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装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电力建设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电力建设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行业档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验收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 电力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等文书档案。
3. 电力建设项目的科技研究、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科技成果档案。
4. 电力建设项目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档案。
5. 电力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电力建设项目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3. 电力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移交档案。
四、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制度(1)电力建设项目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调试、验收等各个阶段,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销毁。
(3)档案资料收集后,应及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2. 档案整理制度(1)档案资料应按照《电力行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2)档案资料立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按时间顺序、按项目阶段、按类别进行分类。
(3)档案资料立卷后,应编制档案卷内目录、档案卷外封面。
3. 档案保管制度(1)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用档案库房,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
(2)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
(3)档案资料应按照《电力行业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定期检查、清理。
4. 档案利用制度(1)档案资料利用应遵循“谁产生、谁保管、谁提供”的原则。
(2)档案资料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登记利用目的、时间、人员等信息。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规范电力工程的档案管理,保障电力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运维管理,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其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归档:根据电力工程的阶段性、属性和类别,将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档案归档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完备和准确性。
2. 档案编目:对归档的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以便于查找、检索和利用档案信息。
3. 档案管理责任:确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
4. 档案保管:制定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完好,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或被篡改。
5. 档案利用:为了方便电力工程的运维管理和技术研究,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规定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借阅的程序和要求。
6. 档案整理与更新:定期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整理和更新,清理不需要保留的档案,补充遗漏的文件和资料,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7. 档案转移与交接:当电力工程的责任单位发生变更或工程项目结束时,进行档案转移和交接工作,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8. 档案备份与电子化:制定档案备份和电子化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通过建立和实施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电力工程的管理效率和运维质量,为电力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依据。
电力方面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行业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电力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企业内部所有涉及电力生产、建设、科研、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技术档案是电力企业的重要资产,是企业生产、建设、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电力企业应设立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技术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职责分工、权限规定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系统、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电力生产、建设、科研、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
(二)电力企业内部形成的各种技术报告、技术总结、技术论文、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
(三)电力企业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技术合同、技术协议等。
(四)电力企业引进、购买、租赁、自制的设备、材料、工具等的技术资料。
第九条技术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的要求进行。
(一)档案分类应按照电力企业内部的技术档案分类标准进行。
(二)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档案编号、档案形成时间、档案页数、档案保管期限等。
(三)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编号、档案形成时间、档案保管期限等进行排列。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实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二)档案柜、架应按照档案编号、档案形成时间、档案保管期限等进行排列。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二条技术档案的借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借阅人应填写借阅申请表,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借阅。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doc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工作效率,保障档案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1. 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
2.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
3. 档案管理部门应与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归档(1)接收档案电力工程档案从各部门、项目组等相关单位送达档案管理部门,由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档案,并填写档案接收登记表。
(2)分类整理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定归档位置和编号。
(3)装订归档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装订,然后进行归档。
2. 档案的借阅(1)申请借阅公司内部员工如需查阅电力工程档案,需提出书面借阅申请,并注明借阅目的和时间。
(2)审批借阅档案管理部门根据借阅申请的内容和目的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借阅。
(3)借阅归还经批准借阅的员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查阅档案,并按时归还,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3. 档案的销毁(1)报废申请公司内部员工如需报废电力工程档案,需提出书面报废申请,并注明报废理由和档案名称。
(2)审批销毁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报废申请的内容和理由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报废。
(3)销毁执行经批准报废的档案需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采取有效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五、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档案安全和完整性。
3. 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解决,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反馈。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2.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领导。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电力技术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电力系统设计、建设、运行、检修、改造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档案。
第三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三)高效利用原则;(四)分类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二)组织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三)监督、检查电力技术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情况;(四)开展电力技术档案的宣传教育工作;(五)协助其他部门开展电力技术档案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对电力系统设计、建设、运行、检修、改造等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档案进行收集;(二)确保收集的电力技术档案完整、准确、齐全;(三)及时收集电力技术档案,防止遗漏。
第八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电力技术档案的分类体系,对收集到的电力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制目录;(二)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编号、分类、编目等信息的准确、一致;(三)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归档,编制归档目录。
第四章鉴定与保管第九条电力技术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电力技术档案管理的法规和标准,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鉴定;(二)鉴定工作由电力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三)鉴定结果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电力技术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电力技术档案的保管要求,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分类、分室、分架、分柜保管;(二)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三)定期对电力技术档案进行盘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保证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3.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系统、保密的原则。
二、档案分类与编号1. 电力技术档案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修报告、试验数据等。
