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计经验】“避税天堂”瑞士适度上紧“税收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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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灵活利用国家允许的方法合理避税

【老会计经验】灵活利用国家允许的方法合理避税

【老会计经验】灵活利用国家允许的方法合理避税我国个人税收制度建立仅是最近几年的事,人们对缴税义务和合理避税的认识都比较薄弱。

尤其是成为纳税“大户”的三高家庭,完全可以通过灵活利用国家允许的方法合理避税。

Jack与太太Lydia搬进了新买的郊区大房,环境好了不少,但问题也随之接踵而来。

郊区交通不便,买车势在必行,而1年前购入的市区两居室也要卖掉。

Jack注意到,近期消费税等税费有重大调整,咨询了理财师后发现,如果购入2.5升以上的车,竟然要交高达12%的消费税,而卖掉原来的住房也要交高达5%的营业税。

Jack突然意识到税费对于自己的家庭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于是开始清查近期家庭所要缴纳的各类税费:Jack扣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后月收入23000元,每月应纳个税3975元,全年共47700元全职太太Lydia全年兼职收入24000元,缴个人所得税3840元计划以80万元卖出市区住房,应缴营业税4万元以及其他相关税费计划购入2.5升的汽车一辆,应缴消费税、购置税以及其他税费银行存款20万元,按利息的20%缴纳利息税粗略一算,Jack大吃一惊,按自己的情况今年税费开支竟超过10万元。

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策划合理节税,那么,个人与家庭是不是也可以呢?其实,个人税务策划早已不是新鲜事,税务策划师们给出了Jack整套节税方案。

多劳未必多得Jack家庭的税费支出中有一项大头,就是Jack每月雷打不动的工资个税。

据中国策划学院朱耿洲博士介绍,我国个税适用九级累进税率,当个人收入增加到一定档次,其个人收入可支配收入的边际增加率将低于收入的边际增加率。

也就是说有时候增加的收入说不定还弥补不了增加的税负。

工资个税项目绝对是个人税务策划的第一要项。

其中一个可行的方法就是和企业协商,将部分个人生活中相对固定的支出,转由单位提供福利支付,同时相应调低员工的工资额。

这样,个人税后及扣除固定支出后的实际收入反而增加。

朱耿洲分析了Jack的薪金构成后,发现虽然Jack每月工资高达23000元,但每月房租、水电煤气、交通费等固定支出也达到了8600元。

瑞士:褪色的“避税天堂”

瑞士:褪色的“避税天堂”
户信 息保 密 制度 ” ,如今 成 了众 矢之 的 。 20 0 8年 初 ,列 支 敦 士 登 L GT银 行 的 一
资 者秘 密 持 有 的 账 户 征 收新 税 或 罚款 。 但 是 ,投 资 者 在瑞 士 的 资金 账 户 仍 会保
持 匿 名状 态 。 这 种 方式 能 维 持 多 久谁 也 说 不 准 。
的银行保密法才是重点。 @
责编 : 李萌 美编 : 蔡蓓蓓
尽 管 做 出 了 让步 ,但 瑞 士银 行 业 还 是得 以 保 留最 后一 张底 牌— — 保 密制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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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其 “ 税 天堂 ” 的帽 子摇 摇欲 坠 。 避
1 O月 2 5日至 1 月 4目 1 1 O天 内 , 瑞 士 分 别 与 英 国 、德 国 、希 腊 签 署 了新 修 订 的双 重 征 税 协 定 。瑞士 政 府 将 对 外 国居 民在 当地银 行 的账 户 实施 税 收扣 缴 , 然后 转交 给 该国 政府 。 低 于 周 边 国 家 。法 国 、德 国 、意 大 利 等 国 执 行 高 福 利 、高 税 收 制 度 ,于 是 许 多
在 达 成税 收 协 议 后 ,英 国 富 入 藏 匿 于 瑞 士各 银 行 的约 10 0 0亿 ~ 1 5 2 0亿 英 镑 将 为 英 国 带 来数 十 亿 英 镑 的 新 税 收收 入 。 英 国 政 府 相信 ,通 过 在 瑞 士 等 “ 税 收 天 堂 ” 有 所 作 为 ,到 2 1 年 可 以 增 05 加 1 0亿 英 镑 的 收 入 ,这 对 英 国将 预 算 0
D n l e e 看来 ,“ o ad B y r 这是 瑞士 有 关当 局 最 害 怕 的 ,他 们 担 心 遵 从 该法 案 将 导

