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与职责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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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学生、教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临床学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教育教学为中心,积极培养医学人才。
第四条临床学院实行民主管理,尊重师生权利,倡导团结协作,共同推动学院发展。
第五条学院设立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全院教职工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工作纪律。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六条学院全体学生应尊重师长,遵纪守法,严守纪律,努力学习,提高专业素质。
第七条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八条学院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学生档案,综合考评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不得违反学校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条学院设立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学生的问题和困难。
第三章教职工管理第十一条教职工应恪尽职守,热爱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十二条教职工应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教职工应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第十四条学院设立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教职工的工作安排和教学活动的管理。
第十五条学院注重教职工的培训和发展,建立健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六条学院实施教学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水平。
第十七条学院制定教学计划,确保课程设置科学合理,教学内容丰富全面。
第十八条学院加强教学评估工作,定期对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九条学院鼓励创新教学方法,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条学院设立教学研究部门,促进教师教学研究,推动教学改革和发展。
第五章后勤管理第二十一条学院加强后勤管理,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师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第二十二条学院设立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院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转。
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
![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b101f26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21.png)
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床医学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扎实的临床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2. 培养学生具有独立开展临床诊疗工作的能力;3. 培养学生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三、教学内容1. 临床医学基础知识教学: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2. 临床医学技能培训:包括医学影像学、临床检验技术、临床操作技能等;3. 临床实习:学生在医院临床科室进行实习,参与真实患者的诊疗工作。
四、教学组织1. 教学计划:每学期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度、考核安排等;2. 教学团队:配备专业的教师团队,包括主治医师、教授等,负责学生的教学工作;3. 实习安排: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习需求,合理安排学生在不同科室的实习。
五、教学管理1. 学生考勤:学生每天按时到达实习科室报到,不得早退、迟到;2. 教学秩序:教师和学生要相互尊重,遵守教学纪律,保持教学秩序;3. 学生考核:定期组织考试、考核学生的学习情况,对不合格学生进行必要的补救措施。
六、教学评价1. 学生评价:定期进行学生的表现评价,包括学习成绩、实习表现等;2. 教师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态度进行评价,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3. 教学效果评价:每学期进行教学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七、违纪处理1. 学生违纪:学生如旷课、作弊等违反教学纪律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2. 教师违纪:教师如不认真履行教学职责,影响学生学习的,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附则1. 本规章制度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必须严格执行;2. 如有变更,须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3.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临床医学教学工作。
以上即为临床医学教学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教师与学生认真遵守,共同努力,办好医学教育。
教师管理制度之教师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
![教师管理制度之教师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ccbb8efcba4cf7ec4afe04a1b0717fd5360cb291.png)
教师管理制度之教师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教师管理制度是学校制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教师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是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下面就对教师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进行详细阐述。
一、教师的工作内容1.教师教学教学是教师的主要工作之一。
教师需要根据不同年级和学科的不同要求,制定出不同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落实好教学任务。
教师还需要对学生进行适宜的教育教学,不断调整和改进自己的授课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
2.教师科研教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探索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进行实证研究。
在科研过程中,教师需要熟练掌握相关的研究方法和技能,掌握理论知识,逐步提高研究水平,以更好地应对教学实践中面临的各种问题。
3.教师管理教师不仅需要管理好自己的班级,还需要参与学校管理。
教师需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管理、课程管理、考核管理、学生管理等,全面掌握学生、课堂和学校的情况,提供专业性的建议和方案,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
4.教师辅导教师需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发现学生的潜力和特长,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有效的辅导和帮助。
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自我实现和终身发展,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使他们能够在学业上和生活中不断超越自我。
二、教师的工作职责1.教育教学教师的首要职责是教学工作。
教师应根据不同的年级和学科的不同要求,精心备课,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及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
2.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教师的职责还包括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教师需要关心学生的个性发展,旨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进步思想和职业精神,使他们能够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有所作为。
