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1.引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用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术语和定义2.1 居住区: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社区。
2.2 居住用地:专门供建设居住建筑的土地,包括住宅、公寓、别墅、集体宿舍等。
2.3 居住建筑:专门用于人居住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公寓、别墅、集体宿舍等。
2.4 生活配套设施:指为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而设置的设施,包括商业综合体、健身房、娱乐场所、公园绿地等。
2.5 交通配套设施:指为满足居民出行需求而设置的设施,包括道路、非机动车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
3.总则3.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到城市的环境、社会经济特点、居民需求等因素。
3.2 城市居住区应当具有多样性,包括居住建筑类型、户型、装修风格等。
3.3 城市居住区应当设置充足的生活配套设施和交通配套设施,以方便居民的生活和出行。
4.规划设计4.1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城市规划基础上,考虑到宏观和微观的影响因素,如城市的发展规划、资源利用、交通网络等。
4.2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3 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当注重社会效益,为居民创造一个舒适、安全、健康的居住环境。
5.建筑设计5.1 城市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建筑规范,注重人文环境,既要考虑到室内外的美观和空气质量、噪音、温湿度等环境因素,又要考虑到居住者的日常需要和习惯。
5.2 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当注重节能、环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避免不合理的消耗和浪费。
5.3 居住建筑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隐私问题,通过合理的间距和通风等方式,保护居民的私人空间。
6.生活配套设施6.1 城市居住区应当配备充足的生活配套设施,包括商业综合体、健身房、娱乐场所、公园绿地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要。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至关重要。
它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居住体验,还关系到城市的整体发展和可持续性。
那么,究竟什么是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呢?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简单来说,就是一套为了确保居民能够在安全、舒适、便利的环境中生活而制定的规则和标准。
这些规范涵盖了从居住区的选址、布局,到各类设施的配备,以及环境的保护等诸多方面。
首先,在选址方面,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比如,要避开自然灾害频发的区域,像地震带、洪水淹没区等。
同时,也要尽量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居民出行。
而且,周边的基础设施,如医院、学校、商场等也应该相对完善,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
在布局上,要充分考虑到采光、通风等问题。
不能让建筑物过于密集,导致居民的居住空间阴暗潮湿。
合理的建筑间距可以保证充足的阳光照射和空气流通,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此外,还要规划好公共空间,比如公园、广场等,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居住区的道路交通规划也是规范中的重要内容。
道路的宽度和布局要能够满足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同时要保证交通安全。
要有明确的人车分流设计,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停车场的设置也要合理,既不能占用过多的居住空间,又要方便居民停车。
各类设施的配备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
教育设施,从幼儿园到中小学,要根据居住区的规模和人口数量进行合理配置,保证孩子们能够就近入学。
医疗设施方面,要有社区诊所或者小型医院,能够处理常见的疾病和突发状况。
商业设施要满足居民的购物需求,包括超市、菜市场等。
在环境方面,要注重绿化和生态保护。
增加绿化面积可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音,还能美化居住环境。
同时,要做好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而且,规范还对居住区的安全性提出了要求。
要有完善的安保设施,比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等。
建筑物的设计要符合防火、抗震等安全标准。
另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需求也逐渐被纳入到规范当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4.0.2.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4.0.3便于寻访、识别和街道命名。
4.0.4在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住宅建设,其规划设计必须遵循保护规划的指导;居住区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树名木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和构筑物,不得环境风貌。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2.0.28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2)
2.0.29建筑面积毛密度
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2.0.30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4.0.1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周边环境、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窨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4.0.1.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安全防卫和物业管理:
4.0.1.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
规划常用规范
规划常用规范引言概述:规划是指在特定目标和要求的指导下,对事物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和布局。
在各个领域中,规划常用规范是确保规划工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本文将介绍规划常用规范的五个部分,包括目标规范、布局规范、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监测规范。
一、目标规范:1.1 目标明确性:规划中的目标应该具有明确性,能够清晰地表达出规划的预期结果。
