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空气质量分级标准
空气质量分级标准空气质量是指大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和组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
为了对空气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和监测,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空气质量分级标准。
空气质量分级标准的制定有利于监测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公众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中国大陆地区的空气质量分级标准。
中国大陆地区的空气质量分级标准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五种污染物。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规定,空气质量分为六个等级,分别是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
具体标准如下:一、优。
指空气质量好,基本无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基本无影响。
颗粒物浓度小于35μg/m³,二氧化硫浓度小于50μg/m³,二氧化氮浓度小于40μg/m³,一氧化碳浓度小于4mg/m³,臭氧浓度小于160μg/m³。
二、良。
指空气质量较好,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较小。
颗粒物浓度在35-75μg/m³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50-150μg/m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在40-100μg/m³之间,一氧化碳浓度在4-10mg/m³之间,臭氧浓度在160-200μg/m³之间。
三、轻度污染。
指空气质量轻微受污染,对部分人群健康有较小影响。
颗粒物浓度在75-115μg/m³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150-475μg/m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在100-200μg/m³之间,一氧化碳浓度在10-35mg/m³之间,臭氧浓度在200-300μg/m³之间。
四、中度污染。
指空气质量受到中度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颗粒物浓度在115-150μg/m³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475-800μg/m³之间,二氧化氮浓度在200-700μg/m³之间,一氧化碳浓度在35-60mg/m³之间,臭氧浓度在300-400μg/m³之间。
橙色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为应对橙色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布橙色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高公众防范意识。
2. 采取有效措施,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
3. 加强应急响应,确保空气质量尽快改善。
三、预警分级橙色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三级:Ⅰ级(严重污染)、Ⅱ级(重度污染)、Ⅲ级(中度污染)。
四、应急响应措施(一)预警发布1. 当监测空气质量指数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布橙色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2.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二)应急响应1. Ⅱ级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2)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3)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引导公众减少污染排放;(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对呼吸道疾病的防控能力;(5)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2. Ⅰ级响应: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2)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各部门协同作战;(3)实行交通管制,限制车辆通行;(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重污染天气的认识和防范意识;(5)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三)应急处置1. 及时开展污染源排查,找出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2.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实时掌握空气质量变化情况;3. 对受到重污染天气影响的企业、单位进行指导,督促其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 加强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5. 对重污染天气造成的损失,及时开展调查评估,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后期处置1. 对橙色重污染天气期间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2. 对受到重污染天气影响的企业、单位进行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汇报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4.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建筑工地对重度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
建筑工地对重度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预案为了有效应对重度污染天气,保障工地环境及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本预案旨在指导建筑工地在重度污染天气下的应急响应措施,确保工地环境及人员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一、预警分级与响应措施根据我国环保部空气质量指数(AQI)分级标准,重度污染天气分为AQI≥200的情况。
根据AQI值,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并对应不同的响应措施。
1.1 预警分级- 轻度污染:AQI 150-199- 中度污染:AQI 200-399-重度污染:AQI ≥4001.2 响应措施1.2.1 轻度污染- 加强工地洒水降尘,提高洒水频次。
- 减少土方作业,避免产生大量扬尘。
1.2.2 中度污染- 立即停止所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如土方作业、砂浆搅拌等。
- 增加工地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空气湿度。
- 严禁工地焚烧废弃物,减少污染物排放。
1.2.3 重度污染- 立即停止所有建筑施工活动,确保工地无人作业。
- 对工地进行全面洒水降尘,必要时使用雾炮等设备。
- 加强对工地周边环境的监测,及时报告环境变化。
二、应急响应流程2.1 预警发布与接收- 密切关注环保部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警信息。
- 一旦收到重度污染天气预警,立即通知工地全体人员。
2.2 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预警分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
- 立即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得以执行。
2.3 应急响应执行- 按照预案要求,执行相应的响应措施。
- 加强对工地环境的监测,如空气质量、扬尘等。
2.4 应急响应结束- 待空气质量恢复至安全水平后,经环保部门评估合格,方可恢复施工。
- 组织人员对工地进行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三、人员防护与培训3.1 人员防护- 为工地全体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如口罩、防尘服等。
- 确保人员在污染天气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2 培训与宣传- 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及应急响应能力。
-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全体人员的环保意识。
空气环境突发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空气环境突发事件的危害,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空气环境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空气环境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空气污染物排放超标,造成大气污染;2. 空气污染事故,如火灾、爆炸、泄漏等;3. 空气质量异常波动,如沙尘暴、雾霾等;4. 空气污染事件引发的次生、衍生事件。
四、事件分级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空气环境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1. 成立空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应急处置工作。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的组织实施。
3.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空气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防与预警1.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2.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4. 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七、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事发单位或个人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报告;2. 事故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 环境监测: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污染状况;4. 环境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降低污染物排放;5. 人员疏散:根据需要,组织受影响区域人员疏散;6. 医疗救治:开展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受伤人员生命安全;7. 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2023年有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
2023年有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范文(通用6篇)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预案1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状况分为三个预警响应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红色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
黄色预警(Ⅲ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天气状况时(200<AQI <300);橙色预警(Ⅱ级):预测持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300<AQI <500);;红色预警(Ⅰ级):预测持续1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天气状况时(AQI ≥500);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别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主要有:(一)黄色预警(Ⅲ级)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