【老会计经验】情报交换力度加大 利用“避税天堂”避税不再容易

【老会计经验】情报交换力度加大 利用“避税天堂”避税不再容易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情报交换力度加大利用“避税天
堂”避税不再容易
情报交换力度加大利用避税天堂避税不再容易
面对愈演愈烈的利用离岸金融中心避税这个世界性难题,近年来,国际社会纷纷掀起查税风暴,直指避税天堂。

中国政府也开始采取措施,一方面通过立法弥补反避税法律空白,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与税收协定国的情报交换力度,以遏制利用避税天堂避税的行为。

情报交换换回900万元税款20世纪50年代以来,离岸金融中心异军突起,这个最初为逃避监管而产生的离岸金融市场,在国际资本流动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金融自由化已经成为世界性潮流的情况下,不少国家开始有意识地在本国设立离岸金融市场,试图获得提高金融服务收入、资本流入以及增加本国金融服务业就业等利益。

198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先后批准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在国内试办离岸金融业务。

但是,在离岸金融中心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其避税功能也被大肆利用。

有人形容,离岸金融中心就像一块磁力无穷的大磁铁,将各国的税款疯狂地吸引过去。

去年9月,我国一笔900多万元的税款就差点被其吸走。

2003
年3月19日,我国一家内资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8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是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和销售。

2006年7月1日,该公司原有的两个控股公司和位于离岸金融中心D国的D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D公司购得了该内资公司33.32%的股份。

就在合。

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

税天堂
交八袋米 交七袋米

交一袋米

何为“避税天堂”?
利用主权国家制定法律方面的便利,在税法和监管灰色地带打擦边球 并将其作为本国经济发展的主要战略,为避税和逃税提供服务,形成全 球范围的税务竞争。 利用税收差异,将资金从高税收国家流向低税收国家和地区。 避税天堂实际上是小国对大国的挑战。小国有着政策成本低,更加灵 活便利的优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制定法律。
避税天堂路在何方?
避税天堂究竟是天使还是恶魔?避税天堂的未来在哪里?
存在即合理,避税天堂就像亚马逊原始森林的某类动物,是整个全
球金融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成员。
税率最低的地方交 相应种类的税”。
收取用户支付的现金
(享受爱尔兰低税率)
苹果公司避税魔术
爱尔兰销售公司

(专利使用费)


爱尔兰运营公司
(廉价收银机)
拥有知识产权资产
荷兰运营公司
(欧盟成员国之间交易免所得税) (专利使用费)
零成本
苹果加勒比岛总部

围剿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协助亿万富豪和跨国公司逃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替不法分子窝赃的 行为给相关国家带来无法估量的税收损失。避税天堂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给发达国 家的税率底线带来极大的竞争压力,让各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迷失方向。
避税天堂 在 哪里?
瑞士、列支敦士登 英属皇家领地海峡群岛、泽西岛和根西岛 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爱尔兰
开曼群岛、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克斯群岛、
凯科斯群岛。以及直布罗陀、巴拿马、巴哈马、伯利兹、
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多米尼克、圣卢西 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等国家和地区

税总办官方解读中国瑞士税收协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税总办官方解读中国瑞士税收协定(老会计人的经验)

税总办官方解读中国瑞士税收协定(老会计人的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及议定书已于2014年11月15日生效并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对于本协定主要条款解读如下:一、第二条(税种范围)规定,除所得税外,本协定还适用于财产税。

虽然第二条中列举的我国税种仅包括所得税,但议定书第一条特别明确,缔约国任何一方将来开征的财产税,如果引起双重征税问题,该财产税应为第二条所涵盖。

二、第五条(常设机构)规定:(一)建筑工地或建筑、装配安装工程,虽有固定场所,但只有存续时间达12个月才构成常设机构。

(二)提供劳务,除了有固定场所的构成常设机构外,没有固定场所但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在来源国停留超过183天的,也构成常设机构。

