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守则.doc
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范文
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范文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 条为规范担保机构贷后管理行为,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境内设立并经营的担保机构。
第 3 条担保机构贷后管理,是指担保机构在担任借款人贷款担保责任后,对贷后管理程序、方法和经营机构等要求的一项行为。
第 4 条担保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和维护客观、公正的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
第 5 条担保机构应当依法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合同,并明确规定借款人的还款义务。
第二章贷后情况披露第 6 条担保机构应当及时向借款人提供完整的贷后情况披露文件,包括贷款余额、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第 7 条担保机构应当定期向监管机关和借款人披露机构在贷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风险和困难。
第三章贷后审查第 8 条担保机构应当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贷后审查,包括检查还款来源、借款人的经济状况等。
第 9 条担保机构应当核查借款人提供的还款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禁虚假申报。
第四章违约处理第 10 条借款人如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机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加强督导、提示催款等,促使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
第 11 条如借款人无力还款,担保机构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动产查封、房屋拍卖等。
第五章账务管理第 12 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后账务管理制度,包括明确还款情况登记、贷款余额统计等。
第 13 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控制体系,确保贷后款项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客户服务第 14 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包括设立客户服务中心、24小时热线等。
第 15 条客户服务人员应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借款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七章违规处罚第 16 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担保机构,监管机关将依法处以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 17 条如担保机构造成借款人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 18 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
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担保机构贷后管理,规范担保业务运作,保护借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担保机构的贷后管理工作,包括借款人的还款监督、风险预警、催收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贷后部门,明确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规范和指导贷后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担保机构应当加强对借款人的还款监督,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还款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对。
第六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还款信息库,及时记录和更新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确保还款记录真实可靠。
第七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借款人信用评估体系,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确定相应的贷后管理措施。
第八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借款合同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借款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权益不受侵犯。
第九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逾期账款管理制度,规定逾期款项的处理程序和措施,保护投资人权益。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科学分析和判断。
第十一条担保机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报告借款人的违约情况,确保相关信息的及时有效传达。
第十二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风险分析和处理程序,对发生的风险事件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担保机构应当对风险事件的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和汇总,及时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改进管理制度。
第四章催收管理第十四条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催收管理制度,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程序,确保催收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担保机构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催收工作,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法律诉讼等,确保催收效果的最大化。
第十六条担保机构应当加强对逾期借款人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促使其尽快还款。
第十七条担保机构应当依法催收,维护借款合同的合法权益,保护投资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范文
担保机构贷后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为规范担保机构的贷后管理行为,保障借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竞争力,本制度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注册并经营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
