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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指通过超声波技术对孕妇及胎儿进行的一种无创、无痛的检查方法,用于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检测异常情况以及指导孕妇产前保健。
根据不同的孕周和检查目的,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下面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相应的检查标准。
1. 孕早期超声检查孕早期超声检查一般在孕周6-10周进行,主要用于确定胎儿的位置、数量和大小,检测胎儿的心跳情况,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标准检查内容包括:确定孕囊和胎芽的存在、测量胎芽的大小、观察胎儿的心跳和胎盘的位置。
2. 孕中期超声检查孕中期超声检查一般在孕周18-22周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器官发育情况、检测胎儿的生长情况以及排除一些常见的胎儿畸形。
标准检查内容包括: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评估胎儿的器官发育情况、观察胎儿的四肢和脊柱、检测胎儿的心脏和脑部结构。
3. 孕晚期超声检查孕晚期超声检查一般在孕周32-36周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检测胎儿的位置以及判断胎盘的位置。
标准检查内容包括: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观察胎儿的四肢和脊柱、检测胎儿的心脏和脑部结构、判断胎儿的位置和胎盘的位置。
4. 孕晚期胎儿生命体征监测孕晚期胎儿生命体征监测一般在孕周36周以后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命体征情况,包括胎心监测和胎动监测。
标准检查内容包括:胎心监测,通过监测胎儿的心跳情况来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胎动监测,通过记录胎儿的活动次数和强度来评估胎儿的活跃程度。
总结: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检查标准根据孕周的不同可以分为孕早期超声检查、孕中期超声检查、孕晚期超声检查和孕晚期胎儿生命体征监测。
每个阶段的检查内容和标准都有所不同,但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检测异常情况以及指导孕妇产前保健。
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检查方法,对于保障胎儿和孕妇的健康非常重要。
在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时,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由专业医生进行操作和解读结果,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6)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产前超声分类标准
产前超声分类标准:
1. I级超声检查:是基本的产科超声检查,适用于整个中孕期及晚孕期,主要进行胎儿生长径线的测量,不进行胎儿结构畸形的筛查。
2. II级超声检查:是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初步检查胎儿是否存在六大类畸形,如脑积水、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3. III级产前超声检查:是在II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对胎儿解剖结构的详细检查,进一步检查胎儿是否畸形,可以提高胎儿异常发育的检出率,通常建议在妊娠20-24周进行。
4. IV级产前超声检查:即针对性进行产前超声检查,属于产前超声诊断。
以上就是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标准,具体的检查方式可能会因医院和医生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在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时,应与医生保持沟通,确保检查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产前超声检查的意义在于:
1. 监测胎儿生长情况:通过超声检查可以了解胎儿的生长情况,包括胎儿的长度、重量、胎心率等,有助于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2. 检测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查可以检测出胎儿是否存在畸形,如脑积水、先天性心脏病、唇裂等。
这对于预防出生缺陷和优生优育具有重要意义。
3. 观察胎盘、羊水等:通过超声检查可以观察胎盘的位置、成熟度以及羊水量等,有助于评估妊娠的安全性和胎儿的健康状况。
4. 辅助诊断母体疾病:产前超声检查还可以辅助诊断母体的一些疾病,如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
总之,产前超声检查是用于排外大部分胎儿畸形的检查。
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安全、无创的检查方法,对于评估胎儿的生长状况、排除胎儿畸形以及观察妊娠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检查方法,通过超声波技术对胎儿进行检查,以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
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时间点,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多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检查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检查标准。
1. 早期妊娠超声检查早期妊娠超声检查主要用于确认妊娠,确定胎儿的位置和数量,并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通常在妊娠6-8周进行,检查标准包括:- 确认胎儿的存在和数量;- 确认妊娠的位置,排除宫外孕;- 检查胎儿的心跳;- 评估子宫和附件的结构。
