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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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检验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环节,为了真正把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规范我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特制订我校考试管理工作制度。
一、考试申请
学校考试分为阶段性测验、联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
阶段性测验,年级主任需提前3天向教导处提出考试申请,教导处接到年级考试申请后,统筹安排各年级的考试时间、考场位置、阅卷等考试工作。
联考由教导处牵头联系各联考学校,组织相关年级参与考试。参与联考的年级要根据联考内容及时间安排进行教学工作部署及考试安排,各年级要及时对接阅卷中心,考试前3天排好考场及考生座次。
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要根据考试规模及市、县安排,统一组织考试。各年级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试前各年级应提前安排教学进度、及时联系考务组和阅卷中心组织考前准备。
二、考场及考生座次安排
考试批准后,全年级学生通排考场和座次,单人单桌,考试前由各年级安排好考场内的桌椅及卫生。阅卷室根据年级提供的考
生名单排考场和座次,考场及考生座次排好后由各班核对名单、确认考生信息。考生信息无误后,各年级根据教导处安排的考试时间及考场位置,布置考试工作。
三、监考工作管理
各年级根据考试时间、考场及考试科目等,安排监考教师,要保证每个考场同时有两名教师监考。各年级应将监考教师的分工表提前一天送至考务组,以便领取试卷。
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考务室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监考教师应认真组织本考场的监考工作,监考过程中保证一前一后监考,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试要求的相关项目。监考过程中不许携带手机、笔记本电脑、书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答题时间,考试结束后认真清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至收卷地点。
四、阅卷程序
考试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流水阅卷。各学科备课组长应在阅卷前做好模板,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送至阅卷室。阅卷室工作人员接到试卷后及时扫描考生试卷,当天考试科目的试卷必须当天扫描完成。
阅卷教师要服从阅卷组长的分工,阅卷前由阅卷组长组织任课教师核对答案,并组织制定评分细。若有疑难问题,须及时与相关负责人联系。要树立责任意识、公平意识,要做到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握评分细则,客观公正按评分标准阅卷给分。
五、考试成绩处理
每次阅卷结束后,本次考试成绩应及时发至各年级主任及教导处主任,成绩如有疑义,请及时联系学科备课组长及阅卷室工作人员。成绩公布3日后,不再接收成绩疑义处理。
六、试卷管理
每场考试前,试卷由教导处保管,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中途不得由他人经手,任何其他教师中途不得翻看试卷。每场考试结束后,年级应迅速组织备课组长将试卷送至阅卷室。阅卷室在接收到试卷后应及时扫描当场考试试卷。考试成绩公布3日后,备课组方可领回学生试卷。
七、考试教育及处罚
加强学生诚信应考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作弊的危害性,增强遵规守纪的意识。每次大型考试前各班要组织学生学习考试制度,组织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违纪行为及作弊行为的认定: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
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
抄袭提供方便的;
(4)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监考教师应及时制止,并将证据收齐,填写好考场违规记录表。相应年级将及时对考生作出通报处理,并作废本次考试成绩。大型考试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