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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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目的
为了贯彻总公司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及公司“节能降耗”、提高产品质量的总体方案,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出现的产品质量事故严格处理,并对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覆盖的产品及部门,也适用于公司其他各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3术语和定义
质量事故一一由于责任心不强、控制不严、不按标准生产、管理不善、设计不当等原因导致生产产品不能满足其使用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a)批量较大的返工;
b)成批产品的报废;
c)经济损失超过一定金额;
d)严重影响性能、安全、违犯法规的;
e)给公司造成名誉损害的。
f)造成人员伤亡的。
4职责
4.1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判定、考核。
4.2本程序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制、审核和修订。
5工作程序
5.1产品质量事故的划分
5.1.1依据产品质量事故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及损失大小分为:
a)重大质量事故;
b)较大质量事故;
c)一般质量事故。
5.1.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a)因质量问题引起同种产品连续3个出库批次以上的返工或作废(100t及以上的),严重的用户索赔、投诉;
b)因质量问题造成用户大批量退货或报废(50t以上,含50t);
c)因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5.1.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较大质量事故:
a)因质量问题引起2个以上连续生产批产品的返工达50t及以上的;
b)因质量问题引起用户整批产品退换货或报废(25t以上);
c)因质量问题引起投诉,影响企业声誉的;
d)因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10万元以下的。
5.1.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a)因质量问题,被用户反映,并要求退换货,退换货达2t以上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千元以上(含2千元)2万元以下的。5.2质量事故的报告
5.2.1对公司内部发现的质量事故,无论发生哪一级质量事故,发现单位应立即向质量主管报告。若为用户反映意见,硝酸铵产品销售处和复合肥产品销售处按《服务控制程序》的要求填写《用户信息处理表》报送技术质量部。
5.3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3.1质量事故发生后,属一般质量事故的,技术质量部应在三天之内查清原因,在七天内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同时出具处理意见。属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技术质量部应组织有关单位人员查明事故原因,由技术质量部组织召开质量事故专题分析会,确定具体的处理意见。
5.3.2处理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改进措施不放过。
5.3.3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提出后,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责任部门提出纠正措施并实施,技术质量部不负责纠正措施的监督考核。
5.3.4涉及客户赔偿的,由技术质量部将《顾客信息处理表》、专项调查报告、《质量事故处罚单》、《质量事故损失赔偿单》共同递交至计划财务部,并监督实施。
5.4质量事故的判定
5.4.1若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责任单位,则根据责任大小由技术质量部判定各单位应承担的损失比例,为严重质量事故时,应报质量主管领导批准,为重大质量事故时,应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542判定质量事故责任的依据为各部门与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其原因分析及追究程序为:
原材料—物资采购部
用户反馈f检验f生产单位f工艺(技术)f技术员
人员控制
设备状态
环境因素
5.5质量事故的考核
5.5.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必须将经济损失全部考核处罚到责任人。
5.5.2发生严重、重大质量事故属人为责任因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全部处罚到个人;若人为因素为非主要原因的,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单位必须将经济损失中的1/3且不低于2万元考核处罚到责任人,其余进入生产成本。根据责任大小对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由技术质量部提处罚方案,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行政领导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5.5.3质量主管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考核处理:
a)属原材料造成的质量事故,其事故损失由技术质量部开具《质量事故损失赔偿单》(QR1021-02表),交物资采购部应按进行处理,其他相关扣罚按照《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规定》执行;
b )属产品方面的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部开具《质量事故处罚通知单》
(QR1021-01表),报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进行扣罚。
5.6质量事故发生后,发现单位凡是隐瞒不报的(产品销售处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不及时反馈的),应对其从严考核(处罚额度200~500元),造成质量损失扩大的, 扩大部分的损失由该单位承担。
6相关/引用文件
Q/KCQMS2-855-201 &服务控制程序》
Q/KCQMS3-840.1-2018《采购产品质量索赔管理规定》
7记录
《质量事故处罚通知单》(QR1021-01表)
《质量事故损失赔偿单》(见QR1021-02表)
质量事故处罚通知单
1表
质量事故损失赔偿单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