2. 中期妊娠超声检查中期妊娠超声检查通常在妊娠18-22周进行,是产前超声检查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其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检查标准包括:- 评估胎儿的大小和体重;- 检查胎儿的器官发育情况,包括心脏、脑部、肾脏等;- 评估胎盘的位置和功能;- 检查羊水的量和质量;- 检查子宫和宫颈的结构。
3. 高级妊娠超声检查高级妊娠超声检查通常在妊娠22周后进行,主要用于筛查和诊断胎儿的异常情况。
检查标准包括:- 评估胎儿的器官结构和功能;- 检查胎儿的心脏和血管系统;- 评估胎儿的骨骼和肌肉发育;- 检查胎儿的脑部结构和功能;- 评估胎儿的面部特征和四肢发育。
4. 产前羊水穿刺超声引导产前羊水穿刺是一种特殊的产前检查方法,通过穿刺羊水来获取胎儿的细胞或者羊水样本,用于诊断染色体异常和遗传病。
超声引导是在进行羊水穿刺时使用超声技术进行定位和引导,以提高穿刺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产前羊水穿刺超声引导的检查标准包括:- 定位胎儿的位置和姿式;- 确定穿刺点的位置和深度;- 评估穿刺针的位置和方向;- 监测胎儿的心跳和胎动。
总结:产前超声检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时间点可以分为早期妊娠超声检查、中期妊娠超声检查、高级妊娠超声检查和产前羊水穿刺超声引导。
每种类型的产前超声检查都有相应的检查标准,包括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器官结构和功能,检查羊水的量和质量,以及评估子宫和宫颈的结构等。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筛查方法,通过超声波技术对胎儿进行观察和评估,以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和可能存在的异常。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时间,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下面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其相应的检查标准。
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1. 早期超声检查早期超声检查一般在孕早期进行,主要目的是确定胎儿是否存在宫外孕、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情况。
此时,可以通过超声波观察胎儿的位置和大小,排除胎儿发育异常的可能。
2. 基本超声检查基本超声检查是在孕中期进行的,一般在孕周18-22周之间。
此时,胎儿的器官已经基本发育完全,可以通过超声波观察胎儿的脑部、心脏、脊柱、四肢等器官的结构和功能,以及胎盘的位置和功能是否正常。
3. 细部超声检查细部超声检查是在孕晚期进行的,一般在孕周32-36周之间。
此时,胎儿的各个器官已经基本成熟,可以通过超声波观察胎儿的颅骨、脑部、脊柱、四肢、脐带、胎盘等细部结构,以及胎儿的生长情况和胎位是否正常。
二、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1. 胎儿的位置和大小产前超声检查可以通过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指标,来评估胎儿的大小和发育情况。
正常情况下,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应该在相应的正常范围内。
2. 胎儿的器官结构和功能产前超声检查可以通过观察胎儿的脑部、心脏、脊柱、四肢等器官的结构和功能,来评估胎儿是否存在发育异常或畸形。
正常情况下,胎儿的器官结构应该完整,功能应该正常。
3. 胎盘的位置和功能产前超声检查可以观察胎盘的位置和功能,来评估胎盘是否正常。
正常情况下,胎盘应该位于子宫的上部或后壁,且具有良好的血液供应和营养传递功能。
4. 胎儿的生长情况和胎位产前超声检查可以通过观察胎儿的生长情况和胎位,来评估胎儿是否正常发育和是否处于正常胎位。
正常情况下,胎儿的生长应该符合相应的正常范围,胎位应该是头位或臀位。
5. 其他指标除了上述的检查标准外,产前超声检查还可以评估胎儿的羊水量、胎心率、胎动情况等指标,以进一步了解胎儿的健康状况。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检查手段,通过超声波的映像来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根据孕周和检查目的的不同,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相应的检查标准。
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1.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早期产前超声检查通常在孕早期进行,主要用于确定孕妇的妊娠情况、胎儿的数量和位置,并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孕6-10周进行。
2. 中期产前超声检查:中期产前超声检查通常在孕中期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检查胎儿的器官结构和功能是否正常,排除胎儿畸形等异常情况。
中期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孕18-22周进行。
3. 晚期产前超声检查:晚期产前超声检查通常在孕晚期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胎盘的位置和功能,检查羊水的量和质量,判断胎儿的健康状况。
晚期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孕32-36周进行。
二、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1.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标准:a. 确定孕妇的妊娠情况,包括确认孕囊的存在和位置。
b. 确定胎儿的数量,排除多胎妊娠的可能。
c. 判断胎儿的位置,排除宫外孕的可能。
d. 观察胎儿的心跳,确认胎儿的生命体征。
e. 评估孕妇的子宫和附件情况,排除子宫和附件异常。
2. 中期产前超声检查标准:a. 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包括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指标。
b. 检查胎儿的器官结构和功能,包括心脏、脑部、肺部、肾脏等。
c. 判断胎儿的性别,根据孕妇的需求进行性别鉴定。
d. 评估羊水的量和质量,排除羊水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e. 检查胎盘的位置和功能,排除胎盘前置或胎盘功能障碍等异常。
