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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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指南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指南

法人资格(A)审查项目A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审查内容及要求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中填写的申请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开办资金、经济性质或企业(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业务范围等一致;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内容真实、有效;c)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含特许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承制装备(包括研制、生产、修理,下同)。

判定方法a)符合审查要求,为合格;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经营范围/业务范围能够覆盖大部分已承担的装备研制、生产、修理任务的,为基本合格;c)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已失效;或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只覆盖少部分已经承担的装备研制、生产、修理任务的,为不合格。

有关问题说明军内装备承制单位分三种情况判定:a)建制单位:正式颁发的编制表是具体规定建制单位组织系统、等级和机构、人员和武器装备数量的法定文书。

b)保障性企业:《军队企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法定证明文件;c)军队事业单位:正式颁发的编制表是具体规定事业单位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数量的法定文书。

审查项目A2法定代表人证书/任职证明文件○审查内容及要求a)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应与《申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相同;b)法定代表人应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正式任职手续(证书或任职文件);c)法定代表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判定方法a)符合审查要求,为合格;b)不符合审查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均为不合格。

有关问题说明1、《申请表》递交后,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调整证明文件以及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军内单位应提供单位主官的任职文件。

审查项目A3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审查内容及要求a)应建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本单位性质、规模、产品相适应、健全的组织机构;b)应明确管理层及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c)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申请单位自身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资产经营管理、科技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d)应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一、背景和目的
该标准由总装北京军事代表局承担,制定过 程非常艰难,曾十几易其稿,开了无数次的讨论会, 标准集中了军内质量体系审核专家集体智慧。 2005年7月,由于全军已经正式启动了资格审查 试点工作,而标准还处于报批征求意见阶段,为了应 急,将标准文稿件体例改成行政管理办法,总装备部 作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下发 。 2006年正式批准为GJB5713,是目前审查组工 作的基本依据。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二、编制的基本原则
★三军通用

★依法审查

★便于操作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二、编制的基本原则 从继承性看,该标准吸收了原《承 制单位质量体系监督规范》《使用方对军 工产品承制方质量审核要求》的内容。为 保证装备生产质量,各军兵种已经开展过 二方审核工作,资格审查实际是二方认定 的扩展,内容涵盖了第二方审核内容。由 于二方审核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该标准 主要规定审查工作程序和质量体系审核之 外的审查内容,对于质量体系审核,可以 完全引用了GJB9001A。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一、背景和目的
构成法规体系
★《政府采购法》 ★《装备条例》《装备采购条例》《装备科研条
例》《装备维修条例》
★《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计划、名录、审《质量体系
管理要求》GJB9001A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标准编制背景和目的

三 四
编制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GJB9001-武器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GJB9001-武器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审查 审查 审查要点扣分标准说 明内容项目a )法人资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真实、1、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证书 / 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 (含实际控制人) 证书有效;( 5)1)法人资质证书无效扣5分;A1/ 任职文件等;b )经营范围 / 业务范围 (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2)经营范围 / 业务范围 (含特许经营范围) 未覆盖申2、军队建制单位;证明文件为军队编制法人 许可及其他特许经营范围) 应覆盖申请承制装请承制装备扣 5分;未覆盖大部分申请承制装备扣 3表;资质 备(包括科研、 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分;未覆盖少部分申请承制装备扣 2分;3、保障性企业: 《军队企业证书》 和《企下同);( 5)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满足申请承制装备需要(15) ★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法定证明文件;c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应满足申请承制装的扣 5分。

4、军队事业单位:证明文件为军队事业备的需要。

( 5)单位编制表。

a) 建立与本单位性质、 规模、产品相适应、 健该项目审查包括:AA2 1)组织机构不健全扣 2-5 分;GJB9001B 标准职责、权限与沟通条款; 全的组织机构;( 5)法人2)未明确管理职责扣 5 分;部分管理职责不明确 3 或 GJB9001C 标准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组织 b) 管理层及职能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 权限并分;管理职责存在交叉、不协调扣 2 分; 限、沟通等条款。

资格 机构有效履行; (5)3)未制定发展规划扣 5 分,有发展规划但内容不符( 70)c )组织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确(15) ▲合本单位实际扣 2 分;无发展规划落实计划扣 1 分。

