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满足个人贷款市场需求,本着“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经营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已颁布的各类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有关制度文件,结合我行相关制度规范,制定本综合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是指我行向申请购买“合理用途的消费品或服务”的社会自然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具体包括汽车、留学、助学、耐用消费品等一切具有合理用途,并能由借款人提供真实消费证明的消费品或服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所属分(支)机构经办的除个人按揭住房贷款业务之外的所有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业务。
各经办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时,需参照已下发的文件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经办行、借款人、保证人及抵押物/质押物原则上均应在同一行政区域内。
本办法所称保险人、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均指我行认可的指定单位。
第五条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以及贷款安全性、流通性、效益性的原则。
严格执行各类个人消费类贷款产品的准入标准,强化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用途管理,禁止贷款资金进入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
第二章借款条件、用途及授信管理方式第六条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为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0周岁(含)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二)具有各经办行可控制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并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三)具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整体信用状况和资产实力较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愿意并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采取保证担保的,其保证人应为我行认可的具有代偿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五)具备明确的消费意向,并已签署正式购销合同或协议;(六)在我行开立借记卡或具有结算功能的储蓄存折,并同意授权经办行从约定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及应由借款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七)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显示近一年内贷款或贷记卡逾期持续天数超过90天(含),或累计逾期次数超过6次(含)- 2 -的,各经办行不得发放任何个人消费类贷款;如有其他不良记录,视具体情况严格审批;(八)对满足条件的客户可发放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具体根据我行相关产品规定执行;(九)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最高额保证合同是指一个第三方担保人对于借款人提供的指定金额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
在商业和金融交易中,最高额保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担保方式,能够提高借款人的信用,增加借款人的融资渠道。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当事人的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规定明确的合同当事人,即借款人、担保人和债权人。
借款人是指需融资的企业或个人,担保人是指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债权人是指向借款人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或个人。
二、债务金额的确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规定明确的债务金额,即担保人对于借款人所承担的最高额债务的担保金额。
这一金额通常是事先协商并有双方共同确认的。
三、担保范围的确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明确担保的范围,即担保人对借款人所承担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限额。
这一担保范围通常是依据债权人的要求和借款人的需求进行商议和确定的。
四、担保期限的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规定担保的期限,即担保所承担的债务的期限。
这一期限通常和借款人与债权人的借款合同期限一致。
五、担保条件的约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约定担保的条件,即借款人需要满足的特定条件,才能获得担保人的担保。
这些条件通常包括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抵押物等。
六、担保人权益的保护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保护担保人的权益,即担保人在借款人违约或拖欠债务时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或资产变现。
这一保护通常通过约定保证金、违约金或实物担保等方式实现。
七、违约责任的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必须约定各方的违约责任,即借款人、担保人和债权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的责任及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额。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标准不仅能够保障借款人的信用和融资需求,也能够保护担保人的权益,促进商业和金融交易的顺利进行。
然而,在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之前,各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和风险,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深圳发展银行二○○九年七月制特别提示为了维护贵公司/阁下的合法权益,在贵公司/阁下签署本合同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确认有关事实:1、贵公司/阁下所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贵公司/阁下已经认真审阅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特别是字体加粗部分的条款,并已经充分理解其含义及法律后果。
3、本合同签署前,贵公司/阁下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修改。
本合同生效后,贵公司/阁下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主动履行义务。
4、为保护贵公司/阁下的利益,贵公司/阁下的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我行。
5、如果贵公司/阁下对本合同及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请向我行咨询。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深发银连沙额保字第20120110002号甲方: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地址:电话:传真:负责人:职务:行长乙方(保证人):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乙方为单位时不填)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 / 职务**: /(**乙方为个人时不填)为了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债务人)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作为主合同债务人的保证人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同意签订本合同,愿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为(选择项内打“√”):□深发 / 字第 / 号 / 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折合) / 币(大写) / 。
□深发银连沙综字第20120110001 号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折合)人民币(大写)中的(折合)人民币(大写),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交通银行考试:2021交通银行信贷手册真题模拟及答案(5)
