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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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是: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新办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软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从获利年度,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利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按规定逐年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的年度。

如果获利年度中间有亏损的应连续计算。

如:某企业2000年成立,当年亏损100万元,2001年盈利30万元,2002年亏损50万元,2003年盈利120万元。

该企业开始获利年度为2003年,因为2001年虽然有盈利但是不足弥补2000年的亏损,而2003年将2000年和2002年发生的亏损弥补以后开始有盈利。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是: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新办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软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从获利年度,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利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按规定逐年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的年度。

如果获利年度中间有亏损的应连续计算。

如:某企业2000年成立,当年亏损100万元,2001年盈利30万元,2002年亏损50万元,2003年盈利120万元。

该企业开始获利年度为2003年,因为2001年虽然有盈利但是不足弥补2000年的亏损,而2003年将2000年和2002年发生的亏损弥补以后开始有盈利。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pptx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pptx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中介机构职责
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 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中介机构纪律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 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 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
(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
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 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 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 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一项发明创造专利或三项实用新型专利
(企业自己申请发明创造最快两年方可下来,因为公示期就得18个月,可自行购买专利或通过科技局协助到事务所购买。

此价格待定)二、产品(服务)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所属领域中八大领域
我公司可与《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中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各领域有关的控制、调度、管理和故障诊断等方面的高级应用软件相挂钩。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双软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双软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定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好处:1、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15%低税率优惠。

2、现在宝安区第一次申请成为高新企业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龙华新区补贴20万。

3、高新企业是申请部分政府补贴的首要条件。

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经过高新技术认定辅导过程,可以为企业造就一批专业化的研发团队,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加快企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为企业羸得和保持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5、有利于保护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高新企业认定,要求企业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专利权,经过专利权的申请与批准,企业的专利技术得到法律保护。

有利于扩大企业产品与同行业产品的差异化,创造、保持特色名优产品,为企业获取、维持高额利润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

6、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高新认定的考核标准第三项“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明确要求将企业的研发活动从立项报告、建立核算体系、产学研活动、研发设施、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列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指标,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组织管理水平。

7、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名牌知名度,增强产品的竟争力,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8、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高新技术产品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节约社会成本,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给企业创造利润的同进也提高了社会效益。

9、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加计50%扣除,因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降低。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四月十四日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是: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新办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新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软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从获利年度,获利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利的年度,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按规定逐年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的年度。

如果获利年度中间有亏损的应连续计算。

如:某企业2000年成立,当年亏损100万元,2001年盈利30万元,2002年亏损50万元,2003年盈利120万元。

该企业开始获利年度为2003年,因为2001年虽然有盈利但是不足弥补2000年的亏损,而2003年将2000年和2002年发生的亏损弥补以后开始有盈利。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海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上海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上海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是上海市政府为推进上海市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质量和水平,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认定对象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上海市科技局负责实施,面向全市各类法人企业,无论是已经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企业,还是未注册的企业,均可申报认定。

二、认定标准
1、企业必须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并可以自主经营。

2、企业研发投入比例,按照上海市科技局规定,企业自上市以来累计研发投入比例必须达到6%以上;
3、企业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的实施结果及其影响的范围,是企业在上海市的技术创新的重要标志。

4、企业在技术创新及技术创新领域的能力,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技术研发任务、技术服务及技术应用能力;
5、企业必须拥有特定技术创新成果,并已在上海市获得技术创新
成果认定。

6、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研发活动,并已获得专利认定或者软件著作权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按照上海市科技局的要求,由申请企业提出申请,上海市科技局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审查、现场考察,最终由上海市科技局审批,出具正式的认定文件,正式认定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以上就是上海高新企业认定标准,通过上述认定标准,企业可以更好地发挥其发展活力,推动上海市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质量和水平。

政府和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合作,携手共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二、认定程序三、认定条件四、享受税收优惠五、监督管理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功能及操作提要七、附件—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组织与实施(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认定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认定机构组成部门应协同配合、认真负责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三)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

