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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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试题库及答案(四)

2023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试题库及答案(四)

2023年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试题库及答案(四)1、【单项选择】从事视屏作业的人员,最易引起( )系统过度疲劳。

A.运动系统B.视觉系统C.消化系统D.呼吸系统正确答案是:B2、【判断】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是:B3、【判断】屏护即指将带电体间隔起来,以有效地防止人体触及或靠近带电体,特别是当带电体无明显标志时。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是:A4、【单项选择】《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开展安全开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完善( ),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应( )。

A.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通报批评B.政绩业绩考核评价制度、依法严格追究责任C.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法严格追究责任D.政绩业绩考核评价制度、通报批评正确答案是:C5、【多项选择】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下哪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至少包含的( )。

A.安全生产投入B.隐患排查与治理C.职业健康管理D.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正确答案是:ABCD6、【判断】某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根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方法》,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相应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是:B7、【判断】干粉破坏大气的臭氧层,要逐步淘汰。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是:B8、【判断】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分方法》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将案件移送派出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是:B9、【单项选择】按照国家要求,主要电力企业在( )内安全生产标准化应全部达标。

A.1年B.3年C.5年D.10年正确答案是:B10、【判断】《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所属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电力行业的发展和智能电网的建设,电力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状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制定和实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定义、目的以及相关要求和流程。

二、定义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是指电力行业内部针对电力安全问题而制定的一套报送和汇总机制,旨在及时获取和传递与电力安全相关的各类信息,以促进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风险管理。

三、目的制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目的在于:1.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状况:通过报送制度,各相关单位能够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报送电力安全相关信息,以便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电力行业的安全状况,进行有效管理和决策。

2.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电力安全问题属于突发事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可以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更快、更准确地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有效减少事故的损失。

3.保障电力系统运行稳定:通过制度的执行,能够优化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和可靠性。

4.促进行业合作和共享:通过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之间可以及时交流和共享电力安全问题的经验和教训,促进行业合作和共同发展。

四、报送要求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对报送内容和要求有一定的规定,以下是常见的报送要求:1.报送主体:各电力企事业单位、电力供应商、监管机构等涉及电力安全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报送相关信息。

2.报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备运行状况、电力系统事故情况、电力设备检修计划等电力安全相关信息,具体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而定。

3.报送方式:可以采用书面报告、电子报告、在线系统报送等方式,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地传达给相关单位或部门。

4.报送周期:根据电力安全信息重要性和紧急程度不同,可以规定不同的报送周期,例如每天、每周、每月或每季度报送。

5.报送责任:各报送单位应明确报送的责任人和联系方式,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随着电力行业的不断发展,电力安全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

为了保障电力安全,各级电力部门和企业必须加强安全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完善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重要性电力行业涉及众多领域,安全问题也各不相同,比如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电力设备维修中的安全、用电人员的安全等等。

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报送安全信息,能够有效预防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工作和生产场所的安全,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是企业和部门的重要职责。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对象电力安全信息的报送对象包括了以下几方面:1.国家能源管理局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作为电力行业的管理部门,需要及时获取行业内的安全事件信息,为监管和治理提供数据支持。

2.电力企业的上级管理机构:作为电力企业的上级管理机构,需要了解本级企业的安全状况和安全报告,下达指示和工作部署,帮助企业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电力企业内部各级管理岗位:作为企业内部的管理部门,需要了解各个层级的电力设备和人员的运行状态、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进展情况等。

4.相关社会机构和个人:电力安全问题关系到社会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需要及时将安全事件向社会透明,避免因信息滞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建立为了建立有效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以下几方面工作应得到重视:1.制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标准和规范:建立标准化的报送流程和模板,统一报送标准和报送内容,并明确安全事件报告的范围、报送要求和报送流程。

2.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电力企业内部的报送机制,明确报告对象、报告方式和报告期限,要求电力企业成立安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团队,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相关社会机构和个人提供安全报告。

3.加强电力安全信息协调与沟通:加强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信息沟通,及时传递安全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获取和收集。

电力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可第一时间预警和响应。

云南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云南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云南省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安全监管,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行为,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结合云南省电力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云南省内各电力企业,在建发电及电网工程业主单位、运行单位(包含各发电公司、厂站,各有关变电站以及从事发电、输电、配电业务的经营主体)和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工作的参建单位。