三、贷后管理职责1.担保机构应建立健全贷后管理部门,明确贷后管理的主要职责和任务;2.贷后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担保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予以化解;3.贷后管理部门应及时跟进借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掌握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并定期向投资人和借款人报告;4.贷后管理部门应与借款人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5.贷后管理部门应对还款情况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催收逾期款项,防止资金回收风险;6.贷后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涉诉项目的管理,与法律部门密切合作,保障贷款合同的有效执行。
四、信息披露1.担保机构应及时向投资人披露担保项目的基本情况、风险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信息;2.担保机构应定期向投资人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五、风险防控1.担保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制度,对担保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明确风险点;2.担保机构应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信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3.担保机构应建立风险管理团队,及时跟进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制定风险处理方案;4.担保机构应加强与银行、保险、律师等相关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相关的风险信息,完善风险防控措施;5.担保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六、投资人保护1.担保机构应向投资人推荐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担保项目,并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3.担保机构应定期向投资人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4.担保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资人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
七、借款人保护1.担保机构应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信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2.担保机构应加强与借款人的沟通,及时解决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3.担保机构应定期向借款人报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情况;4.担保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并及时采取措施化解。
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制度
云南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担保风险优化资产质量,加强本公司担保风险管理,实现担保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表外或有资产负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遵循经济、金融、银行信用规律,界定担保风险因素,定性与定量相结台,强化风险意识,控制风险,促进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有效的担保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条担保风险管理是以预防为主的,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的、全面的风险识别和估价、评价、决策、控制和处置的风险管理,既包括来自外部交易的风险管理,也包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管理。
第二章担保风险因数第四条担保风险因素是指担保业务运作过程而言,主要是反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和抵押、质押)、企业状况(如期偿还能力和偿债意愿)、担保本身所处状况(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风险类型和银行信用方式因素五大类。
第五条担保风险类别(型)。
担保风险类别的分类方法和标准较多,为方便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对接和有效管理,本办法采用国际金融体系普遍采用的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原则》的分类,将担保风险划分为:1.信用风险。
担保交易对象可能无法履约而导致担保公司发生代偿损失的风险。
2.国家转移风险。
担保交易对象所在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的风险以及交易对象的债务不是以本币计值时,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都可能无法得到外币的风险。
3.市场风险。
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公司的表内表外资产、负债价值变化使公司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4.利率风险。
在利率出现不利变化时担保费率也同向变化面临的风险,不仅影响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影响表内资产、负债及表外或有资产、负债、金融工具的经挤价值。
5.流动性风险。
是指在或有负债转变为表内实际负债时,代偿集中发生或累积代偿额度过高,使担保公司资产流动性不足,不能及时代偿债务而出现“挤兑性”代偿风险。
投资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资公司贷后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所有贷后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发放、贷后检查、逾期催收、风险预警等环节。
第三条贷后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2. 依法合规、责任明确原则;3. 实事求是、灵活高效原则。
第二章贷后检查第四条贷后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由贷后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定期检查:1. 定期检查周期为每季度一次,由贷后管理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2. 定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贷款用途等。
第六条不定期检查:1. 根据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等,贷后管理部可随时进行不定期检查;2. 不定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时,贷后管理部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逾期催收第七条对逾期贷款,贷后管理部应立即启动催收程序,采取以下措施:1. 联系借款人,了解逾期原因,督促其尽快偿还;2. 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方式进行催收;3. 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讨欠款。
