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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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为了加强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规范职工遵章守纪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上通行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种汽车、吊车、摩托车、叉车、电瓶车、装载机、轮式或链条式专用机械等。

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等。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职责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和有关交通业务工作。

2.2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行车安全的法规、条例、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对企业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行车安全的监督检查。

2.3凡在厂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人员、骑车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其他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和遵守本规定。

3管理内容3.1证照管理3.1.1机动车准驾证申领程序3.1.1.1交验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3.1.1.2车辆单位签署意见,注明是专职驾驶员或是有车单位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需注明所驾驶车辆,号牌、类型。

3.1.1.3机动车辆准驾证规定的准驾车型应与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相一致。

3.2驾驶员管理3.2.1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3.2.2驾驶员应自觉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长期在外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出发前由本单位组织安全学习,有条件的,在执行任务所在地组织安全学习。

3.2.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行车路单及交通管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等。

3.2.4驾驶员要坚持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服从调度安排,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汇报出车情况。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厂区整体交通效率,制定本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公司总经理负责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交通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三、道路交通设施1. 厂区内应设置明确的道路标志、标线、指示牌等设施,便于员工及车辆的行车和停车。

2. 厂区内道路应保持畅通,防止道路堵塞。

对于有需要,可以设置交通导向牌和交通标志,方便员工找到目的地。

四、驾驶证管理1. 厂区内任何员工驾驶机动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悬挂驾驶证。

2. 对于未持有有效驾驶证的员工,不得允许其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驾驶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了解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五、交通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包括驾驶员培训和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

2. 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员工必须通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厂区。

3. 参加员工交通安全知识培训的员工需要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六、车辆出入管理1. 厂区内道路交通一般为单向通行,对于车辆出入厂区,需要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并领取通行证。

2. 驾驶员必须按照指定的规定和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3. 车辆进入厂区或者离开厂区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

七、停车管理1. 厂区内设有专门的停车区域,员工和访客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

2. 停车时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向和距离停放,不得随意倒车或者占用其他车辆的车位。

3. 停车场内应设置明确的停车标志和指示牌,方便员工找到停车位置。

八、安全监控1. 在厂区内设置相应的监控设备,进行道路交通的实时监测和记录。

厂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道路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厂区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厂区道路及厂区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道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区道路安全管理实行厂部统一领导,各部门、车间(科室)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二、道路设施管理第五条厂区道路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隔离设施等。

第六条厂区道路设施的设计、建设、维修、养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经厂部批准。

第七条厂区道路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由厂部负责,各部门、车间(科室)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厂区道路设施损坏、缺失的,应及时报告厂部,由厂部负责修复或更换。

三、车辆管理第九条厂区车辆分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分别行驶。

第十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按照厂部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行驶证、牌照。

第十一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安全技术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厂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行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二)按照规定的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放。

(三)不得在厂区道路、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地方随意停放。

(四)行驶时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变道、占用应急车道等。

四、行人管理第十四条厂区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第十五条厂区行人过马路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在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二)在未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观察交通情况,确保安全通过。

(三)不得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五、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十六条厂部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各部门、车间(科室)应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员工了解交通安全知识。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区内道路交通的安全、顺畅,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包括行车、停车、交通信号、交通设施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强化意识,全员参与,注重预防,防范为主。

第五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采取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针对厂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七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由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道路交通组织第八条厂区内的道路应根据实际需要,划定行车道、人行道、车辆停靠区等。

第九条厂区道路行车道应保持干燥、洁净、平整,并设有标志标线,确保驾驶人员能够清晰辨认。

第十条厂区道路将行车道和人行道分开,通过设立栏杆、标识等方式进行划分。

第十一条厂区道路设有人行横道时,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提醒驾驶人员注意行人过街。

第十二条厂区内应设置适当数量的交通标志、标线,清晰明确,方便驾驶人员参考。

第十三条厂区道路应设置车辆停靠区,合理规划停车位,保证车辆停放有序。

第十四条厂区道路交通组织的具体事项由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配合厂区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实施。

第三章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第十五条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指挥,遵循安全行车原则。

第十六条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驾驶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应保持车辆良好的行驶状态,及时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驾驶人员在开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功能正常。

