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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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转移联单制度(3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3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第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

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四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五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七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八条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范本)⼀、总则⼀、⽬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编制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5.《废弃电器电⼦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6.《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8.《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9.《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10.《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 48号)11.《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14.《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三、适⽤范围适⽤于公司范围内列⼊《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等活动。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组设⽴以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副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作进⾏决策、监督和协调。

⼆、危险废物管理⼩组职责:1.组长:总经理(1)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负责⼈,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组⼯作负全⾯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作。

(3)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4)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件和各类报表。

(5)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组⼯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3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3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尊敬的环保部门领导:您好!我们公司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转移,确保其安全处理,特制定了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安全、合规地从生成单位转移到最终处理单位。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危险废物转移的部门和人员。

二、制度内容:1. 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与使用:(1)生成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前,需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将其一式三份,分别由生成单位、承运单位和接收单位留存。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

(3)生成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时应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一致性,不得随意更改。

2. 危废转移联单的审批和备案:(1)生成单位应将填写完成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提交给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2)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对审批结论进行记录和备案。

3. 危废转移联单的保管:(1)生成单位、承运单位和接收单位均应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保管,并依法保存一定年限。

(2)生成单位、承运单位和接收单位需要提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时,应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三、责任和措施:1. 生成单位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准确填写,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2. 承运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3. 接收单位在接收危险废物时需核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内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接收和处理。

4. 监管部门将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顺利实施。

2. 公司将定期组织对该制度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希望您能对我们公司的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审阅,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第一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

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三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四条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五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七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文(三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文(三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具有活性、腐蚀性、易燃性、毒性等特性,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危废的转移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以确保其安全、合法的处理方式。

为此,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被制定出来,用于记录危废转移的各个环节和主体信息,确保危废转移的合规性和追溯性。

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在于:1. 确保危废的合规转运,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

2. 做到危废的全程监控和追溯,便于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追究和事故后的处理。

3. 促进危废的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主要内容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转移联单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格式、编号、填写要求、填表单位、填表人员等。

2. 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包括填写时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危废的名称、数量、包装、危险特性等。

3. 转移联单的管理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保管、备份、归档等要求。

4. 转移联单的审核和审批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审核环节和审批环节,以确保转移联单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5. 转移联单的传递和留存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传递流程和留存流程,确保转移联单能够全程留存和追溯。

6. 转移联单的签收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签收流程和签收人员的确认要求,以确保转移联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7. 转移联单的报备和报送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报备流程和报送周期,确保转移联单能够按时报送相关部门和机构。

8. 转移联单的追踪和监测要求:包括转移联单的追踪和监测流程,以确保转移联单的实时监控和追踪。

四、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1. 申请阶段:(1)申请单位向相关的环保或危废管理部门提出危废转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包括申请单位的名称、类型、经营范围等。

(2)申请单位需提供危险废物的信息,包括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包装等。

(3)申请单位需提供转移接收单位的信息,包括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医院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医院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确保危废的安全转移和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危害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危废产生、收集、暂存、转移、处置的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分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并对危废转移进行全程监管。

2.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废收集、分类、暂存等工作,确保危废安全转移。

3. 医院危废处置单位负责接收、处置医院危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危废转移联单管理1. 危废转移联单是指医院危废产生单位、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个单位之间,用于记录危废转移过程和责任主体的凭证。

2. 危废转移联单应包含以下内容:(1)产生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接收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运输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主管部门名称、地址、联系方式;(5)危废名称、数量、特性、转移时间、地点;(6)转移联单编号;(7)各单位负责人签字。

3. 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1)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2)各联单应顺序填写,不得跳行、漏项;(3)各联单填写完毕后,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危废转移联单的管理:(1)产生单位在转移危废前,应向接收单位、运输单位、主管部门等五方发出转移联单,五方收到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2)危废转移过程中,各联单应随车携带,并妥善保管;(3)危废转移完成后,各联单由接收单位保存,作为危废处置的依据。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危废转移联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危废安全转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是指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采取联单制度进行管理和监控。

危险废物转移是指将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或存储单位转移至处置单位的过程。

由于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因此在转移过程中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控制,减少环境和人员的风险。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要求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必须填写和携带一张称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文件。

该联单包括了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基本信息、转移日期和数量等内容。

在转移过程中,每次转移都要填写一份联单,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都要保留一份副本,以备查验、监控和跟踪使用。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合规、规范和信息化。

通过填写和携带联单,可以提供转移过程的可追溯性,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检查。

同时,联单中的信息也可以用于统计和分析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提供参考。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对于减少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保护人员安全、加强监管和提高管理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各国在危险废物管理方面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必须遵守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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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范本一、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活动,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妥善处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二、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 申请方需要填写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a) 申请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等;b) 交换转移的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等信息;c) 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的选择;d) 目的地和处理方式的选择;e)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计划和时间表。

