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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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上)案例选编

刑法学(上)案例选编

刑法学(上)案例选编1、犯罪嫌疑人:韩某,男,40岁,工人。

犯罪嫌疑人:赵某,女,30岁。

无业。

1998年5月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韩某和赵某到某市招待所,以夫妻名义居住在一起,并在房间内用带闪光灯的照相机拍摄裸体性交姿势和单人裸体照片共23张。

招待所的工作人员发现情况后,遂向有关部门举报,案发。

公安机关经过审理后发现,两犯罪嫌疑人拍摄裸体淫秽照片既非为了牟利目的、也不具有散布或传播意图,而仅仅是出于满足两人的感官刺激等低级趣味之动机。

在对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曾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两犯罪嫌疑人韩某和赵某私自拍摄裸体淫秽照片的行为,是非法制作淫秽物品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应追究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刑事责任;二是认为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纯属道德调整的范畴,并不构成刑法所规定的任何犯罪,依照罪刑法定的原则不应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最后,公安机关依照刑法第3条之规定,做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运用所学原理分析,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是否正确?2、被告人:杰克逊,男,46周岁,无国籍。

在"金三角"地区,杰克逊先是通过组织武装控制了该区域的一些地方,然后开始大量种植罂粟、建立制毒加工厂、走私、贩卖和运输毒品,很快就成为"金三角"地区,乃至世界上"赫赫有名"的毒枭。

后杰克逊持假护照进入我国境内旅游观光时,被我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国际毒枭杰克逊被抓获以前从未在我国境内进行过任何犯罪活动。

就我国是否有权对杰克逊行使刑事管辖权问题,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是认为杰克逊既非我国公民,犯罪地也不在我国,毒品犯罪行为也非只未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因而我国对杰克逊无管辖权;二是认为杰克逊从事的毒品犯罪行为是国际罪行,依照普遍管辖的原则,我国有权对其行使刑事管辖权。

我国是否有权对本案行使刑事管辖权?3、被告人:段某,男,42岁,某单位汽车司机。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0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0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二、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犯罪构成的关系
作为主客观要件统一体的犯罪构成是所有犯罪的成立规格与认定标准,是判断某种行为 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根据。
第八章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二节
犯罪既遂形态
刑法学
一、犯罪既遂形态的概念
犯罪既遂是指实行直接故意犯罪之后具备了完备犯罪构成要件之全部要素的故意犯罪形态。 学说争议:“法定结果说”“目的说”“构成要件齐备说”(通说)
第八章
刑法学
三、未遂犯的处罚原则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23条第2款:“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理解
第一,在其他情节相同的情况下,犯罪未遂的社会危害性较犯罪既遂要轻一些,因而在处罚 时要充分考虑两者的区别,对未遂犯适当从宽掌握。 第二,对犯罪未遂在处罚时是“可以”从宽而不是必须从宽。 第三,未遂犯的从宽幅度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对未遂犯,在把握从宽的尺度时应比预备犯严。
第八章
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五节
犯罪中止形态
刑法学
一、犯罪中止形态的概念与特征
犯罪中止形态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故意犯罪停止形态。
(一)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所谓“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预备行为发生开始,到犯罪既遂状态以前这段时间内,犯 罪处于运动中尚未停止下来而呈现出预备或未遂形态。 2.客观上存在放弃犯罪的中止行为。 所谓放弃犯罪,是指在犯罪过程中停止实施犯罪,因而犯罪构成所规定的危害结果不会发生 的情形。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与特征
(一)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学(上)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厦门大学网络教育刑法学(上)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题型 :单选题
1、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

A表面关系
B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正确答案
C一般联系
D普遍联系
题型 :单选题
2、重刑主义与下列哪一个刑法基本原则相违背(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正确答案
C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题型 :单选题
3、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中规定,对于重大环境责任事故人给予3年以上有期
徒刑的条款,属于( )。

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正确答案
D刑法典
题型 :单选题
4、犯罪中止形态只能发生在:()
A犯罪预备过程中
B犯罪实行过程中
C犯罪预备与犯罪实行过程中正确答案
D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题型 :单选题
5、系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和单位中的人员。