1.2 可量化性:目标应该能够通过具体的指标进行量化评估,以便于后续的规划实施和监测。
1.3 可行性:目标应该在实际操作中可行,能够考虑到资源和技术的限制。
二、布局规范:2.1 空间布局:规划中的布局应该合理利用空间资源,确保各个功能区域的有序排列。
2.2 环境布局:布局应该考虑到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因素,避免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2.3 交通布局:布局应该合理规划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确保交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三、设计规范:3.1 建筑设计:规划中的建筑设计应该符合建筑规范和安全标准,确保建筑物的结构稳定和使用安全。
3.2 绿化设计:设计中应该注重绿化环境的规划,合理选择植被种类和布局,提高生态效益。
3.3 设备设计:规划中的设备设计应该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四、施工规范:4.1 施工程序:规划中的施工程序应该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确保施工的高效和质量。
4.2 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4.3 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应该注重安全施工,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五、监测规范:5.1 监测指标:监测中应该明确监测的指标和要求,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2 监测频率:监测应该按照合理的频率进行,确保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3 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应该进行报告,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馈,以便于及时处理问题。
结论:规划常用规范对于保证规划工作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GB 50180—93(2002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3月1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年7月16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文件《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规划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局部修订。
本次规范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增补老年人设施和停车场(库)的内容;对分级控制规模、指标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住宅日照间距的有关规定;与相关规范或标准协调,加强了措辞的严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修改本)2002年4月1日起施行/(注明:因人手有限,没有校对,另有几个图表没有上传,如有需要可与我们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局部修订条文及其条文及其条文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3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1998]94号)的要求,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进行了局部修订。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共同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1.0.3、3.0.1、3.0.2、3.0.3、5.0.2(第1款)、5.0.5(第2款)、5.0.6(第一款)、6.0.1、6.0.3、6.0.5、7.0.1、7.0.2(第3款)、7.0.4(第1款的第5项)、7.0.5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基本原则1、注重共同居住性。
居住区规划要到达用户的生活实际需求,满足住宅的基本安全条件,促进和谐睦邻与共同文明,在核心区域附近注重环境建设,与其他城市各类功能场所融为一体,让居民享有安全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2、重视文脉继承。
城市居住区应尊重地方历史传统,促进文脉的继承,不但要发挥传统建筑的特色,还要反映当前地域的特色,以充分表达本地区文化底蕴与创新活力,保护地方历史文物,留存本地文化传统。
3、强调开发节制。
居住区规划设计要尊重自然环境,实行有序发展,做到环保开发,开发慢于自然生态发展,以节约用地资源,合理分配及开发,避免资源浪费,保留地理景观和自然环境,健全开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规划设计内容1、居住功能一是保障居住需求条件。
在居住区内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教育设施、医疗服务、市政公典、安全防护系统、市民活动场所等,满足居住者日常公共需求,并设置社区园林供人们活动休憩,为市民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二是确保适宜的居住环境。
居住区的服务设施要分布合理,在居住范围内要有完善的照明装置,将自然与人造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要考虑构筑规范的道路与多功能的收纳系统,以充分确保居住者的安全需求。
2、安全与维护一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规划设计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安装完善的消防设施,构筑稳固可靠的安全墙壁,防止居民遭受外来入侵及破坏,让居民可以安全安心的生活。
二是推进居住环境的维护。
环境维护要有严格的管理和专业的方法,在居住区内推行街道清洁、园林绿化、及其它基础设施养护工作,营造净化整洁的社区环境,让市民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居住愉快。
三、可持续发展机制1、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居住区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实施节水节能措施,防止土地浪费,建立可持续的经济模式,维持可持续发展。
2、构建可持续的社区基础设施。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创建一个舒适、宜居、功能完善的居住环境,满足居民的各项需求。
以下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一些主要规范:1. 基础设施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和配套,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道路要畅通,排水系统要良好。
2. 绿化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居住区的绿化设计,包括公共绿地、园林景观和居民楼旁的绿化植被等,以提供良好的环境品质和生态功能。
绿化要便于养护,种植的树木应具有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的特性。
3. 用地规范:规划应合理分配不同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确保居民可以方便地获得各类服务,如购物、医疗、教育等。