第十九条驾驶人员在行车时应保持安全距离,注意交通信号,提前减速、换档、停车。

第二十条驾驶人员遇到突发情况时,应保持冷静,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应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避让施工区域、行人横道等。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护职工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厂区内的所有道路交通活动,包括机动车辆行驶、非机动车辆行驶、行人通行等。

第三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调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道路设施建设和维护,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第四条厂区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管理规定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应与厂区其他管理规定相衔接,并与厂区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第六条厂区道路应根据道路交通情况,合理规划道路布局,确保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

第七条厂区道路应设置标志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的行驶、停车和通行规则。

第八条厂区道路应设置适当的交通信号设施,提醒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顺序。

第九条厂区道路应设置适当的减速带和警示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

第十条厂区道路应设置安全通行通道,方便行人通行,保证行人的安全。

第十一条厂区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道路交通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三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十二条厂区机动车辆必须确保驾驶人具备合法驾驶证、行驶证、以及机动车辆执照。

第十三条厂区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十四条厂区机动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严禁超速行驶。

第十五条厂区机动车辆应遵守交通信号,严禁闯红灯、压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厂区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不安全行为。

第四章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管理第十七条厂区非机动车辆必须确保骑行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并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

第十八条厂区非机动车辆应使用规定的车道,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向行驶、穿插行驶等危险行为。

第十九条厂区行人应使用人行道通行,严禁在车道上行走或横穿马路。

第二十条厂区行人应注意遵守交通信号,过马路时应走斑马线,严禁闯红灯。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规定旨在确保公司的厂区道路交通安全,提高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章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标准第三条厂区道路划定1.公司应依据厂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定道路,并进行明确标识。

2.道路划定应考虑车辆和行人的通行需求,合理规划车辆和行人通道,并设置相关的交通指示标志。

第四条交通标志和标线1.公司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合理设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2.标志和标线应明确、清楚,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其可见性和可读性。

第五条路口和交叉口管理1.公司应依据道路交通情况,合理设置和管理路口和交叉口。

2.路口和交叉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引导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3.出入口的管理应严格掌控,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

第六条租赁车辆管理1.公司应对租赁车辆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2.其他公司车辆应依照公司规定的通行规定和时段通行。

第七条驾驶员行为管理1.驾驶员应持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体检。

2.驾驶员不得酒后驾驶、疲乏驾驶、使用移动电话或其他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3.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定,保持高度的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章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考核标准第八条安全环境1.厂区道路应保持干净、乾净,无杂物和障碍物。

2.厂区道路照明设施应正常工作,保证行车和行人通行的视线。

3.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应适时修复,并设置相关的警示标志。

第九条交通秩序1.厂区道路交通秩序应井然有序,无乱停车、逆行等违规行为。

2.路口和交叉口应畅通无阻,没有滞留现象。

3.司机和行人应相互敬重,礼让行人。

第十条事故防备和处置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事故防备和处置机制,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2.驾驶员应具备基本的事故防备和处置本领,能够妥当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第十一条管理措施1.公司应加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和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为防止厂内道路交通事故及厂内机动车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厂内道路交通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进入厂区的公司人员、外来施工人员、业务人员及外单位出入厂区的来访人员及车辆都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二、机动车辆停放及安全行驶要求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直接清离厂区,公司人员按违反公司制度给予绩效考核;1、公司内部员工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须提前到公司行政办公室申领厂区出入牌,由行政办指定停车位或停车区停入车辆;2、凡进入厂区的外来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个人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到保卫处登记,经值班人员核实并提示注意事项后,放发厂区通行牌后,方可进入厂区;3、厂区内的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厂区内限速规定:1出入厂门不超过5公里/小时;2厂区内行驶不超过10公里/小时;3出入仓库、生产现场、倒车,转弯、掉头、路口、人行横道等特殊路段要减速,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4车辆过往人车交汇路口要提前减速,低速“一看、二慢、三通过”;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或卸车,特殊情况应报主管安全的领导审批,落实好安全措施;5、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必须封盖严密,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否则禁止存放厂区和上路行驶;6、进入公司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管理人员要及时指挥,驾驶人员要听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7、厂区内禁止无证和酒后驾驶;三、人员行走安全要求对违反以下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外来人员直接清离厂区,公司人员按违反公司制度给予绩效考核;1、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遮挡、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2、员工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在厂区主干线上行走时,要严格按照交通标志线行走:1横过道路必须走斑马线;2行人禁止在机动车道路内行走;3不得选捷径横越护栏过道;4无交通标志线或护栏的,靠右侧行驶,注意观察通过;5人员在厂区内行走,注意来往车辆,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安全通行;四、附则1、公司必须进行全员宣贯培训,新员工入职需在入职培训时进行宣贯,要求有培训记录及签到表;2、行政部门卫负责对外来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司机在入厂登记时进行培训;3、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重庆AA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3日。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公司生产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厂区交通安全管理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与安全管理部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四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部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五条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六条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公用车辆及外来车辆的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并加强对本单位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公司区的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七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1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八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九条公司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管理中心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条公司各分厂、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县以外的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生产区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凡须在公司生产区域内经常出入的机动车辆,必须到公司车辆管理中心或有关领导的认可,方可出入生产区。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三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____公里/小时,主支干线____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____公里/小时,装有危险品的车辆5-____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严禁人货混载。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在厂内道路上遵守交通法规。