B
单位犯罪中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所有和个人私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正确答案
C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4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4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在批判大陆法系犯罪构成要件理论的基
础上形成的,主张将主客观相结合的犯罪构成理论作为认定刑事责
(二)犯罪构成理论的主 要模式及评析
任的唯一根据。 苏联犯罪构成理论把犯罪构成要件奠基于社会危害性的概念之
上,认为所谓犯罪构成,就是社会危害的构成,是犯罪客体、犯罪
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要件的总和。
简评
一、犯罪构成理论的发展与模式
苏联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充分反映出社会危害性这一犯罪的本 质,揭示犯罪行为内部构成要素的有机统一性质,总体上避免或至 少减少了许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而作的烦琐的重复评价。
这一理论所确立的犯罪构成要件的结构模式,使犯罪构成理论 与犯罪构成的法律规定较为完满地达到了和谐与协调。
影响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 1. 行为侵犯的客体,即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社会关系 2. 行为的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 3. 行为人的情况及其主观因素
第四章
刑法学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触犯刑事法律的刑事违法行 为,是最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触犯刑事法律是构成犯罪的前提。
(二)犯罪是具有刑事 违法性的行为
第四章
刑法学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行为人虽然主观上有危害社会的企图,但客观上没有实施危 害社会的行为的,不会产生刑事违法性问题。
(二)犯罪是具有刑事 违法性的行为
行为虽然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社会的后果,但行为人主 观上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也不会产生刑事违法性的问题。
第四章
刑法学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四章
刑法学
一、犯罪概念的界定模式
(二)犯罪的实质概念
犯罪的实质概念,也称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是指不涉及犯 罪的法律特征而从犯罪现象的本质上给犯罪下定义,借此揭示 一种行为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内在原因。

2024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2024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的基本原则第二章contents •刑法基本原则概述•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关系与协调•总结与展望目录01刑法基本原则概述刑法基本原则定义与特点定义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在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循的准则。

特点刑法基本原则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准则性的特点。

刑法基本原则重要性指导刑事立法刑法基本原则是制定和修改刑法的重要指导,确保刑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进步性。

制约刑事司法刑法基本原则对刑事司法活动具有制约作用,保障司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统一性。

保障人权刑法基本原则强调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有利于保障人权,防止刑罚权的滥用。

刑法基本原则体系构成罪刑法定原则01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02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03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02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概念及历史发展概念罪刑法定原则是指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事先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条文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历史发展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和心理强制说。

但其四字术语的近代起源,却来自1215年英国大宪章和1628年英国权利请愿书中限制王权的部分,天然地限制于刑事领域,后来随着宪政的展开、司法权的独立、心理学的发展而被传播。

法律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绝对不定期刑罪刑法定原则内容解析定罪量刑必须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为准,对于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即使危害性再大,也不得通过类推解释定罪处罚。

只能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原则上不能适用事后制定的法律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3章 刑法的效力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3章 刑法的效力
第三章
刑法学
三、刑法的溯及力
(二)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的溯及力的规定
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表现为 以下四种情形: 1. 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新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适用行为 时的法律,不能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 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新的法律也认为是犯罪,并且在追诉 期内的,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但是新的法律对该行为规定的法定刑 与旧的法律对该行为规定的法定刑相比较轻时,适用新的法律的规 定。
第三章
刑法学
二、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
(二)关于“法律有特别规定”
1. 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 解决。 2.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 特殊情况。 3. 民族自治地方的特别规定。 4. 特别刑法的特别规定。在我国,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都属于 特别刑法。特别刑法有特别规定时,按照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 的原则,适用特别法的规定。
第三章
刑法学
六、管辖冲突问题
(二)法律上的管辖冲突
当某一犯罪既为我国刑法所规定,可以适用《刑法》第 6—8条分别规定的属地原则、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又为国际 条约所规定,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第9条规定的普遍管辖原 则时,属地原则等与普遍管辖原则就有可能发生冲突,如发生 在我国领空的劫持航空器的犯罪。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刑法学
(上册·总论) (第二版)
《刑法学》编写组
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
目录
第一节
01 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
02 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学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刑法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 四、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五、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 六、管辖冲突问题

