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2002修正)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2002年修正)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200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5.22•【字号】西藏自治区人大公告[2002]1号•【施行日期】1987.07.09•【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1987年7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22日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决定修正)第一条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
为了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
维护语言文字法制的统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时,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的重要会议、集会,同时使用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语言文字。
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会议,根据需要使用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或者两种语言文字。
各级国家机关的普发性文件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
第五条自治区各级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根据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开设藏语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课程,适时开设外语课程。
第七条自治区应当采取措施,扫除藏族公民中的中青年的藏文文盲。
第八条自治区鼓励和提倡各民族相互学习语言文字。
藏族干部职工在学习使用藏语文的同时,应当学习使用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也应当学习使用藏语文。
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
《西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白皮书前言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藏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
藏民族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
西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也是世界文化中的一份宝贵财富。
藏民族世代生活在青藏高原,面对独特的自然条件和艰苦的生存环境,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
在对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认知、适应、改造、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在与汉族等中国其他民族以及南亚、西亚一些民族的文化交流、融合和借鉴过程中,藏族人民创造了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态多样的文化,其中包括语言文字、哲学宗教、藏医藏药、天文历算、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建筑美学、雕塑绘画、工艺美术等。
西藏文化是藏民族世代繁衍、生生不息的精神支柱,也是在同其他文化特别是汉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不断交融中得到发展的。
历史上,西藏曾经历了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中叶。
在1959年之前,十四世达赖喇嘛作为藏传佛教首领和西藏地方政府首脑,集政教大权于一身。
占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着西藏全部生产资料和文化教育资源,垄断着西藏的物质精神财富,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没有生产资料和人身自由,遭受着极其残酷的压迫和剥削,民生凋敝,根本谈不上享受文化教育的权利。
长期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窒息了西藏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西藏文化日益走向没落和衰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给西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带来了希望。
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打破了长期封闭和停滞不前的局面,为西藏文化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与繁荣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
和平解放后,中央人民政府积极帮助西藏保护和发掘传统文化,发展现代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开启了西藏文化发展的崭新进程。
1959年,西藏实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了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结束了少数上层封建贵族、僧侣垄断文化教育的历史,广大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精神上获得了翻身解放,成为保护、发展和享受西藏文化的真正主人,使西藏文化成为人民的文化,并为西藏文化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西藏藏族中小学生双语使用过程中反映出的文化心理适应问题研究
一
求。民族语与 国家通用语如一张纸 的两面, 任何一面
都不 可或 缺 。
本 课 题 组 问 卷 调查 显 示 七 地 ( ) 族 学 生 的 国 市 藏
家通 用语 言文 字应 用能 力如 表 1 : 从 上表可 知 , 学生 的 口语 要好 于 书面语 , 小 但通 过
语文 的规定》 中说 :义务教育 阶段 , “ 以藏语文 和国家
通 用 语 言文 字作 为 基本 的教 育教 学用 语 用 字 , 开设 藏
授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方面具有不可替代 的作用 , 民族 语言文字与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都 同等重要 , 二者既互
相 促 进 也 互 相 竞 争 。 因此 , 多 民族 国家 , 在 少数 民族
近二 百名 学生 做 了面对 面采访 或 电话采 访 。采集后 的 数据用 S S 数据 库分析 、 PS 统计 。调查结果 如下 。 ( ) 家通 用语 言 、 一 国 藏语都 能 引起 家长与学生的重 视 , 学生的 国家通用语 言文 字应 用能力还 有待提 高。 但
