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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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一条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四、坚持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年均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身心健康。

第二条业务条件一、三级教师(一)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任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任教学科的教学工作;(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二级教师(一)熟练掌握任教学科的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或主持辅导社团工作,或者参与组织学生社团活动,教育效果好;(二)熟练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论和课程论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任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三)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工作;(四)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经学校考核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三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五)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幼儿教师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活动任务),每学年均执教过校级公开课。

三、一级教师(一)具有较强的教育能力,能根据任教学科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设计教学活动,并将思想道德教育渗透于课内外活动中;(二)扎实掌握任教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任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好;(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四)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近四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中一、中高评职称条件条件

中一、中高评职称条件条件

申报等中专讲师、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简明表
附1、因师德问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两年内不能推荐晋升教师职称;有赌博、体罚、有偿家教、经济、生活等问题的不得推荐。

2、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普通话;
3、6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计算机。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免继续教育学分。

5、职称外语除14种免考对象外,其他中专讲师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

6、对于必备条件获奖论文城区的界定:诸暨中学、二高、四个直属初中、实验小学集团、浣江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进修学校、特殊学校、暨阳教办老城区(除新城区三个片的学校外)。

申报中学高级、中专高讲、小中高教师职务评审条件简明表
2、55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普通话;
1、6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教师免考计算机。

4、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免继续教育学分。

5、职称外语除14种免考对象外,其他中专高讲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

申报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1、职称外语不作要求2、教师资格不需具备3、普通话按规定年龄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其他按文件规定办理。

二中教师职评综合评价细则

二中教师职评综合评价细则

二中教师职评综合评价细则
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规定,二中教师职评综合评价细则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价:
1. 教育责任:教师应对学生成长负有教育责任,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师对学生学业、思想品德、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引导和关注程度。

2.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学技能,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的多样性、教学资源的优化利用程度等。

3. 教育创新:教师应积极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与新模式,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师的创新实践成果、教学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4. 教师发展:教师应具备不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识,评价指标可以包括教师参加培训和研修的情况、参与教研和学科建设的积极性等。

5. 学生成绩:教师的教学质量应与学生成绩有一定的关联,评价指标可以通过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学业进步情况来反映。

6.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学生对教师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师个人素质的满意度等。

7. 教师业务发表:教师在学术研究和教育管理方面的业务发表情况也可以作为综合评价的考量因素之一。

评价细则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师职业发展的要求进行具体制定,对于每个评价指标可以设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和权重,以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和科学。

同时,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发展和激励的参考依据,为教师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和帮助。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条件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条件

天津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条件根据《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现将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条件规定如下:一、基本条件申报中、小学教师职务的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

任职期间业绩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标准,并能履行所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的职责。

二、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学高级教师需同时具备以下七个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任教年限十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任教年限十二年以上。

后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前后任教年限十五年以上;后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前后任教年限十七年以上。

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的新理论、新知识,并具有追踪本学科专业知识发展水平的能力,对本学科有研究和专长。

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1)具有熟练地运用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能力。

(2)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理论,并能正确地运用于教学实践。

(3)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切实指导中、初级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有较强的咨询答疑能力,效果显著。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能深刻理解、领会并全面掌握所任学科教学大纲要求,熟悉各年级的教材结构、地位、作用及其内在联系,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工作。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形成自己的特色。

4.具有对本学科各种层次的测试题进行命题、评价及分析的能力。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和教研、进修活动,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1)参加过正式的本科后研究班学习或参加过市级在职定期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参加市、区(县)组织的各类教学研究活动,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3)进行过校级以上的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等教学活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好。

2020年评审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

2020年评审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

2020年评审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2020年评审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2020年评审中学一级、中学高级教师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中学一级教师评审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基本条件(5个条件都要具必备)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2、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需有4年及以上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级;3、按规定参加完成教育部门的继续教育和人社部门的公需科目教育(提供教育部门的继续教育证和人社部门的继续教育证);4、中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好;5、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1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

业绩条件(3个条件都要具备,今年为实行职评新政策的第一年,如具备第1、2条,没有第3条,可按过渡人员申报,过渡人员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工作业绩不具备素质教育、课程改革与教科研要求的人员,须在评委会组织的讲课答辩中名次位列同类人员的前85以内)1、城市教师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

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城市学校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1)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1次或县级2次;(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2次。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2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2篇)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范文中高级教师是教师职业中的重要岗位,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为了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需要按照一定的细则进行评定。

下面是一份关于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范文,供参考。

一、评审目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旨在认定教师职业中具有中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以推动教师职业素质的提升和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评审标准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标准主要包括教学水平、教育研究和教育贡献三个方面。