刑法学上册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上册总论知识点总结

刑法学上册总论知识点总结一、刑法的概念1. 刑法的概念和含义刑法是一种国家制定的法律规范,用于规范犯罪行为和对犯罪行为的刑罚进行规定。

刑法的任务是保护国家的政权、社会的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2. 刑法的特点和地位刑法具有强制性、独立性、专属性等特点,是国家主权的体现,是国家政权的法律保障,是国家管理社会秩序的一种手段。

二、刑法的任务和原则1. 刑法的任务刑法的任务是保护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预防犯罪,惩罚犯罪,改造犯罪,保护社会安全。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法无规定不罚原则、刑法适用原则等。

三、刑罚的理论基础1. 刑罚的概念刑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进行的强制性的惩处,是对犯罪行为进行的法律处罚。

2. 刑罚的作用和效果刑罚的作用和效果包括惩罚作用、预防作用、教育改造作用等。

3. 刑罚种类和改革刑罚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刑罚改革的方向是以改造为核心,兼顾惩罚和预防。

四、犯罪的构成要件1. 犯罪构成的基本标准犯罪构成的基本标准是客观方面的行为、结果和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

2. 犯罪构成的主要要素犯罪构成的主要要素包括客体、客观要件、主观要件、刑事责任能力要件等。

3. 犯罪的形式、主体和客体犯罪的形式包括普通犯罪和特殊犯罪,犯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犯罪的客体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公共利益等。

五、刑法责任1.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被告人在犯罪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在被告人完全或部分丧失刑事责任能力时,应当依法进行鉴定和处理。

2. 刑法适用刑法适用包括适用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方面的适用和刑事责任能力方面的适用。

六、刑法的思想理论1. 刑法的思想基础刑法的思想基础包括自由主义思想、功利主义思想、人本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等。

2. 刑法的理论体系刑法的理论体系包括刑法的功能理论、基础理论和规范理论等。

七、刑法的国际化1. 刑法的国际化刑法的国际化表现为国际刑法的发展和国际刑事司法协作的加强等。

刑法学(第一章)

刑法学(第一章)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 律”“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般原则,因此适用刑法人人平等,也 是自然的,是不言而喻的。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规定及其基本含义
《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 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 权。”这就是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刑法》 第五条 规定: “刑罚 的轻重, 应当与 犯罪分 子所犯 罪行和 承担的 刑事责 任相适 应。”
(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规定及其基本含义
01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
刑罚的轻重与所犯罪行相适应,体现的是报应观 念,要求刑罚的轻重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 也就是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02 刑罚的轻重与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任务和体系

刑法的概念

刑法的任务

刑法的体系

刑法的概念
从实质上定义犯罪
结合犯罪的形式 和实质定义犯罪
02 刑法是规定犯
罪及其法律后 果(主要是刑 罚)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03
01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
01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
从形式上定义犯罪,是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涉及法律
(五)款
和分则两编,个 06 别还有附则。 04
条下是款。有些条文内容单一,
只有一段,因而不必在条下设
05
款。有些条文内容繁多,且存
在若干层次,则需在条下设款。
(二)章
编下是章,总则共五章,分别为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 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 用,以及其他规定。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1章 共同犯罪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11章  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刑法学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六)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1.二人共同实施危害行为,但一人是故意,一人是过失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故意犯罪行为与无罪过行为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3.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实施某种故意犯罪,但主观上缺乏联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4.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没有重合内容的不同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 5.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与其窝藏等行为指向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
第十一章
刑法学
三、共同犯罪的认定
(四)片面共犯
片面共犯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针对同一犯罪对象实施犯罪行为,但只有一方存在共同 犯罪故意,另一方则无此犯意的情形。 片面共犯是客观存在的,但承认片面共犯这种共同犯罪类型,不能解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 比较可行的解决方法是在刑法当中直接对片面共犯作出专门规定。
(1)新旧刑法对胁从犯的规定有所不同 (2)胁从犯与紧急避险的界限 (3)胁从犯可能转化为从犯或主犯
第十一章
刑法学
四、教唆犯及其刑事责任
教唆犯就是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成立教唆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客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 2.主观上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对教唆犯应按如下原则处罚: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一章
刑法学
二、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 2.两个以上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3.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

