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学习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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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师德学习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明确教职工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特制订本制度。
1.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工作在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地组织和开展。
2.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文件、
会议精神均属于我园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的内容。
3.日常工作中的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由分管园长负责,各分管部门执行。
4.在学年度结束时,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考核等次。学年度考核为优秀格次的人员必须在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中产生。
5.每学年度组织一次园级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并对师德标兵获得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6.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制”。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者,学年度考核结果下降一个等第并在本学年度中取消参加评优、晋升、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评选等资格。
7.教职工出现违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学期、学年度各种岗位责任制考核津贴。
8.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教师聘任上岗的依据,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9.每学期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师德师风考核,按优秀、合格、不合格确定每位聘用人员的师德考核等次。每学期的园级先进个人必须在师德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中产生。聘用人员出现违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辞退,以后不得再聘用。
10.本制度自2015年9月起执行。解释权归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
幼儿园师德宣传教育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践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引导中小学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更加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而促进学校形成“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校风,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浓厚氛围,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注重实效。
二、在活动要求上面
在更新教育观念、规范教师行为、提高师德素养、提升服务质量、完善长效机制、展示师德风采、促进学校发展上下工夫,从师德建设的具体事情抓起,从解决师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手,坚持褒奖与惩戒并举,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更富有成效。
三、宣传教育制度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的群体素质,特别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关系到未来的教育发展,关系到民族的振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凭着对国家、民族、幼儿园的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制定如下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每学期制定教师师德教育学习计划。
2、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定期为教师进行师德专题讲座。
3、定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
4、定期进行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5、师德教育要纳入教师继续教育计划之中。
6、师德教育要有严格考核评估制度。
7、每学期要有师德建设工作专题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