2. 每一类档案应有统一的编号规则,以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号应包含档案类别、年份、流水号等信息。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各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本部门产生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 收集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应完整、准确,无遗漏和错误。
3. 整理后的档案应及时归档,并按照编号规则进行编号。
四、档案保存与保管1. 归档的电力技术档案应妥善保存在专用的档案室内,防止受潮、受损。
2. 档案室应设有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3. 对于重要的或常用的档案,应制作电子版本,以备不时之需。
五、档案利用与借阅1. 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可借阅相关档案,但需办理借阅手续。
2. 借阅档案时,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3. 借阅期满后,应及时归还档案,并办理归还手续。
六、档案更新与淘汰1.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设备的更新换代,部分档案可能会变得不再适用。
2. 对于过时的档案,应进行评估,确定是否保留或淘汰。
3. 淘汰的档案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七、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采取改进措施。
3. 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做到科学、规范、高效、便捷,确保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的目的和范围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由公司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 各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对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的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 每位参与机电安装工程的相关人员都应当根据自己的职责,认真履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保密原则: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机电安装工程档案,应当严格保密,禁止私自泄露和传播。
2. 完整性原则: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应当保持完整,便于查询和追溯工程过程。
3. 真实性原则: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应当真实准确,禁止篡改、删除或伪造。
4. 便捷性原则: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应当便于查阅,提供必要的检索工具和查询渠道。
五、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1. 档案的建立和归档:对于每个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应当及时建立相应档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保存。
2. 档案的整理和登记: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进行整理和登记,并妥善保管。
3. 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对于需要查阅机电安装工程相关档案的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确保借阅和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 档案的销毁和保存:对于已经完成的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应当根据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对相应档案进行销毁或定期审查并保存。
六、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公司领导应当对机电安装工程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_电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技术档案管理,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电力建设、生产、科研、质量管理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各单位、各部门涉及的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档案是电力行业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的重要记录,是电力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行业各单位应设立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员,负责技术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明确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确保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章技术档案范围第七条电力行业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电力规划设计文件;2. 电力建设施工图纸、施工记录、验收资料;3. 电力设备、材料、产品的技术资料;4. 电力科研、试验、检验报告;5. 电力生产运行、检修、维护记录;6. 电力安全管理、事故处理资料;7. 电力环保、节能、减排等相关技术资料;8. 电力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
第四章技术档案管理要求第八条技术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九条技术档案的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等规范,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十条技术档案的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技术档案的利用应按照规定程序,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技术档案归档第十二条技术档案的归档分为临时归档和永久归档。
第十三条临时归档的技术档案应在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十四条永久归档的技术档案应在项目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归档。
第十五条技术档案归档前,应由档案员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六章技术档案的销毁第十六条技术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技术档案销毁前,应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八条技术档案销毁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电力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1技术档案管理职责1.1.1公司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公司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
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1.1.2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 .1.3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1.2 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1.2.1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目录详细,便于查找。
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1.2..2 图纸会审记录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1.2.3 设计变更记录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1.2.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1.2.5 开工报告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1.2.6 技术交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1.2.7 施工日记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
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1.2..8建筑与结构(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工业企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档案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档案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指导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档案业务培训。
(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生产经营提供信息服务。
(五)定期检查、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六条企业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党群工作档案(二)行政管理档案(三)经营管理档案(四)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五)财务审计档案(六)人事劳资档案第七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码方式,由类别代码、序号、年份、卷号组成。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一)企业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二)上级机关、外部单位颁发的文件、资料。
(三)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
(二)对档案进行编目、编号、装订。
(三)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查阅方便。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一)配备专门的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
(二)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保养,防止档案损坏。
(三)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失密、泄密。
第十一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利用者需填写档案利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伪造档案。
第六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二条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
电力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行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准确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力行业各级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行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档案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三)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四)安全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电力行业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文书档案:包括公司章程、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报告、请示、批复等。
(二)科技档案: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运行、检修、改造等过程中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等。
(三)声像档案:包括录音、录像、照片、多媒体等。
(四)实物档案:包括设备、工具、材料等实物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电力行业档案管理机构为档案室,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四)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工作,防止档案丢失、损坏和泄密。
