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经贸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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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7.11•【字号】鲁政办字〔2023〕81号•【施行日期】202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8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7月11日关于推动外贸外资稳规模优结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提出措施如下:一、更大力度推动外贸促稳提质(一)着力扩大重点产品和重点市场出口规模。

组织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一企一策”制定国际市场开拓方案。

推动汽车整车、橡胶轮胎等优势行业企业在东盟、上合组织国家、中东等市场,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健全国际营销渠道。

完善山东省二手车出口综合服务平台交易撮合功能,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

挖掘成套设备行业客户“小而美”项目出口潜力,支持成套设备“链主”出口企业向上下游延伸,带动我省企业“抱团出海”。

(省商务厅牵头,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配合)(二)加快促进大宗商品和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建立鼓励进口大宗资源性产品目录,完善供应链综合服务体系,保障市场需求。

建设国际矿产品保税混兑分拨中心,推广“边卸边混”“多国别、多矿种”监管模式,强化与国际知名矿产品分拨商合作联系,扩大保税混兑矿产品进口规模。

调整优化省级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绿色化工、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重要设备及零部件进口贴息力度。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5•【字号】郑政文〔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六稳”工作要求,实现外贸、外资双稳定双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和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大会工作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优化对外贸易质量和结构,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效益,为打造以内陆开放高地为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对外贸易质量和结构(一)壮大外贸市场主体。

引进和培育一批符合主导产业的“专、精、特、优”外贸型产业项目和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壮大外贸市场主体规模,优化外贸市场主体结构,构建相对平衡的外贸发展新格局。

落实国家、省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国际市场开拓、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出口信保、进口贴息、融资贷款、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支持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开展外贸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对企业为维护正当权益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案件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打造特色鲜明外贸产业基地。

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规划,培育和建设一批区域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基地。

加快打造汽车及零部件、铝产品等百亿级外贸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智能终端(手机)设备等千亿级外贸基地规模。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9•【字号】甬政发[2003]90号•【施行日期】2003.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03]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和网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在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推进现代贸易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市信息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推进全市的国家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计委、市外经贸局、市经委、市贸易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定期研究并及时解决电子商务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在基础较好的区域和行业、企业积极开展电子商务试点,做好政策引导、技术指导和信息交流工作,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试点扶持力度,保障电子商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和必要的试点补助。

二、超前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电子商务的发展日新月异,各级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超前规划,把握重点,加大投入,适时机、适需要地加快电子商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近期重点加快“三个中心一个网关(互联网交换中心、数据中心、电子商务安全认证中心、电子商务支付网关)”建设。

(一)强化互联网交换中心运行管理,提高同城网络互访速度,促进网络互联、资源共享。

(二)启动数据中心建设,提供优质、低价的信息技术应用服务,降低电子商务门槛。

整合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中与社会和公众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相关数据,为全社会提供便捷的网上数据服务。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浙财企[2011]206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企〔2011〕206号)各市、县(市)财政局、商务(外经贸)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水平,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出口基地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88号)有关精神,现将浙江省2011年度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使用原则(一)符合中央加强出口基地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二)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符合中央、省产业政策导向和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要求;(四)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支持对象(一)国家级基地。

商务部认定或由其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农产品、轻工、纺织品、医药、专业化工、新型材料等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国家船舶出口基地等国家级基地。

(二)重点培育基地。

商务部、财政部以文件形式明确要求予以重点培育的基地。

(三)省级基地。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认定的省级出口基地。

三、支持内容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为外贸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平台建设,包括区域性的基地内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具体是指按照服务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外贸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信息查询、人才培训、仓储运输、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机构。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2.03.02•【字号】浙商务联发[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2]27号各市、县(市)商务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宁波不发):2010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外贸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并安排专项资金对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经费补助。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我省各地大力开展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了一批检测、技术研发、展示、信息等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对于改善对外贸企业的服务,提升出口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高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提升对外贸易发展质量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是按照服务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原则,为外贸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质量检测、管理咨询、市场开拓、信息查询、人才培训、仓储运输、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机构。

