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产部部长安全职责Q/ NTTS CA-01(27):2020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执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推动生产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3、负责制定、修订本区域内各部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作业指导书,并督促各生产车间执行。

4、参加本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设备改造和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设计审查工作,提出技术修改建议。

5、负责本区域内新产品设计、施工、试车、投产等生产安全技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技术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

6、执行和监督区域内各部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指令,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7、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时,应以安全为重,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安排生产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超负荷运行,确保安全优先。

8、参加本区域内部门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

9、对本区域发生的操作、设备责任事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10、组织进行生产工艺、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较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安全科或公司领导汇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