三、第十条(股息)除了规定一般情况下来源国按限制税率征税外,还规定了特定情形下来源国给予免税待遇,即:对于缔约对方政府及政府全资拥有的机构或基金,以及中央银行,来源国应予免税。

议定书第五条进一步明确,我国的此类机构或基金包括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IC)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四、第十一条(利息)关于来源国免税的规定,除取得者为缔约国另一方政府、中央银行、机构或政府全资拥有的实体外,还包括相关债权由缔约国另一方政府、中央银行、机构或政府全资拥有的实体提供资金、担保或保险的情形。

五、为防止协定滥用,第十条(股息)、第十一条(利息)和第十二条(特许权使用费)的最后一款均规定,如果纳税人以获取协定优惠待遇为主要目的而对股份、债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做出安排,则协定待遇不适用。

六、关于缔约一方居民来源于缔约另一方的股权转让所得,第十三条(财产收益)规定来源国有权征税的情形包括:一是股权主要价值来自于不动产的情形,二是转让前12个月内的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或超过25%的情形。

七、第二十五条(非歧视待遇)规定,本协定规定的非歧视待遇不受第二条所列税种范围的限制,而是适用于所有种类的税收。

又一个“避税天堂”倒下!你的海外资产如何安放?亨瑞移民

又一个“避税天堂”倒下!你的海外资产如何安放?亨瑞移民

又一个“避税天堂”倒下!你的海外资产如何安放?亨瑞移民瑞士银行业独特的保密制度迎来终结,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往瑞士账户打钱的手段,也将同样难逃追踪。

2018年10月5日,瑞士联邦税务局(FTA)宣布:已经于近日完成了史上第一次AEOI(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下的金融账户对外自动交换,并与其他国家的税务机构交换金融账户数据。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纳税人通过境外金融机构持有和管理资产,并将收益隐匿在境外金融账户以逃避居民国纳税义务的现象日趋严重,各国对加强国际税收信息交换、维护本国税收权益的意愿愈显迫切,在这种背景下,AEOI标准应运而生。

AEOI框架内的第一次交换规定了瑞士在2018年与欧盟国家以及另外九个国家和地区(澳大利亚,加拿大,根西岛,冰岛,马恩岛,日本,泽西岛,挪威和韩国)的交换。

不过在欧盟成员国中,塞浦路斯和罗马尼亚暂时被排除在外。

此外,瑞士向澳大利亚和法国的数据传送暂时延迟,因为这两国出于技术原因尚未向瑞士联邦税务管理局传送数据。

瑞士联邦税务管理局的最新举措意味着,对于那些希望隐匿离岸资产的人来说,瑞士这个全球最大的离岸财富管理中心已经不再具备“避税天堂”的作用。

中国版全球征税正式落地“把钱存在瑞士最安全”——这一延续了两三百年的“桂冠”,瑞士将其摘下。

由此可见全球税务透明趋势已不可阻挡。

中国也在积极加入全球税务透明化的行列,并于9月起,首次与其他部分国家交换CRS(海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信息。

中国税务机关将掌握个人境外收入,一旦被列为高风险的纳税人,在面临巨额资金来源不明审查的同时,还得补缴大额的个人所得税。

资产透明化已是大势所趋,高净值人群在进行海外移民、资产全球配置等决策时,需要充分考虑CRS带来的影响,合理避税已成为重要考量。

塞浦路斯护照CRS来临必备身份塞浦路斯税率极低,是当前全球所剩不多的合法“避税天堂”!塞浦路斯没有遗产税和房产税,对于海外所有资产全都免征税!塞浦路斯是CRS成员国,如果拥有塞浦路斯护照,在塞浦路斯公民的身份下,资产只会申报给塞浦路斯政府,您全球持有的资产就会变得非常安全。

【老会计经验】海关规定成为防范税务风险的政策死角

【老会计经验】海关规定成为防范税务风险的政策死角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海关规定成为防范税务风险的政策死

就防范税务风险的角度讲,海关的涉税规定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都属于政策死角。

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往往只重视税务部门的规定,却忽略了海关的一些重要规定,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一家生产性外商独资企业,常年从境外母公司进口零部件,组装成品设备后在中国境内销售,并与母公司签订专有技术许可协议,就进口零部件中所包含的专有技术以及在中国境内组装设备所使用的技术向母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标准,是国内销售额的5%,每年由这家企业定期支付给母公司。