3.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作为一名合格的老师,除了拥有扎实的教学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外,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不断修正和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积极参加各项教学讲座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中医医院带教管理制度
![中医医院带教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97ce515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f5.png)
一、总则为了提高中医医院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中医人才,规范中医临床带教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医教育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以提高中医临床技能为宗旨。
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中医思维和临床实践能力。
3. 遵循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4. 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带教组织与职责1. 医院成立带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带教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各科室设立带教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本科室带教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带教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4. 带教教师应严格遵守带教制度,认真履行带教职责,确保带教质量。
四、带教内容与方式1. 带教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五官科学等。
2. 带教方式:(1)临床带教:带教教师带领学生在临床一线进行实践操作,指导学生进行病例分析、诊断、治疗和护理。
(2)专题讲座:定期组织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教授为学生讲授中医理论知识。
(3)技能培训:开展中医临床技能培训,提高学生的中医操作技能。
(4)学术交流:组织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五、带教考核与评价1. 带教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
2. 过程考核包括带教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3. 结果考核包括学生的中医理论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毕业论文等方面。
4. 带教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带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科室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带教工作顺利开展。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予以严肃处理。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https://img.taocdn.com/s3/m/12ab5926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6a.png)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学院内部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临床学院的教职员工、学生,均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临床学院院长为本院的最高管理者,负责院内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第四条临床学院教职员工应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教学任务,教学研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五条临床学院学生应尊重教职员工,尊重学习,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临床学院教师应按时备课、上课,严格掌握学术水平,为学生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料。
第七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取消或更改课程内容,确保教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学院应定期进行教师考核,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指导和培训。
第九条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生考核制度,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鼓励学生自主学习,提高学习主动性。
第十条学生在课堂上应专心听讲,不得打瞌睡、玩手机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认真执行医疗制度,服从主治医生的指导,认真记录病情,保护患者隐私。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打架等行为,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在校外活动期间,学生应注重自身形象,不得损害学校声誉,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在社交媒体上发表言论时应谨慎,不得泄露学院内部信息,否则将被纪律处分。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异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给予表扬,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停课休学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违法的行为,学院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给予相应的惩处。
第五章其他第十九条学院规章制度的修改应提前征求相关人员的意见,听取教职员工、学生的意见,并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修改生效。
第二十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院长所有。
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制度
![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8300f4c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f9.png)
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床部门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药剂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临床部门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严谨治医、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临床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二、临床部门组织结构及职责第五条临床部门设有一位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临床部门设立医疗小组,每个小组有一位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临床部门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组织制定临床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二)组织实施临床部门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三)组织协调临床部门各项工作;(四)组织临床部门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五)组织临床部门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六)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医疗小组组长职责:(一)组织本小组开展日常临床工作;(二)负责本小组患者的诊疗和护理工作;(三)组织本小组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四)组织本小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工作;(五)完成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医生职责:(一)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二)参与患者的抢救工作;(三)填写病历和处方;(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护士职责:(一)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二)参与患者的抢救工作;(三)填写护理记录;(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技师职责:(一)负责临床检查和治疗工作;(二)参与患者的抢救工作;(三)填写检查和治疗记录;(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药剂人员职责:(一)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销售工作;(二)负责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三)参与临床部门的药物治疗工作;(四)参加的业务培训和学习;(五)完成上级医生和部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临床医学教学主任的工作职责