交通银行考试:2021交通银行信贷手册真题模拟及答案(5)共129道题1、一般行业都要经历新生、()、()和衰退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多选题)A. 成长B. 发展C. 萧条D. 成熟试题答案:A,D2、对于分销风险的具体分析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多选题)A. 范围B. 控制C. 弹性D. 渠道试题答案:A,B,C3、目前动产质押业务可接受的动产范围主要为()。
(多选题)A. 电器及电子类产品B. 石化下游产品C. 黑色金属D. 上牌汽车E. 食糖试题答案:C,E4、在推广和承办新产品或新业务时,必须采取适当的()和()以防范风险。
(多选题)A. 调查流程B. 管理流程C. 控制措施D. 审批措施试题答案:B,C5、我们可从多个角度考察公司的战略,对于不同的竞争战略,其在财务报表中的反映也往往不同,如所执行的战略是低价格战略,则在财务报表中的反映有()(多选题)A. 较高的客户服务、人力及设备支出B. 高销售量C. 大量的广告费用支出D. 低边际贡献E. 低产品成本F. 高固定资产利用率试题答案:B,D,E,F6、内部评级的关键指标中EL指的是()(单选题)A. 违约概率B. 违约损失率C. 违约风险暴露D. 预期损失试题答案:D7、采用()模式的集团客户,由主办行汇总开户行、协办行及主办行自身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对集团拟授信的总额度按“授信申报、审查、审批”的流程申报授信额度。
(单选题)A. 集中授信B. 监控授信试题答案:A8、严格控制集团客户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担保或资产的重复抵押,原则上关联企业内部互保比例不超过()(单选题)A. 20%B. 30%C. 40%D. 50%试题答案:B9、为确保安全,商业承兑汇票不能仅局限于传真查询,还应采取实地或特快专递查询方式。
除承兑人或贴现人的首笔业务必须进行实地查询外,对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也要求进行实地查询。
(多选题)A. 单张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B. 单张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C. 同一承兑人承兑的商票贴现业务余额超过300万元D. 同一贴现人商票贴现余额超过300万元试题答案:B,C,D10、现金流量总结表采用直接法编制,以损益表中()的为起点,结合资产负债表中相关科目期初和期末值,生成现金流量汇总表。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
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说明银监会于2月12日发布了《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2号,以下简称《个贷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总行根据银监会的监管要求,结合我行原《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农银发〔2009〕430号,以下简称原规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次修订所遵循的原则一是全流程管理原则。
办法修订严格贯彻全流程管理的原则,从贷前调查、审查、审批、到用信、支付、贷后管理直至贷款收回,每一环节都有具体要求与规定。
二是遵循诚信申贷原则。
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实事求是,依据真实、合规、合法、合理的消费或生产经营需求申请贷款。
三是协议承诺原则。
要求借款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贷款用途合法合规性,资金支付方式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承诺。
四是实贷实付原则。
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个人贷款,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划转应遵循实贷实付原则。
五是贷放分控原则。
个贷业务流程遵循部门或岗位分离的原则,不仅要“审贷分离”,而且要“贷放分离”,调查、审查、用信及支付都应实行部门或岗位分离,以规范操作、防控风险。
六是贷后管理原则。
继续强调贷后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贷后管理职责和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贷款后评估管理改变“重贷轻管”的做法。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一)关于支付管理相关规定。
根据银监会《个贷办法》要求,本次修订专门增加了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关于“支付管理”的内容,同时对合同签订、放款审核、资金支付等条款做了修订。
一是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业务按现有信贷流程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办理;二是对于消费类贷款中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三是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四是对于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如农副产品收购、中药材收购、废品回收等,按常规判断需采取现金支付的交易,可以在贷款额度中给予借款人合理的自主支付额度;五是贷款额度中超过上述允许的自主支付额度的部分和其他个人贷款应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六是总行将在合同中设计详细的支付条款,明确自主支付额度和受托支付额度。
银行信贷业务-客户经理岗科目-简答题
3672. 共同见证的定义及范围是:(简答题)正确答案:共同见证。
指客户经理与地区信用风险管理部三中心、分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实地见证员双人实施的授信业务实地见证。
见证范围主要包括:(一)首次授信的一般授信业务(不含最高额担保项下分次使用授信额度)相关主从合同的签署以及该从合同项下抵(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并取得登记证明(如:他项权利证书).(二)非授信申请人自有的本行存单、他行银行承兑汇票等权利凭证质押的特别授信业务主从合同的签署.(三)香港、澳门地区公司担保授信业务的法律合同文本的签署和抵(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我行认可的外资银行保函除外).知识板块:实地见证难易度:难知识点:基础知识出题人:ⅩⅩ试题修正:如果您认为此题有问题,请单击我要纠错提出修改意见.3677。
放款工作运行原则是什么?(简答题)正确答案:职能独立原则,集中管控原则,条件落实原则,流程规范原则.知识板块:基础知识难易度:较难知识点:放款管理出题人:ⅩⅩ试题修正:如果您认为此题有问题,请单击我要纠错提出修改意见。
3704. 放款审核员主要针对哪些方面进行审查?(简答题)正确答案:放款审核员审查各类放款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合法性,审查授信批复通知书放款条件的落实情况。
知识板块:放款管理难易度:较难知识点:放款管理出题人:ⅩⅩ试题修正:如果您认为此题有问题,请单击我要纠错提出修改意见。
3708。
放款审核员如何开展完整性、一致性审查?(简答题)正确答案:放款审核员根据客户经理移交的资料清单,审核接收的放款资料与信贷系统扫描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纸质资料与信贷系统扫描文件内容不一致的,由客户经理负责核对并更正。
分次用信的授信业务,首次放款已经落实的条件,放款前录入信贷系统并扫描相关资料,后续放款时在信贷系统内批量复制或连接原扫描件,可不再提供纸质资料。
知识板块:放款管理难易度:较难知识点:放款管理出题人:ⅩⅩ试题修正:如果您认为此题有问题,请单击我要纠错提出修改意见.3709. 放款审核员如何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简答题)正确答案:放款审核员依据授信申请人和担保人设立时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及有权机构的决议、授权书等资料,审查授信申请人和担保人签署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授信及其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的法律文件及相关的登记内容、批准手续是否合法、合规。
银行个人贷款循环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模版
xxxcc村镇银行个人贷款循环授信额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我行个人贷款业务发展,满足客户多样化融资需求,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及我行个人贷款业务相关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贷款循环授信额度是指对符合我行授信条件的自然人客户,授予客户在一定的时间内周转使用若干信用的最高控制额度。
在授信限额和有效期限内,客户可以根据需求选择我行个人贷款产品,循环支用贷款,以满足个人日常消费和经营周转需求的个人贷款业务。
第三条相关个贷产品管理办法明确可申请个人循环授信额度的,在申请循环授信额度时应同时遵循相应个贷产品管理规范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cc村镇银行所辖各级经营机构。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基本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在本地具有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三)有正当合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四)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违法犯罪记录或个人不良嗜好;第六条借款人具体条件借款人必须满足我行相应个贷产品对借款主体的具体要求。
