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南湘江新区教育局、各区县(市)教育局,省、市直属学校,各相关学校:现将《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3月27日附件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长沙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发〔2023〕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53号)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稳步推进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高中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
二、考试与评价(一)学业评价1. 书面考试(1)考试科目及分值初三年级的书面考试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20分)、道德与法治(卷面分100分)、历史(卷面分100分)、物理(卷面分100分)、化学(卷面分100分)。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9.18•【文号】教基二[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新世纪以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积累了有益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同时,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招生录取唯分数,影响学生全面发展;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加重学生负担;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加分项目不合理,影响教育公平。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管理,以地市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2.改革目标。
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法律规定中考加分(3篇)
第1篇一、引言中考,即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的选拔性考试。
中考成绩直接关系到学生能否进入理想的高中,进而影响到其未来的升学和发展。
为了体现教育公平,我国法律规定在中考中实施加分政策。
本文将对我国中考加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读,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
二、中考加分政策概述1. 政策背景中考加分政策起源于我国教育改革的需要,旨在解决教育不公平问题,鼓励和表彰在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考加分政策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政策目的(1)体现教育公平,为有特殊才能或贡献的学生提供更多发展机会;(2)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 政策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加分政策应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享受到加分待遇;(2)公开透明原则:加分政策的具体内容、标准和程序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3)适度原则:加分分值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过度加分影响考试公平。
三、中考加分项目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中考加分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热门加分项目(1)体育特长生: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2)艺术特长生:在市级以上艺术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3)科技特长生:在市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4)优秀学生干部:在初中阶段担任学校、班级干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5)三好学生:在初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品德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
2. 地方性加分项目(1)少数民族加分:对少数民族考生给予适当加分;(2)农村独生子女加分:对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给予适当加分;(3)烈士子女加分:对烈士子女给予适当加分。
四、中考加分实施程序1. 申请与审核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推进中考改革 发挥正确导向促进素质教育实施
5.这次改革是如何处理“全科开考”和不增加 学生负担的关系?
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克服一些科目“不考不教、 不考不学”的倾向,引导学生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 本质量。 为防止增加学生负担,这次改革进行了综合设计。在考试内 容上强调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 在成绩呈现方式上, 提出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 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在录取计分 科目的构成和数量上,要求在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及体育科目 之外做到文理兼顾、负担适度,不是把所有的考试科目都纳入录 取计分总成绩,没有纳入总成绩的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同时 提出,各地可针对不同学科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具体的考试方式 和方法。
4.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与传统意义上的中考是什么关系?
《指导意见》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 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 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的多重功能。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是取消中考,而是将初中 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 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近年来 许多地方进行了“两考合一”的探索,但名称、要求不 一,这次进行了统一规范。对于个别尚未实行“两考合 一”的地区,这次改革也给予了缓冲期,要求他们积极 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7. 高中招生录取看什么,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 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 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 克服唯分数论。 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录取计分科目的构成。语文、 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具有基础性和工具性,统一作为录取计 分科目。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 定其他纳入录取的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增加学生负担。 除此之外,要求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 值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二是关注个体差异。这 次改革提出,在每门课合格的前提下,也可以给学生适当的选择 权,主要考虑是在保证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扬长避短,发展学 生优势特长。三是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明确要求试点地区 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地市教育行政部门 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 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发挥改革正确导向作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引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高中办学规模,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打牢终身发展基础。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合理控制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统筹兼顾,从教育综合改革全局出发,强化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
(三)改革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健全促进公平、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北京中考新政策“两考合一”优点 减轻师生负担
北京中考新政策“两考合一”优点减轻师生负担北京新中考“两考合一”可减轻师生负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21〕16号,决定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
这一选择无疑可大大减轻师生的负担。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起源于初中毕业考试,原本是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的考试,是各个学校检测自己教学质量的一次重要考试,自然不同的学校就有不同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间不具有可比性。