2. 申请方必须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给相关管理部门,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3. 相关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危险废物的性质、数量、运输和处理方式的合规性等。

审查结果将根据情况进行批准、拒绝或要求申请方提供补充信息。

4. 审批通过的申请方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的手续,包括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办理相关证明和许可等。

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内容和要求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活动的必备文件,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包括以下内容:a) 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等;b) 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性质等信息;c) 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的选择;d) 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和装载要求;e) 目的地和处理方式;f) 危险废物转移的时间表和交接手续。

3.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必须由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在交接过程中签字确认,并保留备查。

四、危险废物转移的运输要求1. 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包装、标识和装载。

2. 危险废物的运输工具必须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必须经过检测和批准。

3. 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交接和确认,确保危险废物的数量、性质和运输条件的完整和准确。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是指因其危险性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的废弃物。

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管理制度是指对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和处置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则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的一部分,用于记录危险废物的交换转移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和合规转移。

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交换转移中的重要文件,它是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转移到处置单位的必备文件。

转移联单应当明确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的数量、性质和特征、运输方式、包装物的种类和规格、运输工具的车牌号等重要信息。

使用转移联单可以确保危险废物的正确、安全、高效转移,并可以有效地追溯危险废物的转移记录,排查问题,解决纠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制度设计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联单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转移联单的格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并确保其内容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危险废物的相关信息。

联单中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基本信息、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的信息、包装物和容器的信息、转移日期和地点等重要信息。

2.联单的管理和使用要求。

转移联单应当由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并确保其安全、准确的使用。

联单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填写完整,并由产生单位和接收单位同时签字确认。

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联单应当随同危险废物一起进行,不得丢失或遗失。

转移联单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篡改。

3.联单的备案和审批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制定和使用应当依法进行备案或审批。

相关部门或机构应当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格式和使用进行审查,并在符合要求后予以备案或审批。

备案或审批后的转移联单应当进行登记,以备后续的监督和管理。

4.联单的监督和追溯要求。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使用应当接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或机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其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模版(四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模版(四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准确、及时转移,保护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转移至接收单位的重要文书,用于记录转移活动的相关信息,并作为监管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依据。

第四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填写,并确保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联单的制作与填写第五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制作应当采用规定格式,包括联单编号、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信息、危险废物名称、数量、特性等必要的信息。

第六条联单编号应当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编制,每份联单应具有唯一的编号。

第七条联单的填写应当由转移单位负责,填写人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联单的填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经过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核实和签字确认。

第九条联单填写时应当注意清晰、规范的书写,不得有涂改、错漏等情况。

第十条联单填写完成后,应当及时归集整理,并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妥善保管。

第三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监管部门有权对转移单位、接收单位和联单的填写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在对转移单位、接收单位和联单进行监督和检查时,应当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监督和检查的内容包括联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的合规情况等。

第十四条监管部门在监督和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整改,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暂停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吊销转移许可证等措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第四章处罚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于填写虚假信息、故意隐瞒或者谎报危险废物转移信息等行为,监管部门可以追究相应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依法对其处罚。

第十七条因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环境污染或者人身伤害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本(2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本(2篇)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保障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安全与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别是《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三、定义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指依法对危险废物运输的证明文件,包括有关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转移方案、运输信息等。

2. 产生单位:指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即危险废物的原始产生点。

3. 转移单位:指从产生单位收集危险废物并运输至处置单位或其他转移地点的单位。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和管理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1)转移联单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危险废物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包装状态、危险性类别和转移的起止地点等。

(2)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转移单位必须在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并填写相应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沟通。

(3)转移联单上的转移方案必须与实际转移过程相符,并得到转移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确认。

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管理(1)每个产生单位必须对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的编号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进行。

(2)产生单位必须及时将填写完整的转移联单交给转移单位,并妥善保管转移联单的副本。

(3)转移单位必须对收到的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转移联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转移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将转移联单上的危险废物转移情况进行上报。

(5)处置单位必须及时收到转移联单,并按照转移方案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

五、罚则与处罚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相关部门所有,并随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七、有效期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动延长一个有效期,直至被新的管理制度替代。

八、附件无以上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的范本。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一、危废转移联单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本联单”)是危险废物转移的重要法律依据,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理,并确保转移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本联单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物转移的各个环节,包括产生单位、转移单位、处置单位和接受单位。

二、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1.本联单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本联单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4)危险废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特性、产生单位、运输方式、包装要求等。

(5)转移时间和路线:填写危险废物的转移时间和转移路线。

(6)签章和登记:转移单位、处置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在本联单上签署,以确认各自的责任,并在指定的部门进行联单的登记备案。