立目标和方针, 制定实施计划并配置资源。

(5)该项目审查包括:a )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1)未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扣 4 分;风险管理机制不完GJB9001B 标准产品实现的策划、 与产品有A3 关的要求的评审、采购过程有关条款;( 4)善扣 2分;或 GJB9001C 标准理解组织及其环境、确风险b )分析、确定影响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和相关 2)未分析、确定影响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和相关方及定相关方及其要求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管控方及其要求;( 3)其要求扣 3 分;分析、确定不完整扣 2 分;施等条款。

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军工资质】新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第一部分综述1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及技术服务等任务的单位。

2为什么要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军队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法规,作为“采购方”,对武器装备“供应商”实施的资格审查,目的是降低装备采购风险,提高装备建设质量效益、促进承制单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取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意味着该“供应商”的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军方基本要求,可以承担武器装备采购任务,并签订装备采购合同。

3什么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指军方对承制单位资格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将统一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队哪个部门牵头组织,如何实施?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管理,各军兵种(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装备部组织军事代表机构实施,具体工作由各级合同监管部门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实施“两报两批”制度:一是申请单位向全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递交资格审查申请,各军兵种装备部核实后上报审查计划,由军委装备发展部统一下达;二是各军兵种装备部按照计划组织审查工作,对于审查通过的单位,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发放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

5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与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关系是什么?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是装备采购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获得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是承担装备采购合同任务的前提条件。

武器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武器装备承制资格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5)未建立质量培训及持证上岗的管理机制扣3分;无年度培训计划扣3分;有计划未落实,每发现一例扣1分;未进行培训的有效性评价,每发现一例扣1分;未提供相关知识和人员能力提高的证据扣3分;
6)未制定人员考核办法扣2分;有办法但未组织实施考核扣2分;考核评价效果未达到要求扣1分。
该项目审查包括:
GJB9001B标准人力资源条款;
c)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应满足申请承制装备的需要。(5)
1)法人资质证书无效扣5分;
2)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含特许经营范围)未覆盖申请承制装备扣5分;未覆盖大部分申请承制装备扣3分;未覆盖少部分申请承制装备扣2分;
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满足申请承制装备需要的扣5分。
1、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证书/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证书/任职文件等;
GJB9001B标准职责、权限与沟通条款;
或GJB9001C标准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沟通等条款。
A3
风险
管控
(10)
a)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4)
b)分析、确定影响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和相关方及其要求;(3)
c)制定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把控经营风险。(3)
1)未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扣4分;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扣2分;
d)按规定配备具有资质的专(兼)职计量检定管理人员;(2)
e)建立测量设备(含计量标准)档案,并保证资料齐全。(3)
1)未制定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扣5分;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2分;周期检定率和检定合格率低于规定要求,每低于1%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每发现一例扣1分;
2)未建立测量设备台账,每发现一项扣2分;有台账但与现状不符,每发现一项扣1分;
c)组织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确立目标和方针,制定实施计划并配置资源。(5)

2017承制单位审查评价标准

2017承制单位审查评价标准
2)未建立设备设施台账,每发现一例扣1分;有台账但与现状不符,每发现一例扣1分;
3)设备设施的性能、精度、数量和配置不满足承制装备要求,每发现一例扣2分;
4)未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扣5分;有计划未落实,每发现一例扣2分;维修保养效果未达到要求,每发现一例扣2分;
5)设备设施使用管理不满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每发现一例扣2分。
2)注册资本中控股股东(含实际控制人)为境外资本(含港澳台)的,扣5分。
军队建制单位此项不审查.
A3
组织
机构
(20)▲
a)建立与本单位性质、规模、产品相适应、健全的组织机构;(5)
b)管理层及职能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并有效履行;(8)
c)组织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确立目标和方针,制定实施计划并配置资源;(4)
e)行业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质;(5)
f)制定并落实管理层和各类人员培训计划,并进行有效性评价;(5)
g)制定各类人员考核办法,适时进行考核评价。(5)
1)未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扣5分;有规划无落实措施每发现一例扣1分;
2)无人员岗位职责扣5分;各类人员能力要求不明确扣3分;有职责但不够明确每发现一例扣1分;
1)无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扣10分;未识别出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扣3分;不能提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证据扣7分;
2)未制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管理制度扣3分;有制度未落实每发现一例扣1分;
e)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应满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5)
f)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确定装备任务需要控制的环境因素;(5)
g)对需要控制的环境因素进行持续监视或定时测量,并保持工作环境控制的监视与测量记录。(5)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研究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研究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研究■ 赵军号 苌军红 王 飞从工作效果上看,军方为主导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有效促进在装备采购中的有序竞争机制的建立,对当前正在逐步深化的我军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对科学筹划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路径设计,也具有重要的制度支撑作用。