1. 中介机构条件—2—(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 中介机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

3. 中介机构纪律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

(四)专家1. 专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高企认定标准

高企认定标准

高企认定标准一、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简称高企)是指在国民经济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以科技进步为主要手段,实现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企业。

高企认定标准是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的评价指标,对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定条件。

1. 研发投入。

企业在最近一年内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

2. 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在最近一年内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授权数量不低于5项。

3.技术人员。

企业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4.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中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0%。

5.技术成果转化。

企业最近一年内技术成果转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

三、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准备。

企业根据高企认定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研发投入情况、自主知识产权情况、技术人员情况、主营业务收入情况、技术成果转化情况等。

2.资料提交。

企业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当地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认定机构。

3.初审。

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认定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现场核查。

初审通过的企业将接受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研发投入、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人员、主营业务收入、技术成果转化等情况。

5.评定结果。

经过初审和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将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颁发相关证书。

四、认定效益。

1.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财务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务支持,包括科技创新基金、科技贷款等。

3.人才引进。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4.知识产权保护。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五、总结。

高企认定标准是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的评价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认定标准,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相关政策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一、引言。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科技创新,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进行详细的指引,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认定标准和流程,提高认定成功率。

二、认定条件。

1.技术水平要求。

企业在技术研发方面应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成果,包括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

2.组织管理要求。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研发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一定的科研条件和技术开发能力,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

3.经济实力要求。

企业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保证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的持续进行。

4.市场地位要求。

企业的技术产品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优势,能够在市场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5.其他要求。

企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如环保、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

三、认定流程。

1.资料准备。

企业首先需要准备相关的认定申报资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研发情况、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等方面的资料。

2.申报材料提交。

企业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当地科技部门或相关部门,经过初审合格后进入正式认定程序。

3.专家评审。

经过初审合格的企业将接受专家评审,专家将对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市场地位等方面进行评估。

4.认定结果公示。

专家评审通过后,认定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申诉。

5.认定结果确认。

公示期结束后,认定机构将对认定结果进行确认,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四、认定后的政策支持。

1.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免征企业所得税。

2.财政资金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各类科技创新资金和项目资助,获得财政资金支持。

3.人才政策支持。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人才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4.知识产权保护。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和支持,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23最新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2023最新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一、引言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具有核心知识产权,并依靠科技创新实现经营管理能力和增长潜力的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设立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对于有意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具有参考价值。

二、企业基本信息⒈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⒉成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⒊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⒋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⒌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三、科技成果获得情况⒈核心技术:企业的核心技术是否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是否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科技成果的认定和证书。

⒉科技研发投入:过去三年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情况,包括研发经费占比、研发人员的数量及比例等。

⒊科技成果转化:过去三年企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情况,包括科技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商业化程度等。

四、研发能力与创新能力⒈研发团队:企业的研发团队规模、结构和素质。

⒉创新能力:企业过去三年的创新能力,包括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⒊知识产权管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和运用情况。

五、经营管理能力⒈经营管理团队:企业的经营管理团队结构和素质。

⒉财务状况: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指标、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

⒊市场开拓能力:企业的市场开拓情况,包括市场份额、销售渠道、市场竞争力等。

⒋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是否科学合理。

⒌市场前景和成长潜力:企业所处的行业市场前景及企业自身的成长潜力。

六、附件⒈公司章程⒉公司注册证书⒊公司营业执照⒋科技成果证明文件⒌专利证书⒍软件著作权证书⒎财务报表⒏相关市场调研报告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⒈高新技术企业:指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经营活动,并依靠科技创新实现经营管理能力和增长潜力的企业。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指南
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为主要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

软件企业认定是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予以认定,以鼓励软件产业发展。

软件企业申报认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一)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软件企业,且软件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50%以上。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相应的软件研发和服务能力。

(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软件业务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不同类型企业标准不同。

二、软件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一)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概况及软件业务情况说明。

