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ICU(重症监护室)作为重要的医疗部门承担着救治危重病患者的重任。
在ICU中,患者的转入和转出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需要有规范的流程来确保患者的顺利交接和连续的护理。
本文将介绍ICU患者转入转出的标准流程,以保证患者安全和高质量的护理。
一、ICU患者转入流程1. 患者接收准备在患者即将转入ICU之前,接收团队需要提前了解患者的病情和基本情况,包括病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
同时,准备好接收所需的设备、药品和人员,保证一切准备就绪。
2. 患者转运将患者从病房转运至ICU的过程需要注意患者的安全,保证其生命体征的稳定。
转运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报告患者的病情和变化,以便接收团队进行准备。
3. 患者交接患者到达ICU后,接收团队将与转运团队进行交接,详细确认患者的身份、病情和治疗计划。
接收团队应及时记录交接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转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措施等。
4. 入室安置一旦患者转入ICU,接收团队应按照患者的病情和医嘱,将其安置到合适的床位,并及时连接监护设备。
同时,医护人员需要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操作,如测量体温、血压,安置静脉通道等。
5. 家属教育与沟通在患者转入ICU后,接收团队需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和教育,解释ICU的特点和治疗方式,使家属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预后,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二、ICU患者转出流程1. 患者准备在患者即将转出ICU之前,接班团队需要了解患者的目前病情和治疗计划,并准备好转出所需的文书资料和医疗记录。
同时,准备床位和接收部门的相关信息,确保转出过程顺利进行。
2. 病情沟通接班团队与ICU团队进行病情沟通,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等。
双方需对患者的情况达成一致,并确认转出时的治疗方案和药物调整。
3. 转运安排将患者从ICU转运至其他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转运流程进行。
转运过程中,需注意患者生命体征的监测,保证其稳定。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制度及流程一、转入标准l、严重多发伤或大手术后出现合并症,需要连续监测,观察生命体征,或需要使用仪器设备支持脏器功能的伤病员。
2、呼吸衰竭需要使用呼吸机人工支持呼吸或高浓度给氧,并进行呼吸管理的病人。
3、循环系统衰竭,需要严密监测心脏功能,或需要使用血管活性药物支持心脏功能的病人;心血管介入术后需严密监测的病人。
4、各种休克或昏迷病人。
5、急性脏器功能衰竭的病人。
6、严重中毒的病人。
7、严重代谢紊乱、电解质紊乱的病人。
8、急性大出血或广泛血管内凝血的病人。
9、重要脏器移植术后,需要严密监测的病人。
10、其它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急性衰竭病人。
二、转出标准1、急性器官或系统功能衰竭已基本纠正,需要其他专科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2、病情转入慢性状况。
3、患者不能从继续加强监护治疗中获益。
三、转入制度ICU的病人通常从手术室、急诊室、其他科室或从外院会诊转入。
经ICU医师会诊或同意转入ICU后,即应通知ICU 值班医师或护理组长,并扼要说明病情,以便做好相应的抢救准备工作。
1.单元的准备:包括准备床单元、输液架、吸痰用物(吸痰管、手套、无菌盐水、负压吸引器等)、电极片、约束带,确认监测仪、呼吸机、输液泵等处于良好运行状况等。
2.病人的交接:病人被送至ICU后,护送的医护人员应向ICU医师、护士分别交接,内容包括心血管、呼吸、肝、肾、神经系统等的功能状态及简要的体格检查、阳性体征等。
特殊处理和用药须另加说明,并交清病人的用物。
手术患者应交接所施手术名称及术中遇到的问题,术后应特别注意观察的问题,如:各类引流、意识状况等,预测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止血问题、血液制品补充、拔管延迟或再插管困难等。
3.护理评估:病人进入ICU后,护士应对病人从以下方面进行基本的护理评估。
(1)意识状态,瞳孔大小,对光反射,肢体运动及感觉;(2)生命体征,心电图,周围循环,皮肤色彩、温度、湿度及完整性;(3)呼吸状况,呼吸频次,血气分析;(4)血糖、电解质的最后一次检查结果,现有静脉通路及输入液体种类、滴入速度、治疗药物及药物过敏史等;(5)各种导管及引流管(动静脉鞘管、气管插管、尿管、胃管、T管、腹腔引流管、胸腔闭式引流管等)是否通畅,记录引流量及颜色,注意单位时间内的量的变化;(6)了解专科护理要求;(7)如病人清醒,可询问病人的饮食结构、糊口习惯、心理需求等方面,以便对病人施行整体护理。
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
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一、转入标准1. 病情危急:患者病情严重,需要重症监护的治疗和护理。
2. 高风险因素:患者存在病情恶化、需要生命支持设备或特殊治疗等高风险因素。
3. 需要密切监测:患者需要连续监测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转入流程1. 初步评估: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转入重症监护。
2. 申请转入:医生填写转入申请表,并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和相关检查结果一并提交给重症监护部门。
