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一、外因火灾防治1、矿井必须按《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火供水系统,并在水平、采区投产同时投入使用,并保证送到用水点时,管中压力不低于4Kg/cm2;水量不小于0.6m3/min。
消防水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须设置三通和阀门:立井、斜井井口;井底车场附近的主要峒室;主要煤层大巷每隔200米处;倾斜巷道每隔100米处;皮带运输道每隔50米处,皮带机头、机尾附近15米以内;采用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内每50米处;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口4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进口处;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三通和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检修,必须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气设备。
2、井下机电峒室的出口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门。
3、皮带运输机应装设超温保护装置和一氧化碳超限报警装置4、机电峒室火灾隐患严重的地点必须按公司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5、矿井必须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备品的种类与数量由矿长确定。
每季检查一次,上述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
6、矿井必须建立反风系统,反风系统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反风操作,实现反风。
矿井反风设施必须每季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7、矿井必须装备检测CO、CO2、CH4、O2的检测仪表和多功能检测仪,并保证完好。
8、严格实行明火管制,建立健全明火管理制度,切实做到:(1)严禁携带明火下井;(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3)井下严禁使用电炉、灯泡取暖;(4)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5)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6)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器材的爆破工艺;9、凡存在可燃材料、可燃气体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地点,应制定管制和检查措施:(1)加强采空区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止漏风措施。
(2)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自然发火动向。
(3)矿井所有人员都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的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
井下防灭火制度
井下防灭火制度第一百九十八条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者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四周的巷道中,必需配备干粉灭火器。
全部机电设备硐室及爆炸材料库都要存有不少于0.2m3的灭火砂,其中可能发生液体火灾的硐室灭火沙不少于0.5m3。
沙箱表层铺满纸质沙袋,沙子要求为细沙,不结块,保持干燥(以不沾手为准)。
井下工作人员必需熟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识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井下爆炸材料库配备10个8L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分别存放于库房通道两端及距发放硐室门口以外不大于5m的地点。
(2)各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配电点、皮带机头、材料库、井底车场及各采掘工作面分别配备不少于2个8L手提6式干粉灭火器,存放地点: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存放于硐室门口以里距门口不大于5m的地点,皮带机头、配电点存放于距皮带机头、配电点不大于10m处,采掘工作面存放于距工作面不大于100m处,井底车场存放于信号硐室内,材料库存放于库房内,距门口不大于5m处。
第一百九十九条集中运输大巷和总回风巷应当布置在岩层内或者不易自燃的煤层内;布置在简单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内时,必需锚喷或者砌碹,碹后的空隙和冒落处必需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密实,或者用无腐蚀性、无毒性的材料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必需采纳后退式开采;采(盘)区必需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
其次百条矿井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实行灌浆、注惰性气体、注凝胶、喷洒阻化剂、加快推采速度、削减丢煤、设置阻燃墙、气体检测等综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建立相应的矿井防灭火系统。
必需制定防治采空区(特殊是工作面始采线、终采线、上下煤柱线和三角点)、巷道高冒区、煤柱破坏区自然发火的技术措施。
(一)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矿井概况(重点说明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煤质、瓦斯、煤尘、煤的自燃倾向性、自然发火期、地温、开拓开采状况、矿井通风、历史发火状况、火区、矿井周边煤矿等)。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总则1、矿井开采的煤尘都属于自然发火煤层。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成立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矿长和工程师参加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
2、井下火灾的定义1)明火,井下煤层自然发火或红炭。
因生产过程中进行特殊工作,如电焊、放炮引起着火等。
2)井下煤炭、矸石或其他可燃物出现灼热,温度超过____度的。
3)井下某区域内出现火、烟或风流中连续四次出现CO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
4)烟雾进入井下,影响采掘工作的。
5)导致瓦斯煤尘爆炸的电火,放炮及其他原因等。
6)井下发生自燃不能直接灭火而加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
3、井上下必须建立消防仓库,并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地面消防仓库应有铁道与井下直通,消防仓库的器材做到有消必补,保证足够的材料和器具。
4、火灾处理完毕后一星期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煤管站和煤管局报告。
二、井下火灾的预防1、硐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进出口处设置防火铁门,并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沙包沙袋。
2、井下设备不能超负荷运行,并定期检修,低压电网每条线都要按负荷大小装设漏电、过流、短路等保险装置,当电流增大发热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3、井下进风流中需要电焊或喷灯时,必须写出安全措施,报煤管站或煤炭局批准后方可施工。
4、预防摩擦产生火花,如溜煤筒、提升绞车、回柱绞车等机械设备,都必须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洒水装置,防止摩擦火花引燃瓦斯煤尘。
