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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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3)国际商业贷款(了解)
(二)国际证券融资的法律制度 (三)国际融资租赁的法律制度
国际融资租赁
出租人A
2租赁合同
1选、订货物 4送货 3购货合同
承租人B
供货方
第四节 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 (了解)
第五节 国际金融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制度
国际银行监管的协调与合作
资金外逃和逃避税
国内监管
国际协作、 国际风险监管

二、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布雷顿森林体制
(一)形成:


产生原因:二战以后,为稳定国际汇兑市场、保持 各国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相对 稳定 形成标志:1944年7月《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的签定,1945年12月以两 个协定为基础的两个国际金融组织的建立
(二)布雷顿森林体制的主要内容

B、世行集团贷款:
(a)世行集团:国际复兴开发银行(1945 年)、国际金融公司(1956年)、国际开发 协会(1960年)、ICSID(1966年)、 MIGA(1988年) 从事贷款业务的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 金融公司和国际开发协会

(b)各成员贷款的特点(了解)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向成员国政府、政府机 构或政府所担保的私人企业发放用于生产项 目的长期贷款 国际金融公司:向无政府担保的发展中成员 国私人生产性企业发放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只对较贫困成员国的公共工 程和发展项目提供长期贷款
基金理事会于1976年4月依照其下属的“国 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的提议对《国际货 币基金协定》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主要内容: 1.确认浮动汇率制的合法化。 2.削弱了黄金的国际货币作用。 3.提高了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 4.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融通,放宽对成员 国贷款的比例和数额。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篇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第十四章国际金融法概述一、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是有关国际金融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综合而形成的一个法群。

(一)国际金融法的调整对象——国际金融关系法的对象,是指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法律规范所要确认,控制与导向的社会关系。

它是划分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

每一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的调整对象,都调整着特定的社会关系。

国际金融法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的法律部门,即在于其调整的是国际金融关系。

(所谓国际金融关系,是指人们在国际金融交往和国际金融活动中所结成的相互关系。

)其内涵:首先,国际金融关系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其次,国际金融关系是以国际金融为特定内容的经济关系。

(国际金融是跨国间的货币资金的流动和融通的经济活动。

)要求学生课下自学以对国际金融有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二)国际金融法的范围1.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和。

2.公法规范和私法规范的总和。

基本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国际金融的宏观管理机制及其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2.具体涉及国际结算、国际货币汇兑、国际银行体系、国际货币市场、离岸金融市场和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等方面的实践和惯例;3.由国际金融而衍生的国际资金借贷、国际证券融资、国际项目融资、国际金融担保和国际银团等国际融资的实务以及惯例;4.各国的金融法。

二、国际金融法的形成和发展(一)国际金融法的形成:17世纪至19世纪,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的阶段(二)国际金融法的发展1.第三世界的崛起,拓展了国际金融法的范围和内容。

2.国际金融合作的扩大与深化,促进了国际金融统一法的发展。

表现在:(1)布雷顿森林协定的签订(2)多边金融条约纷纷出台(3)国际金融惯例日趋成熟和完善3.国际金融组织的出现,使国际金融合作制度化4.国际金融创新的出现,推动了国际金融法的变革三、国际金融法的主体国际金融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金融事务中具有从事国际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能力和承担国际金融业务的义务的当事人。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各国享有独立自主地处理国内外一切经济事务的 权利,有权自主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管理本国 的经济资源。
遵守国际条约和惯例原则
遵守国际条约
各国应遵守国际法和国际金融领域的相关条约和协定,履行国际义务,维护国际金融秩序的稳 定。
遵守国际惯例
在国际金融活动中,各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的通行规则和惯例,促进国际金融交易的规范化 和便利化。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目录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概述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与改
革 •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与中国的实践
01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概述
定义与特点
01
定义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跨境支付与数字货币
金融科技的发展促进了跨境支付和数字货币的使用,这对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如跨境监管合作和反 洗钱等问题。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改革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加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跨境金融 风险和挑战。
完善国际金融法律规则
修订和完善国际金融法律规则,以适应全球化和金融科技的发展需求,提高金融市场的 透明度和公平性。
02
加强跨境监管合作与 信息分享
加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跨境监 管合作和信息分享机制,共同打击跨 境金融犯罪和非法活动。
03
促进金融科技与法律 的融合发展
鼓励金融科技与法律领域的跨界合作 ,推动金融科技在法律框架内的合规 发展,为国际金融法律制度提供新的 解决方案和思路。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与中国的

