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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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建议
为了落实广西医科大学教学改革“十一五”规划课题,从我国各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的实际出发,以了解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基本现状,探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更好地进行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改革积累经验,以便更好地为教学服务,本课题组于2007年2月对我国53所高校发放《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调查问卷共559份;其中,我们对昆明大学、昆明医学院、广西大学和广西右江民族医学院等9所高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加以分析探讨。
一、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现状的调查对象和方法
1调查对象:全国各高校保卫部门。本课题组共发放调查问卷559份,回收482份,回收率86.2%,回收的问卷全部有效。参加本次调查的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的482人中,保卫干部53人,博士学历的占5.6%,研究生学历的占34%,本科学历的占49.1%,大专学历的占11.3%;校卫队员429人,本科学历的占3.5%,大专学历的占6.8%,高中学历的占42.9%,初中学历的占46.8%。
2调查方法:调查使用自行设计的问卷,以集中邮寄、电子邮件发放问卷调查表和电话联系等途径了解,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回收。问卷内容主要涉及保卫人员对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现状的总体态度。
二、有关的调查结果
1高校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置比较合理。98%的高校保卫处或保卫部门下属都有科室建制,分工明确,机构设置合理;而其余的高校机构设置不够合理,主要表现为有保卫处或保卫部,而没有下属建制。
2 保卫经费比较充足,技术防范装备方面做的较好;而少数规模较小的高校保卫经费严重不足,消防、治安技术防范设备几乎没有。高校安全保卫年总经费(包括聘用校卫队员,购买消防、治安防范设备的费用)200万元-300万元的占49%,150万元一200万元的占11%,100万元-150万元的占23%,40万元-60万元的占13%,其他的占4%。配备汽车巡逻防范的占80.7%,配备摩托车巡逻防范的占94.3%,将近90%的高校有较好的技术防范装备。
3工作任务重。我们调查的53所高校共有保卫人员1671人,管辖的人口总数约为186万人,前者与后者的比例不到1%。远远没有达到公安部对保卫人员配备占单位总人数的3%的规定,人员明显不足,以至于在正常工作8个小时之后,部分保卫人员还需继续加班。
4激励机制还有待于提高。问卷调查显示:
(1)做好了安全保卫、治安防范工作有奖励的占11.3%,有一点、但奖励不多的占3.3%,有精神鼓励的占70.5%,有物质奖励的占88.7%,有职务转变或升迁的占8.7%。
(2)保卫人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一般的占31.5%,积极的占41.5%,消极的占27%。
(3)职位中有竞聘上岗的占55.9%,有一部分竞聘上岗的占25%,没有竞聘上岗的占19.1%。
(4)保卫人员对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满意的占19.1%,不满意的占54.8%,可以接受的占26.1%。
(5)保卫人员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是同工同酬的占46.2%,得到尊重的占22.4%,有向
上流动机会的占8.3%,希望得到解决其他问题的占23.1%。
5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对高校保卫部门赋予相应的执法权。据了解,目前有95%的高校认为,只有在高校建置公安机构,才能整治各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
6保卫人员对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认识不足。其中就有80%的校卫队员,不愿意把这项工作作为终身职业,认为这一职业没有前途。
三、探讨存在的一些问题
从以上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及其激励机制现状基本是好的,如:保卫机构的配置合理,保卫经费比较充足,保卫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较高等等,说明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但同时也反映出了一些阻碍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发展的新问题,这表现在:
1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缺乏法律地位。因为自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基本结束后,学校保卫部门不再具有执法权,且与公安部门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权界定不清。发生在校园内的各种治安问题,往往是保卫人员率先赶到第一现场调查、处理。保卫部门因为没有执法权,在处理特殊案件时,只能将其移交给辖区公安机关。而公安机关多数都距离高校较远,不能及时地赶到现场,且对高校的情况不是很熟悉,有时难免贻误战机,造成工作的被动和盲目。而保卫人员对一些案件的处置,只能是欲管不行,欲罢不能,处境十分尴尬。
2工作任务重。高校中保卫人员的数量远远低于公安部对保卫人员配备占单位总人数3‰的规定比例。正常情况下,不少高校保卫人员除了完成每天8小时的工作以外,还要加班加点,继续工作。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除了难以照顾家庭以外,自己的身体也遭受劳累带来的伤害,对工作越来越力不从心。此外,由于社会上以及学校的部分领导同志对保卫工作重视不够,致使一些年轻有为的保卫人员不愿再做安全保卫工作,一旦有合适机会便离开保卫部门。3工作风险大、困难多、易得罪人。高校的保卫工作实际上就是与罪犯、犯罪嫌疑人及校内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但实际情况是,对校外人员入校滋事作案的,由于保卫干部没有执法权力,不能依法管理,对校内的师生员工违法违纪的,不能按规定去管理,担心在日后的其他工作中会得到相应的“回报”。
4保卫人员待遇偏低。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卫人员职务升迁慢。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保卫人员最多能升到科级干部,提升到处长、副处长层面的很难,提拔到其他部门或院、系的机会则更少。二是职称评聘问题。目前尚有·部分保卫人员的职称评聘问题未能解决,直接影响了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这也是长期以来困扰高校保卫队伍建设的一个难题。三是被聘请的一部分保卫人员(就是校卫队员,他们占高校保卫力量高达80%)的工资待遇偏低,他们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到在编保卫人员的50%,工作中看不到上进的方向。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平均每年跳槽出走人员就有35%至40%,他们是最不稳定、流动性最大的人群队伍中的一支。由于这一原因,他们不思上进,甚至还会作出一些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的行为。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应该尽早明确保卫机构具有安全管理执法主体的地位。同时,在机制上给予保卫人员适当的上升空间,提高他们的待遇,从而缓解他们的工作压力和解除他们对现状的担忧。我们坚信,通过采取一些适当的措施,高校安全保卫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将会被极大地调动出来。
四、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