5、放炮施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糊炮、挑杆炮,严禁用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大块煤矸,炮眼必须使用水炮泥、黄泥封堵,严禁使用粉煤或易燃物代替炮泥,炮眼的封泥量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三、煤层自然发火的预防:1、矿井必须对已开采的煤层进行煤炭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并严格按照煤炭自然倾向性分类、管理和编制措施。
2、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时,应选择丢煤少、坑木消耗低、回采速度快、采掘切割工程量少、巷道与采空区的密闭性好等原则进行巷道布置和合理的采煤方法。
矿井防灭火制度(4篇)
矿井防灭火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治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矿井。
第三条矿井应制定防火制度,组织实施矿井防火工作。
第四条矿井应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矿井的火灾防控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确保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矿井应配备专业消防人员,进行常规的消防检查和安全培训。
第七条矿井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做好火灾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防火设施和器材第九条矿井应设置消防栓和消防水池,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第十条矿井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和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实现报警联动。
第十一条矿井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十二条矿井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消防人员和培训第十三条矿井应配备足够的消防人员,负责矿井的消防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消防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持有消防从业证。
第十五条矿井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矿井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联合开展消防演练。
第四章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矿井应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九条矿井发现火灾隐患后,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处理。
第二十条矿井应加强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督导和检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
第五章应急预案和演练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的能力。
第二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和完善火灾报警和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应急反应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矿井防火制度的行为,根据不同情节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矿井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矿井负责人负责。
煤矿防火管理规定
煤矿防火管理规定为做好井下防灭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灭火管理制度1、井下及井和通风机房四周20m内严禁烟火。
严禁携带烟火下井。
2、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其他焊接。
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道内进行焊接工作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填写烧焊报告,报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批准。
3、井下录像、摄影必须提前制定专门措施,报矿长审批。
4、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皮带运输机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四周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沙箱、消防锨,数量不得少于2个。
5、井下所有防火密闭都要悬挂说明牌和检查牌,定期检查密闭前有害气体,当测定结果出现异常时,要马上汇报调度室,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并定期检查和改换。
二、井下灭火器材管理规定1、供应部门统一进购的灭火器包括必须要修理和改换药品的灭火器必须有公安局的检验合格证标签否则不准使用。
2、各单位、各地点使用的灭火器必须放在玻璃箱内或上架吊挂好,不准放在地上或沙箱内,否则每处罚款50元。
3、各单位要强化对灭火器的使用管理,落实专人负责,灭火器坚持卫生清洁。
否则每处罚款20元。
4、各单位、各地点使用的灭火沙箱、防火锨必须坚持完好,沙箱充满,防火锨、沙袋摆放整齐。
否则每处罚款20元。
5、安监处、调度室对井下灭火器使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灭火器通知有关单位及时改换。
三、井下消防材料库管理规定1、消防材料由综合工区负责统一出入库,上台摆放整齐,悬挂管理牌板,并做好材料台帐。
2、消防材料库必须上锁,钥匙由综合工区负责统一管理,另一把钥匙置在调度站内。
3、井下消防材料库库存材料按规定配备,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动用。
4、消防材料库由综合工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清扫,不能有积尘,否则每次罚款50元。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1.技术规定(1)在自然发火矿井、采区、工作面的设计中必须同时设计综合的(包括开拓方案、巷道布置、开采方法、回采工艺、通风方式、通风系统等)和专项的(如灌浆、洒阻化剂、注氮、均压技术等)防治自然发火系统工程及措施方案,并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2)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或编制专项的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其内容应包括技术安全措施、设施等。
(3)采面初采、末采及回撤巷道过程中,应清除浮煤、木材等一切可燃物。
(4)严格执行采空区封闭制度,认真编审封闭方案设计、单项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采面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封闭工程必须进行全面验收,并建立密闭台帐。
(5)严禁采空区通风或漏风。
所有通往采空区的通道(如各类巷道、钻孔、眼子、裂缝等)必须及时严密封堵,排水钻孔必须设U 型管。
(6)上山、立眼及石门揭煤后必须及时清理煤歼,对垮落形成的孔洞必须及时清理并充填。
(7)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应熟悉发火预兆,当出现“雾气”、煤壁“挂汗”、有煤油、汽油、松节油等气味、井巷空气及巷壁温度升高、一氧化碳异常、出水温度升高等自然发火预兆时,立即停工撤人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8)火区密闭a.火区与火区密闭墙的定性。
矿井因自然发火或外因火灾被封闭的采掘区域称为火区,对火区封闭的密闭墙称为火区密闭墙,简称防火墙。
b.防火墙的日常检查、管理要求。
矿通风科对每个火区和防火墙都必须建卡和绘制封闭示意图。
矿总工程师应根据安全需要加密检查次数。
矿地测科将火区及时准确绘入采掘平面图上。
矿通风科要及时组织开展分析墙内气体成分。
每次检查和分析结果要建立台账,并定期向公司通风部和公司总工程师报告。
c∙火区和防火墙的注销。