(五)负责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六条电力行业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职责:(一)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负责本部门档案的保管、利用和安全工作。
(三)协助档案室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行业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范围应覆盖电力行业各项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及时性:档案收集应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三)准确性: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内容的准确性。
第八条电力行业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科学:根据档案内容和特点,合理分类,便于检索和利用。
电力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档案管理,确保电力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充分发挥电力档案在电力生产、建设、科研、管理、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电力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力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电力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电力档案应真实反映电力生产、建设、科研、管理等活动的实际情况。
(三)完整性原则:电力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电力生产、建设、科研、管理等活动的全过程。
(四)准确性原则:电力档案应准确记录电力生产、建设、科研、管理等活动的相关信息。
(五)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力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电力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电力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制定电力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组织、指导、监督电力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电力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负责电力档案的检索、统计、报告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电力档案的培训、宣传、交流等活动。
第三章电力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电力档案的收集范围:(一)电力生产、建设、科研、管理等活动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电力设备、设施、工程的技术资料、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
(三)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四)电力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第七条电力档案的收集要求:(一)及时、全面地收集电力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二)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电力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归档等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电力工程档案管理的法规、标准,结合电力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电力工程档案是电力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改造和拆除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纸、照片、声像制品等档案资料。
第三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档及时、资料完整、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应纳入电力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电力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三)监督、检查电力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四)负责电力工程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五)负责电力工程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六)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力工程档案的科研、交流和推广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档案法规和电力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制定电力工程档案收集范围和归档要求。
第八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档案收集网络,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电力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将整理好的电力工程档案及时归档,并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进行保管。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管第十一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电力工程档案利用制度,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
第十二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做好电力工程档案的检索工作,提供档案查询、借阅等服务。
第十三条电力工程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电力工程档案进行鉴定,确保电力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电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电力设备的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电设备、输电设备、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
第三条电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确保档案内容涵盖设备从购入、安装、运行、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二)准确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不得篡改;(三)系统性:档案组织结构合理,便于查阅和利用;(四)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内容第四条电力设备技术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设备购入档案:包括设备采购合同、质量检验报告、设备说明书、安装图纸等;(二)设备安装档案:包括设备安装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试运行记录等;(三)设备运行档案:包括设备运行日志、定期检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四)设备改造档案:包括设备改造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试运行记录等;(五)设备报废档案:包括设备报废原因、报废鉴定报告、拆除记录等。
第五条电力设备技术档案具体内容包括:(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供应商等信息;(二)设备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安全要求等;(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的记录;(四)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各项指标、故障处理、维护保养等记录;(五)设备改造、升级、更新等信息;(六)设备报废、拆除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电力设备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一)制定电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鉴定、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四)制定档案保管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五)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为设备管理、维修、改造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第八条各部门职责:(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产生的电力设备技术档案;(二)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审查、鉴定、整理等工作;(三)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妥善保管本部门档案,确保档案安全。
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电力安装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电力安装工程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损坏或丢失。
2. 准确性原则:电力安装工程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符合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电力安装工程档案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形成系统化档案。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力安装工程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三、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安装工程前期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招投标文件等。
2. 电力安装工程施工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施工验收报告等。
3. 电力安装工程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报告等。
4. 电力安装工程竣工文件: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竣工总结、保修证书等。
5. 电力安装工程其他相关文件:技术交底、变更通知、会议纪要、设备清单、工程照片等。
四、档案管理职责1. 电力安装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电力安装工程项目部负责提供完整、准确的档案材料,并监督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
3. 电力安装工程相关部门配合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各类档案材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
3. 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进行归档。
4. 档案保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5. 档案利用:根据工作需要,向档案管理人员提出档案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六、档案管理制度执行1. 电力安装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电力公司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力公司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设备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
2. 电力工程、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档案资料。
3. 电力公司内部管理、经营、财务、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4. 电力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往来函件等档案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3.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收集: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 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制目录等工作。