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2.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道路行驶,并遵守车道规定,不得随意变道或占用对向车道。

3. 制止任何形式的酒后驾车。

对于发现有酒精或药物影响的驾驶员,将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距,并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5.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包括刹车、灯光、喇叭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在厂内道路上不允许停车,只有在指定停车区域停车。

7. 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确保所有乘客都正确使用安全带。

8. 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9. 在厂内道路上禁止进行赛车、漂移等危险驾驶行为。

10. 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以上是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1. 道路规划和设计:厂内道路应根据车辆和行人流量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道路宽度、弯道半径、交叉口等符合交通安全标准。

2. 交通标志和标线:厂内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包括车辆行驶方向、限速标志、停车标志等,以提醒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3. 机动车行驶管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机动车应按规定行驶,在没有明确标志或指示的地方应保持适当的车速。

4. 行人通行管理:行人应走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禁止乱穿马路。

如果没有人行道,应沿道路的左边行走,确保与机动车的安全距离。

5. 交通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救护和报警措施。

同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追究。

6. 安全培训和宣传:厂内员工应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了解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7. 安全监管和检查:厂内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并定期进行安全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公司各级领导、员工、外单位入公司车辆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公安安全交通部门和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驾驶。

(三)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在生产区内随意行驶。

(四)公司内行车速度不大于____公里/小时,转弯应减速鸣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五)公司内道路不得任意堆放物件,要保持畅通。

机动辆停放时禁止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要分开停放,载货车辆要与非载货车辆分开停放,危险品货车要与非危险品货车分开停放。

(七)生产区内不准随意停放单车、摩托车,门卫有权检查进出车辆。

(八)公司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九)汽车装载运输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若为特殊情况,应先报有关部门联系,采取措施,方可行驶。

(十)严禁在生产区内进行机动车辆维修和调试。

(十一)公司内交通安全由公司保安部门管理检查。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员工和厂区设施的安全,所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和职责划分: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责任划分,明确各职责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对厂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驾驶技能等内容,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根据道路交通规划,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道路交通流线,减少交通事故的风险。

4. 车辆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车辆进出厂区的登记、安全巡检、维护保养等内容,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

5. 速度限制:明确厂区内不同道路的限速要求,并在适当位置设置速度限制标志,确保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全。

6. 交通事故处理:明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包括事故报警、现场处理、责任追究等环节,确保交通事故能及时、科学地得到处理,保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4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4篇)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厂区内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有序管理,制定以下交通管理制度:1. 限速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保障安全的需要,厂区内各道路划定限速标志,并对车辆进行限速要求。

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限速要求行驶,不得超速驾驶。

2. 车辆通行规定:厂区内设立主干道和支路,明确车辆通行的方向规定。

车辆驾驶员应按照指定的车道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灯指挥。

3. 交通信号:在厂区内设置交通信号灯,对车辆通行进行指挥。

驾驶员应按照信号指示行驶,遵守信号规定,不得闯红灯、超车或占用交叉路口。

4. 车辆停放规定:厂区内设立专门的停车场,车辆停放应按规定位置停放,并确保不影响道路交通通畅。

严禁车辆在道路上随意停放、倒车或逆行。

5. 安全防护设施:厂区道路设有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驾驶员应遵守这些设施的指示,确保行车安全。