大力推进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利于我省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有利于自主品牌的培育发展,有利于外贸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各地要高度重视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专项规划,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通过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升出口基地的建设质量,推动出口基地自身技术、营销、信息、人才上台阶,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积极开展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工作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从服务的范围上看,包括区域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全省性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从组织模式上看,包括政府投资企业化运作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协会建设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第三方组建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龙头企业建设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深商务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商务规〔2019〕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16〕480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商务局2019年7月1日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16〕480号)文件精神,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采取因素法分配的用于支持深圳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进出口和其他国家重点支持事项的资金。

第三条发展资金应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实行“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限额资助、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市商务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牵头制定深圳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08.10.15•【字号】•【施行日期】2008.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商务局,各省属企业:为促进我省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切实加强我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应加强调研,认真总结经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企业处)、省商务厅(规划财务处)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二○○八年十月十五日附件: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18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来源:中央安排的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我省地方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经批准的资金。

第三条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为政府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四条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共同管理,接受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及社会监督。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和使用方向第五条河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循以下原则:一、积极推动河南省外经贸发展各项战略的组织实施,进一步支持进出口结构调整,促进外经贸事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二、符合WTO的基本规则和国际惯例;三、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四、坚持公开、公正、规范、科学运作,建立健全监督和约束机制;五、符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原则。

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财政促进外经贸发展机制,推动我省外经贸事业加快发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并参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的用于促进外贸产业发展、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利用外资、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等促进我省经贸发展和对外投资合作,提升开放水平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履行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协定中的义务,有利于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机制。

(二)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三)坚持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有利于推动我省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我省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扩大双向投资合作,有利于省内外贸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五)有利于促进省内各地区外向型经济和外经贸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第四条资金由财政厅、商务厅共同管理,财政厅和商务厅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财政厅负责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根据我省外经贸事业发展需要,会同商务厅研究确定年度资金支持方向和支持方式;对以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地方外经贸发展的资金,负责会同商务厅采取因素法分配等方式,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及时下达资金预算,对各地资金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抽查。

商务厅负责根据当年资金支持方向和安排计划,对以项目为分配对象的资金,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相关工作,提出支持项目建议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在预算法规定时限报送财政厅,对项目合法、合规、真实性负责,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督查;配合财政厅做好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相关工作。

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续建项目需求

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续建项目需求

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续建项目需求一、申报管理子系统1.1预申报管理建设预申报管理功能,该功能用于省级资金预申报项目、国家资金预申报项目,企业预先填报项目信息,不需要审核;做为正式填报前使用。

1.2项目法申报管理(国家级、省级)1.2.1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功能,该功能用于登记国家下发的批文,记录每笔资金的来源和将要使用的用途,以供后期项目申报菜单选择资金时使用;省厅财务处有权操作。

1.2.2申报方向建设申报方向功能,该功能由业务牵头处室填写,登记每个年度的资金申报方向以及资金应用类别,并有上报时限的要求,超过时限上报的,后台记录,不限制上报操作;上报形式以业务数据附件管理的方式,可批量上传。

1.2.3申报通知建设申报通知功能,该功能由省厅财务处发起申报项目通知,通知内容为文字描述附件,通知接收人可由财务处按部门、人员进行选择(可选择业务处室以及各个地方级部门下的人员);为省厅财务处提供查看已接收查看通知单位列表的功能。

1.2.4项目申报建设项目申报功能,地市用户将审核通过的项目上报至省级商务管理部门;适用角色:企业。

1.2.5项目初审建设项目初审功能,由县市区管理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金项目进行审核操作;适用角色:县市区商务局。

1.2.6项目复审建设项目复审功能,由省级管理单位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金项目进行审核操作。

1.2.7项目汇总建设项目汇总功能,实现省商务厅财政部门对所有申报项目汇总管理。

1.2.8资金反馈建设资金反馈功能,由申请企业填写资金到付情况。

1.2.9数据同步建设数据同步功能,国家级同步数据至:外经贸、中小;省级数据不同步。

1.3因素法申报管理(国家级、省级)1.3.1资金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功能,登记省财政下发的批文,记录每笔资金的来源和将要使用的用途,以供后期项目申报菜单选择资金时使用;省厅财务处有权操作。