都不爱学 , 都学得差。通过问卷可知 , 第一种情况 占调 查人数的 1%, 2 第二种情况 占调查人数的6 %, 8 第三种 情况 占调查人数的 1%, 7 第四种 睛 占 况 调查人数的3 %。 另外 , 我们对拉萨市第一 中学九年级八个藏族 生 源班 2 1" 2 1 学年第一学期藏汉双语考试平均成 0 0- 0 1 绩 进 行 统 计 显 示 学 生 的 藏语 文 比汉 语 文 成 绩 高 出 近
在我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规定 :学校及其 “ 他 教 育 机 构 以普 通 话 和 规 范 汉 字 为基 本 的教 育 教 学
用语 用 字 。法 律 另有 规 定 的除 外 。 同时 , 民族 区域 ” 《
浅谈藏语言文字的发展和运用及开展双语教学对发展牧区的作用
浅谈藏语言文字的发展和运用及开展双语教学对发展牧区的作用【摘要】牧区教育及基本情况双语教学是搞好民族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我国的民族教育中,“双语教学”是指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文字相结合实施的一种教育。
由于牧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语言环境,纯牧区牧民群众随季节流动,逐水草而居的传统方式仍未彻底改变,母语交际的特征十分突出,汉语言文字使用率低,可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民族日愈频繁的交流和融会,语言的单一性正在逐步发生变化,藏区聚居区的各级学校实施的教育属于双语教学的范畴.双语教学在牧区教育中起着积极作用。
【关键词】藏语言文字双语教学发展作用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宪法》规定民族教育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几十年来有了很大的发展,党和各级政府对藏族地区教育的发展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巨大的支援,特别值得高兴的是近年来藏语言文字的各门现代学科的逐步建立和双语教学的深入开展,为藏区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藏语言文字的发展和运用发展藏区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最终达到藏区经济文化的繁荣,就要重视发展藏语言文字的使用,提高它的地位和作用。
建国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广大的藏族劳动人民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藏区教育事业得到了发展,特别是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的贯彻落实,藏区教育在许多领域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但是,任然存在在一定的区域对藏语言文字的重视、使用不够的现象。
我们必须明白,学习和使用藏语言文字,是贯彻党的政策,提心民族平等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促进藏区的发展,藏语言文字的学习运用占有重要的社会地位。
我们知道,任何一种语言都只不过是人们认识事物,反应事物,表达意向的符号罢了,对此并不存在厚此薄彼,扬彼仰此的题了。
因此当我们以理性的认识强调某种语言文字的教学用语问题时,也绝不是什么对某种语言的情有独钟,偏心宠爱,而是因为在某种语言文字背后总是有那么一个世代生息繁衍着的整整一个民族,一个有历史长河形成起来的整整一个群体。
藏语言文字规范化经验对东巴文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启示
藏语言文字规范化经验对东巴文社会用字规范化的启示周净【摘要】东巴文是一种古老的象形文字,多用于纳西族宗教领域.随着丽江文化旅游业的迅速发展,其被广泛运用于店铺招牌和旅游产品,但在应用过程中东巴文乱用、滥用现象突出,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范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是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中的典范,基于对藏语言文字规范化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对东巴文社会用字规范化研究的初浅思考和建议.【期刊名称】《红河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17)004【总页数】5页(P107-111)【关键词】东巴文;规范化;藏语言文字【作者】周净【作者单位】丽江东巴文化研究院,云南丽江 6741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H024纳西族东巴文,“是用图像的方法写成,以一字象一物或一事、或一意,但与图画之惟肖惟妙求其美感不同,而是用简单笔画粗具事、物、意的轮廓来表达;笔画既简单,则众字相似,容易相混,须有分别;既欲其简,又欲其别,造字的方法很朴质,其技巧令人深思。
”经后世学者李霖灿、方国瑜整理,学界对东巴文有了基本的共识,东巴文属于一种象形文字,纳西语本名称“森究鲁究”,意为“木石标记”。
东巴文作为表达纳西语言的一个符号,共有2120多个字,专供纳西族祭司“东巴”使用,故被称为“东巴文”。
随着丽江民族文化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人们依托旅游市场,利用东巴文的具象美,社会应用需求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应用领域更为广阔,新词术语层出不穷,许多商铺招牌及旅游产品都乐于用东巴文进行装饰,让游客以视觉性的效果感受纳西族文化。
东巴文多用于东巴教,人们用一种宗教文化来表达世俗文化本身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现仅有的2120多个字无法对现代事物进行表述,其在应用过程中出现字义不明、乱用、滥用等现象,应当对其进行有效规范,净化东巴文社会用字的文化生态环境。
一东巴文社会用字使用情况纳西族东巴文是仅限于使用在东巴教中的文字,使用范围较为狭小,能够真正懂得使用此文字的人极为有限,只有纳西族东巴祭司或少数学者才能释读。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2年修正)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2002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1.20•【字号】自治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公告[2002]7号•【施行日期】1989.08.0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1989年8月7日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2年1月20日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试行)>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实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大会审议议案,讨论、决定事项,进行选举、罢免、任命,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履行代表职责,代表应当依时出席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选举等活动。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应当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