![临床医学教学主任的工作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e9dce87a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b7.png)
临床医学教学主任的工作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科主任是本科诊疗质量与病人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院长负责。
二、定期讨论本科在贯彻医疗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三、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四、领导本科人员,完成门诊、急诊、住院患者的诊治工作和院内外会诊工作。
应用“临床诊疗规范(常规)”指导诊疗活动,并规范诊疗行为。
五、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六、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七、保证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在本科贯彻、执行。
制定具有本科特点、符合本学科发展规律的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执行。
严防并及时处理医疗差错。
八、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临床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一、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二、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参加院外会诊和病例讨论会。
三、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四、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六、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七、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八、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与职责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与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81467b7b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28.png)
临床教学管理制度与职责第一章教学管理制度一、实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与程序为了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医院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毕业实计划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教学管理程序与规范,供教学工作中执行。
以下各项工作的实施以科室为单位执行,由科秘书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实施。
不设科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
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或拟提出建议,请各科主任、科秘书和带教老师向医务股反映,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一)实轮科登记1、全院实生统一使用《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实轮科登记卡》作实轮科登记。
2、本卡由实小组长保存,入科时凭卡到科室集体报到,科秘书在登记卡上签名后安排实。
小组长于报到2天内将本卡送医务股阅签。
3、出科时小组长将组员的登记卡逐一交带教老师签名并记录考勤情况。
4、实竣事时各院校实组长收齐各小组的轮科登记卡交医务股保存。
5、各科科秘书负责实生的出、入科教育并经常检查实生的实情况。
对于实生不按计划轮科的情况要及时发现、纠正,并向医务股报告。
6、医务股定期(教学行政查房)或不定期检查实生轮科及科室管理的情况。
(二)实生请假审批登记1、全院实生统一使用《XXX实生请假审批登记卡》进行告假、销假的审批登记。
实期间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准告假。
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2、告假0.5—1天经科主任或科秘书审批;告假1天以上(3天以内)经科主任审批后报医务股审批;告假3天以上(含3天)先经学院审批,再报科主任、医务股备案。
病假须附病假单。
用其他方式告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处理。
3、外语等级考试、考研、专升本考试、学校集体活动或集体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可由实组长凭有关通知直接到医务股办理集体请假(在审批登记卡上注明),免去科室告假手续。
小组长应在办妥手续后知会科秘书。
4、假期竣事,应分别于24小时和48小时内向科秘书及医务股销假。
5、见工择业限假14天,可累积用假。
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的意见
![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b1f4ae0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1d.png)
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3.05•【文号】•【施行日期】1999.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国家中医药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的意见(1999年3月5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加强高等中医教育临床教学工作,培养适应21世纪需求的高素质中医人才,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对临床教学工作的领导1、临床教学是高等中医教育中医类专业教学重要的环节。
中医学实践性强,搞好临床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是实现以培养中医师为目标,造就合格中医人才的基本保证。
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主管部门、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要从全面适应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等中医药人才需求的战略高度出发,提高振兴中医、教育优先和临床教学对培养高质量中医人才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育人观念和教学意识,把加强临床教学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2、高等中医药院校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中医主管部门、高等中医药院校共同组成的中医临床教学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指导和调控临床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统筹本地区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定期研究解决临床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同时建立由中医主管部门的职能部门、高等中医药院校和临床教学基地参加的临床教学工作委员会,加强临床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3、各级卫生行政和中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临床教学工作的政策指导与检查监督。
