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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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规定》是这样解释: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试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行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监理单位对见证检测样品进行封样,并在检测委托书上盖上见证员章送交具备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活动。

见证取样就是建筑工地上有的进场材料需要到实验室复测(复试),在现场要取做实验用的试件,在取这些试件时不能有施工单位的人自己取样,以防弄虚作假,所以要求在取样时必须有甲方和监理在场见证取样过程,再送实验室检测,就叫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因此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制度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一、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的内容和范围1. 内容①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进行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②见证人员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中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有监理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经培训考核后由市建管局统一颁发证书,由见证单位授权后,方可履行职责。

③见证取样和送检实行登记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将见证取样、送样人员名单报质监站登记。

建设或监理单位负责将见证人员名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全过程。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送检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及取样操作的规范性负责。

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要求取样人员严格按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进行取样,并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标识、封志。

注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数量,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并且共同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施工技术档案。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工作程序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登记备案;②.施工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取样人员对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志,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签字;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一起送样检测;④.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名、并加盖见证单位公章;⑤.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并进行检测;⑥.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见证取样送检

见证取样送检
1、做好向建设单位的交底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141号部令)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当及时出 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 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 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 档。
• 3、认真审查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 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 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专项 检测机构资质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准备工作。
•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 一、专项检测 •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 2、桩的承载力检测; • 3、桩身完整性检测; • 4、锚杆锁定力检测。 •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准备工作。
• 质量检测的业务内容: • 一、专项检测 •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 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 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 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 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 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 4、钢网架结构的变形检测。 •
二、见证取样与送检的准备工作。 2、与施工单位做好沟通,编制《见证取 样与送检计划》; 提醒: 送检样品的标识必须规范,试块采 用刻划标识,否则视为无效试块,其他 材料可采用标签标识。

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

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

见证取样与送检检验,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见证下,由承包单位专职取样人员在现场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样品的采集、标识和封样,并将检验样品送检至监督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产品质量的认证,以及为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充分显示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1、见证取样送检范围:
对本公司所监理的工程项目的以下产品或项目执行见证取样送检:
2.1承重结构砼的强度及抗渗性能;
2.2承重部位砌筑砂浆的强度;
2.3结构工程中的钢材及其焊(连)接接头;
2.4墙体材料;
2.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2.6防水材料;
2.7建筑工程中使用的给水管材及管件;
2.8入户的低压电线、电缆;
2.9土方工程中的压实系数;
2.10承重结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2.11其他必须见证送检的成品、半成品和材料。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检测机构。

二、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规范要求,及时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见证取样的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3. 检测机构负责对送来的样品进行科学、准确的检测,并提供正式的检测报告。

三、取样原则1. 见证取样应遵循随机、代表性的原则,确保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或工程的实际情况。

2. 对于关键材料和重要施工环节,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和频率。

3. 取样过程应有监理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

四、送检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见证取样后24小时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2. 送检时,应填写送检单,并附上样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3. 检测机构收到样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并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五、结果处理1. 检测合格的材料方可使用于工程中。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使用该批次材料,并查明原因。

2.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及时更换或返工,并重新进行取样和送检,直至合格为止。

3. 所有检测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

六、质量控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力度,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版(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版(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经典版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火材料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见证取样的防火材料主要包括:阻燃剂、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按规定应当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中涉及的防火材料进行取样,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行为。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抽查时,应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有关文书中应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防火材料名称、批次及燃烧性能要求等。

第六条建筑内部装修工程中使用的不同规格型号不同批次的防火材料应分别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第七条取样的样品应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在场监督的状况下,按照《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检测分类表》(见附录2)中规定的样品规格和数量随机抽取,并将样品当场封装,加贴见证取样封条(见附录3)。

第八条取样时应填写《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见附录1),对所取样品的使用部位、样品批次、规格等进行记录,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第九条取样结束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将抽取的样品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委托检验,同时提交《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安全和包装的完整性。

第十条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共同对样品的代表性和实际现场使用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2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2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进行某些需要经过检测或分析的工作时,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取样和送检。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以及保证样品在取样和送检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性。

在取样和送检制度中,一般会包含以下内容:
1. 取样的规定和要求:规定取样的方法、地点、时间、频率等,以确保取到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2. 取样人员的资质和责任:规定谁可以进行取样工作,要求取样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明确他们在取样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3. 取样工具和容器的选择:规定使用何种工具和容器进行取样工作,以确保样品不被污染或变质。