我们应在充分认清资格审查工作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剖析问题矛盾,积极思考对策措施。

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是军队装备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装备采购效益,确保装备质量的重要保证。

总装备部明确要求:“各军兵种装备部和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在拟制装备采购计划和订立合同时,应根据计划内容和合同标的,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取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要督促承制单位.在选定承担重要的配套任务单位时.把是否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作为重要前提条件,并加强对承制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资质的监督把关”。

近年来,一大批优秀的科研院所、企业院校等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后,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尤其是部分地方高校和民营企业进入名录,扩大了军品承制单位范围,有效储备了装备研发生产动员能力。

从工作效果上看,军方为主导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有效促进在装备采购中的有序竞争机制的建立,对当前正在逐步深化的我军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对科学筹划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路径设计,也具有重要的制度支撑作用。

我们应在充分认清资格审查工作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剖析问题矛盾,积极思考对策措施。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发展溯源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是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先后经过了三个阶段:起步阶段。

1998年至2005年,为了有效提升军口院所企业在研发生产装备方面的质量管理能力,确保军品质量,以军方为主导,持续开展进行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审核,即可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非军工企业也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定,具备了装备承制资格。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二合一,正式版)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二合一,正式版)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计划管理、审查实施、名录注册管理、资格监督和审查工作考评。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按承制装备类别分为A、B类:A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队专用装备的单位;B类装备承制单位,试制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依托军事代表机构或经装备主管机关(部门)授权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授权机构”),设立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

第五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军委装备发展部合同监管局归口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实施、专业配置、依法审查、公正公平、动态监管的原则。

第六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查员承担,实行审查组组长负责制和审查工作考评制度。

必要时,邀请技术专家参加。

第七条审查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审查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申请单位经审查评定合格后,注册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对注册编入《名录》的单位实施资格监督。

第二章装备承制性质与类型第九条装备承制性质,是指对承担装备采购任务的分类,包括装备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其中:(一)装备科研,是指为发展新型装备和改进、提高现役装备(含软件装备)的作战使用性能而进行的科研活动,包括预先研究(不含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和装备研制活动;(二)装备生产,是指装备加工制造、装配、集成等过程与活动;(三)装备修理,是为使装备恢复规定的性能所进行的技术活动;(四)装备试验,是指装备功能、战术技术性能、作战使用效能等进行验证、考核并做出评价的活动(五)装备技术服务,是指应用技术知识解决装备特定技术问题的活动,包括技术培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信息技术保障等活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以下简称审查组)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实施审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按申请承制装备的类别实行分类审查。

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即承担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专业(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第二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第三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遵循依法审查、公正公平、严格程序、综合评定的原则。

第五条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资格的审查员承担。

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要求。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六条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和总装备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法人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法人资质;(二)注册资本与资本构成;(三)组织机构;(四)管理制度;(五)工作场所。

第八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检验试验手段、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申请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应当按规定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不含军内单位)。