3. 晚期产前超声检查标准:a. 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包括胎儿的体重和体积等指标。
b. 检查羊水的量和质量,排除羊水过多或过少的情况。
c. 评估胎盘的位置和功能,排除胎盘前置或胎盘功能障碍等异常。
d. 观察胎儿的活动情况,判断胎儿的健康状况。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利用超声波技术对孕妇进行的一种无创性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妊娠进程以及检测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根据不同的孕周和检查目的,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多个分类。
以下是常见的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1. 早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早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孕期的6-10周进行,目的是确认妊娠是否正常,确定胎儿的数量,检测胎儿的心跳以及排除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标准检查项目包括:- 确认孕妇的妊娠周数和预产期- 检测胎儿的心跳- 确认胎儿的数量- 检查子宫、卵巢和附件的情况- 排除宫外孕的可能性2. 中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中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孕期的18-22周进行,目的是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检测可能存在的结构异常,并进行性别鉴定。
标准检查项目包括:- 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包括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 检查胎儿的器官结构,如心脏、脑部、脊柱、四肢等- 检测胎儿的性别(可选)- 评估羊水量和胎盘位置- 检查子宫和卵巢的情况3. 后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后期孕妇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孕期的32-36周进行,目的是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胎盘功能以及检测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标准检查项目包括:- 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包括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 检查胎儿的位置和胎位- 评估羊水量和胎盘功能- 检测胎儿的心跳和呼吸动作- 检查子宫和卵巢的情况4. 高危孕妇产前超声检查对于存在高风险因素的孕妇,产前超声检查可以更频繁地进行,以及进行更全面的检查,以确保胎儿的健康。
高危因素包括年龄偏大、妊娠合并症、家族遗传病史等。
标准检查项目包括:- 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检查胎儿的器官结构- 评估羊水量和胎盘功能- 检测胎儿的心脏功能- 检查子宫和卵巢的情况总结:产前超声检查是孕期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检查,可以帮助医生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排除异常情况,并为孕妇提供更全面的保健指导。
根据孕周和检查目的的不同,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早期、中期、后期和高危孕妇四个分类。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孕妇在怀孕期间进行的一项重要检查,通过超声波技术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胎盘位置以及母体子宫等重要器官的变化。
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帮助医生及时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母婴的健康。
根据产前超声检查的目的和时间点的不同,可以将产前超声检查分为以下几类:1.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早期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怀孕6-10周进行,主要目的是确认胎儿的发育情况和排除宫外孕的可能性。
检查标准包括:确定胎儿的数量、测量胎儿的头臀长、观察胎儿的心跳、检查子宫和附件的情况等。
2. 中期产前超声检查:中期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怀孕18-24周进行,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器官发育情况、检查胎盘位置以及筛查染色体异常等。
检查标准包括:观察胎儿的器官结构,如心脏、脑部、脊柱等;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评估胎盘的位置和厚度;进行染色体异常的筛查等。
3. 晚期产前超声检查:晚期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在怀孕32-36周进行,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检查羊水量以及胎盘功能等。
检查标准包括: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评估胎儿的生长曲线是否正常;检查羊水量是否过多或过少;评估胎盘的功能是否正常等。
4. 产前超声筛查:产前超声筛查是通过超声波技术对胎儿进行染色体异常和结构性畸形的筛查,旨在及早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