第八讲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第八讲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第八讲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一、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一)货币兑换和汇率制度涉外货币制度主要研究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关系、汇率问题。

1、兑换。

从本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的关系研究,有3种情况:(1)确定本国货币为完全可自由兑换订货币,即不需要经政府批准,本国货币就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

主要发达国家货币,如美元、日元、英镑、欧元,都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2)确定本国货币可以部分自由兑换,从交易主体看,规定非居民可以自由将本国货币兑换成他国货币,如,在我国,外国人可以把他持有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而对本地居民则限制兑换。

从交易项目看,各国将国际收支分为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属于经常项目的货币支出可自由兑换,如,贸易收支,劳务收入,私人汇款,特许权转让等;属于资本项目的货币收支不能自由兑换,例如,外国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投资,政府间的借贷,金融机构贷款。

(3)少数国家规定本国货币不可兑换,只有经国家主管机构批准,才能向指定银行兑换外国货币。

2、汇率制度汇率是一国货币折算成他国货币的比价,汇率可表现为一国货币的对外价格。

汇率分为2大类:(1)固定汇率。

是指汇率受国家法律管制,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只在一定幅度内波动,即"官方汇率"。

一国可以法定贬值,降低本币汇率,扩大出口。

也可以通过法定,使本币升值,抬高本币汇率,增加国家财富,扩大进口,减少出口。

(2)浮动汇率。

是指本币汇率不是法律、行政限制,而是随市场供求关系浮动。

根据政府是否干预,可将浮动汇率分为:自由浮动与有管理的浮动。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后者。

按浮动方式分为:单独浮动与钉住浮动,前者是指一国货币不与其他国家货币发生固定联系,汇率随外汇市场总的情况单独浮动。

后者是选定一种外国货币随之浮动。

(二)外汇管制各国通过外汇管理机关管制外汇的兑换和流通,以改善本国的国际收支,维持本国货币的汇率稳定。

1、对经常项目交易的管制。

包括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和出口收汇的管制。

第十三章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三章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 2.布雷顿森林体制 . 布雷顿森林体制建立了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采取黄金-美元本位制,布雷顿森林体制 以黄金储备为基础,以美元为主要国际货币, 实行“双挂钩”制,即美元与黄金挂钩,确认 黄金官价为35美元=1盎司黄金;其他成员国 的货币和美元挂钩,以美元定值本币。 • (2)确定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各国应维持本币 对美元汇率在平价上、下各1%的幅度内浮动。
二、《基金协定》关于监督制度的规定 、《基金协定》 基金协定
• 《基金协定》第4条第3款规定了基金组织监督国际 货币制度、保证其有效运行的职能,为此,基金组织 应对各成员国的汇率政策实行严密的监督,并应制订 具体原则,以在汇率政策上指导所有成员国。 为实施该款的规定,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就监督成 员国的汇率政策提出了三条原则:第一,成员国有义务 不得为妨碍国际收支的有效调整或从其他成员国取得 不公平的竞争利益而操纵汇率或国际货币制度;第二, 成员国为消除外汇市场上的混乱状况时,须对外汇市 场进行干预;第三,成员国在采取干预政策时,应合理 照顾其他成员国的利益,包括货币受到干预的国家的 利益。
• 2、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 • ( 1) 固定汇率制:外汇行市受到某种限制而 ) 固定汇率制 在一定幅度内波动的一种汇率制度。在固定汇 率制下,一国往往以法律形式规定外汇汇率相 成法定汇率,一切外汇交易都应按该汇率进行。 • ( 2) 浮动汇率制:是指外汇行市不受某种客 ) 浮动汇率制 观因素的限制而由外汇供求关系自行决定升降 的一种汇率制度。
:《基金协定 基金协定》 三:《基金协定》关于汇兑措施的规则
• 1.《基金协定》关于一般义务的规定 .《基金协定》 .《基金协定 《基金协定》第8条第2款第1项规定,成员国应取消 经常项目下的外汇管制,但是,除第14条项下过渡办法 之外,成员国仍可在下列三种情形下维持外汇管制:第 一,对于国际资本流动,成员国无需经基金组织同意, 仍可实行管制;第二,如某一成员国货币依据《基金协 定》第7条规定被宣告为“稀缺货币”(如基金组织认 为对某成员国货币的需求明显地严重威胁基金组织供应 货币的能力时,应正式宣告该货币为稀缺货币。),可 以暂时限制该货币的自由汇兑。但至今尚无宣告某一成 员国货币为稀缺货币的先例;