对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科技管理;(二)人力资源;(三)设备设施;(四)测量设备;(五)产品标准与技术文件;(六)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七)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八)专业(行业)准入行政许可。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评分记录表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评分记录表
2.2工程组织与协调经验10分
1) 近三年来没有工程组织与协调的经历扣10分;
2) 经历不够三年的,每差一年扣2分。
10
评定标准
审查重点及评分指南
分值
扣分
得分
得分率(%
审查情况记录
三、基础设施与相关的基础设备
150
3.1基础设施适应武器装备科研
3.1基础设施50分
50
1、基础设施与相关的基础设备清单
2)任务分工有问题扣3分。
要明确订出来)
b.协作关系明确,运转协调5
1)工作关系不明确扣2分;
分。
2)每发现一例运转不协调的问题扣1分。
责任部门:管理部
1.4关键岗位定编、定职、定
1.4关键岗位10分
10
1、公司各岗位任职资格说明书
责,人员资质要求明确。(10
2、公司员工任职资格证
分)
1)未定编且人员未到位扣5分;
生产的需要。(50分)
2、公司土地/房产权证
a.工作场所、场地(如办公室和
▲1)科研/生产/试验场所不具备条件 (试验场所
3、军品研究室、实验室、车间基本情况一览表
生产场所等)及相关的建筑物满
有可靠的外协渠道即可)扣30分;
(技术水平,
市场份额是否前三?)
足需求30分
2)基本具备条件,但存在不满足要求的问题扣5
4,供水,气,
电的保证等也需注意;
分。
5,科研/生产/试验场所一定要具备条件 (试验场所)
b.相关的设施(如水、汽、
6,HFSS要验证一次,
电供应的设施等)及支持性服务
1)每发现一项水、汽、电供应不满足需求扣5分,
7,军标,企标再查一次(试验设备是否齐全)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
d)工艺文件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效贯彻;
e)应实施技术文件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协调、统一、清晰;
f)各类技术文件应及时归档。
a)符合审查要求;或综合评定确认能够按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完成装备研制、生产、修理任务;或发现问题的数量不超过抽样数量的10%(含),且对产品质量和合同履行无直接影响的,为合格;
b)《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有效,建筑面积可满足大部分装备研制、生产、修理需要的,为基本合格;
c)房屋所有权证书/租赁合同失效;或建筑面积不满足装备研制、生产、修理需要的,为不合格。
1、申请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属于其上级机关(或集团公司),其上级机关(或集团公司)需出具证明文件,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除Al-A6以外其他与法人资格有关的事项。
a)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或发现的个别问题对申请承制装备无影响的,为合格;
b)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为不合格。
内容
审查
项目
审查内容及要求
判定方法
有关问题说明







B1
专业技术管理制度
a)应建立健全与申请承制装备相适应,并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的专业技术管理制度,应包括技术管理、标准化管理、技术文件管理,以及科研计划、科研项目(课题)、科研经费、科研成果管理等制度;
a)符合审查要求;或综合评定确认科研、生产、修理设备和基础设施满足装备研制、生产、修理需要;或发现问题的数量不超过抽样数量的10%(含),且对产品质量和合同履行无直接影响的,为合格;
b)综合评定确认科研、生产、修理设备和基础设施基本满足装备研制、生产、修理需要,发现问题的数量为抽样数量l0%(不含)~20%(含),且对产品质量和合同履行无严重影响的,为基本合格;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标准与评分指南及需准备资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标准与评分指南及需准备资料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标准与评分指南及需准备资料Array
生产车间、
务管理部门
出现的问题未制定整改措施
不具备与所申请许可专业或者产品相适应条件的(大型
行测评扣4分;
b.对绩效管理进行
备,所需
3)技术人员职称结构或技
工等级结构不适宜扣10分;4)人员年龄结构不适宜扣5
适应的人才梯队25
分;
相关的基
2)有技术带头人,但专业
位情况。

专业人员
的培训计
划、实施
情况和有
定责文件
全覆盖。

章制度;观察生产现场管理的状况。

抽查近三年来承担过申请产品或类似产品的
知有关武器
位的资产总额是否逐年
况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评价,重点总额+利息。

总资产报酬b.严格履行合同,
环管理的情
交谈方式,了解对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执行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产领导和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扣10分;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适应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3)关键部位未落实安全责任人或未作安全检查记录
审查:采用▲1)单位主要领导不熟悉
控制扣5-10分;
2)对要害部门、部位未进
害部门、部位进行
有效管理20分。

境法规和标准的要
整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
对“用户满意度调查制度或办法”抽查执行的情况。