产前超声筛查一般在怀孕11-14周进行,包括测量胎儿的颈部透明层厚度以及鼻骨长度,结合孕妇的血液检查结果,评估胎儿患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格式文本如下: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1.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 确定胎儿的数量- 测量胎儿的头臀长- 观察胎儿的心跳- 检查子宫和附件的情况2. 中期产前超声检查:- 观察胎儿的器官结构,如心脏、脑部、脊柱等- 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 评估胎盘的位置和厚度- 进行染色体异常的筛查3. 晚期产前超声检查:- 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评估胎儿的生长曲线是否正常- 检查羊水量是否过多或过少- 评估胎盘的功能是否正常4. 产前超声筛查:- 测量胎儿的颈部透明层厚度和鼻骨长度- 结合孕妇的血液检查结果,评估胎儿患染色体异常的风险以上是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检查标准,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和医生的建议,可以选择适合的检查时间和项目进行产前超声检查,以确保母婴的健康。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检查方法,通过超声波技术对胎儿及母体进行检查,以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和母体的妊娠状况。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时机,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基础产前超声检查、常规产前超声检查、特殊产前超声检查。
一、基础产前超声检查基础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在孕妇初次产前检查时进行的超声检查,旨在确定妊娠的确切时间和胎儿的数量。
该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胎儿数量检查:通过超声波技术确定孕妇子宫内的胎儿数量,以排除多胎妊娠的可能性。
2. 妊娠时间确定:通过测量胎儿头臀长或头围等指标,结合孕妇末次月经时间,确定妊娠的确切时间。
3. 孕囊检查:检查孕囊的形态、大小和位置,以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在孕妇妊娠期间进行的定期超声检查,旨在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母体的妊娠状况以及发现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 早期孕周(第7-12周):在这个时期,主要检查胎儿的发育情况,包括胎儿的头臀长、胎心率、脊柱、四肢等。
2. 中期孕周(第18-22周):在这个时期,主要检查胎儿的器官发育情况,包括心脏、脑部、脊柱、四肢、腹部等。
3. 晚期孕周(第32-36周):在这个时期,主要检查胎儿的生长情况、胎位、胎盘位置等。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还可以通过多普勒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的血流情况,包括胎儿脑血流、胎盘血流等。
三、特殊产前超声检查特殊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进行的超声检查,旨在评估特定问题或疾病的存在与否。
特殊产前超声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羊水穿刺引导:通过超声引导下进行羊水穿刺,以获取胎儿的羊水样本进行染色体或基因检查。
2. 羊水指标检查:通过超声检查羊水中的指标,如α-胎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以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或神经管缺陷。
3. 羊膜腔穿刺:通过超声引导下进行羊膜腔穿刺,以获取胎儿羊膜腔液进行染色体或基因检查。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检查方式,通过超声波的映射和回声来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
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帮助医生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检测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并提供指导和建议。
本文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检查标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检查方法。
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产前超声检查可以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时间点进行分类。
根据目的分类,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早期妊娠超声检查:早期妊娠超声检查通常在怀孕6-12周进行,主要用于确定胎儿的数量、胎儿的位置和大小,以及排除宫外孕等情况。
2. 中期妊娠超声检查:中期妊娠超声检查通常在怀孕18-22周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包括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指标,以及观察胎儿的器官结构和异常情况。
3. 晚期妊娠超声检查:晚期妊娠超声检查通常在怀孕32-36周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位置、胎盘的位置和功能,以及羊水的量和质量等指标。
二、产前超声检查的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是根据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来确定的。
下面是产前超声检查的一些常见标准:1. 胎儿的大小和体重:通过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指标,可以评估胎儿的大小和体重是否正常。
一般来说,胎儿的头围和腹围应该在正常范围内,股骨长应该与孕周相符。
2. 胎儿的器官结构:产前超声检查可以观察胎儿的器官结构,包括心脏、脑部、四肢等。
医生会检查这些器官是否发育正常,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如心脏畸形、脑部畸形等。
3. 羊水的量和质量:羊水的量和质量对胎儿的发育和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产前超声检查可以评估羊水的量和质量是否正常,如羊水过多或过少、羊水中是否存在异常物质等。