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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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 量规R口公差带
• 制造公差和通规公差带位置要素Z是综合考虑了量规的制造工艺水平 和一定的使用寿命,按工件的基本尺寸、公差等级给出的。具体数值 见表6.1。
• 2.验收号规 • 检验部门或用户验收产品时所用的量规。在量规国家标准中,没有单
独规定验收量规的公差带,但规定了量规的使用顺序。
• 必须指出,只有在保证被检验工件的形状误差不致影响配合性质的前 提下,才允许使用偏离极限尺寸判断原则的量规。
• 选用量规结构型式时,必须考虑工件结构、大小、产量和检验效率等, 图6. 3给出了量规的型式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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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量规设计
• 2.量规极限偏差的计算 • 例6. 1计算φ20H7/f6孔、轴用工作量规的极限偏差 • 解:首先确定被测孔、轴的极限偏差。查第2章极限与配合标准,φ20
• (三) 国际金融法的特点 • 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 国际金融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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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国际金融法概述
• (1) 国际性特征。国际金融法调整的是国际性货币金融关系, 也 就是说, 国际货币金融关系的主体、交易标的或交易行为中含有跨 国因素。
• (2) 基础性特征。国际金融法仅仅调整由国际货币管理活动和国 际金融交易所直接引起的国际货币关系和国际金融关系, 它是直接 针对国际货币兑换、国际货币流动和国际金融交易行为的法律规则, 而不是调整国际货币金融活动背后的国际贸易关系和国际投资关系, 它实际上对一国的国际贸易法制和国际投资法制具有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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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国际金融法概述
• 现代国际金融法的诞生是以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立为标志的。在第二 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的时候, 为了建立一个稳定的国际货币金融秩 序, 加强广泛的国际金融合作, 1944 年7月, 在美国新罕布什 尔州的布雷顿森林(Breton Woods) 召开了有44 个国 家代表参加的国际货币金融会议, 通过了“布雷顿森林协定”。这 是第一次以普遍性国际公约的形式确立了战后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创建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 tary Fund, IMF) 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 规定了 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 从 而确定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中国的国际金融管理制度

中国的国际金融管理制度

中国的国际金融管理制度一、国际商业贷款国际商业贷款及国内贷款机构⑴国际商业贷款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中国境外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个人和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他外资、合资金融机构筹借,并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契约性偿还义务的贷款。

⑵可以对外借款的境内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营境外借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经批准的工贸企业或企业集团。

对外借款程序上述可以对外借款的国内机构对外借款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经有权审批的机构审批同意,该贷款行为方合法有效。

⑴审批机关国际商业贷款审批机关是中国人民银行,它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具体负责对国际商业贷款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⑵审请境内机构申请对外借款需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有关证据材料,包括:①对外借款纳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的证明文件;②借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包括借款用途、配套人民币资金落实情况;③贷款条件意向书,包括债权人名称、贷款金额及货币种类、利率及其他费用和宽限期、提前还款意向及其他金融条件;④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⑤外汇管理部门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⑶外债登记境内机构签订国际商业贷款协议后,须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借入的国际商业贷款应调入国内,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将贷款存放境外或在境外直接支付。

⑷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对外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只需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其他有关中资企业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二、对外担保对外担保的概念和内容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的机构(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作为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抵押、质押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构(即债权人或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未按约定偿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