3. 审核确认:重症监护部门收到转入申请后,进行审核确认,评估患者是否符合转入标准。
4. 安排床位:如果患者符合转入标准,重症监护部门将安排适当的床位。
5. 转入准备:重症监护部门与转入科室之间进行沟通,准备好转入所需的设备、药物和护理人员。
6. 转入手续:将患者转入重症监护床位,并与转入科室进行交接。
三、转出标准1. 病情稳定:患者病情稳定,不再需要重症监护的治疗和护理。
2. 康复进展:患者病情有明显好转,无需继续留在重症监护部门。
3. 床位压力:重症监护部门床位紧张,需要腾出床位给其他需要的患者。
四、转出流程1. 评估确认:重症监护部门对患者进行评估,确认是否符合转出标准。
2. 通知转出:如符合转出标准,重症监护部门与转出科室进行沟通,通知转出时间和相关事项。
3. 转出准备:转出科室准备好所需的病历资料、医嘱和护理措施,为患者做好转出准备。
4. 转出手续:将患者从重症监护床位转出,并与接收科室进行交接。
五、注意事项- 在转入和转出过程中,需要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稳定。
- 转入转出流程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在患者病历中。
- 转入转出的决策应该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生或专家团队共同作出。
以上为重症监护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的简要介绍。
具体操作细节应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制定和执行。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图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根据《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具体如下:一、收治围及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 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心肺复后需脑复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环境失衡等。
5、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6、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晚期癌症姑息状态和不能从ICU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等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围。
二、转出标准1、血流动力学值稳定者。
2、脱离呼吸器。
3、病情稳定已不需使用特殊生理监护仪器。
4、合并症已稳定控制者。
5、已脱离危险期不需加护医疗者。
6、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
三、转入流程1、各个专科具备转入指征,需要ICU医师会诊的患者,由专科联系ICU值班护士,ICU值班护士通知ICU医师急会诊,要求10min到现场;2、由ICU会诊医师根据ICU收治标准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ICU,若与会诊科室医生存在意见分歧,由ICU负责人协调;患者病情危重,不宜立即转运的,由ICU医生提供进一步治疗意见,并协助对患者的治疗,直至病情稳定,可以转运。
3、若决定转ICU,ICU会诊医师需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及ICU费用情况,并通知ICU值班护士,告知需要准备的用物。
4、ICU值班护士负责准备床单位及用物。
5、转出科室值班护士负责结账,并将患者的信息、病历转至ICU。
6、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负责转运途中的安全,需要ICU 医师协助的,可与ICU会诊医师协商。
重症医学科病人转入和转出的程序
重症医学科患者交接要求一.重症患者转入程序1.患者所在科室提出会诊申请2.ICU总值班或值班医师进行会诊,对符合收治标准的患者尽快转入。
3.未达到收治标准者请示我科主任或有关领导。
4.需转入ICU的病人,原科室应详细写好转科记录后再送入。
5.转入时原科室医师及护士负责护送病人入ICU,并向ICU医师及护士床头交班。
6.ICU医师、护士首先接交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紧急处理,将生命体征维持平稳后,再交接病情、抢救治疗经过、医疗文书、有无褥疮、皮肤破溃等,尽早抽血查血常规、血生化、血气等相关检查。
7.进行危重度评估,了解病史、住院治疗经过、转入ICU的原因,开署医嘱、各种化验单及检查单,在恰当时候完成转入记录。
8.对需要抢救的病人或有疑难问题的病人,立即向上级医师汇报。
二.重症患者转出标准(一)转出标准1.原发病基本好转或病情基本控制。
2.生命体征平稳:(1)自主呼吸频率>12次/分、<25次/分;吸入氧浓度<50%;SpO2>95%;呼吸功能平稳,不需呼吸机支持通气。
(2)血压正常,不需要高浓度升压药维持;心率在正常范围或接近正常范围。
3.神志清醒(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咳嗽咳痰能力恢复。
4.急性器官功能障碍得以纠正。
5.感染控制。
6.全身合并症得以控制。
(二).重症患者转出程序1.通知原病房医师,原病房不得借故推诿,应在最短时间内安排转回,如有特殊情况可经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领导决定。
2.转出前,ICU医师应撰写转出记录。
3.转运时,ICU医师及护士负责护送病人回原病房,并向原病房的医生和护士详细交班,内容包括:病人情况、注意事项、病历资料及剩余药品等,原病房护士负责签收。
三.危重病人转交接病人记录表(仅供参考)。
ICU的入室及转出标准
ICU的入室及转出标准凡需要收入及转出ICU的病人,均需经ICU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含主治医师)会诊后决定。