1. 教学水平(1)教学能力: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具有良好的课堂管理能力和教学组织能力。

(2)教学效果:能够使学生学有所得,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际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

(3)学科建设: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工作,能够提出合理的学科教学改革措施,并能够有效实施和推广。

2. 教育研究(1)研究能力:具备较高的科研水平,能够独立开展教育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2)研究项目: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能够提出有一定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3)研究成果:在教育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包括发表论文、著作、专利等。

3. 教育贡献(1)教育管理:在学校的教学管理岗位上表现出色,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为学校的教学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2)师德师风: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尊重学生,为学生树立榜样。

(3)社会贡献:积极参与社会教育工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

三、评审程序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程序如下:1. 申报材料准备:申报人根据评审细则,准备个人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研究成果、教学反馈、学生评价等。

2. 评审委员会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评估其在教学水平、教育研究和教育贡献方面的表现。

3. 口头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口头答辩,了解其在教学、研究和贡献方面的具体情况。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

教师系列职称评分细则一、教师系列职称的等级划分:1.助教:从事教学工作不满1年;2.讲师:从事教学工作1-5年;3.副教授:从事教学工作5-10年,有较高教学水平;4.教授: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经验。

二、教学能力评分细则:1.教学内容准备:准备充分的教学计划,能够清晰明了地传授知识和技能;2.教学方法: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能够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3.教学效果: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学习成绩明显提高;4.课堂管理:能够有效管理课堂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的环境和氛围良好;5.教学创新: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创新,并取得一定的成果;6.教材建设:能够编写或参与教材的编写工作,为教学提供良好的参考资料。

三、科研能力评分细则:1.科研成果:发表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论文或获得专利证书;2.科研项目:主持或参与一定数量和质量的科研项目;3.学术地位:在学术界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4.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与同行进行学术讨论和交流;5.学术荣誉:获得学术界的一些荣誉和奖励;6.研究团队:参与或组建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科研团队。

四、教务管理能力评分细则:1.教务工作组织:能够有效组织和安排教务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2.教务政策执行:能够准确执行教务政策,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3.教师评估和考核:能够参与教师评估和考核工作,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4.学生管理:能够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籍管理、班级管理等;5.教务信息管理:能够精确记录和管理教务信息,确保教务工作的及时和准确。

五、师德师风评分细则:1.遵守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正直诚实;2.爱岗敬业:对教学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感,认真负责;3.师生关系:与学生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发展和成长;4.学术诚信:严格遵守学术诚信规范,不进行学术造假和抄袭行为;5.团队合作: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与同事和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是指对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进行评定的具体细则和规定。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的主要内容:
1. 权威性依据:评定细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规定。

2. 评定要求:明确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要求,包括教学工作成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要求。

3. 评定条件: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条件,包括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学历、学术水平、职业素质等方面的条件。

4. 评定程序:规定中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程序,包括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提交、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公示等程序。

5. 评定标准:明确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的具体标准,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师德表现等方面的标准。

6. 评定结果:规定评定结果的发放和公示程序,包括评定等级的确定和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可能会因地区、院校或学科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的细则要根据相关教育机构的规定来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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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等级标准

教师等级标准

教师等级标准摘要:一、引言二、教师等级标准的意义三、教师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1.初级教师2.中级教师3.高级教师4.特级教师四、教师等级标准的实施1.选拔与晋升机制2.激励与约束作用五、教师等级标准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六、教师等级标准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正文:【引言】教师等级标准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一项重要的评价制度,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的教师,激励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从而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教师等级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其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

【教师等级标准的意义】教师等级标准是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一种评价,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教师等级标准,可以激励教师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师队伍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家和社会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教师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教师等级标准根据教师的资历、教育教学能力、学术水平等因素,将教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等级。

1.初级教师:指具备教师资格,刚参加工作的教师。

他们需要通过一定时间的实践锻炼,积累教育教学经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2.中级教师: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具有一定教育教学成果的教师。

他们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高级教师:指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具有较高影响力的教师。

他们应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4.特级教师:指在教育教学领域取得了卓越成就,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教师。

他们应具备极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教师等级标准的实施】教师等级标准的实施主要包括选拔与晋升机制以及激励与约束作用。

选拔与晋升机制应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与约束作用则体现在教师等级标准的评价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的职业发展,从而激发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

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定细则一、综合考核评分标准1. 教学能力评分标准:(1)教学设计与教学准备;(2)教学引导与组织;(3)教学实施与效果;(4)教学创新与研究。

2. 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标准:(1)教育教学思想的创新与引领;(2)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与成果;(3)承担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情况;(4)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情况。