当海关稽查部门下厂调取财务账册时了解到这个情况后,要求该公司提供专有技术许可协议,过去3年的特许权使用费提取和支付明细,以及进口零部件的海关申报清单等资料。

海关稽查部门认为,该公司对外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中与零部件相关的部分构成了零部件进口完税价格的一部分,要求公司对该部分特许权使用费按照进口零部件的税率补征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

而这家生产性外商独资企业却对此大惑不解:特许权使用费是以非贸易方式对外付汇,在付汇时已出具了国税部门的预提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同时已向地税部门申请了营业税的免税待遇,为什么还要向海关支付进口环节的关税和增值税?这家企业的疑问其实很具有代表性。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海关的处理是有法可依的。

海关的依据就是2006年5月施行的《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下称148号令)。

根据该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欧盟围剿“避税天堂”的背后

欧盟围剿“避税天堂”的背后

欧盟围剿“避税天堂”的背后作者:陆婷来源:《世界知识》 2019年第21期文/陆婷10月10日,欧盟在一份声明中将主要经济伙伴瑞士从“避税天堂”灰名单上移除,同时,也将阿联酋、马绍尔群岛等司法管辖区自黑名单中除名。

“避税天堂”灰名单和黑名单是欧盟为加大打击国际避税行为力度而于2017年12月所设立的,其中,未与欧盟进行税务合作但承诺将改变税收规则以符合欧盟标准的司法管辖区被列入灰名单,而既未合作也未做出改变承诺的辖区则被列入黑名单。

自名单初次设立以来,欧盟已在短短两年不到的时间内对其进行了10次调整,名单上辖区也由最初的64个变为目前的41个,并曾在最高时达到过72个。

欧盟如此积极地对“避税天堂”进行检视与排查,固然与它一直以来倡导改善全球税收治理、提高税收透明度的政策有关,但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更新“避税天堂”名单来加大反避税力度、推动第三方国家遵循欧盟税收治理标准也服务于欧盟自身经济和政治利益,特别是在欧洲经济陷入泥沼、美欧贸易摩擦不断的当下。

首先,围剿“避税天堂”有助于缓解欧盟内部经济与社会压力。

2018年下半年以来,欧洲经济增速一路下滑,若无有效财政刺激措施恐难提振欧洲经济。

而欧盟成员国之所以迟迟没有推出足够规模的财政刺激,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大部分成员国政府财政赤字过高,难以负担进一步扩大财政赤字的风险和成本。

因此,严厉打击避税,获取相应的财政收入对欧盟和欧盟国家的重要性凸显。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估算,企业利用“避税天堂”进行的避税活动每年会给欧盟带来约750亿欧元的税收损失,几乎是欧盟年度财政预算的一半。

不仅如此,近些年欧洲国家内部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得普通民众对社会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

民众所要求的扩大福利待遇、削减个人所得税在给政府造成财政压力的同时,也使欧洲国家为维持财政收入而难以大幅降低企业税,削弱了欧洲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欧盟加强反避税力度,阻止跨国企业利用“避税天堂”获得不正当利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不从事避税安排的欧洲企业纳税人。

“避税天堂”看过来

“避税天堂”看过来

“避税天堂”看过来作者:暂无来源:《华声·观察》 2014年第10期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让各国更深刻地感受到,倘全球金融体系这一巨大漏洞不能得到有效监管、堵塞,类似的隐患随时可能爆发,并给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

陶短房/文提起瑞士,人们第一反应就是“避税天堂”。

所谓“避税天堂”,系指免收所得税的国家或地区,如列支敦士登、安道尔、摩纳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百慕大、美属萨摩亚、文莱、开曼、纽埃等等,一些对境外收入免收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如香港、美国也被一些人列入,但并不科学。

避税天堂的成因一般有两种。

一种是本身幅员狭小、资源匮乏,不得不依靠免税吸引境外资金流入,或境外企业在当地注册,从而通过金融资本运作获得丰厚的收益,大多数“避税天堂”属于这一种;另一种则是富得流油,政府不屑“斤斤计较”这些许税收,如迪拜、文莱等。