4. 取样记录和报告:要求取样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取样的时间、地点、方法等信息,并将此信息整理成报告,以备后续的分析和评估。

5. 送检的程序和要求:规定样品送检的程序和要求,包括送检单的填写、送检样品的包装和标识等,以确保送检过程中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6. 样品的保存和处理:规定取样后的样品如何保存和处理,以避免样品的变质或损坏,并确保样品的准确性。

准确、规范的取样和送检制度对于保证工作质量和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因此,在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操作,确保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已经成为了食品生产领域的关键性制度之一。

这一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得到提升。

一、什么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由监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对食品进行取样、检测、判定、记录并认证的一项质量保障制度。

它是依靠权威机构和专业检测人员对产品进行监管和检测,以维护食品安全的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中的工作流程1、抽样:初步选择抽检产品2、送样:将抽取的样品送往实验室或检验机构3、检测:对样品进行检测,获得相关的实验结果4、结果判定:根据实验结果判断样品是否合格5、认证:对合格样品进行认证,对不合格样品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目的1、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处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促进制度完善:制度完善需要实践和数据支持,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可以有效为制度完善提供数据支持和实践基础。

3、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只有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才能提升食品产业的整体素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重要性1、减少食品安全事故: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能够减少或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消费者的健康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建立起信用体系:实行此制度可以建立起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信用体系,通过公开透明的标示,提高产品的可信度。

3、提高企业质量:企业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能够强制性地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进行约束,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及生产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提高品牌效应。

4、盘活市场:消费者对于质量和安全的考虑将会影响其购买行为,因此有着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将会在市场中拥有更高的竞争力,盘活市场。

五、结语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于人们的健康和食品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实施这项制度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和安全的信心和信任,进一步推动食品产业发展到更高水平。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场景下,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需要进行见证,并将取样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制度。

该制度广泛应用于各类鉴定、检验项目中,例如食品安全、环境、医学、建筑材料等领域。

见证取样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见证人员进行,在抽样过程中起到监督和证明的作用。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例如取样地点的选择、取样方式、取样时间等。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经常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合作。

他们应当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取样计划和取样方案,以确保取样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应当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得袒护任何一方。

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取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见证取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抽样方法、样品数量和样品保存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在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仔细记录和标识每个样品,并尽可能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保存条件。

一旦取样完成,见证人员需要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与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确保样品的送检时间、送检温度和送检方式等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他们还需要记录和保存送检样品的信息,以便追溯和证明。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操纵和篡改,确保检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同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也为争议性的检验项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各类鉴定、检验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和科学依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采集物证或检材时需要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见证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采样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潜在的人为干扰。

见证取样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现场物证的勘查和采样;2.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抽样和采集;3.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取样和保全。

见证取样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见证取样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关资质,比如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相关专业机构等,以确保见证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见证工作。

2.见证录像或拍照: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留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见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见证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涉及案情的机密信息。

4.见证取样记录的保存:见证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员、取样物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调查或审理使用。

二、送检制度送检制度是指在取得物证或检材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送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

送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检材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为司法、警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证支持。

送检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物证的送检;2.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送检;3.商业纠纷中对于涉案物品的鉴定。

送检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送检程序的规定:送检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送检申请书、准备送检材料、填写送检清单等。

2.送检材料的保存和交接:在送检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送检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交接给相关鉴定机构,确保送检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送检结果的反馈和报告:鉴定机构应按照一定时间节点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物证或检材的采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可信性和准确性。

简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含义

简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含义

简述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含义说明:见证取样和送检是化验实验室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其中见证取样是指在采样、样品处理等过程中,由专门的采样人员或监察人员在场进行采样和见证,以确保样品能够代表真实样品,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误差;送检是指将采集好的样品送往化验实验室进行化验,以获得该样品中所含化合物的相关信息。

本文将围绕这两个环节进行详细介绍。

一、见证取样1. 定义见证取样是指在采样、样品处理等过程中,由专门的采样人员或监察人员在场进行采样和见证,以确保样品能够代表真实样品,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误差。

2. 意义(1)保证采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预防或降低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误差和代表性差。