第八条对逾期贷款,贷后管理部应定期汇总催收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第四章风险预警第九条贷后管理部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情况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第十条风险预警措施:1. 对潜在风险借款人,贷后管理部应提出风险预警报告,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2. 对风险较高的借款人,贷后管理部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五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一条贷后管理部负责贷后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贷后管理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对贷后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对贷后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贷后管理部应定期对贷后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价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规定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X X X X X X X X担保公司保后管理办法一、保后检查管理(一)保后检查1、人员保后检查人员——由业务直接负责人担任。
2、职责对客户进行保后检查,收集客户及反担保人的各种经营管理信息,分析其经营、资产结构、资产质量变化及反担保人担保能力的变化,抵(质)押物的完整性与变现能力的变化情况,形成检查报告,保后检查人员对检查报告负责。
3、形式按照风险划分指定工作计划:一类:安全类,六个月做一次调查;二类:相对安全类,三个月做一次调查;三类:风险类,一个月做一次调查;四类:重点关注类,不定时进行调查,每次调查完出具书面建议或提示;4、流程担保出具后,检查人员应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专项和常规相并重的方式,主要内容有:(1)定期检查①日常库存量检查:从担保出具之日起,每日对客户的实际库存量进行核查其是否符合担保的最低库存量要求;对提供货物抵(质)押反担保的,核实委托监管单位(如合作的专业市场、仓储库)是否按本公司的要求对客户的存货进行监管和最低库存量的控制,抵(质)押货物的置换,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
②融资用途检查:在担保出具后的10日内,对客户的融资(包括向相关银行的借款,承兑,经济合同的履行)的资金流向、用途,合同的履行是否符合原合同约定,有无挪用等情况进行专项跟踪检查。
③到期还款能力检查:在客户融资到期前一个月(其中承兑到期前十五天)对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④常规(间隔期)检查:对客户及反担保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按一定的间隔期限(依照风险等级划分)进行跟踪检查,主要内容有:A、生产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及原材料、产成品市场变化情况,主要业务伙伴关系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有无涉及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环保检查等事项。
B、企业管理情况:了解企业主要股东、实际经营者、内部组织结构、管理体制,管理人员,管理水平、经营策略及经营方式有无变化,企业实际经营者及主要管理人员与融资银行和本公司合作态度有无变化,偿还债务的意愿有无变化。
贷后管理制度担保类
贷后管理制度担保类贷后管理制度是指金融机构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监控和风险控制的一系列制度。
在担保类贷款中,由于信用担保的特殊性,贷款风险更大,因此贷后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下面将对贷后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操作进行详细介绍。
一、贷后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降低担保风险:担保类贷款一般依赖于抵押物的价值来减少风险。
通过贷后管理制度的落实,金融机构可以及时发现抵押物价值下降的风险,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2.提高担保品价值:贷后管理制度可以帮助金融机构监督和指导借款人正确使用抵押物,及时报告抵押物状况的变化,保持抵押物的良好状态,提高其价值。
3.有效监控借款人还款情况:贷后管理制度可以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还款情况,通过对逾期、拖欠等风险的预警,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4.维护金融机构声誉:贷后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金融机构业务的规范和透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金融机构的品牌形象和公信力。
二、贷后管理制度的内容1.贷后调查:包括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资金流向、还款能力等进行调查,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2.抵押物管理:包括对抵押物的评估、监测和保护,确保其价值不受损害。
3.还款管理:包括对借款人还款计划的监督和管理,及时进行逾期和拖欠的催收和处理。
4.风险预警: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
5.贷后审查:定期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审查,确保贷款合规和风险可控。
6.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档案,记录贷款发放和管理情况,为监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三、贷后管理制度的操作1.定期检查:金融机构应定期对贷款进行检查,包括抵押物的实地检查、借款人的信用查询等,以确保贷款符合管理要求。
3.风险控制:对于出现风险的贷款,金融机构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包括调整还款计划、要求增加担保等。
4.数据分析:建立贷后管理信息系统,对贷款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和风险信号,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5.风险报告:及时向管理层和监管部门报告贷后管理情况和风险状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和及时性。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贷后工作质量,规范并加强借款业务的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相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借款业务发生后直到借款本息收回或受信结束的全过程管理行为的总和。
第三条贷后管理相关人员应严格落实贷后管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及风险控制管理岗是贷后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并根据借款业务贷后管理操作形成记录。
第四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的原则。