后来逐渐演变为一定区域内的统考,使得某一区域的教育是否达到某个基准有了共同标准的衡量。
《义务教育法》颁布后一定范围的学业水平考试又具有检验学生是否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性质的考试,在更大范围内施行,其基本特征是注重对学生学业基础的考核。
两考合一的意义一般意义的中考起源于高中学校的招生考试,考试的主体是高中,是高中挑选适合自己招生要求的学生的选拔考试。
自然越是优秀的高中,它的招生考试报名的人数越多,考试难度越大。
随着高中教育越来越普及,以及高考对中考的影响,各地建立了与高考相衔接的由地方政府组织中考的考试组织方式,再将考生依据分数段及就学远近等相关因素分派到不同的高中学校。
升学考试自然具有一定的选拔性,选拔性强弱与高中学校教学质量与名气大小直接相关。
在高中入学率较低的情况下,不少初中生是没有机会进入到高中学习的,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有一定的交叉关系,但不完全重叠,所以很难合一。
随着高中的日益普及,几乎90%以上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高中学习,为“两考合一”准备了基本条件;加上各地对教育均衡的要求逐渐由义务教育拓展到基础教育的高中学段,需要通过毕业考与升学考实现不同学段的整体均衡,扩大优质高中并用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撬动初中生源均衡入学的效应,又使得“两考合一”成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手段和需求。
因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又可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关于取消中考的建议
关于取消中考的建议
从目前来看,我国高中阶段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高中学校又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学生上哪所学校,谁上优质学校,还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进行选拔分流,保障基本的教育公平。
我们理解你们提出取消中考的建议,是希望能够真正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整体规划、多措并举。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要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将于近期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机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既要看学业成绩,也要看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克服唯分数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同时,我们还将推进课程、教学、评价等各项改革,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2.13•【文号】教学[1999]3号•【施行日期】1999.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高校招生委员会,广东省高教厅,部属各高等学校: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自1977年恢复以来,在改革中发展并逐步走向完善。
二十余年来,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形式、录取办法、计算机管理等方面,经历了较大的变化。
高考制度的改革为高等学校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为引导中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为考生提供相对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方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
面对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新形势,面对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加大教育的贡献力度迫切要求,教育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相应地,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必须坚持改革,主动适应时代的特点及其对人才素质能力结构的要求。
着力引导人才全面素质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使高考的作用进一步完善。
教育部学生司、基础教育司和考试中心在近一年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教育部党组讨论通过并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原则同意。
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如下:一、高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三项原则,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深化高考改革的主要内容1、高考科目设置改革。
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将来不再分文理科;“X”指由高等学校根据本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高等学校志愿,参加高等学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考试。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2.06.09•【字号】•【施行日期】2022.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减轻过重学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深化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育人为本、能力为先。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普职并重。
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为初中毕业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
(三)坚持公平公正、强化监督。
发挥考试招生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完善规则程序,健全管理监督机制,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初中毕业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四)坚持科学规范、遵循规律。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深化课程改革,科学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规范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学习压力。
2021广东深圳中考新政策:总分460变610
【导语】从深圳市招⽣考试办公室了解到,近⽇,深圳市教育局召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政策发布媒体通⽓会,2021⼴东深圳中考将有新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2016年9⽉,教育部印发《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指导意见》,为推动中考改⾰指明了⽅向和任务。
2017年12⽉20⽇,⼴东省教育厅印发《⼴东省教育厅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中考改⾰的具体要求。
我市对考试招⽣制度改⾰⾼度重视,市教育局于2016年9⽉专门成⽴了⼯作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件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充分调研、认真制定我市中考改⾰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听取了各区教育⾏政部门、教研部门、中学、⼈⼤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于2017年12⽉20⽇⾄2018年1⽉3⽇在上进⾏公开征求意见。
在⼴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经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通过,省教育厅已备案并同意我市开展改⾰试点。
2.这次中考改⾰主要有哪些内容?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件精神,我市中考改⾰的⽬标是:到2021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表现评价的⾼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的管理机制,促进学⽣全⾯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改⾰的主要任务是: ⼀是完善初中学业⽔平考试; ⼆是规范学⽣综合素质表现评价; 三是改⾰招⽣录取模式;四是加强考试招⽣管理。
3.学业⽔平考试怎么考?有何变化? 深圳市⽬前已实⾏初中毕业和⾼中阶段招⽣考试“两考合⼀”,实现“⼀考多⽤”,减轻学⽣多次备考负担。
《实施意见》落实了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科开考”的要求,即学业⽔平考试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案》(7~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包括语⽂、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物、体育与健康、⾳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
福建省中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
【导语】⽆忧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指导意见》(教基⼆〔2016〕4号)和《福建省深化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的通知》(闽政〔2016〕20号)等⽂件精神,在总结2006年以来初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指导意见。
⼀、指导思想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全⾯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良好个性的重要⼿段,是深⼊推进素质教育的⼀项重要制度。