在医院管理综合指标中,要把临床教学工作的地位与评价摆到重要位置,作为医院考核、评审的重要内容和指标。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医主管部门审定建立的临床教学基地,要按《高等中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每3~5年进行一次认可性评估,实行滚动式管理。
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ca0b2ec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91.png)
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教学医院的管理和运行,加强教学医院的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综合实力,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临床教学医院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临床教学医院的医务人员、病患及来访者。
第三条临床教学医院的管理原则为科学规范、人性管理、质量第一、以人为本。
第四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医德医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守医疗纪律。
第五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坚持教学、科研、医疗三位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六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岗位设置、任职、培训和考评制度,制定医务人员科研、教学、临床工作等相关标准。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院内工作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当保守病人的病情和隐私,严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勤奋努力,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参加科研、教学等工作,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病患管理第十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建立明确的病患管理制度,保障病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一条病患应当如实提供病史、诉求等相关信息,服从医生的诊疗建议,配合完成检查治疗。
第十二条病患应当保持医院公共秩序,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
第十三条医疗过程中如有异议,病患应当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来访者管理第十四条来访者应当尊重医生和护士,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得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来访者应当在医院指定区域等候,如有需要可向医院工作人员咨询。
第十六条来访者不得在医院内私自拍照、录像,不得传播医院内部信息。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七条临床教学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医疗工作安全稳定进行。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加强卫生保洁工作,确保医院环境整洁卫生。
临床医技各科工作制度
![临床医技各科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bcbf14fb6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df.png)
临床医技各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临床医技各科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检验科工作制度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检验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
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程,由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临床检验工作。
有计划对在职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及考核。
3. 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检验方面)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 承担并完成医院交给的有关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
5. 检验申请单(含电子申请单)由医师逐项清楚填写,急诊检验应有特殊标志,检验申请单必须有申请医生签名或唯一标识。
6. 接收标本时,检验科工作人员应检查申请单填写、采集的标本是否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可拒收。
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处理及保管。
7. 建立标本采集、运送、签收、核查、保存制度和工作流程。
严格检验报告授权制度和审签、发放制度(检验报告双签,急诊报告除外。
电子签名有效),建立检验危急值”处理程序,保障医疗安全。
检验科应明确出报告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报告。
8. 登记或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
三、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制度,科主任是临床输血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输血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输血管理要求,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3.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培训合格证书。
4. 建立并执行血液制品采购、验收、储存、发放、使用、报废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5. 输血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风险,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输血。
6.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做好输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17de4ec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59.png)
临床教学各规章制度一、总则1.1、为规范临床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本规章制度制定之目的,是确保临床教学的有序进行,保障医学生在临床实践中的安全和学术规范。
1.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学院医学生在各临床科室的临床教学活动。
1.3、临床教学由医学院教学管理部门、各临床科室和指导教师共同组织进行。
二、教学管理部门的职责2.1、教学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临床教学的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确保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2、教学管理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各临床科室和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3、教学管理部门要及时记录学生的临床教学情况,及时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表现。
2.4、教学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教师研讨会和教学检查会,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提升教学水平。
三、临床科室的职责3.1、各临床科室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好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工作,确保教学时间和教学内容的落实。
3.2、各临床科室要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实践条件,保障医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3.3、各临床科室要配备足够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教学能力。
3.4、各临床科室要定期评估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进展,及时调整教学计划,提升教学效果。