1.3.2申报方向建设申报方向功能,该功能由业务牵头处室填写,登记每个年度的资金申报方向以及资金应用类别,并有上报时限的要求,超过时限上报的,后台记录,不限制上报操作;上报形式:以业务数据附件管理的方式,可批量上传。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筹委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筹委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筹委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4.17•【字号】大政办发〔2015〕25号•【施行日期】2015.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筹委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2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筹委会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7日第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筹委会总体工作方案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以下简称软交会)是国务院批准举办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软件交易会,已在我市成功举办了12届。

由商务部、科技部、中国贸促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大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承办的第十三届软交会将于2015年6月16日—19日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

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第十三届软交会将始终站在产业发展的最前沿,坚持“构建软件交易重要平台,引领软件产业发展”的办会宗旨,坚持“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的办会模式,坚持“服务产业、服务行业、服务企业”的运作思路,不断提升权威性、国际性、专业性和交易性,全力打造“中国第一”的软件交易会。

二、活动主题第十三届软交会的主题为:“数据智能,跨界互联”。

重点聚焦IT产业的智能应用,分享智能城市的生活改变,探讨商业智能的发展方向,感受科技未来的全新体验,展示智能化、移动化、云端化、虚拟化的未来社会。

三、主要内容第十三届软交会将围绕“软件应用和服务外包”“数据智能和跨界合作”两条主线,设计展览、会议、活动三大部分,打造拓展、对接、发布、交易四大平台,组织高峰篇、趋势篇、应用篇、技术篇、商务篇五大篇章会议活动,划分自主创新、国际合作、行业应用、项目对接、人才交流、信誉保障六大板块。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09.11•【字号】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施行日期】2018.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2018年9月11日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外经贸发展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和北京市政府安排的用于支持我市外经贸发展的财政性扶持资金,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下达我市的外经贸发展资金和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外经贸发展资金。

第三条外经贸发展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及区域发展政策,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外经贸发展资金由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市商务委主要职责:(一)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资金相关支出政策,制定项目绩效指标,提出资金年度预算建议;(二)根据国家外经贸发展政策及本市外经贸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的项目申报指南或其他管理文件;(三)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及资金拨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 市分会
——1978年成立的北京市国际贸易投 资促进公共服务机构
01 机构介
03 所属单位
目录
02 部门设置 04 其他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简称北京市贸促会),成立于 1978年,是北京市国际贸易投资促进 公共服务机构,是联系经贸界人士、企业、团体的重要纽带和促进境内外工商界开展经贸交流合作的重要桥梁。 通过开展国际贸易投资促进、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国际会展业促进、国际经贸多双边合作、国际经贸应用型智库 建设等工作,拉紧中外企业利益纽带、推动国际经贸往来,助力北京“五子联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首都更 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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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国际商会
北京国际商会成立于1988年,是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由从事国际贸易、商务交流、投资合作和其他商 业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组成的民间性、综合性、非营利性商会组织。
三、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学会成立于1990年3月,是由在京依法设立的从事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单位和外经贸领域知 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人士自愿联合组成的社团法人。学会以推动外经贸理论研究和事业发展为宗旨,结合中 央经济工作重点和经济热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专业培训、信息咨询等活动,积极为首都经贸事业 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部门设置
会机关设置有办公室、规划发展部、会务部(北京国际商会秘书处)(社会工作部)、国际联络部、对外贸易 促进部、投资促进部、国际展览部、法律事务部等11个部门。
所属单位
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其他机构
一、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秘书处
北京市市长国际企业家顾问会议创办于1999年,顾问成员由世界知名跨国企业的最高决策人组成,秘书处设 在北京市贸促会。设立顾问会是北京市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进北京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国际跨国企业深 入了解北京、务实交流合作的重要途径,是讲好北京故事、擦亮北京名片的重要平台。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4.28•【字号】衢市监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行为其他规定正文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监规〔2022〕2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商务主管部门、发改局、贸促会、供销社、经信局、财政局,市智造新城管委会、市智慧新城管委会:为保障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兑现性,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并参照执行。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衢州市商务局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衢州市委员会衢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衢州市财政局2022年4月28日2022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大商贸高质量发展,对《关于印发〈2021年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衢市监规〔2021〕5号)进行修订,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促进消费升级(一)促消费活动发挥消费促增长作用。