实施学⽣综合素质评价,紧紧围绕⽴德树⼈根本任务,强化素质教育理念,把握学⽣成长规律,转变育⼈模式,创建学⽣发展平台,客观反映学⽣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培养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提⾼综合素质,为⾼中阶段学校招⽣提供重要参考。
⼆、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
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教育观念、质量观念、教育教学⾏为的引领作⽤,引导学校关注学⽣思想品德、学业⽔平、⾝⼼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发展,促进⼈才培养模式转变,促进学⽣素质的全⾯发展。
2.客观性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学⽣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客观反映学⽣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增强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
3.发展性原则。
关注学⽣成长过程,根据学⽣⾝⼼发展特点,创设有利于学⽣个性发展的条件,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与激励作⽤,激发学⽣的特长和潜能,⿎励学⽣不断进步。
4.操作性原则。
评价内容与学校⽇常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评价过程应简便、直观、易操作,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体现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5.公正性原则。
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建⽴健全公⽰举报制度、申诉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评价维度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在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化及学⽣道德认知⾏为表现等⽅⾯的情况。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11.21•【字号】川教〔2017〕107号•【施行日期】201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市州为主”的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构建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考试招生制度。
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两考合一”。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个别没有实行“两考合一”的地区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起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2.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包括现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地方课程等,并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调整而调整。
甘肃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导语】⽆忧考中考频道从⽢肃省教育厅了解到,⽢肃省初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指导意见》(教基⼆【2016】4号),根据《⽢肃省教育厅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促进学⽣全⾯⽽有个性的发展,结合我省初中教育教学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基本任务与⼯作要求 (⼀)基本任务。
全⾯贯彻党的教育⽅针和⼗九⼤精神,落实⽴德树⼈根本任务,全⾯实施素质教育;建⽴以促进学⽣发展为⽬标的评价体系,使评价内容符合初中教育的培养⽬标,促进学⽣综合素质的提⾼;为学⽣全⾯并富有个性地发展创造条件,为学⽣适应社会⽣活、⾼中阶段教育、职业发展做好准备,为学⽣的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作要求。
坚持⽅向性原则,引导学⽣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持发展性原则,把握学⽣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位学⽣的潜能优势,⿎励学⽣不断进步;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记录学⽣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以事实为依据进⾏评价,真实反映学⽣的发展状况,重视实证材料,避免给学⽣划分等级和做简单的或武断的结论性评价;坚持公正性原则,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全⾯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良好个性的重要⼿段,是深⼊推进素质教育的⼀项重要制度,是促进学⽣全⾯、健康发展的有效举措。
学⽣综合素质评价依据党的教育⽅针,反映学⽣全⾯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平、⾝⼼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要素。
(⼀)思想品德。
主要考查学⽣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的表现。
重点是学⽣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留守⼉童、残疾⼈等弱势群体提供⽆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湖北十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导语】中考频道从⼗堰市教育局了解到,湖北⼗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平考试⼯作⽅案政策解读已公布,具体如下: 1、《关于印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考试招⽣、质量评价制度等改⾰,切实提⾼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步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指导意见》(教基⼆〔2016〕4号)及《湖北省推进⾼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鄂教幼⾼〔2017〕11号)精神,按照《⼗堰市深化⾼中阶段学校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教发〔2018〕45号)要求,结合⼯作实际,特制定⼗堰市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作⽅案。
2、《通知》中的“中考”科⽬及成绩呈现⽅式有哪些? ⼗堰市2022年中考科⽬分为统⼀考试科⽬和考核科⽬。
(1)统⼀考试科⽬:2022年中考统⼀考试科⽬为语⽂、数学、英语(含听⼒测试)、理综(物理、化学、⽣物)、⽂综(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
统⼀考试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
各科分值分别为:语⽂、数学、英语各120分,理综16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物20分),⽂综120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共40分(坐位体前屈10分,⽴定跳远10分,男⼦1000⽶跑、⼥⼦800⽶跑20分)。
上述考试科⽬中⽂化课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2)考核科⽬:2022年中考考核科⽬为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乐、美术、地⽅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
3、《通知》中对“中考”的时间是怎么要求的? (1)⽂化课统⼀考试时间 注:根据《⼗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发〔2021〕4号)要求,2022年6⽉22⽇下午将组织2020年⼊学的⼋年级学⽣参加地理、⽣物结业考试。
(2)体育考试在2022年4⽉底前完成。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为了我国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为了推动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
首先,教育部强调了平等公正的原则。
教育资源应该公平分配,每个学生应该有平等的机会接受教育。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教育部将推进高考改革,加强对考试命题的监督和质量评估,确保考试题目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教育部还将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其次,教育部提出了多样化评价的方向。
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往往只注重学生的记忆和应试能力,而忽视了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以及对综合素质的培养。
因此,教育部将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多种评价方式,例如课堂表现、项目制、实践活动等,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这样的评价方式将更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另外,教育部还提出了选拔人才的新标准。
以往,高考成绩是学生选拔的唯一标准,这样的选拔方式容易导致“应试教育”和“应试学习”现象的产生。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教育部将鼓励学校通过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术竞赛等方式选拔人才。
这样的选拔方式能够更好地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推动教育向多元发展。