对因贷后管理不力而导致借款风险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保证贷后管理效果、有效提高资产质量,对于在贷后管理的相关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的,适用尽职免责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在贷后管理的过程中执行贷后管理的角色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风险控制岗、风控部负责人等。
(一)项目经理是贷后管理的主要执行者,负责对各自在管项目进行贷后检查、贷后调查报告的撰写、逾期催收等;(二)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本部门在贷项目贷后管理进行指导、监督;(三)风险控制岗负责对贷后管理相关报告进行审查,并不定期参与贷后检查,及时发现风险;对在贷项目贷后管理实施过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贷后管理制度的起草、贷后管理的监督、逾期催收方案的制定与执行等;(四)风控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贷后管理的结果控制;第三章贷后管理第一条贷后管理是指定期对企业、保证人、抵质押品等,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方式进行跟踪和检查,了解和掌握企业动态,收集反映客户动态变化的相关资料,分析评价企业还款能力,并对发现的潜在风险进行预警报告,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工作过程。
(一)贷后检查包括:资金用途检查、日常性检查、问题贷款检查。
(二)检查方式:资金用途检查应采用非现场监测方式,必要时应采用实地检查方式;日常性检查应采用实地检查与非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问题贷款检查采用实地检查方式。
第二条资金用途检查(一)检查时间:资金支付完毕后的 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按交易合同约定贷款用于支付预付款,或明确约定发货及开票时间的,应在合同约定的发货或开票时实施检查。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融资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
融资担保项目保后管理制度第一条融资担保项目后期管理,是指承贷银行向企业发放至担保始终的过程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项目在保余额表的制定和更新、定期保后检查、展期项目、逾期项目和撤保项目的处理。
第二条担保项目在保余额表的制定和更新由风险管理部综合文员负责,在保余额表注意及时更新。
第三条担保项目的定期保后检查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安排,风险经理配合项目负责人进行保后检查。
第四条保后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
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在保企业的日常检查至少每个季度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要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
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及时登记《保后检查登记表》,通过收集企业及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燕结合现场查看情况,撰写保后检查报告,及时报送至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报总经理及公司决策层查看。
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及时交风险管理部综合文员归档。
第五条保后检查内容应针对不同阶段的在保客户,检查重点有所区别。
对于新发生借款的客户,重点在于资金使用方面;针对借款即将到期客户,重点在于借款人资金的归集情况和还款来源的安排。
一般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检查人员发现企业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风险管理部口头报告。
风险管理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呈报总经理。
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风险管理部部门经理应当日上报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第七条对所有在保客户,到期前2个月,由风险管理部填制《还款提示函》和《到期客户还款处理意见函》。
《还款提示函》送至在保企业,《到期客户还款处理意见函》发放至经办业务部,由经办项目负责人及部门经理写出企业的还款前景预测和相应应对方式,提交风险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对于逾期客户展期担保,首先由风险管理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报总经理审批,处理意见包括:8.1设计更为全面的反担保措施;8.2等该在保客户结零后,全面退出担保。
贷后管理制度担保类
贷后管理制度担保类一、制度背景贷后管理作为企业职能部门的一项紧要工作,重要职责是对担保类贷款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确保贷款还款风险的有效掌控,保障企业和资金供应方的利益,提高资产质量和回收率。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贷后管理工作流程,确保贷后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
二、管理标准2.1 贷后信息登记1.担保贷款发放后,贷后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登记相关贷后信息,包含借款人基本信息、贷款合同信息、担保措施、还款计划等内容。
2.贷后信息登记应当准确、完整,并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确保信息的易查找和管理。
2.2 贷后审查1.贷后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贷款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贷后审查,核实贷款资金流向、担保物的情形以及借款人的还款情况等。
2.贷后审查应当科学、全面,并对审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2.3 资产管理1.贷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监管和管理借款人的担保物。
2.资产管理包含对担保物的保管、评估和处理等,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担保物的安全和价值最大化。
2.4 还款催收1.贷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严格的还款催收制度,对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进行催收。
2.还款催收应当依法进行,采取合法、合理的催收手段,并确保催收记录的真实、准确。
2.5 风险预警1.贷后管理部门应当对可能存在风险的贷款项目进行风险预警,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2.风险预警应当及时、准确,包含对贷款项目的资金、市场、运营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猜测。
三、考核标准3.1 贷后信息登记考核1.考核指标包含贷后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分类管理的规范性。
2.考核方法为抽查和对比核实,实在由贷后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共同实施。
3.2 贷后审查考核1.考核指标包含贷后审查的频次、核查的内容和记录的规范性。
2.考核方法为抽查、模拟案例和绩效评估。
3.3 资产管理考核1.考核指标包含资产管理制度的完满性、资产保管的安全性和担保物处理的效率。