第二章会议的准备第五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六条代表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大会召开之前,应当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或者经人大地区工作委员会向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请假,会议期间应当向代表团请假。
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每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藏汉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藏汉双语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摘要]文章通过介绍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各民族语言平等的论述。
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藏汉双语教学相关政策、法规的制订,反映了党和国家对藏汉双语教学的高度重视。
通过描述藏区藏汉双语教学发展情况,透视出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状况,从而总结出一些规律性认识,并提出藏汉双语教学的可行性办法。
[关键词]藏汉双语教学必要性可行性语言文字是约定俗成的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教育和科学技术的载体。
因此,语言文字的教育是基础中的基础,任何一种语言都具有交际的社会功能。
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教育,必须以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实际为前提。
长期以来,藏族地区的双语教学处境一直令人担忧,老师教得辛苦,学生学得吃力,教学质量始终没有根本改观。
究其原因,藏汉双语教学还没有从根本上遵循因材施教这个教学基本原则,人们还未清醒地认识到对藏族学生进行双语教学的必要性。
也没有找到按学生的语言实际出发进行双语教学的可行性办法。
一、藏汉双语教学的必要性1、是严格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各民族语言平等的论述之需要语言平等是民族平等的重要内容,各民族都应该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和自由。
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上的解放和发展。
列宁指出:“谁不承认和不坚持民族平等,不同各民族压迫或不平等作斗争,谁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也不是民族主义者”。
1“居民有权受到用本民族语言进行的教育,国家和各级自治机关应拨款创办这种学校,以保证这种权利的实现;每个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的学校,以保证这种权利的实现;每个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在各种会议上发言的权利;在一切地方的国家机关和社团中,本民族语言同国语平等使用”2。
斯大林指出:“首先使初等教育成为不分民族的全国公民的义务教育,然后中等教育也如此……为此必须在全国建立稠密的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学校网,供给精通本民族语言的教师干部……有人会问:为什么要使用本民族语言呢?这是因为千百万人民群众只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才能在文化、政治和经济发展方面获得巨大的进步。
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
甘孜藏族自治州藏族语言文字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和促进藏族语言文字的学习、研究、使用、管理和发展,推动藏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州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应当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法规,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拥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发展。
第三条自治州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藏族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推动藏族语言文字的学习、研究、使用、管理和发展工作,传承和弘扬藏族优秀文化,促进藏族语言文字事业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藏族语言文字在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使用藏族语言文字是自治州的一项重要自治权。
自治州各级地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执行职务时,使用藏族语言文字或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自治州使用藏族语言文字或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扫盲教育。
自治州区域内的民族乡,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
第五条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藏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
编辑本段第二章藏族语言文字学习研究第六条自治州通用藏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提倡和鼓励藏族公民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学习使用藏族语言文字。
第七条自治州藏族聚居区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应当实行藏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第八条自治州行政学院、职业技术学校及各级文化、技能培训中心,应当开设藏族语言文字课程,使用藏族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第九条自治州应当加强藏族语言文字教学研究工作,对藏族语言文字教学体系的科学性规划、师资培训、教学方法、教材开发、教学评估及现代远程教育等方面进行系统研究,推动藏族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
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作者:何佩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4期摘要: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由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自身使用范围的局限性和法律的滞后性等原因,有部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面临着消亡的险境。
本文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立法概况、立法存在的问题和立法完善等方面阐述了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立法保护,进而提出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建议。