第三条业主单位、事发单位是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责任主体。

业主单位、事发单位在主动处置,努力减少损失的同时,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

信息报送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条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达到国家规定的事故或者国家能源局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标准的,从其规定报送;发生以下不安全情况之一的,同时按照本制度报送。

(一)电力生产中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伤害。

(二)发生以下电气误操作:1.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2.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开关);3.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1页4.误分、合断路器;5.误入带电间隔。

(三)电网振荡。

(四)非计划停运,造成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全站失压、发电厂(站)110千伏母线全失压,或者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发电厂(站)220千伏及以上任一组母线失压。

(五)非计划停运,造成发电厂(站)一次减少出力300兆瓦以上,或者装机容量2500兆瓦以上发电厂(站)一次减少出力600兆瓦以上。

(六)500千伏及以上系统中,一次事件造成同一输电断面两回以上线路同时停运。

(七)云南省调度控制中心管辖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或误动、220千伏及以上线路主保护拒动或误动、220千伏及以上断路器拒动。

(八)直流输电线路发生单级(双极)闭锁;(九)因安全故障(含人员误操作),造成云南电网减供负荷比例达到事发前2.4%及以上,昆明市减供负荷比例达到事发前4%及以上,其它州市减供负荷比例达到事发前8%及以上,县级市、区减供负荷比例达到事发前16%及以上,县减供负荷比例达到事发前50%及以上。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52号2012年5月18日)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为切实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和信息报送责任,现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一、信息接收单位。

电监会总值班室是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信息的第一接收单位,事故事件信息应当统一及时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电话:************传真:************)。

二、信息报送单位及时限。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电监会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接到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送至电监会总值班室,报送的信息应当经过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同志核定。

三、信息报送内容及方式。

信息报送应当采取书面方式上报,具体报送内容和格式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提高报送效率,首次书面报告应当简明扼要,不具备书面报送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立即报告,随后提交书面报告。

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事故事件发生后,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组织或配合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并在调查报告经批复或同意后5日个工作内报送至电监会。

五、各单位应当根据本通知和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单位信息报送制度,理顺信息报送流程,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和信息报送的及时和准确。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二篇)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二篇)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电力安全生产是指电力行业在生产过程中遵循相关安全规定和标准,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确保电力生产过程中不发生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和其他安全问题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监督电力安全生产的情况,保障国家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相关部门颁布了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本文就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是根据国家电力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统一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管理,规范报送程序和内容,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的进行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系统内所有电力企事业单位,以及从事与电力生产相关的其他单位。

二、报送内容1.电力企事业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限报送电力安全生产情况的信息,报送内容包括:(1)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发电机组、变电设备、输电线路等的运行状态、维修情况等;(2)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3)事故、灾害和隐患的发生情况,包括事故的原因、损失情况、处理措施等;(4)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其他与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限报送所需的信息,报送内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施工单位应报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情况;(2)设备供应商应报送与设备安全性能相关的信息,包括质量检测报告、使用说明等;(3)电力用户应报送用电情况、用电设备安装情况等信息。

三、报送程序1.报送对象电力企事业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给所属的上级电力管理部门,同时抄送给所在地电力安全监督部门。

其他与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给相关电力企事业单位。

2.报送时限报送时限根据不同信息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确定,一般情况下,月报的报送时限为上月底的5个工作日内,季报、年报的报送时限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3.报送方式报送信息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

037-办安全〔2011〕74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037-办安全〔2011〕74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 [2011]74号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1、电力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2、未构成电力事故,但对社会或电力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二、信息报告单位发生“信息报送范围”中所述事故(或事件)的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其中,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都有报告信息的责任。

三、即时报告信息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报告程序及时限: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在未设派出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向电监会相关区域电监局报告。

涉及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由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向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电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发生在西藏自治区的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于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直接报电监会。

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国内的主管企业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报告内容及方式:信息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8.11.21•【文号】国能综通安全〔2018〕181号•【施行日期】2018.1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和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181号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为进一步严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规范电力事故(事件)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程序,及时报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各类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信息报送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和有关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抄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

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值班室报告。

社会影响较大的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送,参照电力事故报送时限执行。

其他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2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地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抄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

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2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值班室报告。

二、认真核实,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各单位报送电力安全信息时,要准确核实事故(事件)过程及有关单位具体情况,完整填写《电力事故或电力安全事件即时报告单》,详细报告各类事故(事件)相关信息,并通过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填报电子信息。

