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0年重点预备项目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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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3•【字号】琼府办〔2020〕38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20〕3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13日海南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促进政务信息系统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应用绩效考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海南省信息化条例》《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的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省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省政府授权管理的法定机构负责实施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由财政拨付资金新建、改建、扩建、运行维护的政务信息系统或者购买服务的项目。

使用财政拨付资金建设的重点项目中包含政务信息化子项目的,也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集约建设、系统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统筹推进数据、人员、资金、管理、技术“五集中”,构建“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充分利用和整合各种信息网络资源。

.海南省2022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海南省2022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第 7 页,共 1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101 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102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103 定安金嘉·房源居安居住房项目
104 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江东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
105 白沙安居型住房二期(亨通·南湖花园)
106 洋浦产城融合安居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
81 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综合医院
8
总投资 60336 182502 66370 103418 63353 113230 295429 118446 74598 56230 87774 86791 73029 213623 163018 163380 95300
57
2022-2024年福山油田油气增储上产与二氧化碳捕集利用 及封存(CCUS)项目
58 龙庆东南(海南)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59 洋浦申能电气风电零碳能源装备产业项目(一期)
60 中海油洋浦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
61 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海南智能电网新建项目
62 文昌铺前中心渔港项目
63 文昌市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养殖厂房工程
64 万宁乌场一级渔港项目
65 乐东县龙栖湾智慧海洋牧场项目
66 金雨海洋智慧渔业产业园项目(一期)
总投资 443156 86124 51350 64278 61948 71491 327142 140539 52500 100000 150000 284824 74906 68213 89247 500000 140000
总投资 710000 670000 146800 318400 116200 310000 183840 260000 76600 930000 305512

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正文:----------------------------------------------------------------------------------------------------------------------------------------------------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已经1999年12月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汪啸风二000年一月十日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管理规范化,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有国有资产投资或者以国有资产融资的本省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本规定所指省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是指经省政府确定的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包括:(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二)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高新技术项目;(三)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和重点项目直接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采购、监理等单位与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重点项目的审计,由省审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计机关对重点项目实施开工前审计、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第五条计划、财政、建设、土地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对重点项目的审计。

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初将经省政府批准的重点项目和预备项目送审计机关,用以编制重点项目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机关应当将重点项目的各项审计结果,抄送重点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审计机关对重点项目审计,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海南:26亿投向6大建设项目

海南:26亿投向6大建设项目

工程实施 、 质量安全等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 场方 能施 工 的制度 。由项 目 主 派人 ,按 照施 工企 用 、 业 对 行 业 、 理单位 的投 标 文件 承诺 的名单 , 监 对派 驻施 工现 行 清理 和整改 。 清理 过程 中发现 监管 不力 、 政不 失职渎职等行 为, 将严肃追责 ; 对发 场的项 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等进行严格 作为和乱作为、 现各类 违纪 违规 案件线 索将 进行 深挖 , 严 肃查 处 , 并 考勤, 杜绝 违法 转包 、 法分包 现象 。 违 重点工程建设人员廉洁 、 资金 实行“ 五项 问责 ” 追究 制 度 。筠 连县 招监 办 、 发 确保南漳县重点领域 、 项 优 改局 、 政局 、 局会 同行 业 行政 主管 部 门定期 不 安全 、 目 质 。 财 审计
海南:I亿 投向6 建设项目 26 ; 大
据悉,海南省拟投资 2 亿元用于 6 6 大项 目, 分
实行 “ 七人会签” 变更审批制度 。 施工过程 中出 别是五指山天之城、 儋州市八一总场明湖庭院项 目、
现 工程量 增减 、施 工变 更 等情况 的 ,由项 目业 主 申 乐东县 山荣 农场 乐 山居 小 区项 目、琼 中县 阳江农 场
定期 对全 县建设 工 程开展 监督 检查 ,重 点检 查 工程
建设项 目中存在 的随意增减工程量 、不按图纸施 工 、不按规定拨付工程款 、存在严重设计漏项或设
计偏 差 、严重 质量 安全 问题 等 5 方 面 问题 ,督促 个
相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
的责任 。
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 钥匙分别由业主单位和县招监办保管。施工企业需 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 , 借用所压证件 , 须由施工企业提 出书面 申请 , 经行业 业 名 义投标 或承接 工程 ;三 是各行 业 主管 部 门规 定 行政主管部门和县招监办审核同意后,由招监办和 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 、违规出借资 业 主单 位 “ 锁 ” 理 人员 同时 到场 , 能 开锁 提 取 质 的行为 。 双 管 方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公布日期】2021.12.17•【字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自印发实施以来,有效指导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法规、规章、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我厅对《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以下简称《指引》),以指导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规范执行产业用地政策,同时供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地者参考。