三、产前超声检查的意义产前超声检查对于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非常重要,它可以提供以下方面的信息:1. 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通过产前超声检查,医生可以了解胎儿的生长和发育情况,判断胎儿是否正常发育,是否存在生长迟缓等情况。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6)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用的无创性检查方法,用于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确认妊娠的准确性以及筛查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时间点的不同,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相应的检查标准。
一、根据目的分类1. 筛查性产前超声检查筛查性产前超声检查是用于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某些常见的遗传性或者结构性异常的检查。
根据不同的孕周,筛查性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如下:(1)第一孕周至第十四孕周:评估胎儿的颈部透明带厚度(NT)以及鼻骨的存在与否,筛查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
(2)第十五孕周至第二十孕周:评估胎儿的颈项厚度(NT)、鼻骨、室间隔缺损、四肢长度等,筛查唐氏综合征、三体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等。
(3)第二十一孕周至第二十八孕周:评估胎儿的颈项厚度(NT)、四肢长度、脊柱、四肢关节、心脏、腹部、脑部等,筛查唐氏综合征、三体综合征、开放性神经管缺陷、唇腭裂等。
2. 结构性产前超声检查结构性产前超声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器官和组织的结构发育情况,以排除或者确认胎儿存在的异常情况。
根据不同的孕周,结构性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如下:(1)第十六孕周至第二十孕周:评估胎儿的脑部、脊柱、四肢、心脏、腹部、泌尿系统等。
(2)第二十一孕周至第二十八孕周:评估胎儿的脑部、脊柱、四肢、心脏、腹部、泌尿系统、颅骨、面部等。
(3)第二十九孕周至分娩前:评估胎儿的脑部、脊柱、四肢、心脏、腹部、泌尿系统、颅骨、面部、骨骼等。
二、根据时间点分类1.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早期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在妊娠的早期进行的检查,旨在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排除或者确认可能存在的异常。
早期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如下:(1)第一孕周至第十四孕周: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胎囊的存在和大小、胎盘的位置等。
2. 中期产前超声检查中期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在妊娠的中期进行的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结构发育情况以及筛查可能存在的异常。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孕妇在怀孕期间进行的一种常见的检查方式,通过超声波来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
根据不同的孕周和孕妇的情况,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并且有一定的检查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检查标准。
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1.1 常规产前超声检查常规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孕妇在怀孕期间定期进行的超声检查,通常包括孕早期、孕中期和孕晚期的检查。
这些检查可以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胎盘位置、羊水量等,帮助医生了解胎儿的健康状况。
1.2 高危产前超声检查高危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对于有高危因素的孕妇进行的超声检查,例如年龄偏大、有家族遗传病史、孕期并发症等。
这些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1.3 特殊产前超声检查特殊产前超声检查是指对于需要特殊关注的情况进行的超声检查,例如胎儿器官发育异常、胎儿先天性畸形等。
这些检查需要更加专业的医生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二、产前超声检查的检查标准2.1 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产前超声检查的一个重要标准是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包括胎儿的体重、身长、头围等。
这可以帮助医生评估胎儿的健康状况。
2.2 胎儿器官的发育情况产前超声检查还需要观察胎儿各个器官的发育情况,包括心脏、肺部、脑部等。
这可以帮助医生及时发现胎儿的先天性畸形或异常情况。
2.3 羊水量和胎盘位置产前超声检查还需要评估羊水量和胎盘位置,这可以帮助医生判断胎儿的生长环境是否良好,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胎儿的安全。
三、产前超声检查的重要性3.1 早期发现问题,及时干预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帮助医生早期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胎儿的健康。
3.2 提高孕妇的安全感产前超声检查可以让孕妇了解胎儿的发育情况,提高孕妇的安全感和信心,有利于孕期的健康管理。
3.3 促进母婴健康通过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母婴的健康。
四、产前超声检查的注意事项4.1 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超声检查时,应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和有经验的医生,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