(3)保障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3. 主要内容(1)指导采样现场的准备工作。

(2)监督采样人员操作程序的正确性。

(3)在采集样品过程中进行见证,并进行记录。

(4)对样品进行标识,确保不同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唯一性。

4. 见证人员应具有的能力和素质(1)熟悉采样现场的环境和采样的操作规程。

(2)能熟练掌握现场有关设备和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

(3)具有判断力和决策能力,能迅速应对突发状况。

(4)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行动力。

二、送检1. 定义送检是指将采集好的样品送往化验实验室进行化验,以获得该样品中所含化合物的相关信息。

2. 意义送检过程对于化验结果的准确性和精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送检过程,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样品化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送检前的注意事项(1)选择合适的保藏手段,确保样品物理性质及化学性质的稳定。

(2)清洗水和容器等用具,不含对样品有影响的有机物、杂质等。

(3)样品标识要清楚,包含样品编号、采样时间、地点、类型等信息。

4. 送检过程的主要环节(1)检查样品的完整性、运输包装情况。

(2)填写样品送检单,确保送检单信息与样品信息一致。

(3)运输过程中避免样品受到冲击和其他机械损伤。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

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1、原材料检验(1)、水泥试验项目必检:安定性、凝结时间、强度其它:细度、烧失量、三氧化硫、碱含量、氯化物、放射性组批原则a、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编号的水泥为一批,做一次复试。

一批的总量不超过5t。

b、袋装水泥: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为一批,做一次复试。

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t。

(2)、砂试验项目必检:筛分析、含泥量其它:密度、有害物质含量、坚固性、碱活性检验、含水率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4m3或6t为一验收批,不足4m3或6t也按一批计。

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20kg)。

当质量比较稳定、进料量较大时,可定期检验。

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0kg,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

(3)混凝土结构用钢材:试验项目必检: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试验其它:反向弯曲、化学成分取样数量: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热轧带肋、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在每批中任选三根钢筋,在每根钢筋上取拉伸、冷弯、试伸长率样各1根。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

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在每批中取拉伸试样1根,冷弯试样2根。

取样部位和取样方法钢筋或棒钢的拉伸、弯曲和冲击试样,应从材料端部沿轧制方向切取。

如该端部的轧制头未切去者,以及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冷拔低碳钢丝均应将端部截去5mm后切取试样。

钢筋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2、施工过程材料检验(1)、普通混凝土试验项目必检:稠度、抗压强度、结构实体检验(包括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和结构实体保护层厚度,按GB50204-22规定执行)其它:轴心抗压、静力受压弹性模量、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碱含量、氯化物总量、放射性组批原则及取样规定试块的留置:①一次浇筑量< 10m3,每1 m3为一个取样单位(3块)。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是指在某些法律、法规或行政管理规定下,对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规定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旨在保证取样和送检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保障被检测物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见证取样是指在取样过程中有专门的监察人员或第三方人员出现进行监督和记录的取样方式。

根据规定,一些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公共健康等重大问题的物品,要求在取样过程中必须有监察人员出席,以确保取样的地方、时间、样品等都符合规定。

监察人员可以来自相关政府部门或者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他们负责监督取样人员的操作,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以便日后的审查和核查。

送检是指将取样的物品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分析。

送检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私自更换检测机构,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通常,送检的物品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文书和样品信息等,以确保检测机构能够准确识别和分析样品,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或者申请人。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对于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监督取样过程,可以避免取样人员的舞弊行为,确保样品的真实性。

而规定送检程序和要求,则能够避免检测机构的不当的操作或结果篡改,保证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这种制度安排不仅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还有助于提高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为社会治理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是一种保证取样和检测过程公正、公平和合法性的制度安排。

这种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提高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为社会治理和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见证取样和送检