(三)软件产品清单及相关资料。

(四)专利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五)软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结构一览表。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三、认定程序
(一)软件企业向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二)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验证。

(四)专家小组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五)认定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做出认定决定。

(六)发给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认定有效期
软件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企业须重新申请认定。

五、认定效力
获得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是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认可,也为企业带来诸多政策优惠和发展机遇。

那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究竟是什么呢?首先,企业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

这意味着企业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应当属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

而且,企业不能只是简单地涉及这些领域,而是要有实质性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活动。

在知识产权方面,企业需要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这些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值得注意的是,单纯的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等通常不在认定范围内。

对于数量上的要求,企业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以证明其技术创新的实力。

科技人员占比也是一个关键指标。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这里的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人员。

而且,科技人员的认定需要以全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 183 天以上为标准。

企业的研发投入同样不容忽视。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相应要求。

比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也是认定的重要条件之一。

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双软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双软认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定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好处:1、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15%低税率优惠。

2、现在宝安区第一次申请成为高新企业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龙华新区补贴20万。

3、高新企业是申请部分政府补贴的首要条件。

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经过高新技术认定辅导过程,可以为企业造就一批专业化的研发团队,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科技含量、加快企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为企业羸得和保持市场打下坚实的基础。

5、有利于保护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高新企业认定,要求企业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专利权,经过专利权的申请与批准,企业的专利技术得到法律保护。

有利于扩大企业产品与同行业产品的差异化,创造、保持特色名优产品,为企业获取、维持高额利润提供了技术上的保障。

6、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高新认定的考核标准第三项“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明确要求将企业的研发活动从立项报告、建立核算体系、产学研活动、研发设施、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列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考核指标,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组织管理水平。

7、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名牌知名度,增强产品的竟争力,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8、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高新技术产品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节约社会成本,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给企业创造利润的同进也提高了社会效益。

9、研发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加计50%扣除,因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降低。

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条件: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

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第三条本夺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建议,确定各地省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并公布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名单;(二)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三)受理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职责是:(一)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确定本行政区域地(市)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二)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本行政区域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结果;(三)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四)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六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为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二)会员以企业为主,其中软件企业在30家以上;(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注册公司:(四)有不少于5名熟悉软件行业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可安排专人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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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报人须提交如下申报材料:(依据《软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三条)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速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四)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五)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六)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审批项目依据:
1、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1]4号)
(九)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第十三条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四)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五)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六)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七)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八)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2、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
审批收费依据:
北京软件行业协会根据以下两文件收取软件企业认定费800元/家;年审费500元/家。
1、《软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
2、《关于北京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的通知》京科信发[2001]102号
第三条本夺法所称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第四条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对全国软件产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软件企业认定的收费标准由信息产业部商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是: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二)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三)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专业注册公司:
(一)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地(市)级以上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
(二)会员以企业为主,其中软件企业在30家以上;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注册公司:
(四)有不少于5名熟悉软件行业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并可安排专人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年。
第七条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基本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暂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代表有关认定工作。
第八条软件企业认定机构负责授权区域内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一)受理授权区域内软件企业的认定申请;Leabharlann (二)组织软件企业认定的评审与年审;
(三)提出授权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和年审的初选名单;
(四)将初选名单报当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
(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认定工作。
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企业的认定和年审的组织工作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负责,初选名单报信息产业部审核;专业注册公司:
(二)会同同级税务部门审核批准本行政区域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结果;
(三)公布本行政区域内软件企业认定名单,并颁发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四)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六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为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如技术开发合同、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
(一)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外资股份占50%以上的;
(二)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支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
第十条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信息产业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必须坚持为企业服务、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宗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所承担的软件企业认定职责。
标准: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即时
二、初审
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以下2-10条标准依据《软件企业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联产[2000]968号第十二条);
(一)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建议,确定各地省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并公布软件企业认定机构名单;
(二)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三)受理对认定结果和年审结果的复审申请。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其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认定工作:确定本行政区域地(市)级软件企业认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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