本《指引》印发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琼自然资改〔2020〕311号)同时废止,国家和省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与本《指引》及其引用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我厅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指引》进行更新和修订。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2021年12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第三章产业用地审批第四章土地供应基本规定第五章产业用地政策实施第六章产业用地管理要求(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21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产业用地政策含义)本指引所称的产业项目是指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要求的各类产业项目,不包括市场化商品住宅项目,市场化商品住宅项目的用地政策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产业用地涉及的内容)本指引重点对产业项目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土地供应、土地利用、不动产登记等涉及的政策要点予以归纳说明。

海南省2023年重点(重大)项目申报标准

海南省2023年重点(重大)项目申报标准

水网(水系连通、水利枢报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在 1 亿元(含)以上。 2.中部地区(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的省重点(重大)项目的总投资和年 度计划投资可在上述申报标准的基础上下调 50%。 3.省委省政府确定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其他项目(如环岛旅游公路 驿站项目等)可不受以上申报标准的投资额限制。
总投资 最低要求 (亿元)
10
10
3
5 5
低碳、生态环保 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装配式建筑、生物降解等
3
民生公共服务 学校、医院、疾控中心、文体中心、安置区工程、
5
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
路网(机场、港口、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 光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4G网络、5G网络 等)、电网(核电、气电、抽水蓄能、智能电网、 10 “五网”基础设施 电网主网架等)、气网(LNG气站、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管网等)
2
附件 1
海南省 2023 年重点(重大)项目申报标准
行业分类
旅游业
现代服务业
高新技术产业
制造业 热带特色高效 农业
投资方向
重要的旅游景点景区、主题公园、主题乐园、森林 公园、国家公园、高端旅游酒店、大型免税购物中 心等 国际总部和区域总部商务设施平台、大型商业综合 体、互联网基地、国际会展中心、冷链物流园、金 融产业服务基地等 数字经济、南繁育种、深海科技平台、遥感技术、 测控技术、卫星导航、人工智能、超计算、清洁能 源等 飞机维修基地、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航空器、 机器人、海工装备、游艇等高端装备制造及维修, 其它制造类产业 农业观光公园、特色农业种植基地、海洋牧场、中 心渔港、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2020年海南重点项目-共享农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年海南重点项目-共享农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共享农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享农庄”的概念首次在海南提出并付诸实施。

2018年2月5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政府印发《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推动发展“共享农庄”,使农民转变成为股民、农房转变成为客房、农产品现货转变成为期货、消费者转变成为投资者,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美。

产生背景中国人民大学土地政策与制度研究中心就农村集体土地改建租赁住房提出了创新性解决方案,提出了“共享农庄”的概念。

即把农村闲置住房进行个性化改造,形成一房一院一地,并根据需求改造为市民田园生活、度假养生等多种模式,再通过互联网对外出租。

共享模式“国家发布政策,允许包括北京在内的13城市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共享农庄也是遵循此政策应运而生。

”共享农庄运营方北京万鸿公司董事长钟鹊飞表示,“共享农庄”模式充分尊重农村发展现状与传统民俗风情,在不影响正常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情况下,引导农民盘活资源、参与创业或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市场与经营意识。