电力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印发后,事故(事件)发生单位应当及时获取和上报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

全国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调查报告及批复文件后,应按规定上传至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
《电力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暂行规定》是指由国家电网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向相关部门报送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临时规定。

该规定明确了报送的主体、报送的内容、报送的频次和报送的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规定如下:
1. 主体:国家电网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是报送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主体。

2. 内容:报送的信息包括电力事故、电力设备故障、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等与电力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

3. 频次:电力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频次为每月报送一次,具体报送日期由相关部门确定。

4. 方式:报送的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网上报送等形式进行。

5. 报送要求: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送,需要提前告知相关部门,并说明原因。

6. 保密要求:报送的信息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密。

相关部门不得将报送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并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安全性。

该暂行规定的实施旨在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及时掌握电力安全生产的情况,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也促进电力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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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局直各党委、总支、支部:为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推动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就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建立信息员队伍。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明确政治可靠、业务熟悉、责任心强,有较强文字能力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上报工作,并做好与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联系与协调。

2、突出报送重点。

信息报送内容主要包括:①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活动情况;②学习实践活动各阶段各环节的好经验、好做法;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

如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等;④落实局党委确定调研专题的具体措施、进展情况;⑤局领导到联系点指导活动、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情况;⑥各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⑦基层干部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反映和要求。

3、信息报送制度。

各单位每周至少上报两次活动信息(包括文字稿、照片、影像资料)。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也要将收集到的好做法、经验等信息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创新信息报送渠道。

各单位要将文字类和图片类信息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到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信箱(#url#,密码jtj4005)。

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知公告、简报、领导讲话、有关文件等资料将上传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公开信箱(#url#,密码:1234567),请各单位注意及时下载。

5、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各单位要将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要确保报送材料的质量,报送信息要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言简意赅,及时准确。

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每半月将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中共牡丹江市交通局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2017年3月31日主题词:科学发展观信息报送工作通知交通局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印发共印15份。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11]74号2011年8月9日)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1、电力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2、未构成电力事故,但对社会或电力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二、信息报告单位发生“信息报送范围”中所述事故(或事件)的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其中,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都有报告信息的责任。

三、即时报告信息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报告程序及时限: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在未设派出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向电监会相关区域电监局报告。

涉及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由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向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电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发生在西藏自治区的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于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直接报电监会。

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国内的主管企业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报告内容及方式:信息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是指将电力安全相关的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地
报送给相关部门或组织,以便他们能够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决策和应急处理。

该制度的建立目的是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预防和减少各
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行业的整体安全管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首先,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需要明确报送的内容和责任主体。

报送
的内容包括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设备故障、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及处理
情况等。

责任主体包括电力企业、发电厂、输电企业、配电企业等。

每个
责任主体都应设立专门的安全信息报送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相关
信息。

第三,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需要强调信息的保密和安全性。

电力系
统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战略性资源,因此相关信息的保密至关重要。

在报送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确保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同时,还需要建立安全的信息传输通道和存储系统,以防止信息被黑客攻
击或病毒感染。

最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未
按要求及时报送或报送不准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同时,应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对报送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
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

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对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及时报送信息,相关部门能够及早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
应对各类电力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因此,各级电
力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应高度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和实施,形成合力,共同努力推进电力安全工作的发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WPS文字 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WPS文字 文档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各电厂、检修维护队: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新能源产业安全生产状况,保障风电场安全稳定运行,现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报送故障类别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进行信息报送:(一)电缆、箱变、集电线路或升压站电气设备故障时,造成一条或多条集电线路风机停运。

(二)电网故障造成系统电压降低时,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不成功造成脱网。

(三)电网电压扰动造成系统电压升高时,风电机组高电压保护动作脱网。

(四)风电机组发电机、齿轮箱、箱变等主要设备故障造成停机。

(五)机舱着火、倒塔等其它重大安全事件。

二、信息报送要求(一)初步报送:1. 报送时间:故障发生后 1 小时内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报送,12 小时内报送初步书面汇报材料。

2. 报送内容: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前风机运行状况、初步原因分析、周围风电场运行状况、故障预计持续时间、预计影响电量、采取的措施等。

(二)正式报送:故障处理结束后 24 小时内形成正式分析报告,报送到公司VIP邮箱,内容及格式见附件。

工程生技部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附件:设备故障、电网故障或风电机组脱网事故汇报格式一、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一)事故前运行方式机组运行数量、运行参数、负荷情况等。