还应
关要求及时为用户准;。

军工企业现场审查评定标准和评分指南

军工企业现场审查评定标准和评分指南
1)从事过军品科研的单位,未制定军品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扣15分;制定了军品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但执行存在问题,根据问题的大小扣1~15分;
2)未从事过军品科研的单位,也没有民品科研管理规章制度扣15分;已有完善的科研管理规章制度,但执行存在问题,根据问题大小扣1~15分。
1)没有相关的制度扣5分;
2)每发现一例技术状态管理的问题扣2分。
3.1基础设施50分
▲1)科研/生产/试验场所不具备条件(试验场所有可靠的外协渠道即可)扣30分;
2)基本具备条件,但存在不满足要求的问题扣5分。
1)每发现一项水、汽、电供应不满足需求扣5分,最多扣15分。
2)每发现一项支持性服务设施(如运输、通讯、信息化手段)不满足需求扣2分。
3.2设备60分
▲1)发现缺少关键设备扣25分;
5.3近三年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科研或预研25分
1)近三年来没有开展过类似项目的科研或预研扣25分;
2)近三年来完成过类似项目的预研,但技术储备不足扣5分。
6生产技术及管理(150分)
6.1具有相适应的生产技术能力。(80分)
a.申请许可专业(产品)符合申请单位的技术优势35分;
b.工艺成熟并适应需求30分;
2)每发现一例合同管理的问题扣2分。
1)未规定过程协调的方式扣3分;
2)过程协调的渠道不畅通扣2分。
2.2工程组织与协调经验10分
1)近三年来没有工程组织与协调的经历扣10分;
2)经历不够三年的,每差一年扣2分。
3基础设施与相关的基础设备(150分)
3.1基础设施适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需要。(50分)
4人力资源(100分)
4.1人员具有与所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相适应的专业能力。(70分)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以下简称审查组)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实施审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按申请承制装备的类别实行分类审查。

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即承担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专业(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第二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第三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遵循依法审查、公正公平、严格程序、综合评定的原则。

第五条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资格的审查员承担。

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要求。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六条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和总装备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法人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法人资质;(二)注册资本与资本构成;(三)组织机构;(四)管理制度;(五)工作场所。

第八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检验试验手段、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申请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应当按规定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不含军内单位)。

对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科技管理;(二)人力资源;(三)设备设施;(四)测量设备;(五)产品标准与技术文件;(六)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七)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八)专业(行业)准入行政许可。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2010-01-13 10:21:37|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建立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开展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是打破垄断,推行竞争,深化装备采购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确保装备研制、生产、维修、服务质量和装备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是促进装备承制单位提高综合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大家提高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认识,进行具体的操作,本讲义介绍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的工作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技术、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依据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8号主席令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3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装备采购条例》规定:“装备采购实行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装备采购的承制单位应当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择。

”《装备科研条例》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对批准立项的装备研制项目,应当在经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中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装备承研承制单位订立装备研制合同。

”《装备维修工作条例》规定:“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应当对拟承担装备大修任务的单位组织进行修理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方可交付部队装备大修任务。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计划管理办法》、《<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管理办法》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制度,进一步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

2006年5月17日,总装备部发布了GJB 5713-200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我们这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依据,主要是总装备部所发布的GJB 5713-200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工作实施细则(试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活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是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组(以下简称审查组)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实施审查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担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

第三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按申请承制装备的类别实行分类审查。

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装备的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的单位,即承担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内专业(产品)科研、生产、修理和技术服务任务的单位;第二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其他军队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的单位;第三类装备承制单位,是指承制军选民用产品的单位。

第四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遵循依法审查、公正公平、严格程序、综合评定的原则。

第五条审查实施工作由具备资格的审查员承担。

实行审查组长负责制,与受审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和廉洁自律等规定要求。

第二章审查内容第六条对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财务资金状况、履约信用、保密管理和总装备部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对法人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法人资质;(二)注册资本与资本构成;(三)组织机构;(四)管理制度;(五)工作场所。

第八条申请单位应当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行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检验试验手段、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申请第一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应当按规定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不含军内单位)。

对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一)科技管理;(二)人力资源;(三)设备设施;(四)测量设备;(五)产品标准与技术文件;(六)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七)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八)专业(行业)准入行政许可。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研究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研究

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研究作者:赵军号,苌军红,王飞来源:《中国军转民》 2016年第1期赵军号苌军红王飞从工作效果上看,军方为主导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有效促进在装备采购中的有序竞争机制的建立,对当前正在逐步深化的我军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对科学筹划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路径设计,也具有重要的制度支撑作用。

我们应在充分认清资格审查工作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剖析问题矛盾,积极思考对策措施。

开展资格审查工作,是军队装备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装备采购效益,确保装备质量的重要保证。

总装备部明确要求:“各军兵种装备部和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在拟制装备采购计划和订立合同时,应根据计划内容和合同标的,从《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中选取承制单位”;“军事代表机构要督促承制单位.在选定承担重要的配套任务单位时.把是否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作为重要前提条件,并加强对承制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资质的监督把关”。

