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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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类四级

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类四级

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类四级第一篇: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类四级突发公共事件分四类四级总体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成4类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第二篇:突发公共事件如何建立公共安全机制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机制是一定范围内社会各种组织、群体和个人对各种紧急状态采取应急反应的过程。

紧急状态是一种特别的、迫在眉睫的危机或危险局势,它影响全体公民并对整个社会的正常生活构成威胁。

应急机制包涵了应急管理各种活动的内容、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由于紧急状态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应急机制的重点在于快速、灵活地协调各部门、组织、资源、行动之间的关系。

当前,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显现。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机制,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12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资源整合。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9•【字号】•【施行日期】2021.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9日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1 总则1.1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科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1.2 编制目的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持续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等,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是我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是指导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5 工作原则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危害。

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发布)

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发布)

【法规标题】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发布)【发布部门】河南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豫政办〔2016〕230号【适用区域】河南省【发布时间】2016-12-30【生效时间】2016-12-30【关键词】环境,环保管理,环境应急【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豫政办〔2016〕23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30日河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我省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定义与分级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见附件1。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省政府认定需要采取应急措施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应对工作。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农业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考试试卷1.《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自()起施行。

[单选题] *A.2022年12月25日B. 2022 年4月11日(正确答案)C. 2022 年7月1日D. 2022年1月1日2.《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目的除了()。

[单选题] *A.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B.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造成的危害C.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D.行业日常行为规范(正确答案)3.《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编制依据除了() [单选题] *A.《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B.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D.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确答案)4.《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单选题] *A.中国B.河南省(正确答案)C.郑州市D.洛阳市5.《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原则不包括() [单选题] *A.行业为主,政府监督(正确答案)B.以人为本,生命至上C.预防为主,常备不懈D.统一领导,分级负责E.依法规范,措施果断6.《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责任报告单位及其他单位发现事件,要在()内上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单选题] *A.12小时。

B.8小时。

C.2小时。

(正确答案)D.24小时。

7.《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对以下几种情况,要立即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详细信息要于事件发生12小时内上报() *A.能够判定为较大以上等级事件的(正确答案)B.事件本身比较重要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场所、特殊时期,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正确答案)C.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可能造成较大以上等级事件的(正确答案)8.《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初次报告内容包括() *A.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正确答案)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的地域范围(正确答案)C、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临床症状(正确答案)D. 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正确答案)9.《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进程报告内容包括()同时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国办函〔2004〕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现将《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印发给你们,供参照。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请在今年9月底前报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附件:关于《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说明国务院办公厅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1.总则1.1目的1.2工作原则要求明确具体。

如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等原则。

1.3编制依据1.4现状简要说明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与趋势。

1.5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可以预见的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预案是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本行政区域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全过程为主线,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和灾后重建等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

要体现应急联动的要求,最好附图表说明。

2.3应急联动机制明确本行政区域应急机构与行政区域内中央有关单位、军队、武警的应急联动机制。

3.预测、预警3.1信息监测与报告收集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国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为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村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一)成立白竺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成员:(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乡应急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全村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乡应急指挥部。

2、负责全村重大应急救援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全村应急救援系统建设的措施和规划。

3、负责本预案的修订和评估工作。

4、负责全村紧急救援、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5、承办白竺乡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运行机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机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一)预测与预警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网络:建立突发事件信息联络员制度,完善信息监测网络,拓宽信息渠道,扩大监测能力。

2、监测内容:负责本村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二)应急处置1、信息报告:(1)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实报告,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白竺乡应急办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豫安委【2009】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人民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有关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

本《细则》所称的应急预案是指上述部门或单位所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息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级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开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进行编制。

第七条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进行编制。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管理,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公共卫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2)建立健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3)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依法进行。

(2)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应急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组织管理1、成立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设立专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4、建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等组成的应急处置网络,明确各级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5、加强部门间协作,与公安、交通、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卫生应急预案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社区卫生应急工作,保障人民健康和社会稳定,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蔓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精神,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原则为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发展,坚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坚持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完成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 组织机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宣传信息组。

①专业技术组由全科医生、公卫医生、社区责任医生组成,负责完成上级指派的突发事件的现场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依法开展有关社区综合性预防、健康教育工作;②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储备,以保证应急处理紧急救治的需用。

③宣传信息组由行政、院感、保健组成,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

各小组织之间实行分工负责,协调作战。

2. 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展开医疗救治,上报信息。

在当地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和后勤人员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三)应急报告与信息发布1. 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专用设备,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与按临时疫情报告制度规定的日报或零报告。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提高我省突发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1.4.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1.4.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实行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