产前超声检查分级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指通过超声波技术对孕妇进行检查,以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检测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
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和检查标准根据孕妇的孕周和胎儿的发育阶段而定,下面将详细介绍各个阶段的分类和检查标准。
一、早期孕周(6-14周)在早期孕周,产前超声检查主要用于确定孕妇的孕周、胎儿的数量和位置,并排除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以下是早期孕周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和检查标准:1. 孕囊检查:通过超声波技术检测孕囊的存在和位置,确定孕妇的孕周。
2. 胎儿数量检查:检测孕妇子宫内的胎儿数量,排除多胎妊娠的可能。
3. 胎儿心跳检查:观察胎儿的心脏活动,确认胎儿的正常发育。
4. 孕妇子宫和附件检查:检查孕妇子宫和附件的结构,排除异常情况。
二、中期孕周(15-28周)中期孕周是产前超声检查的重要阶段,此时胎儿的器官和系统开始发育完善。
以下是中期孕周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和检查标准:1. 胎儿解剖结构检查:通过超声波技术检查胎儿的解剖结构,包括头部、四肢、躯干等,以评估胎儿的器官和系统的正常发育。
2. 羊水量检查:评估孕妇子宫内羊水的量,过多或过少的羊水可能与胎儿异常发育相关。
3. 胎儿生长评估: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度,以评估胎儿的生长状况和体重。
4. 羊膜腔检查:检查孕妇子宫内羊膜腔的完整性,排除可能存在的羊膜腔穿孔或破裂。
5. 胎盘位置检查:评估胎盘的位置和附着情况,排除胎盘异常引起的潜在风险。
三、后期孕周(29周及以后)后期孕周是产前超声检查的最后阶段,此时胎儿的器官已经基本发育完善,主要目的是评估胎儿的生长和子宫内环境的情况。
以下是后期孕周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和检查标准:1. 胎儿生长评估: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度,以评估胎儿的生长状况和体重。
2. 羊水量检查:评估孕妇子宫内羊水的量,过多或过少的羊水可能与胎儿异常发育相关。
3. 胎儿位置检查:确定胎儿的位置,包括头位、臀位等,以便为分娩做准备。
产前超声检查,你了解多少
产前超声检查,你了解多少⊙四川富顺县妇幼保健院 徐 英产前超声检查是应用超声的物理特性,对孕妇和胎儿进行影像学检查,为临床医生提供诊断参考的一种检查技术。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产前超声接触的越来越多,然而认识方面的误区也越来越多。
正确认识产前超声检查的优势和局限性非常重要,作为准爸妈来说,本文介绍的几点产前超声知识都应有所了解。
临床上,产前超声检查一般分为4个等级——一级:一般超声检查(如早孕、临产前等只对胎儿的大小、胎心、羊水进行基本测量)。
二级:常规超声检查(主要包括胚胎数目、胎儿是否存活、胎方位、胎动、羊水量、胎盘、脐带等情况,结合胎儿双顶径、腹围、股骨长径综合估算孕周及胎儿体重,也可进行胎儿严重致死性畸形的筛查)。
三级:系统性产前超声筛查(主要有胎儿颅脑、颜面部、脊柱、胸腹部、四肢等方面的常规胎儿超声检查。
该方法可以有效地提高胎儿畸形检出率,降低缺陷性新生儿的诞生。
但这种检查对超声医生、仪器设备、孕周等都有很高的要求,检查孕周为20~24周,如果耽误了检查时间,很有可能无法完成检查)。
四级:产前超声诊断,即针对性超声检查(包含三级的检查内容,并对胎儿的心脏以及某个系统、结构进行针对性的更细致检查,这个对设备、人员要求更高,同时对医院也有资质审核。
但也不是能筛查出所有异常,只是在三级的基础上检查内容更多更全面、诊断更完善)。
通常情况下,孕期要做6次超声检查:第1次是6~10周的早孕期普通检查,主要观察妊娠囊的位置、个数、胚胎大小、有无原始心管搏动;第2次是早孕期筛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NT检查,筛查早期的严重结构畸形,评估染色体异常的风险;第3次是18~20周的常规超声检查,检查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是否有严重畸形;第4次是22~24周的系统超声检查,俗称大排畸,这是孕期最重要的一次超声检查;第5次是28~32周的常规产前超声检查,主要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检查是否有晚发的畸形等;第6次是36~37周分娩前的超声检查,是一般超声检查,这时由于胎儿过大,结构显示不清,主要检查胎儿大小、胎盘、羊水等,帮助产科医生决定分娩方式。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孕妇在怀孕期间进行的一项重要检查,用于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以及检测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根据检查的目的和时间,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不同的分类。
本文将详细介绍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及其相应的检查标准。
一、产前超声检查的分类1. 基础产前超声检查:在孕早期进行的检查,主要用于确定胎儿的数量、位置和胎盘的情况。
此外,还可以初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明显的异常,如先天性畸形等。
2. 产前常规超声检查:在孕中晚期进行的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儿器官的形态和功能以及羊水的量。
此外,还可以检测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等。
3. 产前高级超声检查:在孕晚期进行的检查,主要用于详细评估胎儿的解剖结构、器官功能以及可能存在的异常情况。
此类检查通常由专业的超声医生进行,可以提供更准确的诊断结果。
二、基础产前超声检查的标准1. 确定胎儿的数量和位置:通过超声波扫描,确定子宫内胎儿的数量和位置,排除多胎妊娠或异位妊娠的可能性。
2. 评估胎盘的情况:检查胎盘的位置、厚度和血流情况,排除胎盘前置或胎盘功能不全的可能性。
3. 初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明显的异常:通过观察胎儿的大小、形态和运动等,初步判断胎儿是否存在明显的畸形、发育迟缓或其他异常情况。
三、产前常规超声检查的标准1. 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等指标,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是否正常。