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时间、顺序、类别归档。
4. 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5. 鉴定: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鉴定,确定其保存价值。
6. 统计:对档案资料进行统计,掌握档案资源状况。
7. 利用:为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档案资料查询、复制等服务。
8. 销毁: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
2. 档案资料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分散、转移、销毁。
3. 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档案保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5. 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六、监督检查1.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电力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力施工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电力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生产运营、技术改造、安全质量、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
2. 电力施工单位参与的其他项目、合同、协议、会议、培训等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
三、档案管理职责1. 电力施工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形成的档案负有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的责任。
3. 电力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分类科学,便于检索和利用。
3. 档案归档:档案归档前,应进行审核、鉴定、整理、立卷、编制目录等工作。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防潮、防虫、防霉、防尘、防高温等原则。
2.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借阅人需遵守借阅规定,爱护档案。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人员应积极提供档案服务,为电力施工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支持。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鉴定。
2. 档案销毁:鉴定为销毁的档案,应办理销毁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信息化建设1. 电力施工单位应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档案管理人员应掌握档案信息化技术,确保档案数据安全、完整。
八、附则1. 本制度由电力施工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确保电力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为电力施工单位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电力方面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电力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计、施工、运行、检修、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档案。
第三条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公司设立综合档案室,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2. 分类管理原则:按照电力技术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完整,不得随意销毁、篡改或遗失。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力技术档案的安全,防止泄密、损坏或丢失。
5. 有效性原则:提高电力技术档案的利用率,为电力生产、建设、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综合档案室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各部门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3. 负责电力技术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统计工作。
4. 组织开展电力技术档案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力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本部门电力技术档案。
2. 负责本部门电力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和利用工作。
3. 定期向综合档案室报送电力技术档案统计报表。
4. 参与电力技术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电力设计、施工、运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
2. 电力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
3. 电力生产、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 电力事故、事故处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资料。
5. 其他与电力生产、建设、管理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七条电力技术档案的整理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电力技术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整理。
2. 编号归档:为每份电力技术档案编制唯一编号,并按编号顺序归档。
电力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档案管理,确保电力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电力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声像档案等。
第三条电力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电力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三)分级管理: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四)开发利用:充分利用电力档案资源,为电力生产、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
(五)安全保密:确保电力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范围:电力生产、科研、管理、技术改造、基建、设备采购、工程验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二)档案收集要求:1. 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文件的原件、复制件、附件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
3. 及时性:档案收集应及时,确保档案的时效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原则: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保管等要求,对档案进行科学、规范的整理。
(二)档案整理流程:1. 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载体等进行分类。
2. 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编号、名称、作者、形成时间、密级、保管期限等。
3. 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目录归入相应的档案柜或档案室。
4. 保管:按照档案的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场所: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二)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柜:档案柜应具备足够的容量,确保档案存放有序。
2. 档案架:档案架应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材料制作。
3. 档案装具:档案装具应采用耐久、防水、防潮、防虫材料制作。
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电力安装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电力安装项目,包括电力线路、变电站、配电室等设施的安装工程。
第三条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电力安装档案的全面、真实、完整。
2. 准确性原则:确保电力安装档案的内容准确无误。
3. 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力安装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4. 有效性原则:确保电力安装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岗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3. 负责电力安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定期对电力安装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 负责电力安装档案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职责:1. 电力安装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项目的电力安装档案管理工作。
2. 电力安装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电力安装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3. 电力安装工程监理人员负责对电力安装档案的编制、审查、验收等工作。
4. 电力安装工程物资采购人员负责电力安装档案中物资采购的相关资料收集和整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电力安装档案的收集应按照项目进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八条电力安装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电力安装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2. 电力安装工程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
3. 电力安装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等。
4. 电力安装工程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保修单等。
5. 电力安装工程物资采购合同、采购清单、验收报告等。
6. 电力安装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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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与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与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2、职责分工1)总工程师,接受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2)综合部a、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负责根据国家与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个部门执行。
c、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的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3)公司档案室a、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联络单、洽商记录、技术安全交底记录等综合文档的接受、发放、借阅及其登记、计算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b、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c、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d、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e、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工程部a、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督促参建单位包括(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调试试验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