(二)橙色预警(Ⅱ级)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停止露天体育比赛活动;停止户外大型活动和大型聚会。
(三)红色预警(Ⅰ级)中小学、幼儿园暂时停课。
停课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应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通过网络、通讯等途径与家长和学生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教师要合理调整教学方式,灵活安排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提示家长在家对孩子进行生活和安全教育。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所在地区及周边空气质量状况实际,作出相应调整,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
四、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与解除市教育局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实行空气质量监测信息联动,接受预警发布与解除指令后,报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通过市教育局站、信息传输平台、电话传真或短信息等方式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与解除预警信息。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上级指挥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按照要求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对于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对于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空气红色预警标准
空气红色预警标准
空气红色预警通常是指大气环境中的严重污染或不利气象条件,对公众健康和环境造成重大威胁,因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红色预警的标准可以因地区而异,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可能用于制定空气红色预警的一些标准:
* 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红色预警通常与空气质量指数相关。
当AQI达到一定的阈值,可能触发红色预警。
阈值的设定可能包括不同的污染物浓度、不同的时间段等。
* PM2.5和PM10浓度:对于颗粒物(PM2.5和PM10)的浓度可能是一个关键的标准。
高浓度的颗粒物对人体呼吸道和健康有严重影响。
* 臭氧浓度:高浓度的臭氧也可能是红色预警的一个因素,因为臭氧对呼吸系统有害。
* 污染物浓度持续时间:不仅仅是浓度本身,还可能考虑污染物浓度的持续时间。
长时间高浓度的污染可能导致更严重的健康问题。
* 气象条件:不利的气象条件,例如低风速、逆温等,可能导致空气污染物滞留,增加红色预警的可能性。
这些标准和阈值的设定可能根据当地的气象、地理、人口密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旦发出空气红色预警,可能会采取一系列的应急措施,例如停工停产、交通管制、公众警告等,以减轻污染对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1。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02•【字号】昌政发〔2015〕8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昌政发〔2015〕8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现将《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15年4月2日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13〕27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京政发〔2015〕11号)精神,建立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体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对《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形成《昌平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空气重污染预警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在200以上为空气重污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结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黄色预警(预警三级)、橙色预警(预警二级)、红色预警(预警一级)。
(一)蓝色预警(预警四级):预测空气重度污染将持续1天(24小时)。
(二)黄色预警(预警三级):预测空气重度污染将持续2天(48小时)。
(三)橙色预警(预警二级):预测空气重度污染将持续3天(72小时)。
(四)红色预警(预警一级):预测空气重度污染将持续3天以上(72小时以上)。
二、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应急措施和强制性应急措施。
工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工厂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空气重度污染对工厂及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地方环保政策,特制定本工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预案。
本预案旨在迅速、有效地应对空气重度污染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污染对工厂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工厂在空气重度污染事件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和处置流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工作。
- 指挥长:由工厂总经理担任。
- 副指挥长:由生产部经理、环保部经理担任。
- 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措施。
- 生产部:负责停产或调整生产计划,确保员工安全。
- 环保部:负责监测空气质量,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 安全部:负责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足。
- 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
四、预警分级及响应措施1. 预警分级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将空气重度污染预警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预警(红色):AQI超过300,严重影响公众健康。
(2)二级预警(橙色):AQI在200-300之间,对公众健康有一定影响。
(3)三级预警(黄色):AQI在100-200之间,对公众健康有一定影响。
2. 响应措施(1)一级预警(红色)1)立即停产,停止一切室外作业。
2)关闭所有排放污染物的设备。
3)加强员工健康监测,确保员工安全。
4)启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2)二级预警(橙色)1)调整生产计划,减少排放污染物的设备运行时间。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4)启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3)三级预警(黄色)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3)启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五、应急物资及装备1. 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重度污染应急响应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度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各种原因导致的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三、应急响应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4. 科学决策,精准施策。
四、应急响应分级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五、应急响应启动1. 污染监测部门根据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预测可能出现重度污染时,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
2. 政府根据污染程度和影响范围,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升级或降级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措施Ⅰ级应急响应措施:1.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2. 停止所有户外建筑施工、拆除、喷涂等作业。
3.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
4. 严格限制机动车辆上路,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
5. 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的管控。
6.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7. 学校采取停课、错峰上下班等措施。
8. 加强医疗救治,保障市民健康。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1.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 限制部分户外建筑施工、拆除、喷涂等作业。
3.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
4. 限制机动车辆上路,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
5. 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的管控。
6.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7. 学校采取停课、错峰上下班等措施。
8. 加强医疗救治,保障市民健康。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1. 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2. 限制部分户外建筑施工、拆除、喷涂等作业。
3.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
4. 限制机动车辆上路,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车辆行驶。
5. 加强对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污染源的管控。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上级指挥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按照要求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对于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对于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重污染天气应急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因大气污染引发的各类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 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四、预警分级根据污染程度和危害程度,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个等级: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五、应急响应1. 蓝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时,启动蓝色预警,相关部门加强监测,做好应急准备。