(二)事故经过及处理情况事故发生时间、运行参数和负荷变化情况、保护动作情况、处理经过等。

(三)原因分析自身故障及可能的电网故障原因分析。

二、电量损失情况依据当时风况估算电量损失以及周边风电场运行情况。

三、相关措施四、附图电压、电流、故障滤波等曲线图。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进展中紧要的构成部分,为保障电力行业的稳定运行,电力安全问题显得尤为紧要。

因此,建立完善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是保障电力安全的紧要手段之一、本文将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定义、必要性、建立流程等方面论述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一、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定义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是指将电力行业的安全信息适时、全面地报送给电力管理部门,确保电力安全信息的真实可信,以便电力管理部门适时实行有效的措施,除去安全隐患,保护国家电力供应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二、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必要性1、保障电力行业的稳定运行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中紧要的构成部分,是保证经济稳定进展的基础设施。

因此必需保障电力行业的稳定运行,即使在显现突发事件时也要有充足的应急本领。

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便于电力管理部门适时取得电力行业的安全信息,能够适时排出安全隐患,以保障电力行业的稳定运行。

2、提高电力行业的安全标准电力行业安全标准的提高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顺当进展至关紧要。

在发觉电力行业的安全隐患后,适时上报给电力管理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实行有效的措施,除去安全隐患。

同时,通过对电力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总结,可以改进现有的安全标准,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水平。

3、防范电力行业的安全事故电力行业属于高危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可以在发觉电力行业的安全隐患后适时上报,以防范电力行业的安全事故发生。

适时实行措施除去安全隐患,在最大程度上削减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的紧要目的之一、三、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建立流程1、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平台建立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平台,为电力信息的采集、交流和处理供给一个统一的平台。

平台包括信息采集、信息上报、信息传输和信息处理等四部分。

2、定期发布电力安全报告电力安全报告是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紧要文件。

电力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电力安全报告,分析电力系统发生事故的原因,总结阅历教训,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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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安全[2011]74号
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要求,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范围
1、电力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2、未构成电力事故,但对社会或电力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不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

3、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二、信息报告单位
发生“信息报送范围”中所述事故(或事件)的单位是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其中,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电力事故
(或事件)时,电力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都有报告信息的责任。

三、即时报告信息的程序、时限、内容及方式
报告程序及时限: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在未设派出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向电监会相关区域电监局报告。

涉及电网减供负荷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的电力安全事故(或事件),由省级以上电网企业向事故(或事件)发生地电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电监会派出机构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发生在西藏自治区的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于接到电力事故(或事件)报告后1小时内直接报电监会。

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国内的主管企业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电监会报告。

报告内容及方式:信息报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上报,不具备书面报告条件的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信息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四、电力事故综合信息的报送程序、时间及内容
1、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
报送程序:省(自治区)电监办统计本省(自治区)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报区域电监局,未设电监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力事故信息由区域电监局负责统计。

区域电监局汇总本区域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后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汇总本企业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后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报送时间及内容:区域电监局和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应于每月17日前报送上月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次年1月底前报送上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件2)。

2、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电监会派出机构和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应于次年1月底前向电监会安全监管局报送上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事故规律研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等。

3、电力事故调查报告书
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的电监会派出机构应于事故调查报告书正式批复或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五、信息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领
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
完整。

2、各单位要完善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程序,明确信
息报送的部门、人员和24小时联系方式,报电监会安全监
管局,如发生变动,须及时通报。

3、报送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时应当同时
报送电子信息(在电监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系统软件上直接
填报)和纸质文件,其中纸质文件须经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
负责人审核、签发。

4、电力监管机构要定期通报电力安全信息报送情况,
加强对企业该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表彰;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单位要责令其
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应当予以通报或处罚。

5、本通知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以前有关文件
中如有与上述规定不符的,以此通知为准。

附件1: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单
附件2A:月(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部分)
注:1、事故类型: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

2、事故等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3、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类别: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淹溺、灼烫伤、火灾、坍塌、中毒、爆炸、道路交通等。

4、造成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责任原因:规划设计不周、制造质量不良、施工安装不
良、检修质量不良、调整试验不当、运行不当、管理不当、调度不当、电力系统影响、用户误操作、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等。

5、本页填报不完的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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