2006级法学专业刑法学(上)试题A 及参考答案

2006级法学专业刑法学(上)试题A 及参考答案

2006级刑法学(上)试卷参考答案及说明作者:本站来源:本站原创时间:2007-2-28 【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2006级法学专业刑法学(上)试题A及参考答案(红色字为答案,蓝色字为说明)▲一、法条填空:请将正确答案填写在空格中(每空1分,共10分)·法律(1)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犯罪的(2)或者(3)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4)解决。

·过失犯罪,(5)的才负刑事责任。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6)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7)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8)处罚。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9)。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10)的刑期。

法条填空答案: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填写,错字、漏字、多字均不得分(1)明文,(2)行为,(3)结果,(4)外交途径,(5)法律有规定,(6)精神正常,(7)全部罪行,(8)从重,(9)同工同酬,(10)执行完毕。

▲二、判断题,请在题前括号中打上“√”或者“×”,(每题1分,共15分)( √)1、狭义刑法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应当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 √)3、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国家就不能将之作为犯罪而加以惩罚。

(考点: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

《刑法学》(上册·刑法总论)教案(中央开放专科)前言刑法学是法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属于必修课,分两个学期开设。

全书可分为刑法学一般理论、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和刑罚论四部分。

刑法学一般理论包括:绪论、第一章刑法概述、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犯罪论包括:第四章犯罪概念、第五章犯罪构成、第六章犯罪客体、第七章犯罪客观方面、第八章犯罪主体、第九章犯罪主观方面、第十章排除犯罪性的行为、第十一章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十二章共同犯罪、第十三章罪数。

犯罪论部分是全书的重点。

刑法学的核心问题及刑法学学科中的一切问题,都同犯罪问题有关。

刑事责任论:第十四章刑事责任。

刑罚论包括:第十五章刑罚概说、第十六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十七章刑罚裁量、第十八章刑罚裁量制度、第十九章刑罚执行制度、第二十章刑罚消灭制度。

学习方法:自学为主,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着重把握各章的重点内容,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必须结合上册·刑法总论的一般理论和下册·刑法各论的具体罪刑知识,才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平时应多做练习,通过做大量的练习,才能把握这门课程的重点。

期末考试:由中央电大命题,考试涵盖面很广,各章都有可能出题。

根据2002年7月的试题,考试题型包括:填空题(占20%,每空1分,大约10道题)、不定项选择题(占20%,每题2分,10道题)、名词解释(占20%,每个4分,5个名词)、简答题(占24%,每题8分,3道题)、案例分析题(占16%,1道题)。

面授内容:提示重点,讲解难点,分析案例。

目的是帮助大家掌握重点,理解难点,通过考试。

(期末总复习会给大家编复习资料)绪论一、什么是刑法学(教材2页)二、什么是刑法(教材2页)刑事实体法(教材2页):也称实体刑法,是程序刑法的对称。

从实体上规定国家刑罚权的内容及其实施的法律,即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也可以称为本来意义上的刑法。

广义刑法的所有内容均属实体刑法,它以刑法典为中心,包括单行刑事法规及附属刑法,都是对国家刑罚权的实体宣告。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0绪论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0绪论
绪论
刑法学
二、西方刑法学发展简史
(一)古代西方的刑法思想
◎ 古希腊、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西方法律制度的直接渊源。 ◎ 亚里士多德:
(1)犯罪的根源在于“人类的罪恶本性”; (2)犯罪的原因,包括贫穷、放纵情欲及追求权势等 (3)刑罚的性质是以恶制恶,而惩恶的目的在于消除恶性。
绪论
刑法学
二、西方刑法学发展简史绪论刑源自学一、刑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
(一)刑法学的概念
(1)广义刑法学 ★ 又称刑事法学。研究范围十分广泛,涉及与犯罪及其治理相 关的所有问题,包括实体刑法规范、刑事诉讼程序、刑罚执行、 犯罪原因与对策等。 (2)狭义刑法学 ★ 又称规范刑法学或解释刑法学,专以一国现行实体刑法规范 为研究对象。
绪论
绪论
刑法学
三、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指引下新中国刑法学的演进
(一)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
新中国刑法学的根本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 后来经毛泽东、邓小平等进一步发展,通过学习借鉴苏联 刑法学,并结合中国实际,马克思主义刑法思想在社会主义中 国亦形成了自身的特色。
绪论
刑法学
刑法学
四、刑法学与相近学科的关系
(五)刑法学与 刑事政策学
★ 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 ★ 刑法是刑事政策的定型化 ★ 刑事政策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有利于提升刑法的立法质量、 优化刑法的运作机制,也有利于促进刑法学的繁荣、发展
绪论
刑法学
五、刑法学体系
本书分为总论与各论两册。
1. 总论
刑法学体系是指根 据一定的原理、原则 和内在逻辑建立的刑 法学知识理论框架。
绪论、刑法概说、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犯罪概念与 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 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事 责任、刑罚及其种类、刑罚制度。 2. 各论