1、心跳呼吸骤停收入指征:不明原因或急性因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经心肺复苏抢救成功后,均应收入ICU继续监护治疗(不包括病程晚期的心跳停搏及暂不能搬动者)转出指征:生命体征基本平稳,不再需要对呼吸、循环等各项参数进行监护。
2、各种类型的休克收入指征:(1)有下列休克的基本表象收缩压低于80毫米汞柱或较原收缩压减低30毫米汞柱,并伴有下列二项:①意识障碍;②皮肤湿冷;③尿量减少24h<400ml或<17ml/h;④代谢性酸中毒。
(2)休克性扩容及初步病因治疗的,生命体征仍不稳定者。
转出指征:休克纠正,无继发性损伤存在,病情基本控制。
3.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收入指征:(1)有明显的呼吸困难或紫绀的急性发作(2)血气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者:PH值<7.30PaO2>60mmHg;PaCO2<50mmHg;SPO2<90%(3)慢性呼吸功能失代偿,需机械通气转出指征:呼吸困难、紫绀及血气分析均有明显改善,不再需要机械通气。
4、重症哮喘转入指征:哮喘持续发作导致二氧化碳潴留和低氧血症,PaO2<60mmHg; PaCO2>50mmHg。
转出指征:二氧化碳潴留和低氧血症纠正,稳定24小时。
5、急性冠脉综合征收入指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临床诊断为不稳定型心绞痛;(2)可疑急性心肌梗塞(心绞痛持续并伴有急性心梗早期心电图变化);转出指征:(1)不稳定型心绞痛症状缓解,心电图稳定,心肌酶正常。
(2)急性心肌梗塞症状明显改善,无心功能不全及心律失常等并发症,不再需要心脏及血流动力学监测。
6、急性心功能不全或衰竭收入指征: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急性左心功能不全;(2)急性左心功能衰竭肺水肿;(3)心源性休克(泵衰竭);(4)急性心包填塞(心脏压塞)。
转出指征:左心功不全、心源性休克、心包填塞等症状得到控制,不再需要进行心脏及血流动力学监测。
病人转入、转出流程
病人病人转入、转出ICU流程
一、病人转入ICU流程
1.符合收入ICU的病人,由病人所在病区管床医生提出,由科主任签字发出会诊单,由ICU医师会诊后确认需转入ICU病区时方可转入。
2.需行急诊手术的病人,先由手术科室收入本科室住院,尽快完成术前各项准备工作,手术后视其病情状态,经ICU医师会诊与病人所在科室手术医师沟通后视情决定是否收入ICU病区。
3.ICU医师根据会诊信息初步判断并准备相应的订床单元和相应的急救准备。
4. 决定收入ICU病人,病区医师与病人或监护人、直系亲属进行有效沟通,并签认入ICU病区知情同意书(各项内容必填,不得空格,未签同意书者不得进入ICU病区),并完成转出记录。
5.病区或门、急诊医护人员护送病人至ICU。
6.由ICU医师、护士与病区医师、护士共同完成交接手续,如:病人的一般情况、病情变化经过、存在疑难问题、用药及抢救治疗经过等,并进行双签字。
7.ICU医师在抢救病人的同时完成转入记录、抢救记录。
二、病人转出ICU流程
1.符合转出ICU指征的病人,由ICU医师提出,由科主任签字发出会诊单,病区医师会诊后确认符合转出ICU指征时方可转出。
2. 决定转出ICU病人,ICU医师与病人或监护人、直系亲属进行有效沟通,并签认知情同意书(各项内容必填,不得空格,未签同意书者不得进入ICU病区),并完成转出记录。
3.ICU医护人员护送病人至病区。
4.由病区医师、护士与ICU医师、护士共同完成交接手续,如:病人的一般情况、病情变化经过、存在疑难问题、用药及抢救治疗经过等,并进行双签字。
5.病区医师完成转入记录。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患者转入、转出管理制度一、ICU转入程序:1. ICU转入的患者包括从急诊收入、其它临床专科转入和手术麻醉科转入。
1.除手术后麻醉复苏的患者外,急诊和其它临床专科的患者转入(收入)ICU前,一般需有ICU专科医师会诊,经确认符合收治ICU标准的,方可收入。
2.对轻症外伤、无经济能力以及不能从ICU到监护治疗中获益的终末期患者,首诊医师不应建议入ICU。
需急诊手术的重症患者,应先由手术科室收住入院,手术后视病情再转入ICU。
3.确定转入(收入)ICU救治的患者,急诊患者由ICU会诊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实施入住前告知并开具住院单,临床专科转入ICU的患者须经ICU医师会诊并实施转入前告知后,方可转入ICU。
4.患者转送ICU前,原就诊科室经管医师必须确认患者的循环相对稳定,并有必要的呼吸支持和监护设施。
转送前应先电话通知ICU,做好接收患者的准备。
转送途中由原就诊科室医师或(和)护士护送。
5.ICU医师和护士在接到患者转入的通知后,应在ICU入口缓冲区等候,接收患者后,应对患者病情进行快速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抢救和护理措施,然后护送到床位后继续抢救。
6.患者转入后,ICU医师和护士要认真做好与相关科室医护人员的交接工作。
二、ICU重症病人的管理:1. ICU患者的病历书写按医院“病历书写管理制度”执行。
急诊入住ICU 的患者由ICU医师具体负责管理并开具医嘱、书写病历。
急诊手术后转入ICU 的患者由急诊手术医师负责开具手术前医嘱、书写入院录和首次病程录,手术后由手术医师按规定时限书写手术记录、手术后病程录。
手术后48小时内,由主刀医师和ICU主治及以上医师共同对患者进行查房、分析病情、协商患者的进一步处理,由ICU医师记录,并由相关主刀医师审核签名。
2. 外伤和专业性很强的病人,经管的专科医师每天到ICU查房,与ICU 医师共同商讨处理意见,相互配合,处理好患者的专科问题。
其他临床专科转入ICU的患者,按医院有关转科管理制度执行。
ICU转入转出流程
ICU收治病人流程1、接收收治病人通知时,要询问是否需要呼吸机以及其他特殊的抢救设备、病人的年龄、体重、性别、诊断和病情、入室所需的时间。
2、接到收治病人的通知后,护士立即做好床单位的准备工作,包括铺床、吸氧设备、负压吸引装置、呼吸机的管道连接,灭菌水、吸痰管、监护电极片、约束带以及其他抢救设备,打开监护仪,通知当班医生调试呼吸机。
