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残疾儿童关爱机制及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6.13•【文号】国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6.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儿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广大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同时,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侵害儿童权益,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亟需妥善解决的突出问题。
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为困境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关系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为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针对困境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政策,加强制度有效衔接,形成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合力。
(一)保障基本生活。
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
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予以分类保障。
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上浮不低于10%。
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的;父母双方重残、重病的;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因重残或重病无力抚养的),按照不低于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标准的50%发放生活补贴,对其中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在分类保障的基础上,采取补差的办法落实生活补贴。
对于其他困境儿童,各地要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二)保障基本医疗。
对于困难的重度残疾、重病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大病保险首段起付线降低50%。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未满14周岁的困境儿童,救助比例和年度封顶线分别提高10%。
小儿行为听力测试、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
孤儿、属于特困人员的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全额资助。
关爱帮扶贫困残疾学生活动方案
关爱帮扶贫困残疾学生活动方案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合川区小沔镇中心完全小学关爱帮扶随班就读贫困学生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形成关爱残疾人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按照县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关爱帮扶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对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帮扶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利,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身体缺陷而失去求学机会。
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残疾学生自己的努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二、工作措施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围绕“关爱帮残疾学生”这一主题,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主题宣传活动,办一期黑板报,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号召学生在不增加家庭负担和自愿的前提下,节约自己的零花钱,向残疾学生献爱心,教育学生学会关爱,学会帮扶。
2、加强领导,强力推进为加强对对残疾学生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其余全体老师为组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残疾学生帮扶的方案、协调和总体部署。
三、帮扶方式由全体教师与贫困残疾学生结对帮扶,以班级为单位与残疾学生结对帮扶,每班扶助一名残疾学生。
四、帮扶内容1、思想上解惑鉴于残疾学生的特殊,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残疾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残疾学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每学期开学都要给贫困生购买学习用品及课外读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26•【字号】•【施行日期】2016.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2016〕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6〕66号)及《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6〕5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更好地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现就做好近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父母是农村留守儿童第一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近期要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活动,增强留守儿童家长的责任意识和监护意识,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权利。
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夫妻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落实县乡属地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队伍,成立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办公室,开展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资源统筹、信息沟通、应急处理、评估帮扶等工作任务。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
残疾学生关爱实施方案
残疾学生关爱实施方案残疾学生是教育系统中需要特别关注和关爱的群体,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帮助残疾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质量,我们制定了残疾学生关爱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残疾学生关爱机制。
学校将设立专门的残疾学生关爱小组,由校领导、老师、家长和社会志愿者组成,定期对残疾学生进行关爱和帮助。
同时,学校将建立残疾学生档案,详细记录他们的身体状况、学习情况和生活需求,以便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
其次,我们将加强残疾学生的学习辅导和支持。
学校将配备专门的残疾学生教育专家,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和支持。
同时,学校将开展残疾学生学习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技能和自我管理能力,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
除此之外,我们还将积极开展残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
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残疾学生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增强心理韧性。
同时,学校将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机制,为残疾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及时解决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
此外,我们还将积极营造包容和友爱的校园环境。
学校将开展残疾学生关爱主题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师生对残疾学生的关爱意识和包容心。
同时,学校将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友爱互助教育,培养学生间的友爱和互助意识,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校园环境。