刑法学(上)

刑法学(上)

abcda 要落后bcdabcda于对刑法条文的大幅修改、重大修改以及结构调整,b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c合法权益即法益,d法益保护机能和犯罪预防机能e刑罚权不当侵害的机能,具体包括保障一般公民的机能和保障犯罪人的机能abcda b c da b c dabcdabc 事后法dabcda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b政机关制定的法cd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abcdabcdabcda刑事管辖权b争抢座位,c是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d最低刑为a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b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c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d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a我国刑法b因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cd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a刑法一审判处投机倒把罪bc院认为,本案应从旧法即适用张某行为时刑法d2月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某上诉,e于5f年5g利于孙某本人,处刑较轻,法院遂依轻法认定孙某不构成累犯a b c da b c da b cda b c da b c dabcda构成要件要素bc要素d的构成要件要素abcda b c da b c da b c da b c da b c da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

b并迅速逃逸。

乙躺在血泊中。

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

c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

甲虽然d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

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abcda其发生性行为。

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b没有造成严重后果c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d果a死。

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b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

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c而死亡。

高教社2023马工程刑法学(上册总论)(第二版)教学课件第5章 犯罪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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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刑法学
三、直接客体
(二)直接客体 的立法形式
4.通过规定犯罪侵害的被害人特征表明犯罪客体。 例如,《刑法》第260 条规定的虐待罪,其罪状规定为“虐待家庭 成员,情节恶劣的”,条文中的“家庭成员”表明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平 等互助的家庭关系。
第五章
刑法学
三、直接客体
(二)直接客体 的立法形式
5.通过规定犯罪行为的方法表明犯罪客体。 例如,《刑法》第121条规定的劫持航空器罪,条文规定“以暴力 、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持航空器的”,犯罪方法“暴力、胁迫”等,结合 犯罪对象“航空器”,就清楚地表明该种犯罪的客体是航空器的飞行安 全。
第五章
刑法学
三、直接客体
(一)直接客体 的概念及分类
1.简单客体与复杂客体 简单客体,也叫单一客体,是指某种犯罪行为仅仅侵犯一种具体的 社会关系,即只有一个直接客体。 复杂客体,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具体的社 会关系,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直接客体。对于复杂客体,通常要区分 主要客体和次要客体。
第五章
刑法学
思考题
1. 如何理解犯罪客体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和作用? 2. 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关系是什么? 3. 我国刑法分则的罪名是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分类的?
第五章
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根据犯罪行为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具 有的相同或相近的性质确定的。
第五章
刑法学
三、直接客体
(一)直接客体 的概念及分类
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特定犯罪直接侵犯的客体,亦 即某一特定犯罪直接侵害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犯罪的直接客体揭示了具体犯罪所侵害社会关系的性质以 及该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的直接客体是研究犯罪客 体的重点,也是司法实践中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 。按照不同的标准,还可以对直接客体作进一步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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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上)