对外担保的内容包括:⑴融资担保;⑵融资租赁担保;⑶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⑷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⑸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金融法(双语)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金融法(双语)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二、国际银行业监管 三、国际证券业监管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3. 案例
Chin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Facts:
(2) China UnionPay ("CUP"), a Chinese entity, is the only entity that China permits to supply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for payment card transactions denominated and paid in renminbi ("RMB") in China.
第九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准入
3. 案例
China – Certain Measures Affecting 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
Opin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1)The measures fail to keep consistency with China's obligations under GATS Articles XVI, XVI:2 and XVII. (2)The measures also appear to nullify or impair the benefits accruing to the United States directly or indirectly under the cited agreements. (3)Accordingly, the United States respectfully requests that, pursuant to Article 6 of the DSU, the Dispute Settlement Body establish a panel to examine the matter, with the standard terms of reference as set out in Article 7.1 of the DSU.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篇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 国际金融法概述
• • • • • • 二、国际金融交易的分类 1、按照性质来分: 、按照性质来分: 一是国际支付系统领域; 一是国际支付系统领域; 二是国际信用领域; 二是国际信用领域; 三是国际金融投资领域。 三是国际金融投资领域。 补充: 洗黑钱” 地下钱庄” 补充:“洗黑钱”、“地下钱庄”
第十八章 国际支付与结算的法律制度
• • • • • • • • • • • • (四)票据关系及基础关系 1、票据关系 、 (1)票据关系的主体 (2)票据关系的客体 (3)票据关系的内容 (4)票据关系的种类 汇票关系 本票关系 支票关系 2、与基础关系的关系 、 (1)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的联系 (2)票据关系与基础关系相分离
第十八章 国际支付与结算的法律制度
• 三、支付方式与法律 • (一)汇付 汇付(Remittance) • 汇付是指付款人用汇兑的方法,通过第 汇付是指付款人用汇兑的方法, 三者把应付给对方的款项交付给对方。 三者把应付给对方的款项交付给对方。 • 汇付按资金调拨方式分为电汇 电汇、 汇付按资金调拨方式分为电汇、信汇和 票汇三种 三种。 票汇三种。
第二节 银行信用证融资付款与法律
• (二)银行信用证的操作 • 第一阶段,国际贸易中的买方和卖方在合同中约 第一阶段, 定使用L/C方式支付货款; L/C方式支付货款 定使用L/C方式支付货款; • 第二阶段,买方作为开证申请人,向所在地银行 第二阶段,买方作为开证申请人 开证申请人, 提出开证申请, 提出开证申请,要求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L/C;(接受买方申请开立L/C的银行称为开证行 ;(接受买方申请开立L/C的银行称为开证行) L/C;(接受买方申请开立L/C的银行称为开证行) • 第三阶段,开证银行按申请书内容开立L/C,委托 第三阶段,开证银行按申请书内容开立L/C L/C, 卖方所在地的往来银行将L/C转交给卖方;( L/C转交给卖方;(接受 卖方所在地的往来银行将L/C转交给卖方;(接受 开证行委托转交L/C的银行,称为通知行 L/C的银行 通知行) 开证行委托转交L/C的银行,称为通知行)通知行 核对印鉴无误后, L/C转交给卖方 转交给卖方; 核对印鉴无误后,将L/C转交给卖方; • 第四阶段,卖方审核L/C,确认与买卖合同相符后, 第四阶段,卖方审核L/C 确认与买卖合同相符后, L/C, L/C规定装运货物 规定装运货物; 按L/C规定装运货物;