关键词: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立法一、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的内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的保护逐步被确立为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并纳入到国际法律体系当中是在上世纪中期以后。
而在我国《宪法》中第四条第四款规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化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开发利用和保护民族文化等诸多方面都体现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
语言文化权利在内容上主要是指个人或群体自主选择和学习母语及国家通用语言的一种文化权利。
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权利面对国家及主体民族的语言时往往具有一定的脆弱性,因而在目前的国际法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的保护,便自然成为了语言立法和语言保护的重点,通常我们在讨论的保护语言文化权利,尤其是指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权利的保护。
二、我国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权利的立法现状我国现阶段语言状况呈现“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的特征。
我国现存的129种语言中,117种处于衰落或逐步消亡状态,接近消亡边缘的有24种,已经消亡的21种,无交涉价值的有8种。
1982年《宪法》第四条规定各民族均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
据学者整理,1991年开始,中国公布了二十个与少数民族相关的政策白皮书,针对国内少数民族问题的有十一个。
1949年以来,我国民族语言文化法制化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各民族自治地方先后制定了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或规定。
主要有《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2002年)、《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2013年)等20多项法律法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2.08•【字号】藏政发[2002]7号•【施行日期】2002.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藏政发〔2002〕7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推进西藏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如下意见:一、“十五”期间基础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一)基础教育在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十五”期间,发展基础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意大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及自治区六第次党代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坚持为“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促进西藏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促进西藏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服务,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确保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地位,继续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促进全区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十五”期间,发展基础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发展义务教育事业。
城市和农区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牧区以普及六年义务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稳步扩大普通高中规模;扩大内地办学规模,调整布局,提高层次,改善条件,加强管理,提高质量。
重视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
积极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
稳步发展农牧区学前一年教育,城市市区基本满足学前教育需求。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使用双语教学的调查思考
从1 0 . 5 %增 至 了 6 7 . 5 %。
3 . 1 语 言文字对 民族认 同与 国家认 同的关系 少数 民族教 育 中使用何种 文字影响到 到少 数 民族对本 民族 的认同感和对国家的认 同感 , 而对本 民族和 国家的认 同程度又决 定 了其选择 学习和使用 哪种语 言 。目前我 国少 数 民族语 言处于 相对弱势 , 有些甚 至是 濒危语言 , 少数 民族对 这些语言 的认 同更 多 的是对其 民族文化功能 的认 同而非交 际工具 功能 的认 同。但 是, 人不仅有社会属性还有 自然属性 , 存在 于骨子里 、 流淌于血液 里 的民族情结 并不会 因为本 民族语 言掌握 的多少 而产 生改变 。 我们在双语 教学 中强调少 数民族语 言的教学 , 并不是试图恢复这 些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 , 而是对其族群母语认 同意识 的尊重 。 3 . 2 语 言文字与民族 未来发展 的关 系 少数 民族教育事业如何发展 , 关系到少数 民族新一代在高级 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 关系到各 民族在未来 中华大家 庭政治结构 、 经济 体系 、 文化生活 中的相对 地位 。文化 的竞争是 “ 优胜劣汰 ” 的, 语 言文字 的发展 同样也符合这一 规律 , 传 承 民族 优秀传统文化的语言文字如果得不到国家的保 护 , 很可能会在激 烈 的语 言竞争 中逐渐 消亡。 因此对少数 民族母语 的保 护是应 当 长期坚持 的一项少数 民族教育政策。 3 _ 3 语言文字与多元文化的关 系 我 国多 民族 、 多语言 、 多文字 的民族状 况决定 了民族文化 的 多样性 , 不同的民族 文化 之间既相互联 系 , 又相互区别 , 各个 民族 的优 秀传统文化共 同构成了多姿多彩 的中华 民族文 化。我们 尊 重 多元 文化 , 不只是接受少数 民族的文化特 色 , 还进 一步保护少 数 民族多元文化 的发展 , 这一 点充分体 现在少数 民族 的语 言教 学 上 。中 国的少数 民族 一方面要通过学 习国家通用语 言从而推进 教育发展和现代化进程 , 一方 面还要通 过学 习本 民族语言 与文 化 以保持 民族优秀 的传统文化 。因此 , 对少数 民族 实施 民族语 言与 国家通用语言 的双语教学 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