最后,我们将建立残疾学生关爱成效评估机制。
学校将定期对残疾学生关爱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措施,确保残疾学生关爱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残疾学生关爱实施方案将全面提升学校对残疾学生的关爱和支持水平,为残疾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他们全面健康成长。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每一个残疾学生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关爱和尊重,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贫困学生的制度和措施
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制度2016-—2017学年度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对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
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1、每位帮扶教师要切实负起责任,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2、每位帮扶教师要详细了解帮扶儿童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3、每位帮扶教师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儿童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
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儿童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4、帮扶教师要经常找帮扶儿童谈心交心,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及时把握帮扶儿童的思想动态,积极为他们解决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给予关爱,并做好谈心记录。
同时要做到定期家访,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活动,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提倡建立帮扶教师关爱留守儿童的成长日记,让留守儿童在教师、同学的集体中成长,以对他们缺乏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帮扶教师在日常活动中要优先照顾帮扶儿童:班队会上要给留守儿童更多倾诉的机会,课外辅导时要让留守儿童位于最前面,组织各类活动也要让留守儿童有更多的参与面,在实践活动中细致地教他们自主生活、自护自救的知识,让留守儿童在远离父母的日子里能健康快乐的成长。
6、帮扶教师对学习成绩欠佳的留守儿童,应在班上组织开展“一帮一"活动,让成绩好的同学帮扶他们搞好学习成绩,并在课余时间利用一定的时间为这部分留守儿童“开小灶",使他们的学习成绩逐步提高。
7、帮扶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如发现其生病,帮扶教师要立即送其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赣府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4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精神,加强我省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等各项权益,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把握困境儿童保障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志愿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政策措施,分类保障,精准帮扶,不断提升全省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水平,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快形成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合力;坚持分类保障、兜牢底线、适度普惠,根据不同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和需求特点分层次统筹推进,分类型设置标准,分标准实施保障;坚持特殊保护、倾斜保护、优先保护,在制定惠民政策、提供福利救助等方面,优先考虑困境儿童的利益和需求。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困境儿童保障服务政策更加完善、保障服务机制更加健全,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加优化,困境儿童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准确界定困境儿童保障的分类标准根据不同困境儿童自身和家庭经济状况、受监护情况确定保障类别,摸清底数,建档立卡。
主要包括:(一)孤儿。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近年来,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
本年度,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一、帮扶对象因身体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1.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1)视力障碍学生: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
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2)听力障碍学生: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
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
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
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
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
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碍学生。
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
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三、帮扶措施1.成立帮扶领导小组组长:黄建军副组长:赵风光邱建国韩成文成员:赵海龙胡永强白小军郭建忠姜果玲谢宗庆郝丽琴及各班班主任老师2.组建“一对一”帮扶小组学校根据各班上报的学生情况,由政教处把关审核后,向校委会提请批准,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残疾儿童关爱机制及措施完整版
残疾儿童关爱机制及措施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2016-2017学年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措施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1)学习上优先辅导。
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
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
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
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关于贯彻国发〔2016〕13号文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国发〔2016〕13号文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要求,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考评体系,纳入社会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
坚持家庭尽责、政府主导、全民关爱、源头预防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职责,强化民政等部门监督指导职责,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工作机制,建设集发现报告、任务转介、关爱服务、救助保护、持续跟踪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到2020年,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得到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格局。
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精准识别机制1.摸底排查建档。
摸底排查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县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同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协助配合。