3、病人入室后,先大致检查一下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一般状况,然后共同协作将病人平稳移到监护床上,然后:3.1接呼吸机,固定气管插管,观察呼吸机的工作状态和指标,观察胸部起伏情况并听诊两肺的呼吸音是否存在和对称3.2连接心电监护电极,观察心电图的变化情况3.3连接脉搏血氧饱和度,观察脉搏波形和氧合情况3.4连接无创血压监测袖带或有创监测换能装置,无创血压先测一个基础值,然后设定监测的间隔时间;有创血压先观察动脉回血情况是否通畅,然后冲净管路中的血液,进行压力测定的调零与校正,观察动脉压力的波形与数值。
3.5交接静脉输液的种类、药物的浓度和剂量、输注的速度、总量,入室前的液体出入量及抢救用药情况。
3.6交接各种引流管道,并记录引流管的位置和引流量。
3.7与专科医生了解入室前的治疗(或手术中)的情况,并熟悉下一步的治疗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专科情况。
3.8检查皮肤是否有压痕和褥疮,然后必要的用约束带固定。
3.9责任护士和当班医生一起和病人家属交接病人的随身物品,并自我介绍和介绍ICU病房的管理制度,以取得家属的配合。
3.10医生根据病情确定监护级别和治疗方案并上报上级医师。
生命体征垂危的病人,应以抢救生命为第一线,不能墨守成规。
4、病人交接后,立即采取血标本送检,要求化验室迅速作出临检、生化、血气分析等各种数据的报告。
5、根据病情做一些特殊的仪器检查,如X线、床旁B超等,以进一步明确诊断。
6、医生和护士对病人入室的情况在病历和特护记录单上要详细记录,并在24小时内做出ACAPHE Ⅱ评分。
医院ICU转入、转出制度
医院ICU转入、转出制度1. ICU患者转入制度(1)ICU医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原则。
(2)符合收治范围的患者可人ICU,但对收治标准存在不同意见时,可请ICU医师会诊后确定是否收人ICU,ICU无权拒收已办人院但可能不符合收治指征的患者。
(3)门急诊直接进人ICU患者的病历由ICU 医生书写。
人住ICU的患者需手术时,由ICU医生做好术前准备工作,并开出术前医嘱。
(4)由门急诊直接收入ICU的患者,属哪一科室的即跟该科室挂靠,进行相关医疗工作。
属多科或--时未能明确诊断的,则由ICU主任与有关科室会诊决定,意见一时无法统一时,ICU主任有最后决定权。
(5)择期手术患者需由各专科医生提前一天向ICU提出申请,各科急诊患者可随时提出申请。
患者人住ICU后,原则上保留患者的原床位。
(6)凡人住ICU的患者,即按ICU合理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7)交接班:非术后患者转入ICU时,应由原经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术后患者转入ICU时,由手术医师在限定的时间内书写人院志、术前记录及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或术后记录并转科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与转科记录可分写),并做床旁交班。
ICU接班医生进行床旁交接班后书写人室或接收记录(不需另起页)。
手术后医嘱由手术医生和ICU医生共同商讨后由ICU医生开出。
(8)门急诊和各临床科室对休息期间的急诊患者需急诊收人ICU 的患者指征有争议时,各科首诊医师必须报请各科上级医生会诊确定或和ICU主任协商处理。
2.ICU患者转出制度(1)出室标准①病情基本稳定,无须生命支持的患者。
②昏迷患者除脑功能外,其他生命体征稳定的患者。
③气管切开患者生命体征稳定,无须进行呼吸机治疗的患者。
(2)患者转回病房原则上由ICU医生决定,ICU医生在患者转回病房前,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特殊病例可申请转科会诊。
(3)各科对ICU符合转出的患者必须优先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患者。
(4)患者出室时由ICU主管医生书写转科记录,并由ICU医生和护士护送患者到转人科室,进行床边交接班,由病房医生接诊后,在转科登记本上签名,接诊医生应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书写接收记录。
ICU患者转入和转出流程
ICU病人转入和转出流程一、病人转入ICU须按如下程序接收病人。
1、接到收治病人的通知时,要询问是否需要呼吸机以及其它特殊的抢救设备、病人的年龄、体重、性别、诊断和病情、入室所需的时间。
2、接到收治病人的通知后,护士立即作好床单位的准备工作,包括铺床、吸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呼吸机的管道连接,灭菌水、吸痰管、监护电极片、约束带以及其它所需抢救设备,打开监护仪,通知当班医生调试呼吸机。
3、病人入室后,先大致检查一下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一般状况,然后共同协作将病人平稳移到监护床上,然后:(1)先接呼吸机,固定气管插管,观察呼吸机的工作状态和指标,观察胸部起伏情况并听诊两侧呼吸音是否存在和对称;(2)连接心电监护电极,观察心电图的变化情况;(3)连接脉搏血氧饱和度,观察脉搏波形和氧合情况;(4)连接无创血压监测袖带或有创血压监测换能装置日,无创血压先测一个基础值,然后设定测量的间隔时间;有创血压先观察动脉回血情况是否通畅,然后冲净管路内的血液,进行压力测定的调零与校正,观察动脉压力的波形与数值;①交接静脉输液的各类、药物的浓度与剂量、输注的速度、总量,入室前的液体出入情况以及抢救用药情况;②交接各种引流管道,并记录引流管的位置和引流量;③与专科医生了解入室前治疗(或手术中)的情况,并熟悉下一步治疗过程中所需注意的专科情况;④检查皮肤是否有压痕和褥疮,然后必要的约束带即予固定;⑤责任护士与当班医生一起和病人家属交接病人的随身物品,并自我介绍和介绍ICU病房的一些管理制度,以取得家属的配合;⑥医生根据病情确定监护和治疗方案并上报上级医生。
生命体征垂危的病人,应以抢救生命为第一线。
4、病人交接后,立即采取血标本送检,要求化验室迅速作出临检、生化、血气分析等各种参数的正确报告;5、根据病情作一些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如床旁X线、B超等,进一步明确诊断;6、医生和护士对病人入室的情况在病历和特护记录上要详细记载,并在24小时内做出APACHE Ⅱ评分。
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