例条作工字文言语藏州治自族藏洛果
例条作工字文言语藏州治自族藏洛果果洛藏族自治州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1993年4月24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17日青海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09年4月23日果洛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改通过2009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自治州藏语言文字(以下简称藏语文)的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果洛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依法保障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三条藏语文是自治州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是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行使自治权的主要语言文字。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司法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通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藏汉两种语言文字的,可以以藏语文为主。
第四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提倡和鼓励各民族干部职工相互学习语言文字。
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职工要学习使用藏语文,藏族干部职工在学习使用藏语文的同时,也要学习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第五条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加强藏语文工作的领导,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搞好藏语文的科学研究工作,继承和发扬藏族优秀文化遗产,促进藏语文事业的繁荣发展,充分发挥藏语文在自治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条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将藏语文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根据古籍资源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民族古籍抢救、保护专项资金。
第二章藏语文的管理和翻译第七条自治州及各县人民政府的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为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本地区藏语文工作及本《条例》的贯彻实施。
高中思想政治必修2 政治生活 7.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4.民族自治地方的核心内容——自治权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1)自治权的含义:
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 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的权力。
(2)自治权的内容:
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 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
据统计,自1965年以来,西藏自治 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 220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 其中包括《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 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管理条例》 《西藏自治区对外国人来藏登山管理 条例》《西藏自治区信访条例》《西 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 决定》《关于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 族团结、反对分裂活动的决议》《关 于严厉打击“赔命金”违法犯罪行为 的决定》等。
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 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前
提:
“坚持国家的统一领导”
这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是国家不可 分割的部分,与国家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注意:不能理解为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这是不科学的。
结合我国的历史知识和现实 情况思考我国为什么要采用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
5、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由我 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②它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 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历史特点: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 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 ——社会基础 现实情况: 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 民族关系。 ——政治基础 适合国情的必然选择
3、西藏自治区历任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 政府主席都是由藏族公民担任。目前,在自治区四级 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在自 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 占77.97%。这说明( ) ①我国少数民族依法享有管理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 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③我国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④坚持民族平等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 A.①③ B.②④ C.①④ D.②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4•【字号】藏政办发[2014]75号•【施行日期】2014.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4]75号)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14日关于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区藏语文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果,确保藏语文社会用字合理、规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法规以及《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积极发挥藏语言文字在建设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和世界旅游目的地工作中重要的语言文字文化元素的作用,不断提高我区藏语文社会用字的规范化水平。