四、指导教师的职责4.1、指导教师要全面了解医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性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引导医学生有效学习。
4.2、指导教师要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医学思维。
4.3、指导教师要积极参与临床教学的评价工作,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给予及时的反馈和建议。
4.4、指导教师要关注医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职业发展,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支持,促进医学生全面成长。
五、医学生的权利与义务5.1、医学生有权要求指导教师提供有效的教学指导,保障自身在临床教学中的权益。
5.2、医学生应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临床教学活动,遵守教学规章制度,维护医学教育的秩序和尊严。
5.3、医学生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医疗秘密,尊重病人的人格尊严,做到医德医风和谐。
医院临床教学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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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教学岗位工作职责第一章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工作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医院临床教学工作。
2.指导科教科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督促医院各级教学管理机构对教学进行有效的管理。
4.每学年定期召开二次或以上的教学工作会议。
5.积极参加教学检查工作,指导教学工作的开展。
6.协调各级教学管理及教学实施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科教科工作职责1.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科研、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等。
2.拟定教学、科研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和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
3.深入各教学组、科研课题组,了解,检查,督促教学,科研计划执行的情况,并对教学科研管理进行指导,不断改善工作。
4.负责具体安排在职人员的院内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并搞好考核鉴定。
5.组织科内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管理水平。
6.负责医学院(校)临床理论授课、实习、见习教学的安排和检查,并认真完成鉴定工作。
7.负责各级学术活动的审批、举办、管理等工作。
8.负责医院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科教科科长职责在分管院长、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教学、科研、继续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学科建设及工作对应的对外联络等各项管理工作。
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执行院长办公会决议和院长的决定。
1.规范科教科内部的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
2.负责建立和完善医院教学管理制度与规范,组织监督、总结和反馈各临床及医技科室的教学执行情况;认真配合和执行各教学学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教学任务,协调好医院与学院的关系;认真组织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充分调动各教研室开展各项教学工作。
3.在市区两级科教处的领导下,有计划的组织全院医技人员开展各项科研的立项、结题、成果转化以及宣传工作,制定好相关的奖惩制度以及科研试剂耗材的申购、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
临床带教老师岗位职责
![临床带教老师岗位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7389b971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3b.png)
临床带教老师岗位职责
1.督促进修、实习、见习生遵守我院及科室有关规章制度。
2.指导进修、实习、见习生正确处理各方面的人际关系(包括与医护人员、患者及同学之间),动态了解并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进修、实习、见习生入科时,带教教师要做好入科前教育以及入科时技术评价。
在带习过程中,带教老师应尽可能地为他们多创造条件增加其学习、动手的机会,学生在无老师带教情况下不得单独操作。
4.各带教教师按照带教工作计划带教。
在带教过程中应通过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小讲课、床旁示教、模拟教学等方法进行教学。
及时检查学习情况以及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
5.科室带教教师每月至少应安排1次以上讲课,讲授专业理论、技术和操作,重点应讲述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
6.实施带教教师负责制,进修、实习、见习人员学习计划的落实、教学、科室内管理、医疗行为的规范等,由带教教师负主要责任,科室领导负领导责任。
7.未取得相应准入资格的职工和进修、实习、见习所开出的各类医疗文书,必须经带教教师审查和签名后方生效。
带教教师必须指导每个进修、实习、见习医生在各临床科室实习期间完成医疗文件的书写。
8.新病人(包括他科转来的病人)入院后,进修、实习、见习生在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等工作时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不得擅自进行技术操作和手术。
对病人和家属介绍病情时,应按照带教教师的医嘱解说,不得擅自向病人泄露需要保密的病情、检验项目、程序和结果等。
9.实习生出科时要进行理论、操作考试、综合素质评分及实习鉴定,不合格者要补考。
10.自我总结,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自我。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https://img.taocdn.com/s3/m/8165da01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99.png)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学院的管理和教学秩序,树立科学、严谨、规范的管理制度,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师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临床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尊重学术规范,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管理制度,并严禁任何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是本院实施教学管理的根本机构。
各教学单位、教研室、实验室等应当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五条临床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园秩序,不得有损学校和学院的声誉。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六条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学院的教学工作,保障教学质量,并定期对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学院教学单位应当按照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任课教师应当认真备课,讲课内容应与教学大纲相符合,教学方法应多样化,注重启发学生思维。
第九条学生应当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互动,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并遵守学术诚信规范。
第十条临床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行为进行考核,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并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
第三章实践教学第十一条临床学院实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充分的实践机会。
第十二条学院将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和考核范围,学生要按照学院的安排参加实践教学活动,严禁私自脱离实践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地点应当符合教学要求,学院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并确保教学安全。