4. 社区设施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居住区内的各类社区设施,如学校、医院、商场、娱乐设施等。
这些设施要能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且离居民的居住区近。
5. 居住建筑规范:规划应制定居住建筑规范,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等,以确保居民的住房品质。
建筑要符合当地的建筑风格,设计上要兼顾私密性和公共性,考虑居民的私人空间和交流空间。
6. 交通规划规范:规划应制定完善的交通规划,包括道路宽度、道路布局、停车设施等。
交通规划要方便居民的出行,确保交通安全,减少交通拥堵。
7. 安全规范:规划应注重居住区的安全设计,包括消防设施、疏散通道、防护措施等。
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 环境保护规范:规划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包括噪音控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
确保居住区的环境质量良好,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污染。
总之,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为了创建一个舒适、便利、安全、绿色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这些规范旨在保证居住区功能的完善和相互关联性的合理,以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并最大限度地提供整体的居住环境质量。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强制性条文)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4年2月1日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3.0.1 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区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其各类、项用地名称可采用本规范第2章规定的代号标示。
3.0.2 居住区用地构成中,各项用地面积和所占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3.0.2.1 居住区用地平衡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5条的要求。
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3.0.2.2 居住区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3规定。
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人)注:本表各项指标按每户3.2人计算。
5.0.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表5.0.2-1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2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置。
5.0.5.2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
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5.0.6.1 住宅建筑净密度的最大值,不应超过表5.0.6-1的规定;表5.0.6-1 住宅建筑净密度控制指标(%)注: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1. 引言规划设计规范是在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时所需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指标。
这些指标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使最终的产出能够满足特定的要求。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规范指标,以帮助读者了解规划设计过程中的关键要素。
2. 可持续发展指标2.1 环境保护指标•减少环境污染物排放:要求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促进资源节约利用:鼓励项目在设计和使用过程中合理利用资源,减少资源浪费。
•保护生物多样性:要求项目对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以维护生物多样性。
2.2 社会责任指标•关注项目对当地社区的影响: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社区的利益,并确保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重视员工权益:要求项目在管理中注重员工的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和职业安全等方面。
2.3 经济效益指标•考虑资金来源和利用效率:要求项目在筹资和资金使用方面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以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关注项目对周边经济的推动作用: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
3. 建筑设计指标3.1 功能性指标•空间布局合理性:要求项目的空间布局符合实际使用需求,能够提供舒适的使用体验。
•设备与功能的匹配:要求项目的设备与功能相匹配,以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3.2 安全性指标•建筑结构安全:要求项目的建筑结构满足安全标准,能够抵御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预见的事故。
•火灾防控措施:要求项目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采取适当的火灾防控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3.3 美观性指标•建筑外观设计:要求项目的建筑外观设计符合当地的文化和环境特色,具有美观性和独特性。
•室内设计:要求项目的室内设计能够提供舒适的使用环境,并展现出美感和艺术性。
4. 城市规划指标4.1 土地利用指标•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要求项目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有限性,提出合理的土地利用方案。
•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要求项目在规划中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和生态保护。
(完整版)《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
(完整版)《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规范
简介
本规范为住宅小区规划设计提供指导,旨在确保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满足人们的需求,提供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规划原则
1. 安全性原则:确保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提供逃生通道、消防设施等必要设施。
2. 便利性原则:考虑住宅小区内部交通流动和设施配套,提供方便的交通连接和基础设施。
3. 绿化原则:注重住宅小区的绿化景观规划,提供公共绿地和花园,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4. 社区性原则:通过合理的规划设计,建立社区文化和交流的平台,促进居民之间的联系和互动。
