员签到表、一份活动记
录表、一张活动现场照片、一份简要情况报告存档备查。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以利操作,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应参加党委组织的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制度
是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在支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
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到上级组织部门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发展党员五项规章制度

发展党员五项规章制度

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2、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是已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较长时间真培养、比较成熟的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的发展对象必须是经党组织培养一年以上、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3、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由党支部负责组织,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举行一次。

可采用党员推荐、党小组推荐和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最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民主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首先报党委备案。

民主推荐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备案的积极分子中择优提出的人选中进行,然后按照有关程序确定发展对象。

5、推荐发展对象时,党支部要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模范作用、工作实绩等方面。

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同时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

民主推荐票数较高和民主测评情况较好的对象方可提交支委会讨论决定。

6、推荐28周岁以下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一般应从团员中产生;确定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时,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同时应附团支部推荐意见表。

7、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8、经民主推荐并经党支部确定的发展对象,首先需要报党委备案,经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列入年度发展计划进行培训发展。

发展发展党员公示制(一)公示对象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入党人员;拟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奖惩情况以及党组织对其培养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况。

(三)公示期限和程序公示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组织生活五项制度

组织生活五项制度

组织生活五项制度
1. 党员大会制度:党员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党内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途径。

党员大会应当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2. 支部委员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是执行党的决策的主要机构。

支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决定本支部的工作方针、任务、计划和重要问题。

3. 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的制度。

党员民主评议应当定期进行,评议结果应当作为党员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 党费管理制度:党费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党组织的重要经费来源。

党费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党费的收缴标准、使用范围和管理程序,保证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5.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组织生活是保证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的有效方式。

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应当规定党员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党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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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人事)发展党员五项制度
附件1
发展党员测评制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支部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必须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本单位群众代表对其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并征求意见。

二、测评标准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民主测评,衡量的标准:一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二是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党员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三、基本步骤
1、准备阶段
(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

(2)支委会研究确定与会群众代表名单。

农村群众代表一般应为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村群团组织负责人。

(3)党支部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

2、测评程序
(1)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到会群众代表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支委会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培养联系人可作补充介绍。

(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

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

(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议结束。

(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

(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按“公示制”要求进行公示。

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差”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附件2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中共支部委员会(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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