ICU(重症监护病房)收治范围及转入、转出标准一、ICU的病人来源,一般可分为四个方面:1、急性可逆性疾病:对于这类病人,ICU可以明确有效地降低死亡率,疗效肯定。
2、高危病人:这类病人以患有潜在危险的基础疾病但又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创伤性治疗的病人为代表。
ICU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治疗并发症,减少医疗费用。
3、慢性疾病的急性加重期病人:ICU可以帮助这类病人度过急性期,以期望病人回到原来慢性疾病状态。
对于这类病人,ICU有较好的效果。
4、急慢性疾病出现不可逆性恶化:如大出血但无法有效止血、恶性肿瘤病人的临终状态等等,ICU无法给予这类病人有效的帮助,故他们不是ICU的收治对象。
二、ICU收治病种的范围:1、心跳呼吸骤停复苏成功后;2、各种类型休克;3、急性呼吸衰竭;4、慢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发作;5、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LI/ARDS);6、重症哮喘;7、急性冠脉综合征、急性心功能衰、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等疾病合并呼吸功能不全需呼吸机辅助呼吸或需建立人工气道患者;8、急性肾功能不全或肾衰;9、重症胰腺炎;10、大出血;11、严重创伤、多发伤无急诊手术指征;12、急性神经系统损伤;13、急性重症肌无力;14、重症感染、脓毒症;15、弥散性血管内凝血;16、严重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17、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18、急性物理、化学、生物因素等致伤性因素所致的损伤;19、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20、原因不明的急性昏迷、晕厥、抽搐等;21、其他急性因素或突发事件引起的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
三、住院系统转入ICU患者接诊流程:1、患者有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指征或需求。
2、ICU医生到该患者所在科室会诊了解病情并向家属告知病情及沟通,由患者或家属签署入住重症监护病房知情同意书。
3、ICU医护人员提前做好接诊准备,保证医疗安全。
4、患者办理转科手续+由转出科室医生书写转出记录,转入后由ICU医生全权负责并开医嘱。
严格执行icu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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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转入、转出标准及程序
ICU转入、转出标准及程序
ICU转入标准
1、各种复杂大型手术后的病人,如体外循环术后。
2、严重多发伤,复合伤。
3、有合并症的大手术病人,如合并有冠心病、呼吸功能不全,以及术中经过不平稳,出血量大,有一过性缺血缺氧损害生理功能扰乱的病人。
4、顽固性休克。
5、急性原因致内环境严重失衡,如严重电解质紊乱,酸碱失衡。
6、器官移植病人。
7、急性重度药物中毒,需要循环呼吸支持的患者。
8、其它以短期强化治疗可望恢复的多器官功能减退的病人。
ICU的转出标准
1、经监护、治疗后渡过疾病的危重阶段,不需要呼吸、循环支持,生命体征,内环境基本稳定。
2、慢性疾病急性发作之急性症状已控制。
3、病人需要亲情关怀,需要康复治疗。
4、患者家属放弃积极治疗。
5、经济原因需要。
不属于ICU的收治范围
1、脑死亡。
2、急性传染性疾病。
3、无急性症状的慢性病患者。
4、恶性肿瘤终末期。
5、老龄自然死亡过程。
6、治疗无望或因某种原因放弃抢救者。
ICU患者转入和转出流程
ICU患者转入和转出流程ICU(Intensive Care Unit)是一种特殊的医疗部门,主要为危重病人提供高水平的医疗和监护服务。
由于病情危重,ICU患者的转入和转出流程必须经过精心规划和统筹安排。
下面将详细介绍ICU患者的转入和转出流程。
一、ICU患者转入流程:1.评估和判定:患者从病房或其他部门转入ICU前,首先需要进行严格的评估和判定。
这包括评估患者的病情稳定性、呼吸循环功能、危险因素和预测指标等。
只有当患者的病情需要加强监护或接受特殊治疗时,才会被转入ICU。
2.通知和协调:一旦决定将患者转入ICU,病房医生会立即通知ICU团队,包括主治医生、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
ICU团队会与病房医生进行协调,以确定转移时间和具体步骤。
3.准备工作:在患者移至ICU之前,ICU团队会进行一系列准备工作。
这包括确保所需的床位和设备可用、通知ICU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准备好转运工具(如担架)等。
4.转运和接纳:患者转运至ICU时,需要提供稳定和安全的转运环境。
通常,由经验丰富的护士负责转运过程,确保患者的平稳转运,并与ICU护士接轨。
一旦抵达ICU,患者将由ICU护士接手,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评估和治疗。
5.患者接纳和记录:患者进入ICU后,ICU护士将迅速接纳患者,并进行详细的基础评估,如生命体征、体温、意识状态等。
同时,还会建立患者的ICU档案,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转入原因和过程等。
二、ICU患者转出流程:1.评估和判定:当患者状况稳定、病情好转、或需要减少监护等级时,病房医生会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判定。
只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患者才能转出ICU。
2.协调和准备:一旦决定将患者转出ICU,病房医生会通知ICU护士长和团队进行协调。
ICU团队会与病房医生一起制定转出计划,并预留病房床位和其他所需设备。
