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清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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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
1.4.1 工程量清单基本知识
一、工程量清单基本知识: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的主要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和《广东省安装工
程计价办法》(2003)的有关规定“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
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四统一”进行工程量清
单的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得因情况不同而变动。
1、项目编码:(教材《基础知识》P92)
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
三、四级编码(即前九位阿拉伯数字)为全国统一,第五级编码(即
后三位阿拉伯数字)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举例说明)
第五级----具体项目清单项目编码,即清单项目名称顺
序码(从001开始,用三位数表示)
第四级-----清单项目名称码(003表示电气配线、用三
位数表示)
第三级-----节顺序码(12表示第十二节配管、配线,
用二位数字表示)
第二级-----章顺序码(02表示第二章电气设备安装工
程,用二位数字表示)
第一级-----分类码(03表示安装工程,用二位数字表
示)
说明:1)第一级分类码“01”表示建筑工程,为附录A;“02”表示装饰装修工程,为附录B;“03”表示安装工程,为附
录C;“04”表示市政工程,为附录D;“05”表示园标
绿化工程,为附录E。
2)章节划分的原则
《国标清单规范》附录是将全国统一定额的册作为章,
把“定额”的章作为附录的节。
《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同样是按照《国
标清单规范》的规定将《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2006)的册作为章,把“综合定额”的章作为节。
▲注意:清单项目编码第三级“节顺序码”并不完全对应《综合额定》中“章顺序号”。
如:项目编码中第三级“节顺序码”为“12”,表示为第
十二节“配管、配线”,而《综合定额》中“第十二
章”则为“照明器具”。
清单项目编码中第四级“清单项目名称码”的顺序也不一
定对应《综合定额》中“章”属下“节”的顺序号。
如:项目编码中第四级“清单项目名称码”为“003”,表
示为“电气配线”,而《综合定额》中“第十一章”
属下“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
十六、十七、十八、十九节”均为“电气配线”。
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所谓实体是指形成生产或工艺作用的主要实体部分,对附属或次要部分均不设置项目。
如:电气配管工程项目,实体部分指配管,完成这个项目还包括:刨沟槽、钢索架设(拉紧装置安装)、支架制作及安装、接线盒(箱)安装、防腐油漆、接地等。对于配管安装而言,它们就是附属的次要项目。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用来表述项目名称的,它明显(直接)影响实体自身价值(或价格)。
4、计量单位
按国际惯例,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基本单位计量,它与定额计量单位不一样,编制清单或报价时一定要求以《国标清单规范》附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清单指引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必须要严格遵守。
重量计量采用“kg”为单位
长度计量采用“m”为单位
面积计量采用“m2”为单位
体积计量采用“m3”为单位
自然计量单位采用“台、套、个、组……”为单位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采用“宗、项……”为单位
5、工程内容
由于清单项目是按实体设置的,而且应包括完成该实体的全部
内容,因此对各清单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均作了提示并列在“工程内容”一栏内,供清单编制对项目描述和投标报价时参考。
6、工程量计算规则
《国标清单规范》附录中每一个清单项目都有一个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这个规则全国统一,即全国各省市的工程量清单,均要按附录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有着原则上的区别。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是以实体安装就位的工程尺寸计算,而定额预算工程量的计算是在净值的基础上,加上定额规定的预留量。
二、清单计价时电气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及有关费用计取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
脚手架搭拆费
措施项目费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修费
其他措施项目费赶工措施费
预算包干费
其他费用
预留金
安装工程费材料购置费
(清单计价)其他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
零星工作项目费
其他费用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定额测定费
规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
工程排污费
施工噪音排污费
防洪工程维护费
税金
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2、措施项目费(已含了利润)
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人工费的30.7%计算。
②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4%计算(10kV以下架空线路工程和单
独承担埋地或沟槽敷设线缆工程除外)。
③工程保险费:按人工费的0.10%~0.30%计算。
④工程保修费:按人工费的1.5%计算。
⑤赶工措施费:按综合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⑥预算包干费:清单计价时以工程清单项目费为基础。按0~2%计算。
⑦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
3、其它项目(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
①预留金:是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②材料购置费:是招标人购置材料的费用。
③总承包服务费:是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
需的费用。按分包工程合同价的0~3%估算。
④星工作项目费: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费用。
⑤他费用:如工程发生时,由编制人根据工程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
情况,按实际发生或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4、规费
①社会保险费:按人工费的27.81%计算。
②住房公积金:按人工费的8%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