三、危废转移联单的保管和归档1.危废转移联单应由转移单位负责保管,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2.每份危废转移联单的电子或纸质副本应至少保存5年,以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3.转移单位应保留与本联单相关的运输、封存、验收、处置等证明文件,以证明危险废物的合法转移和处理。

四、危废转移联单的违规处理1.如发现本联单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相关单位应及时更正和补充,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2.如发现本联单中所列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公共安全的,相关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废转移联单的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并对违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推广和培训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相关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相关部门应组织危废转移联单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正确填写和使用危废转移联单。

3.相关单位应定期组织危废转移联单的培训,对责任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熟悉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要求和操作流程。

以上是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的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模版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模版

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制度转移联单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危险废物交换转移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高效转移,并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危险废物交换转移工作。

二、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 危险废物:指因含有或者污染有害物质而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易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 转移联单:指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相关信息的一种文件,包括发货单位、收货单位、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包装方式、运输工具等内容。

三、制度要求1. 危险废物转移前准备工作a. 发送单位应在转移前核实收货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并与收货单位签订危险废物转移合同或协议。

b. 发送单位应识别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和特性,并按照规定分类、包装和标识。

2. 转移联单的编写和填写a. 发送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转移联单,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b. 转移联单中应包括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包装方式、运输工具等详细信息。

3.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a. 发送单位应与收货单位协商确定转移的时间、方式和运输路径,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b. 发送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并保证按照转移联单的要求进行操作。

c. 收货单位应做好危险废物的接收和储存工作,并与发送单位保持及时沟通,及时报告转移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 转移后的记录和报告a. 发送单位和收货单位应分别保留转移联单的副本,并按照相关要求备案保存。

b. 发送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进行评估和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c. 发送单位和收货单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转移情况,及时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需求。

四、责任和处罚1. 发送单位和收货单位应共同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管理,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双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一、背景转移联单是指固废、危废的转移过程中相应单位间协商达成的文件,具体包括发货人联单、承运人联单和收货人联单。

转移联单作为固废、危废转移的必要文件,是国家对于固废、危废转移管理实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进一步规范固废、危废的转移管理,保障环境与人身安全,落实环保政策,相应的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也应运而生。

二、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固废、危废产生单位、转移单位和接收单位。

2. 联单的签发与使用1.联单的签发:发货单位与与承运单位协商确定转移计划及相关责任,明确危废界定、数量、包装、性质及特点等。

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联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义务。

2.联单的使用:收货单位在收到危废后应根据所接受的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其它情况核对联单的真实性,如有疑问应及时联系发货单位或承运单位并及时向当地环境监管机构报告。

3. 联单的保管1.发货单位应对已签发的联单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保护联单不被篡改、遗失。

2.承运单位与收货单位在签收时应核对联单内容后存档,保护联单不被篡改、损毁、遗失。

4. 联单的审批与备案1.联单的备案:发货单位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将联单的复印件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

2.联单的审批: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联单进行审核,确保联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联单的期限联单的期限为6个月,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则应当于期限届满前办理延期手续。

若在期限届满前未能转移,则发货单位应当及时修改联单的内容并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三、责任与处罚1. 发货单位的责任1.确保联单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

2.确保联单的安全保管,不得遗失、延误、随意篡改。

3.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联单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者未按照规定报告、备案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罚款、停产、关停等处罚。

2. 承运单位的责任1.核对联单的内容。

2023年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

2023年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

2023年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本【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用于记录国内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情况的重要文件,它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之间的法律约束和沟通渠道,也是监管部门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工具。

随着时间的推移,2023年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将迎来一些调整和改革,下面是一个2023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范本走向。

一、联单基本信息1. 联单编号:每份联单都应有唯一编号,既便于管理,也可以追溯废物的去向。

2. 联单日期:记录填写联单的日期,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

3. 联单类型:区分不同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如转移、处置、回收等。

二、废物产生单位信息1. 单位名称和地址:记录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以确保废物产生单位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2. 生产工艺和废物特性:详细描述产生单位的生产工艺和废物的特性,以确定废物的危险性和处理方式。

3. 运输要求:根据废物特性和运输距离确定运输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证照和资质。

三、废物接收单位信息1. 单位名称和地址:记录接收危险废物的单位名称和地址,以确保废物接收单位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2. 处置工艺和能力:详细描述接收单位的废物处理工艺和能力,以确定是否能够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3. 接收要求:根据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能力确定接收要求和注意事项,并提供相关证照和资质。

