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土资源局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内业抽样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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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总个数相对较少的省市,如北京市、天津市、上
海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等,适当减少抽样检查县区的 个数。
(一)样本县区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2. 样本县确定 (1)样本县起点确定 按照行政区划代码,将全省的行政县区按自然数顺 序排列,由2个人分别抽取自然数顺序的百位十位和个 位后,进行组合,确定样本县区的起点。比如:某省
盖公章。为确保数据安全,成果报送应安排专人负责,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5)存伪概率β:将不合格的成果错判为合格,导
致全省整体质量评价予以通过的概率为存伪概率,设
定存伪概率β为2.5%。 (6)批不合格品率P:根据对省级土地变更调查成 果质量的要求,将省级抽样检查的拒收下界90%,作 为省级抽样检查合格率P的估计值,即用P=90%来计算 最多允许错误数。 (7)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置信度为95%。
三、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和方法
内业抽样检查程序:
国家级内业抽样检查主要分为数据接收与分发、内
业抽样检查、抽样整改结果检查及全面比对、成果整
理归档及报告编写等几个阶段。国家组织监理人员, 对内业核查单位提交的内业检查结果质量进行监理检 查,以实现国家对核查工作的总体质量控制,保障国 家级核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样本量确定公式如下:
根据上述参数设定,P=90%,p0=89%,p1=91%,
置信度为95%,以α=2.5%,β=2.5%, 分别查正态分布表, 得Zα=Zβ=1.96,代入公式得,n=3457。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每个省大约需要选取约3500个样本图斑(抽取的图 斑总数=遥感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新增耕地 图斑+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其他地类图斑),最 低需要抽10个县为样本进行抽样检查。对于行政区划
行政辖区的总个数是173个,分别抽取(0~17)和
(0~3)中的一个数字,(0~17)中抽取的是15,(0~3) 中抽取的是1,则第151个县为起点。
(一)样本县区抽取 2. 样本县确定 (2)样本县确定 样本起点确定后,依据面积等距方法(以监测图斑 与土地变更图斑的总面积除以该省(区、市)确定的 样本县数量为距离),确定剩余的样本县区。抽中的
提
纲
一.内业抽样检查内容
二.样本县和样本图斑的抽取
三.内业抽样检查程序和方法
四.内业抽样检查评价和结果处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内业抽样检查内容
以遥感监测图斑和省级上报的土地变更图斑为总 体,对各省(区、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土地 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开展内业抽样检查,对抽样检查 结果进行质量评价。
具体检查内容: 检查遥感监测图斑、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新增耕 地图斑和其他地类变更图斑与遥感影像地类及范围 的一致性;检查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是否按
部审查通过的范围和地类变更;检查灾毁农用地变
更为未利用地图斑与遥感影像地类及范围的一致性; 检查 “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ZZL)是否在土 地整治项目区范围内;检查地方上报的《遥感监测 图斑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
录表》和《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与上报
的矢量数据的一致性。
源自文库
二、样本县和样本图斑的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1. 样本量确定
(1)总体和样本大小:某省(区、市)的所有变更调 查涉及的遥感监测图斑和变更图斑总数为抽样检查的总体 N,随机在该省(区、市)抽取检查的图斑为样本n。 (2)拒收下界p0:设交验批的不合格率为p,当p≤p0时, 交验批为合格批,可接受。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拒收下界 p0为89%。 (3)接收上界p1:设交验批的不合格率为p,当p≥p1时, 交验批为不合格批,应拒受。 设定省级抽样检查的接收 上界p1为91%。 (4)弃真概率α:将合格的成果错判为不合格,导致全 省的成果被拒收的概率为弃真概率,设定弃真概率α为 2.5%。
2016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内业抽样检查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
内业抽样检查的组织方式:
内业抽样检查工作由地籍司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组织,具体任务由招投标确定中标的内业核查单位承
担。各内业核查单位按照核查工作和技术要求,及时
完成其核查区域内所有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内业 抽样检查任务,并接受核查监理检查。
内业抽样检查的主要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 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33号)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 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 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认定的临时用地 《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样本县中不含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以及“土地整理田
坎等新增耕地”的,需要追加抽取一定数量的县区。
(一)样本县区抽取 2. 样本县确定 (3)灾毁耕地样本县确定 灾毁耕地少于10个的县区,全部抽取。超过10个县 区的,抽取10个县区开展内业抽样检查,样本起点确 定后,依据面积等距方法,确定剩余的样本县区。
(一)样本县区抽取
(一)样本县区抽取 3. 样本图斑确定 在抽中的样本县区中,检查下列图斑:
(1)全部遥感监测图斑
(2)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3)全部农用地变更未利用地图斑
(4)全部“土地整理田坎等新增耕地”图斑
(5)新增耕地图斑和其他地类变化图斑(个数少于
100个的,全部检查;个数大于100个的,按照图斑面积 大小降序排列,检查前100个)
变更调查数据接收: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将经省级审核把关确认后的分县(市、区)土地利用
现状调查成果,以及《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
表》、《设施农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 图斑核实记录表》和《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按时 报部。上述表格应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形式,纸质表 格须省级和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