证明火区已经熄灭,矿井编制注销火区报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才能注销。
对已注销的火区和防火墙应在防治自然发火卡片上注明注销日期。
在已注销的火区内、上、下阶段和邻近层开采时,必须有专门的防火措施。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井下灭火管理制度是指钻井作业过程中,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井下设备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井下灭火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首先,井下灭火管理制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制定井下灭火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井下作业环境的特点、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以及各种灭火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其次,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要求明确责任分工。
在整个作业过程中,必须确定各个岗位的责任人员,明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
负责井下灭火管理的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严格的培训,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突发灭火情况。
再次,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灭火预案。
必须根据井下作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灭火预案,包括灭火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方法、突发火灾时应急措施和撤离路线等内容。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灭火预案,保障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行动。
此外,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要求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
为了提高作业人员的灭火意识和应急能力,必须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和技能培训。
通过模拟真实的火灾情况,检验和强化作业人员的灭火技能,提高其应对突发灾情的素质和能力。
最后,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灭火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
各类灭火装备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在关键时刻能够正常运行。
同时,要定期对灭火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和标准化评估,保障其灭火效果和可靠性。
总之,井下灭火管理制度是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对井下灭火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井下设备的完整性,确保作业过程的平稳进行。
希望公司和各井下作业单位能够重视井下灭火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井下作业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矿井火灾防控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第四条所有在矿井工作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管理要坚持“预防第一、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矿井防灭火管理机构为矿井防灭火指挥部,由矿井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安全监测、预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九条矿井内每个工作面设立防灭火管理人员,负责本工作面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十条所有矿井员工都应当接受相关防灭火知识和培训,掌握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一条矿井防灭火预防措施包括:重视火灾预防工作、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完善设备设施、加强火源控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井下火灾预防管理制度、火源控制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设置有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做好火灾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灭火工作。
第十八条在救援和灭火工作中,应当确保人员的安全优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第十九条火灾扑灭后,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组织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调查。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5篇)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1、井下人员禁止带烟火下井。
2、井口附近二十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所有巷道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4、井下使用机油应由专人领取,用后剩余部分应退回库房,不准存放在井下。
5、井下严禁使用明火、明电照明,严禁使用白炽灯泡和其他电器取暖。
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接作业。
7、井下开采自然倾向煤层,工作面浮煤必须出净,不得用可燃性材料充填采空区。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封闭,最迟不得超过____个月。
8、井下发现自燃发火征兆,如:温度增高、煤壁干燥、有煤油味或出现一氧化碳时,应立即报告矿长、管厢,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井下发现火灾时,应根据火灾的性质,灾区的通风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长、管厢制定灭火方案灭火。
同时,现场负责人应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点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不准用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1、井下火灾不能直接灭火时,必须封闭火区,在灭火过程中,灭火人员必须从进风流中灭火,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氧气,煤尘及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2、封闭的火区在确认熄灭后需重新启封时,必须事先制订安全措施,采取逐段恢复通风。
同时,测定回风流中有无一氧化碳。
发现复燃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向火区送风,并重新封闭火区。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2)是针对井下作业场所防火、灭火工作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井下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井下作业场所的火灾风险评估:对井下作业场所的火灾风险进行全面评估,确定火灾风险等级。