国际经济法 第五章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 第五章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关于各国货币自由兑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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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兑换问题
由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布雷顿森林体系即以美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后 期发生了东南亚金融危机。这一阶段在国际货币金融领域的最新重大事件,是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的 正式流通和12国欧元区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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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一般提款权 管理各个成员的普通资源或一般资源的帐号,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给你的可利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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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比例平等(parl passu covenant)条款
比例平等条款亦称位次平等条款,是指借款人保证贷款人享有和其他无担保权益的债权人一样平等的地 位,各类无担保权益的债权人必须按平等原则等比例地受偿。但是,比例平等条款不能对一般的法律规 定加以排斥。例如,各国法律一般规定,企业破产时,国家税收和职工的工资应该优先受偿等。
第五章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 第二节 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导论 第三节 国际贷款协议 第四节 国际银团贷款 第五节 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的贷款 第六节 国际项目融资及其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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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导论
国际金融货币 国际金融法是调整国际间货币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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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导论
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阶段:在金本位制崩溃后,浮动汇率制是各国无可奈何的选择。建立 于浮动汇率制基础上的动荡的国际金融秩序,使各国认识到了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的必要性,并加强 了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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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货币法律制度导论
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决定建立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亦即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了第一个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 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即以美元为核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一国货币的国际化要经历从结算货币到投资货币、再到储 备货币三个步骤。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可以更好 地满足企业的需求,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中国进出口企业以人民币计价,居 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非居民则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来进行跨境结算。 对我国进出口企业而言,使用人民币结算可减少汇兑风险。 同时,货币的国际化也有助于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上的认 可度。
香港联系汇率制度资金流入资金流出港元汇率保持稳定资金流出利率下跌市场人士沽出港元货币基础扩张港元汇率面对下调压力货币发行局沽出港元货币发行局买入港元港元汇率面对上升压力货币基础收缩市场人士买入港元利率上升资金流入港元汇率保持稳定人民币汇率制度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跨境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效?
外商认为汇率风险转嫁到其身上。 一般会采取的规避汇率风险的方式: 远期结售汇业务,指和银行签订一个远期结售 汇的协议; 客户调整贷款结构,把一部分的人民币贷款置 换为外币的贸易融资,这样可以达到外汇提前 结汇的目的,能够使应收帐款提前实现本币化。
双边货币合作
货币互换,指市场中持有不同币种的两个交易主 体按事先约定在期初交换等值货币,在期末再换 回各自本金并相互支付相应利息的市场交易行为。 运用货币互换手段是为了应对短期流动性问题, 更有效地应对金融危机,维护金融体稳定。 以此约定为基础签定的协定称为双边货币互换协 议。协议旨在保持双方贸易正常发展,避免周边 金融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
国际货币金融法律制度
汇率制度 国际收支平衡制度
各国汇率制度
固定汇率制度
联系汇率制度
浮动汇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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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目录第一节国际金融法的定义一、国际金融法★概念:★研究特点二、国际金融法的特点三、国际金融法的渊源★本国法与外国法★国际金融著名判例第二节国际金融新秩序与国际金融法一、国际金融新秩序★历史背景★概念二、国际金融新秩序的理论★汇率目标区控制理论★托宾税理论三、国际金融新秩序与国际金融法第三节国际金融法的课程体系与重要性第十五章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与法律第一节国际商业银行定期贷款与法律一、定期贷款概述★定期贷款概念★定期贷款合同★定期贷款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二、定期贷款合同的术语解释★贷款的提取★提款的先决条件三、合同生效的法律问题承上★订约人必须适格、协议内容、协议形式必须合法★贷款合同签订地的法律意义四、定期贷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一)执行性条款★货币和金额条款★利率和费用条款★贷款期限条款★贷款提取条款