近年来,一大批优秀的科研院所、企业院校等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后,注册编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尤其是部分地方高校和民营企业进入名录,扩大了军品承制单位范围,有效储备了装备研发生产动员能力。

从工作效果上看,军方为主导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有效促进在装备采购中的有序竞争机制的建立,对当前正在逐步深化的我军装备采购制度改革,对科学筹划装备建设军民融合的路径设计,也具有重要的制度支撑作用。

我们应在充分认清资格审查工作重大意义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剖析问题矛盾,积极思考对策措施。

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发展溯源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是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发展演变而来的,先后经过了三个阶段:起步阶段。

1998 年至2005年,为了有效提升军口院所企业在研发生产装备方面的质量管理能力,确保军品质量,以军方为主导,持续开展进行了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定工作,通过认定审核,即可具备装备承制资格,在这个过程中一些非军工企业也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定,具备了装备承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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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军队建制单位;证明文件为军队编制表;
3、保障性企业:《军队企业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法定证明文件;
4、军队事业单位:证明文件为军队事业单位编制表。
A2
组织
机构
(15)▲
a)建立与本单位性质、规模、产品相适应、健全的组织机构;(5)
b)管理层及职能部门应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并有效履行;(5)
2)土地面积和房屋建筑面积不满足申请承制装备需要的扣1-5分。
1、申请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属于其上级机关(或集团公司),其上级机关(或集团公司)出具证明文件,并提供权属证书复印件;
2、正在办理征地手续的,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相关证明文件;
3、在建设过程中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文件;
4、因历史原因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申请单位实际享有所有权的,由房屋主管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出具证明文件;
5、承担软件开发任务或小型装备(配套设备)研制任务的,可不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合同,但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审查
内容
审查
项目
审 查 要 点
扣 分 标 准
说 明
B
专业
技术
现场审查项目及评价标准
审查
内容
审查
项目
审 查 要 点
扣 分 标 准
说 明
A
法人
资格
(70)
A1
法人
资质
(15)★
a)法人资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真实、有效;(5)
b)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含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及其他特许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承制装备(包括科研、生产、修理、试验和技术服务,下同);(5)
2)管理制度未落实,每发现一例扣1分。
A5
工作
场所
(10)
a)具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申请单位,其权属单位应与申请单位一致,合法有效;需租赁土地、房屋建筑的,其租赁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不少于五年; (5)
b)土地面积与房屋建筑面积满足申请承制装备的需要。(5)
1)不能提供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扣5分;提供的租赁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扣3分;提供租赁合同但不能提供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权属单位证明的扣2分;租赁期每少一年扣1分;
6)未对需控制的过程运行环境进行分析识别扣5分;过程运行环境控制不满足要求每发现一例扣1分;
7)未保持过程运行环境控制的监视与测量的记录,每发现一例扣1分。
1、设备:包括加工制造设备、工装模具、信息化系统等;
现场抽查大型企业30~50台;中型企业20~30台;小型企业10~20台设备;设备总数少于小型企业抽查数量的,全部检查;
GJB9001B标准职责、权限与沟通条款;
或GJB9001C标准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沟通等条款。
A3
风险
管控
(10)
a)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4)
b)分析、确定影响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和相关方及其要求;(3)
c)制定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把控经营风险。(3)
1)未建立风险评估制度扣4分;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扣2分;
3、高新企业和国家对研发费投入有特殊要求的单位,应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B2
人力
资源
(50)