进一步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谋划汽车促消费、三衢味农产品促消费、装饰建材促消费、家政服务促消费及“好吃衢州”特色餐饮发展等一批活动项目,推动社会零售额稳步增长,促进消费升级。

(二)鼓励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对打造夜间餐饮、文娱、旅游、购物等多业态,经营总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夜间经营商户50户以上的夜间消费商圈运营商或营销活动专业机构,年内举办经商务部门认定的以夜间(18:00-24:00)为主要消费时段的集中宣传推广活动10场以上,活动覆盖天数在30天以上的,对上述举办主体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9.08•【字号】京商财务字〔2021〕34号•【施行日期】2021.09.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促进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联合修订了《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2021年9月8日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支撑体系,全面协调推进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一)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

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进出口企业、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

(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包括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交易、金融、支付、通关、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的企业(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运营主体)。

(三)在市内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含线下自提店),采取线上下单、线下展示销售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积极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的商业主体。

(四)具备一定实力,通过完善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优先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海外仓。

外贸平台项目计划书

外贸平台项目计划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外贸平台项目计划书篇一:外贸拓展计划书外贸商业计划书第一节外贸平台的建设外贸平台的建设涉及以下领域:1、去行政机关进行注册、登记。

包括工商、税务、外经贸局、海关、外汇管理局、商检局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整个流程办理结束大概2个月时间,经验丰富的1周就可以了。

2、外贸部门的组建。

外贸部门作为一个团队,由于分工不同,一般由业务员,财会(负责核销、退税)、单证员,质检员组成。

人员的数量依据业务量而定;在公司创业初期,由于业务量不大,可以一人多职,如业务员可以负责单证的处理。

3、货运代理,快递公司的选择、确定。

从实际操作看,目前大多数外贸公司的相关业务都是委托中介公司来完成的,如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商品法定检验及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可以省时省事。

但选择合适的中介公司对外贸公司非常重要;好的中介公司可以促进外贸业务的发展。

选择中介公司基本要求应该是业务熟练,专业知识强,服务效率高,收费合理。

由于外贸公司的日常邮件多,费用较大,选择合适的国际快递公司可以有效节约费用。

通过对全球主要快递公司的考察,ups收费相对便宜(可以打折到73%),时间上也比较快,一般在2-3个工作日可以到达全球各地。

唯一的缺点是货物的重量由ups在事后帐单中告之。

4、公司形象的建立,如网站,产品规格、样品陈列等。

公司形象是开拓外贸业务时公司的“名片”,外商往往是通过企业形象来逐渐了解其未来合作伙伴的。

一个有实力,让外商感觉可信赖的公司,不仅可以加快合作的进程,而且也有利于将来业务量的不断拓展。

如何建设公司外贸形象,可以由委托专业的网络公司、广告公司按照客户的旨意进行设计、策划,当然公司外贸形象的建设,也是逐步发展,不断完善的,不可能一步到位。

5、参加外贸行业协会,成为会员。

上海市外贸行业协会现有会员在5000家企业左右(包括浦东新区外贸协会),外贸协会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提供市场最新动态,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如海关、税务、商检、外汇局主管领导为企业进行培训、讲座,内容涉及国家最新外贸政策变化以及进出口操作实际注意事项等。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5.03
•【字号】巫溪府办发〔2017〕37号
•【施行日期】2017.05.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
通知
巫溪府办发〔2017〕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巫溪县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暨网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巫溪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溪权清暨网审组发〔2016〕3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清理单位)对正在行使的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查询、知识产权保护、就业技能培训、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11类公共服务职能和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汇总形成《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目
录》。

经征求各清理单位意见并反复修改核对,我县共保留公共服务事项210项(其中政策支持类23项、法律和信息查询类25项、知识产权保护类1项、就业技能培训类2项、公共教育类13项、劳动就业类14项、社会保障类20项、医疗卫生类40、住房保障类2项、文化体育类22项、扶贫脱贫类9项、其他类39项)。