同时,“共享农庄”提倡因地制宜,在统一规划下小规模、创新性发展农庄经济,避免了过度城镇化过程中对农业生产环境的侵害,能让无法规模城镇化的区域也享受人居升级,还可以逐步实现农民增收与科技导入、城乡交流融合。

“共享农庄”的使用权共享,也就是说承租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几个好友、亲属一起承租共享农庄来降低成本;收益由合作各方共享,资产增值收益大部分归属农民,平台获得信息中介服务费用,日常经营与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税费归属政府。

值得关注的是,“共享农庄”明确,农民宅基地的所有权没有变化,只是将经营权让渡出来,同时帮助农民增收。

农民出租宅基地可收租金领工资“农村有一些破旧的房屋,农民自己没有能力修缮或投资,也租不出价格。

”钟鹊飞说,运营商介入后,则将设计、资金、技术、管理、文化、人才等先进理念引入,反哺农村,不仅租金涨上来了,农村一些老人还可以参与保洁、绿化等物业服务工作,领取工资,总体上增加了农民收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10.22•【字号】琼财教〔2020〕849号•【施行日期】202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等)的通知各有关市、县、自治县财政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0〕85号)和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0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社区教育等(详见附件1至4),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由各有关单位按照审核通过的项目和资产配置计划执行,其中省本级预算单位按规定进行预算评审的项目,应按评审后的金额执行。

中职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完成后的结余资金可在本专项资金支持的此类项目间调剂使用。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要及时将资金下达市县所属学校,督促学校严格执行项目预算。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合理安排、规范使用资金。

属于培训类的项目,应当按照培训费相关规定执行。

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严禁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

涉及政府采购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严禁将资金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从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含图、表)

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含图、表)

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二O一一年三月序言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琼发〔2010〕14号)编制,主要阐明省委、省政府未来五年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逐步把海南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祥和的开放之岛、绿色之岛、文明之岛、和谐之岛的宏伟蓝图。

第一章国际旅游岛建设统揽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第一节“十一五”的巨大成就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十一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最好的五年。

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经济结构和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海南综合经济实力,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战胜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全面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科学发展跨上新的台阶。

经济步入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205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2364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分别是2005年1.87倍和1.77倍。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71亿元,是2005年的4倍。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31亿元,是2005年投资379亿元的3.5倍。

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81元,比2005年的8124元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5元,比2005年的3004元增长76%。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重要进展,三次产业比重为26.3:27.6:46.1。

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瓜菜、水果、畜牧业、渔业等优势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不断上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出口出岛、进宾馆进超市,为全国人民的菜篮子作出了重要贡献。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4.09.20
•【字号】琼财建〔2024〕939号
•【施行日期】2024.09.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海口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89号)和《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琼发改社会〔2024〕789号),现将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下达给你市,专项用于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

具体项目、金额、科目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
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2.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0日附件1
社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工程专项2024年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表
附件2。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3.09.08•【字号】琼财资〔2023〕855号•【施行日期】2023.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省直各有关预算部门(含单位,下同):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琼府〔2009〕48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和2024—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琼财支审〔2023〕525号)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规定,现就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2024—2026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4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编制要求(一)收入编制范围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范围为省直各预算部门及其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出资人或投资创办的一级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不包括一级企业再投资创办的二级企业、三级企业等。

(二)收入收缴标准1. 省属国有独资企业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按四档超额累进比例收取国有资本收益。

具体收取比例是:(1)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0%比例收取;(2)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15%比例收取;(3)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20%比例收取;(4)实现净利润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25%比例收取。

2.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股2023年应分得的股息、红利和股利全额上缴。

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分配的,不上缴。

3. 国有企业2023年国有产(股)权转让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及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全额上缴。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的通知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3.23•【字号】琼农字〔2022〕105号•【施行日期】2022.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的通知琼农字〔2022〕105号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为及早开展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筹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及储备,推进我省农业农村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储备范围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琼农字〔2021〕260号)明确的项目范围进行储备,具体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投资规模按通知要求执行。