3.病情稳定和治疗措施:在患者等待转出的过程中,ICU团队会监测和控制患者的病情,调整必要的治疗措施,以保证患者的病情稳定并减少并发症的风险。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根据《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具体如下:一、收治范围及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 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5、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6、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晚期癌症姑息状态和不能从ICU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等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二、转出标准1、血流动力学值稳定者。
2、脱离呼吸器。
3、病情稳定已不需使用特殊生理监护仪器。
4、合并症已稳定控制者。
5、已脱离危险期不需加护医疗者。
6、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
三、转入流程1、各个专科具备转入指征,需要ICU医师会诊的患者,由专科电话联系ICU值班护士,ICU值班护士通知ICU医师急会诊,要求10min内到现场;2、由ICU会诊医师根据ICU收治标准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ICU,若与会诊科室医生存在意见分歧,由ICU负责人协调;患者病情危重,不宜立即转运的,由ICU医生提供进一步治疗意见,并协助对患者的治疗,直至病情稳定,可以转运。
3、若决定转ICU,ICU会诊医师需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及ICU费用情况,并通知ICU值班护士,告知需要准备的用物。
4、ICU值班护士负责准备床单位及用物。
5、转出科室值班护士负责结账,并将患者的信息、病历转至ICU。
6、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负责转运途中的安全,需要ICU 医师协助的,可与ICU会诊医师协商。
ICU患者转入、转出制度
ICU患者转入、转出制度
1、患者经ICU治疗,渡过危险期,生命体征稳定24小时以上无明显异常,
不需进行机械通气治疗者,或原发病基本控制者,可以转出ICU。
2、病人转出原则上由ICU医师决定,病房医生不得拒收。
如病房收治有困
难应向医务处汇报,由医务处负责协调。
3、ICU应根据患者病情,派人将患者送到转入科。
4、若患者家属在患者病情未达到转出标准时要求出院,ICU医生应向家属
交代患者病情及出院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在病程中作详细记录,请患
者家属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ICU患者转出制度
1、患者经ICU治疗,渡过危险期,生命体征稳定24小时以上无明显异常,不需进行机械通气治疗者,或原发病基本控制者,可以转出ICU。
2、病人转出原则上由ICU医师决定,病房医生不得拒收。
如病房收治有困难应向医务处汇报,由医务处负责协调。
3、ICU应根据患者病情,派人将患者送到转入科。
4、若患者家属在患者病情未达到转出标准时要求出院,ICU医生应向家属交代患者病情及出院后可能出现的危险,并在病程中作详细记录,请患者家属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5、在ICU死亡的患者,由ICU组织死亡讨论,并通知相关科室派人参加。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
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在医疗保健领域,重症监护室(ICU)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患者提供了关键的护理和监测。
当患者需要从其他部门或医院转入ICU,或者需要转出ICU时,都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流程进行操作。
本文将介绍ICU患者转入转出的标准流程,以确保患者安全和顺利转移。
1. ICU患者转入标准流程当患者需要从其他科室或医院转入ICU时,需要按照以下标准流程操作:1.1 接收患者信息:接收医疗组织或其他科室提供的患者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资料。
1.2 评估患者病情:ICU医生和护士团队进行详细评估患者病情,确定是否适合收治到ICU。
1.3 安排转移:安排转移患者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包括病人护送、医疗设备准备等。
1.4 通知相关人员:通知ICU护士长、医生、病房护士等相关人员,做好接收准备。
1.5 接收患者:按照制定的接收程序,接收患者并进行详细记录和评估。
1.6 安置患者: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合理安排患者床位、监护仪器等。
1.7 治疗护理:根据医嘱和护理计划,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和护理。
1.8 定期复查:定期复查患者病情,根据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ICU患者转出标准流程当患者需要从ICU转出到其他科室或医院时,也需要按照以下标准流程操作:2.1 评估转出条件:ICU医生和护士团队评估患者病情是否适合转出。
2.2 协商转移:与目标科室或医院协商转移时间和方式,做好准备工作。
2.3 通知相关人员:通知ICU护士长、医生、目标科室或医院的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准备。
2.4 床位安排:目标科室或医院安排患者的床位和设备等。
2.5 准备转移:准备患者转移所需的资料、医疗记录和医嘱等。
2.6 安全转移:按照规定的转移程序,将患者安全地转移到目标科室或医院。
2.7 交接工作:完成目标科室或医院的交接工作,协助对接医疗团队。