不论哪一种成因,这个国家或地区必定是弹丸之地,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它们或是欧洲袖珍国,或是加勒比海等处不起眼的小岛,因为地大人多的国家、地区倘若不收所得税,财政将无力支持沉重的行政负担。

许多评论家指出,虽然“避税天堂”早已有之,但真正大行其道却是因为近些年全球化趋势加深、和网络时代来临,这二者的交互作用令资本的全球化流通变得更方便、更流行。

一些人士批评“避税天堂”导致金融犯罪者逍遥法外和资金流出国大量税款的流失。

众多富裕人士向“避税天堂”转移资金,也导致遗产税等税收减少,这在老龄化国家更形突出,如加拿大1990-2003年流向“避税天堂”的资金增加8倍,达750亿美元,占全部海外投资的20%之多,税收减少将令这些福利国家引以为自豪的高福利,因税源的枯竭而难以为继。

一些分析家认为,“避税天堂”已成为各国巨大的海外税收漏洞,全盛期全球藏匿在“避税天堂”的资金至少有10万亿美元,相当法国年GDP总值的5倍,50%的国际贸易通过“避税天堂”逃税。

2008年开始的金融危机,让各国更深刻地感受到,倘全球金融体系这一巨大漏洞不能得到有效监管、堵塞,类似的隐患随时可能爆发,并给全球经济造成巨大冲击,正因如此,自那以后不仅发达国家,许多新兴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也加入联合限制“避税天堂”的行列,加上有能力开设瑞士等国海外账户的“非富即贵”,对这些账户加强监管,也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

瑞士“避税天堂“的坍塌

瑞士“避税天堂“的坍塌

瑞士“避税天堂“的坍塌郭可为中国财经报网2013-10-31几百年来,瑞士银行业以其严格的保密制度受到客户的高度信赖。

在007系列电影里,詹姆斯·邦德说过:“如果你不相信瑞士银行家,那么世界将会怎样?”可是邦德最近可能需要寻找瑞士银行家的替代者了。

2013年10月15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宣布,瑞士签署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58个签约方。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旨在通过开展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的多边条约,瑞士正式加入这一公约意味着具有300年历史的银行保密制度结束了。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由来已久,利弊参半瑞士银行保密制度产生于1713年,已沿用了整整3个世纪。

一方面,瑞士银行保密制度对其业务发展大有裨益。

另一方面,也给瑞士银行业带来了不少麻烦。

瑞士金融业非常发达,惟一的国家监管机构——瑞士联邦银行管理委员会目前监管着370多家金融机构,瑞士的金融机构提供了品种众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凭借专业的客户服务、先进的管理以及中立国稳定的政治与法律环境,瑞士成为全球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占有35%的市场份额,被公认为国际资产业务管理的全球领导者。

瑞士银行业能取得如今的业绩与其银行保密制度密不可分。

瑞士银行保密制度产生于1713年,已沿用了整整3个世纪。

1934年,瑞士制定了西方第一部银行保密法,为国内和外国投资者提供了广泛的保护。

该法律要求:金融从业者,无论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普通雇员,未经存款人同意,均不得泄露任何与其业务有关的资料。

一旦有人违反保密法规,将面临6个月到5年的监禁和最高5万瑞士法郎的罚款,且保密协议终身有效,不因银行职员的离职、退休、解雇而失效。

一方面,瑞士银行保密制度对其业务发展大有裨益。

在银行保密法以及中立国政治地位的庇护之下,瑞士的金融机构可以拒绝政府对客户账户的调查和监控,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存款人存在犯罪行为,否则账户的信息会受到永久性保护,任何政府机关,甚至是法院都无权调查与干涉。

【老会计经验】跨国避税为什么盛行

【老会计经验】跨国避税为什么盛行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跨国避税为什么盛行
在中国这个现代法制体系还相当不成熟的特殊环境下,立法的混乱,透明度的缺乏,税收优惠过多,优惠条件规定不明确等等,都使国际避税轻而易举地得以实现。