第三章循环授信额度相关规定第七条循环授信额度可采取抵押、保证、质押等各种担保方式,对于满足条件的借款人还可以办理信用授信。
同时个人经营性贷款不允许多头授信。
第八条循环授信额度对应的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担保,包括最高额抵押、最高额质押、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担保是指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第九条授信限额及期限(一)最高额质押担保额度借款人可以我行人民币定期存款,一、二、三星风险等级的人民币理财产品设定最高额质押担保。
限额应满足我行相关质押贷款产品的质押率要求,授信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且不超过质押物权利凭证有效期。
(二)最高额房地产抵押担保额度借款人可以本人或第三方名下的具有完全产权,能够上市交易且具有较强变现能力的房地产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
农银发“2007”234号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为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总行对原《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农银发“1997”221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信贷管理部)。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2.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二○○七年八月九日附件1:(回文件)中国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保证担保第一节保证人条件第二节保证人应提交的材料第三节保证担保额度核定第四节保证担保的设定第五节保证担保设定后的管理第三章抵押担保第一节抵押物条件第二节抵押人应提交的材料第三节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确定第四节抵押担保的设定第五节抵押担保设定后管理第四章质押担保第一节质物条件第二节出质人应提交的材料第三节质物价值及质押率确定第四节质押担保的设定第五节质押担保设定后的管理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目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促进业务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信人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应当提供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或信用方式有权核批行同意采用信用方式的除外。
第三条担保的范围包括信贷业务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信贷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前述担保方式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农业银行原则上只接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五条信贷业务的担保遵循合法性、充分性和可实现性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业银行境内自营本外币信贷业务。
总行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对特定信贷业务担保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但特别规定与现行法律冲突的除外。
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
融资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传:联系电话:传真:保证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传:联系电话:传真:签订地点:保证人自愿为融资人(即“债权人”)给予申请人(即“债务人”)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则:一、主合同(定义见下文)约定的定义与解释适用于本合同约定。
二、“债权”或称主债权,包括债务人(申请人)向债权人(融资人)提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后,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提供的各类本外币借款、拆借、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等融资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下所说的融资人的“债权”和申请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债务人的债权对应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融资人的债务。
三、“本金”指融资人为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本金部分等。
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的最高本金限额,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保证人对该保证本金额度及项下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额度有效期”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的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债权,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清偿期限是否超过该期间,保证人对其保证最高限额项下所有债权余额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
2023年初级银行从业资格之初级个人贷款模考预测题库(夺冠系列)单选题(共50题)1、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类别是( )。
A.信用风险B.操作风险C.市场风险D.业务风险【答案】 B2、《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负责组织商业银行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个人信用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工商银行C.国务院D.银监会【答案】 A3、授信风险越高的客户,贷后检查次数应越多、频率越高,按()原则进行管理。
A.差别管理B.动态管理C.重点关注D.静态管理【答案】 A4、()通过分析客户使用信用卡的历史数据,建立模型对客户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客户的影子额度。
A.信用卡行为评分卡B.个贷行为评分C.账户使用额度D.信用卡额度调整【答案】 A5、借款人伪造良好的信用记录、掩盖不良的贷款用途违背了( )。
A.全流程贷款管理原则B.诚信申贷原则C.贷放分控原则D.实贷实付原则【答案】 B6、(2019年真题)下列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的说法,错误的是()。
A.每年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B.提前离校的借款学生办理离校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贷款利息C.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次月1日起恢复财政贴息D.借款学生毕业后申请出国留学的,应主动通知经办银行并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答案】 C7、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陛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A.60%B.70%C.80%D.90%【答案】 C8、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的,银行根据保证人的()确定贷款额度。
A.保证能力B.还款意愿C.信用等级D.资金实力【答案】 C9、抵押担保是指贷款人或第三人()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贷款的担保。
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概述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借款人提供担保,为保证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按时还款的一种担保方式。
该合同一般适用于企业借款人,以银行最高可担保金额为上限,借款方可在合同期限内多次借款不超过该金额。
合同主体本合同主体包括以下几方:担保人本合同的担保人为银行,其提供最高额度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本合同的借款人为企业,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期限按时还款,并承担本合同的保证责任。
收款人本合同的收款人为银行或其他受款人,收款人按照约定收取借款人的付款,并对本合同的执行负责。
合同内容最高额度保证本合同担保的最高额度为特定金额,保证期限为一定期限。
借款人在该期限内可以通过借款申请获得相应的授信额度,但借款授信总额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额度。
但在最高额度保证期内,借款人分批次借款的总额不得超过最高额度,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