见证取样和送检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 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 不得少于一次;
•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 要确定。
• 7.4.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 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 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 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抽样
• 抽样:就是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 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 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样本)供检 验之用。
• 简单随机抽样
• 一般的,设一个总体个数为N,如果通过逐 个抽取的方法抽取一个样本,且每次抽取 时,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概率相等,这样的 抽样方法为简单随机抽样。
• 适用于总体个数较少的。
• 系统抽样 • 当总体的个数比较多的时候,首先把总体分
成均衡的几部分,然后按照预先定的规则, 从每一个部分中抽取一些个体,得到所需要 的样本,这样的抽样方法叫做系统抽样。
样本容量
• 样本容量又称“样本数”。指一个样本的必 要抽样单位数目。在组织抽样调查时,抽样 误差的大小直接影响样本指标代表性的大小 ,而必要的样本单位数目是保证抽样误差不 超过某一给定范围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 在抽样设计时,必须决定样本单位数目,因 为适当的样本单位数目是保证样本指标具有 充分代表性的基本前提。
什么是见证取样
•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 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 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 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 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 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当 地建设(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 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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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 山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鲁建管发(2001)5号
(教材P198)
见证取样及送检的范围和数量
• 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使用的掺加剂; • 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
• 3、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见证人 员应与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共同将试样送至检测机 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送检单位应填 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在委托单 上签字。
• 4、检测机构收样人员应对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资 格进行核验,对检测委托单的填写内容及试样的 状况进行检查,如委托上注明封样的,还应检查 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在委托回执 单上签认。
• ·依据:GB50204-2002(2011年版) 《混凝土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9.1出新版)
• ·检验批: •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和材料。 • 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见
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当取样 数量的30%。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
• 1、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向 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测机构同时递交《建 筑工程见证人员授权书》及有效的证明材料,以 便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过程中质量监督机构和检 测机构对见证人员检查核对。每项工程见证人员 不得少于2人。
单位。
• 在假设检验里样本容量越大越好。但实际上 不可能无穷大,就像你研究中国人的身高不 可能把所有中国人的身高都量一量一样。
• 取样要确定一个取样数量,并且有代表性。
•取样规定
(一)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P64
• 检测参数: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混凝土配合 比设计、混凝土坍落度、混凝土抗渗性能
现场检测的影像资料等)。 • (4)做好取样检测后的把关工作,确保合格的检测材料用于工程实体。 • 3、取样人员主要职责: • (1)负责建筑材料的现场取样工作; • (2)负责混凝土、砂浆、保温砂浆等现场成型试件的制作、养护和保管工作; • (3)除负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外,对工程中其它所有试样的制作和送检工
• 取样人员是施工单位中具备相应的建筑施工检测知识和掌握一定的技术操作 要求的专业人员。上述人员应经市质监站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证书, 持证上岗。
• 2、见证人员主要职责: • (1)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检测取样的全过程进行旁站监控,并做好见证
记录; • (2)对试样的封样和送检过程进行监督; • (3)对工程现场检测进行旁站见证,并做好工程现场检测的见证记录(包括
• 样本容量是对于你研究的总体而言的,是 在抽样调查中总体的一些抽样。比如:中 国人的身高值为一个总体,你随机取一百 个人的身高,这一百个人的身高数据就是 总体的一个样本。某一个样本中的个体的
数量就是样本容量。注意:不能说样本的 数量就是样本容量,因为总体中的若干个 个体只组成一个样本。样本容量不需要带
• 5、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 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涉及到结构安全的检测 项目结果为不合格时,检测机构应在一个工作日 内上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同时立即通知委托单 位和见证单位。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
• 1、见证人员应当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检测知识的人员担 任,每项工程见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
• 系统抽样 • 当总体的个数比较多的时候,首先把总体分
成均衡的几部分,然后按照预先定的规则, 从每一个部分中抽取一些个体,得到所需要 的样本,这样的抽样方法叫做系统抽样。
样本容量
• 样本容量又称“样本数”。指一个样本的必 要抽样单位数目。在组织抽样调查时,抽样 误差的大小直接影响样本指标代表性的大小 ,而必要的样本单位数目是保证抽样误差不 超过某一给定范围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 在抽样设计时,必须决定样本单位数目,因 为适当的样本单位数目是保证样本指标具有 充分代表性的基本前提。
• 2、在施工工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 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 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 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 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等。并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 员签字。同时,见证人员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 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作一并负责。禁止施工单位其他人员带替其取样和送检。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 (P200)
• 枣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建筑工程见证 取样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区(市)质 监(分)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的见证取 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检测机构对无见证人员、取样人员签名的检测委 托单以及无有效封样且无见证人员伴送的试件一 律不予办理检测委托手续;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 证人员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工程质量保证 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 法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和处理。
什么是见证取样
• 【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 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 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 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 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 和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当 地建设(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 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抽样
• 抽样:就是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 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 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样本)供检 验之用。
• 简单随机抽样
• 一般的,设一个总体个数为N,如果通过逐 个抽取的方法抽取一个样本,且每次抽取 时,每个个体被抽到的概率相等,这样的 抽样方法为简单随机抽样。
• 适用于总体个数较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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