6. 交通管制措施:在必要时,厂区内可以设置交通管制措施,如禁止通行道路、临时封闭道路等。

驾驶员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违反交通管制措施。

7. 交通安全培训:厂区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的遵守能力。

8. 违章处理:对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档案中,严重情况可以采取停工、停职等措施。

以上为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制定。

厂区内道路交通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厂区内道路交通的顺畅和安全,确保员工、车辆和货物的安全和正常运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1. 厂区内道路交通规划:制定厂区内道路交通网络布局,并标明各类交通道路的用途和行车规则。

2. 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根据交通规划,设置道路标志、标线和指示牌,明确道路行车方向、车辆优先级和限速等信息。

3. 车辆和驾驶员准入管理:厂区内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并申请入厂区行驶的许可证。

4. 厂区内车辆行驶规则:规定车辆行驶的速度、道路通行方向、车辆停放位置、禁止鸣喇叭的地点等,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7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行为,预防和减少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秩序井然,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道路交通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公司区域内通行的车辆、行人、乘车人都应遵守本规定。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制止和报告的权利。

第三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和相关方都应当定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道路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遵守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行政管辖范围内自建自管的道路、厂房间通道、广场和停车场、车辆作业现场以及其它可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车辆,是指在厂区内行驶的下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特种车辆以及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一)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能上道路行驶的可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三)特种车辆是指叉车、铲车、吊车、槽车和其他履带式车辆。

(四)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管辖厂区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由公司相应部门登记备案的,使用专门牌照的机动车辆。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相关方以及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车辆与人员。

第七条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分工第八条公司安委会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生产管理处、综合办公室、物流供应处和水泥部负责核定进入厂区车辆总量,监督检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提出交通安全管理绩效考评意见。

第十条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域和门卫区域进出厂车辆的管理,对停车区域予以标识,确保车辆进出、停放规范有序;生产管理处负责下达和执行公司指令,完善和维护厂区道路、交通设施、路线标识、警示标识等,协调中、夜班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物流供应处负责所有运输原燃材料和产品的运输车辆在厂区范围内(包括停车场)行车和停放的秩序;水泥部负责站台周边车辆停放排队区域和装车区域的秩序。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速度限制:a. 在厂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的限速规定。

b. 厂区内各道路设置不同的限速标志,车辆必须根据标志指示行驶。

c. 超速行驶或违反限速规定的车辆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停驶等。

d. 厂区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2. 交通信号:a. 厂区内的交叉路口和重要路段设置交通信号灯,车辆必须按照信号指示行驶。

b. 禁止闯红灯、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的车辆。

3. 车辆通行规定:a. 厂区内的道路必须按照指定的车道行驶,禁止乱变道、逆行等违规行为。

b. 厂区内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上高速道路行走。

4. 安全设施:a. 厂区内的道路必须设置明显的道路标志和标线,包括车道线、停车线、限速标志等,以指导车辆行驶。

b. 道路上必须设置合适的交通设施,如交通岛、导向标志等,以确保交通安全。

5. 管理措施:a.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由专门的交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b. 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将执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驶等。

c. 厂区内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感。

以上是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执行相应的管理措施。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公司员工、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有效实现人车分流,提高道路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区域的所有人员、车辆。

第三条公司设立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由公司生产部、安全部、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管理;各分厂、部门负责各自区域的道路交通管理及人员通行监督管理。

道路交通管理常设机构设立在公司安全部,安保人员进行日常的道路监管。

公司道路交通管理委员会机构:主任:黄辉副主任:钱军明薛宏斌成员:曾为鑫陈顺桂徐平徐亚东张烨郑杰周书平王俊华梅九瑞丁凤林朱兴宝印晓晓孙世才谢静张建第四条公司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5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5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道路、停车场及相关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条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为厂区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厂区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章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第七条厂区内的道路应按照交通规划和规格进行设计和建设,并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八条厂区内的停车场应设置合理的停车位、车辆通行道及出入口,并确保通行安全。