1.4.4科学应对,专业处置。

发挥专家和专业队伍作用,运用科学手段分析论证,积极应对和处置突发地质灾害。

2组织体系和职责2.1指挥机构省政府成立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担任,成员由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省政府新闻办、省通信管理局、地震局、省军区、武警河南省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电力公司、郑州铁路局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2023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

2023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

2023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为有效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市统计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局领导和综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负责总协调,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现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精神,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早预见、早报告、早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常备不懈和预防为主、反应灵敏和运转高效的原则。

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应根据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力求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作出准确判断和及时响应,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水平。

三、分类应急响应(一)台风应急响应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预防特大强台风的指示或新闻媒体发布福州地区将有特大强台风正面袭击的预报时,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过局域网公共信息或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局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由处室单位负责同志通知所在处室的全体干部职工,进入防台风工作状态。

2、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公司做好防台风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在办公大楼内24小时值班、定期巡视各楼层情况,发现隐患和紧急事项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做好当班记录。

3、全局干部职工应按照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随时待命并服从调遣。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时,由局应急指挥部通知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应立即行动及时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接受上级指挥机关部署的工作任务,并积极投入防台风工作。

(二)地震应急响应1、当接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抗震救灾的指示或新闻媒体发布福州地区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全局干部职工应无条件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要求立即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4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34号)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2()11
【摘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1日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准备与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可能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总页数】13页(P26-38)
【作者】无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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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中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糊口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组员: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相关条件即将启动本预案,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入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2、负责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汇报事故有关情况。

3、负责制定具体方案、措施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处理,并组织落实、协调、调查和处理等。

4、负责对班级和各部门的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管理、督导和检查。

5、负责及时采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一)首次报告1、必须报告的信息。

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数量等情况,报告联系单位和人员及通讯方式。

2、尽可能报告的信息。

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及可能发展趋势。

(二)阶段报告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和处置进程;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首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三)总结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处理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四)报告方式学校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在 15 分钟内电话报告区教育局简要情况, 1 小时内报相关文字材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校方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告,2 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健康进行报告,并结合本校实际采取以下措施:⑴学校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①应在 2 小时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中毒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中毒人数、中毒者的主要症状、可疑食物(中毒物)等有关内容;②迅速组织人员将中毒人员转送到医疗机构进行积极救治;③保存好造成中毒或者可能导致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现场,同时保存好中毒学生的呕吐物、排泄物等,等待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的现场调查;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⑤落实卫生健康、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信息采集及报告工作及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等其它控制措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31•【字号】豫政办[2008]85号•【施行日期】200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8]8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总体情况是好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在近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经常出现迟报、要素不全、渠道错误等现象,有时甚至出现信息倒流,给工作造成被动,引起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对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信息报告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要增强政治敏锐性,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

二、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7〕19号)对信息报告的内容、方式、责任主体、时限和质量以及信息报告的渠道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特别是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了解有关规定,熟悉相关要求,提高对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不断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经常对信息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和加强信息报告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

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向社会提供及时、客观、权威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2005〕3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预警信息的类别和级别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2005〕35号)及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预警信息发布包括预警信息的发出、传播、调整和解除。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预警信息发布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发布、资源共享”的原则。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通过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外协调统一发布。

省、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由对应气象部门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为各级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提供平台,不改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责任权限,不替代相关部门已有发布渠道。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省人民政府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机构负责全省预警信息发布的组织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加强预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保障,建立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一、引言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特制定了本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制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工作原则、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和操作流程,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响应速度。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河南省特别设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该机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领导,下设指挥部、联络组、部门协调小组等。

1. 指挥部: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协助制定应急预案,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 联络组:负责与相关单位、媒体和社会群众进行信息共享和沟通,确保信息流通畅通无阻。

3. 部门协调小组:包括公安、医疗救护、消防、自然资源、交通管理等各相关部门,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需求提供专业支持和技术指导。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原则为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高效性和科学性,本预案制定了以下工作原则:1. 人民至上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以人为本,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周密预案原则:通过充分调研、分析和评估,编制细致周密的预案,确保应急措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综合应对原则:各部门共同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形成合力,协同工作,确保应急响应的一致性和高效性。

4. 防患于未然原则:加强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增强对潜在风险和危害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5. 紧急救援原则:及时派遣救援力量,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为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本预案制定了以下工作流程:1. 突发事件发生阶段:a. 接到警报或报告突发事件后,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

b. 评估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确定应急级别和行动方案。

c. 联络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发布紧急情况通告,提供应急指导。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豫政办〔2017〕118号•【施行日期】2017.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和重大地质灾害险情,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2〕80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29日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我省突发地质灾害预防和处置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1.4.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河南应急预案

河南应急预案

河南应急预案河南应急预案是指在河南省政府领导下制定的,以应对突发事件为目的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预案。