现将《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巫溪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附件。

2023关于信息化建设方案5篇

2023关于信息化建设方案5篇

2023关于信息化建设方案5篇信息化建设方案篇1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已成为当代最具潜力的生产力,信息资源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信息化水平也已成为一个地区和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政务信息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快工作步伐。

为明确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政务信息化工作,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统筹兼顾、分布实施;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安全保密”的原则,以整合利用现有网络信息资源和不断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尽快建成具有先进水平、能够与国内外信息高速公路接轨的信息基础设施,建成集信息开发、应用、建设、管理与服务一体化,全区上下贯通、左右联接、运转协调、便捷高效的比较完整的信息化体系,把河东区政务信息网络建设成为高档次和高水平的优秀区域性信息中心。

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任务全区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和主要任务是:建设一个中心,即河东区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实施四大工程,即河东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建设工程、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工程、数据库建设工程和网络经济工程。

(一)建设一个中心就是建设河东区网络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信息化的技术体制和标准选择,信息网络的总体设计,局域点设置和信息安全体系出口设置,为全区各种信息网络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并对全区网络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的监控和管理等。

(二)实施四大工程1、公众信息网络建设工程(外网)河东区政务公众信息网于8月份试运行,它不仅是我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公用信息平台。

主要用于对外发布信息,介绍和宣传河东;公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事程序、工作要求、工作信息、服务承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工作服务水平;公布公益事业、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和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其它公用信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逐步建设各类网上交易专业市场,如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权、公用设施使用权拍卖市场等,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网上交易平台;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吸纳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市外经贸工作总结暨工作重点(二篇)

2024年市外经贸工作总结暨工作重点(二篇)

2024年市外经贸工作总结暨工作重点一、工作总结过去一年,市外经贸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绩。

在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我们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化对外贸易合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招商引资方面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招商引资计划,积极开展招商推介活动,并成立了专门的招商引资团队。

加大对国内外重点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争取各类资源,吸引了大量优秀企业落户我市。

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考察洽谈,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截至目前,已有20家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带动了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对外贸易方面我们积极推动对外贸易合作,加强与各国的贸易往来。

通过组织参加国际贸易展览、派出商务代表团等方式,拓宽了我市企业的出口渠道。

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市场监测与预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企业提供合适的市场信息。

通过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争取合理的贸易条件,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截至目前,我市对外贸易额增长了10%,对外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三、制度建设方面为了更好地推动市外经贸工作,我们加强了系统建设,完善了相关制度。

制定了招商引资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

同时,建立了投诉处理机制,为企业提供及时的问题解决方案。

加强了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市外经贸工作的专业人才,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工作重点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聚焦以下几个工作重点,继续推动市外经贸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商引资是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我们将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宣传力度,提供优质服务,加快项目落地。

同时,我们还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的支持政策,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条件,吸引更多的项目落户。

通过拓宽招商引资渠道,提高企业发展的质量和规模。

政策贸易设施资金明细

政策贸易设施资金明细

政策贸易设施资金明细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的管理,推动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外经贸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第一条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21年4月1日2021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0〕109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管理,促进本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资金来源)本细则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支持发挥重点地区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管理部门)专项资金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务委”)和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市商务委根据本市服务贸易发展需要,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等,逐步建立完善本市项目库制度,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及支持方案,并拨付资金,会同市商务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第四条(支持方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发挥重点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鼓励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技术及技术服务出口。

(三)提升公共服务能力1.支持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共性技术支撑、云服务、检验检测、测试、统计监测、信用建设、信息共享、品牌建设推广、人才培养和引进、贸易促进、知识产权、产业规划、政策研究、智库咨询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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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外经贸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
2008-12-24 14:32 文章来源:巴彦淖尔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政策
为推动我市外经贸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特色农产品出口,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促进农牧业发展,农牧民增收,实现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提出本项目建设方案。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
近年来我局坚持高端引领战略,加大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基本上形成了以番茄、葵仁(无壳葫芦籽)、肉食品、脱水菜等农产品为主导的良好出口格局,主要农产品已经进入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市场。