利息及费用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包括担保费、贷款手续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担保费按照规定比例向担保人支付。
违约及赔偿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按时还款,担保人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在违约之日起,担保人有权对借款人收回保证金以及附带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同时,借款人应对担保人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其他条款本合同还包括有关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合同变更、终止等相关条款。
合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受中华人名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约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且在合同期内始终有效,除非借款人和担保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或解除,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解除。
结论银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保证了企业借款人的利益及银行的资产安全,是一种很好的担保方式。
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和按时还款。
担保人应依据合同内容具有相应的保证功能,同时,若借款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授信管理办法--(带)
授信管理办法合同编号:_______授信管理办法甲方(贷款方):_______乙方(借款方):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经营相关业务的企业,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甲方申请授信。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授信额度及期限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元的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1.2 本合同项下的授信额度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为【】年。
第二条授信方式2.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采用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授信。
2.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规定,提供相关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物等。
第三条利率及费用3.1 甲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乙方收取贷款利息。
贷款利率为【】%,具体执行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上浮【】%。
3.2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支付与授信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四条提款及还款4.1 乙方在授信额度内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向甲方申请提款。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信用状况、担保措施等因素决定批准提款申请。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款。
乙方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或分期还款方式。
如乙方选择分期还款,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息;(2)要求乙方支付逾期罚息;(3)根据乙方的担保措施,实现债权。
5.2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贷款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
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银行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甲方:[银行名称]乙方:[被担保方名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授信范围及金额1. 甲方为满足乙方开展业务所需资金需求,根据乙方的授信额度及质押品价值,同意为乙方提供最高额度为[授信金额]元的授信额度,并以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名称]作为担保。
2.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度为固定额度,且不得部分贷出或超过最高额度。
3. 乙方未逾期还款或拖延还款时,可以重复融资,多次使用授信额度。
二、担保方式1. 乙方提供的担保物为[质押物名称],其价值为[质押物价值]元,经甲方核实后确认无争议。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根据乙方授信余额、质押品价值等指标适时调整担保比例,要求乙方进行差额质押或增加质押品等担保措施。
3. 在乙方出现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乙方担保物的价值和担保比例,对于担保不足的部分提出要求进行追加担保。
4. 如果乙方无力提供追加担保,甲方保留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所减少的担保进行变更、调整、处置的权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授信利率及费用支付1. 乙方承诺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授信额度,并按时足额还款。
2. 本合同授信利率为[利率],根据乙方实际用款的时间和金额计算综合利率,计息以实际用款时间为起算日,到实际清偿之日为止,并由乙方支付计算利息。
3. 除了授信利息外,乙方还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相关的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有关费用由乙方在使用授信额度时一次性支付。
四、还款方式及期限1. 本合同规定乙方以等额本息的方式偿还授信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方式为均分期还本付息,期限为[贷款期限]期。
2. 乙方按照约定以等额分期方式偿还利息和本金,每期还款金额为[每期还款额]元,总还款金额为[还款总额]元。
3. 乙方应按期足额还款,约定的还款日为每期月份的[还款日期]日,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顺延。
4. 如乙方未能按期还款,甲方有权催收款项,同时应向乙方收取逾期利息费用,并视情况采取额外的措施,如终止授信等。
2021年信贷管理专业四基学习测试题库第二部分投行理财和小企业
信贷管理专业“四基”学习测试题库(第二某些投资理财和小公司某些)--公司业务部一、投行、理财业务(一)单选题1.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农业银行专业人员凭借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人力及金融资源, 运用农业银行网络、电话、传真等各种渠道, 通过书面报告、会议、专项培训等方式, 为客户提供(1)财务顾问服务。
(1)原则化、寻常化(2)寻常化、经常化(3)原则化、经常化(4)经常化、常规化2.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普通服务年均合同收费金额在(1)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如下。
(1)2 (2)5 (3)10 (4)203.常年财务顾问业务白金服务年均合同收费金额在(3)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1)5 (2)10 (3)20 (4)304.常年财务顾问业务采用合同定价方式, 收费金额需与服务内容相匹配, 原则上签约期限为(1)年, 收款方式可以选取一次性收取或分次收取等方式。
(1)一(2)二(3)三(4)五5.二级分行或一级支行应在合同订立后(1)个工作日为客户开普通年财务顾问业务平台, 并按照合同内容为客户提供服务。
(1)五(2)八(3)十(4)十五6.并购贷款期限普通不超过5年;银行并购贷款总额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尽职调查由客户部门牵头, 成员涉及投资银行部门人员。
(3)(1)2;20% (2)3;30% (3)5;50% ;(4)10;50%7、公司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时, 其发行公司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境外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债券类融资工具合计余额相对于公司(3)比例,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详细规定。
(1)总资产(2)总负债(3)净资产(4)所有者权益8、人民币对公“双利丰”可以办理()天或()天告知存款转存业务, 外币对公“双利丰”只能办理()天告知存款转存业务。