2. 灭火器材和设施的选购和定期检查:根据井下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选购适合的灭火器材和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井下防灭火系统与防尘系统为一体,分布井下三个采区(11、12和13采区)的每个作业场所,防火管路到位,水量充足。
我矿煤层不易自燃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
矿成立防火委员会,保卫科为专职消防队伍,完善了井下防火系统。
全矿铺设防火管路____米,干管Φ100mm的铁管长____米,支管Φ50mm的铁管或塑料管____米。
铺设到了采区的每一个作业地点和防尘巷道。
井下建立了两个静压水池,总储水量400m3,水量充足,并对水源进行了净化,水质符合标准。
防火系统根据标准要求,防火系统管路根据巷道用途不同每隔____米或____米设一个三通阀门,以备消防灭火所用。
地面和井下逐级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按照要求在井底车场内建立井下消防库,配备齐各种消防器材。
采用多种渠道进行防火宣传,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一年一次实地演示和培训。
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报告中,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和预案,消防工作归保卫科管理,有安监科、生产科和供应科定期检查,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防灭火措施(1)、我矿煤层不易自燃,防灭火主要是预防外因火灾。
(2)、距离进回风井____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不得堆放可燃性材料或用可燃性材料构建临时建筑。
(3)、进回风口应有供水管路,井口____米范围内、每班开工前由专人负责洒水(由运输区负责)。
(4)、进回风井口应配备至少两个灭火器,并应定期检查和更换。
(5)、易燃、易爆物品下井,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井口及井下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⑩(6) 井口的永久井架、井口房、以井口中心的联合建筑,都采用不可燃性材料建筑。
(7)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峒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一、引言井下是煤矿等工业领域中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的场所。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对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工作人员在井下工作时的人身安全是管理制度的首要原则。
(2)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井下火灾防控措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管理科学化:建立科学合理的防灭火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4) 周密细致:从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管理,确保每个环节都得到有效执行。
三、组织管理措施1. 领导责任:(1) 设立专门的井下防灭火管理部门,并确定部门负责人;(2) 防火工作纳入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赋予相关负责人相应的管理权限和责任。
2. 人员培训:(1) 对所有接触井下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防灭火知识和技能培训;(2) 定期组织井下消防演练和技能考核,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安全设施:(1) 安装井下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及时检测和报警;(2) 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井下火灾风险评估1. 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井下各个区域进行风险评估;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灭火措施;3. 定期对火灾风险评估进行复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更新。
五、井下火灾控制措施1. 电气设备管理:(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2) 确保电气设备周围的清洁和通风,避免积尘和温度过高。
2. 易燃易爆物质管理:(1) 严格控制井下易燃易爆物质的储存和使用;(2) 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明确存放位置和容量限制,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3. 作业环境管理:(1) 进行井下通风管理,保证空气流通,避免因缺氧导致的火灾事故;(2) 控制井下温度,防止温度过高引发火灾。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4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每年初各矿必须编制井下的防灭火措施,并报公司安全生产中心备案。
第二条矿井必须做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管路和阀门及消防水池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第三条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反风演习结束后要在一个月内将井区反风演习报告公司生产中心。
第四条各矿井必须设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
库内配备的消防材料和备品工具符合有关规定,具体品种和数量由井长根据井区实际情况决定(至少要保证发生火灾时有五套消防斧、消防楸、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建两道正常巷道断面密闭墙的砖、沙、灰等材料以及不同管径的消防软管各____米),并由专职队伍负责管理、定期更新补充,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条生产矿井相关煤层都必须由公司组织送省级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自燃倾向性和煤尘爆炸性鉴定,鉴定结果由公司生产中心备案。
生产矿井延伸新水平和新采区时,必须对所开采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如果煤层具有自燃倾向性,必须采取联合预防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报公司,所采取的防灭火措施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和实施。
第二章管理要求(一)外因火灾管理第一条进风口必须安装防火铁门;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装有2道防火门。
第二条井桶与各水平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____米范围内都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严禁采用可燃性材料搭建临时操作间、休息间;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三条煤一矿井必须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
每一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扦衣服;严禁将失爆矿灯带入井下,严禁随意敲打、磕碰、拆卸矿灯;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范文为了确保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防止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井下灭火管理制度如下:一、目的与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井下工作场所的火灾防控和灭火工作的有效实施,保障井下工人的安全。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井下作业地点和设施。