2. 黄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时,启动黄色预警,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2)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措施;(3)医疗机构加强呼吸道疾病防治;(4)企业减少生产,降低排放;(5)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排放。
3. 橙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较大影响时,启动橙色预警,采取以下措施:(1)执行黄色预警措施;(2)暂停户外活动,减少人群聚集;(3)限制机动车行驶;(4)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 红色预警:当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且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严重影响时,启动红色预警,采取以下措施:(1)执行橙色预警措施;(2)关闭学校、幼儿园、托儿所;(3)限制公共交通工具运行;(4)实行企业限产、限排;(5)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
六、信息发布1.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
2. 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要及时传播预警信息。
七、应急保障1.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要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资金,确保应急物资、设备和人员保障。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一、响应分级及启动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二、市级响应措施市级预警发布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专项方案,迅速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一)市级Ⅲ级响应措施(1)督促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有关县(区)、功能区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2)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商研判,会同相关县(区)、功能区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效果,及时指导优化调整应对措施。
(二)市级Ⅱ级响应措施(1)督促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有关县(区)、功能区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2)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会商研判,会同相关县(区)、功能区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效果,及时指导优化调整应对措施。
(三)市级Ⅰ级响应措施(1)督促指导重污染天气预警范围内的有关县(区)、功能区落实Ⅰ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
(2)派出现场工作组和技术力量,赴相关县(区)、功能区督促指导应急响应工作。
必要时,与相邻地市进行协调沟通,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3)加密环境空气质量会商频次,请专家组参与会商,会同相关县(区)、功能区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效果,及时指导优化调整应对措施。
三、响应措施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三个方面。
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中,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应急减排比例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应当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10%、20%和30%以上。
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源排放构成调整SO2和NOx 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城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环保部《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xx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空气质量监测与应急信息发布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物排放分布状况,每日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及预报。
通过电视、广播、市环保局站、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空气质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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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由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及时向市民发布各国控空气质量监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以便市民及时了解自身生产、生活区域的空气质量状况,加强自我防护措施。
二、空气重污染分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I 技术规定》分级方法,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级,具体分级为:中度污染:全市 24 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重度污染:全市 24 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严重污染:全市24 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极重污染:全市 24 小时空气质量平均指数应急响应启动。
1.空气中度污染预警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 2 天达到中度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空气中度污染预警。
2.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 2 天达到重度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启动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
3.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当环境空气质量连续 2 天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报请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空气严重污染应急响应,经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同时报送省城市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4.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当环境空气质量有 1 天达到极重污染级别,且气象条件持续恶化时,由市治污减霾办报请市政府启动空气极重污染应急响应,经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并报送省空气重污染日应急办及相关部门。
应急响应解除。
1.应急预警解除当空气质量指数: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解除由市治污减霾办发布重度污染应急响应解除通告。
空气质量指数的数值含义
空气质量指数的数值含义
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划分为六级,指数越大,级别越高,表征的颜色越深,说明空气污染状况越严重,对人体的健康危害也就越大。
一级:空气质量指数为0-50,空气质量为一级优,用绿色表征;
二级:空气质量指数为51-100,空气质量为二级良,用黄色表征;
三级:空气质量指数为101-150,空气质量为三级轻度污染,用橙色表征;
四级:空气质量指数为151-200,空气质量为四级中度污染,用红色表征;
五级:空气质量指数为201-300,空气质量为五级重度污染,用紫色表征;
六级: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空气质量为六级严重污染,用褐红色表征。
我国对空气质量指数在五级以上(AQI大于200)的天气称为“重污染天气”。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23•【字号】京建发[2013]512号•【施行日期】2013.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京建发〔2013〕512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确保我市建设系统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情况,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总体要求,特制定《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10月23日附件1: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特制定《北京市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成立建设系统施工现场空气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征收拆迁管理处、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主任担任,小组成员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副处长、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征收拆迁管理处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及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主管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处、施工安全管理处。
应急24小时值班电话:59810179、59810189二、工作原则建立“防治为主、快速响应、协同作战、属地负责”的原则。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77908培训资料
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上级指挥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按照要求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对于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对于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
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健全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认真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应对空气重污染天气,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公司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预案。