其中最能吸引外资,并帮助外企逃避其本应缴纳所得税的护身符就是中国立法中明文规定的“超国民待遇原则”。

税制漏洞是主因
国际避税涉及了征税国和跨国企业的双重利益,究其原因,也与这两者有关。

就征税国一方而言,立法与司法都是避税的始作俑者,但相形之下,立法行为体现了一国的利益与意志,通常以更积极的方式给国际避税现象戴上了一层合法的面纱。

在中国这个现代法制体系还相当不成熟的特殊环境下,立法的混乱,透明度的缺乏,税收优惠过多,优惠条件规定不明确等等,都使国际避税轻而易举地得以实现。

其中最能吸引外资,并帮助外企逃避其本应缴纳所得税的护身符就是中国立法中明文规定的“超国民待遇原则”。

改革开放之初,为鼓励外商来华投资,我国确立了以税收优惠为主体的针对外商投资的超国民待遇,突出表现在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上。

例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许多内资企业所不能享有的税率优惠和减免税优惠。

这一方面使国内其他企业在市场竞争上处于极大劣势,并导致了国内假合资等奇异现象的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文章属性•【缔约国】瑞士•【条约领域】税收•【公布日期】1990.07.06•【条约类别】议定书•【签订地点】北京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日期1991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在签订两国间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时,同意下列规定作为该协定的组成部分:一、虽有第五条第三款(二)项的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在缔约国另一方提供与销售或出租机器或设备有关的咨询劳务,不应视为其在该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该项咨询劳务包括对机器或设备安装的指导、技术资料的咨询、人员培训、以及提供与安装和使用机器或设备有关的设计劳务。

二、关于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当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设有常设机构,在该缔约国另一方销售货物或商品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该常设机构的利润应仅以上述销售或经营活动属于该常设机构所实际从事活动的那部分收入的基础上确定。

三、关于第十条第三款,“股息”一语还包括瑞士居民从在中国设立的合营企业取得并汇出或视为汇出的利润。

四、关于第十二条,对使用或有权使用工业、商业或科学设备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在适用第十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税率时,应以其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作为纳税基数。

五、关于第十八条,该条规定也适用于支付给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年金。

“年金”一语是指按照以货币或货币价值的形式,偿还适当和全部报酬的义务,在有生之年或规定或指定的期限内,根据指定的时间定期支付的指定金额。

六、本协定的规定不应解释为以任何方式限制缔约国一方根据该缔约国法律或缔约国双方政府间的协定,已经给予或今后可能给予的税收优惠。

本议定书于1990年7月6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法文和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如在中文本和法文本解释上遇有分歧,应以英文本为准。

【老会计经验】货物出口冰岛瑞士下月享受零关税

【老会计经验】货物出口冰岛瑞士下月享受零关税

【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货物出口冰岛瑞士下月享受零关税9日从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7月1日起,该局开始受理申报中国-冰岛、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声明。

证书、声明均可作为出口货物享受两国优惠关税待遇的凭证。

根据中冰、中瑞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自今年7月1日起,济南市辖区企业可以向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经质检总局核准的出口商也可以做出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据介绍,中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后,冰岛将对从中国进口的所有工业品和水产品实施零关税;瑞士也将对从中国进口的99.7%的产品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安排,瑞士给予降税的产
品比例将高达99.99%。

延伸阅读:部分纺织品对台出口享受零关税孟加拉国鞋出口中国零关税宁夏产品出口新西兰可享受零
关税中国对东帝汶等部分对华出口商品予零关税待遇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

合理避税的16种方法合理避税是指在法律范围内,通过合理的财务规划和税务筹划手段减少税务负担的行为。

以下是16种合理的避税方法。

1.合法的税务筹划: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手段,如选择合适的企业结构,合理配置企业资产和负债,优化收入和支出的时间等,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2.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政策提供的免税、减税、抵扣等优惠措施,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3.利用税收天堂:合理运用国际税收规避的政策和方法,将虚拟的收入或资产转移至拥有低税率或免税政策的国家或地区,以减少税务负担。

4.合理运用跨国企业税收筹划:通过建立跨国企业、建立子公司、关联公司等方式,利用各国之间的税收差异,实现在不同国家间合理分配利润,降低税收负担。

5.合理运用合同控制税收:通过与供应商、客户等签订合同,并合理控制合同条款,来降低相关交易所需要缴纳的税款。

6.运用海外投资税收筹划:通过将资金或资产投资海外市场,并利用海外市场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国内纳税义务。