3. 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标准:(1)课程工作组织与管理;(2)学科团队建设与管理;(3)教学评价与督导管理;(4)教育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

二、结果评定等级划分1. 优秀:(1)教学能力评分达到满分;(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达到满分;(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达到满分。

2. 良好:(1)教学能力评分在80%以上;(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在80%以上;(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在80%以上。

3. 合格:(1)教学能力评分在60%以上;(2)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评分在60%以上;(3)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分在60%以上。

三、评定方式及流程1. 评定方式:(1)个人自评;(2)同事评议;(3)学生评价;(4)上级主管部门评价。

2. 评定流程:(1)个人自评:评定者填写个人自评表,详细描述自己在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方面的情况。

(2)同事评议:评定者提交同事评议表,由教研组或学科组成员对其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进行评议。

(3)学生评价:评定者提供学生评价表,由学生对其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方法进行评价。

(4)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评定者提供上级主管部门评价表,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5)评定结果汇总:根据个人自评、同事评议、学生评价和上级主管部门评价的结果,对其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定。

四、评定结果的使用和管理1. 评定结果的使用:(1)评定结果将作为晋级或职称升级的依据;(2)评定结果将用于对教师进行奖惩、褒扬和职务调整。

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划分标准十三级

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划分标准十三级

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划分标准十三级
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划分标准通常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中国教师专业技术等级划分标准十三级的简要说明:
1. 初级教师:本科毕业、通过教师资格考试、顺利完成教师实习等。

2. 二级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表现良好。

3. 一级教师: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能力较强。

4. 高级教师:在学科和职业发展方面有突出成就,并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

5. 中级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在学科教学、教育研究或教育管理方面有明显的成绩。

6. 副高级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以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为主的研究成果一流。

7. 高级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对学科领域具有深入研究,且在教学方面有较高水平。

8. 教育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是在学科研究和教学方面水平最
高的教师。

9. 教授级高级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是在学科研究和教学方面水平高的专家教师。

10. 特级教师:在教育领域有重要影响力和突出贡献的杰出教师。

11. 教育专家:具有卓越的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经验,对教育领域有重要影响力。

12. 教育大师:在教育领域具有极高的威望和声望,具备对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深刻洞察。

13. 教育楷模:在教育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为教育事业作出杰出贡献,并受到广泛的认可和尊敬。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级、高级教师精华部分)

最新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中级、高级教师精华部分)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五条基本条件(二)坚持以德为先。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六)任现职以来,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十二条为鼓励优秀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任现职以来获得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国家学术技术称号、中原名师或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获得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申报高级教师职称时,聘任年限可适当放宽1-2年。

第四章绿色通道第十四条任现职以来获得以下业绩之一的人员,经省人社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一)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综合表彰;(二)国家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完成人(限前6名);(三)中原名师;(四)省级名师、教师节期间综合表彰的河南省优秀教师或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同时获得省基础教研室规范组织的省优质课一等奖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不再执行。

河南省中小学一、二、三级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第三章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聘任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二)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职称并聘任二级教师4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体育、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育等6个特殊专业(以下简称“特殊专业”),聘任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职称。

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评审标准

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围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不得申报;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第十二条高级教师一、学历及资历条件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教师晋级评价标准

教师晋级评价标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第二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四)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

截至申报当年年底35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符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但不符合专业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40周岁的人员,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40周岁的人员,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8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第五章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十二条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

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具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

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的校(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教师评职称是指我国教师职称的评定方法。

该评定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这一规定提高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做法,提高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从侧面反映了国家对于教育行业的大力支持。

全国教师职称评定标准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其评定条件各不相同。

评定教师职称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时,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正高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工作经验: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专科:具备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本科:具有本科、硕士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3、博士:具有博士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一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中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2、专科: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3、本科:具有本科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4、硕士:具有硕士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5、博士:具有博士学历。

二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中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2、专科:具有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3、本科:具有本科或学士学位,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4、硕士:具有硕士学历。

三级教师的评定条件是:1、中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专科: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特殊条件是(具备条件之二):1、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2、承担示范课程: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表彰荣誉: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4、文学成就: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师职级是什么

教师职级是什么

教师职级是什么教师职级就是教师职称。

1、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

2、评审标准(1)思想品德标准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知识水平标准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3)专业能力标准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改革;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4)业绩成果标准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开发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扩展资料根据《各省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六、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中学高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承担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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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某市某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某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某年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累计从事教师专业技术工作某年以上,并在小学一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五、根据《关于某某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评聘的,只计算其在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期间聘任一级教师的教学经历,在民办学校任教经历及在公办学校临聘任教经历不能视同一级教师任职经历。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学年需完成继续教育某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某学时,专业科目培训某学时,选修科目(校本)培训某学时。