今年我市农产品出口数量增加、价格也大幅上涨(主导出口产品蕃茄目前价格为1200美元/吨),预计全年可实现实际出口额3亿美元(包括区外报关和代理)。

然而对外贸易仍面临许多体制性、机制性的矛盾和约束,诸如,城乡二元结构及城乡分割,农村经济组织化程度低,分散化经济的状态,农村经济较为内生性封闭型的发展模式,加上农产品大多处在市场的低端、产业链的低端;市场与产业信息不能有效对接;企业与农户不能有效互动,在市场低端层面打价格战,使市场波动大,资源配置效率低,严重制约农业的转型升级。

因此,需要建立结构优化、功能强劲、机制完备的外经贸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连接国际国内高端市场的作用,帮助我市农牧民和农副产品特色产业生产企业扩大宣传,开拓国内、国际高端贸易市场,增加贸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农副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为农牧民和
企业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综合商务信息服务。

二、外经贸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思路
按照由门户网站(搜索引擎)到信息供应链平台再到区域性资源配置中心的三级跳战略,以“三化”(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改造为主线,以创新电子商务模式为核心,以提高信息商业价值为生命力,以重点工程为主要推动力,以重大项目为主要支撑,通过供应链平台建设、“三横”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数据库建设、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项目,努力打造对外贸易信息服务增长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建设重点
(一)供应链平台建设
按照“一轴两端两极六链”推进供应链平台建设。

一轴:特色农畜产品市场产业信息轴;两端:连接国际国内高端市场信息;两级: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化组织化的基层组织;六链:番茄、肉食品、脱水菜、葵仁、绒纺、瓜果蔬菜六个特色产业信息链。

1、一轴,依托我市特色产业链条和基层组织建设形成一个特色农畜产品市场产业信息轴,即,以特色产业信息为主要支撑的信息服务载体。

利用3-5年时间,力争实现“一轴”对全市农民与农户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经济合作组织覆盖率达到90%以上;流通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2、两端:即,连接国际国内高端市场。

国际市场包括:欧洲、日韩、俄罗斯、澳大利亚、非洲、东北亚等。

国内市场包括:国内上
海、北京、天津等。

3、两极:即,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化的基层组织。

建设30家龙头企业网站,制定相应规划,并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龙头企业信息链的建设工作。

覆盖农村专业化基层组织达到100个。

4、六链:即,番茄、肉食品(羊肉、鹅肝、鹅肝疆)、脱水菜、葵仁、绒纺(羊绒、鹅绒制品)、瓜果蔬菜六个特色产业信息链。

围绕六大特色产业建立信息供应链,将供应链各个环节信息收集发布作为供应链上各环节的沟通载体,连接、整合供应链,提高整个供应链效率。

实施质量、成本、准时化、标准化建设、质量溯源体系、产业预警全程监控式的信息服务机制,建立“一条龙式”信息服务机制。

(二)“三横”信息高速公路建设。

三横:信息流、资金流、物流。

通过外经贸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立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信息,充分发挥充分发挥网络的聚集辐射功能,拉长产业链条,带动产业发展。

(三)数据库建设。

建立对外贸易数据库,以国际市场和产业信息数据为支撑,建立贸易价值链和建立产业价值链分析模型。

(四)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一是建立GTM服务项目。

二是开通在线广交会。

三是筹备在线德国科隆、法国巴黎、日本东京食品博览会。

四是开展第三方对外贸易电子商务业务。

(五)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1)制定国际市场指南。

(2)建立产业预警机制。

(3)设立信息咨询中心,开展中长期市场预测分析与发布。

(4)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体系。

(5)建立外贸企业诚信和竞争力
评价体系。

(6)贸易管理与政策咨询。

(7)人才培训。

(8)建立对外贸易联系机制。

四、申请支持项目
外经贸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共需投资170万元。

其中:供应链平台建设30万元,“三横”信息高速公路建项目10万元,数据库建设项目25万元,电子商务建设项目25万元,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项目80万元。

二00八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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