a)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落实;(5)
b)各类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职责及能力要求明确;(10)
c)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数量、构成(包括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应满足申请承制装备的需要;(10)
审查
内容
审查
项目
审 查 要 点
扣 分 标 准
说 明
B
专业
技术
资格
(250)
B4
测量
设备
(30)▲
a)制定测量设备(含计量标准)检定、校准与使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周期检定率和检定合格率应满足规定要求;(10)
b)建立测量设备(含计量标准)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5)
c)测量设备(含计量)功能、准确度和量值范围等应满足申请承制装备需要;(10)
审查
内容
审查
项目
审 查 要 点
扣 分 标 准
说 明
A
法人
资格
(70)
A4
管理
制度
(20)
a)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15)
b)加强管理,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5)
1)管理制度不健全,发现一例扣2分;管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发现一例扣1分;
c)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应满足申请承制装备的需要。(5)
1)法人资质证书无效扣5分;
2)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含特许经营范围)未覆盖申请承制装备扣5分;未覆盖大部分申请承制装备扣3分;未覆盖少部分申请承制装备扣2分;
3)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不满足申请承制装备需要的扣5分。
1、法人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证书/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证书/任职文件等;
或GJB9001C标准成文信息、运行策划和控制、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和开发、生产和服务提供等条款要求形成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d)制定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10)
e)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应满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5)
f)对过程运行环境进行分析,确定装备任务需要控制的环境因素;(5)
g)对需要控制的环境因素进行持续监视或定时测量,并保持工作环境控制的监视与测量记录。(5)
1)未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扣10分;制度不完善每缺一项扣2分;制度不落实每发现一例扣1分;
2)未分析、确定影响发展的内外部因素和相关方及其要求扣3分;分析、确定不完整扣2分;
3)未制定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或措施无效扣3分;应对措施效果不明显扣2分。
该项目审查包括:
GJB9001B标准产品实现的策划、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采购过程有关条款;
或GJB9001C标准理解组织及其环境、确定相关方及其要求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等条款。
4、工艺文件,主要包括工艺总体方案(协调方案)、工艺规范(生产说明书)、工艺规程(卡片)、关键工序目录、标准样件(样机、样品)、工艺试验文件、产品检测(检验)文件(图样)等;
5、该项目审查包括:
GJB9001B标准文件控制、记录控制和 产品实现的策划、设计和开发、 生产和服务提供、 技术状态管理等条款要求形成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
c)工艺文件应满足产品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效贯彻;(10)
d)实施技术文件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协调、统一、清晰;并控制技术文件的更改;(5)
e)各类技术文件应及时归档。(5)
1)提供不出申请承制装备(产品)的技术标准(规范),每发现一例扣3分;使用的产品技术标准(规范)不准确,每发现一例扣2分;
d) 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应具有规定的资质;(10)
e)制定培训计划,实施专业技术和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国防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并进行有效性评价;(10)
f)制定各类人员考核办法,适时进行考核评价。(5)
1)未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扣5分;有规划无落实措施每发现一例扣1分;
2)无人员岗位职责扣5分;各类人员能力要求不明确扣3分;有职责但不够明确每发现一例扣1分;
3)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数量不满足产品要求扣5分;构成不合理扣3分;缺少技术带头人扣3分;专业门类不满足产品要求,每缺少一种专业扣1分;无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扣2分;
4)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每发现一例扣2分;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满足要求,每发现一例扣1分;行业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不具有规定的资质,每发现一例扣1分;
5)未建立质量培训及持证上岗的管理机制扣3分;无年度培训计划扣3分;有计划未落实,每发现一例扣1分;未进行培训的有效性评价,每发现一例扣1分;未提供相关知识和人员能力提高的证据扣3分;
6)未制定人员考核办法扣2分;有办法但未组织实施考核扣2分;考核评价效果未达到要求扣1分。
该项目审查包括:
GJB9001B标准人力资源条款;
2、设施:包括研究室、实验室、生产或修理车间、仓库等工作场所,通信、运输及水、电、气、防静电、防雷电等保障设施;
现场抽查研究室、实验室、生产或修理车间、仓库等设施不少于60%;设施较少的单位,全部检查;
3、该项目审查包括:
GJB9001B标准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等条款;
或GJB9001C标准基础设施、过程运行环境条款。
3、该项目审查包括:
GJB9001B标准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条款;
或GJB9001C标准监视和测量资源条款。
审查
内容
审查
项目
审 查 要 点
扣 分 标 准
说 明
B
专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技术
资格
(250)
B5
产品
标准

技术
文件
(50)★
a)具有满足产品合同要求的装备(产品)技术标准(规范),并严格贯彻执行;(10)
b)设计文件应全面、准确地表述产品设计信息以及在制造、验收、使用、维护和修理时所必须的技术数据和说明;并满足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20)
3)测量设备的功能、准确度和量值范围不满足申请承制装备要求,每发现一项扣2分;
4)专(兼)职计量检定管理人员不具备规定资质,每发现一例扣1分;
5)未建立测量设备(计量标准)档案扣2分,有档案但不完整扣1分。
1、计量标准至少应抽查50%;计量标准少于20项的,应全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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