规划要求
1. 住宅布局:合理安排住宅建筑的布局,确保光照和通风,并
考虑隐私和安全。
2. 公共设施:规划适当数量和类型的公共设施,如公园、游乐场、健身房等,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3. 道路和交通:规划合理的道路网络,确保交通流畅、安全,
并为行人和自行车提供便利。
4. 环境保护:注重住宅小区的环境保护,采取措施减少噪音、
污染和废弃物的产生。
5. 安全设施:提供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盗门窗、监控系统等,确保居民的安全。
6. 景观规划:设计美观的景观,包括花园、湖泊等,提供舒适
和宜人的生活环境。
总结
本规范旨在引导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确保提供舒适、安全和
宜居的居住环境。
合理布局住宅建筑、配套公共设施和交通网络,
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区文化建设,是住宅小区规划设计的关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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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帮助。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最新版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最新版一、背景自1982年第一个《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发布以来,我国已经出台了多个版本的规范,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7-2019),对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修订,成为我国目前最新版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二、总体要求新版规范明确提出了3个总体要求:1.高质量。
要注重设计品质和居住生活质量,营造温馨、舒适、人性化的居住环境,打造安全、环保、便利、宜居的住宅区。
2.多样化。
体现居住者不同需求的个性化要求,尽可能满足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争取形成多样化的居住区。
3.可持续。
要想办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空气质量、噪声控制、绿化率和利用率等指标,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内容1.规划设计原则。
新版规范提出了“参照自然、注重人文、重视功能、匠心设计”的规划设计原则。
强调规划要紧密依靠自然环境,注重培养居民的文化习惯和生活方式,强调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和功能的完善,强调打造具有人文特色的居住环境。
2.居住空间设计。
新版规范对住宅面积、深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不同户型的建筑面积要求及户型深度要求。
此外,还强调了阳台设置、使用面积、通风、采光、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居住空间质量。
3.公共服务设施设计。
新版规范在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上,重视人性化需求和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如在幼儿园和学校的设施设计上,要求满足大儿童、中儿童和小儿童的不同需求,拓展教育机构的开放空间和活动场所,并在校园内创造宜居的空间氛围。
4.绿地景观设计。
新版规范在绿地景观设计上,要求绿化面积应占居住区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用途的绿地,提出相应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充分发挥绿地的功能,如增加城市景观、调节城市气候、净化空气等。
四、总结新版《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重视居住者对居住空间品质和居住环境的需求,强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绿地景观规划等方面的重要性。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篇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10 管线综合10.0.1 居住区内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和电力管线,在采用集中供热居住区内还应设置供热管线,同时还应考虑燃气、通讯、电视公用天线、闭路电视、智能化等管线的设置或预留埋设位置。
10.0.2 居住区内各类管线的设置,应编制管线综合规划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0.0.2.1 必须与城市管线衔接;10.0.2.2 应根据各类管线的不同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
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宜符合表10.0.2—1和表10.0.2—2的规定;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表10.0.2-1注:①表中给水管与排水管之间的净距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3.0m;②大于或等于10KV的电力电缆与其它任何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25m,如加套管,净距可减至0.1m;小于10KV电力电缆之间应大于或等于0.1m;③低压燃气管的压力为小于或等于0.005mpa,中压为0.005~0.3mpa,高压为0.3~0.8mpa。
10.0.2.3 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
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 10.0.2.4 应考虑不影响建筑物安全和防止管线受腐蚀、沉陷、震动及重压。
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和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符合表10.0.2-3规定;各种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m)表10.0.2-3注:①表中给水管与城市道路侧石边缘的水平间距1.0m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1.5m;②表中给水管与围墙或篱笆的水平间距1.5m是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200mm,当管径大于200mm时应大于或等于2.5m;③排水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间距,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应大于或等于2.5m;④表中热力管与建筑物基础的最小水平间距对于管沟敷设的热力管道为0.5m,对于直埋闭式热力管道管径小于或等于250mm时为2.5m,管径大于或等于300mm时为3.0m,对于直埋开式热力管道为5.0m。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一、建筑规划设计规范指标1.建筑规划指标:(1)规划位指标: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指标。
(2)用地规模指标:包括建筑总面积、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指标。
(3)建筑间距指标:包括建筑间的最小距离、开间尺寸等指标。