c、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d、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5)工程部资料室a、负责图纸、设备、材料资料,技术安全协议,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传递及移交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
b、负责各种工地会议纪要、施工措施、监理月(周)报、质检报验单等的接收整理、登记、发放与借阅。
c、负责工作联系单,变更单的接收、发放与登记。
d、负责施工技术档案全面收集整理。
e、参加设备开箱验收、收取设备开箱资料。
f、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上述各类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
g、协助公司档案室做好在建工程资料的整理工作。
6)市场部a、负责提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合同协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与批复文件;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审批方案;工程项目的技术与安全交底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的设备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项目调试试验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本部门发出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文件、报告、纪要、备忘录等。
b、负责涉及到本部门的资料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c、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d、负责经手保密档案与资料的保密工作。
e、负责与设备供货方在技术资料方面的联系。
f、负责在新到设备开箱时通知工程部收取开箱资料。
7)技术部a、负责本企业的技术标准,系统图等必备图纸、操作票、工作票、运行日志等运行台帐;员工培训、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及结论等。
b、负责涉及本部门资料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c、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d、负责经手保密档案与资料的保密工程。
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做到三同步与五统一。
所谓三同步就是指单位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施工技术记录与竣工图同步进行;工程进行中就与施工技术记录与竣工图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交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施工技术记录与竣工图同步进行。
所谓五统一就是指工程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预算与竣工图、施工技术记录编制移交统一进行。
五统一就是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管理的有机结合,就是确保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工程技术文件的编制范围1)竣工技术文件包括:修改单、联系单、技术记录、验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测量记录、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记录、会议记录及声像材料、竣工图等。
具体内容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试验资料;过程验收资料;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2)施工管理资料包括: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工程动工报审表、( )月工、料、机动态表、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见证记录。
3)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4)施工测量记录包括: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5)施工物资资料包括: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设备及管理附件试验记录。
6)施工试验资料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施工试验记录。
7)过程验收资料包括: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资料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竣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工程竣工报告。
9)竣工图2、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1)质量验评与施工技术记录表应符合《北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系统GB-50300-2013》要求,使用统一表式,不足部分由监理单位提出用表式样,经建设单位核批后使用。
2)过程验收资料的填写不得以“Ο”或“√”代替“不合格”或“合格”;应填数字处必须如实填写数字,不得以“符合标准”、“符合设计规范”等字样替代;试验报告应填写报告编号。
3)记录表格未填满内容处必须该上“以下空白”或“空白”的红色条形印章加以注明,各级验收的签名处不能盖“此栏空白”。
4)过程验收资料中的分部工程、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名称、编号一定要与后续表式中的名称、编号一致。
5)隐蔽工程隐蔽前,要有隐蔽记录并办理现场签证;签证在前记录在后。
6)若一个“单位工程”由多家单位施工,由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划分案卷编号,各施工单位均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立卷整理。
3、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制各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总结。
施工结束总结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机构、主设备及工程量、施工计划管理、施工总平面及机械布置、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体系、质量管理、焊接管理、试验管理、安全管理、机械管理、设备材料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培训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力管理。
4、其它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项目竣工后,项目施工文件中应附有:本工程所有验收项目总数及项目清单明细、优良率、合格率统计;1)为了提高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使用价值与利用率适应长期保管、重复查考与使用目的,在编制时必须符合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流程规定要求,做到表式规格统一,文字符号清楚,图文整洁,数据准确、齐全、不得漏项。
用纸规格与填写要求如下:2)用纸尺寸为A4型297mm*210mm(长*宽)。
3)文字填写及绘图,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易褪色的墨水,也不得采用复写的文件资料归档。
4)印章或自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用表时,除应保证用纸幅面尺寸与纸幅面图文尺寸外,在装订时应防止产生装订后内文覆盖或装订不牢等缺陷。
5)工程竣工技术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统一的表式,在实际应用时可适当调整图文尺寸与线路间距。
6)抄件与复印件。
为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对于抄件与复印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原件编号,出场的时间,性能参数等主要项目内容毫无遗漏地抄写、复印清楚,并应有抄写、复印人的签字,以便于追踪核查。
三、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主要由施工综合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组成。
1、资料编制的具体内容综合资料主要有一下内容1)工程总结:含工程量汇总表、材料用量汇总表。
2)竣工建、构筑物影像资料。
3)工程合同名称、编号(或复印工程合同封页、盖章)。
2、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1)施工管理资料包括:a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b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c工程动工报审表;d( )月工、料、机动态表;e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f见证记录。
2)施工技术资料包括:a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b技术交底记录;c图纸会审记录;d设计变更通知单;e工程变更洽商记录。
3)施工测量记录包括:a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4)施工物资资料包括:a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b设备开箱检验记录;c设备及管理附件试验记录。
5)施工试验资料包括:a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b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c施工试验记录。
6)过程验收资料包括:a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b分项工程资料验收记录;c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竣工质量验收资料包括:a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b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c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与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d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e工程竣工验收记录;f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图1)项目竣工图就是项目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就是反映,就是项目工程建成后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与依据。
因此,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真实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施工图与施工图数要相符。
2)项目设计图纸由设计单位编制,但施工单位要编制一份与现场实际相符的竣工草图供设计院编制竣工图用;设备图纸由施工单位编制。
3)竣工图必须使用经审查签字的全新施工图编制,不得使用未经审查签字、褪色、有污点的施工图编制。
4)无设计变更的施工图,竣工图编制单位必须逐张审核,确认与现场相符后方可在原图标题栏正上方空白处或其她空白处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盖印材料应用红色印泥。
5)编制竣工图时,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并包括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
对每册修改图纸,应编制分册说明(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修改依据文件等)。
6)凡有一般性图纸变更,可在原图(新图)上进行修改,并标注“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
7)竣工图的修改部分须用碳素墨水更改,改图要工整、清晰。
若修改部位狭小,可引至空白处绘制,在修改部位旁加盖“修改依据”章,标出“变更单”编号;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三分之一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段”。
四、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1、所有资料的表格,电力建设工程应采用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或《北京建设工程资料管理系统GB50300-2013》以及业主单位颁发的《资料归档制度与流程》制度。
2、资料的整理,必须保证内容与工程实际情况相符;各项资料之间必须交圈对口。
3、整理归档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必须正确地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结果,不得擅自修改、仿造或事后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