第十四条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指导学生开展实践工作。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十五条临床学院重视科学研究工作,鼓励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六条学院设立科研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科研工作,指导教职工和学生参与科研项目。
第十七条学院应当为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支持,如实验室设施、科研经费等。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bad8da61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1f.png)
临床学院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临床学院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临床学院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体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
第五条临床学院应当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临床学院办公室所有。
第七条所有师生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八条临床学院的教学工作应当遵循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注重学生素质培养,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临床学院每学期应当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教学安排。
第十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二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教学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第三章科研管理第十三条临床学院的科研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研究的方法,尊重科研人员的创新精神,提高科研水平。
第十四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十五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诚信制度,杜绝学术造假行为。
第十六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科研管理,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结题和考核工作。
第四章行政管理第十七条临床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策法规,加强组织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八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监督。
第十九条临床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条临床学院应当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二十一条师生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三)违反公共秩序的;(四)有严重失职行为的;(五)有其他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的。
临床护理教学督导制度
![临床护理教学督导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90d7313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c6.png)
临床护理教学督导制度
一、总则
1.推行教学督导制,是强化护理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使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2.临床护理教学督导工作应坚持以评促建、评建并举、重在导向和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护理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
组长由护理部主任担任,组员聘请院内临床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熟悉教学流程、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护士长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能是对科室教学质量(带教老师的教学质量、实习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分析、反馈、督促、评价及指导。
2.对护理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护理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供依据和建议。
3.对教学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并提出解决方案。
医院教育科规章制度
![医院教育科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1f00b77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ee.png)
医院教育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教育工作水平,规范教育科管理,促进医院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是医院教育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医院内的各类医学教育工作。
第三条教育科的工作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医院内的各类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促进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确保医院内部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教育科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医院内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培训班、讲座等;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医护人员;策划和组织科研成果展示活动等。
第五条教育科负责人由医院领导任命,实行负责制。
教育科全体工作人员应服从教育科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
第二章教育科内部管理第六条教育科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负责领导教育科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人员协助主任和副主任进行具体工作。
第七条教育科内设办公室,教育科主任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教育科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管理流程、工作分工、绩效考核等,确保教育科内部管理有序。
第九条教育科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讨论问题和解决方案,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教育科应与其他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共同促进医院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医护人员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教育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技能的提升等。
第十二条教育科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医护人员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全面、有针对性。
第十三条教育科应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提高医护人员的学习质量。
第十四条教育科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学习和培训成果,为其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第十五条教育科应建立健全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其学习和培训情况,为其个人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四章医院内部教学和科研第十六条教育科应积极组织医院内部的各类教学和科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病例讨论、学术讲座、科研论文撰写等。
医院教学管理职责(科教科长、教学秘书、科教干事)