2016年上半年,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一次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将农村未成年人家庭全部纳入摸底排查范围,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农村未成年人重点排查。
通过摸底排查,精准采集数据信息,认真填写《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行为情况等,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及时录入山东省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全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关爱残儿实施方案
关爱残儿实施方案残疾儿童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之一,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为了更好地关爱残儿,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
残疾儿童需要更多的医疗保障,包括定期的身体检查、康复治疗和必要的手术。
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确保残儿能够及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
二、提供专业的康复服务。
残疾儿童需要接受专业的康复训练,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自理能力。
我们将建立康复中心,配备专业的康复师和设备,为残儿提供个性化的康复训练服务。
三、提供教育支持。
残疾儿童有权接受平等的教育,我们将制定政策,保障残儿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
同时,我们还将培训特殊教育教师,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为残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支持。
四、提供心理关爱。
残疾儿童常常面临着来自社会的歧视和孤立,我们将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为残儿提供心理支持和关爱,帮助他们建立自信,积极面对生活。
五、加强家庭支持。
残疾儿童的家庭也需要得到支持,我们将建立家庭支持团队,为残儿家庭提供家庭教育、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支持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照顾残儿。
六、加强社会支持。
社会的支持对残疾儿童至关重要,我们将开展关爱残儿的公益活动,提高社会对残儿的关注度,促进社会各界对残儿的关爱和支持。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我们将全面关爱残疾儿童,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享受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残儿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关爱残儿,让他们拥有美好的未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洪府发〔2016〕38号•【施行日期】2016.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0月17日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6〕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给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6〕31号),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遏制侵害、伤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
到2020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数量明显减少。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提高执行力,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查、年末有考核。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工作,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责任,本人留在户籍地(或常住所在地)、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
(一)落实家庭主体责任。
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外出务工人员尽量做到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留家照料未成年子女,或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暂不具备条件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护责任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子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要加强对外出务工父母委托监护的业务指导和受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并指导外出务工父母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协议,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
残疾学生帮扶制度及措施近年来,患有身体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已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构成了一个不能忽视的特殊群体。
本年度,为了进一步健全帮扶助学活动体系,健全学生完美的人格,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让每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教育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特殊学生建立了相应的帮扶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一、帮扶对象因身体疾病等原因导致的在社会处境上、心理与情绪控制上、学习程度上出现适应困难的特殊学生群体。
二、不同类型特殊学生特点1。
因身体疾病原因导致的特殊学生(需要有专业医院或特教专家认定)(1)视力障碍学生:视力障碍儿童简称视障儿童。
他们由于视力损伤或缺陷,影响着正常的学习,需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上遇到的困难.(2)听力障碍学生:听力障碍儿童简称听障儿童。
由于他们听力损伤或缺陷,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我们帮助解决一些学习上遇到的困难。
(3)智力障碍学生:智力障碍儿童简称智障学生。
他们由于智力损伤或智力发展缓慢,影响着正常的学习生活,需要帮助他们克服学习上遇到的一些困难。
(4)脑瘫(肢体残疾)学生:脑瘫(肢体残疾)儿童简称脑瘫学生和肢残学生。
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或肢体残疾,影响着正常的行走和学习生活。
(5)自闭症学生:孤独症学生也称自闭症学生.他们由于大脑神经损伤,严重存在社会交往、语言交流障碍.这类儿童的确认要有专业医院或心理测量技术专业人员认定。
(6)多动症学生:多动症学生又称脑功能轻微失调或轻微脑功能障碍综合症或注意缺陷障碍学生。
这类学生的智能正常或基本正常,但学习、行为及情绪方面有缺陷,表现为注意力不易集中,注意短暂,活动过多,情绪易冲动以致影响学习成绩。
在家庭及学校均难与人相处,日常生活中使家长和老师感到困难。
三、帮扶措施1。
成立帮扶领导小组组长:黄建军副组长:赵风光邱建国韩成文成员:赵海龙胡永强白小军郭建忠姜果玲谢宗庆郝丽琴及各班班主任老师2.组建“一对一”帮扶小组学校根据各班上报的学生情况,由政教处把关审核后,向校委会提请批准,建立“一对一”的帮教小组。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2.04•【文号】国发〔2016〕13号•【施行日期】2016.02.0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有的选择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交由他人监护照料,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为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对改善自身家庭经济状况起到了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子女的教育和成长创造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和条件,但也导致部分儿童与父母长期分离,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方高度关注,社会反响强烈。
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阶段性问题,是我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公共服务不均等、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的深刻反映。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促进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机制化建设亟待加强。