一、 刑法学的学习方法
• (一)阅读和浏览,了解信息
• 1、教材及参考书: • (1)教材,(参阅同类教材) • 主编: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陈兴 良、张明楷、陈明华、齐文远、黄京平、 陈立……
(2)参考书
• ①陈兴良:《刑法理念导读》,法律出版 社.2003-8 • ②陈兴良:《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 版社,2003.
• (4)刑法中国 • /default.asp • (5)中国刑辩网 /template/index.jsp • (6)法律教育网——刑事专题 • /web/21605/ • (7)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 /zxcy.php • (8)北京大学刑法学课程 • /xfx/ • (9)南京大学刑法学课程 • /JingPin/xfx/kclx.htm
• ③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源自法律出版社, 2003-1.(推荐)
• ④[日]西原春夫,顾肖荣等译:《刑法的根 基与哲学》,法律出版社,2004-1.
• ⑤[意]贝卡利亚,黄风译:《论犯罪 与刑罚》,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推荐) • ⑥陈忠林:《刑法散得集》,法律出版 社,2003-9. • ⑦邱兴隆:《刑罚的哲理与法理》,法 律出版社,2003-9. • ⑧胡云腾:《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 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4.
三、刑法的功能 (刑法的机能,刑法的价值目 标)
• » (一)规范功能
• » (二)保护功能 • 社会保护,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基本人 权 • » (三)保障功能(人权保障) • 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到刑法追究 • 保障犯罪的人不受到法外制裁 • 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是否 可能?“好人”与“坏人”的用语是否合适??
2、1979-1997第二阶段
• 1979年刑法较为粗放,很快显滞 后性,期间制定了严打决定和若 干单行刑事法规。 • 1997年八届人大常委会,以24部 单行刑法为依据,通过了1997年 刑法(新刑法)。
3、1997至今,第三阶段
• 1997 年 10 月 1 日,新刑法生效, 此后至今出台了六个修正案,增 设了罪名。 • 七个(?)刑法的立法解释 • 大量的司法解释
二、本学期学习内容
• 刑法学总论,包括刑法学绪论、犯 罪总论、刑罚总论,研究对象是刑 法学总则。 • 课时54 • 学习方式包括课堂学习、读书笔记、 作业、课堂讨论 • 期末考试
第一章 刑法概说(刑法学绪 论)
• 第一节 • 第二节 • 第三节 刑法学基础知识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效力范围
第一节 刑法学基础知识
• • • • • • • • • •
(10)刑事审判网 / (11)刑事检察网 / (12)中国判例网——刑事判例 /newEbiz1/EbizPort alFG/portal/html/InfoMultiPage.html (13)老行者之家 / (14)今日说法(在线观看) /program/lawtoday/03/ind ex.shtml
» 二.我国刑法的发展历程
• 1、 1949年至1979年6月为第一个阶
段。在此阶段的初期,没有刑法典, 判案主要依靠政策,很多单位都可 以发布自己的政策指示。 • 直到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审判实 践中的罪名与量刑作了总结,归纳 出92种常见多发的罪名。
• 从1954年10月起,刑法典的制定提 上了日程,直至1963年,共诞生33 篇草稿,但由于反右运动和三年自 然灾害的严重干扰,直到1979年, 才在33篇草稿的基础上,形成了刑 法典。
上述书目本学期至少选读一本, 写一篇2000字左右的读书笔记。
• • • • • • • • •
2、阅读学术论文 《刑事法杂志》或其他杂志刊载文章 福州大学图书馆——中国期刊网 网络资源 3、阅读刑事法规 (1)刑法典 (2)刑法修正案 (3)刑法立法解释 (4)刑法司法解释
4、利用网络资源
• 刑法相关网站访问浏览(学术论文、法律法规、 刑事案例) • (1)中国刑事法律网(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 学研究中心) • / • (2)京师刑事法律网(北京师大……) • /criminal/default .asp • (3)法律思想网——刑法学 • /more.asp?classid=6
• 一、基本概念 • 二、我国刑法的发展历程 • 三、刑法的功能(机能、价值目标) • 四、刑法学的体系 • 五、刑法的解释
» 一.基本概念
•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 与统治秩序,根据自己的意志,以国家 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及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定罪量刑) • 刑法学: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部门, 它是以刑法为对象,研究刑法所规定的 犯罪、刑事责任、刑罚以及其相互关系 的学科。
• ……………………
• (二)理解(基本理论,熟悉基本知识, 知识之学——智慧之学——精神之学) • (三)观察(现实,法律的运用状况) • (四)思考(What? Why? Aim? How? • 批判和探究:刑事立法是否合理适当? 刑事司法是否合法、公平、正当?)
• (五)讨论(介绍、评述、争论:法条 解读、理论问题、争议案件) • (六)分析(行为的定性?罪与非罪? 此罪彼罪?故意过失?未遂中止?主犯 从犯?一罪数罪?如何量刑?……) • (七)写作(课堂笔记,读书笔记,案 件评析,发言稿,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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