![医院教学管理职责(科教科长、教学秘书、科教干事)](https://img.taocdn.com/s3/m/a2769027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17.png)
科教科科长教学职责1.在分管临床教学工作的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教学教研、教师培训工作。
2.拟定有关教学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后实施,组织实施全院的临床教学日常工作,并定期检查及时总结、汇报。
3.负责与高等医学院校的有关教学事务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
4.审核临床教师资格,完成带教老师考核。
5.建立、健全教学和实习档案,安排各医学院校实习医师的实习工作事宜。
6.编制各医学院校实习医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表及检查落实情况。
7.深入教学实践,检查、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情况。
8.组织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评估,组织评教评学,并将评估信息总结、反馈,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9.组织全院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召开全院教学经验交流会,组织教学成果申报。
10.主持科教科教学工作会议,落实、检查、监督每月教学工作计划。
11.组织全院教学工作年度检查评估工作,做好年度教学工作总结。
科教科教学干事职责1.常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2名。
2.在科教科科长的领导下,协助制定及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
3.深入教研室和有关科室,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4.做好教学文件的下达、上传工作,一切文件立册登记。
5.协助做好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医德医风教育和组织实习生公共训练课,每周抽查学生的纪律、病历书写等学习情况、宿舍卫生等。
6.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教学设施、教学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做好教学书籍、教学视听教材、教学软件的管理、使用登记工作。
7.做好实习生的毕业实习鉴定工作。
8.做好科教科科长交办的其他教学工作。
科教科教学干事职责9.常设专职教学管理人员1—2名。
10.在科教科科长的领导下,协助制定及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
11.深入教研室和有关科室,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12.做好教学文件的下达、上传工作,一切文件立册登记。
医学系工作制度
![医学系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1d14123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f2f6a7d.png)
医学系工作制度一、总则医学系是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的重要基地,为保证医学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效运行,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学系全体教职员工,全体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教学管理1. 医学系教学计划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制定,确保教学内容充实、严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 医学系应建立健全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评估等管理制度,保证教学质量。
3. 医学系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重视教师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医学系要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5. 医学系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
三、科研管理1. 医学系应加强科研组织管理,制定科研工作计划,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2. 医学系要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高科研效益。
3. 医学系要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4. 医学系要认真执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四、行政管理1. 医学系应建立健全行政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2. 医学系要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经费,确保资金安全。
3. 医学系要做好档案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保障系部运行的正常秩序。
4. 医学系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五、学生管理1. 医学系应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2. 医学系要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做好学生奖惩、资助、就业等工作。
3. 医学系要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医学系要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六、系部领导与教职工1. 医学系领导要加强自身建设,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好系部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 医学系教职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为医学教育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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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教学管理制度一、实习教学管理工作规范与程序为了规范教学管理,落实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保证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医院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毕业实习计划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教学管理程序与规范,供教学工作中执行。
以下各项工作的实施以科室为单位执行,由科秘书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实施。
不设科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
在执行中若发现问题,或拟提出建议,请各科主任、科秘书和带教老师向医务股反映,以便及时修改完善。
(一)实习轮科登记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习轮科登记卡》作实习轮科登记。
2、本卡由实习小组长保存,入科时凭卡到科室集体报到,科秘书在登记卡上签名后安排实习。
小组长于报到2天内将本卡送医务股阅签。
3、出科时小组长将组员的登记卡逐一交带教老师签名并记录考勤情况。
4、实习结束时各院校实习组长收齐各小组的轮科登记卡交医务股保存。
5、各科科秘书负责实习生的出、入科教育并经常检查实习生的实习情况。
对于实习生不按计划轮科的情况要及时发现、纠正,并向医务股报告。
6、医务股定期(教学行政查房)或不定期检查实习生轮科及科室管理的情况。
(二)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1、全院实习生统一使用《霍邱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卡》进行请假、销假的审批登记。
实习期间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准请假。
2、请假0.5—1天经科主任或科秘书审批;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经科主任审批后报医务股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先经学院审批,再报科主任、医务股备案。
病假须附病假单。
用其他方式请假的一律无效,作旷课处理。
3、外语等级考试、考研、专升本考试、学校集体活动或集体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可由实习组长凭有关通知直接到医务股办理集体请假(在审批登记卡上注明),免除科室请假手续。
小组长应在办妥手续后知会科秘书。
4、假期结束,应分别于24小时和48小时内向科秘书及医务股销假。
5、见工择业限假14天,可累积用假。
超假后请假须报所属院校批准。
见工择业假必须是从事应聘、面试、试工等就业相关活动,不得转作他用。