(2)(1)1;5;7 (2)1;7;7(3)1;5;10 (4)1;7;109、常年财务顾问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自有关文献形成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终结之日后(2)年内(1)31 (2)5 (3)10 (4)2010、对公双利丰起存金额原则上为(3)万元, 由一级分行进行客户准入审核审批。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
银行授信业务全解读一、银行授信概述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银行通常都会给一些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提供大额授信,有些授信额度甚至高得惊人,这也是强占优质客户的一种手段;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银行授信 - 授信工作中的概念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二、银行授信决策与实施尽职要求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在书面授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权限进行授信;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应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程序或减少程序进行授信;商业银行在授信决策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授信工作人员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发表决策意见,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扰;商业银行不得对以下用途的业务进行授信:1、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客户未按国家规定取得以下有效批准文件之一的,或虽然取得,但属于化整为零、越权或变相越权和超授权批准的,商业银行不得提供授信:1、项目批准文件;2、环保批准文件;3、土地批准文件;4、其他按国家规定需具备的批准文件;商业银行授信决策做出后,授信条件发生变更的,商业银行应依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应的合同条款重新决策或变更授信;商业银行实施有条件授信时应遵循“先落实条件,后实施授信”的原则,授信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决策的,不得实施授信;商业银行对拟实施的授信应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并审核法律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法律文件的主要条款提示参见“格式合同文本主要条款提示”;商业银行授信实施时,应关注借款合同的合法性;被授权签署借款合同的授信工作人员在签字前应对借款合同进行逐项审查,并对客户确切的法律名称、被授权代表客户签名者的授权证明文件、签名者身份以及所签署的授信法律文件合法性等进行确认;三、银行授信 - 贷款的区别授信不能等同于贷款;授信是一种风险控制的总的概念;贷款是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借款人所作的借款,须在一定期限内归还,并支付利息;客户对银行的需求不仅包括贷款,还有票据、信用证等;授信包括了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开信用证也要授信;银行授信 - 分类基本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地区客户的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特别授信是指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特别授信的额度是一次性的,不可循环使用;内部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或集团性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作为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该授信额度不与客户见面,由商业银行审批客户单项信用需求时内部掌握使用;针对客户确定的用于内部控制的授信额度是商业银行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公开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一法人客户或集团性客户,在对其风险和财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的额度内能够便捷地使用银行信用;公开授信必须与客户签订公开授信协议,协议中须载明公开授信额度的金额、有效期及使用条件;每次使用信用的期限要根据其具体用途按相关规定执行内部授信与公开授信在操作上的区别一是申请环节不同;公开授信是银企双方的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必须由客户要约,提出申请,商业银行承诺同意公开授信,构成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授信合同;内部授信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需申请;二是担保环节不同;公开授信原则上要求采取最高额担保,而内部授信则无担保要求;三是内部授信不需与企业签订授信协议,而公开授信必须签订协议;四是用信不同;公开授信的客户可以随时向商业银行申请提款,而不需要繁琐的逐级审批手续,而一般授信的用信须严格按授权权限办理手续;企业要贷款,属于对公业务;首先,银行信贷审批中心对企业的资质审核一个额度→企业提供所需材料→经各个审批部门的审批→授信完成,授信层结束有审批额度,授信期限等等信息;然后就是用信,在审批结束后,授信有效期内,可以办理相关的信贷业务此业务必须是审批批复通过的业务;授信审批流程在授信有效期内只走一遍,每次做业务在未超过授信有效期和授信额度之前,办理业务直接到用信层就OK,用信流程一般不是很复杂,就是看看额度,合同,期限,利率对不对之类的,没有异常不会再用信卡你放不了款的;授信是对企业资质的评价判断,授予我行的信用给你,简称贷款审批;用信是企业已有我行对你的信用,使用我行的信用叫用信,简称额度使用;这就是授信审批和用信审批的区别;不知道您明白没有,不明白可以追问;四、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是指由银行批准的可以向公司客户借贷的或已经贷出的最高贷款本金限额;授信额度的分类授信额度一般可分为单笔贷款授信额度、借款企业额度和集团借款企业额度;单笔贷款授信额度是指单独被批准的贷款授信额度;该额度一般不允许重复借贷;最高限定于各类授信贷款最高的本金暴露额度;借款企业额度是指银行授予某个公司客户一笔以上贷款的授信额度总和;该额度也包括来自贷款汇率问题的风险敞口;集团授信额度是指银行授予集团各个成员授信额度总和;对于有复杂结构的集团组织要关注如下几方面潜在的信用风险:贷款资金在集团内部成员间转移;集团内部的资金流用于其他债务清偿;集团内其他成员对公司客户的不良影响;授信额度的核定一对于核心客户额度的核定核心客户应具备行业内综合实力靠前、对外履约记录良好,符合银行授信政策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等条件,重点支持:1、资源优势突出,如石油、煤炭、电力等能源类行业中的大型企业;2、回购担保能力强,财务指标优良,具备较强履约能力,如大型制造企业;3、竞争优势明显,内部经营管理规范,如大型外资装备企业;4、在行业中处于绝对的垄断地位客户,如有行业导向能力的客户;5、国内着名、实力颇强、辐射范围广、运行稳定的特定专业市场;对于配合提供授信资料的核心客户,执行一般的信贷操作流程,按照信贷政策手册规定,收集资料,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对于不配合提供授信资料的核心客户,主办客户经理应当参考专业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按照评级结果孰低原则确定该客户的信用级别,并采取多种途径尽可能多地收集客户资料;客户经理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核心客户授信材料应符合银行授信政策的有关要求;适用于管理规范、市场知名度较高、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垄断型、资源型客户或大型上市公司;外部专业公司的范围限定在国际、国内知名的评级公司;二对于配套企业额度的核定1、配套企业的准入条件供应商和经销商一般应由核心企业推荐,列入核心企业供应商或经销商名录的优先支持;供应商一般具有如下条件:1、信誉较佳,履约记录良好,无违约记录;2、具有专业化、一定规模化的生产供货能力;3、与核心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关系,交易履约记录较好;经销商一般具有如下条件:1、所处区域市场需求旺盛,货物周转速度较快;2、信誉良好,无违约记录,其销售与服务活动直接在核心客户支持与监督下进行;3、内部管理规范,具有专业的团队人员配合银行业务开展;4、重点支持核心客户排名靠前的经销企业;2、对配套企业额度的核定对供应商、经销商授信限额的核定可参考如下计算公式确定:Q=c×G×S其中:Q为当期最高授信额度;c为经营循环资金周转量经营循环资金周转量=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平均余额+预付平均余额+应收票据平均余额一预收账款平均余额一应付账款平均余额一应付票据平均余额;其中,平均余额=期初余额/2+期末余额/2,货币资金应扣除保证金.注:应收账款应剔除一年以上及其他明显可能损失的应收账款;平均存货应当剔除一年以上的或明显滞销的存货;G为预期销售增长率该系数反映客户销售增长预期.可参考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景气程度和客户经营业绩综合确定,通常取值为1.0~1.3,如取值超过其上限应充分说明理由;S为目标市场份额系数.