二、组织责任井下灭火工作由井下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井下作业负责人应设立井下灭火指挥部,明确领导责任,进行组织、督促和监督。
三、井下消防设备1. 井下工作区域应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备,包括灭火器、消火栓、喷淋系统等。
2. 井下消防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严禁私自拆除、损坏或擅自移动。
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四、井下灭火准备工作1. 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井下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定期进行灭火器使用培训。
同时,要定期组织灭火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井下应设置灭火器存放点和应急疏散通道。
3. 井下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个人灭火器,并按照规定使用、保养。
五、井下火灾应急处置1. 发现火灾情况时,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报警,并立即启动井下灭火预案。
2. 井下灭火工作由井下灭火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指派专人负责灭火器材的调配和使用。
3. 井下作业人员要迅速撤离现场,有组织地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4. 在井下火灾救援过程中,要与地面指挥部及时沟通协调,协同配合,提高灭火效率。
六、事后处理1. 灭火结束后,要进行事故调查,查明火灾起因和责任。
2. 对井下消防设备和防火措施进行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新,确保其可靠性。
3. 必要时,要对井下作业区域进行整改,排查潜在的火灾隐患。
七、安全宣传教育1. 井下工作单位要定期组织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各井下作业区域要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随时保持警惕。
八、监督检查井下工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定期对井下灭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6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1、由通风队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巷道、采区回风巷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队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0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____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措施。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⑴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⑵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松香油味等。
⑶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⑷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第二条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井下防火管理制度】一、概述井下防火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矿井生产环境的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管理系统。
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各类设备、管线的安装和使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火灾预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人员安全是井下防火的首要原则。
2. 预防为主:通过加强预防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3. 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井下防火责任1. 矿井领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井下防火管理制度,对井下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2. 监控设备使用人员:负责维护和检查各项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3. 井下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火管理制度,如发现火灾迹象应立即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火势。
4. 消防人员:负责组织疏散、灭火和事后处理等工作。
四、井下防火设施和设备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可靠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 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等灭火设备,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灭火。
3. 通风系统:保证井下通风畅通,防止烟雾堆积和火灾蔓延。
4. 防火墙和隔离带:建设坚固的防火墙和隔离带,阻隔火势的扩散。
5. 井下照明设施:确保井下有良好的照明设施,避免因光线问题造成火灾隐患。
五、井下防火管理措施1. 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在井下各类设备和储存场所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火灾隐患。
2. 加强巡视与检查: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加强消防培训:对井下人员进行定期的消防培训,提高他们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4. 灭火演练: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增加井下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火灾事故报告与处置: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和灭火工作。
六、安全检查和评估1. 定期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井下防火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矿井的生产设备、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矿井,包括煤矿、金属矿山、化工矿山等各类矿山。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防控并重,做到科学合理管理。
第二章灭火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第四条矿井应当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立火灾预警系统,包括可燃气体检测预警系统、烟雾探测预警系统等;同时,应当在矿井中设置灭火设备和工具,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第五条矿井应当配备专业的灭火队伍,其中包括灭火指挥员、灭火员等。
灭火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熟悉矿井的灭火设施和装备的操作方法,具备一定的灭火技能。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对灭火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对灭火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提高其灭火技能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三章火灾预防和监测第七条矿井应当制定火灾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矿井燃气检测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加强矿井电气设备的管理和检修,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