2.8 回访随访:定期回访患者,了解转出后的病情和康复情况。
通过以上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流程,可以确保患者在转移过程中得到及时、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护理,提高患者的康复率和生存率。
ICU 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
ICU 收治、转入和转出标准转入收入ICU 的患者,原则上需根据ICU 的收治标准,经主管医师会诊同意后收入,节假日及夜班收治患者需及时向主管医师汇报。
从院内其他科室经会诊后转入的患者,应由原科室医护人员陪送入ICU,且做好交接班,ICU 需预先做好抢救准备。
外院病人必须由ICU 科主任会诊同意后收治入。
一、收治范围各种危重的急性可逆性疾病,需进行生命支持者,如各种休克,循环衰竭和心搏,呼吸骤停,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和呼吸衰竭急性发作。
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明确为脑死亡者,癌症晚期患者不应收ICU。
二、转入、转出标准(详见附录)1、转入标准病人需要加强治疗(第一优先权)应该优先于病人需要监护(第二优先权)和终末病人或预后恢复差的危重病人(第三优先权)。
无论如何,当确定转入优先权时,必须事先客观的测定其疾病的严重程度及预后。
第一优先权病人(Priority I Patients)此组为危重的不稳定的患者并需要如:呼吸机支持,持续血管活性药物的输注等加强治疗(心胸外科术后病人或者感染中毒性休克)它也许适用于某些单位发展特殊转入标准(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低于某特殊血压标准低血压等)第一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超过接受治疗范围。
第二优先权病人(Priority 2 Patients)这类患者需要进一步加强监护的服务,这些患者具有需要随时加强治疗的危险性,并且如使用肺动脉导管方法等加强监测对其有益(患者伴有心脏,肺部肾脏疾病基础状态,并已有急性严重性疾病或进行大的手术)第二优先权病人一般不限制其所能接受治疗范围第三优先权病人(priority 3这些危重的不稳定患者以前为健康状态,或伴基础性疾病或急性疾病状态,即可能单独状态也可能联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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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和流程根据《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具体如下:一、收治范围及标准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 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心肺复苏后需脑复苏的患者,溺水,电击伤复苏后患者,意外事故和严重创伤,各种类型中毒,多系统器官衰竭,昏迷及各种代谢性疾病危象,严重酸碱内环境失衡等。
5、重大手术后需要密切监护和复苏,如心血管手术后,需行呼吸循环支持者,高龄半有并发症患者术后监护等。
6、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晚期癌症姑息状态和不能从ICU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等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二、转出标准1、血流动力学值稳定者。
2、脱离呼吸器。
3、病情稳定已不需使用特殊生理监护仪器。
4、合并症已稳定控制者。
5、已脱离危险期不需加护医疗者。
6、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
三、转入流程1、各个专科具备转入指征,需要ICU医师会诊的患者,由专科电话联系ICU值班护士,ICU值班护士通知ICU医师急会诊,要求10min内到现场;2、由ICU会诊医师根据ICU收治标准决定患者是否需要转ICU,若与会诊科室医生存在意见分歧,由ICU负责人协调;患者病情危重,不宜立即转运的,由ICU医生提供进一步治疗意见,并协助对患者的治疗,直至病情稳定,可以转运。
3、若决定转ICU,ICU会诊医师需要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及ICU费用情况,并通知ICU值班护士,告知需要准备的用物。
4、ICU值班护士负责准备床单位及用物。
5、转出科室值班护士负责结账,并将患者的信息、病历转至ICU。
6、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负责转运途中的安全,需要ICU 医师协助的,可与ICU会诊医师协商。
7、患者从病房转运至ICU后,转出科室医生及护士与ICU 值班医生及护士进行床边交接,患者从手术室直接转运ICU 的,由麻醉医师、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医师一起护送患者到ICU 予以床旁交接;均需要完整填写交接记录单;具体内容包括: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检查资料、治疗情况、经费情况、家属要求等。
四、转出流程1、患者转出前,由ICU医生、专科医师联合查房,请专科医生会诊讨论后,决定患者是否转出ICU;如果存在意见分歧,由ICU申请全院大会诊,医务部决定是否转出。
2、患者家属临时要求转出的,由ICU值班医生评估患者病情,病情允许的前提下,由值班医生与专科医生协商及讨论,决定患者是否转出。
转出前,由ICU值班医生负责通知家属。
3、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或接收科室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详细告知病情及风险,仍坚持要求转出的可考虑转出,但应请患者或其家属或要求转出科室的负责医生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4、原则上,病员转出至入住ICU前所住科室;由急诊收入ICU的患者,根据转出时的疾病情况决定转出科室,相应专科科室必须优先安排床位,如病情复杂,合并多个系统或者脏器疾患等情形,可报告医务部,申请多学科会诊讨论决定转出科室。