原则上,按照以上公式确定对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授信额度,对于管理规范,经营规模较大的经销商,授信金额可以适度增加;3、对配套企业额度的管理在核心企业承担回购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付款退款承诺或见证回购责任下,审批部门认定后可实行单一额度管理,即额度由核心企业授信申报银行根据与核心企业的协商结果及业务贸易特点进行核定,不再走一般信贷审批流程;对于运行质量较好、风控能力强的双额度管理网络,可转换为单一额度管理,由审批机构核准;如果核心企业不承担回购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付款退款承诺或见证回购责任,实行双额度管理,即对配套企业授信额度的审批仍按现有的一般信贷审批流程进行报批;授信额度的决定因素授信额度的确定取决于如下各因素:①明确公司客户的资金需求,并通过相互讨论分析其原因;②通过财务分析预测公司客户未来现金流,借以估计其还款能力;③公司客户贷款金额的需求;④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对授信额度的限制;⑤贷款组合管理的相关限制;⑥银行自身的原因;授信额度的确立流程授信额度的确立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①分析贷款需求及其产生原因;②确定借款期限及其合理性;③确定借款额度及合理性;④评估相关信用风险;⑤偿债能力分析;⑥作出借款决定,同时建立授信额度;⑦整合授信额度,提交审核;五、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上述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就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及经济状况,授予其一定期限内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不必每次都办理繁琐的贷款审批手续,而且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利息支出;授信就是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对客户授予的一种信用额度,在这个额度内客户向银行借款可减少繁琐的贷款检查;授信可分为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两类;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个人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抵押额度、质押额度和信用额度,对于这三种额度,借款人可以单独或合并申请;其中申请抵押额度须以本人名下的可设定抵押权利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额度不超过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申请质押额度须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进行质押担保,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信用额度由银行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调查结果,按个人信用评定标准予以评定,上限为30万元;授信额度简单地说,就是银行能贷给你最高多少的钱授信额度是指银行在一定金额及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其特点是:1、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还;一次授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内随借随用随还;2、凭证贷款,手续简便;借款人依据授信合同办理授信业务,银行不再重新进行授信调查、审批;3、如果为综合授信额度,借款人除了可以获得贷款外,还可办理授信合同规定的开立承兑汇票、国际结算融资等业务;例如:这个一般是出现在有赊销出现的时候,比如最简单的信用卡,就是你用你的信用来先期支付费用,然后再偿还你的借贷;授信额度就是你可以被授予的信誉数量,就是你赊销金额的总和;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只要授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中行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上述短期授信业务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贷款,开证、保函、押汇等,其中,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关税付款保函和海事保函的期限可放宽到一年以上;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2、适用范围凡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就其在银行的短期贷款业务向银行申请采用综合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法人客户,以及企业法人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申请步骤凡在银行开立了存款帐户并有一定存款和结算往来的公司客户,可向银行提出申请,并向银行提供以下资料:①企业借款申请书;②借款人和保证人双方企业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资格以及有关法律文件;③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④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银行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属于抵押、质押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文件;⑤银行认可的保证人或抵押、质押担保;4、办理手续银行同意办理客户的申请后,借贷双方须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其中属于保证贷款的,保证人还须向银行提交保证函或者签定保证合同;属于财产担保的,还须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并办理公证、登记和抵、质押财产的评估、保险等手续;5、授信就是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资信及经济状况,授予其一定期限内的贷款额度;在授信期限及额度内,借款人可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情况,随用随借,不必每次都办理繁琐的贷款审批手续,而且可以尽可能地减少利息支出;授信就是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对客户授予的一种信用额度,在这个额度内客户向银行借款可减少繁琐的贷款检查;授信可分为表内授信和表外授信两类;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个人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抵押额度、质押额度和信用额度,对于这三种额度,借款人可以单独或合并申请;其中申请抵押额度须以本人名下的可设定抵押权利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额度不超过银行认可的抵押物价值的70%;申请质押额度须以银行认可的质押物进行质押担保,质押额度不超过质押物价值的90%;信用额度由银行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和调查结果,按个人信用评定标准予以评定,上限为30万元;授信额度简单地说,就是银行能贷给你最高多少的钱授信额度是指银行在一定金额及期限内,向借款人发放的可循环使用的授信,其特点是:1、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用随还;一次授信后,在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内随借随用随还;2、凭证贷款,手续简便;借款人依据授信合同办理授信业务,银行不再重新进行授信调查、审批;3、如果为综合授信额度,借款人除了可以获得贷款外,还可办理授信合同规定的开立承兑汇票、国际结算融资等业务;例如:这个一般是出现在有赊销出现的时候,比如最简单的信用卡,就是你用你的信用来先期支付费用,然后再偿还你的借贷;授信额度就是你可以被授予的信誉数量,就是你赊销金额的总和;。
银行合规考试题大全
银行合规考试题大全第一部分判断题1、业务经理对所在机构柜员工作职责、权限设臵、制约失效或不相容岗位设臵情况、是否存在“一手清”情况进行监督。
(√)2、凡发现假币时应按规定当场予以收缴,若应客户强烈要求可以予以退还。
(〓)正确答案:凡发现假币时应按规定当场予以收缴,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3、单位存款客户销户时,可由客户自行销毁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
(〓)4、柜员离开工作岗位时,若因柜员未及时签退或未锁定屏幕而出现问题的,柜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5、贷款到期90天后未收回,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期利息收入;已计提的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后仍未收回,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
(√)6、新的会计制度要求,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还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正确答案:新的会计制度要求,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还款的顺序为:先本金,后利息。
7、重要空白凭证的销毁是由二级分行业务主管部门对待销毁的凭证审核确认后,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稽核、监察、保卫、财会等)进行销毁。
(〓)正确答案:重要空白凭证的销毁由各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对待销毁凭证进行清点核对,登记造册,制定销毁方案经本行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一级分行核批。
一级分行批准后,由二级分行具体组织实施。