2.考核方法为抽查、检查和绩效评估。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开始选择投资担保公司,从而获取更高的收益。
而对于担保公司而言,如何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合理运作,成为了担保公司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
借款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违约,导致投资人的资金受到损失。
因此,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保障投资人的权益、提高担保公司的信誉度至关重要。
本篇文章旨在探讨担保公司贷后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
二、贷后管理的意义1. 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贷后管理是指在借款人签订合同并获得贷款后,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分析和协调的一系列工作。
在实际运营中,担保公司需要对借款项目进行积极跟踪,防止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出现问题,从而保障投资人的资金安全。
2. 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担保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有利于确保公司的运营稳定,保障公司的发展。
一旦借款人出现还款问题,担保公司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减小不良贷款的风险。
保持公司稳定运营,将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人选择投资此公司,从而为公司发展积累更多的资本。
3. 增强公司的信誉度担保公司的贷后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不良贷款的风险,从而增强公司的信誉度。
若公司的借款人没有及时归还贷款,担保公司将对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通过法律手段催收款项。
担保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强化投资人对其的信任度和信誉度。
三、贷后管理的主要内容1. 贷后监控与跟踪担保公司需要定期对借款项目进行监控和跟踪,包括对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及还款情况进行分析。
2. 风险控制与防范担保公司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去控制风险,防范不良贷款的风险扩大。
如果借款人违约,担保公司需要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减少公司损失。
3. 催收与处理担保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催收制度,出现逾期现象时,可以根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及时催收逾期款项。
如果借款人无法及时归还,担保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包括起诉、强制执行等方式追回不良贷款。
公司担保管理守则.doc
公司担保管理制度1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担保的事前控制第三章担保的风险管理第四章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第五章责任和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外派董事在表决前,需取得公司董事会的授权。
但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为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对外提供担保(如因正常的所开发房地产项目销售发生的为购房者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为正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对外提供的担保除外(如因正常的所开发房地产项目销售发生的为购房者取得银行按揭贷款所提供的阶段性担保等)。
第四条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担保为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五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七条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于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前报股份公司核准,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贷后管理办法
贷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贷业务的保后管理,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实行保后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立严格的保后管理责任制,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定期回访制度。
业务办理后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偿债能力、担保情况等进行定期回访检查,回访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贷款期限小于三个月的,至少检查一次。
首次合作客户,放款后一月内必须进行第一次回访。
第三条定期回访的主要内容:1、企业经营、结算是否正常;2、资产及负债总量、结构变化是否正常;3、抵(质)押物保管和价值、权属是否发生变化;4、企业股东构成、公司章程是否发生变化,主要管理人员是否相对稳定;5、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更新,年审是否通过;6、企业与我公司的合作态度上是否发生变化;7、企业是否按规定支付贷款利息;8、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上述检查的结果要按规定做好回访记录。
第四条定期回访时,客户需要提供的材料:1、近三个月银行对账单(公司及个人);2、近三个月真实财务报表及完税凭证;3、近三个月销售单据;4、近三个月上下游客户签订合同;5、近三个月水、电表单(生产型企业)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每半年需要提供一次,加盖年检章);7、加盖工商局查询章的公司章程(每半年提供一次);8、企业和个人资产变化清单。
第五条建立特殊检查制度。
融资业务部可根据以下情况随时进行特殊事项检查:1、公司领导批示进行检查的;2、对经媒体报道,可能存在较大问题,需进行专项检查的;3、对举报经初步核实,确需进行现场检查的;4、其他需进行现场检查的事项。
通过特殊事项检查,检查人要形成书面的专题检查报告。
对检查中存在的影响我公司债权安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风险。
对检查中存在的不合法合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实施处罚。
对处理措施落实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材料归档保管工作。
第六条建立风险预警制度。
贷后管理制度担保类
贷后管理制度担保类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贷后管理工作中担保类业务的操作流程,确保企业能够有效管理担保类贷款,降低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涉及担保类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