最后,教育部强调了家长和学校的共同责任。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教育部将加强家庭教育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总之,教育部提出的全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相信,在教育部的积极引领下,我国教育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教育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教育部《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9.30•【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解读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教育部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专访。
问1:请简要介绍《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答: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是人才培养的枢纽环节,关系到国家发展大计,关系每一个家庭切身利益,关系亿万青少年学生前途命运。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通过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审议。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积极稳妥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并专门听取汇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审议。
刘延东副总理多次开展专题调研、主持召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进行研究。
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改革重点,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充分论证、反复修改,不断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
可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凝聚了各方智慧。
问2: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什么?答:这次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定位是,促进公平、科学选才。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选拔水平。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上海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解读1.为什么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第一,这是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明确“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并就“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明确要求。
“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也是《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8〕3号)确定的改革任务之一。
第二,这是深化上海中小学生评价改革的需要。
评价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上海开展了中小学生评价制度探索,形成了《学生成长记录册》《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等成果,需要根据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第三,这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的重要措施,符合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方向和趋势,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何时开始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开始施行。
该届学生的相关信息将在2019年9月起陆续录入相关信息系统。
3.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记录哪些内容?上海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有四个板块,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尤其关注适应初中学生成长特点的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方面的表现,参加社会考察、公益劳动、职业体验、安全实训、共青团和少先队等德育活动、国防民防教育活动等情况;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重点记录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探究型课程的学习经历;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健康教育、艺术活动经历及表现水平等情况;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参加探究学习、科技活动等方面的过程和成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31
【摘要】京教基二[2018]16号各区教委,燕山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页数】6页(P41-46)
【作者】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9.2
【相关文献】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J], ;
2.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J], 广州市教育局;
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及提高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四类寄宿学生伙食补助标准的通知 [J],
4.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J], 无
5.上海:出台《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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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1.27•【文号】教基[2005]2号•【施行日期】2005.0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在2004年17个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改革工作的基础上,各地要在有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生的地区,积极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制度创新,使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求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
为此,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要单独命题,普通高中招生要单列计划、单独招生,以保证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现就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学生在学科学习方面所达到的水平。
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学业考试应在课程内容结束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2021年整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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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17〕214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省直高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改革目标坚持“育人为本、普职并重、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制宜”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维护教育公平.二、重点任务(一)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加重学生负担,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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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
导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基二[2016]4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基二[20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新世纪以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同时,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招生录取唯分数,影响学生全面发展;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加重学生负担;招生违规现象时1 / 2
有发生,一些加分项目不合理,影响教育公平。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管理,以地市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2.改革目标。
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务
1.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已经实行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的地区要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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