第八条矿井应当建立火灾监测系统,对矿井内的温度、烟雾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报警,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第四章灭火应急处置第九条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矿井应当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第十条矿井在进行灭火处置时,应当确保灭火人员的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低碳火灾事故的扩散和蔓延。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和后续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第五章相关责任第十二条矿井的法人责任人对矿井的防灭火工作负有最终的责任,应当定期对矿井的防灭火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矿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当对矿井的防灭火工作负有直接的责任,组织并监督矿井中防灭火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矿井的灭火人员对矿井灭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技能过硬,勇于承担责任。
2024年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防灭火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山等各类矿井中的防火、灭火工作。
第三条矿井防灭火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管理,科学防控,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井防灭火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员参与。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工作应坚持科学技术为支撑,有效检测预警,快速反应处置,全面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预防工作第六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矿井应配备防火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八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第九条矿井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对火灾的防范意识和灭火救援能力。
第十条矿井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火灾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救援方案,并进行演练。
第三章灭火工作第十一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能够快速准确地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第十二条矿井应建立火灾应急通道和疏散路线,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第十三条矿井应配备灭火器材和救援设备,并按要求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四条在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灭火预案,快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灭火工作。
第十五条矿井应与消防部门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及时汇报火灾情况,争取消防部门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矿井防灭火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相关专业机构的检测评估。
第十七条矿井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整改存在的问题,杜绝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矿井应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首先责令整改,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发生火灾事故的矿井,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失职犯罪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一、制度建设1.领导责任:矿井的防灭火工作由矿井领导层负总责,确保防灭火措施的顺利实施。
2.组织体系:建立完善的矿井防灭火组织体系,明确各个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防灭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4.安全检查制度:制定矿井防灭火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频率和责任部门。
5.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矿井内发生的所有火灾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记录。
6.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开展针对矿井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防灭火意识和保护自救能力。
二、消防设施建设1.消防设施规划: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规模,制定消防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合理布局和充足数量。
2.矿井出入口设置:矿井出入口应设置灭火器材库,储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以备紧急使用。
3.灭火系统配置:根据矿井的防灭火需求,配置相应的灭火系统,包括固定灭火装置、自动灭火系统等。
4.灭火器材储备:建立灭火器材储备制度,确保灭火器材的储备充足、完好有效。
5.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应设计合理,并与防灭火设施相结合,确保矿井内有更好的防灭火效果。
6.矿井供电系统:矿井供电系统应设置防火保护设施,防止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三、消防设备安装和维护1.灭火器材安装:根据矿井布局和特点,合理安装灭火器材,确保其易取用和操作。
2.消防设备维护: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其完整性和有效性,并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防爆设备使用:根据矿井特点和需要,使用防爆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4.紧急广播系统:矿井应配备紧急广播系统,用于及时通知矿工和救援人员有关火灾的情况和处置措施。
5.逃生设备:矿井应设置逃生设备,包括紧急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逃生救生装备等,以方便人员迅速撤离。
四、灭火演练1.演练计划:制定灭火演练计划,包括周期、内容和人员参与,确保系统全面、科学有效。
2.演练组织:成立专门的演练组织机构,负责演练的组织、指导和总结工作,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模版
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井下防灭火管理,在保障井下生产安全的同时,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作业场所,并且所有人员都应严格遵守。
