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责任成本承包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部责任成本承包合同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有关全面推行责任成本管理的要求,就乙方承担的施工,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内部责任成本承包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省市区(线路里程:DK857+462~+940)
2、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建成及缺陷修复。
3、开工日期: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200年月日
进度安排:月日前完成洞门施工,月日前完成300米成洞,200年月日前主体完工,200年月日竣工。
4、质量等级:优良。
第二条工程价款计算
乙方承担的新白源隧道施工责任成本承包按每延米:元进行承包,该隧道责任成本承包总金额为:元(Ⅱ、Ⅲ变更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包干使用,甲方今后不再考虑变更费用,乙方同时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申请变更设计费用),今后不再调整。
除施工便道修建外,其他所有临时工程及设施和今后施工便道的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一次性包干。
第三条费用包干范围
甲方对乙方实行“成本包干,独立核算,自主分配”的原则,乙方成本包干范围为乙方发生的工资、材料费、机械费及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安全保障费,劳动保险费等所有其他费用。
1、工资包括乙方生产工人、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夜班津贴、工资性补贴、施
工津贴、各种生产性奖金、一次性奖金、按规定支付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用、社会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个人收入所得税及属于乙方职工开支范围内的全部其他费用(社会义务劳动时间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工资、工作调动期间工资、职工有薪假期工资、停工期间的工资等)
2、材料费包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施工料具的购价、装卸费、运输费、采保费及运输、施工过程中的损耗。
3、机械费用包括乙方施工自备、租用、占用机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购置费、经租费、设备占用费、维修费、燃料动力费、机械人员(司机、驾驶员、维修人员、看守人员等)工费等。
4、其他费用包括乙方施工发生的安全保障费、劳动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夜间施工增加费用、检验试验费、生产工具使用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交点及场地清理费等其他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职工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费、保险费、工程保修费、工程排污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等现场经费,还包括施工队伍及设备材料转移费、业务招待费、经营活动费及施工利润和所得税等乙方与本工程相关费用。
第三条变更设计及承包款调整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及相应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乙方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Ⅱ、Ⅲ类变更设计实行在承包款内包干。
2、乙方无权自行增减工程项目、数量及变更施工方案,否则由此引起返工所造成的费用损失、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自负。在施工过程中,如确需进行变更设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经甲方审查后,由甲方负责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审批。
3、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在报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后,甲方有权向乙方下达《变更设计通知》,乙方应按书面《变更设计通知》组织施工,不得拒绝执行,《变更设计通知》是本工程责任承包合同的补充。
4、承包款的调整:本合同价款为按隧道延长米单价包干。乙方承诺已充分考虑到所有风险,承诺单价按每延米:33794 元的单价一次性包干,今后不再做调整。但有如下情况可做调整:
(1)、不可抗力(a、战争,入侵;b、在工程现场发生了: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c、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业主亦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d、暴乱、骚乱。但纯属承包人或其分包人派遣与雇佣的人员由于本合同工程施工原因引起者除外。)
除以上费用不在包干范围内外,其他所有费用均在承包款内,甲方今后将不做任何调整。
第五条风险保证
根据双方协商,乙方风险抵押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元)。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全部没收或部分罚扣乙方风险抵押金。
1、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完竣工清算后,风险抵押金随同工程尾款一起退还乙方
(风险抵押金甲方只退本金,甲方不负责其利息等其他费用)。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铁五局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在任何时
候,甲方如发现乙方存在转包、分包本工程现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撤销并遣散乙方,并没收全部风险抵押金。
第六条施工进度
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明确的进度安排,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严格据此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1、乙方必须确保本合同明确的进度计划全面完成。如未完成本合同明确的进度计划,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资料,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并提出补救措施,确保弥补未完成的计划进度。如不能完成本合同明确的进度计划,甲方可按未完成工程量的工程造价的10~25%对乙方处以罚款,违约罚款从乙方责任成本款中扣除。如果乙方进度严重滞后(进度滞后工程量大于1/3),应视乙方无履约能力,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撤销并遣散乙方,并按甲方有关规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罚款没收乙方部分剩余工程款,并另行组织施工,乙方一切损失自负。
2、如由于乙方施工组织不力,导致工程不能按期完工,乙方应承担工期违约责任并接受工期违约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罚款,违约罚款从责任成本承包款中扣除。
3、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不延长工期
第七条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文件、铁道部颁布的《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J1010-99、《铁路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01-2003,TBJ287-2004、《新建时速200公里客货共线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4]08号、《铁路混凝土及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03、TBJ283-2004组织施工,严格遵守甲方、业主、监理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合同的质量条款的约束,严格执行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并服从甲方、业主、监理及上级单位的检查监督和违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