二、储备要求(一)储备项目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规划、计划或相关专项通知要求。

(二)储备项目规划、环评、用地(用海、用林)等手续齐备,中央下达资金后即可开工。

(三)储备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编制的实施方案应达到初步设计报告的深度。

(四)储备项目为2022年中央预算内续建项目或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范围的新建项目,项目采取申报—审批的形式实施,不得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五)储备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按《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农业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农经〔2021〕792号)执行。

属市县审批的项目,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做好与同级发改部门的沟通。

(六)储备项目符合市县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地方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能够同步落实。

(七)储备项目在审批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应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平台(https://)和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库(/)。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琼府〔2017〕100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琼府〔2017〕10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我省城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23号)以及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通过建造方式的变革,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增光添彩,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发展方向,以提升城市建筑水平为目的,积极推进以绿色建筑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城市建设发展。

采取大力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发展建筑领域绿色供应链、推进建筑技术创新、深化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等综合措施,推动建造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营造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环境。

2.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产业技术条件,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有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在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琼府〔2019〕61号•【施行日期】2020.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已经七届省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琼府〔2004〕55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和绩效,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及政府性债务资金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前款规定领域的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第四条政府投资可以采取直接投资、项目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本办法只适用于直接投资、项目资本金注入的政府投资项目。

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储备库的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91华盛环保建材产业升级项目400000 92椰树集团第四工业城饮料包装容器制造基地100000 93海南绿筑装配式产业基地项目4000094海南省宁能临高生物质发电项目4606795海口市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5688896临空经济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二期工程82000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海南省2021年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

海南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海南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海南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概述海南省作为中国最大的热带岛屿,不仅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还具备良好的经济发展基础。

为推动海南省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海南省提出了重大科技计划,旨在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推动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的海南特色优势产业。

该计划将通过政府资金投入和企业技术创新等方式推进,支持海南省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核心竞争力,提升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在未来的发展中成为科技强省。

重点方向信息技术海南省将把信息技术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重点推进基于5G、物联网、云计算等前沿技术的产业发展和应用,建设高端芯片、操作系统、网络安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平台,构建海南特色优势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格局。

人工智能海南省将把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领域,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和技术转化,推动海南省在应用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布局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医疗健康等领域。

新材料海南省将加强对新材料技术、产业的研究和发展,推动新材料的协同集成应用和转化,重点发展高性能材料、先进制造装备等领域,加快新材料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构成具有海南特色的新型材料产业体系。

支持政策海南省将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投资和金融服务,优化人才环境,打造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全方位支持重点项目和企业的发展。

具体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与企业的资金投入•加强高端人才引进及培养,建立科技人才服务平台•优化产业园区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成立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支持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领域资产的质押融资和股权融资海南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行,必将推动海南省的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我们有理由信心,在政府部门和企业共同合作下,海南省将成为中国科技强省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海南重点项目-风情古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年海南重点项目-风情古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风情古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一、深度挖掘地域文化,丰富旅游风情小镇内涵当今的旅游越来越注重文化内涵。

旅游已经不仅仅是观光的代名词,只有那些文化底蕴浓厚的景区才会博得游客的青睐。

旅游风情小镇大多数历史悠久, 文化积淀比较丰富。

特色的街道格局、建筑文化、古树名木、民俗风情、历史人物等,都是文化底蕴和氛围的体现,深度开发与这些文化有关的旅游资源,可以丰富和发展村镇的内涵, 提高村镇的档次。

如周庄古镇近年来不断致力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弘扬和传承,积极探索文化旅游,全力塑造“民俗周庄、生活周庄、文化周庄”,正日益成为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的窗口。

而对于其他的旅游风情小镇,也要在原有旅游资源的基础上,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做到处处体现文化,提升特色村镇的层次。