三、工作职责1. 贷后管理部门•负责订立担保类贷后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负责审核担保类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跟踪监督担保类贷款的还款情况,并及时采取必需措施应对逾期、拖欠等风险;•负责订立和完善担保类贷款的风险掌控措施,包含信用审查、担保人审查等;•负责定期向企业管理层汇报担保类贷款的风险情形。
2. 业务部门•负责申请担保类贷款的业务审批工作,包含风险评估、贷款额度确实定等;•跟进担保类贷款的发放进度,并及时向贷后管理部门报告。
四、贷后管理流程1. 担保类贷款的审批流程1.业务部门收集客户资料,包含贷款申请表、身份证明、财务报表等;2.业务部门进行初步风险评估,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3.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给贷后管理部门审核;4.贷后管理部门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并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决议是否批准贷款;5.若贷款批准,业务部门进行正式的贷款审批,并签订贷款合同;6.贷后管理部门监督业务部门完成贷款发放程序。
2. 贷后管理流程1.担保类贷款发放后,贷后管理部门跟踪监督贷款的还款情况,并与客户保持联系;2.若发现客户存在逾期、拖欠等风险情况,贷后管理部门及时与客户沟通,促使其履行合同义务;3.若客户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贷后管理部门依照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包含催收、追偿等;4.贷后管理部门定期对担保类贷款的风险情形进行评估和报告,向企业管理层供应相关数据和建议。
五、风险掌控措施1. 信用审查贷后管理部门应对客户的信用情形进行审查,包含但不限于:•贷款人的信用报告;•贷款人的还款记录;•贷款人的资产情形;•贷款人的还款本领。
2. 担保人审查贷后管理部门应对担保人进行审查,包含但不限于:•担保人的资产情形;•担保人的还款本领;•担保人的信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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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制度1
**县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县企业投资担保中心贷后管理工作,保证信贷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贷后管理,包括贷款使用申报、贷后检查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由县担保中心担保的企业贷款
第二章贷款使用申报
第四条贷款企业应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基本帐户和贷款专户,由担保中心对贷款企业的贷款专户实行监管并兼章。
第五条县担保中心对贷款资金实际用途进行审查,严禁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企业使用贷款资金要进行申报。
第六条县担保中心设立贷款企业贷款资金使用台帐,对贷款企业的贷款资金使用逐笔登记。
第七条对有疑问的贷款支付,应要求借款人提供以往资金支付凭证存根联复印件、收款人的收款凭证或发票(如有)等。
第八条企业使用贷款时,应履行以下程序:
(一)企业按照贷款用途,在使用贷款前,应向县担保中心
提出贷款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表一)。
(二)企业在动用贷款资金时应向担保中心提供真实有效、与原件核对无误的购销合同及复印件、发票或能证明借款合同规定用途的资料,并由企业负责人在提供的凭证上签字、盖章,一式两份。
(三)担保中心监管人员根据企业提交的材料,按照借款合同资金用途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动用贷款资金。
第三章贷后监管
第九条县担保中心监管人员每月至少到借款企业进行一次检查,重点对抵(质)押物进行实地检查,并收集企业每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第十条县担保中心检查人员在贷后检查中力求早日发现风险隐患,对重大问题及时提出预警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一条检查内容:
(一)基本情况:主要检查客户主体资格是否仍然有效,包括:
1、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工商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年检合格;
2、贷款卡是否经人行年审通过,同时应检查贷款登记记录;
3、客户是否正常纳税;
4、客户的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及高层管理人员和股东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5、客户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6、客户的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
7、客户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
8、以上几点都应分析其变更或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其对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经营状况:通过了解客户所在行业和企业内部各类因素的变化对客户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客户经济效益和还款能力的变化状况和趋势。
1、国家对客户所在行业和主产品相关法律、政策得到调整及其所产生的影响。
2、客户所在行业的特点对客户的经营产生何种影响,该行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行业经济周期与国家、国际经济周期的关系以及行业的经济和技术环境等。
3、客户在行业中的地位,行业排名及占有率的变化。
4、客户生产用主要原材料的供应渠道的变化情况,及其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程度;产品市场价的变动及其经济效益的影响程度。
5、客户生产是否正常运行,机器设备是否满负荷运转。
6、客户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检查客户与主要供应商及销售商之间的供销合同及结算凭证,了解客户真正的生意伙伴及销售业绩。
7、客户的上下游企业集中程度和客户对他们的依赖程度。
8、客户生产的产品(服务)被其他产品(服务)替代的可
能性。
9、客户生产技术,产品开发状况。
10、其他经营状况。
第十二条检查程序:
(一)县担保中心采取现场检查制,由风险部负责,对贷款企业每一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收集企业每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二)查看企业销售、财务、税收等相关凭证,并作好记录。
(三)针对企业状况向企业负责人提出问题,并由企业负责人一一答辩。
(四)根据检查结果,填写贷后检查访谈记录(详见附件二),并作出对该企业经营、财务等情况的综合评价,写出企业信贷资金使用效果分析。
并给每位同志初步确定考核评价档次。
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第三,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写出专题文字报告。
对评议一般、较差的要进行诫勉谈话。
三、考评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成立由局长**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
办公室要加强对参评人员的监督,做好日常动态考核,广泛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增强评议的客观性,体现“群众说好才算好”的评议原则,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