二、检查整改目标到2015年7月,全区各级、各部门规范使用藏语文社会用字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使用藏汉文率达到100%;藏文存在错字、错拼、掉字、漏字、错译和翻译不完整等问题纠正率达到98%以上;藏汉文大小比例失调问题基本消除;藏汉文字排序符合标准;地名、路标用字准确、规范;公共服务领域中,使用藏语言文字为藏语文受众提供服务。
三、检查整改范围和内容(一)整改范围。
1.检查整改各地(市)、县(市、区)、乡(镇)所在地市面(街面)藏文社会用字,总体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重点整改落实2013年检查验收时有待完成的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
浅谈小学藏语文教学发展
浅谈小学藏语文教学发展摘要:藏区中小学在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不可小估,藏语文教学在新时代的发展中面临着加大改革步伐的问题。
为促进西藏文化发展,也为藏语文向世界迈进,战斗于藏语文教育事业的第一线,师生们肩担着历史上的重任。
本文以对藏区目前中小学的藏语文教育问题进行了主要的分析,重点讨论了如何实行中小学的藏语文教育改革。
关键词:藏语文;教学现状;藏语文教学一、当前西藏中小学藏语文教学的现状自和平解放以来,西藏党政府对藏语教学的重视,为保护藏族人民的学习与使用权,先后颁布了有关藏语教学和发展的法律政策,对藏语教学、使用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起到重要推动。
首先,中小学老师要对藏语文教学的内容进行改善。
将藏语文变得生动有趣,形象起来。
文字类语言都是比较枯燥的,作为藏语言的学习,在教学的内容上,学生是枯燥乏味的这就使得教师要将课堂的氛围带动起来。
用自身的魅力让学生对藏语言的学习。
有了浓厚的兴趣,这样才可以获得良好的教学质量。
教师应对课程进行延展,在教材的选择中要挑选与教学课程有关的,又要对具有实际意义的教材进行课程辅导,要经常在班级举行座谈会,争取班级同学的建议意见。
要选择学生感兴趣的话题积极的拓宽校园课堂以外的知识。
而作为藏语文教学的一名教师,要重视当地区的文化教学内容。
要寻找到能激发当地学生对学习热爱的话题。
让学生更好的去了解当地藏民族的文化发展历史。
其次要将传统的教学模式那种僵硬化的教学抛弃。
要运用科学的教导方式。
将理论与实践科学的结合在一起。
在生活之中,教导学生如何去理性的进行学习。
而传统化的教学方式用僵硬的课堂表达模式。
去。
将理论知识传授下来,完全忽略了在实际中去对藏民族学生传授知识的前提二、善于创造探究的情景,培养中小学生创新能力。
1.藏语文要运用多媒体术教学教师以教学的目标和学生的特点,通过教育设计合理地选择、运用多媒体技术,结合传统的教育手段,形成了一个合理的教育过程结构。
多媒体教学在教育过程中是一种具体的表现,它充分运用了信息技术和现代教学方法,充分运用了信息技术和现代教学方法,实现了藏语文的最佳教学方式。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正文:----------------------------------------------------------------------------------------------------------------------------------------------------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试行)(1987年7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藏语文是我区通用的语言文字。
为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使用语言文字的历史和现实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坚持语言平等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民族语文政策,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的各项活动中,实行以藏语文为主、藏汉语文并用的方针,鼓励各民族公民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对学习成绩优异者予以奖励。
第三条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的藏族学生,必须把藏语文列为主课,其它课程原则上以使用藏语文教学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在招生考试时,做到以藏语文授课的课程用藏语文答卷。
藏族小学生全部使用藏语文教学。
在不影响藏语文教学的前提下,从高年级开始增设汉语文课。
中学、中专和大专院校的藏族学生的语文课,以藏语文为主,同时学习汉语文,学习全国通用的汉语普通话;其它课程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行用藏语文教学;有条件的中学还应增设外语课。
汉族学生以学习汉语文为主,各种课程用汉语文教学,到适当年级增设藏语文必修课;还应增设外语课。
第四条自治区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在广大藏族公民中积极扫除藏文文盲。
第五条自治区积极编译出版藏文的各科(包括数学、物理、化学)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第六条自治区要大力培养用藏语文授课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对从社会上招聘的藏语文教师,聘任相应的专业职务。
第七条自治区内的藏族干部、职工必须学好藏文,提倡学习汉语文;鼓励汉族干部、职工学习藏语文。
藏语文政策与藏语文教育的发展
策
逐步帮助西藏地区的藏族群众发展 昌 民族语言,开展学校教育的藏语文 都
与
政策,开始在西藏地区创办以藏语
市 边
为教学语言的现代教育。
坝
藏
(二)藏语文政策与藏语文教 县
育在六十至七十年代的发展状况
中
语
1. 国家制定的藏语文政策 进入六十年代后,西藏地区的
可以让他们内心更加强大,品行更加优良,精力更加旺盛,心情更加愉悦,在源源
不断的动力促使下完美地完成一个个成长任务。
一、因材施教,赞美特长
每个孩子都有自身的闪光点,教师需要用自己的耐心去挖掘出这些宝贵的东
西,通过日常的细心观察,发现每个孩子的特长之处,并积极及时的去表扬赞美,
让尚处于萌芽状态的特长之苗充分享受到阳光雨露,一步步的成长为参天大树,成
经验交流
855500
——
罗曼 • 罗兰说得好:“要散布阳光到别人心理,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赞美
就是那缕阳光,不仅让教师心灵温暖,同时也让学生心灵养分充足,茁壮成长。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赞美是让人心灵美丽的神奇良药,尤其对于小学生来说,
他们的向师性很强,思想单纯,乐于接受来自于师长或同学们的表扬,适度的赞美
美
教师们通常会有这样一个问题,当学生犯了错误,教师会不 能容忍的大肆批评或惩罚,等到孩子改正错误以后,教师就没有
评价了,等到孩子有了进步时,一般教师也做不到及时表扬或称赞,
青 长此以往,学生进步的动力会明显不足。其实应该相信,每个孩
海 子都是有上进心的,他们心里都在为进步努力着,作为教师应该
省 了解这种心理,并能及时的对每一个有点滴进步的孩子进行肯定