四、危险废物信息1. 废物代码和名称:根据国家标准,填写废物的代码和名称,确保废物的准确鉴别和分类。

2. 产生量和特性:记录废物的产生量和特性,包括废物的化学成分、毒性等级等。

3. 包装方式和容器:填写废物的包装方式和容器类型,确保废物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性。

4. 转移时间和方式:确定废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包括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等。

五、转移及处置过程1. 转移单元和中转站:记录废物的转移单元和中转站,并填写其相关信息,以确保废物的安全转移。

2. 处置过程和结果:详细描述废物的处置过程和结果,包括处理工艺和处置量等。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1.引言1.1背景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是危险废物转移环节的重要文书,对确保危险废物转移过程的合规性、透明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签发、传递、备份等流程,以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的法规要求得到满足,最大程度减少环境和安全风险。

2.目的与适用范围2.1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体系,确保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在全过程中合规、安全、高效地流转,最终实现危险废物的可持续管理。

2.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涉及危险废物转移的部门和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储设施等。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填写3.1联单基本信息3.1.1在联单上明确标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填写联单编号。

3.1.2填写转移日期、转移地点、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等基本信息。

3.2废物信息3.2.1准确填写危险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包装方式等相关信息。

3.2.2对于涉及特殊危险性的废物,应详细填写危险性质和相关特殊处理要求。

3.3负责人签名3.3.1发货单位负责人在联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3.3.2收货单位负责人在联单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4.联单的签发与传递4.1签发程序4.1.1发货单位在确认废物准备转移时,填写完整的联单并交由负责人签发。

4.1.2签发人员需对联单上的信息进行核实,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4.1.3签发人员签署并盖章,确保签发环节合规、规范。

4.2传递流程4.2.1联单传递应采用安全、封闭、明文传递的方式,确保信息不被泄露。

4.2.2发货单位将签发的联单传递给运输单位,并确认其接收。

4.2.3运输单位将联单随同危险废物一同运送,并在交接时确认收到。

5.联单的备份与归档5.1备份要求5.1.1发货单位应在联单签发后,保留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备份。

5.1.2收货单位在接收到危险废物后,同样需保留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备份。

5.2归档管理5.2.1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区域,对所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进行归档。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文

危废转移联单制度范文尊敬的主管领导:您好!我是XX公司的XX,现就我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报告。

我公司作为一家生产型企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危险废物,为了合规运营和环境保护,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危险废物转移的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我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并严格执行。

我们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联单的填写和记录:每次危险废物转移都必须填写相应的联单,并记录到公司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档案中。

联单的填写包括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标识和包装情况等信息,以及转移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等信息,确保所有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2. 联单的审查和签字:我公司设有专门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人员,负责对每张联单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联单的填写是否规范、危险废物的装载和密封是否符合要求等。

审查通过后,管理人员会在联单上签字确认,并盖上公司公章,以确保联单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 联单的归档和保留:每张联单在审查签字确认后,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归档和保留。

归档后的联单将被保存在公司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档案中,并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和整理,保证档案的完整和易于查找。

同时,联单的保留时间也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便随时接受监管机构的检查和核对。

4. 联单的备份和传递:为了进一步保证联单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我公司会对每张联单进行备份,并将备份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此外,当危险废物转移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单位时,我们也会及时将联单传递给相关单位,并通过签收等形式进行确认,以确保危险废物的转移流程畅通和信息的传递准确无误。

尊敬的主管领导,通过对我公司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报告,相信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危险废物转移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为环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调拨入库管理系统根据《固体法》第59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自治区、《市政等环保部门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危险废物的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接收危险废物转移单、填写、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依法操作危险废物转移单,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登记转移计划和电子转移联单。

2、危险废物转移的法规和要求⑴、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向转移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⑵、每转移一车(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为每种类型的危险废物填写一份副本。

每种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

(3)针对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且不能自行利用的危险废物,公司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中应注意以下事项:根据转账备案表和实际转账情况,如实填写联单生成的单位项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4)针对公司作为危废接收单位,对外来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危险废物运输目前公司危废运输时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转运过程中,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交接单运输单位栏,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填写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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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产生单位应当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产生单位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

每车、船、次。

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三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
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四条
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载明的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随转移的危险废物交付危险废物接受单位。

第五条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
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
危险废物接受单位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产生单位。

第七条
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第八条
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

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如实汇报情况。

第九条
转移危险废物采用联运方式的,前一运输单位须将联单各联交付后一
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后一运输单位必须按照联单的要求核对联单产生单位栏目事项和前一运输单位填写的运输单位栏目事项,经核对无误后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并签字。

经后一运输单
位签字的联单第三联的复印件由前一运输单位自留存档,经接受单位签字的联单第三联由最后一运输单位自留存档。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
(二)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
(三)未按规定期限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联单的;
(四)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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