二、管理责任1.井下防灭火责任由井下管理层负责,负责制定防灭火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2.各级部门、班组要建立健全井下防灭火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把井下防灭火管理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做到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
2.综合治理,多措并举。
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井下防灭火工作,确保全面防范。
3.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井下防灭火管理。
4.全员参与,责任明确。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承担起防灭火的责任。
四、预防措施1.井下场所要按照相关规定布置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摆放整齐、易于取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要定期进行井下防灭火演练。
演练内容包括员工逃生、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和报警的操作等,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3.禁止井下吸烟和使用明火。
井下作业场所属于易燃易爆环境,任何形式明火都是禁止的。
4.加强井下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确保通风系统正常运行,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五、应急处置措施1.井下设立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能够及时逃生。
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2.发生火灾时,井下人员要立即报警,并按照预定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理。
避免慌乱和盲目逃生。
3.在火情得到控制之前,禁止人员私自返回火灾现场,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六、监督检查1.井下防灭火管理工作要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2.对违反井下防灭火管理的人员进行处罚,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井下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照执行,违反本制度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八、总结井下防灭火管理是保障井下作业安全的重要措施。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井下灭火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做好井下灭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井下人员的安全,制定本井下灭火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工作场所,目的是规范井下灭火工作,确保灭火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职责与权限2.1 井下负责人井下负责人是指井下作业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和实施井下灭火工作计划,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演练,做好火灾风险评估工作,并提供必要的灭火装备和设施。
2.2 井口值班员井口值班员是指负责井口灭火设备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井口灭火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3 井下作业人员井下作业人员应遵守井下灭火管理制度,参加火灾应急演习,配合井下负责人和井口值班员进行灭火工作。
三、灭火设备与设施3.1 灭火器材井下应配备灭火器材,包括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灭火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性并及时更换失效的器材。
3.2 消防栓井下应设有消防栓,并配备消防栓接头和喷水枪。
消防栓应定期检查,确保其使用前有效。
3.3 防火门井下的通道、隧道等重要位置应设置防火门,并长期保持其通畅和可用性。
3.4 灭火砂斗井下设有灭火砂斗,用于应对小面积火灾。
灭火砂斗应摆放在易燃物附近,随时可用。
四、灭火演练4.1 定期演练井下应定期进行灭火演练,以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灭火技能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4.2 演练内容演练内容应包括: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火灾报警与紧急疏散的程序、现场人员的分工与合作等。
4.3 演练记录演练结束后,应填写演练记录,并定期评估演练效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火灾风险评估5.1 风险评估目的为了识别井下可能发生的火灾风险以及其对人员和设备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高井下的火灾安全性。
5.2 风险评估内容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井下的火灾风险源、燃烧性物质的存储与使用、火灾扩散路径等。
通过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灭火预案和安全措施。
5.3 风险评估周期风险评估应定期进行,并根据井下的工作情况和环境变化进行更新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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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灭火管理制度
第1条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
在现场的科队长、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第2条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值班领导在矿长和总工程师未到达前,应立即会同矿山救护队长,通风科长和机电科长等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灭火工作。
第3条在抢救人员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浓度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4条一旦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灾工作,矿长任总指挥。
第5条用水灭火时应先从外围灭火,后灭火源,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注意发生水煤气爆炸。
第6条井下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必须封闭火区,矿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封闭火区的工作。
封闭火区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小火区的范围,并指定专人检查瓦斯、氧气、一氧化碳、煤尘、其它
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第7条井下皮带运输系统必须安设烟雾或温度连续监测装置,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喷雾。
第8条井下移动变电站、机电硐室和检修硐室必须设置灭火器、沙箱。
第9条配备必需数量的一氧化碳、氧气测定仪和必需的各种气体检定管,要指定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测。
第10条标有有效期的消防器材都必须定期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