5天以上的试工请假必须提供用人单位要求试工的证明。
6、因试工等需要转点实习的,需提供用人单位证明,经学校同意,医务股批准。
7、带教老师应将实习生考勤情况在实习鉴定表和转科登记卡上登记。
8、实习生缺实习时间累计超过该科实习时间的1/3者,作不及格论;达2个月者,不论何种原因,作休学处理。
旷实习累计达2周者,作退回学校处理。
9、实习结束时实习组长收集请假审批登记卡交医务股保存。
10、带教老师和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加强实习生纪律教育和考勤管理。
(三)科室带教工作登记1、带教工作登记由科秘书负责,以实习科室为单位,按学年登记。
2、带教工作登记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带教工作登记表》进行。
3、每学年结束,科秘书统计带教老师的带教工作量,经带教老师和科秘书签名确认后报医务股审核。
4、医务股依据医院教学计划和《带教工作登记表》统计全院的带教工作计算和发放带教费。
5、《带教工作登记表》作为年终考评、评选先进和个人业务档案资料存档。
(四)教学病例收集及记录1、教学病例收集按医院《教学病例收集制度》执行,各科室根据实习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需要收集足够数量的教学病例。
2、教学病例收集工作由各科秘书负责,不设科秘书的科室由科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
3、科收集的教学病例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病例记录本》记录。
4、医务股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教学病例收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教学病例讨论及记录1、教学病例讨论每2周组织1次,按医院《教学病例讨论制度》执行。
2、每次教学病例讨论都应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活动记录本》上记录,年终交医务股保存。
3、教学病例讨论一般以实习轮科单位进行,由科秘书负责召集和记录,讨论前让实习生做好准备。
4、医务股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室教学病例讨论制度的执行情况及记录。
(六)教学查房及记录1、各科每月组织1次以上主治医师教学查房。
2、教学查房可参照我院《医疗教学查房规范(试行)》进行,可对带教的主治医师在教学准备、计划目标、操作指导、临床分析、启发教学、归纳总结、为人师表等七个方面进行评价和研讨。
3、教学查房的记录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活动记录本》进行记录,年终交医务股存档。
4、医务股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室教学查房的情况及记录,征求实习生的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向科室反馈。
(七)病区小讲课、技能训练及记录1、各科室每2周组织1次临床小讲课或技能训练,按医院有关教学制度执行,由各科科秘书安排。
2、小讲课和技能训练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活动记录本》进行记录,年终交医务股存档。
3、临床小讲课应有2学时的讲稿,内容要符合要求,讲课内容为专科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鉴别诊断。
4、临床技能操作训练以本专科临床基本医疗、诊断、检查操作为主,带教老师在操作前要进行理论指导,示范要规范、手法要正确,实习生操作中的不当之处要及时纠正,操作后有小结,并督促实习生做好器械清理工作。
5、医务股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科室小讲课和技能训练记录,征求实习生意见,并将有关意见向科室反馈。
(八)理论大课及教案1、理论大课以医务股统筹安排的全院性理论讲课为主。
2、理论讲课按医院相关教学制度执行。
医务股负责制定每一学年的课程表,督促带教老师备课,协调大课与病区小课的关系。
3、理论大课每月1—2次,内容为各科常见病的病因、病机、诊断、鉴别诊断及医学新知识、新技术、新进展。
4、医务股负责授课计划的执行记录和印发讲义。
5、医务股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教研组集体备课的情况及记录,检查带教老师的教案、讲稿,检查讲课效果。
(九)实习考核题库1、实习考核题库的建立按医院相关教学制度执行。
各科室考核试题由科秘书负责组织出题并报医务股存档。
医务股负责逐步建立全院的考试题库。
2、理论试题题型应包括名词解释、填空题、多选题、是非题、简答题、病例分析等多种。
题库的题量应足够。
3、题库内容应包括本科室要求掌握(或熟悉)的疾病定义、诊断与鉴别诊断、检查方法、治疗方法、典型的影像片及化验检查报告、典型病案等。
4、医务股于星期二教学行政查房(院业务行政查房)时检查各教研组、科室建立考试题库和考试管理的情况,检查实习生的考试成绩。
(十)出科考核1、出科考核的目的是评价实习生是否掌握所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按医院相关教学制度执行,在实习生每次出科前最后一周内举行。
2、实习生出科考核由科秘书组织实施,负责出题、监考、补考、评分、登记和保存试卷(三年)。
3、出科考核分理论考核和操作考核,理论考核成绩占60%,操作考核成绩占40%。
4、理论考核应教考分离,难度适中,闭卷考试。
考题由科秘书在科室题库中选取,每次考核应准备多份试题交科主任选定。
5、操作考核依据临床技能实习大纲,综合科室实际情况实施。
形式可采取床边考核或模拟人考核,某些不便于在病人身上操作而又必须考核的内容可采取口述考核的方式。
考核时应有2个或2个以上考官。
6、实习生有违反考场纪律、作弊等行为,考试人员或科室监考不力、评分错漏较多、徇私舞弊、管理混乱、试卷泄密损毁或其他影响考试的,要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报告。
(十一)实习鉴定1、实习鉴定每次轮科进行一次,内容包括个人小结、学习记录、考勤记录、成绩评定、带教老师评语、科室鉴定等。
2、带教老师要随时记录实习生的考勤情况和学习情况,在填写实习鉴定时如实登记。
3、实习生应于轮科实习末周的星期三前将填妥个人小结及学习记录的鉴定表交给带教老师,带教老师1天内填好带教老师评语及实习成绩评定并转交给科秘书,科秘书集中实习小组的实习鉴定表交科室主任签名后,交回实习小组长准备转科。
4、实习小组长转科后2天内到医务股阅签转科登记卡时,将实习鉴定表交医务股,由医务股加盖公章、登记成绩并保存。
5、实习结束时,医务股整理实习鉴定表,填写“各科实习成绩表”和“毕业实习合格证明”,将实习鉴定表交实习组长带回学校。
(十二)教学行政查房1、教学行政查房每月不少于2次,于星期二上午进行,按医院《教学行政查房制度》执行。
2、教学行政查房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平时由医务股实施。
遇特殊情况主管院长随时进行教学行政查房。
3、教学行政查房主要检查科室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效果(包括实习轮科登记、实习生请假审批登记、教学病例收集及记录、教学活动及记录、实习考核、实习鉴定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
4、教学行政查房使用医院统一编印的《教学行政查房记录本》进行记录,填写“教学行政查房科室教学工作考评表”,并将有关意见向科室反馈。
二、教学工作管理制度1、教学工作在主管教学的院长领导下,由医务股具体组织实施。
2、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医务股、各科室主任、各科科秘书及带教老师组成教学管理体系。
各科室及各级人员教学工作情况纳入医院质控管理和年终考核的范围。
3、医务股负责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专业实习和日常生活的安排与管理,负责各科室和带教老师教学工作的管理,并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4、每学年至少组织两次教学工作会议,教学工作会议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持,医务股具体安排并执行,邀请有关科室主任及秘书参加。
5、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及时处理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督促带教老师安排床边教学,会诊、病例分析等。
6、根据学校毕业实习计划,结合医院具体情况,制定临床教学实施计划、教学进度表、实习轮科表及理论课程表。
7、要加强对实习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组织学生参加医院、科室的政治学习。
9、在业务上要对实习生严格要求,严格训练,耐心教导,逐步放手。
带教老师要按照实习大纲和教学进度的要求进行具体指导,并经常检查实习生在理论知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和工作表现,帮助他们解决存在问题。
10、医务股和各科室要适当安排临床实习理论讲课,督促实习生参加医院和科室的业务学习,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
11、带教老师要督促实习生认真做好实习鉴定,并及时、如实地写出评语,登记考勤情况。
12、管理好教学设备和器材,不断增添和更新图书、期刊、设备及其他教学工具。
13、护理实习生的管理工作由护理部负责,并参照有关制度执行。
医务股和护理部要加强合作,协调好各专业实习管理的关系。
14、医务股经常与学校教务科(或学生科)沟通,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毕业实习顺利进行。
三、教学行政查房制度1、教学行政查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持,医务股具体安排并执行,必要时可邀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2、教学行政查房每月至少进行两次,遇特殊情况主管院长可随时进行教学行政查房。
3、行政查房地点:临床各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