会造成他的傲慢秉性,歪曲其人生观。
所以,赞美与鼓励相辅相成是最好的,容易把握度,同时鼓励的形式不提倡使
保护藏语文
论当前藏民族语言的局面进入21世纪,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给整个世界带来了革命性的冲击,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都或多或少都受其影响,而受冲击最大的还是各民族独具特色的文化,尤其以一些少数民族语言走向濒危最为典型。
藏族地区刚好符合“全球化”背景下最容易受到破坏的特点:遥远、极具特色的语言和文化。
随着藏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藏语和藏族文化却似乎在逐渐流失。
藏语作为藏族人民的主要交际工具,在传承和发展藏文化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藏语与汉语、英语相比,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汉语普通话的使用率日益增大,英语的学习也越来越受到器重,藏语文的应用和学习受到了巨大冲击,藏语文的社会功效有弱化的趋势,甚至出现“母语危机”。
当前形势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为了藏语文的进一步传承和发展,政府和藏族有志青年正在付出的自己的努力。
一、已采取的保护措施1.立法保障,实现一次飞跃。
西藏自治区的立法者于2002年5月22日审议通过了一部法规《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定》,规定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具有同等效力和法律地位。
这是第一部藏语文学习、使用和发展的正式法规,也是中国第一部为发展和保护一个少数民族语言而制定的专门性法规。
过去,提倡对藏语文保护与发展只是政府的行政行为,但是如今有了法律的保障,是一次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保护史上的一次飞跃。
2.藏族有志青年各显神通,促进藏语言的保护与发展。
面对藏语逐渐成为弱势语言的窘境,西藏青年志士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借鉴国内外保护和发展民族语言的经验,已经做出了一些贡献和成就。
比如,开通西北民大雪域文化网、中国西藏信息中心藏文网等藏文交流网站,开创了藏文网络媒体;设计各种网络藏语交流群体,互相分享藏语文知识;设计各种藏文输入法,实现藏文与计算机信息化的结合;积极推行实现统一字体、积极使用国际标准编码藏文字体,大力提倡使用国际标准编码的藏文字体Himalaya版,使得藏文排版、藏文电子邮件收发、藏文网站建设、课件制作等等领域的藏文处理能已力达到与英文和汉文相同的级别,促进藏语言文化的交流与藏文化的信息化。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4•【字号】藏政发[2013]94号•【施行日期】2013.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藏政发[2013]94号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保护、传承和发展藏民族语言文字,加快构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自2012年9月以来,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突出检查和整治了社会上存在的藏汉文翻译不准确、藏文书写不规范、藏文标识不到位等问题。
通过1年的努力,我区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有效促进了藏语文社会用字的规范化工作,为提升我区城镇品位、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受到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热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山南地区藏语委办(编译局)等22个单位“全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久阿拉姆等26名同志“全区规范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藏语文社会用字的规范化工作再创佳绩。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语文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把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工作作为传承发展藏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内容、作为构建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文化元素,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努力使我区藏语文社会用字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法治文明美丽西藏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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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2002修正)
【法规类别】少数民族文字
【发文字号】西藏自治区人大公告[2002]1号
【发布部门】西藏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2.05.22
【实施日期】1987.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规定
(1987年7月9日西藏自治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22日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的若干规
定(试行)》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藏语文是自治区通用的语言文字。
为了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治区坚持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的原则。
维护语言文字法制的统一。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文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在执行职务时,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同等效
力。
第四条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的重要会议、集会,同时使用藏语文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其中一种语言文字。
自治区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会议,根据需要使用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或者两种语言文字。
各级国家机关的普发性文件应当同时使用藏文和国家通用文字。
第五条自治区各级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根据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语言文字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