(4)地下空间利用指标:包括地下室面积、地下车库面积等指标。
(5)绿化指标:包括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植物种植密度等指标。
2.建筑设计指标:(1)平面布局指标:包括建筑物分布、功能间布局等指标。
(2)空间尺寸指标:包括建筑内部空间面积、楼层高度等指标。
(3)交通指标:包括出入口位置、楼梯宽度、电梯数量等指标。
(4)照明通风指标:包括自然采光面积、通风设备配置等指标。
(5)设备设施指标:包括消防设备、安全设施等指标。
3.建筑施工指标:(1)结构指标:包括建筑结构类型、承重墙布置等指标。
(2)施工工艺指标:包括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等指标。
(3)材料选用指标:包括建筑材料种类、质量要求等指标。
(4)施工安全指标:包括安全通道设置、施工保护措施等指标。
二、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1.城市总体规划指标:(1)土地利用指标:包括城市用地比例、土地开发强度等指标。
(2)人口规模指标:包括城市人口密度、容纳人口数量等指标。
(3)道路网络指标:包括交通道路总长度、交通流量承载能力等指标。
(4)绿化指标:包括城市绿地率、居民人均公园面积等指标。
(5)环境保护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指数等指标。
2.建筑物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指标:包括建筑物占地比例、建筑物高度限制等指标。
(2)功能布局指标: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分布比例等指标。
(3)交通规划指标:包括道路规划、交通枢纽布局等指标。
(4)公共设施指标: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公共设施的布局指标。
(5)生态保护指标:包括自然保护区划定、生态修复等指标。
三、园林规划设计规范指标1.植物选择指标:(1)植物种类指标:包括常青树、落叶树、花卉等植物的选择指标。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一、引言城市规划设计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城市进行布局、设计和管理的过程,旨在提高城市的功能、美观和可持续发展。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是指规范城市规划设计行为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对于保障城市的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城市布局、道路设计、绿化环境、建筑设计等方面,探讨城市规划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
二、城市布局规范1. 结合地理环境:城市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地理环境,合理选择城市的位置,避免建设在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
2.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城市规划设计应统筹规划城市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公园等,使其分布均衡,方便居民使用。
3. 交通网络布局:城市规划设计应合理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桥梁、公交线路等,提高交通的效率和便利性。
4. 分区规划:城市规划设计应根据城市的功能需求,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等,确保不同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
三、道路设计规范1. 道路宽度:城市规划设计应根据道路的交通流量和功能确定道路的宽度,避免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2. 步行和自行车道:城市规划设计应合理设置步行和自行车道,提供便利的交通方式,鼓励居民步行和骑行。
3. 道路绿化:城市规划设计应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增加城市的美观度和空气质量。
4. 道路标志和标线:城市规划设计应设置清晰明确的道路标志和标线,指导驾驶员行车,提高交通安全性。
四、绿化环境规范1. 公共绿地:城市规划设计应合理规划公共绿地的位置和面积,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提供休闲和娱乐场所。
2. 植被选择:城市规划设计应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被,提高植物的存活率和生态效益。
3. 绿化维护:城市规划设计应规定绿化的维护标准和周期,确保绿化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美观度。
五、建筑设计规范1. 建筑高度和密度:城市规划设计应规定建筑的最大高度和密度,避免城市过度拥挤和资源浪费。
2. 建筑外观和立面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应鼓励建筑的创新和美观,避免单调和重复的建筑风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
4.0.2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4.0.2.1规划布局和建筑应体现地方特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0.2.2合理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嗓场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
4.0.2.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及美化环境;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人)表3.0.3
居住规模
层数
建筑气候区划
居住区
I、II、VI、VII
III、V
IV
低层
33~47
30~43
28~40
多层
20~28
19~27
18~25
多层、高层
17~26
17~26
17~26
小区
低层
30~43
28~40
26~30
多层
20~28
19~26
18~25
中高层
17~24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其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1日
1总则
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2.0.31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2.0.32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规划设计规范
规划设计规范规划设计规范一、概述规划设计规范是指在进行城市、工业、农村、交通、环境等规划设计过程中,为了保证规划设计的质量,提高规划设计的效率和可行性,所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
二、遵循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规划设计应基于科学、客观的数据和调查研究结果,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可持续性原则:规划设计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3.整体性原则:规划设计应从整体和系统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规划设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4.灵活性原则:规划设计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未来的发展变化和新出现的问题,具有可更新和可调整的特性。