5、当日主班护士联系床位,并结账,将患者的电脑系统转至接收科室6、值班护士协同护工将患者转出;病情重的患者转出途中,由ICU医生陪同,保证患者安全。
7、患者转运至接收科室后,ICU护士与转出科室值班医生及护士进行床边交接。
详细交代ICU治疗经过,并在病程记录中记录。
8、如果转出指征明确,任何科室不能无故推诿病员,专科科室无正当理由不予以转诊的,医务部同时给予绩效考核。
附录:各系统、疾病收治及转出标准1.心脏收治标准1.SBP<90mmHg2.尿量<30ml/h3.需要应用升血压药4.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转出标准1.无休克症状2.不需要有创监测3.心律稳定并无致死性心律失常4. SBP>90mmHg HR>45次/分RR>12次/分x12小时无发热2.血液系统收治标准1.活动性出血2. BP<90/60mmHg3.尿量<30ml/h4.需要应用升血压药物5.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转出标准1.明确出血部位并且控制出血达24小时2. BP>90/60mmHg x 24小时3.静脉升压药不持续应用x24 小时4.不需血液动力学监测≥10g/dl3.急性呼吸窘迫收治标准1.急性呼吸困难伴呼吸暂停或Pco2>60mmHg PH <2.急性CHF Pco2>60mmHg3.需要辅助通气4.急性肺栓塞5.手术后肺部合并症6.不能有效排出气道分泌物7.气胸. 转出标准1.自主通气、氧饱和度>92%x24 小时2.呼吸功能稳定x24小时不伴有机械辅助通气(ABG’s正常范围或代偿正常范围)3.肺部分泌物通过普通护理单位和呼吸治疗可以控制4.稳定抗凝治疗,并且PT及PTT处于可接受的范围5.终末及即将发生终末状态6.无主要心律失常、无致死性心律失常可终止监护7.转出IMC进行辅助机械通气(家庭呼吸机)4.内分泌系统收治标准1.体温过高/体温过低2.酮症酸中毒3.严重的电解质紊乱K<L或>mmol/LCa<dl或>11mg/dlPO4<或>Na<120 mmol/L或>150 mmol/L4.损伤的LOC(Impaired LOC)转出标准1.体温处于可按受范围2.正常电解质3.神经系统功能完整x24小时(无神经系统功能损伤) x245、严重高血压(恶性高血压)收治标准>210 mmHg/L,DSP>110 mmHg/L2.需要持续静脉点抗高血压药3.尿量<30ml/h(在24小时内)4.持续性有创性监护转出标准1.持续静脉点滴抗高血压已不持续应用x24小时2.血压控制x24小时3.在24小时尿量>30ml/h4.不持续应用有创监护6、急性心肌梗塞收治标准1.胸痛2.心律失常心肌酶改变4.需要溶栓治疗5.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6.需要主动脉内泵反博7.生命体征不稳定转出标准1.胸痛消失x24小时,并且被诊断非心源性胸痛2.尿量在25-30ml/h3.可行性远距离遥测4.生命体征稳定并无致死性改变达24小时5.无危胁生命(致死性)心律失常或传导障碍达24小时6.心肌酶有所改善7.无进展性EKG改变8.溶栓治疗已不持续x24小时9.血液动力学监测已不持续已不连续x24小时7.不稳定心绞痛R/O 心肌梗塞收治标准1.胸痛2.心律失常转出标准1.无胸痛除外,胸痛由硝酸甘油缓解2.血压趋于可接受的参数内3.一系列EKG’s及血清酶学不反应急性心肌x24小时4.胸部无特殊改变或X-证实8、心脏的介入治疗收治标准经皮经腔冠状动脉形术,DCA,或冠状动脉支架术后2.出血不稳定无床转出标准1.血压被控制处于接受的参数3.腹股沟处稳定,鞘不需连续监护9、多系统损伤收治标准1.气道梗阻2.需要辅助通气通3.需要血液动力学监测4.在术前及术后期间,需要密切护士观察5.活动性出血或休克6.生命体征或者神经系统功能处于变动或超出可接受参数之处转出标准1.呼吸不需要机械通气辅助达24小时(ABG’s处于正常或代偿正常范围之内)2.血液动力学不需持续监测3.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功能及肾功能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及肌酐有所改善或无明白改变x24小时5.无发热10.心律失常(致死性心律失常)收治标准1.明确或恶性心律失常转出标准1.遥测技术可以应用2.生命体征稳定x24小时3.酶无明显变化(阴性)x36小时4.无发热11.癫痫持续状态收治标准1.持续惊厥需要持续性监护护理2.气道梗阻需要辅助通气3.需要心脏监护4.生命体征不稳定5.明显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转出标准1.无惊厥活动x24小时2.自主呼吸氧饱和度>92%x24小时3.稳定心脏,神经及呼吸功能达x24小时12.肾衰衰竭收治标准1.不稳定生命体征需要经常评估2.慢性肾功能不全(CHF)的症状及体征3.需要紧急透析4.电解质不平衡K>PH<5.因电解质不平衡导致心律失常需要进行心脏监护观察转出标准1.生命体征稳定x24小时2.电解质稳定及肌酸有所改善4.ABGpH为5.无严重心律失常13.循环系统的损伤(血管外科术后)收治标准1.观察移植开放x24小时2.观察术后出血及神经系统状态3.需要有创性监测4.已扩大的主动脉病患者转出标准1.移植开放的2.无出血x24小时3.无明显急性神经系统损害x24小时4.无发热并且生命体征稳定14.主要外科病例收治标准1.术后麻醉需要辅助通气2.心脏监测x24小时3.术后期间需要医护人员密切观察进行药物处理转出标准1.自主通气x24小时2.生命体征稳定x24小时15.药物中毒收治标准1.需观察呼吸状态并需要辅助通气者2.心脏心律监护x24小时转出标准1.自主呼吸功能不需要辅助通气2.无心脏心律失常x24小时3.神经系统功能完整x24小时肌酸/肝酶学有所改善或来改变x24小时16.移植收治标准1.需要观察x24小时~48小时急性排斥反应2.观察抗急性排斥药物的付作用转出标准1.无出血x24小时2.无明显排斥x24小时(无发热SBP<90) 3.自主呼吸功能不需要呼吸机辅助呼吸17.自杀企图(包括一氧化碳中毒)收治标准1.自杀预防2.需要医务人员密切观守3.需要心脏监护转出标准1.稳定生命体征2.床边心理的医疗,可易达到3.内科医师医病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