第九条厂区内应设置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专用路段,并与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有明确的分隔。

第十条厂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正常工作。

第三章厂区道路交通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持有效驾驶证、行车证及合法保险。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应通过安检认证,确保车辆不携带危险品。

第十三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速度行驶,保持安全距离,禁止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驾驶员应时刻保持车辆的正常状态,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或报修。

第十五条行人和非机动车辆应在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专用路段行走,禁止越过或闯入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交通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演练。

第四章违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将视违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扣分、罚款、暂停驾驶证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积极宣传交通安全、提出有效建议或表现优异的人员,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激励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厂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与正常运行,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厂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包含车辆行驶、交通秩序、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道路交通管理第三条公司要合理规划厂区道路,并划定车辆行驶区域和行人通行区域。

厂区内道路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与便利通行。

第四条厂区内道路分为车辆通行道路和行人通行道路两类,车辆通行道路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行人通行道路应与车辆通行道路分别,并设有相应的斑马线、人行道及提示标志。

第五条公司要保证道路交通设施的完好性,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道路标志、标线、交通灯和其他交通设施。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组织道路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确保员工按规定使用道路交通设施和工具。

第七条公司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定期对道路交通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车辆行驶管理第八条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车辆行驶管理制度,明确车辆行驶的权限和要求,确保车辆驾驶人员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

第九条车辆进入厂区前应进行必需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包含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年检等相关文件的检查。

第十条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相关交通规定,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事故的车辆,公司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矫正措施,以避开仿佛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公司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检查内容包含轮胎、刹车、灯光等关键部件的工作状态和维护和修理情况。

第四章交通秩序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要订立厂区内交通秩序管理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公司要设立特地的交通指示标志和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的行进方向,保持交通秩序。

同时,对于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要及时进行批判教育或惩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保障厂区内道路交通运行安全,规范各单位车辆和行人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道路交通活动,包括车辆和行人。

第三条道路交通管理机构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请各单位配合执行有关安排。

第四条车辆管理1.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厂区内道路交通规定行驶,否则责任自负。

2.凡在厂区行驶的车辆,必须远离行人通道,并在车内保持安静。

3.凡在厂区内工作的员工,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停放。

4.车辆行驶时,严禁超速、闯红灯、不按道路标线行驶、拥挤、打闪灯等违法行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5.凡进入厂区的外部车辆,必须接受厂区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登记方可进入。

第五条行人管理1.行人必须使用人行通道,不得在车道内随意行走。

2.行人必须注意自身安全,远离车辆行驶区域,并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指示。

3.行人在行走时必须抬头挺胸,注意行走安全。

第六条交通事故和责任凡是厂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处理,深入调查事故原因,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厂区的申请和审批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厂区前,必须提出申请,并经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八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扣除工作积分。

第九条其他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未规定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如由于所属公司的变动而需要修改本规定,应及时向厂区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厂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

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道路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道路、停车场、通道等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实行厂部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厂部成立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五)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厂内道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道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道路设施与标志第九条厂内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第十条厂内道路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十一条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第十二条厂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标志、减速带、停车线等,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则第十三条厂内道路通行应遵守以下规则:(一)车辆应按照道路行驶方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二)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不得随意变道、超车;(三)非机动车应靠右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四)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得在机动车道行走;(五)夜间行驶的车辆应开启前照灯,保持车距,注意安全;(六)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七)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八)严禁在厂内道路上堆放杂物、摆放障碍物。

第十四条厂内道路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二)车辆停放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三)夜间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四)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离开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区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厂区内交通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道路交通活动。

第三条安全原则: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明确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目标:全面提升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第五条责任分工: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由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执行。

第二章交通管理第六条交通组织:厂区道路交通应按照道路使用功能、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合理组织,设置指示标志、标线,确保交通有序进行。

第七条车辆通行: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道路通行,不得闯红灯、逆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交叉口管理:厂区道路交叉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或交通警示标志,车辆和行人必须按信号指示通行。

第九条临时交通管理:对于施工、维修等临时交通活动,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标线,并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施工区域安全。