如东台市安丰镇有着灿烂的海盐文化,可以做好“盐”文章, 挖掘盐文化、展示盐文化、宣传盐文化, 从人文的层面与深度审视与挖掘各类盐文化资源, 在此基础上加强古镇的建设和旅游开发。

二、打造特色景观资源,增强旅游风情小镇吸引力特色景观是旅游风情小镇对外宣传和展示的一大亮点,是最能给游客视觉印象的特色村镇主体,然而这些景观资源也最容易出现景观单一、雷同、文化含量不高等问题, 不能完全反映风情小镇历史和文化, 更不用说突出村镇的特色。

所以旅游风情小镇应根据本村镇的传统,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的传统文化和不同的民族特色,在特色景观建设上很好的体现和利用, 尽量使村镇景观本土化, 体现当地的人文特色。

这对改变目前村镇景观普遍单一的问题,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如常熟沙家浜镇,以其红色文化为根本,紧扣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两大主题,建成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等景观,成为人们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红色旅游基地。

三、开发多元化旅游产品,提高旅游风情小镇竞争力一方面,在旅游产品开发中,要注重产品的多元化,不能把旅游风情小镇开发仅仅停留在走马观花式的简单观光旅游上,要根据各自景观资源的特点,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体验旅游、亲子旅游、文创旅游、研学旅游、遗产旅游等。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千方百计把时间抢回来、损失补回来、影响的工期夺回来,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超常规推动投资1.全面分解压实投资任务。

分月度、分地区、按具体项目全面分解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推动项目加快开工、满负荷建设、超计划投资和尽量提前完工。

2.分片区推进项目建设。

分市县、分部门建立总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一本账”。

通过召开座谈会、片区会和督导调研等方式逐一过堂对账,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全面加快推进。

3.发挥政府投资引领作用。

加强公共卫生、市政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等补短板投资。

尽早明确各行业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积极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谋划储备。

抓紧谋划生成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

4.抢抓“新基建”投资机遇。

以实施“智慧海南”重大示范工程为契机,围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5G基站、国际海底光缆、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智慧口岸、城际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10个领域,抓紧谋划生成一批重大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资金支持,推动开工建设。

5.积极扩大社会投资。

优化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

引导民间资本聚焦三大主导产业扩大投资。

加大帮扶力度、落实建设条件,支持社会投资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适当延长合作期限,积极创新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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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附件2
序号
名称
17
海南省信息技术学校项目
18
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
19
海南医学院项目(2个)
(1)海南医学院桂林洋新校区建设
(2)医教协同项目
20
海南省科技馆
21
亚沙会运动项目
(1)2020年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 场地设施项目
(2)亚沙公园
22
海南农垦南平健康养生产业园区一期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 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项目(一
期) 北京体育大学海南国际学院项目(一
期) 中央民族大学海南国际学院项目(一
期) 海南省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暨
海南省妇产科医院新建项目) 海南省酒店管理学校项目
海南省2020年重点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
总投资
1000000 200000 240000 210000 150000 300000 140000 140000 441076 140000 280000 100000 100000 60000 70804 75000
23
海口新海滚装码头客运综合枢纽站工 程
24
洋浦港洋浦港区航道改扩建工程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
25 万吨/年乙烯及炼油改扩建工程项目配
套码头工程
26
海南省文昌国际航天城核心区基础设 施项目
27 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28
海南省琼西北供水工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海南省2020年重点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
总投资
75000 265300 481529 450000 31529 54000 58000 28000 30000 100000 104700 110000 361000 230000 302355 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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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附件2
序号
名称
29
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
海南省2020年重点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
总投资
79400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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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名称
海南长隆国际海洋生态旅游文化综合 区项目
呀诺达雨林文化旅游区提质升级项目
保亭雨林温泉度假小镇项目
海南白石岭绿世界生态公园
海南中银TA二期项目
洋浦碳五碳九综合利用项目 海南陵水黎安联合国际教育学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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