7.恰当运用合理的资本结构:通过调整公司的资本结构,合理安排债务和股权比例,以减少利息支出和税务负担。

8.合理利用税收优惠地区:选择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享受当地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待遇。

9.合理利用税务安排费用:合理安排费用的支出时间和金额,通过推迟费用支出或提前支付费用,以减少当期的税务负担。

10.合理利用税务调整措施:对于发生亏损的公司或个人,通过合理利用税务调整手段,如亏损结转、亏损抵扣等,减少税务负担。

11.合理利用家庭成员的税务额度:将家庭成员的收入和支出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分配,合理利用每个家庭成员的个税额度,减少总体税务负担。

12.合理运用税务优惠协议:利用各国之间签订的税务优惠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

13.合理利用退休金和养老金制度:合理参加国家或地区的退休金和养老金计划,享受税务优惠政策,减少个人的税务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标 签】避免双重征税,防止偷漏税避免双重征税,防止偷漏税,税收协定【颁布单位】国务院【文 号】【发文日期】2013-09-25【实施时间】2013-09-25【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收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 愿意缔结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第二条税种范围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

二、对全部所得和财产或某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

三、本协定应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一) 在中国:1.个人所得税;2.企业所得税;(以下称中国税收);(二)在瑞士:联邦、州和镇1. 对所得(全部所得、薪金所得、财产所得、工商利润、财产收益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收;和2. 对财产(全部财产、动产和不动产、营业财产、实收股本和准备金,以及其他财产)征收的税收;(以下称瑞士税收) 。

四、本协定也适用于本协定签订之日后征收的属于新增加的或者代替现行税种的相同或者实质相似的税收。

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应将各自税法发生的重要变动通知对方。

第三条一般定义一、在本协定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一)“中国”一语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用于地理概念时,是指所有适用中国有关税收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包括领海,以及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领海以外的区域;(二)“瑞士”一语是指根据国际法,由其国内法明确的瑞士联邦的领土;(三)“人”一语包括个人、公司和其他团体;(四)“公司”一语是指法人团体或者在税收上视同法人团体的实体;(五)“缔约国一方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企业”的用语, 分别指缔约国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和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经营的企业;(六)“国际运输”一语是指在缔约国一方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不包括仅在缔约国另一方各地之间以船舶或飞机经营的运输;(七)“主管当局”一语是指:1.在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代表;2.在瑞士,联邦财政部部长或其授权的代表;(八)“国民”一语,在涉及缔约国一方时,是指1. 任何拥有缔约国一方国籍的个人;以及2. 任何按照缔约国一方法律成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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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老会计经验】“避税天堂”瑞士适度上紧“税收发
条”
6月初,位于洛桑的瑞士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一项重要裁决,裁定瑞士上瓦尔登州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递减税制违反了本国宪法。

由于该税制是2005年经该州居民公投产生的,并随即引发瑞士各州一连串的降税竞争,加剧了欧盟对瑞士低税制的不满,因此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此项裁决引起各方关注。

舆论普遍认为,虽然瑞士不会就此改变避税天堂的地位,但紧一紧过于松弛的税收发条,必将是该国的现实选择。

新避税天堂之梦破灭瑞士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是针对一项诉讼作出的,而提起诉讼的人为瑞士国会议员约瑟夫。

齐萨蒂斯以及另外3位上瓦尔登州居民。

他们认为,该州实行的个人所得税递减税制与本国宪法相悖。

最终,法官同意了他们的观点,判定该税制违宪。

因为根据瑞士宪法精神,政府必须确保征税的多少能真实反映出纳税人经济状况的好坏,而上瓦尔登州所采用的递减税制显然与之背道而驰。

作为联邦制国家,瑞士的26个州均有权制定本州的税收法律,自行确定征税比率。

因此,位于中部山区、经济上主要依赖农业的上瓦尔登州近年来逐步确立了一条堪称白手起家的生财之道,即希望效仿楚格州等低税地区,利用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国外富人或企业来此定居、落户,从而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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