第十条停车管理:厂区内应设置停车场,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一条客车管理:客车必须在指定站点停靠,乘客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车,不得在道路上过马路。

第十二条管理措施:针对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罚款、扣分、停工等措施进行管理和惩处。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三条路灯设置:厂区道路必须设置路灯,确保夜间交通安全。

第十四条护栏设置: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和交通流量,需要设置护栏进行道路隔离,确保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标志标线:道路必须设置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明确交通规则。

第十六条缓冲带设置:在道路两侧应设置缓冲带,防止车辆撞击建筑物或其他障碍物。

第十七条防撞设施:需要设置防撞设施进行交通安全防护,如路缘石、护栏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八条安全教育:厂区内所有员工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了解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

第十九条培训计划:厂区应制定交通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培训内容:交通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驾驶技能、交通事故处理等。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本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旨在保障厂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所有厂区内的员工、访客和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二、道路使用规定1.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并在驾驶过程中始终携带。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过期的人员严禁驾驶车辆。

2. 驾驶员禁止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交通事故。

3. 驾驶员禁止酒后驾车。

一经发现酒驾行为,将立即暂停驾驶员的工作资格,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4. 严禁超速行驶。

在厂区内的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速标志所示速度。

5. 严禁逆行和非法停车。

在道路上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向行驶,并且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内。

6. 驾驶员禁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所有乘坐车辆的人员都必须系好安全带。

7. 厂区内的道路上禁止追逐竞驶,禁止占用对向车道行驶。

三、道路标识和标线规定1. 所有道路标识和标线必须清晰可见。

一旦发现模糊或损坏的标识和标线,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修复。

2. 驾驶员必须按照标识和标线的指示行驶,不得随意变道或不按规定停车。

3. 禁止在道路上涂改标线或擅自增加、删除标识。

四、车辆维护与检修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2. 驾驶员在每次使用车辆之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的刹车、灯光、轮胎等部件是否正常运行,并及时汇报存在的问题。

3. 出现车辆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带,并联系相关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五、交通事故处理规定1. 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报警或通知相关人员。

2. 在交通事故现场,驾驶员不得随意调换车辆位置,不得拖移事故现场,以免破坏证据。

3. 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报告厂区相关部门。

六、员工教育与培训1. 所有员工必须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交通规则和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员工必须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了解最新的交通法规和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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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8日发布 2013年6月1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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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厂区道路通行效率,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厂区道路通行的所有车辆和人员。

3 定义
厂区道路,是指公司辖区范围内为车辆行驶和行人过往所提供的正规的或临时的道路以及生产作业场所内为输送生产产品、半成品、原燃材料或备品、备件而特定的车辆行驶和人员通行的场所或安全通道。

4 管理职能与职责
4.1 安全保卫部
4.1.1 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厂区道路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

4.1.2 制定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类标准。

4.1.3 协调公司员工交通安全事故中工伤的各类事务,并做好工伤申报。

4.2 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厂区道路的规划和设计。

4.3 现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按服务协议条款执行。

4.4 物流部
4.4.1 参与厂区道路交通规划。

4.4.2 负责机动车辆技术性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承接各单位机动车辆计划维护修理工作。

4.4.3 负责公司机动车辆的牌证管理工作。

4.5 各单位
4.5.1 负责生产作业场所(区域)道路和安全通道(以引入各单位、部门的路段为界)及其采光、照明和通行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的设置、维护保养及其合规性、完好性。

4.5.2 负责教育员工严格遵循国家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文明驾驶。

4.5.3 建立本单位驾驶公用车辆人员(司机)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定期审验与管理,并建立驾驶人员(司机)的个人信息档案。

4.5.4 设置本单位职工机动车辆停车位,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管理。

4.6厂区道路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处置。

5 管理流程(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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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6.1 道路管理
6.1.1厂区道路的设置和设计必须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并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1.2 加强厂内道路路面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路基、路桩、护坡、护堤以及交通安全标志、标牌、标线、信号灯和安全色等)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有效,并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6.1.3 加强厂区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设置及其光线和照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所规定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6.1.4 厂区道路两旁所种植的花草树木,必须经常修剪和养护,保证整洁、美观、流畅,不得存在影响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视线及行驶安全的现象。