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
关爱困境儿童和失独家庭的对策建议
关爱困境儿童和失独家庭的对策建议作者:屈锐来源:《重庆行政》2017年第02期困境儿童指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或缺乏有效监护陷入生活、安全等困境的儿童。
失独家庭指因各种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
据统计,重庆市现有困境儿童1万余人、失独家庭2万余人,铜梁区现有困境儿童136人,失独家庭502户、762人。
“双关爱”即关爱困境儿童和失独家庭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谐幸福,关系社会稳定、文明进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一、重庆市“双关爱”存在的问题(一)保障政策不够健全对于困境儿童,2016年底,重慶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后取得了较大成效,但还存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政策范围和内容不够全面,分类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专业心理疏导机构较少、政策落地监管不够到位等问题。
对于失独家庭,重庆市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扶助金,也购买了住院护理保险,但还存在扶助标准不够高、扶助范围不够广、医疗和养老配套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
(二)基层基础力量薄弱各部门优势资源配置未形成合力,尚未建立系统化、制度化工作机制,部门间联动反应和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加强。
乡镇(街道)、村(社区),直接面向困境儿童和失独家庭,承担着摸底排查、动态管理、补贴发放、关爱帮扶以及政策实施和监管等工作,但工作力量有限。
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引导、支持不足,开展活动阵地和载体不多,行政资源与社会力量的衔接有待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社会效益体现不足。
(三)社会防控风险加大监护不力,就容易造成困境儿童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甚至危及生命等问题。
失独家庭不仅面临生活孤独、看病难贵的问题,并且还面临社会歧视、心理失衡的问题,往往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
同时,困境儿童和失独家庭成员普遍自我封闭,很难与人交流,容易言语偏激、行为失常,往往成为潜在的社会风险。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分析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
精神三级残疾的李世香同学是我校六年级一名学生。
李世香同学由于精神残疾,虽一直到校就读,但不能接受系统的教学。
为此我们开展了此次活动,希望能帮助她快速成长。
二、领导机构:组长:李世银副组长:王发中组员:班主任潘延花三、工作计划: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
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
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
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
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
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民政留守儿童关爱方案
民政留守儿童关爱方案前言中国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家长由于工作不能陪伴孩子,不得不将他们留守在家里独自照顾自己。
这样的现象被称为留守儿童。
根据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在2016年进行的调查,中国的留守儿童数量已经达到了约6100万。
这样庞大的数量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问题。
其中一个痛点就是留守儿童有被忽视、被孤独、被虐待、失学等多种风险。
为此,民政部门应该出台相对应的政策和措施,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让留守儿童能得到更好的关爱。
政策1.加强政策宣传加强网上政务平台与实地宣传,推进留守儿童关爱方案的普及化,引导家长、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关注留守儿童,建立舆论和社会舆论监督网络,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多方面的问题。
2.完善留守儿童家长工作制度建立留守儿童家长工作制度,明确家长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加强留守儿童家庭稳定工作支持服务,持续优化配套服务,为留守儿童家长提供各种支持和服务。
3.落实托管补贴建立留守儿童托管保障机制,切实落实留守儿童寄宿制保障,按照户籍和流动人口留守儿童情况,制定不同类别、不同扶持对象、不同补助标准,对单亲家庭、低收入家庭和留守儿童主要家庭成员中的残疾人家庭提供补贴。
4.加大心理咨询服务面向留守儿童和留守家庭,建立心理健康状态监测机制和专业辅导支持与服务机制,充分保障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防止他们出现压力、焦虑、孤独等问题。
5.加强工作机构建设在接受留守儿童的地区,落实留守儿童关爱相关机构的设立,使用一定比例的公共资金用于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并引入爱心企业、爱心公益组织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留守儿童关爱基础设施以及基本建设工作。
总结针对留守儿童面临的教育、健康和心理问题,各地民政部门需要出台细化的政策和措施,通过配套保障和建立工作机构等手段,解决留守儿童遭受的问题,让他们在健康和幸福之中茁壮成长。
同时,这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共同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加完善的关爱。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字〔2016〕6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字〔201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维护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文件精神,现就完善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精神,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在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救助等方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有效投入,不断提升我市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服务水平,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在制定政策、提供福利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困境未成年人的特殊利益和需求。
——分类保障、适度普惠。
根据不同未成年人群体需求特点,分层次统筹推进,分类型设置标准,分标准实施保障。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积极发挥政府在困境未成年人保障中的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
(三)工作目标2016年底前,建立较为完善的困境未成年人的分类保障体系,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到位,教育保障政策更加落实,监督保护制度更加有效,关爱机制更加优化,未成年人保护更加有力,困境未成年人生活更有尊严。
到2020年,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体系。
二、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困境未成年人(指具有本市户籍的18岁以下居民)分类保障的对象包括以下六类:(一)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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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措施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
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
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
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
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
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
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
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河店镇销金寺明德小学
201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