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13年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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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3年度环境状况评估报告
某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
某县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3年度
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某县环保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环保局污防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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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电子信箱:
第一章总论
1.1背景依据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6号)要求,从2013年开始,环保部将水源评估范围拓展到地级以下城市(县级市和县级政府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源年度评估是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基础性工作,我县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于2013年开始开展环境状况评估工作,今年是第二次评估,对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县城市水源环境状况,因地制宜开展环境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
1.2目标范围
2013年度全县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2处,分别为一水厂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现用0.8万吨/日)和二水厂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正在建设3.5万吨/日,共21眼井)。这两个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都是地下水,孔隙水和承压水型。
由于二水厂尚未投入使用,暂时不参与评估。参与此次评估的水源就1个,既某县一水厂老城区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与2012相比年水源数量及类型等无变化。
1.3流程与技术路线
依据省内开展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
况评估的工作要求,参照《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县环保局评估人员参加了市环保局组织的技术培训,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1.4主要结论
1.4.1水质状况
经认真评估,根据现有的有限的监测数据,我县一水厂老城区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达到了《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以上的标准。
1.4.2环境管理状况
我县一水厂老城区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
状况整体不容乐观,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由于历史原因,缺乏保护意识,地下水井附近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较多,多是早期形成的,拆迁难度较大。二是保护区划分时间较晚,保护措施不到位,下暴雨时有污水倒灌水井的风险,一级保护区内没有设置规范的警示标志。三是个别水井由于地质因素,氟有超标的情况。
第二章水源基础状况
2.1 水源基本状况
某县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及其他服务性用水均取自地下水,目前在用的集中式供水量0.8万立方米/日来自某县自来水公司一水厂,有约4.53万立方米/日来自自备井供水。规划的二水厂正在建设中,建成后日供水能力达3.5万立方米/日。某县一水厂老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位于某县城的中南部,共有7眼井,始建于1982年,最长的水井服务年限已达到31年,日供水能力0.8万立方米/日,服务人口6.7万人。目前均采用直接供水的方式供水,无集中的供水净化、消毒处理设施。一水厂老城区水源地水井分布比较分散,水井之间的间距都在340米以上,井深都在300米左右,为中深层地下水(埋深160-500米)。
2.2 水源水质状况
根据有限的监测数据进行水质评估,我县参与评估的某县一水厂老城区地下水井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以上的标准。达标水源1个,水量达标率为100%,达标水量共为288万吨/年,服务人口共6.7万人。
2.3 水源环境管理状况
2.3.1监测能力
从2013年开始,按照省环保厅要求,县级城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采样监测一次,如遇异常情况,则须加密监测;每二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每半年监测项目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1993)表1中的23项必测指标(见环函【2005】47号)进行监测分析,具体项目为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总大肠菌群、挥发酚、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铁、锰、铜、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氰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
全分析项目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的39项进行全分析监测,在半年监测项目的基础上增加16项特定因子,分别为色(度)、嗅和味、浑浊度(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镍、钴、钼、碘化物、铍、钡、滴滴涕、六六六、细菌总数、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某县环境监测站尚不具备地下水水质监测能力,2013年委托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县城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
源地开展定期监测。
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3年6月份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表1中的23项必测指标进行了1次监测,9月份23项必测指标漏测了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16项特定因子监测了色(度)、嗅和味、浑浊度(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5项指标,其它指标监测了耗氧量、菌落总数、耐热大肠菌群、大
肠埃希氏菌、铝、三氯甲烷、四氯化碳7项指标。12月份补测了高锰酸盐指数和亚硝酸盐(以N计)两项。
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还未建设自动监测设施。
2.3.2水源保护区划分
我县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已经完成,规划新建的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也进行了保护区划分,划分报告已经市、县政府审查,并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由省环保厅上报至省政府待批复(已于2014年1月7日批复)。
某县一水厂老城区水源地(共有取水井7眼)和某县二水厂水源地(共有取水井21眼)一级保护区和的范围是取水井外半径30米的范围,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2.3.3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
2013年由于保护区划分报告尚未批复,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还未设置规范的保护区标志。争取2014年底,我县将按照市里统一要求设置规范的保护区标志警示设施。
2.3.4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
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整体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原因,缺乏保护意识,地下水井附近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较多,主要存在一些居民建筑、政府办公场所及商业服务设施,共计12处违章建筑,建筑面积共计约16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