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评聘时,任现职经历要求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近三年(某某一某某学年度)不少于某学时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盖有某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印章,没有该印章视为无效证明)。

第五条身心健康条件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三章专业条件一、育人工作(一)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教师同行评价高。

(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某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某年以上(硕士研究生从教以来某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某年以上)。

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思想道德教育成效比较突出。

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绩比较突出,有优秀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某次,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县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现任的科组长,在任科组长期间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前提下(学校提供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申报副高级职称的,要求累计有某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加上做科组长的年限达某年以上。

(五)担任共青团专职书记、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学校正职校长、正职党委(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

(六)任现职以来担任学校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可凭学校证明,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由任教学校提供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

(七)现任的人事干部及其他干事,在任干事期间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前提下(学校提供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要求要有某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加上做干事的年限达某年以上。

二、课程教学(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

教学方式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所教班级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业绩显著。

学生成绩合格率、进步率提高明显或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任现职以来,周课时量符合某省有关文件的规定,胜任初中循环教学某次以上或担任初三把关教师某年以上。

每年承担校级以上的公开课某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开设过教学示范或观摩课某次(不含讲座),或获得县级以上教学比赛奖。

对循环教学的补充要求是: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科目任教三年视作一次循环。

(三)能独立开设活动课程、选修课程或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

(四)学生对教学的满意度高(满意率不低于某%)。

三、教研科研(一)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高水平成果,并在教学实践中得到推广运用,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二)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某名)本学科的县级(区级)以上课题,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

任现职期间主持或参与(排名前某)两项本学科的校级课题,从同意立项到结题至少满某学年以上。

需具有立项证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结题报告,通过结题验收或成果鉴定,取得水平较高的研究成果,并善于把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的,可按一项区级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成果计算。

非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的立项课题,只能视为校级课题。

(《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某人社发【某某】某某号)(三)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正式出版本学科教育教学著作某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某万字)。

2.本学科相关教育教学论文某篇(独立完成),其中某篇育人方面的论文,至少某篇专业论文在刊物发表或在县级(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附主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某篇本学科教育教学内容且在校级刊物发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论文,可按一篇区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计算。

(《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某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某人社发【某某】某某号)四、示范引领(一)任现职以来,积极承担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为同行作出示范,获得好评。

申报人需具备承担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的能力和经历,为同行作出示范引领。

申报人在出具曾经承担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任务的证明时,须同时出具当时主办单位的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活动照片等原始材料。

(二)能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的作用,在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培养青年教师(师徒结对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任现职以来,曾获得区级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

(四)根据《关于某某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对高级教师申报条件之一的“曾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范围和类别明确以下:由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独立组织推荐评选的,包括以下三类项目及名称:某、教师节表彰类:省南粤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模范、十佳校长、十佳师德标兵、十佳青年教师、优秀督学、教育改革年度人物、教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年度教师及其提名奖、师德标兵、优秀校(园)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优秀安全主任、优秀安全工作者。

某、“名师工程”类:名校(园)长、教育科研专家、名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

某、教学奖励类:中考先进个人、高考先进个人、初中教学先进个人、高中教学先进个人。

某、辅导员类:优秀团委书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某市某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并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二条思想品德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团队合作、改革创新精神。

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一)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的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其中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某年内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五、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某年以上。

六、根据《关于某某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规定,全日制博士生毕业入职教师的教学经历视同为一级教师教学经历,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入职教师的教学经历视同为二级教师教学经历。

大学本科学(或学士学位)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须通过法定评聘程序获得二级教师资格后开始计算二级教师岗位任教年限。

民办学校的教师、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含劳务派遣),其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从教经历可视同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经历,可累计计算。

第四条继续教育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每学年需完成继续教育某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某学时,专业科目培训某学时,选修科目(校本)培训某学时。

中小学教师在申报职称评聘时,任现职经历要求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近三年(某某一某某学年度)不少于某某学时的继续教育有效证明(盖有某市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印章,没有该印章视为无效证明)。

第五条身心健康条件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心健康条件。

第三章专业条件一、育人工作(一)能根据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水平开展育人工作,在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优秀。

教师同行评价较高。

(二)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某年以上(博士某年以上,硕士某年以上)。

在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方面成效比较明显,有质量较高的育人经验总结材料或案例。

(三)所带班级获得校级集体荣誉,或个人获得与德育(班主任)工作相关的校级荣誉称号。

(四)现任的科组长,在任科组长期间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前提下(学校提供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申报中级职称的,要求累计有某年及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加上做科组长的年限达某年以上。

(五)任现职以来担任校级领导、学校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工作某年以上,凭学校证明,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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