一、预警分级参照本市相关条文,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3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二)橙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
(三)红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500时。
二、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一)为保障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公司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总指挥:张三副总指挥:李四、王五成员:各部门及事业部负责人指挥部下设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部。
确保在空气重污染应急期间做到电话畅通。
空气重污染领导小组职责:(1)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条例;(2)研究制定公司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措施;(3)负责具体指挥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4)分析总结公司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5)组织开展公司内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1)组织落实公司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督促本单位做好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2)承担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值守工作;(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4)组织开展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组织开展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6)组织拟订(修订)本单位与空气重污染相关应急预案;(7)组织开展本单位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三、应急措施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空气应急预案总结
一、背景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空气质量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事件,降低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保障社会稳定,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空气质量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空气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1. 预警与信息发布当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通过相关网站、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
根据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空气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各国控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空气质量和天气情况日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职校、幼儿园空气重污染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市直属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原则,依照区教育局发布的预警应急信息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 空气重污染分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分级方法,当日空气质量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级别时,启动应急预案。
4. 应急小组人员职责成立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监测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5. 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对污染源进行控制。
(2)采取限行、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3)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实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
(4)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措施,如增加绿化、调整产业结构等。
(5)做好健康防护,对受污染区域内的居民进行健康检查,提供医疗救治。
6. 针对环境保护采取的相应措施(1)加强工业源、交通源、扬尘源等污染源治理。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提高污染物处理效率。
(3)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1. 提高了公众对空气污染的认识,增强了环保意识。
2. 降低了空气重污染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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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分级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为重度污染;在301-500为严重污染。
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分为四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预警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预警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预警四级(蓝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重度污染;(二)预警三级(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者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三)预警二级(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四)预警一级(红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出现严重污染。
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根据上级指挥部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结果对应的预警级别,按照要求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旨在进一步减少污染排放,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
主要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对于沙尘暴等污染采取的重污染应急措施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
对于其他污染物导致的空气重污染,主要采取以下应急措施:(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按照区指挥部要求,在地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三)预警二级(橙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施工工地停工;(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禁烧”、“禁放”范围的基础上,全地区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5)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及重点地区汽修企业减少喷漆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6)加强对餐饮业的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
(四)预警一级(红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施工工地停工;(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一)预警四级(蓝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预警三级(黄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减少体育课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减少土石方施工开挖规模,建筑拆除等施工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
(三)预警二级(橙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1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施工工地停工;(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禁烧”、“禁放”范围的基础上,全区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5)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及重点地区汽修企业减少喷漆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6)加强对餐饮业的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
(四)预警一级(红色)1.健康防护提醒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户外活动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公众及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3)排污单位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4)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更加严格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按空气重污染期间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分预案确定的重点道路,增加道路清扫保洁和冲洗频次2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2)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施工工地停工;(3)按空气重污染期间工业企业停限产分预案确定的名单,对有关企业分别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30%污染物的措施;(4)在现有“禁烧”、“禁放”范围的基础上,全区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5)子站周边9平方公里及重点地区汽修企业停止喷漆作业,减少污染物排放;(6)加强对餐饮业的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
全地区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7)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全区范围内按规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其中本地区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的基础上,再停驶全部公务车辆的30%,公共交通运营部门加大公交运力保障;(8)加强对餐饮业的检查,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有效运行。
五、预案启动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