5.可操作性原则:规划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指导具体的工作和行动,并能够实现设计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三、规范内容1.调查研究规范:规划设计应基于全面、准确的调查研究结果,包括人口、经济、环境、交通等方面的数据和资料,确保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设计原则规范:规划设计应遵循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的设计原则,包括合理布局、美观协调、便利实用等方面的原则。
3.标准规范:规划设计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确保规划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遵循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4.参与规范:规划设计应注重社会参与,广泛听取民众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评估规范:规划设计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可行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估等,确保规划设计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6.管理规范:规划设计应具有一定的管理规范,包括编制、审核、审批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确保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效果。
四、规范的实施和监督1.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规划设计规范,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效果。
2.相关部门应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规划设计进行评估和审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规划设计进行纠正和处罚。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规划设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规划设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规划设计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规划设计规范20101229
主城二环 路内
立交桥外侧投影
含主干道的平面 交叉口
30
次干道及支路 的平面交叉口道 15 路红线
主城二环 主城二环 主城二环路
路外
路内
外
35
40
25
30
25
10
20
昆明城市规划规定
建筑退让同侧河堤外侧最小距离表
河流名
建筑退让距离(m)
主城二环路 主城二环路
内
外
备注
盘龙江
20
40
油管桥以北为40m
明通河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名词、术语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
空间。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名词、术语
卫生间 bathrooຫໍສະໝຸດ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
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建筑密度 (%)
35 30 28 25 30 35 35 50 50
容积率
1.0 1.8 2.0 2.5 4.0 4.0 1.5 3.0 3.0
昆明城市规划规定
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最小值表
序号 建筑类别
指标单位
机动车指标 自行车指标 备注
3 餐饮、娱乐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5.00
5.00
4
办公楼 车位/100m2建筑面积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名词、术语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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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规范
规划设计是对一个城市、区域或建筑进行长期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为了确保规划的实施效果,需要遵循一些规范。
以下是规划设计的一些基本规范:
1. 市场需求规范:规划设计应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定位,结合市场调研数据确定发展方向和主题,确保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经济、文化和生活需要。
2. 生态环境规范:规划设计应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建设空间,保留绿地和景观资源,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3. 基础设施规范:规划设计应该确保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和建设,包括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保证城市正常运转和居民生活的便利性。
4. 城市交通规范:规划设计应该合理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公交、地铁、非机动车道等,提高交通效率和运输能力,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5. 建筑设计规范:规划设计应该遵循建筑设计规范,包括建筑高度、体量、外立面设计、绿色建筑等,确保建筑和环境的协调统一,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6. 土地利用规范:规划设计应该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包括城市用地集约化、农村用地保护、资源节约利用等,确保土地资源
的有效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7. 历史文化保护规范:规划设计应该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历史街区、文化景观等,保护历史和文化记忆,提高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8. 公共空间规范:规划设计应该注重公共空间的合理规划和设计,包括公园、广场、步行街等,提供公共活动场所,满足人们的社交和休闲需求。
9. 社会参与规范:规划设计应该积极引入公众参与,包括听取意见、开展调查和座谈会等,确保规划设计的公正性和民主性,减少与居民的利益冲突。
10. 可持续发展规范:规划设计应该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包
括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为后代留下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的城市。
以上是规划设计的一些基本规范,通过合理遵循这些规范,可以提高规划设计的效果和质量,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规划设计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同地区和时期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