6.1.5 对厂区道路两旁影响交通安全的各类建(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必须及时整顿、治理或拆除、清除。

6.1.6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生产区域或储存库区,必须在其进出口路段的明显位置设置清晰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依据安全生产的实际和需要,将其车辆能通行的道路划分为限制车辆通行或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

6.1.7 凡是夜间需要车辆进行运输的作业场所及其道路,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照明充足,道路畅通。

6.1.8凡是在厂区道路路面或上空从事有碍交通安全的相关事务或作业,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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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须装设红灯警示标志。

6.1.9 凡是跨越道路上空的各类管道、线路或其它建(构)筑设施,必须在其正对路中心的两侧悬挂醒目的限高标志牌。

6.2 公司所属单位机动车辆管理
6.2.1 公司所属单位机动车辆必须建立、健全相应车辆的管理台帐和技术状况档案;
6.2.2公司所属单位机动车辆的牌证(车牌号和营运证等)必须齐全、完好、有效,不得挪用、借用或涂改、伪造;
6.2.3公司所属单位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审验、检验,确保其技术状况符合运行安全标准和规范。

6.3 机动车辆装载安全管理规定
6.3.1 调度人员在下达运输作业计划前,应事先掌握运输线路与货源情况,并在下达计划时,应将行驶路线、装卸场所和安全注意事项向驾驶员交待清楚;
6.3.2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6.3.3 载运不可解体的体积超过规定标准1米以内的,须做好安全运输措施,超过规定标准1米以上的,须按有关规定正确安全引导;
6.3.4 货物装载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要关好、栓牢。

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当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

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6.3.5 载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其油共8 页第4 页
箱必须用石棉包扎严密,并按指定的线路行驶。

6.4 自动倾卸车相关安全规定
6.4.1 驾驶室内应安装车厢起升警报器或指示灯;
6.4.2 车厢起升前应注意观察空中有无障碍物,禁止边走边起和边走边落;
6.4.3 倾卸货物时,应选择平坦场地,向坑内卸车时,应与边坑缘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车时,应有人指挥。

6.5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相关安全规定:
6.5.1 必须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并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6.5.2必须由具有五万公里和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6.5.3 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用汽车挂车及其他机动车运输;
6.5.4 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防护、消防器材,车厢两端上方须插有危险标志;
6.5.5 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6.5.6 装载剧毒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6.5.7 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的三分之二,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6.6 机动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6.6.1 机动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行驶,在无限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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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厂区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4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有限速标志的按限速标志的规定速度行驶。

6.6.2 机动车在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不得超过15km/h;无人看守道口,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不得超过10km /h;进出厂房、仓库大门、停车场、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生产现场、倒车或拖带损坏车辆时,不得超过5km /h。

6.6.3 车辆通过铁路道口时,遇有栏杆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闪亮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有停车线的,在线外右侧依次停车等候,没有停车线的,应在道路口5米以外右侧依次停车等候。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须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6.6.4 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公安、护卫车队、救护车、生产指挥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指示灯信号的限制,其它车辆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7 驾驶员管理
7.1 所属单位机动车辆必须加强对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7.1.1 建立健全驾驶(操作)人员的个人信息档案;
7.1.2 及时告知和督促驾驶(操作)人员定期参加驾驶证共8 页第6 页
照(件)的审验,确保所有驾驶(操作)人员的驾驶证照(件)或操作证件的有效性;
7.1.3 切实加强驾驶(操作)人员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交通运输风险管理知识,驾驶(操作)安全技术,车辆机械常识等方面的培训以及职业道德和交通事故案例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安全驾驶(操作)技能。

7.2 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7.2.1 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效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进入生产(施工)作业现场装卸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7.2.2 不得驾驶与执照不相符的车辆;
7.2.3 驾驶室不得超额坐人;
7.2.4 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得在行驶时做其他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
7.2.5 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
7.2.6 机动车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施工、吊运、装卸等工作,若驾驶员与工作无关,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闲聊、休息等干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应立即离开驾驶室;
7.2.7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设法保留事故现场,并及时抢救伤员和立即报警。

8 考核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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