2. 评估胎儿器官的形态和功能:通过观察胎儿的心脏、脑部、脊柱、四肢等器官,评估其形态和功能是否正常。
3. 检测羊水的量:通过测量羊水的深度,判断羊水的量是否正常,排除羊水过多或过少的可能性。
4. 检测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通过测量胎儿的颈部透明带厚度、鼻骨长度等指标,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四、产前高级超声检查的标准1. 详细评估胎儿的解剖结构:通过对胎儿各个器官的详细观察,评估其解剖结构是否正常,排除可能存在的畸形或异常情况。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用的检查手段,用于评估胎儿的发育情况、排除异常情况并进行早期干预。
根据不同的目的和阶段,产前超声检查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早期妊娠超声检查、中期妊娠超声检查和晚期妊娠超声检查。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类超声检查的分类和相应的检查标准。
一、早期妊娠超声检查早期妊娠超声检查普通在孕6-10周进行,旨在确定胎儿的位置和数量、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
以下是早期妊娠超声检查的标准:1. 胎儿数量:通过超声波探头观察子宫内的胎儿数量,正常情况下应为单胎。
如果发现多胎妊娠,需要进一步观察胎盘情况和胎儿发育情况。
2. 胎儿位置:观察胎儿是否位于子宫腔内,排除宫外孕的可能性。
3. 胎儿心动:通过超声波观察胎儿的心跳情况,正常情况下应有胎心搏动。
4. 孕囊大小:观察孕囊的大小,可以初步判断妊娠的时期。
5. 孕囊形态:观察孕囊的形态,正常情况下应为圆形或者卵圆形。
二、中期妊娠超声检查中期妊娠超声检查普通在孕18-22周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器官发育情况和排除结构性异常。
以下是中期妊娠超声检查的标准:1. 胎儿头部结构:观察胎儿的头部结构,包括颅骨、脑室和脑组织等。
2. 胎儿四肢结构:观察胎儿四肢的骨骼和关节结构,排除肢体畸形的可能性。
3. 胎儿心脏结构:观察胎儿心脏的结构和功能,包括心脏的大小、心腔和心瓣膜等。
4. 胎儿脊柱结构:观察胎儿脊柱的结构,排除脊柱畸形的可能性。
5. 胎儿腹部结构:观察胎儿腹部的器官结构,包括肝脏、胃、肾脏等。
6. 羊水量:评估羊水的量是否正常,过多或者过少都可能存在问题。
7. 胎盘位置:观察胎盘的位置,排除胎盘前置的可能性。
三、晚期妊娠超声检查晚期妊娠超声检查普通在孕32-36周进行,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胎盘功能和羊水量等。
以下是晚期妊娠超声检查的标准:1. 胎儿生长情况: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和股骨长度,评估胎儿的生长情况是否正常。
2. 胎儿体重估计:通过测量胎儿的生物物理参数,估计胎儿的体重。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
产前超声检查分类及检查标准产前超声检查是一种常见的产前筛查手段,通过超声波的成像技术,可以对胎儿的发育情况、器官结构和功能进行评估,帮助医生判断胎儿的健康状况。
根据产前超声检查的目的和内容,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基础超声检查、常规超声检查、高级超声检查和特殊超声检查。
一、基础超声检查基础超声检查是产前超声检查的最基本环节,主要用于确定孕周、胎儿数量和胎盘位置等基本信息。
其检查标准如下:1. 孕周测定:通过测量胎儿头部、骨盆或股骨长度等指标,确定孕周。
2. 胎儿数量:通过观察子宫内胎儿的数量,判断是否为单胎、双胞胎或多胞胎。
3. 胎盘位置:通过观察胎盘的位置,判断胎盘是否前置、后置或横置。
二、常规超声检查常规超声检查是对胎儿的器官结构和生长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检查,可以帮助医生发现一些常见的胎儿异常。
其检查标准如下:1. 头部结构:检查胎儿的头围、颅骨、脑室等结构,判断是否存在脑部畸形。
2. 心脏结构:检查胎儿的心脏大小、心脏四腔、心瓣膜等结构,判断是否存在心脏畸形。
3. 脊柱结构:检查胎儿的脊柱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脊柱裂等畸形。
4. 四肢结构:检查胎儿的四肢长度、关节活动度等,判断是否存在肢体畸形。
5. 腹部结构:检查胎儿的腹部器官如胃、肝脏、肾脏等结构,判断是否存在腹部畸形。
6. 羊水量:通过测量羊水的深度,判断羊水量是否正常。
三、高级超声检查高级超声检查主要用于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功能状态,包括胎儿的体重、血流情况、脑部结构等。
其检查标准如下:1. 胎儿体重:通过测量胎儿的头围、腹围、股骨长度等指标,估算胎儿的体重。
2. 血流情况:通过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观察胎儿的血流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等问题。
3. 脑部结构:通过检查胎儿的脑室、脑回、脑血管等结构,评估胎儿的脑部发育情况。
四、特殊超声检查特殊超声检查主要用于针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产前筛查,如孕妇高龄、家族遗传病史等。
其检查标准如下:1. 遗传病筛查:针对有家族遗传病史的孕妇,通过检查胎儿的染色体结构、基因突变等,判断是否存在遗传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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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主要适合于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估测孕周、评估胎儿大小、确定胎方位、怀疑异位妊娠、胎动消失、怀疑羊水量异常、胎头倒转术前、胎膜早破、胎盘位置及胎盘成熟度评估。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股骨长轴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主要进行胎儿主要生长参数的检查,不进行胎儿解剖结构的检查,不进行胎儿畸形的筛查。
(2)若检查医师发现胎儿异常,超声报告需做出具体说明,并转诊或建议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二)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