销毁工作由运营服务部门组织,稽核、监察、保卫、法律合规及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监销。
8、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行或鉴定机构申请鉴定。
(√)9、记账凭证填制错误,录入时相应发生错误。
应先删除已录入的错误入账记录,再另制正确记账凭证,并及时录入计算机。
原记账凭证及原随机输出的传票流水清单作为正确记账凭证及传票流水清单的附件。
(√)10、记账凭证正确,但录入有误。
应先删除已录入的错误入账记录,再按原正确记账凭证重新录入计算机。
“最高额保证人”是否应对银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所有单项协议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人”是否应对银行“授信额度协议”项下所有单项协议承担保证责任展开全文【案情】2010年10月25日,姜堰中行与万基公司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约定:姜堰中行向万基公司提供2200万元授信额度,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敞口银票额度500万元,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700万元;担保的方式:(1)由陈某夫妇名下的房地产提供最高额抵押;(2)由万基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3)由陈某夫妇提供最高额保证;(4)由富诚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5)由正达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6)由日出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万基公司、姜堰中行在该协议上盖章。
2010年10月25日,姜堰中行与各担保人及抵押人均办理了相应的担保与抵押手续。
2011年4月20日及4月26日,万基公司与姜堰中行分别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两份,约定万基公司向姜堰中行借款各500万元,借期12个月,年利率6.941%,担保方式由陈某夫妇名下的房地产提供最高额抵押;由陈某夫妇、富诚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万基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最高额抵押;并确定两份协议系授信额度协议项下的单项协议,该两份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正达公司为担保人。
2011年6月20日,承兑申请人万基公司与承兑人姜堰中行签订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承兑申请人签发汇票20张,金额合计400万元,向承兑人申请承兑;申请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应付票款交在承兑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申请人于承兑前向承兑人缴存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的50%即200万元作为承兑保证金;如承兑汇票到期之日申请人不能足额交付票款,导致承兑人对外垫款的,承兑人对垫付的票款按实际垫款天数,每日按垫款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申请人计收罚息;本协议项下除保证金担保部分之外的申请人应付款项由正达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陈某夫妇、富诚木业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
保证人、抵押人未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
2011年11月,姜堰中行向姜堰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正达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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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合同(适用于额度授信业务)编号:兴银粤_ 字()第号融资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传:联系电话:传真:保证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传:联系电话:传真:签订地点:2012年4月版签约重要提示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授权;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加黑字体部分的内容;三、贵公司及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约定;四、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相关条款后均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五、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自愿为融资人(即“债权人”)给予申请人(即“债务人”)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恪守信用,立约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除立约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则:一、主合同(定义见下文)约定的定义与解释适用于本合同约定。
二、“债权”或称主债权,包括债务人(申请人)向债权人(融资人)提出申请,债权人经审核同意后,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提供的各类本外币借款、拆借、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信托收据、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和进口押汇等)、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票据回购、担保(包括独立保函和见索即付保函以及备用信用证等)等融资业务而形成的本外币债权(含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本合同下所说的融资人的“债权”和申请人的“债务”内容对应一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拥有的针对债务人的债权对应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融资人的债务。
三、“本金”指融资人为债务人办理业务时所产生的债权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贸易融资本金、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票据贴现款项、信用证项下发生的垫款、债权人为债务人担保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本金部分等。
四、“保证最高本金限额”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的最高本金限额,不论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保证人对该保证本金额度及项下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保证额度有效期”是指为了明确本合同被保证的债权的范围而由立约双方明确约定的一个不中断的连续期间,在该期间内发生的债权,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清偿期限是否超过该期间,保证人对其保证最高限额项下所有债权余额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
七、“主合同”指融资人与申请人所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即“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使用授信额度的分合同。
“分合同”指申请人根据基本额度授信合同或特别额度授信合同规定,在融资人确定的授信额度内经融资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融资业务时双方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主债权金额、主债权清偿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
基本额度授信或特别额度授信合同为分合同的总合同,分合同与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总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分合同形式不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体现为开证申请书、押汇申请书等融资人认为合适的方式。
总合同和分合同的约定如有不符,以分合同为准。
八、本合同中“工作日”均指银行的营业日,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某个提款、还款日为非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本合同保证担保的主合同是融资人与申请人签订的编号为的《额度授信合同》(总合同)及其项下所有分合同,授信额度折合成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元整,授信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上述主合同下发生的融资人对申请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保证担保的主合同债权。