承上★贷款的使用条款※禁止用于非法目的※贷款支出管理★偿还贷款条款※还款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偿还期分为宽限期和还款期◆不规定宽限期,从提款日起逐次分期偿还承上※提前还款(二)陈述与保证条款★声明:※法律事项※财务及商务事项★违约★不得否认(三)先决条件条款★总括性先决条件承上★每笔贷款生效的先决条件(四)消极担保条款和比例平等条款(五)其他约定事项条款★财务约定条款★税务约定条款(六)违约救济条款★违约事项:※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救济渠道:※合同补救※法律补救承上(七)法律适用与管辖权条款五、本票在贷款中的使用与贷款证券化★贷款具体安排★贷款的证券化★贷款的转让第二节国际银团贷款及其法律一、国际银团贷款概述二、国际银团贷款的法律文件(一)文件的种类及法律性质★委托书★义务承担书★信息备忘录(二)过错责任(三)保密与利益冲突的处理承上三、代理银行四、银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贷款的分担★加速还款五、参加银团的方法第十六章国际项目融资与国际债券的法律问题第一节国际项目融资一、概述★概念及特点★追索权与有限追索权二、国际项目融资的各种风险★外汇管理的风险★完工风险与原料供应的风险★操作管理风险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承上三、国际项目融资的参与人★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贷款人★承包商、供应商、使用者等利益关系★项目融资顾问★保证人★托管人★东道国政府机构★官方保险机构四、国际项目贷款的合同结构★二联式结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承上★三联式结构※借贷合同※担保合同※长期购买合同★四联式结构※借贷合同※先期购买合同※提货或付款合同※担保合同承上五、国际项目贷款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完工担保协议(Completion Guarantees)★投资协议★购买协议★先期购买协议(Forward Purchase Agreement)★产品支付协议★提货或付款协议(Take-or-Pay Contract)★特许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承上六、国际项目贷款所涉及的各种风险★外汇管理的风险★完工风险与原料供应的风险★操作管理风险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第二节国际债券发行与法律一、国际债券的概念与发行★概念★特点:※同国内债券的区别※同国际银行贷款的区别★国际债券的发行※发行方法:●私募●初步招募●限期发行承上※欧洲债券发行文件●招募说明书●认购协议●承销协议●销售协议●经理协议●信托协议●财务代理协议●国际债券的载体※欧洲债券的发行程序二、国际债券的上市利弊★优点承上※更好地实现市场销售※更好地体现国际债券的市价★不利方面※关于财务信息的提供※发行程序较为复杂三、国际债券的流通★国际债券的可流通性★关于国际债券流通性的文件承上四、国际债券的募集文件★国际债券募集文件※募集文件※有关的合同文本★文件的法律效力与责任※募集文件的法律效力※签名人员承担责任五、国际债券的信托★美国式信托承上★受托人对发行人的好处★受托人相关的法律※法律决定受托人※受托人与代理人六、国际债券相关的法律问题★适用法律的选择★民事赔偿与债券持有人契约※民事侵权法的适用※债券持有人利益保护第十七章国际股票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股票发行制度一、国际股票的概念与法律★概念★证券监管体制的比较※英国模式:自律型监管体制※美国模式:法定型监管体制●完备的证券市场立法,市场规则法制化●专门的政府证券主管机关二、国际股票发行的条件承上★国际证券发行的概念和分类★国际股票发行审核制度※注册制:公开原则(Full Disclosure)※核准制:实质管理原则(Substantive Regulation or “Merit Standard”)★中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关于外资股的发行条件※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承上三、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宗旨★招股说明书:※发行证券必须提交并公布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必须披露应载明的信息※如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则应承担法律责任承上四、国际股票发行的注册★注册要求:※美国联邦注册要求※州注册要求:●通知或提交注册申报材料或协调●赋予资格★注册程序※注册前阶段:禁止发售承上※等待阶段:●口头和书面联系:允许发行邀约●路演:内容须一致;路演的重要性●初始招股说明书●墓碑广告※生效后阶段●交付招股说明书的要求★注册申报材料的审查五、国际股票发行的注册豁免第二节国际股票交易法律制度一、证券上市制度★证券上市的基准※规模基准※经营基准※证券持有的分布基准※其他基准★证券上市的程序:※上市申请承上※上市审核※订立上市契约(Listing Agreement)※挂牌上市★证券上市的暂停与终止二、持续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特定人士披露承上三、禁止内幕交易★内幕交易的法律规范概览★内幕交易(Inside Dealing)的构成要件※内幕人员:●公司内幕人员●市场内幕人员●接受内情人员※内幕信息:●状态●性质●内容●来源※内幕交易行为方式承上★内幕交易的归责理论※“信托义务”说the Fiduciary Duty Approach※滥用信息说the Misappropriation Approach※徇私说the Private Gain Approach★防止内幕交易的法律机制※报告持股数量及其变动情况※禁止董事、经理交易本公司的股票※短线交易的归入制度承上★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四、国际股票的收购制度第十八章国际支付与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票据支付与法律一、票据支付的信用与担保作用★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支票★票据在国际金融交易中的信用与便利作用※票据的信用作用※票据的便利作用承上二、支付方式与法律★支付方式※汇付※托收★托收的法律※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三、我国《票据法》与外国法律的比较第二节银行信用证融资付款与法律一、银行信用证★概念和作用:担保、融资、便利★运作程序:二、有关信用证的法律问题★国际商会的500号出版物(UCP500)★主要的法律问题※适用法的问题※管辖权的问题第十九章国际金融监管第一节国际银行监管一、巴塞尔委员会和巴塞尔体制二、国际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统一资本充足率标准★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三、国际银行信用管理原则★信用风险管理★大额贷款披露制度:大额;集中监控承上★利率风险管理※监管范围※衡量方法※监管原则四、国际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什么是“核心原则”★国际银行监管核心原则的主要内容★国际银行的跨国监管第二节国际证券市场监管一、证监会国际组织:义务、目标二、监管机构以及原则三、发行人、市场中介机构和二级市场的原则★发行人原则★集体投资组合原则★市场中介机构原则★二级市场原则四、各国以及双边股票监管制度第三节国际金融交易中的外汇管理一、外汇管理的概念和背景二、关于外汇管理的法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有关规定★关于《基金协定》有关条款的解释三、国际金融实务中外汇管理惯例★国际金融交易实务惯例★国际金融交易惯例与法律的关系四、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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