它是一个全面、科学、系统的应急管理体系,其中包括了预防、应对和善后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用于应对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等各类紧急情况。

该预案在提升应急能力、降低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河南省应急预案的制定背景河南是中国重要的中部省份,人口众多,经济发展迅速,但同时又面临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多种突发事件的威胁。

针对这些情况,河南省政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应对能力,于2004年开始制定了《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和更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风险的加大,河南省政府也将之作为重要的保障措施,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河南省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河南省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灾害救援预案:面对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冰雪灾害等,预案规定了应急救援的具体步骤和组织机构,包括指挥体系、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应急通信、心理疏导等方面。

2.事故应急预案:面对各类安全事故,如工伤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爆炸等,预案规定了应急救援的具体措施和应急系统,包括指挥调度、救援力量、危险及应对措施、应急管理等方面。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面对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各类公共卫生事件,预案规定了应急救援的具体步骤和组织机构,包括人员健康监测、信息匹配、应急处置、医疗救护、宣传预防等方面。

三、河南省应急预案措施的执行效果河南省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已得到肯定。

经过多年的实践验证,预案有效地提高了省级和地方的应急管理水平,降低了事故损失和灾害风险,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特别是在应对“7·23”特大洪灾和“5·12”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时,河南省应急预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河南省应急预案的展望面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新风险和新挑战,河南省应急预案还需要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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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1.1为了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社会政治稳定及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本预案是省人民政府组织、指挥、协调全省应急工作的整体计划、程序规范,是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依据。

1.2工作原则1.2.1以人为本。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

1.2.2预防为主。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因素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2.3资源整合。

充分利用我省现有应急资源,按照条块结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资资源和信息资源。

1.2.4依法规范。

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体现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

1.2.5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省委、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处置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不能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本辖区内的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省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1.3编制依据1.3.1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森林防火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等。

1.3.2地方性法规、规章:《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河南省气象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等。

1.3.3河南应急工作实际(1)全省易发季节性多种气象灾害,降水量的月、季节分布严重不均,全年50%以上的降水量集中在6、7、8三个月。

年平均水旱受灾面积达3544万亩;境内黄河郑州花园口以下河道汛期易出现重大险情,豫南淮河流域汛期易发洪水灾害。

我省豫西、豫南、豫北被列为全国重点森林火险地区,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很大。

豫西、豫北是全国和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有发生6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构造背景。

豫南、豫西南、豫北山地和豫西黄土区、矿区易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

(2)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公路、铁路交通枢纽,人流、车流、物流量大,交通事故频发,近年来,重大、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中小型煤矿数量较多,煤矿瓦斯爆炸、透水等事故防范任务较重;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安全事故、重大污染事故等也有发生。

(3)我省曾发生鼠疫、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经常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狂犬病等重大动物疫情有发生或流行的可能性。

(4)河南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农村富余劳动力、城市新增就业人员、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就业压力不断增大,各级、各部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工作量较大,群体性事件因素有增无减。

重大刑事案件、经济社会安全事件防范任务重。

1.4突发公共事件类别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河流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或决口、水库险情或垮坝等洪涝灾害,干旱灾害,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和在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城乡居民区发生重大火灾,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化学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肺炭疽、O1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国家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1.5突发公共事件等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分级标准执行。

法律、法规对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6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省直部门、中央驻豫单位行业系统性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省辖应急预案是本总体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机构2.1.1省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省长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任常务副主任,省军区、武警河南总队主要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省应急委成员单位主要有省军区、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国防科工委、民委(宗教局)、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厅、外侨办、信访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局、畜牧局、人防办、郑州铁路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省通信管理局、地震局、气象局、河南银监局、武警河南总队、省公安消防总队、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等。

2.1.2省应急委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决定启动和终止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领导省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以下简称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5)承担国务院和国家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2.1.3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会应急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任主任,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副主任,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省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中央驻郑有关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为省会应急委成员,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省会应急委日常工作。

2.2指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省突发公共事件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省人民政府、省应急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对全省各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

主要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防震抗震指挥部、省护林防火指挥部、省防火安全委员会、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省重大动物疫情控制委员会等。

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日常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2.3日常工作机构2.3.1省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应急办),设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省应急委日常工作,具体事务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处室承担。

2.3.2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本级人民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

2.3.3省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作为全省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报警、接警、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和参与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任务。

自然灾害由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地震局、河南黄河河务局等部门牵头处置;事故灾难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交通厅、公安厅、建设厅、国防科工委、郑州铁路局等部门牵头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畜牧局等部门负责牵头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由省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外侨办、信防局、河南银监局等部门负责牵头处置。

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省应急委的要求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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