第三条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二、在该保证最高本金限额内,不论融资人与申请人发生债权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保证人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及于该最高本金额度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含本金)。
第四条保证额度有效期一、保证额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的债务的发生日必须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每笔债务到期日可以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保证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保证人对被保证的债权都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保证责任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申请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人因申请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二、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均不分先后不分份额共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主债务履行期间,融资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范围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被担保债权”)为融资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融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统称“融资”)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
二、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融资人为申请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申请人拒付、融资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融资人对申请人的债权也纳入本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
三、融资人因申请人使用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四、为避免歧义,融资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或仲裁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第七条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一、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融资人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至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人在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四、如融资人与申请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该展期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若融资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融资人向申请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六、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七、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八条见索即付只要融资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编号与债权余额的债务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收到后应立即履行清偿责任并放弃一切抗辩理由。
第九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保证人自愿作出以下声明与承诺,并就其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保证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根据融资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许可、证书以及融资人不时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保证人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自愿向融资人清偿因申请人在主合同下各项融资形成的债务,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务状况的改变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清偿责任。
三、保证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法定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人已取得及履行完毕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其内部的批准及授权或其它相关手续,并已取得及履行完毕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的任何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力机关的批准、登记、授权、同意、许可或其它相关手续,并且,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登记、同意、许可、授权以及其它相关手续均保持充分合法有效。
四、保证人签署本合同完全符合保证人有关章程、内部决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
签署本合同也不与保证人之任何章程、合同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以及本公司的政策相冲突或相违背。
五、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保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上述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未违反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条例或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可强制执行的,如因保证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时的权利瑕疵而致使本合同无效,保证人将立即无条件的赔偿融资人的全部损失。
六、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向融资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七、保证人如发生变更股权结构或主要管理人员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和重大交易,应事先征得融资人书面同意。
八、如保证人未按本合同和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人在此授权融资人从保证人在融资人处开立的任何账户上直接划收相应款项。
九、保证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在不影响申请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申请人追偿款项。
但如果申请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融资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申请人优先偿付其对融资人的债务。
十、如果申请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融资人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任何权利。
十一、担保债务清偿完毕前,无论任何原因导致保证人保证能力减少至不足以担保全部债务时,融资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新的足额、有效的担保。
十二、当申请人未依约履行债务时,无论融资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均应承担担保合同项下全部保证担保责任并放弃一切担保法以及物权法上针对融资人的抗辩。
十三、目前没有发生、也不存在未结的,或,就保证人所知,可能发生的针对其或其财产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诉讼,并且,无论是主动或是由第三方提出,未发生任何针对保证人的清算或歇业或其他类似程序。
十四、如融资人因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与保证人或与保证人有关的任何第三方当事人之间发生诉讼或仲裁或其他纠纷,导致融资人被迫卷入保证人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纠纷之中,融资人因此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