按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基妇发[2002]307 号)规定,初步筛查六大类畸形: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单腔心、致死性软骨发育不良。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除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适应证以外,还适用于有以下适应证:孕妇阴道出血、孕妇下腹痛等。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度、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颅后窝池;②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四腔心切面,怀疑胎儿心脏畸形者应建议进行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或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Ⅳ级);③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④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⑤胎儿四肢:显示一侧股骨并测量股骨长度。
(6)胎儿附属物:①胎盘: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②羊水量:测量羊水最大深度。
(7)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膀胱水平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股骨长轴切面、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最少应检查以上胎儿解剖结构。
但有时因胎位、羊水过少、母体因素等影响,超声检查并不能很好地显示这些结构,超声报告需作出说明。
(三)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
适应证适合所有孕妇,尤其适合有以下适应证的孕妇: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或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发现或疑诊胎儿畸形、有胎儿畸形高危因素者。
检查内容(1)胎儿数目。
(2)胎方位。
(3)观察并测量胎心率。
(4)胎儿生物学测量:①双顶径;
②头围;③小脑横径;④股骨长度;⑤腹围。
(5)胎儿解剖结构检查:①胎儿头颅:观察颅骨强回声环,观察颅内重要结构,包括大脑半球、脑中线、侧脑室、丘脑、小脑半球、小脑蚓部、颅后窝池;②胎儿颜面部:观察上唇皮肤的连续性;③胎儿颈部:观察胎儿颈部有无包块、皮肤水肿;④胎儿胸部:观察胎儿双肺、心脏位置;⑤胎儿心脏:显示并观察胎儿心脏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
怀疑胎儿心脏大血管畸形者,建议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⑥胎儿腹部:观察腹壁、肝、胃、双肾、膀胱、脐带腹壁入口;⑦胎儿脊柱:通过脊柱矢状切面观察脊柱,必要时可加做脊柱冠状切面及横切面扫查;⑧胎儿四肢:观察双侧肱骨,双侧尺骨、桡骨,双侧股骨,双侧胫骨、腓骨。
(6)胎儿附属物检查:①胎盘及脐带:观察胎盘位置、测量厚度、评估胎盘成熟度、脐带血管数目;②羊水量:用羊水最大深度或羊水指数评估羊水量。
(7)孕妇子宫:主要观察宫颈内口;如孕妇提供子宫肌瘤病史,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评估子宫肌瘤位置及大小。
建议存留以下超声图像丘脑水平横切面、侧脑室水平横切面、小脑水平横切面、鼻唇冠状切面、双眼球水平横切面、四腔心切面、左心室流出道切面、右心室流出道切面、上腹部横切面(腹围测量切面)、脐带腹壁入口腹部横切面、脐动脉水平膀胱横切面、双肾横切面、脊柱矢状切面、肱骨长轴切面(左、右)、尺桡骨长轴切面(左、右)、股骨长轴切面(左、右)、胫腓骨长轴切面(左、右)、孕妇宫颈管矢状切面、测量胎心率图(多普勒或M 型)。
注意事项(1)虽然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对胎儿解剖结构进行系统筛查,胎儿主要解剖结构通过上述各切面得以观察与显示,但期望所有胎儿畸形都能通过系统产前超声检查检出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目前国内外文献报道部分胎儿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如下,供参考。
无脑儿产前超声检出率为87%以上;严重脑膨出产前超声检出率为77% 以上;开放性脊柱裂检出率为61% ~ 95%;严重胸腹壁缺损伴内脏外翻产前超声检出率为60% ~ 86%;胎儿唇腭裂产前超声总检出率为26.6% ~ 92.5%;单纯腭裂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 1.4%;膈疝产前超声检出率为60.0%左右;房间隔缺损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
5.0%;室间隔缺损产前超声检出率为0 ~6
6.0%;左心发育不良综合征的产前超声检出率为28.0% ~95.0%;法洛四联症产前超声检出率为14.0% ~ 65.0%;右心室双出口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70.0%;单一动脉干产前超声检出率约为6
7.0%;消化道畸形产前超声诊断率为9.2% ~ 57.1%;胎儿肢体畸形产前超声检出率为22.9% ~ 87.2%。
(2)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受一些潜在因素影响,如孕妇腹壁脂肪厚可导致声衰减,图像质量差;胎儿某些体位可影响一些部位观察(如正枕前位难以显示胎儿颜面部、心脏观察困难,胎儿面贴近宫壁难以显示颜面部等);羊水过多时胎儿活动频繁,难以获取标准切面;羊水过少时缺乏良好的羊水衬托,胎儿结构显示难度加大等。
因此,当一次超声检查难以完成所有要求检查的内容,应告知孕妇并在检查报告上提示,建议复查或转诊。
(3)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建议在20 ~ 24 孕周进行。
(四)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
针对胎儿、孕妇特殊问题进行特定目的的检查,如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胎儿神经系统检查、胎儿肢体检查、胎儿颜面部检查等。
一般产前超声检查(Ⅰ级)、常规产前超声检查(Ⅱ级)、系统产前超声检查(Ⅲ级)发现或疑诊胎儿异常、有胎儿异常的高危因素、母体血生化检验异常等均可进行针对性产前超声检查(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